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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医疗保险范围不断扩大,医院垫付医保费用和新农合资金树木也不断变化,而且医院结算方式也发生较大的变化,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经营模式产生较大的影响。现阶段的医保财务管理已经无法满足新医改形式的发展,要求医院财务管理工作必须要做出改变,建立完善的医保财务管理,预防医院财务风险的出现。本文主要分析医院财务管理和医保结算方式的有效结合。
【关键词】医院 财务管理 医保结算 方式 合拍
医院实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医改革后,医保结算制度也必须实施该和,这对财务核算有重要的影响[1]。传统的结算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医保结算的需求,这种情况下医院财务管理工作者必须要做出整改,在实际工作中使财务管理工作和医保结算方式能相互融合,共同发展,促进医院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一、目前医院医保结算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门诊费用项目繁多,账目模糊
医院的各项杂款比较多,在结算的过程中医保政策只能笙一部分款项,有些项目可能处于医保范围内,但是由于结算标准不同导致医保不能报销。所以医院由于收费款项较多和收费不明确可能会导致相关单位在拨款时不能对医保患者及时拨款,这种现象导致医保患者利益受到损害,同时也会造成医保医疗服务出现问题[2]。
(二)计算差额影响财务成本核算
由于医院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进行差额结算时没有能够和医疗结构拨付款项的时间保持一致,导致医院会计处理时满意对核算的结果实施全面核算,从而减少核算收入,导致医疗收入结算差额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影响医疗风险基金数据的真实性,很难有效控制医院财务成本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医疗收费政策和医保单病种包干政策相背离
在医疗服务管理中为了更大的让利于医保患者,单病种包干标准是由医保经办机构依据该病种临床治疗费用载下浮10%-30%的情况下确定的,发生实际治疗费用后包干标准一般低于收费标准[3]。单病种患者医疗服务涉及医院的各个科室,比如检验科、放射科、麻醉以及住院部等等,医院是能分解或者自设结算医疗费用,单病种医疗成本管理问题给医院材财务管理带来较大的困难,比较同意出现推诿或者的现象。
二、医院财务管理和医保结算方式的融合发展措施
(一)健全医保材料管理制度
医保改革形势下必须要建立一个与之相对应的医保资金管理机构,对每个岗位的职责权限实施划分,并责任到人,预防财务管理出现空缺现象。同时要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保证内部管理流程规范化,并本着为患者服务的态度不但优化报销审核工作。另外还要不断规范和监督医院的结算审核工作,并从多个方面加强医院预算管理工作,这样能够很好的预防医院各个部门出现骗保的可能。再次医保中心要加强与各个机构的相互合作和交流,并制定协作协议提高服务质量。
(二)加强财务管理中对应收账款的管理
医保结算过程中患者的出院信息和材料在上报的过程中,必须按时完成有关账目的核对工作,保证住院应收账款准确度的提高。首先医院医保科室必须要配合会计人员管理医疗保险,并做好住院应收账款和医保的结算工作;其次医院财务对应收账款要按各医保经办机构和核算制度设立二级、三级、四级明细科目,同时要对各医保险种的不同结算方式实施改革,预防各个医保相中应支付费用因业务量的大小、时间而造成漏账。
(三)制定单病种诊疗管理制度
单病种患者的治疗涉及的科室比较多,是一个多环节衔接和密切配合的过程,为了更好的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必须要制定单病种管理制度,加强单病种费用的成本核算管理。首先要依据临床路径制定单病种诊治流程,包括检查、麻醉、住院等方面的问题;其次要依据医疗服务流程和诊治成本制定收费流程,将单病种包干费用分解到各个医疗服务科室,并明确这些科室的收费标准,提高医院服务质量。
(四)加强医保结算人员培训工作
医院财务管理和医保结算方式融合发展中首先要求医保结算人员了解医保相关政策和知识,财务人员也必须对医保政策实施学习,了解相关政策内容,这样才能在平时的工作中使财务人员和医保结算人员更好的在工作中融会贯通的工作。所以医疗工作中必须要加强对财务人员和医保计算人员的知识培训,利用讲座、活动定期对他们实施教学,提高他们对医保政策的了解程度,从而更好的是财务管理和医保结算方式的融合发展。
三、结语
总之,医保改革实施以后,医院的各项管理也必须实施改革,在实际工作中要使财务管理和医保结算方式更加合拍,注重人员培训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提高医保结算中财务管理效率,从而更好的促进医院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蔡宗泰.浅析现行医保结算方式下医院的财务管理[J].商业会计,2015,(22):90-91.
关键词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门诊管理 质控督查标准
中图分类号:R197.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533(2016)06-0011-03
Practice of establishment of the quality control supervision standard of the outpatient department management of the community health service centers in Changning District of Shanghai
YE Shanlong, JIANG Xueyu, JIN Li, GU Yonggang, WU Yufen
(1.Changning Medical Association of Shanghai, Shanghai 200051, China; 2.Tongren Hospital affiliated to Jiao Tong University, Shanghai
200336, China)
ABSTRACT The outpatient department is a window of the community health service centers to the society, and the people’s requirement for the quality of the medical treatment of the outpatient department is increasing day by day. The quality management of the outpatient medical service in Changning District of Shanghai was not standardized, the original system did not adapt to the needs of the continuous reform development of the community health service centers, and it was urgent to unify and improve the management mode and methods, and implementation tools. Therefore, according to the related standards of the outpatient management quality control centre of Shanghai, Changning District Medical Association formulated “the standards of the outpatient service management and the quality control of the outpatient medical management of the community health service centers of Changning District” (trial draft), and the test running was carried out in the outpatient departments of 10 community health service centers to strive to explore and establish the practice model of the outpatient medical quality control system of the community health service centers.
KEY WORDS community health service center; outpatient management; quality control supervision standard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基本医疗的需求不断增长[1]。社区卫生服务是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战略目标的基础环节,是以社区人群的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综合、经济、方便、可及的基础卫生服务[2]。医疗服务质量是医院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各级各类医疗服务机构的基础和灵魂[3]。现阶段,医疗质量及医疗质量管理的内涵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但是在门诊服务质量、门诊医疗质量管理方面尚未建立规范的质量控制标准,缺少统一的考核评价机制和评分标准。
1 目前门诊医疗服务情况
长宁区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l0家,由于中央政策的正确引导和各级政府的大量投入,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硬件和软件都有了很大的改善。本区作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建设的示范区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全科医疗、家庭医生制度等领域有较好的制度和经验。但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仍属一个新兴领域,门诊医疗服务质量的管理尚不规范,原有的制度已不适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断改革发展的需要,其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实施工具急需统一和完善。急需制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服务质量和门诊医疗质量整体管理的相关质量标准。主要问题归纳为以下2点。
1.1 无统一服务标准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现有的规章制度不统一、制度的内容比较单一,未和上海市门诊管理质量控制中心的有关标准相一致,门诊质量管理制度应涵盖:①门诊服务管理制度(门诊流程管理、患者合法权益保护、患者安全管理、就诊环境管理);②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制度(门诊医疗文书质量、门诊诊断治疗质量管理)。
1.2 无实施细则
督查标准不明确,无规范的评分评价实施细则。①未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管理质量控制标准,考核评价时无统一标准可执行、操作。②目前我区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尚未完全覆盖门诊服务管理领域,卫生协会、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区医学会质量控制组都有相应的检查标准,但未进行有效的整合。
2 研究目标
建立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规范、统一的服务质量、医疗质量规章制度。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质量督查标准和评分体系,完善质控督查的实施细则。探索整合有关资源,提高督查效率、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提出有针对性、切合实际的整改意见。
3 研究对象
3.1 覆盖范围
长宁区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质控管理部门、门诊办公室、护理部及有关临床、医技科室。
3.2 具体内容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服务质量和医疗质量。
3.3 研究人员组成
科研协作组主要由长宁区医学会质量控制管理部门、社区临床医疗质量控制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卫计委”)医管科有关专家组成。
4 研究方法
4.1 基本流程
4.1.1 人员组织
长宁区医学会是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5A单位,具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资质,现有质控组26个,拥有各专业质控专家111名,具有制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服务质量、医疗质量并开展质控督查的优势和能力。本研究由长宁区医学会负责立项组织实施,联合区卫计委医管科、同仁医院质控专家共同协作进行。
4.1.2 前期准备
学习领会卫生部、市卫计委有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4]。主要内容为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2010年9月颁布的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有关规定以及上海市卫计委医政处颁发的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标准。质控专家对长宁区具有代表性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充分的事前调研,质控督查专家对前期调研严格实行随机安排,力求避免人为因素对调研结果的影响。
4.1.3 拟定标准
参照上海市相关质控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医疗质量的现有标准,拟定门诊服务质量控制标准(门诊流程管理、患者合法权益保护、患者安全管理、就诊环境管理)和门诊医疗质量控制标准(门诊医疗文书质量、门诊诊断治疗质量管理)[5]。在标准制定的过程中,必须保证各专业领域环节质量要素的提炼,分值安排比例具体、客观。
4.1.4 质控标准内容
①门诊服务质量标准:门诊部管理(依法执业、管理职责及执行机制、人员编制与岗位职责);门诊流程管理(门诊布局和就诊程序、出诊信息管理、就诊高峰管理、一站式服务);患者安全管理(查对制度和身份识别、防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应急管理);预约诊疗服务(预约制度及流程、预约诊疗方式和内容);就诊环境管理(就诊环境、服务标识、无烟门诊);门诊投诉管理(投诉制度与流程、投诉分析与整改);便民服务;健康教育;医保服务和价格管理(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价格公示和收费管理);患者合法权益(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患者的隐私、维护和尊重患者合法权益的培训)。②门诊医疗质量控制标准:门诊医师出诊管理(门诊科室设置与医师配置、门诊各级医生出诊制度);门诊医疗文书质量管理(门诊病历质量管理、门诊处方质量管理);门诊诊断质量管理;门诊治疗质量(门诊注射管理、门诊换药管理)。
4.1.5 实施自查、互查和试查
2014年10月―2015年3月,对长宁区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进行4次督查,根据课题组制定的质控标准第一次要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质控部组织自查,将存在问题及对标准的修改意见上报,专家组第一次修改标准。第二次组织各社区互查,根据反馈情况再次进行修改。第三次由专家组试查,进一步调整标准内容和评分细则。第四次由新组建的门诊管理质控组进行全面督查,结合质控督查充分征求基层医院管理人员、临床一线医务人员的意见、建议。通过4次不同人员、不同层次的检查,进一步修订完善《长宁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服务管理、门诊医疗管理质量控制标准》(试行稿)。
4.1.6 结果分析
2015年1―3月,将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质控检查结果输入电脑并进行统计汇总,按照检查结果中的扣分点进行列表,将问题逐一列出并针对问题约谈相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质控负责人,进行进一步的反馈与交流。质控专家小组对基层医院的质控负责人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意见,并听取建议和反馈,进一步调整质控标准的内容及细节。
4.1.7 认可标准
长宁区医学会向上海市门诊管理质量控制中心提交了《长宁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服务管理、门诊医疗管理质量控制标准》(试行稿),并于2015年5月12日得到了认可反馈。目前,该质控督查标准已上报区卫计委审批,从2015年下半年起成为长宁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质控督查的规范标准。
5 特色及创新点
研究实施前,长宁区对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诊医疗质量督查是沿用综合医院门诊的医疗质量督查标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质量标准不统一、不规范,很多督查的项目和督查要求与社区实际工作有较大差距,造成了督查结果的偏差,对提出整改意见、改进门诊医疗质量没有促进作用。在社区卫生服务系统保持健康、有序运行与发展的过程中与政府、上级卫生机构、社区、保险机构等其他相关部门相互协调、相互耦合、相互补充的动态过程中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功能的内在规律与潜在作用[6]。本次研究在对长宁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深入、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建立了全新的长宁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质量管理标准体系[7]。改变原来的模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门诊医疗护理质量,具有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借鉴的价值。
本次研究通过整合医学会、卫生协会、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等资源,今后可减少对基层医疗机构质量检查的频次,进一步提高检查质量和效率,为形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规范的规章制度提供了科学的依据。规范、统一的门诊服务质量、医疗质量质控标准能有效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减少相关部门医疗不良事件的发生,提高医疗质量,提升公众的满意度,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8]。
参考文献
[1] 王珩, 李念念. 中外医疗质量管理的差异化研究[J]. 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 2010, 31(9): 46-47.
[2] 张勘. 社区卫生服务科研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丛书)[M]. 南京: 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9: 序言.
[3] 杜兰英. 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研究[D]. 武汉: 武汉理工大学, 2003.
[4] 刘淳熙. 基于新医改的社区医疗建筑策划与设计研究[D].广州: 广州大学, 2012.
[5] 张立云, 张红英. 医院门诊医疗质量管理[J]. 现代医药卫生, 2007, 23(12): 1881-1882.
[6] 李丽清, 卢祖洵, 甘勇.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研究[J]. 中国全科医学, 2014, 17(28): 3292-3295.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完善农村卫生服务和管理体系,实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环境舒适化,服务质量优质化,服务行为规范化,服务流程便捷化,服务信息网络化,全面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完成农村基层医改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要求,按时完成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三化”建设。按照《市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三化”建设标准》,2011年底标准化率达到100%,一体化管理率达到100%,信息化率达到70%;2012年“三化”建设各项任务完成率实现100%。在“三化”建设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示范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迎娶2011年底达标。
三、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化。
1、镇卫生院的建设规模、规划布局、建筑要求、科室设置、设备和人员配备等符合国家《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等有关规定。
2、乡镇卫生院功能设置符合《省乡镇卫生院功能任务与科室设置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共卫生科室通过市级示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儿保门诊、星级防保站、卫生监督工作站等考核验收。
3、村卫生室的规划布局、建筑要求、设备和人员配备等符合省卫生厅《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的规定。
4、实施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一体化,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
5、按照“机构标识、科室标牌、布局色彩、公示内容、服务装备”五统一的要求,进行标牌、标识等标准化装修和配备。
(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
1、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实行“院办院管”模式,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履行本辖区内卫生管理职责,承担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指导职能。
2、按照“五统一、两独立”原则,建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即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各村卫生室的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等统一管理;各村卫生室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财务。
3、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管理,建立能进能出的人员管理制度。
4、镇卫生院加强对村卫生室技术指导,建立各项技术管理制度,规范技术流程,统一安排各项公共卫生等工作任务。
5、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全部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药物一律由镇卫生院按规定采购后,统一配送。
6、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财务进行监督,村卫生室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及时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
7、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乡镇卫生院定期组织对村卫生室机构、人员的考核。
8、村卫生室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和服务工作。
9、村卫生室的资产纳入镇卫生院统一管理,落实村医补助政策,探索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
(三)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化。
1、城乡合作医疗信息平台实现县、乡、村互联,开展网上即时结报及基本医疗信息实时传送与监控。
2、整合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信息资源,实现网上登录、填表、统计、分析、报送、查询等功能。
3、患者就诊使用IC卡。IC卡除录入家庭、个人基本信息之外,使用者医疗信息、健康信息同时录入。
4、镇卫生院全部建立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系统),并与县联网,基本实现疾病诊治、健康管理、财务管理、事务管理、费用结算电子化;村卫生室要建立HIS系统,并与城乡合作医疗管理、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系统相配套。
5、推进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管理。农村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2011年达到30%以上;2012年达到50%以上。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7月)。镇人民政府完成推进“三化”工作的准备、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8月—2012年8月)。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面开展“三化”建设工作,逐步完成“三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三)综合验收阶段(2012年9月—2012年12月)。县卫生部门及镇人民政府以《全市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三化”建设标准》为依据,成立综合验收工作小组,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三化”建设情况进行综合验收。对成绩突出的,将予以通报表彰;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严格追究其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镇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三化”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具体负责全镇乡村卫生服务“三化”建设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调度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三化”建设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督查。
一、保安服务工作总结
2012年是我国保安服务业迈入法制化、规范化、职业化道路的一年,是我公司保安服务业务和经济迅速发展的一年,同时,也是公司压力倍增的一年。这一年中,公司继续严格依法经营,并在积极发展业务、加强制度管理、建设优良队伍等方面工作中下功夫。一年我们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认真执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重新申领保安服务许可证,严格依法经营。2012年1月1日我国实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来,公司着手筹备有关重新申请设立樟树市保安服务公司的相关资料,根据省公安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的通知》(赣公字[2019]5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依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12号)规定,将筹备好的全部相关资料提交到宜春市公安局,重新申请设立“樟树市保安服务公司”,该一申请已获江西省公安厅批准。目前,我公司经营保安服务及守押服务的资质已依法重新获取,所开展的经营活动均属合法。
抓住市场机遇,重点发展押运业务,不断提升公司经济效益。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化押运服务的时机日渐成熟,公司抓住良好市场机遇,遵循2012年开启工行押运服务业务以来积累的经验,积极、稳步地拓展银行的押运服务业务,先后于6月18日启动了中国建设银行樟树支行的武装押运服务业务,11月3日启动了中国农业银行樟树支行武装押运和守库服务业务。人防岗服务单位在保持原有单位的基础上撤出了“农院岗”、新增了“樟新盐化服务岗”(樟新盐化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盐化专用线及货场区域)、“地税局服务岗”(樟树市地方税务局委托派遣服务)和赣州银行、樟树顺银村镇银行服务岗。全年保安服务营业额达152万元,比年初制定的计划超额1.33%,创利税 万元,经济效益得到空前提高。今年以来,公司先后添置了三辆押钞车、一辆工作用小车、枪弹库红外报警设备和监控设施、办公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固定资产,同时,还援助市局有关派出所建设款10万元。
加强法制、安全教育,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依法规范执勤,提高服务质量,赢取良好社会信誉。公司一向高度重视保安服务业务经营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从法制、安全教育和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上入手,对全体员工各岗位工作环节进行不余遗力的管理。公司为工行、农行、建行、农发行等4家樟树支行提供的武装押运服务和为各家银行的营业网点、企业等17家客户单位58个工作岗位提供的人防保安服务,全年未发生刑事案件、重大治安事件和安全事故,确保了客户人身、财产和信息安全。在服务质量上,公司全体员工严格遵照公司规章制度、客户单位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与客户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规范执勤、认真工作,积极协助客户单位调处各类纠纷30起,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的事件不胜枚举,全年共拾遗物52件,包括现金6300元、手机、公文包、钥匙、雨伞、身份证、医保卡、存折等,每一件都代为保管并一一归还失主,真正做到了为群众排忧解难。通过各岗位保安员的诚信服务、勤奋劳动,公司赢得了被客户单位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
审时度势,变压力为动力,狠抓队伍建设,精心布署、认真组织大练兵活动,打造素质过硬保安队伍。随着公司业务范围的扩大,尤其是武装押运服务业务的迅速发展,我们的管理压力空前增大,公司清醒的意识到,不加强保安员队伍建设,难以承受客户之重托。为加强队伍建设,公司主要从人员的招录和培训方面入手,一是严格保安员的准入管理,二是加强保安员的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教育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省公安厅有关文件规定,以严格政审、择优录取为基本原则招收录用保安员,并严格执行先审后用、先培训后再安排上岗的岗前培训程序。公司不仅要求保安员的岗前培训要过关,更注重在平时的管理工作中加强对在岗保安员的培训和教育,尤其是对武装押运保安员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规范操作等经常组织培训,并以“302”、“502”及国内发生过的枪支丢失、押运员持枪杀人等事件为反面教材,多次组织押运保安员学习讨论、撰写心得,做到汲取教训、警钟长鸣。
为了进一步提高保安员队伍素质,公司自今年6月以来组织开展了为期6 个多月(6月20日至12月底)的大练兵活动。大练兵活动以政治、法律基本知识、保安服务专业知识、基本体能、岗位技能四大项目为主要内容,制订课程利用业余时间在全体保安员中有序展开。为促使练兵活动真正深入人心,实现“人人参加练兵、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公司引入了奖惩激励机制,并对大练兵每个项目都组织了考核验收。此次参加大练兵活动的人员共67人,其中理论考试合格达99.5%,基本体能考试合格达95.5%,岗位考核合格的达98.5%。全面通过考核的有64人,不合格的3人,补考的3人。通过此次大练兵各项目考核的保安员,一律提高小时劳动报酬计发标准,未通过的保安员将继续接受培训,直到考核合格为止。
以人为本,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建设和谐、稳定的服务团队。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员工的辛勤劳动,离不开员工的刻苦奉献,而这种劳动和奉献是建立在员工对公司信赖的基础之上。公司一向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改善员工福利待遇,提高员工的劳动报酬,千方百计关怀员工。这一年,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对外谋发展、对内保权益,加大了对《劳动法》和《劳动法合同法》的执行力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政策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最新调整公布的《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区域》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员工劳动和劳动报酬现状,重新调整了员工劳动报酬标准,调整后的员工月劳动报酬普遍上浮了10%至20%以上,并且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要求,对公司保安员延时加班、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岗执勤劳动的,分别按照150%、200%、300%的标准计发劳动报酬;11月1日开始,为守押员工购买了社会养老保险。除此以外,公司还为每个员工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和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险,还为公司所有女员工购买了女职工幸福互助保险。
一年来,公司在完成上述几方面工作的具体过程中,遇到过一些困难和问题,通过市局的指导、客户单位的帮助和公司全体人员的努力,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都逐一得到了解决或缓解,但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和困难,有待在新的一年中解决:
1、长期以来,因客户单位对《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认识未到位,支付给我公司的服务费实在太少,导致我公司无法按照法律的要求为保安员购买养老保险和其他保险,同时,造成人防岗员工的工资普遍偏低。要提高他们的工资待遇为其购买有关社会保险,公司目前还力不从心,有待与客户较长时期的磨合。
2、由于公司受到经费不足的约束,现已招录的员工素质参差不齐,还有待继续教育培训。
二、2012年工作计划
新的征途,新的追求。在不断迎接新任务的日子里,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团结一心、诚实守信,严格遵循《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依法执业、守法经营。新的一年,我们在市局党委的领导下,有《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为保安服务行业指明方向,更加信心百倍,决心继续以贯彻《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为契机,以构建和谐平安樟树和确保客户人身、财产、信息安全为目标,为实现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再丰收而勤奋劳动。
(一) 工作目标
1、力争年初启动中国银行樟树支行的现金押解服务业务。
2、依法向全市娱乐场所派驻保安员。
3、依法开展保安服务活动,确保客户人身、财产和信息安全,力争做到所有客户单位不发生刑事案件和影响较大的治安事件。
4、确保武装押运服务安全、有序进行,保证不发生涉枪、涉车的安全问题。
5、确保公司保安服务营业额实现260万,力争达到300万元,确保创利税达到60万元。
6、力争年内为人防岗位全体员工购买养老保险。
(二)工作方法
1、继续贯彻执行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依法规范公司的经营活动,进一步促进公司依法执业,守法经营。
2、继续贯彻执行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依照法律要求处理好公司与客户之间和谐的服务关系以及公司与员工之间和谐的劳动关系,制定出适合员工劳动和劳动报酬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并保证其合法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依法保护好员工的合法权益。
3、继续加强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是公司实现各项工作目标的基础工作,我们将继续把好人员准入关,对新招人员做到按规定严格政审、培训、实习,同时进一步加强日常工作的管理,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夯实公司谋求进一步发展的基础。
4、继续落实规范化管理。制度是员工依法规范执勤的行为准则,是公司开展管理工作和执行具体工作的依据,我们将继续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更进一步优化保安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
5、继续深入“人性化”管理。依法提高员工的劳动报酬、福利和保险待遇,是解除员工后顾之忧的基本保障,提高员工对企业忠诚度的必要途径。新的一年,公司下决心深入“人性化”管理,不仅从提高员工劳动报酬、福利和保险待遇等方面关心员工,更要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上,关心员工,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激发员工对公司的热爱,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和对公司的信赖,以宏扬爱岗敬业精神。
(三)工作建议
1、积极开展清理非法保安组织规范保安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提升保安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全市保安服务业健康发展。长期以来我市保安服务业存在的问题:一是存在大量非法保安组织。由于《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出台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保安服务业的法律法规,公安机关等部门对一些未经审批从事保安服务的企业的监管处于尴尬境地,而监管不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保安服务行业的混乱。二是保安员准入门槛低。由于保安员招收难、流失率高,客观上造成了保安员招收条件低的现状,保安员的文化水平和自身素质普遍不高,而且大都没有经过系统的保安业务知识培训,业务和技能水平不高,造成保安队伍整体素质偏低。三是部分娱乐场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雇用社会闲散人员从事保安工作,导致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保安服务市场秩序,损害了正规保安员队伍的形象和声誉。
面对我市保安服务行业的突出问题,只有通过依法清理整治,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保安组织,遏制非法从事保安服务的现象,扭转我市保安服务市场管理的混乱局面,才能保证我市保安服务市场进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2019年9月以来,我局在全市先行先试推进综合柜员制经办服务模式,实现了医保业务“一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柜台办结”,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的医保经办服务,成效明显。为进一步规范综合柜员制业务经办及服务大厅窗口管理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推进综合柜员制,是深化医疗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的直接体现,是深入推进服务便民化的具体行动。局机关(以下简称“保障局”)及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职工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提高思想认识,狠抓自身理论业务素养提升,持续推进“综合柜员制”经办服务模式的不断提升和发展。
二、便民利民,优化服务
(一)权限下放,加强内控。为提升业务经办效率,方便服务对象办理各项医保业务,在严格内控管理的基础上,将原来需保障局主要领导审签的部分医保特殊接件业务,经内部风控管理股室审签后最终审批权限下放至驻政务中心分管领导,进一步简化审核审批流程,具体流程如下:综合窗口经办人员初审接件中心风险防控与稽核股复核驻政务中心分管领导审核综合窗口办结,如:医保个人账户调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信息补录、医保待遇封锁解锁等。同时,对业务审核人员不能准确把握、证明资料不全以及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面的特殊业务,相关股室及人员务必按规定及时上报保障局按相关审核审批程序处理。
(二)清单梳理,流程再造。各相关业务股室及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要聚焦参保单位和群众办事的痛点、堵点和难点,在日常业务经办中,全面落实《**县医疗保障局医保业务经办及内部风控管理规程图》(以下简称《规程》)、《**县医疗保障局业务经办一次性告知卡》(以下简称《一次性告知卡》)等要求,严格执行《综合柜员制窗口业务办理事项清单》中明确的各项业务经办流程,熟悉政策、精通业务。同时在业务办理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在确保风险可控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精简办事程序等方式,推动更多限时办结的医保业务向即时办结转化,最大限度方便服务对象。
(三)清理证明,删繁就简。按照《规程》和《一次性告知卡》规定,在业务经办中,凡是对可通过业务系统(含职工、居民医保系统、智能监审系统、“五险统征”系统等)或其他部门共享数据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得要求服务对象再提供相关材料证明,经办人员不得私自增减业务经办所需材料,不得要求群众反复填报相关表格,在符合内控管理要求的前提下,由业务受理股室直接在系统内获取相关信息,充分发挥业务系统信息共享作用。
(四)对标打造,精细服务
1.加大培训力度。健全窗口工作人员培训机制,制定培训计划,坚持分管领导、中层干部、业务能手对综合柜员开展业务培训,把业务素质、系统操作技能、纪律要求、礼仪规范等作为培训重点,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严格落实形象规范、语言规范、行为规范、工作规范等具体要求。
2.规范大厅管理。按照综合柜员制建设标准,大厅设置了咨询引导区、经办服务区、等候休息区、政策宣传区和便民自助区等5个区域,配备了相关硬件设备和便民设施。为进一步强化精准管理、细化服务事项、提升服务品质、责任落实到人,把医保服务工作做深做实,建立“医保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值班制度”,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值班领导和一名值班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运行工作。
(1)咨询引导区。建立医保服务大厅咨询服务引导机制,专设“咨询引导”岗位,由未进入大厅工作人员轮流值日,主动为服务对象提供咨询宣传和导引服务。局办公室在每月末排定次月咨询引导人员后及时通知到责任股室与工作人员。咨询引导岗职责:一是实行亮牌上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提前十分钟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在大厅区域内流动值班,不得擅离职守,遇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工作岗位的,应有人代班;三是咨询引导台配备电脑,服务对象有查询需求的,咨询人员应主动为其提供服务;四是大厅每日值班领导、工作人员要不定时对咨询到岗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纳入绩效考评内容。
(2)便民自助区。便民自助区配备有电脑、自助查询终端机、手机加油站、便民报刊架、填表台等设施设备。一是信息股负责电脑、自助查询终端机等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二是咨询引导人员负责电脑、自助查询终端机操作指引;三是大厅每日值班工作人员负责大厅电源、电脑、自助查询终端机等设施设备的开关运行,负责“填表区”纸、笔等文具、饮用水、纸杯等准备,当天上午8:50分以前要确保各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行。
(3)经办服务区。一是所有窗口实行开放式服务,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规章制度,按政务服务中心要求严格执行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及亮牌亮证,积极展示医保窗口人员良好精神风貌, 杜绝慵懒散漫现象,树立和保持医保良的好社会形象;二是提高业务经办、复核效率,统一规定办结事项的时限和质量要求,明确限时办结业务的流程节点以及每个节点的限定办理时间,一般业务、特殊业务要按审核审批程序限时办理,不得出现“人不在,事不办”的情况;三是注意办公区域环境整洁,办公桌、柜台以及档案柜物品要摆放整齐,墙面不得随意张贴、悬挂影响大厅整体美观的有关物品。
(4)等候休息区。等候休息区配备有座椅、手机加油站、饮水机等便民服务设备。窗口值班工作人员要协助政务中心做好座椅的规范放置以及大厅饮用水、水杯的正常储备,满足办事群众的合理需求。
(5)政策宣传区。办公室会同信息股负责自助查询终端机及宣传栏资料的公开展示,将各股室职能职责、工作人员信息、医保服务信息、经办事项等需公开项目在自助查询终端机公开展示。大厅值班领导牵头,值班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政策解答、《一次性告知书》、报刊等宣传资料的摆放和及时补充,方便群众取阅。
三、健全制度,明确权责
进一步完善综合柜员制经办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经办人员权利和责任,确保按政策规定办理业务,打造事前防范、事中监控、事后可追溯的业务经办模式。
(一)建立健全内部风险防控体系。一是全面实行权限管理机制。所有医保核心业务必须线上操作,上线必须有授权,从柜员经办到复核审批,内控工作到人、到点。二是健全稽核监督制度。保障局基金监督管理股牵头,会同中心风险防控与稽核股采取定期不定期全面稽核、抽样稽核和专项稽核等方式对所有医保业务经办进行内部稽核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及时造册建立台账,年终统一装订归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