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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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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

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范文第1篇

关键词:评估准则趋同财务报告目的评估企业价值评估

随着《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s)在全球范围的推广,我国会计准则与IFRSs实现趋同,预示了我国评估准则与国际趋同的发展趋势。

一、我国《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与《国际评估指南第6号――企业价值评估(修订)》的比较

(一)框架的比较为了从整体上把握我国《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下文简称“指导意见”)与《国际评估指南第‘号――企业价值评估(修订)》(下文简称“GN(指南)”)的异同。直观地看,我国指导意见与国际指南均包括六个部分,其名称不尽相同,见(表1)。按照各部分内容的功能,对上述框架进行调整,对应关系见(表2)。

IVGN6 Business Valuation(Revised)于2004年11月30日。我国《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于2004年12月30日。从准则日期的先后看,几乎是同一时期。经过比较可以看到我国指导意见,已经基本与国际指南趋同,其共同点包括(但不限于):(1)都要求根据评估目的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市场价值与非市场价值)。(2)都要求确信信息来源的可靠和适当性;对所利用的别的专家的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确信其合理性。(3)都指出了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明确的事项以及应当考虑的因素。(4)都指出了财务报表调整的必要性及相关要求。(5)都要求正确运用资产基础法(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三种基本评估方法,对各种评估方法得出的结论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可信的评估意见。

虽然从总体上看两者基本趋同,但仍然存在以下几处值得关注的差异:

(1)应用导向的明确性。国际指南明确地将其目标导向定位于服务于财务会计报告,表现在:在In-troduction中指出评估指南的服务对象是“财务报表使用者以及企业价值评估结论使用者”,特别是点明了“财务报表使用者”是评估指南的服务对象;专设Relationship to Accounting Standards部分,对企业价值评估与财务报表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简要阐述,并将这种联系建立于评估与财务报表的普遍联系(1VAl财务报告目的评估应用指南)之上。相比之下,我国指导意见在这方面显得较为单薄,原因是我国尚未将财务报告目的作为评估的应用导向:在引言中将服务对象定位于“社会公众”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较之国际指南,这种界定显得较为含糊,特别是没有明确评估结论被使用的方式主要是通过财务会计报表;没有明确企业价值评估与会计报表之间的关系。

(2)理论基础的科学严谨性 国际指南非常重视评估的一般原理在企业价值评估领域运用的正确性,为此专设Definitions这一部分,对评估的一般概念、程序、方法等的术语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具体含义进行了详细解释与界定。这些术语共达数十项,包括调整后的账面价值、账面价值、资本化、控制权缺乏折扣、经济寿命、持续经营、股份公司、收益资本化法、多数股权、净资产、营业公司、回报率、评估途径(方法)、营运资本等。我国指导意见直接使用国际指南中上述这些术语,并未针对4"_lk价值评估业务进行专门的定义。

(3)可理解性和可执行性一方面,准则的可理解性和可执行性基于理论基础的科学严谨性,这在前文已述。另一方面,是准则条文的细致程度:国际指南的突出特点是虽然以原则为主,但条文较为详细和实用。如在Guidance中较为全面而细致地阐述了财务信息及财务报表的用途、财务报表分析和调整的目的以及方法。我国指导意见的细致程度不及国际指南,这可能会对其理解和使用产生一定的影响。如在评估要求与评估方法中提到了财务报表调整的必要性以及基本要点,但过于简略;对财务报表调整的目的――进行财务分析以获取评估相关信息,并未强调。

(4)框架的合理性。IVSC由于有专门的IVS3评估报告准则,所以没有再在IVGN6中对评估结果的报告进行大篇幅赘述。而我国目前准则体系中尚未建立专门的评估报告准则,所以在本指导意见中专设评估披露部分对评估结果的披露进行了非常详细的规范;这一部分以后如果被整合人我国的评估报告准则将会优化指导意见的框架。

(二)内容的比效 (1)国际评估准则体系:国际评估准则体系主要由七部分组成,其中General Valuation Concepn(评估的基本概念和原则)提供了作为评估及评估准则基础的基本法律、经济概念框架的说明,理解这些基本概念和原则对正确理解评估和运用评估准则有重要意义。这些概念和原则主要包括:土地、财产、不动产、资产、价格、成本、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最佳用途、效用、公允价值、非市场价值、评估途径(方法)等。Code。fConduct(行为守则)对评估师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胜任能力提出了要求,确保评估结论的可靠、一致和无偏性。Standards(准则)是较Applications(应用指南)和Guidance Notes(评估指南)更为基础和稳定的部分,包括了三条具体准则:IVSl市场价值基础评估和IVS 2非市场价值评估是Applications(应用指南)的基础;IVS 3评估报告是第六版新增准则,是由以前分散在准则体系中的有关评估披露的方面总结而成。Applications(应用指南)包括从评估目的角度制定的两条指南。IVAl财务报告目的评估在第七版中进行了广泛修订,以反映IFKSs2004新的项目与变化。Guidance Notes(评估指南)是对Standards(准则)和Applications(应用指南)的补充与拓展,是针对评估过程中以及评估结论使用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制定的,包括十四条具体指南。GN 8 Cost Approach for Financial Reporting(DRC)(财务报告目的评估中的成本法)是第七版在原有基础上重新起草、命名的。WhitePaper(白皮书)是第六版新增的,其性质是预备准则或指南,待时机成熟的时候就会上升为正式准则或指南。目前这一部分仅包括新兴市场的评估一项内容,如(图1)所示。(2)我国评估准则体系。从准则建设的历程上看,最早颁布的是无形资产准则,而非基本准则,这反映了早期的准则建设缺乏整体性思路。2004年财政部了两项基本准则,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初步建立,目前已经的资产评估准则与指导意见数量较少,共7项,按照时间的先后排列见(表3)

其中《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是我国评估准则体系的一大特点,是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各种资产类型、各种评估目的资产评估的基本规范。目前我国的评估准则体系很不健全,缺少专门性的具体准则,因此对一些

专门事项进行规范和指导的任务都只能全部由《基本准则》承担。所以《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在我国目前的评估准则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一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与IVS的Code of Con-duct(行为守则)功能类似。总的来看,目前我国的评估准则体系尚未成形。在企业价值评估准则比较的基础上,通过准则体系的进一步比较,我国与国际准则的差距凸现:虽然我国评估准则已经积极地迈出了向国际准则靠拢的步伐,但相对于后者完备的体系,我国的准则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我国评估准则的制定已经接近了与国际准则趋同的方向,但从目前看来,离实现趋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我国评估准则的完善空间

我国与国际准则的显著差距,为我国评估准则建设留下了很大的完善空间,而这个完善空间也体现了我国评估准则与国际准则趋同的进程。

(一)准则的导向 IFKSs对公允价值概念的坚持推行推动了财务报告目的评估业务在全球的开展,也促使《国际评估准则》的专业定位转向以财务报告目的为导向。2005年我国会计准则与IFRSs基本实现趋同,这为我国评估业务的发展提供了一个重要契机,由此可预见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在我国的发展势头以及我国评估准则的发展方向。我国评估准则的现有体系尚未体现出明显的专业定位,因此在今后的建设中应当:建立类似于IVA性质的准则,明确地对财务报告目的评估以及其他目的评估进行规范与指导。在相关的具体准则中,适当增加类似于Relationship to Accounting Standards的部分,对该项评估业务与财务报表之间的关系进行必要说明。

(二)准则的理论基础 《国际评估准则》非常重视评估理论对实务的指导作用,将评估的基本概念与原理作为贯穿其整个体系的内在线索,无论是IVS、IVA、GN都建诸其上。对于特定的业务,还在相应的GN中专门对其运用的概念、程序、方法等的特定含义进行详解。我国现有的评估准则在这方面尚处于真空状态,因此在今后的建设中应当:在基本准则或具有基础性质的准则中明确列示评估的一般概念与原则;在相关的具体准则中,对一般理论在该领域的运用进行具体化的规范。

(三)准则的框架 《国际评估准则》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和完备的框架体系;我国现有的评估准则体系尚未形成清晰的框架,可以在借鉴国际准则体系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的国情建立目标准则框架见图(2)目标框架横向上划分为业务准则与职业道德准则两个部分,一是业务准则在纵向上分为四个层次:(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2)资产评估具体准则,又可划分为两部分:程序性准则是注册资产评估师通过履行一定的专业程序完成评估业务、保证评估质量的规范;专业性准则是针对不同资产类别的特点,分别对不同类别评估业务中的评估师执业行为进行规范。(3)资产评估指南是对特定评估目的、特定资产类别的评估业务以及评估中某些重要事项的规范。(4)资产评估指导意见是针对评估业务中的某些具体问题的指导性文件。该层次较为灵活,既可以是暂时性规定,也可以是预备性质的准则。二是职业道德准则在纵向上分为两个层次: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职业道德具体准则。

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范文第2篇

【关键词】企业价值 价值评估 关键问题

企业的价值评估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形成及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并购、改制以及企业股权的转让等状况时有发生,不同的经济活动主题也开始要求企业价值评估。由于中国企业价值评估理论的相对滞后、市场环境的多重制约以及评估人员素质问题等,导致企业价值评估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其中一些关键问题需要重点强调。如何推动我国评估行业的发展,加快国内企业评估与国际的接轨是摆在企业价值评估研究领域的重要问题。

一、成本法的使用

成本法的基本评估思路主要是通过对企业所有资产值及扣除负债价值后的企业价值进行估测,这种方法并不能有效把握一个持续经营企业的整体性价值,很大程度上忽视了组织化资本的影响,因此评估的结果缺乏一定标准确定,所以现阶段国际上并不认可此种评估方法。但如果根据《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对持续经营的企业否认成本法独立使用进行商榷,则某种条件下,持续经营企业采用独立成本方法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则拥有的有效的基础。从托宾的q理论角度分析,在充分的竞争市场中,如果信息是全面的,则不考虑交易成本的因素,企业可以自由的进入某一行业,同样也可以自由的退出某一行业,企业也不存在可以带来某种超额收益的技术或者专利,此时的q值为1,也就是企业的市场价值与重置成本相等;而如果q值不为1,则套利活动会导致企业的市场价值与重置成本趋同。虽然这种完全的竞争市场是不存在的,但还有部分企业其市场环境类似于完全竞争市场,因此其市场价值与重置成本基本相同。通过这种分析可以得出结论,认为成本法极容易忽视企业的无形资产,如果企业无无形资产或者很少有无形资产,则成本法能较准确的评估出其价值。

分析现阶段中国的市场状况及企业发展状况可以发现,中国的企业寿命相对较短,市场体制还不完善,而且企业价值评估缺乏科学的标准与专业的评估人员,如果采用收益法则很有可能出现加大偏差,因此现阶段还不适宜摒弃成本法的应用。

二、非股份制企业价值评估

(一) 企业的类型与企业价值评估

从中国企业的组织形式角度分析可以发现,现阶段中国的企业主要包括股份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三大类,其中股份制企业占到约43%的比例。现阶段,学术界关于股份制企业的价值评估问题研究相对较多,而较少关注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的价值评估,而且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也主要是针对股份制企业的价值评估规范问题进行的指导,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不包括在内。

(二) 股份制企业与非股份制企业的差异性分析

第一,债权人与权益投资人所承担的风险差异性。一般非股份制企业中权益投资人所需要承担的责任是无限制的,而股份制企业内部的股东则按照其投资的资金额度承担有限的责任,因此非股份制企业债权人所承担的风险相对要高;

第二,权益转让的流动差异性。股份制企业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进行转让,选择全部或者部分出资,股东也可以向股东之外的其他人转让出资,但前提是经过过半股东的同意;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讲,股东只需要在合法证券交易所进行股份的转让即可。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如果向合伙人之外的人转让企业的财产,则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同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可有优先受让权;在个人独资企业中,投资人可以依法对其权利进行转让。从权益转让市场的现状分析,可以发现其为股权的较好流动提供了良好的条件,而非股份制企业的权益转让相对股权交易则相差较多。

第三,企业所有者的价值创造差异性。股份制企业内部的经营权与所有权是分开的,一般股东享有企业的所有权,但其实际的经营权并非股东行使,所以企业在创造价值的过程中,股东所发挥的作用相对较小。而分股份企业中,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结合使得所有者在企业中能够发挥较大的作用。

三、持续经营企业价值评估过程中关于价值类型的选择

企业价值评估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在产权的变动与交易过程中获取交换价值意见,不同价值类型会有不同的评估值,因此企业的评估人员需要对委托方负责,以实现企业的最大化价值。通常那些在持续经营中的企业,很多评估人员一般会简单的操作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用持续经营的价值对企业的价值进行单向评估,可事实上持续经营的价值不一定会比非持续经营的价值大,而且在还会出现持续经营价值低于非持续经营价值的状况,因此加入权益人有权利启动被评估企业的清算程序,则注册资产评估时需要根据委托,对评估对象进行分析。

四、结论

综上所述,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与企业的迅速发展,企业评估的需求也开始逐渐增长,因此中国需要充分重视企业价值评估的功能与重要性,针对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状况、企业实际发展状况进行有针对性的企业价值评估,最终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与实际发展的企业评估理论与方法。

参考文献

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范文第3篇

关键词:收益法 改进 应用

一 收益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背景

2004年12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了《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称《指导意见》),正式将“企业价值”和“企业价值评估”引入我国资产评估行业,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行业与国际价值评估行业全面接轨。国际上比较公认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有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虽然目前我国国内市场的完善程度和市场参数的获取,与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即收益法的应用环境较国外略差,但并不是说就不可能采用国际通行的价值评估分析方法。

二、收益法的应用

(一)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

1、市场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 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市场法能否被选择和运用, 关键看是否具备以下前提条件: 一是有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资本市场。

2、成本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成本法也称资产基础法, 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荃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但在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一般不能单独采用加和法对企业的整体价值进行评估, 还要应用收益法进行验证。

3、收益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 是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收益法可分为未来收益折现法和收益资本化法。运用收益法进行评估需具备三个基本前提:一是能够对被评估企业未来收益进行合理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二是能够对与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收益率进行合理估算;三是被评估企业预期获利期限可以预。

(二)收益法的核心思路

收益法是预测评估对象的未来收益并将其转换为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基于这样的评估思路:投资者现在想购买一个有一定收益期限的企业,即投资者在未来的收益期限内可以源源不断地获取净收益,如果现在有一笔资金可以与这未来一定期限内的净收益的现值之和等值,则这笔资金就是投资者要购买的企业的价值。从本质上说,收益法是建立在资金具有时间价值的观念之上的,它以企业的预期收益能力为导向求取评估对象的价值。收益法在实际应用中是通过对未来收益额、收益期和折现率三个参数的预测来进行的,分为未来收益折现法和收益资本化法两种方法,下面将分别对其进行研究。

1、收益法的三个参数及其预测

⑴未来收益额的预测

企业的收益有两种基本表现形式:企业净利润和企业净现金流量。 对于经营净现金流量的预测,首先要对企业的历史和现在有一个比较透彻的了解,通过对历史会计报表的调整得到企业现在的净现金流量,然后用现在的经营净现金流量对未来的净现金流量进行预测。股权自由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资本性支出-营运资本追加额-债务本金偿还+新发行债务

⑵收益期的预测

收益途径的应用中,收益期限可分为有限期限和无限期限两种情况。在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中,评估的价值前提都是企业的持续经营。因此,收益年期可以设定为无限年期,不考虑企业的终值。

⑶折现率的预测

主要有三种方法,具体分析如下:

①风险累加法:r=Rf+Rm

②WACC模型:折现率是市场对企业期望报酬率,也可以认为是企业的资本成本,资本成本就是企业的期望报酬率,可用企业的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进行折现。

③CAPM模型:用方差来度量不可分散风险,将风险与收益联系起来,期基本表达式如下:r=Rf+β(Rm-Rf)

2.收益法的应用

收益法的应用, 实际上就是对被评估企业整体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进行折现或本金化的过程。具体来说, 收益法应用于企业资产评估的形式有两种:

一种是年金资本化法或叫年金法, 其适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稳定、市场变化不大, 因而每年收益大致相等的企业价值评估。其计算公式:

另一种是分段法。这种方法是在充分调查和了解被评估企业内部经营和外部环境的基础上, 预测企业未来若干年收益, 并假定从前若干年最后一年开始, 以后各年将保持固定收益。计算公式为:

三、收益法的未来展望

(一) 收益法在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企业价值评估仍以成本加和法为主,收益法为辅。收益法应用较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即收益法在实际应用中也有缺陷和不足。

首先,收益法的参数值的预测难度较大。收益额折现率的预测难度较大,受较强的主管判断和未来收益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其次,预测本身也有自身的弱点。企业预期未来收益额的预测,要本着从企业的经营现状出发,分析以往和现在的业绩,去推导未来。它的确定必须是在考虑资产的最佳与合理使用的基础上,通过对未来市场的发展前景及各种因素对企业未来收益额的影响进行分析,模拟出企业在未来若干时期的经营成果。而这些预测复杂而且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再次,收益法的应用要求评估人员具有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而且得具备多种数理统计分析技术和能力。否则就会产生较大的盲目性和评估风险,缺乏科学依据。

(二)期望收益法

实际工作中常常是假定企业以后每年取得的收益不变或者按照一个固定的比率增长。以上方法对企业未来年度收益的预测都是只考虑单一的数值, 这个数值是在各种可能取得的收益当中最大可能取得的收益, 也就是概率最大的收益。

传统收益法确定企业预期收益没有考虑各种可能的收益及相应概率的综合影响, 这样确定的企业预期收益折现后的评估值不反映公允价值, 不完全符合企业价值评估的目的。与此相适应, 我们为产权转让和交易提供参考的评估值也应该是一种公允价值。但是, 按照上述收益法预测的收益折现得出的评估值, 并不是一种公允价值。

为弥补传统收益法用最可能的收益折现评估企业价值的缺陷, 笔者主张采用期望收益法,即在预测企业未来收益时, 应考虑到每一种可能的收益及其发生的概率,加权平均, 以求得的期望收益作为企业预期收益, 将其折现后的和作为企业价值的评估值。采用期望收益法更能准确地评估企业的价值, 为交易双方提供一个正确的交易参照价。

尽管收益法存在缺陷,但我们不能否定它在企业价值评估中日渐重要的作用。我们应该改进缺陷借鉴国外收益法的理论与实践经验,加强对收益法预测技术的研究,提高评估人员的专业技能等,从而加快收益法在我国的应用。

参考文献

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范文第4篇

关键词:企业价值评估;市场价值;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2月28日

在市场经济体制和资本市场深入发展的过程中,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和方法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就企业价值评估发展现状、目的、评估对象,以及价值类型等理论问题进行探讨。

一、国内企业价值评估发展现状

资产评估行业在全世界已经有近200年历史,而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起源于20世纪八十年代,这其中就包括了企业价值评估。虽然起步较晚,但整个资产评估行业在我国却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一)企业价值评估的产生与发展。作为评估行业的一个重要的独立分支,企业价值评估的产生要追溯到评估行业。评估行业的发展已经有200多年的历史,随着个体之间不动产的转让事项日益频繁化,自发的经验性的评估已经满足不了社会的需求,资产评估行业就应运而生了。但是,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单项的资产评估已经满足不了资本家的需要,因此对于企业股权和整个企业价值的评估应运而生。

企业价值评估是传统评估的延伸与发展,既拥有传统资产评估的特点,又拥有自身的特点。第一,企业价值评估评估的是企业整体的价值;第二,企业价值评估评估企业股权的价值,也就是所有者权益的价值,它既能评估部分股权,又可以评估企业全部的股权;第三,企业价值评估也考虑了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因为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与企业整体价值绑定的,是不可分割、不可单独评估其价值的。

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尤其在资本市场重视企业创造价值的背景下,在市场的推动作用下,企业价值评估在美国、西欧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得到了长足发展。不仅仅在应用领域得到了极大的扩展,其理论也因为实践的推动而日趋完善。

(二)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现状。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起源于20世纪八十年代末期,当时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市场引入了最基本的有关资产评估的概念、原理和方法。尽管发展不到30年,但企业价值评估这个独立的分支的发展和完善程度却是惊人的,这主要得益于当时引入资产评估的目的就是满足企业价值评估的需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资产评估在国内不断的发展,企业价值评估行业逐渐成为了独立的社会中介服务行业,在我国经济社会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逐步发展,企业价值评估在资本市场产权交易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在我国加入WTO组织之后,世界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的不断扩大、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和随着改革开放逐渐出现的问题的日益多样性,整个国内社会对于企业价值评估的要求越来越高。这样,进一步加快了企业价值评估在国内的发展,随着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在国内也逐步加快了发展的步伐,尤其是以高新技术为动力的行业不断的发展,给企业价值评估带来了新的动力与活力。

目前,市场经济在我国如火如荼的发展着,由于市场的需求,企业价值评估整个行业越发显得重要。随着民营企业的发展,外商投资的扩大,整个企业价值评估为整个市场提供了越来越多样化的服务。同时,随着以信息技术为主导、以高新技术为推动力的新经济时代的到来,新的产业类型和大量高新技术企业的出现,以及崭新的经济运行模式等都给资本的运行带来了更多的风险和变数。

但是,机遇与挑战并存,以往简陋的评估方式与手段已经显然不能满足经济发展和市场发展的需要,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与行业内许多专家学者不断地进行着研究与学习,给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带来了很多成果,参考国外发达国家的企业价值评估准则与指南,我国于2005年了《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这是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发展到现在极为重要的一项里程碑。

随着市场经济在我国不断的发展与完善,资本市场不断的繁荣与扩大,我国企业价值评估业务不再仅仅以改革开放初期企业体制改革为主要目标,评估方法也不能局限于简单的资产加和法。资本市场的收购兼并、企业的剥离重组、金融企业的抵押担保、租赁资产转让、课税评估、交易咨询等新的评估业务与新的领域将促使企业价值评估行业从理论到实践有一个更大的发展,同样促使企业价值评估的手段与方法不断完善。

二、企业价值评估的基础理论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础理论是讨论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应用的前提,也是企业价值评估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其中,企业价值评估的目的,企业价值评估的对象,企业价值评估的价值类型这些基础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一)企业价值评估的目的。在产生的初期,企业价值评估主要是为企业的并购与重组服务。那时,企业的股权或者部分股权不是市场上的商品,所以无法从市场上获得具体的价格,企业价值评估的主要目的就是确定企业的交易价格。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价值评估活动延伸到市场的各个领域,基于评估动因的不同,企业价值评估的目的也是不同的。

1、投资者基于投资决策的目的。随着证券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的蓬勃发展,股票的价值在评价一个企业经营业绩的过程中占有的位置越来越重要。企业经营的业绩、经营的效果都会反映在资本市场的股票价值上。在这样的环境下,投资者如果想要自己的投资得到增值,那么对于投资对象的评估就显得尤为重要。

2、管理者基于价值管理的目的。一个优秀的管理者想要管理好一个企业,就必须了解企业的价值到底是多少。在做出决策之前,就要了解这个决策到底对于企业价值的增加是多少。通过对于企业自身价值的评估,管理者可以对各种投资决策、融资决策、经营决策和分配决策进行评价,从而选择最优的方案。

3、交易双方基于并购的评估目的。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导致了市场中的参与者和竞争者不断增加,交易的审慎性不断被削弱,这导致了市场交易价格无法真实反映企业的价值,这对于企业的发展极为不利。为了使企业的交易价格尽量与真实价值吻合,企业价值评估开始被应用于并购领域。

4、清算企业基于清算的评估目的。每个企业都有自身的生命周期,在企业衰退时甚至将要被淘汰时,也要对于企业的价值进行评估,目的就是尽量以合理的最高价格清算企业的资产。

(二)企业价值评估的对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的不同,谨慎区分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说明。

1、企业的整体价值。企业的整体价值观念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整体不是各部分的简单相加;(2)整体价值来源于要素的结合方式;(3)部分只有在整体中才能体现出其价值;(4)整体价值只有在运行中才能体现出来。

2、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3、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股权比例的乘积。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应当在适当及切实可行的情况下考虑由于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披露是否考虑了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三)企业价值评估的价值类型。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是最基本的价值类型,它从企业价值评估结果的适用性质和适用范围来划分,符合企业价值评估服务于客户和服务于社会的内在要求,具有重要的意义。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被评估企业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价值的公允性是面向整个市场而非个体的。企业价值评估的非市场价值主要有持续经营价值、投资价值、保险价值、清算价值等,这些非市场价值是面对某个特殊投资者的。根据《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注册评估师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者多种资产评估方法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

主要参考文献:

[1]刘希良.对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比较选择的探究.技术与市场,2008.11.

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范文第5篇

【关键词】企业价值;层次分析法(AHP法);评估指标体系

企业,作为一个有机载体,具有盈利性、整体性、持续经营性、合法性等特征。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体系,也具有独特的价值形态,即企业价值。政治经济学将企业价值定义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会计角度的企业价值是指建造或取得企业的全部支出或费用;财务管理学则将其定义为企业的内在价值;而从市场角度出发,企业价值是企业在市场上的货币表现[1]。不同领域根据其自身的应用范围,对企业价值有不同的定义。在资产评估中,根据《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的定义,企业价值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企业的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2]。可见企业价值的评估客体主要为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随着资产评估行业的不断完善,目前对企业价值的评估也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体系,主要有收益法、资产加和法和市场法。本文将在市场法的基础上,通过构建层次分析模型,选取最具代表性的比较指标,分析调整与参照企业的差异性,从而更加全面的对企业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

一、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比较

(一)资产加和法

资产加和法,又称成本法,是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的一种常用方法。资产加和法是在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基础之上,通过对企业账面价值的调整,从而确定企业价值的方法。资产加和法以企业的财务数据为依托,能更好的反映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但是,由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复杂性,企业的财务数据在一定程度上很难体现企业的实际盈利能力,这也是资产加和法的缺陷所在。目前,资产加和法更适合于企业非持续经营时的价值评估。

(二)收益法

收益法是在企业持续经营的基础上,通过预测企业未来的获利能力,将其资本化或折现处理,从而估算企业价值的方法。因此,确定企业未来的获利能力和确定适当的折现率或资本化率是进行评估的关键。目前,常用的评估模型有现金流量法、EVA法、内部收益率法[3]等;而折现率和资本化率通常利用CAPM模型、WACC模型等方法确定[4]。由于未来预期的不确定性,采用收益法可能会面临更大的风险。因此,收益法比较适合处在成长或成熟期的企业价值评估。

(三)市场法

市场法是通过大量市场调查,选取在规模、经营业绩等方面相类似的企业,通过比较差异性,对参照企业相关指标进行调整,从而确定企业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市场法具有简便性、快捷性的特点,并且评估结果更接近企业的现实价值。但市场法需要有一个活跃的市场,比较指标有时难以收集,因此,确定可比指标是市场法的关键。目前,常用的比较指标有市盈率、账面价值、销售收入以及息税折旧前收益[5]等。

二、层次分析模型在市场法中的应用

利用市场法评估企业价值,通常采取构造评估乘数的方法,即通过确定模型中的比较系数来估算企业价值。目前的市盈率、收入、息税前利润等模型都为单指标因子,仅强调了企业价值的某一方面。针对这种单一性的缺陷,本文将在现有模型的基础上,利用层次分析法,通过选取多指标因子对企业价值进行全面评估。

(一)评估指标的确定

根据企业价值的评估目的和价值类型,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选取最有代表性的评估指标,确定评估体系。本文将从企业的盈利能力、竞争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三大方面对企业价值进行综合评估(实践中需根据实际情况对指标进行调整),见表1。

(二)层次分析法原理及步骤

1.层次分析法原理

层次分析法是一种解决多目标、多决策的分析方法,由英国学者T.L Saaty首次提出。AHP法通过分层评价,比较指标的相对重要性,从而为复杂决策提供依据[6]。由于本文对企业价值的评估,是通过选取多指标建立综合评估体系,因此,采用层次分析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2.层次分析法主要步骤

(1)构造比较矩阵

分层构造指标的比较矩阵。假设某层有个指标,根据指标之间的相对重要性进行打分,从而得出指标的比较矩阵。

其中表示第个指标较第个指标的相对重要性,且满足:

(2)计算指标权重

企业价值评估体系中,指标的相应权重计算步骤[8]大致如下:

①对比较矩阵的列向量进行求和;

②对比较矩阵的列向量进行归一化处理,即:;

③将处理结果按行求和得;

④进行第二次归一化处理,得到权数矩阵:

⑤计算权数矩阵的特征根:。

(3)一致性检验

通过构建比较矩阵一致性指标CI,对评估指标进行一致性检验,

考察其合理性。一致性指标。之后将CI与平均随机一致性

指标IR进行比较,构造一致性比率时通过

检验,特征向量即为指标权重;否则,要对比较矩阵进行调整,直到通过一致性检验。其中的经验数值[9]如下表所示:

通过层次分析法,确定出指标的权重,即为原有模型中的比较系数。之后按照传统市场法的原理,搜集对比资料,对企业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

三、结束语

本文利用层次分析法,以市场法为基础,根据模型,研究比较系数的测度方法。通过层次分析模型的建立,使得对企业价值的评估由单指标比较转变为多指标比较,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因此更加科学,评估结果更接近企业的真实价值。此外,层次分析模型并不局限于定量指标的选取,例如股东满意度、员工积极性等定性指标也可引入企业价值评价体系,使评估更加全面。因此运用层次分析模型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实践意义。

参考文献:

[1]姜楠,王景升.资产评估[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

[2]钟凭.规范企业价值评估的新举措[J].中国资产评估,2005(2):21—22.

[3]胡爱荣,尹玥.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及应用[J].经济研究,2011(5):86—87.

[4]刘玉平.资产评估教程(第三版)[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

[5]潘晶,沈林涛.市场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应用的研究[J].企业价值评估,2008(7):9—10.

[6]程焱.基于模糊综合评判和层次分析法的供应链风险评估[J].经济管理者,2011(22):7—8.

[7]韩正民.模糊层次分析法在企业价值定性评价中的应用[J].高职论丛,2011(2):5—8.

[8]相龙慧.层次分析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J].财会通讯,2011(6):6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