首页 > 文章中心 > 绩效改革初步方案

绩效改革初步方案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绩效改革初步方案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绩效改革初步方案

绩效改革初步方案范文第1篇

医院原有绩效管理方案中,科室住院单元奖金测算分为3部分:第一部分是根据科室当月实际收支情况,按比例提取结余;第二部分是根据科室当月出院病人数、手术台次等工作量指标按相应标准给予奖励;第三部分是根据科室当月医疗效率进行奖惩。每月测算出的奖金包括医生、护士、医技等住院单元所有医务人员的奖金,进一步细分需科室在二次分配中具体落实。不可否认,原有绩效管理方案在医院发展的不同阶段起到了良好的激励作用,促进了医院发展。但是随着医院的不断发展,其局限性逐渐凸现,难以反映医务人员的工作情况、服务质量、技术难度,不能有效地激励员工的积极性,不利于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全面体现。

2改革后住院单元绩效考核方式

2.1将医生划分为住院医师组

此次绩效改革基于岗位管理,因此在改革初期,医院针对每个科室进行了详细的基础调研和岗位梳理,明确了科室岗位设置及人员数量并协助科室填写了岗位说明书。根据科室岗位梳理结果,要求科室医生在住院单元以“疾病分组或医疗技术分类”为原则,建立相应的医师组团队,并确定每组一线、二线、三线医生,使每个医师组的人员设置相对规范。这样不仅有利于责任与权利统一,更有利于每个医师组为患者提供较为系统、专业、全面的医疗服务。通过考核方案的完善和软件系统升级,目前每月住院单元的绩效考核与奖金测算可以细化到医师组,各医师组根据当月组内实际工作情况进行二次分配。新绩效管理方案打破了科室传统“吃大锅饭”的局面,使科室各医师组之间产生了相对竞争,促使各医师组通过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服务数量等方式提高本组的绩效考核结果。

2.2通过CMI评价病种难度

为了使医疗资源能够充分利用,提高医院各科室医疗技术水平,更多地为患者解决疑难杂症,此次绩效改革探索将病例组合指数(CMI)指标引入住院单元绩效管理方案中,用以支持和奖励临床科室更多地涉及那些体现医疗水平和技术实力的疑难和高精尖的医疗领域。CMI指标是根据病案首页相关信息,经过统一标准测算出的病种组合难度系数。CMI值越高,该病种的相对难度越大。由于科室收治疾病范围和种类的差异对科室内部及科室之间的绩效考核及评价将产生重大影响,甚至难以考核。因此通过测算科室每份病例的难度系数,可以将科室每月出院病人的实际工作难度进行量化:一方面,科室内部可以根据CMI指标的实际数值,对本科室不同医师组之间进行绩效评价,也可对科室不同时期发展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及时解决科室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激励医生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加大对疑难复杂病例的诊断治疗;另一方面,根据全院CMI指标的实际数值,医院管理者可以及时了解全院各科室实际工作的疑难程度和业务特点,有利于对各科室及全院的综合绩效分析。同时,医院特别设立CMI技术进步奖,用来奖励当月CMI值比存量月均值有所提高的科室。此项奖励进一步强化了科室“重视医疗质量、提高技术水平”意识,激励科室医生在疾病治疗过程中多收治疑难复杂病例,这也是医院在此次绩效管理改革中的重大转变。

2.3通过Weight值评价工作量和工作质量

为了更好地量化科室当月工作情况,新绩效管理方案中对Weight值做了明确界定,即Weight值是科室当月实际出院病历CMI值之和。通过Weight值量化,既体现了科室当月实际工作数量,也体现了工作质量,Weight值越高说明科室当月的工作完成情况越好。科室提高Weight值可以通过提升诊疗水平以提高科室整体CMI,或者通过缩短平均住院日以增加出院病人数等方式,这将促使科室在日常诊疗过程中既重“质”又重“量”。在奖金测算时,根据先期对医改前滚动一年数据的整理,计算得出每个科室各自的Weight值单价和Weight值定额,每月按照科室实际测算出的Weight值,结合各自的Weight值单价进行奖励,超Weight值定额部分根据埃莫森工资制原则超额奖励。

3改革后住院单元绩效管理效果

3.1出院病人数

新绩效管理方案引导医生坚持医疗质与量的统一,医生通过降低平均住院日、提高床位周转率等方式,使更多的患者能够享受医院所提供的医疗服务。改革两年后,医院月均出院病人数增长18%。

3.2CMI值

公立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的高低和疑难疾病的诊治水平直接关系医院可持续发展,难度系数的应用有助于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的提升,满足卫生管理部门和患者对高质量医疗服务的要求,是实现公益性的重要保证。因此,医院通过绩效管理改革激励方向的调整和明确,试点两年后,多数科室的CMI值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全院平均增长了7.15%。

3.3Weight值

Weight值即为所有病例CMI值之和,是在医院实际承担出院人数并且引入反映医疗技术难易程度的CMI指数之后的修正工作量。经过改革,Weight值随着出院病人数和CMI值的共同增长,也同步有所增长,全院平均增长25.07%。因此,科室在日常诊疗过程中,通过增加出院病人数量或是提高诊疗难度,均可以促进科室良性运转。

3.4医疗收入

经过两年运行,医院在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诊疗费,增设医事服务费等相关措施后,运行状况良好,住院总收入增加19%,其中医疗收入增加31%。

3.5绩效奖励

从上述相关数据可以看出,绩效改革后,新绩效考核和分配方案充分激活了医院的运行效率、调动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同时促使医院为社会提供更多高质量、高难度的医疗服务。新绩效管理方案使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和责任付出得到了体现,同时“效率优先、优绩优酬”原则也得到了体现。经过改革,住院单元医生人均奖金增长10%。

4讨论

绩效改革初步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政府绩效预算 公共财政改革

一、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与公共财政改革

2000年开始的部门预算改革,标志着我国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正式启动。此后,财政部相继实施了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以及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等多项改革,并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但应该看到,我国的预算管理改革尚处于初始阶段,目前的改革仍只是主要以对预算资金投入的控制为导向。随着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推进,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改革的滞后制约着公共财政框架总体效果的发挥。一方面,部门预算的编制至今仍在很大程度上依赖财政部门与经费申请部门之间的讨价还价,预算编制带有较重的经验决策的色彩,部门预算编制与部门事业发展目标之间缺乏直接的联系;另一方面,预算管理重视对预算资金投入的控制,而对预算支出效果的评价和考核则较为薄弱,结果住住是只管投放进度,不问投放效果;只管使用合规,不问效益大小;只强调支出的财务责任,不考核项目的执行水平,从而造成预算资金浪费和效益较低等问题。这样的预算管理水平显然不能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成为公共财政框架建立中的重要制约因素。因此,作为部门预算改革的延续和提升,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已经成为确保政府预算管理制度有效运行的重要管理措施,主要体现如下。

1、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的建立可以使公共财政框架下的预算支出范围更加准确化、具体化

公共财政体制要求预算支出必须体现公共性特征,预算支出的安排要严格限定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范围内。为了确保预算资金使用范围的正确,客观上要求在确定预算支出项目之前,对拟安排的各个支出项目进行评价,判断其投向的领域是否属于公共产品和服务范围。通过编制各政府部门的绩效战略规划,可以将各部门的职能与预算支出的供给范围及规模紧密结合起来。而通过一系列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可以保证将预算资金的使用严格限制在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方面,从而解决预算资金供给中存在的“缺位”与“越位”问题。

2、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有利于预算管理水平的提高

各政府部门通一过编制年度绩效计划,将部门在年度内计划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及所需经费,分解成可以评价的、具体量化的预算绩效目标。财政年度结束后,比较分析各绩效目标的执行情况及最终完成情况,并将其作为确定下年度政府预算的重要依据。通过这样的绩效评价过程,可以促进各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使预算支出行为逐步规范化、科学化。

3、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也是提高我国政府决策水平和建立高效政府的需要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公众参与公共事务意识逐步增强,人们更为关注预算支出的使用结果。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后,通过将政府部门的绩效计划执行情况公之于众,公众不仅可以了解政府部门的行政过程、预算资金的投入情况,还可以通过对不同部门的工作绩效,以及同一部门不同年度的绩效比较分析,了解和监督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其有效性。这将有助于加强社会公众对政府的评价与监督,促进政府提高决策水平,推进廉洁、高效政府的建设进程。

二、绩效评价工作近年来的进展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陆续开展了一些针对政府政策、发展规划、计划等项目的评价工作。国务院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每年都组织包括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自然科学等各方面专家在内的课题组,对我国的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状况进行回顾与分析,并预测下一年度的发展趋势,从宏观的角度进行评价。此外,一些隶属于政府管理部门的评价机构也相继建立起来,国务院各部委,诸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计署、农业部、交通部等,在20世纪90年代先后建立了评价管理部门。一些专门研究国家宏观政策的评价机构也开始出现,如国家体改委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政策科学研究中心、复旦大学发展研究院等。2005年1月3日,兰州大学成立中国首家高校地方政府绩效评价中心。该中心已经开始对甘肃省14个市州和39个省直部门和单位进行评价活动。

随着我国公共则政框架的建立,对具体预算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也在逐步展开。2000年,湖北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的安排,率先在该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选择了5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2002年,湖北省又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扩大试点,湖南、河北、福建等地也进行了小规模试点。2004年8月,广东省成立评价预算支出绩效的专门机构―财政厅绩效评价处。同时,广东省财政厅会同厅、监察厅和人事厅等四部门联合制定的《广东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简称《试行方案》)开始生效。该方案对绩效评价的基本原则、工作方法、指标体系、组织管理、工作程序、分类实施等方面的内容都做出较为详细的规定。

绩效评价工作由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管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分级实施,并遵循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原则.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及面、逐步推开”的原则,绩效评价将从大额项目支出入手,以省属预算支出项目评价为突破口,第一步拟先选取部分安排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或跨年度安排的支出项目试行绩效评价,重点评价教育、水利、社保、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项目,对一般性、常规性预算支出暂不实行绩效评价,待制度全面建立后,再结合部门预算编制和部门综合评价一并实施。将评价指标体系分成定量和定性两大类,采用开放式的指标体系,应用横向比较法、预定目标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最低成本法等进行评价。其中,定量分析按照教育、科技、卫生等9大方面制定的指标“对号入座”;定性分析则从预定目标规划、单位公务员素质、综合社会贡献等6方面去开展评价工作。将绩效评价分为单位自评和财政部门组织评价两大类。每个单位在项目完成后或年度项目年度终了时,都要进行自评,并向财政部门提交自评报告。财政部门对自评报告进行核查和抽查。对重大项目,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综合评价或中期评价。绩效评价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分析单位内部的管理问题和部门的主要政绩水平。

通过近几年各地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我国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已经初步取得以下成效:一是摸索出一套较为合理的工作流程。二是初步确定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和绩效评价方法。在制定评价指标体系时,采用长期效益评价和短期效益评价相结合、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统一性指标和专门性指标相结合的办法,将支出评价指标体系的主体结构初步设计为通用指标、专用指标和补充指标三个部分。三是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制度。开展试点工作以来,许多试点地方相继制定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专家咨询组工作规则、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支出评价报告撰写规则和要求等办法和规定,并将制度、方法在具体项目中进行实施应用,为规范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行为和程序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进一步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下一步应注意的主要工作

1、设置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

绩效预算是以绩效评价为核心,以业绩效果为依据来编制预算、评价预算。而绩效评价离不开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由于各单位的性质、任务不同,在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时,一定要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实用性、可比性的原则。要根据预算支出的性质、范围、功能的不同,对指标进行不同的分类。

2、实施有效的预算支出分析

目前,一些单位根据自身的主观愿望申报预算项目,没有经过严格的评审和规范的分析,导致一些预算项目不实不准。这必须通过实施有效的预算分析来予以解决。

在考虑经费支出是否有效的时候可以引入西方财政支出评价中的“3E”原则。即经济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有效性(Effectiveness)。在对预算项目进行评价时也应该进行经济性评价、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评价重点根据项目目标和项目生命周期所处的发展阶段决定。

对预算项目的分析应该贯穿整个预算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主要步骤为:项目立项时进行评审分析,立项单位提出多种预算方案以供参考,根据绩效最大化的原则确定预算项目。在预算项目落实过程中,要进行经费支出的分析。通过计划和已实施的情况对比,防止资金滥用的现象发生。在项目完成之后,同样需要对经费的支出进行总结。看立项阶段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收集、分析考评资料;起草、考评报告;回顾绩效考评;充分利用考评结论。

预算分析的关键在于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根据分析的规模和复杂程度来决定分析的方式,如组成考评小组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进展情况,对经费的使用建立定期检查机制等。

3、完善会计审核制度,加强会计核算的管理功能

会计通过核对各个预算指标的达标情况,可以严格控制各单位、各部门的用款进度。会计核算更强调对预算指标实行即时控制,杜绝超预算计划用款。加强预算资金支付的事前控制,会计在收到预算单位支付申请后应确定是否可以支付(即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如何支付(即占用何指标、列支何科目),然后才可以通知银行付款。此外,还要处理好监督和服务的关系,做到服务与监督并重,寓监督于服务之中。

绩效改革初步方案范文第3篇

关注教师心理:突出舆论的导向性

在实施绩效考核时,教师对绩效考核的认识与态度至关重要。我们的舆论导向是既要“无所谓”,又要“有所谓”,还要“有所为”。

“无所谓”,就是不要把绩效工资想象得过于美好,这块蛋糕本身就属于奖励性质的,属于集体所有,但总有自己的一块,只不过多点少点罢了。如果能视同这部分利益本身就不属于你,用端正的观念,积极的心态,大气的行为要求自己,努力之后,意料之外的收益更让人感觉获得的喜悦。

“有所谓”,就是对待绩效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差错,无论大小,我们应该重视,应该在乎。既然出现问题,肯定是漏洞未补救,环节未细化,标准未提高,需要不断改进和优化。

“有所为”,就是鼓励教师多创佳绩。绩效考核是提高全体教师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的一种方法,它不仅仅只是简单意义的“利益之争”,更是检验工作效果的一剂良方,刷新工作模式的格式化程序。

关注群众意见:突出方案的合理性

我们初步制定了《泗港小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并在第一时间召开了教师代表听证会。根据教师代表的情况反馈,我们又对方案进行了完善与修改。我们筹备学校八届二次教代会,将修改后的实施方案和提案表下发给教代会代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我们的实施方案前后共进行了三次修改,听取群众意见共计11条。对于方案的制定、完善,我们主要遵循以下三项原则。

1.激励性原则。绩效的主要目的就是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假如实施绩效工资后绝大多数老师反而泄气了,这就说明整个方案失败了。

2.保障性原则。虽然绩效工资是用来奖励的,但毕竟是教师工资的30%,也就是说,根据“人头”来的,这里要充分考虑教师的心理承受范围。我们根据学校的实情进行了预测,普通一线、不享受其他职务补贴的教师的保障性绩效工资大约在1.9万元。

3.改良性原则。我们的教育体制决定了基层学校在待遇分配上不能进行彻底的革命。本来绩效工资就是一次“工资改革”,不是“工资革命”,包括普通群众关注的“教干津贴”问题也是这个道理。既然是改良,就要尊重历史,以人为本,关注所有应当受益的群体。

关注增值评价,突出工资的绩效性

教师的实际绩效成果一般很难用量化数据直接进行科学准确地测评,任何片面的考核都有失公允,很难服众。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的绩效考核突出绩效,关注增值。

首先是贡献成果。如担负工作量的多少、班主任副班主任工作或其他管理岗位情况、在业务评比活动中赢得上级主管部门的荣誉多少、教育科研的成果、学生在上级竞赛及活动中的表现评价、在学校创建及各等级活动中对学校团队的贡献大小……这些都是进行嘉奖的理由和凭据,都可以按有关条文规定纳入绩效工资中进行奖励,既合法又合理。

其次是增值评价。增值评价包括的项目较多,如教学增值评价以学生的入学成绩为基础,综合评价班级学科质量变化情况,重点是看进步还是退步,进步者进了多少,退步者退了多少,这是最有说服力的评价机制。再如工作岗位增值评价,学校有不少教辅岗位教师,他们一方面要服从学校安排转岗至教辅岗位,同时又服从教导处从事一些体艺学科的教学,这是工作增值的体现,我们理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增值评价是保证绩效公平、促进和谐稳定的有效措施。

绩效改革初步方案范文第4篇

【摘要】建立有效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提高政府执政效能,是理论界与实务界不断探讨与研究的重要课题。文章在比较分析发达国家政府绩效评价与我国绩效评价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建立和完善我国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的几点启示。

【关键词】政府绩效评价;中外比较;启示

作为政府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首要任务就是要转变执政理念,探索科学执政模式,提高执政效能。建立和完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是提高政府执政效能的重要途径。

一、政府绩效评价的基本概念和要素

政府绩效评价是指运用科学的标准、程序和方法评定政府履行职能活动中的业绩、效率和效果,是政府公共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政府管理层级及职能的繁杂,决定了政府绩效评价的标准和主体呈现多元化、工作程序多层次。但无论范围和内容差异多大,政府绩效评价所具有的基本要素是一致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评价依据,这是政府绩效评价工作的基础。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建立法制国家和依法行政逐步列入日程,法律的支持在政府维护国家秩序、管理社会经济、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已经从要求走向需求。二是评价主体,这是评价是否客观公正的主导因素。对评价主体的基本要求是公正、客观、专业、权威。由于政府职能的差异性不仅表现在管理层面还有技术层面、政治层面,这就决定了对政府绩效进行评价的主体的复杂性。因此,实践中通常会把绩效评价的组织者与具体的评价主体相分离,使前者更加注重评价政策、原则、方法、程序等的制定和控制,后者更加注重技术层面的具体操作。三是评价指标,这是评价工作的核心,决定着评价工作的深度和水平。指标制定的难点在于如何实现科学性与可实现性、完整性与专业性、真实性与公平性,共性与个性的平衡统一。评价指标的设计是随着评价工作的纵深推进而渐进发展的。在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中,评价指标起到了一个标杆和指南的作用。四是评价标准,这是评价工作的基本法码,决定着评价原则的实现程度。确定评价标准的关键是公平性和认可度,标准可以是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经验标准,可以是全国标准、地区标准,无论如何划分,其在同一类别内的应用必须是统一而连续的,并具有一定公信力。标准可以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整体环境的改变等做出统一调整,但不可以就任何单一个体而改动;可以是定量的也可以是定性的,但必须是明确的。五是评价方法,这是评价工作的实现手段,决定着评价工作本身的绩效。评价方法应由评价的范围和内容来确定,比较常用的有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因素量化法等9种,由于评价对象和评价环境的复杂性,很难找到哪一种方法是最优的,我们只能选取较优的方案或组合式评价方法。六是评价结果运用,这是评价的最终目的,决定着评价工作的成败。结果运用中最重要的是它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无论是作为政府执政行为的考核依据还是项目预算安排的基础,结果的运用必须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约束力,这决定着评价工作的持续性。

二、国外绩效评价的实践

绩效评价实践始于二战后的西方发达国家,盛行于20世纪80年代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它是政府自我内部管理的一场革命。战后财政困窘及经济上的压力、市场经济的竞争和发展等成为这场革命的主要动力,而信息科技的进步和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为政府绩效评价理论与实践提供了重要支持。

(一)英国的政府绩效评价

英国国家审计制度是政府绩效评价萌芽的基础,其评价工作是伴随着财政预算管理的改革而不断演进发展的。

19世纪中叶,英国初步建立起国家审计制度,重点是审查国库支出合法合规性,监督政府收支活动。20世纪20—30年代,传统的国家审计逐步被绩效审计所代替,即除了对政府支出合法合规性审计之外,开始对支出项目的效率和效果进行审查和评价。二战后,监管的重点转移到绩效评价上来,并逐步扩大到公共财政的各个领域。到20世纪70—80年代,兴起了“新公共管理”革命,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经验式调查”,目标是创造一个少花钱多办事的政府,并坚持结果控制、简化程序、注重绩效。

从法律依据来看,英国较为健全的法律体系,为政府绩效评价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生命力。1982年《财务管理新举措》(FinancialManagementInitiatives),规范了政府支出从提出目标到达到目标所需成本以及如何对结果和效果进行评价的全部管理过程。1997年《支出综合审查》法案,标志着英国政府绩效评价的规范化。从评价主体来看,英国政府的绩效评价工作受公共服务和公共支出内阁委员会(PSX)指导和监督,主要由政府各部门进行自我评价。有些部门自评时会聘请一些专家或中介机构参与。从结果运用来看,政府绩效评价是调整政府长期经济目标和计划的依据,各政府部门要根据每年的秋季报告对其三年的滚动计划进行相应调整;是财政制定部门预算的依据;是国会和内阁对政府行政责任制落实的重要依据。

(二)美国的政府绩效评价

美国政府绩效评价同样是伴随着政府预算管理的改革而发展起来的。早在1951年,美国联邦政府预算中第一次明确使用了“绩效预算”的概念。1973年,尼克松政府颁布了《联邦政府生产率测定方案》,对绩效评价的系统化、规范化开展做出明确规范。1976年,美国科罗拉多州通过了《日落法》,规定政府的计划和规章都要规定一个执行日期,从而迫使政府部门定期对它们的活动进行评价。1979年,美国国家管理和预算办公室制定了《关于行政部门管理改革和绩效评价工作》,标志着美国政府绩效评价实践的全面正式开展。20世纪90年代美国预算改革再次回归绩效预算,并增加了以结果为导向的新内涵,被称为“新绩效预算”。1993年,美国颁布了《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GPRA),这是世界上第一部专门为政府绩效制定的法律,其中规定:联邦政府各部门、各机构在编制预算和提出支出要求时,要制定包括使命陈述和长期目标的五年战略规划,制定实现战略目标的绩效管理年度计划和便于考评的绩效指标,定期测定部门工作绩效并向国会和公众提供绩效报告。

从评价主体来看,美国政府绩效评价是由国家会计总署组织实施的,有时授权政府各部门进行自评。国家绩效评价委员会负责《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GPRA)的实施。从结果运用来看,是从节约资金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建立政府自我约束能力,培养自我检讨和纠错能力开始的,目的是通过制度使联邦各部门负责任地达到项目效果,以提高美国人民对联邦政府的信心。

(三)澳大利亚的政府绩效评价

1983年澳大利亚政府的《改革澳大利亚公共服务白皮书》要求政府各部门对每项支出都要做好绩效评价计划,每3~5年对每项支出项目都要进行绩效评价,这标志着澳大利亚政府绩效评价工作的初步启动。1999年至2000年财年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正式实施公共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并将评价的重点从对部门和项目的经济性和效率性转到项目的有效性上来,同时把评价的结果与预算相联系。

从评价主体来看,财政与管理部(DepartmentofFinanceandDeregulation)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是制定、和更新评价原则、指导各部门评价工作并把评价结果提交给各议会的年度报告和部门预算安排中。从结果运用来看,澳大利亚政府会计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会计制度,实行财政管理改善计划与业务评价计划相结合,将绩效评价结果很好地融入预算决策当中,并通过《预算诚实》和《财政管理及问责法案》将财政管理责任问责至各政府机构,从联邦政府到各州政府都建立了较为全面的绩效管理与报告制度。

三、我国政府绩效评价现状

我国政府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实际上是沿着两条主线进行的:一是在政府评价层面,围绕行政体制的改革,主要形式是干部实绩考核制度;二是在财政资金评价层面,围绕预算管理方式的改革,主要形式是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

(一)政府评价层面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政府机构改革把“精简、统一、效能”作为基本原则,各级政府开展了一系列政府绩效评估探索,围绕着机构职责、干部考核、信息公开分别采取了以下三种不同的考核体系。

1.目标管理责任制。针对、办事拖拉、不讲效率等机关作风问题,试行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制定和实行了本级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初步实现了政府管理从原则导向向目标成果导向的转化。

2.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如果说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是部门、机构整体效能的发挥,干部政绩考核则注重的是机关干部个体德能勤绩的全面检测。其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指标、评价标准等一直处于动态完善过程之中,而且各地差别较大。

3.政府作风民主评议活动。近年来,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体原则,公民和管理服务对象参与对政府工作作风的评价和业绩的考核逐步成为促进政府部门工作作风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管理方式进一步科学化的外在动力。由于公民参与的广泛性,许多地方将公民评议作为促进政府加强履行职能力度、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以及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考核的一种重要形式,并不断规范化、制度化。

这三种形式虽然在系统性和规范性上有所欠缺,但从形式和内容等方面来讲是对我国政府绩效评价实践的有益探索,对树立政府公信力,改善政府形象,增强政府的凝聚力和执行力都具有积极意义。

(二)财政资金评价层面

2000年,以部门预算为基础的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在全国展开,核心是明确各项支出绩效目标,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虽然尚处于绩效评价的初级阶段,但为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的建立打下了基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制度保障。绩效评价方案、工作流程、分析报告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明确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原则、基本方法、指标与标准制定、组织管理、工作程序、评价范围和内容及结果应用,一方面保证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可以根据我国行政管理模式和财政资金运行特点顺利、有序地逐步推开,另一方面也促进了绩效评价工作尽快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二是主体明确。由财政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各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自评,并适当引进中介机构的评价形式,一方面使财政能更好地履行监督管理的职能,另一方面充分利用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专家团队的力量,使评价工作更符合实际和更便于操作。三是效果明显。通过对项目预定目标的检测、考核和对资金运行的追踪问效,在管理者和执行者中树立了一种效率意识,这直接影响着决策的科学和依法行政,评价结果在预算安排、政府执政力考核等方面的应用,增强了绩效评价工作的权威性,促进了预算约束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四、比较与启示

比较国内外政府绩效评价的实践,可以看出,尽管各国在评价模式、机构、内容等方面存在差异,但基本的评价程序、原则等是一致的。国外政府绩效评价指标与标准的客观性与可操作性、良好的法律环境等对建立和完善我国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具有有益的启示。

启示一:良好的法律环境是政府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及目标实现的根本保障。法律的制定实际上是在评价过程中建立一种权力保障和责任约束,使得无论是评价组织者、主体、客体还是工作参与者都能在这种保障机制下履行自已的职责和义务,同时保证评价各方在一个平等的基础上,共同实现政府执政效能的最大化。

绩效改革初步方案范文第5篇

一、工作原则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原则。即把财政支出行为及其过程的实际情况,通过对其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的比较和评价分析,判断支出的行为过程和执行的业绩、效果优劣。经济性、效率性与有效性是一个相辅相成的统一整体。

(二)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以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定量分析建立在支出项目的财务数据采集分析上,定性分析通过对项目支出的全面、综合因素分析,结合相关专家的意见,与定量分析共同评价支出项目的效果,以更加合理、准确反映支出的实际绩效。

(三)真实性、科学性、规范性原则。真实性是保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公正客观的基础,科学性是以项目的实际情况为主,兼顾国家、国际比较标准,将预算标准和实际相结合,普遍适用和个别选择相结合,充分考虑财政支出的特点和运作过程,以真实反映和衡量不同资金使用受益单位(部门)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的能力。规范性是评价行为和结果始终贯穿和反映财政资金运作的全过程,强化、规范公共支出项目的选项、审批、监管、审核功能,增强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的责任制,使绩效评价对公共支出和预算管理起到激励和约束作用。

二、基本方法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法包括:

(一)成本——效益比较法。针对财政支出确定的目标,在目标效益额相同的情况下,对支出项目中发生的各种正常开支、额外开支和特殊费用等进行比较,以最小成本取得最大效益为优。

(二)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通过比较财政支出所产生的实际结果与预定的目标,分析完成(或未完成)目标的因素,从而评价财政支出绩效。

(三)摊提计算法。研究某项支出通过年度盈余得以回收的时限,即计算投资回收期或投资风险。摊提时间越短,风险越小。

(四)最低成本法。在某项公共支出不易观测或计算其效益大小的情况下,可采取比较多个功能和目的相近的方案,评价和选择成本最低的方案。

(五)因素分析法。通过列举分析所有影响收益及成本的内外因素,综合分析评价的方法。

(六)历史动态比较法。将历史上各时期的公共支出按一定原则和类别分类排列,分析比较,确定公共支出效率变化的情况。

(七)横向比较法。将相同或近似的支出项目通过比较其在不同地区间的实施执行情况来分析判断支出的绩效。

(八)专家评议与问卷调查法(公众评判法)。通过若干相关领域的专家对财政支出绩效进行分析,同时,设计不同的调查问卷,发给一定数量人员填写,最后汇总分析各方意见进行评价判断。

(九)财政部、省财政部门制订的其它方法。

在实施绩效评价时,根据支出项目的不同情况可以只采用一种方法,也可以多种方法同时进行。

三、指标体系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基本(通用)指标,一类是个性(选定)指标。基本指标包括基本财务指标、国家(国际)通行指标、公众关注指标等被普遍应用在公共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指标。个性指标是在确定具体评价对象后,通过了解、收集相关资料、信息,结合评价对象不同特点和目标来设置(选定)的特定指标。

个性指标包括绩效指标和修正指标。绩效指标根据财政支出的不同功能和类型,同时兼顾绩效评价工作的可操作性分为九大类,每类设立支出类型评价“指标库”,针对不同项目的绩效评价内容选取一定比例的指标。为满足评价工作的要求,还可以结合具体需要临时设置一些补充指标(绩效评价指标及计算公式详见附件)。

四、组织管理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由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管理,财政、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分级实施。财政部门作为财政预算分配的主体,负责安排各项财政支出并对财政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主管部门,负责研究制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评价标准,统一规划评价工作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各主管部门、支出项目单位是财政支出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者,负责本部门、本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日常绩效评价,由省财政厅组织实施;省委、省政府指定的重要项目,由省委、省政府指定的牵头单位或由省财政厅、审计厅、监察厅共同组织实施;对省直部门或一级预算单位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由省人事厅、财政厅会同审计、监察部门组织实施。

进行绩效评价必要时可以邀请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

五、工作程序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必须遵循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从而减少误差,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一般工作程序主要包括:

(一)前期准备

1、绩效目标申报。

(1)财政基本支出的绩效目标,包括按定员定额标准计算的基本支出绩效目标和单项核定的基本支出绩效目标,由财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

(2)预算单位在申报支出项目时,必须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明确提出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预算数额较大或者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可行性方案必须有科学的论证和专家意见。

可行性方案中,绩效目标包括以下内容: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概况、项目必要性、项目所要达到的预期绩效目标、前景预测、条件论证、内容和规模、资金来源渠道及比例、资金使用进度、相关经济社会效益等。

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申报必须按《广东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粤财预[*]63号)规定的申报条件、程序和规范文本格式申报。省级部门(单位)在报送预算支出项目申报材料时,加报一份给省财政厅绩效评价部门备案。省财政厅对省级部门提交的可行性方案,要进行严格的审核。一般性支出项目可以按规定的例行程序审核,重大项目可由省财政厅组织成立专家组进行评审。

2、确定评价对象,下达评价通知书。根据公共支出绩效目标以及绩效预算管理的要求,有针对性确定评价目标和对象并下达评价通知书。评价通知书应载明评价任务、目的、依据、评价人员、评价时间和有关要求等。

3、成立评价组织机构。确定评价目标后,应根据目标的具体情况,成立评价组织机构,负责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评价实施方案、选择委托评价机构,审核评价结果报告。

4、制订评价实施方案。评价组织机构根据评价工作规范,针对评价对象,拟定评价工作具体方案,成立评价工作组,选定评价指标,确定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

(二)现场评价

1、收集基础数据和资料。评价工作组根据评价工作要求,到评价对象现场采取勘查、问卷、复核等方式收集、整理基础数据和资料,包括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评价指标体系需要的相关资料。

2、核实、分析基础数据并计算评价结果。评价实施机构根据被评价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核实基础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以及指标口径的一致性,根据实际情况对指标和标准进行必要的调整,并辅助以专家问卷等定性指标的分析计算出评价结果。

(三)撰写报告

1、形成初步评价结论。评价工作组根据计算的初步评价结果,撰写评价分析报告,并在必要时候将初步评价结果反馈被评价单位,核实相关调整事项,评价分析报告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具体格式和要求由省财政厅另行制订),内容完整,分析透彻,逻辑清晰,用语准确,并报请评价组织机构审核确认或备案。

2、总结建档。评价工作完成以后,应进行工作总结,将评价有关问题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上报评价组织机构,并将评价项目建立工作档案备查。

六、分类实施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类型分为项目实施过程评价和项目完成结果评价。项目实施过程评价,是指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阶段执行情况或者跨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的评价。项目完成结果评价是指项目完成后总体绩效的评价。

(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具体实施主体分为部门(单位)自我评价和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1、部门(单位)自我评价。

财政支出项目统一实行部门(单位)对资金使用情况自评制度。

(1)项目完成后评价。所有预算项目支出完成后一个月内,资金使用单位必须对项目支出的绩效和预定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绩效自我评价,并向财政部门提交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备案。

(2)项目中期评价。对跨年度项目支出实行项目中期绩效自我评价制度。每个预算年度结束,项目资金使用单位都要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实施一年一评的中期评价制度,自评报告报财政部门备案。

(3)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应该包括:与申报的可行性方案进行比较分析、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项目阶段完成情况)、绩效结果等(具体格式和规范文本由省财政厅另行制订)。

(4)抽样复核。财政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单位报送备案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抽样复核、审查,抽查面逐步达到每个预算年度支出项目的5%以上。

2、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1)重点项目评价。财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每个预算年度筛选部分有影响和有代表性的重点支出项目进行综合绩效评价。综合绩效评价由财政部门在项目资金使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根据各方面材料和基础数据,对项目评价采取定量和定性分析、判断,综合专业意见,对项目支出的经济、社会、政治绩效进行全面的评价。

(2)项目中期评价。对影响较大或者所跨年度较长的项目,由省财政厅组织进行绩效评价。

(3)支出预算中按定员定额标准计算的基本支出和单项核定的基本支出,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评价。

财政部门组织评价可以委托下一级财政部门和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实施评价(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另行制订)。

七、实施范围和步骤

(一)重大支出项目。省级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支出项目试行支出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单位,应按《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对支出绩效进行自评,上报自评报告,财政部门对自评报告进行抽查和复核。对其中的重大项目和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可由财政部门委托或组织评价。

(二)一般性支出及小额请款。暂不实行支出绩效评价,待绩效评价制度全面建立后,再结合部门预算编制和部门综合评价一并实施。

(三)跨年度支出项目。全部按《方案》规定实行自我评价。项目单位对资金使用进度和阶段效果形成自评报告,报财政部门备案。对所跨年度较长的项目,可由省财政厅组织进行绩效评价。

(四)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属财力性转移支付,纳入地方预算收入综合平衡。由接受转移支付的地方财政部门结合各地具体实际情况组织实施绩效评价。

(五)专项补助资金。可以采取省财政部门组织评价,也可以由省委托市、县的财政部门或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

八、结果应用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包括:

(一)对项目支出资金使用单位报送备案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核实和抽查。逾期不报送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的,视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没有达到。

(二)对跨年度实施中期评价的项目支出,在提交年度评价报告之前,财政部门不再拨付资金,并可以根据评价报告的结果,对长期项目资金作中期调整,以使项目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不按规定提交评价报告的,必须向本级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拨款。对绩效差劣的项目要进行通报,对同类项目下一预算年度不再安排资金。

(三)重点支出项目经过综合绩效评价,财政部门可根据评价结果向本级政府报告,对后续资金拨付提出处理意见,经政府批准调整支出预算。同时,提请有关部门对重点项目资金进行重点审计和事后审计,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财政和审计监督。

(四)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年度安排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综合评价结果还可以判断财政资金配置的合理性,准确把握财政决策和政策效应,控制财政风险。

(五)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分析诊断单位内部的管理问题和部门的主要政绩水平,加强财政资金的监控,提高支出项目的管理水平。对绩效良好的项目通报表扬,并对下年度的同类项目优先安排。

(六)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经报请本级政府同意后,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以加强部门财政资金运用和部门行为监督,体现和增加公共支出公正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