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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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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

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一所石油特色鲜明,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是“211工程”重点建设并设有研究生院的高等院校之一。

半个多世纪以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10万余名优秀专门人才,为国家石油石化工业的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被誉为“石油人才的摇篮”。学校形成了石油特色鲜明,以工为主、工理管文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学校设有10个院(系、部),共有24个本科专业;拥有4个博士授权的一级学科,32个博士点,4个博士后流动站;19个硕士授权的一级学科,99个硕士点;在10个工程领域具有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5 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北京市重点学科、1 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 1 个国家工科基础课程教学基地以及20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重点研究机构。

中国石油大学校办企业总公司是代表学校对校办企业经营性资产进行的管理和科技成果产业化。通过深化校办产业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建立规范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理顺产权关系,进行企业改制和重组,完善企业内部运行机制,加强资本运营,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中国石油大学校办企业紧密依托学校的科技优势,依托石油市场,积极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为石油工业服务,自行开发研制了油田自动化系列、测井地质综合应用网络平台forword、油气勘探开发地质综合信息GIS工作平台、真空扩散泵油、TC轴承和脱硫醇新型催化剂等品牌产品,行销国内外,得到了广大客户的认可。

着手改制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按照教育部(教技发中心函[2006]25号)通知的要求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意见》(京教办〔2006〕6号)文件精神,制定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办企业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中石大京校[2006]25号),并及时下发到下属各企业。为了更好地落实校办企业规范化建设,学校多次召开会议,最后组建了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书记任组长,主管产业、财务的副校长及纪检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学校校办、财务、审计、科研、后勤处、人事等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校办企业总公司负责人组成规范化建设办公室。

学校全资企业改制的推进情况

目前,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办企业总公司所属法人企业有22家,其中校办企业总公司所属的全资企业8家。

学校在“十五”期间就已进行改制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在“十五”初期学校就开始尝试进行校办企业体制改革;2000年9月学校组建校办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2001年1月撤销“校办产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成立校办企业总公司和董事会、监事会;2003年11月25日在原系办公司“北京市钻达新技术开发公司”的基础上在工商变更为“北京石大新元科技发展中心”,作为校办企业总公司的公司实体。

2001年12月,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高校校办产业改制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校办企业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开始通过合并、重组、撤销等方式,对学校系办公司进行了清理,现已完成该项工作,学校已经不再有院(系)办公司。

在“十五”期间,学校全资企业改制的推进进度也表现良好。校办企业总公司所属大部分企业了进行了改制工作,准备注销的企业2家(石大研究所、信安),需进行改制的企业2家(新材料,金时),与学校签订委托协议的企业2家(翠宫、石迎),具体情况如下页表所示:

组建资产公司

按照教育科技发展中心的意见,学校拟组建资产公司,资产公司形式以有资产管理职能的一人有限公司为宜。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办企业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规定,学校计划在2006年底前完成组建资产公司的工作,为此,做了很多前期准备工作:

2006年4月20日,校办企业总公司代表学校参加北京市教委召开的《北京市高校科技产业规范化建设动员会》。会后及时将(京教办〔2006〕6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意见》及教委两主任的讲话向有关领导进行了汇报;

2006年4月26日~28日,校办企业总公司及学校财务处派人参加了北京市教委组织的《高校科技产业规范化建设培训班》。

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办企业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已经改制的企业进行了年度审计。

同时,学校还开始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2006年6月15日,学校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学校书记、校长对《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办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要求详细做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办企业规范化建设工作时间表,并按时间表完成清产核资的各项工作;2006年7月14日,学校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召开了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办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建议方案》;2006年8月10日,召开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办企业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召标会,听取并查阅了10家中介机构对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办企业项目投标书。并确定2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工作;计划在年底之前,进行清产核资审计、资产评估、产权登记等工作,完成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的分离与划转,将校办企业经营性资产从学校剥离,划归资产公司统一经营管理。

经验总结及存在问题

经过十多年的探索、改革与实践,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已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和竞争力的科技产业,改制后的“北京石大油软技术有限公司”被评为中关村科技园“十小创新企业”;“北京中石大化学制剂有限公司”主营产品“AFS-12脱硫醇新型催化剂”列入国家2005年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北京油源恒业科技有限公司”取得了国家专项“全国新一轮油气资源评价系统”,建设了学生实习基地;“北京石大中油油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在2004年取得油品批发权,当年实现销售收入翻番,并建成了石油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基地。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还存在着对企业规范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急待解决的问题:

(一)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科技企业孵化方面,需要进一步更新观念,设立我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投资基金,促进和加快我校的科技成果转化。

(二)按照教育部关于“逐步建立国有资产投入、增值后退出的可持续发展机制”的精神,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投入撤出机制。

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1.坚持改革全面性、彻底性和稳妥性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发展的原则;坚持国有资产不流失和防止逃废债务的原则;坚持统一指导,分类实施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运作的原则。

二、改制范围和形式

2.除国家和省明确规定暂不实施改制的企业外,全市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均在改制范围之内。

企业改制可采取兼并重组、合资合作、转让国有产(股)权和实行股份制等多种形式。

三、改制工作程序

3.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及提出申请。企业改制必须由企业主管部门或产权持有单位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包括职工安置方案)。企业改制方案应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改制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改制的形式及其可行性分析、职工安置、资产处置、债权债务处置,改制后企业党团组织关系接转及建立完善工会组织等项内容。

企业引入非国有投资主体(本企业职工除外)的投资,必须在财务状况或资质、商业信誉等方面对非国有投资主体提出条件一般也应在产品、技术水平等方面提出要求,同时确定改制后企业发展方向和目标。

企业改制方案由企业主管部门或产权持有单位组织改制企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改制申请。

企业改制方案上报前,应按规定进行土地权属、规划等审查,并由市或区、县(市)国土规划部门出具《国有企业改制规划土地审核意见表》。

4.企业改制方案初审。企业改制方案连同企业改制申请按照企业隶属关系或国有资产管理关系分别报送市或区、县(市)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审批(审核)部门进行初审。审批(审核)部门主要审核企业改制是否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是否符合我市经济结构调整的方向,是否符合出资人利益,是否妥善安置职工。对初审合格的由审批(审核)部门出具初审意见,明确改制方向及形式、企业改制方案(实施方案)的最后审批(审核)主体。

5.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企业主管部门或产权持有单位根据审批(审核)部门对企业改制方案出具的初审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聘请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组织对改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

企业前期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的,清产核资结果经审核确认后,自清产核资基准日起3年内有效。在清产核资结果有效期内,企业进行改制不再另行组织清产核资。

改制为非国有和非国有控股的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离任审计由政府审计机构组织或由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不得以财务审计代替离任审计。在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的基础上,企业财务审计和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可由经政府审计机构委托的同一中介机构承担,但应分别出具审计报告。

企业改制涉及的无形资产(含土地使用权)必须纳入评估范围。没有进入改制企业的实物资产和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改制企业不得无偿使用;有偿或租赁使用费用标准要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考虑市场等因素。

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应按有关规定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土地估价报告应按有关规定到土地管理部门履行备案手续;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履行备案手续。

6.落实债权债务。企业改制方案要征求主要债权人意见,通过承接、和解等方式落实债权债务。

7.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通过。企业改制方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并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8.公开市场交易。企业改制涉及国有产(股)权转让的,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的有关规定,明确转让条件和受让要求,公开信息,竞价转让。交易底价的确定主要依据资产评估结果,同时考虑产权交易市场的供求状况、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职工安置、引进先进技术等其他因素。

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企业资产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

9.企业改制方案(实施方案)正式审批(审核)和资产处置审批。企业主管部门或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根据企业产权市场交易结果及其他调整事项,修改、调整和完善企业改制方案(包括职工安置方案)并正式上报审批(审核)部门,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改制方案由审批(审核)部门予以审核批准,并出具综合审批(审核)意见。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区、县(市)根据审批权限对企业改制中的资产处置和产(股)权变动等事项履行审批程序。

10.企业改制方案的组织实施及后续工作。企业改制方案经审核批准及履行资产处置或产权变动审批程序后,由企业主管部门或产权持有单位按要求组织实施企业改制方案及履行产权交割、企业产(股)权变更登记、注销以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法律手续。

四、改制事项审批(审核)

11.所有市属企业及其下属企业的改制方案均须报市国有企业改制审核小组进行初审。

12.市直各部门直属企业和市属集团公司的改制方案(实施方案)履行正式审核程序时,均须报市国有企业改制审核小组进行审核。市直各部门直属企业和市属集团公司下属子企业(子公司)的改制方案(实施方案),根据其在地区和行业中的地位和重要程度,分别由市国有企业改制审核小组或企业主管部门(母公司)审核。

13.由企业主管部门(母公司)审核的改制方案,须报市国有企业改制审核小组备案。

14.所有市属企业及其下属企业改制涉及资产处置及产(股)权变动审批的,按国有资产处置有关规定执行。

15.区、县(市)属企业改制方案及资产处置、产(股)权变动等审批(审核)由区、县(市)根据上述原则自行确定。

16.审批(审核)企业改制事项的单位应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简化手续,公开办事时限,实行限时服务,并在内部建立有关批准程序、权限、责任和相关资料归档保存等制度。

五、职工安置和调整劳动关系

17.制定职工安置方案。企业改制时必须处理好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制定职工分流安置与劳动关系调整方案。职工分流安置与劳动关系调整方案主要包括:企业职工(含离退休及其他人员)基本情况;职工分流安置的政策依据、指导思想、原则和办法;调整劳动关系的时点和费用测算情况;职工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和支付办法以及资金来源;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集资款、医药费、采暖费等内债处理意见;职工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及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处理办法;职工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18.职工经济补偿金计算办法。企业改制时,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工,应严格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和《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改制为非国有或非国有控股企业时,应对全部在册职工按企业改制调整劳动关系时点测算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不高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计算。企业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或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19.职工经济补偿金支付办法。企业改制时,应在企业改制相关协议或合同以及职工安置方案中明确,由改制后企业与所聘用的原企业职工依法理顺劳动关系。经协商一致,继续留在改制后企业工作的职工,由改制后企业与职工或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或变更相关内容,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由改制后企业与职工协商确定,但最短不少于3年。对改制后企业未聘用的职工,改制企业应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按规定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

20.妥善处理拖欠职工内债。企业是偿还拖欠职工内债的主体,拖欠职工的内债应由企业偿还。在企业改制时能够一次性偿还的,应一次性偿还;一次性偿还确有困难的,应与职工协商偿还办法,约定偿还时间。

21.做好改制企业离休干部安置服务工作。确保企业离休干部“两个待遇”不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区、县(市)成立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对改制企业离休干部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与服务。

22.全面实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认真执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委办发〔2003〕50号)规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所需管理活动经费、采暖费、基本医疗保险、大额补助医疗保险、其他有关费用,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缴足10年费用。困难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和市政府批准,可采取分期缴纳或一事一议办法妥善解决。

23.妥善安置改制企业中的特殊人群。特殊人群是指企业中的工伤、残疾、患病、市级以上劳模、“三期”内女职工、现役军人配偶、烈士遗属、内退职工、“三方面人员”(建国前老战士、抗美援朝老兵、干部)和60年代精简下放人员以及职工遗属等。企业改制时,应按照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妥善安置,可以采取建立托管中心等灵活、可行的办法落实相关待遇。

24.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企业改制后未聘用人员,档案移交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职工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档案移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前的各种社会保险费以及按规定应享受的各种待遇,由国有企业改制收益中支付。对改制后企业留用的人员,改制后企业应在新企业工商登记后30天内与其重新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理顺职工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及时为职工接续各种社会保险关系。

六、其他事项

25.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意见》中的各项政策规定及其配套的具体实施细则。

26.设立市属企业改革职工安置专项资金。由市财政筹集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项用于解决市属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的职工安置费用。

27.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款管理及企业改制收益支出安排。转让企业国有产(股)权的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结清。一次结清确有困难的,出让和受让双方协商并经批准后,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由受让方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为做好校办产业规范化建设,完善兰州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校办产业资产收益,经2014年5月5日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资委)研究,决定进一步深化我校的校办产业改制工作,同意实施《兰州大学全面深化校产改制工作实施方案》。本次全面深化校办产业改制工作,分为做实资产公司、整合校办企业、理顺管理关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四个方面。为确保校产改制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学校经资委的领导下,成立学校全面深化校产改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乘

副组长:高新才  李正元  徐生诚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春莺  安延宏  李炳毅  李留浩  陈文波  苟克鼎  曹爱辉  景金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资产公司,办公室主任由李留浩、苟克鼎兼任。

以上组成人员中,今后如有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动,相应的人员自然调整。

二、任务分工

学校相关部门以及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确保全面深化校产改制工作能够顺利完成。

资产公司统一负责政策制定、安排部署、方案实施等具体工作。纪委(监察处)、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计处分别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撤销的企业负责做好正式移交前的安全稳定、正常运营、清产核资、整体移交、注销登记等过渡工作。重组的企业要确保正常运营,并做好相关重组方案、变更申报、清产核资、整体移交等工作。

三、进度安排

按照校产改制的总体部署和统一要求,由资产公司负责牵头,会同学校职能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要求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做实资产公司、整合校办企业的工作,同时要加快理顺管理关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进度。

具体工作分为方案设计报批、公布实施、制订重组方案、重组公告、企业清算、产权界定、办理产权交割及法律手续、人员安置、办理工商税务变更手续等环节,按照以下三个阶段分步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4年5月10日前)

资产公司和相关企业组成工作小组,进行动员和全面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6月30日前)

完成各项具体改制任务:一是完善资产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二是确定重组企业的机构、职责、编制、薪酬、人员安置等重组方案;三是对原企业进行清算及审计;四是通过竞聘确定各岗位人员;五是移交财务、资产、档案等。

(三)企业注销、变更登记阶段(2014年7月31日前)

相关企业及时办理法人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撤并企业的印章由资产公司负责收缴封存。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深化校产改制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相关部门、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协调配合,集中精力做好工作。

(二)统一思想认识

相关企业负责人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党性和纪律观念,服从学校的决定。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改制期间队伍稳定,工作不断、秩序不乱、人心不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深化校产改制工作。

(三)坚守工作岗位

相关企业要统筹协调,确保企业整合与当前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企业整合期间,各级负责人和各类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各自职责,保持正常工作秩序,保证正常运营,确保深化校产改制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四)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

相关企业负责人要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企业整合期间不得突击进人,突击提拔调整各级负责人。

严禁突击花钱。除必须的日常业务支出以外,其它支出一律停止,特殊情况要报资产公司批准。不得借机乱发钱物,坚决杜绝各种铺张浪费。

停止资产处置等业务。严禁转移、转卖、转借、私分或以其它方式擅自处置国有资产,严禁签订异常合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失职、渎职、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认真做好企业变更及后续工作

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初夏的皖南小城旌德,云雾氤氲,满山滴翠。穿行徽水河十里南湾,宛如畅游山水画廊。十里南湾别称“小小三峡”,从三溪镇穿流而过。如今的三溪镇,不仅以秀美山水闻名,更因一场重塑乡村经济结构和农业经营模式的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越来越受到关注。

2016年,从徽水河畔到黄山东麓,旌德实施整县推进,构建集体资产股份化、经营管理公司化的农村集体经济新模式。截至到6月,已完成68个村的清产核资和股份公司组建,改革正迈进一个新阶段。

旌德率先整县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勇当击楫中流的先锋,改革是怎样逐步推开的?“旌德路径”又是怎样形成的?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效?带着这些待解的疑问,《决策》记者穿梭旌德乡村,一是探寻答案,更重要的是呈现一个可复制、可推广的“旌德样本”。

农村股改“四步走”

在三溪镇路西村,走进名为“溪水人家”的民宿,干净整洁的小院里,每间房门口都有宽带WIFI标识;老板娘正在厨房里做当地特色土菜,香气四溢。像这样企业化、信息化、标准化的民宿,路西村现有12家,共有70多个床位。

路西村是2015年旌德县确定的三个改革试点村之一,但路西村不是最早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先于路西村的改革试点是白地镇高甲村,该村被称为旌德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的试验田;另外一个改革试点是与路西村同属三溪镇的三溪社区。

旌德县按照统一部署、因村制宜的思路,“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探索出三种模式,让人看到希望。更重要的是,试点树立起信心,激发出改革动力和发展活力。于是旌德乘势而为,经安徽省农委同意,2016年整县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

2016年2月25日,《旌德县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整县推进工作实施方案》正式。旌德县农委主任钱告诉《决策》:“该方案20易其稿,全县统一部署。为确保改革有序推进,旌德县制定了四步走的实施方案。”

改革“破冰”首要在于确权,第一步是清产核资,抓住产权“牛鼻子”。只有产权问题解决了,其他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势如破竹,所以“第一粒纽扣”必须摆正。

在实际操作中,成立由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组成的集体资产清查小组,清产核资结果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审议通过,张榜公示7天。“过去,村集体资产属于村民集体所有,但对个人来说算不清、摸不着;现在明晰产权关系的同时,也强化了村民对集体资产的关注度、参与度和监督力度,从而使集体资产管理变得更加有序。”旌德县白地镇党委书记柴长宏对《决策》分析说。

第二步是界定成员资格。由各村结合户籍登记、实际居住、土地承包和劳动贡献等情况依法民主确定,界定结果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成员界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农村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成员的合法权益。

合理设置股权是第三步。配置原则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人享有股份,具体配置比例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股权终身不变的管理方式。在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后,以户为单位发放由县农委监制的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证,作为持有集体资产、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凭证。旌德县兴隆镇党委书记金新木告诉《决策》:“集体资产股权量化,实际上是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的一种变革,能够充分调动村民参与集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更好地产生效益。”

在成员界定、量化到人、确权到户的基础上,第四步是成立法人主体,召开股份经济合作组织成立大会,审议通过组织章程,并向县市场管理部门申请法人登记。同时制定资产、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报乡镇“三资”中心备案。

经过这样有序推进、步步衔接的四步走后,每个行政村挂四块牌子: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有限公司。

“母-子公司”双层结构

倪德田是高甲村党支部书记,他带领全村人植树造林,积累下400多亩集体林场。2015年7月,高甲村以村集体资产出资,旌德县旅游公司以现金出资,成立高甲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母公司。该母公司再以马踏石林场400亩林权入股,成立林场子公司,通过招商和丰谷香榧公司按照递增分红模式合作,并修建旌歙古道旅游环路,开发香榧观光游,实现增绿添金。

高甲村的试点,是旌德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的样本。这种“母―子公司”的双层结构下,母公司是资本投资公司,而子公司则是运营公司。

“在集体资产运营管理中,村集体母公司不参与经营;通过招商、吸收能人、扶持双创等方式,引进民营主体,由母公司跟民营资本共同注册成立子公司。”旌德县副县长张蕾告诉《决策》:“子公司按照市场规则开展各类活动,独立经营。母公司和民营主体签订收益分成协议,根据投资比例,合理设置保底收益金额,按照‘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方式,保障村集体的稳定收入。”

对于这种制度设计的好处,钱对《决策》分析说:“一方面是有效解决了农村集体经济动力不足、经营人才不足、创业启动资金短缺等问题。母公司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承载体,充分发挥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势,体现了公平;子公司作为从事经营的市场主体,充分发挥了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体现了效率;改革后的产权与经营权有效剥离,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另一方面,能有效预防村干部的廉政风险,也有助于培养一批企业家,扶持创新创业。”

当这一套改革设计方案落地到行政村后,实际操作是怎样进行的?以首批改革试点村之一路西村为例,该村的6个自然村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分别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村民在各自所属的合作社中拥有相应的股份;6个合作社作为股东再共同发起成立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这是母公司。母公司以美丽乡村建设形成的具有旅游开发价值的资产入股,引进南京康富源公司,成立再现徽商旅游发展公司,由康富源公司派驻经营人员,路西村母公司不参与经营。

2015年,经康富源公司运作,路西村成功创建3A级景区,接待国内外游客7万余人,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20万元。“印象路西”已成为皖南乡村旅游的一个品牌,“建设美丽乡村,路好了,村子漂亮了,游客多了,收入也提高了。”路西村党支部书记黄小本告诉《决策》:“路西村的发展,已经成功实现由建设美丽乡村到经营美丽乡村的转变。”

路西村的转变,只是改革整体效果中的一个方面。随着旌德整县推进的步步深入,从经济发展到社会治理的多层面转变,正在悄然发生。

“三变”与“多赢”

在兴隆镇三峰村见到刘小俊的时候,他正在油桃地里除草,干得热火朝天。刘小俊是位“80后”大学生,2006年安徽财经大学毕业后,在外拼搏3年,2009年回到三峰村。2011年他开始试种油桃,经土地流转扩大到150亩。2014年,他挂牌成立桃花源家庭农场,每年举办油桃采摘节。

但在扩大再生产中,刘小俊遭遇资金瓶颈,怎么办?恰在此时,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开始,三峰村成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集体经济母公司,以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30万元作为入股资金,刘小俊以油桃基地评估后的资产出资,成立桃花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刘小俊负责经营,村集体保底收益每年5万元。经过这种股份合作制改革后,大学生创业获得资金支持,村集体获得可持续发展的收入。三峰村在与刘小俊进行股份合作的同时,又招商引进一家企业发展旅游“悠然谷项目”,初步实现第一产业与第三产业的融合发展。

经过这些内引外联,三峰村在改革中转变思路,开创出“集体经济+美丽乡村+精准扶贫+创新创业”的新模式,新的产业链正在延伸。

三峰村的实践,是旌德整县推进改革的一个缩影。改革后的旌德农村集体经济实现“三变”,即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民。旌德县委政研室主任毕剑勇对《决策》分析说:“改革前,很多村子是有优质资源,但没有集体经济收入,陷入一种‘抱着金饭碗讨饭吃’的尴尬,每到年终时村干部四处‘化缘’。正在推进的改革切中要害,盘活农村‘三资’、激活农民‘三权’,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创新之举。改革后,原先的空白村,实现集体经济零的突破。”

俞村镇桥埠村原先是集体经济空白村,改革中成立丁家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30万元集体经济发展基金作为出资,引进客商共建加油站,每年保底收益为出资额的20%。“三峰村帮扶刘小俊的30万元,桥埠村的30万元,都来自旌德县扶持集体经济发展基金,该基金1000万元,在关键时刻起到催化剂的作用。”毕剑勇告诉《决策》。

统计数据也证明了改革成效。根据2014年的统计,旌德县68个村(社区)中,集体经济收入空白村28个,占全县41.2%;0-2万元的25个,两项合计年收入2万元以下的村有53个,占到全县的77.9%。经过一年努力,2015年共减少集体经济空白村20个,相比2014年只剩下8个空白村,只占全县的11.76%,下降近30个百分点。全县68个村(社区)中,有55个拥有经营性收入,占比为80.88%。

通过空白村减少和经营性收入增长,一降一升两条数据线的对比发现,改革的积极效应正在释放,如果用一个比喻来形容,就是政府、村集体、本地能人和外来投资商“各炒一盘菜,同办一桌席”。

精准扶贫,四种新路

在改革红利中,精准扶贫获得新动力。在路西村,村集体帮扶贫困户马来青将自家房屋改造成农家客栈,建成客房6间,有床位12张,每月营业额可达5000多元,2015年顺利实现精准脱贫。

像路西村这样,通过鼓励和支持贫困户利用自有房屋改造开展农家乐、农家客栈经营,在农家乐优先选用销售贫困户生产的蔬菜瓜果,实现贫困人口的“产业型脱贫”。这是旌德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中涌现出的一种精准扶贫方式。

同步创造出的第二种途径是通过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贫困人口在集体经济中享有的股权持续增值,由改革红利实现“资源型脱贫”。第三种是通过合作经营,对不具备投资和经营能力的贫困户,采取房屋或土地经营权入股、旅游开发公司出资经营、对贫困户保底分红,实现贫困人口“财产型脱贫”。第四种是发展全域旅游,为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岗位,优先聘用具备一定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为他们提供保洁员、服务员等就业岗位,村集体优先聘用他们从事集体设施管护等工作,让贫困人口在发展中实现“就业型脱贫”。

总结四种途径会发现,旌德在改革中实现精准扶贫“从输血到造血”的根本性转变。黄小本用一个朴实的比喻说:“过去是给了一个蛋,吃完就完了;现在是给了一只母鸡,不停地下蛋。”

“旌德样本”新价值

三溪社区在改革中成立三圆生态农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母公司,再裂变成立子公司乐园生态农业股份公司,同村民签订协议流转土地50亩,建设“开心农场”,发展体验式乡村旅游,租赁给城市人种蔬菜,每平米10元;除去成本投入,每亩地纯收入不低于2000元。在新的经营模式下,乐园生态农业公司每年上交村集体不低于3万元;超过3万元的部分,公司股民按股分红。三溪社区党支部书记、公司董事长刘德荣告诉《决策》:“股份制改革让农民拥有完整的财产权利,也更容易算清自己财产权利的明白账。按照市场经营后的收入,能够‘上得了台面,进得了口袋’。”

从刘德荣的快乐农场一个改革点,扩展到旌德全县来看,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可以称为1.0版;从三个试点村到整县推进,是升级到2.0阶段。目前,旌德的10个乡镇正在“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结合自身特色大胆创新,成立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作为产权承载的主体,闯出集体经济发展的新路。将来,建立起完善的制度体系,实现专业运营、政经分离,则是升级到3.0版。

这是一个层层递进、环环相扣、互相推动的逻辑链条。在其进程中,一个显著特征是引入新的生长力,再造集体经济,这将引发农业经营体系和经济结构的重塑。类似安徽农业大学毕业的刘小俊、上海交通大学毕业的刘方全等新生代创业者,将会越来越多地涌现,新的农业生产经营体系会成为未来企业家的摇篮。

另一方面,从乡村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角度来看,改革后增强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提升村集体在群众中的威信,从而能够有效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带动力,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

经过2015年的实践和2016年整县推进,旌德正在下活“美丽乡村、集体经济、全域旅游、创新创业”一盘棋。毕剑勇告诉《决策》:“在新棋局上,全域旅游成为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之间的转换器,物质文明和生态文明之间的双面胶。”

路西村的改革实践,是这盘棋的典型样本。钱对《决策》分析说:“从新农村建设到美丽乡村建设,国家投入建设的大量乡村设施,缺乏产权明晰,如何盘活这些固定资产?旌德在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中,以合法合规的形式形成固定产权,落实到村集体公司,通过市场运营为村集体经济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内生动力,还能有效破解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债务化解、管养维护、运转经费等问题。这在体制机制上是探索走出一条新路。”

由此可见,旌德以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为突破口,正在布局县域经济的一盘大棋局,创造出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的“旌德样本”。

再从旌德县放眼全国来看,2014年9月2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在这次深改组会议上,强调,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的目标方向,是要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搞好这项改革,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要探索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2016年4月,在安徽视察时指出:“着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更多权能,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推进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为了充分发挥工商登记职能作用。确保改革试点依法、规范、稳妥开展,经与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就做好相关注册登记工作交流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是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措施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创新的有效手段。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集体经济是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和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村社会形态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有利于解决城镇化、工业化过程中面临的新问题,加快城镇化、工业化进程;有利于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促进资源有效配置,推动农村生产力发展;有利于明晰产权关系、提高管理水平,更有力地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各级工商部门要认清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始终坚持依法、自愿、规范、服务的原则,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开展工作,切实有效发挥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推动作用。

二、认真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登记服务工作,立足职能。

各级工商部门要按照《公司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其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改革试点工作中。积极主动做好登记服务工作,重点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以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两种组织形式为主。对符合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指导集体经济组织组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一)组织形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对集体经济组织入股成员较多、超过《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发起人)人数上限,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愿按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行登记。

也可以核定为“市×区×村(或社区)股份合作社”或“县×村(社区)股份合作社”二)主体名称。以公司形式登记的其名称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进行规范核定。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形式登记的其名称可以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核定。

也可以按集体资产净额进行量化折股。以公司形式登记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由依法设立的机构进行评估作价,三)出资形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用货币、实物或《公司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财产形式出资。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形式登记的非货币财产由全体成员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评估作价。

也可以依法委托其他具有主体资格的资产管理机构代为持有集体股。四)股权设置。对改制中需要设置集体股的可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书面委托所在村村委会代为持有集体股。

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五)登记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除按《公司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其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提交材料外。

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出具的相关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备案证明;1.区县人民政府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进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文件。

证明相关改革试点政策和实施方案、清产核资结果、股权量化分配对象和比例已经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同意、确认;2.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