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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养老服务站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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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养老服务站实施方案

村级养老服务站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2012年,我行按照农总行《金穗“惠农通”工程规划》要求;在总结过去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实施金穗惠农服务“惠农通”工程。截止2012年4月末,全行累计发行惠农卡355.3万张,覆盖全省乡镇和行政村的100%,覆盖全省农户85%以上,覆盖率居全国第一位。助农支取和贷款金融服务(站)点总量达9827个,2012年1-4月累计办理小额取现业务4万笔,金额2100万元。在建立金融服务(站)点,推进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发展上做出了积极贡献。对此,本文结合我行开展的金穗 “惠农通”工程,就如何把金融服务(站)点办成“村级小银行”进行探究与思考。

一、规章制度的制定及试点推进

(一)制定制度及开展试点。为实施金穗“惠农通”工程,履行服务“三农”社会责任,依据相关制度要求,2010年以来,我行先后制定了《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金穗惠农卡助农取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金穗惠农卡助农取款业务实施细则》、《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合作协议》,有效规范业务发展。同时,根据农总行三农工作会议要求,我行又及时制定了《吉林省分行金融服务金穗“惠农通”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惠农通”工程实施的指导思想,确定了“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多策并举、科学推进”的工作思路和“试点先行、总结经验、分步突破”的工作方法。省分行成立了农村支付环境和渠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个“政府支持、人民银行主导,农行实施”及全社会关注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惠农通”工程顺利推进。

(二)高效利用惠农卡服务功能。为从总体上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缩小城乡金融发展差距。2011年3月,我行在满足农民基本支付结算需要的基础上,积极创新、赋予“惠农通”工程更多的业务功能与更大的服务内涵。利用人民银行现有的小额支付集中代收代付系统,选择在东丰、磐石、梨树3个县级支行试点开办惠农卡小额取现、乡村ATM小面值钞币取现业务,积极探索成本低、效益高的新型金融服务模式,取得明显效果。试点中,通过惠农卡发放各类涉农补贴资金。特别是在财政补贴资金上农民点对点直接对接,实现免费、安全和即时到账,从根本上规避了惠农政策打折扣、补贴资金被截留、农民埋怨不满意等问题。同时,各试点支行还借助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成果,依托一定的信用评级给每个惠农卡持卡人3000-50000元不等的授信,并借助公司+农户、农行+多种经营户以及担保、抵押等模式,较好地满足了广大农民的信贷需求,使一张小小的“惠农卡”具备多项服务功能,让农民朋友及涉农企业拥有了自己的支付结算“小银行”。

(三)惠农卡承载多项服务功能。一张小小的“惠农卡”承载了“转账、小额取现、刷卡消费、缴费、财政直补、新农合、业务咨询”等10多项服务功能,结束了吉林农村地区没有完整的现代化支付结算的历史。东丰支行依托农民易于集中的农村超市及药店等,在全县14个乡镇、139个行政村挂牌设立了“金融服务站”,帮助农民掌握和使用电子银行产品,提供助农取款和基础性金融服务。在乡镇和行政村布放转账电话767 台,行政村覆盖率75%,转账电话使用率90%以上。2011年,该支行通过“金融服务站”支付小额取现10521笔,金额612万元,还在黄河镇等地建立4个自助银行,被农总行授予“农村产业金融业务先进集体”称号。磐石支行依托“新农保”在全市农村布放转账电话340台,覆盖行政村100%。通过转账电话,有效帮助“新农保”参保人员和发放养老金的农民,实现足不出村就能领取养老金的问题。梨树支行围绕财政补贴资金和方便农民购买农资商品等布放自助机具。如:在全县天丰化肥直销点布放19台转账电话,农户可以持惠农卡到直销点刷卡购买化肥,方便安全。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布放转账电话,通过转账实现社员之间、社员与合作社之间的资金往来。在小卖店、超市、药店等布放转账电话,开展助农取款业务,方便农民取现。目前,该支行已在全县农村布放转账电话683台,覆盖行政村93%。

(四)监管部门及人民银行的支持与评价。我行的金穗“惠农通”工程多次得到人民银行、银监局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首先是政策支持;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先后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通知》等文件;根据我行申请,于2011年12月5日下发了《关于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开办银行卡助农取款的批复》,同意在全省农行基层营业机构全面开办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

2011年3月31日,我行就农村支付环境和渠道建设推进工作向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进行了专题汇报。人民银行对我行在农村支付环境和渠道建设、支付工具投入以及服务“三农”工作中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我行在政策、制度、技术、环境安全、成本覆盖等方面提出的建议给予肯定。同时,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领导一行还到吉林市舒兰德胜村对我行助农取款业务进行调研。在调研中了解农户利用惠农卡通过转账电话存入“新农保”参保费用、领取养老保险金、购物消费、为在外地就学的子女划款等项业务,并现场观摩了该村村民用惠农卡通过农行的转账电话办理存款和小额取现业务。调研后对我行在宣传普及金融知识、助农取款和推广非现金结算等方面给予充分肯定。

2011年4月初,吉林省银监局及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领导率领调研组,先后到东丰县杨木林乡和三合乡实地考察了我行的乡村“金融服务站”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现场了解农户对转账电话的使用及惠农卡刷卡、小额取现等情况,认真听取农户和转账电话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并就乡村“金融服务站”建设等提出了指导意见。省银监局和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领导对我行乡村“金融服务站”的服务模式给予肯定。2011年4月中旬,在吉林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中,吉林省银监局领导再次对我行“惠农通”服务给予高度评价,我行建立“金融服务站”的服务模式和经验也在大会上进行了交流。

二、金融服务站(点)业务开展情况

为不断丰富金穗“惠农通”工程的服务内涵,使农民了解更多的现代金融工具,2011年以来,我行辖属各二级分行先后组织18次大型宣传活动,现场悬挂横幅120条,摆放宣传版报40多块,发放宣传资料30万份,接受咨询3万人(次),基本做到了一村一个宣传员,一户一个懂卡人。通过对受访农民的问卷调查,参与宣传活动的农民绝大多数对惠农卡有具体印象,有92%的年轻农民愿意使用惠农卡。各级行的连续宣传活动,整体上提升了全省农民对支付结算工作的认识和参与热情,还有效培育了农民这个新型的惠农卡客户主体,为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营造了良好氛围。

我行共有营业网点593个,其中县域网点349个。2011年以来,在人民银行的主导和推动下,采取了操作简单、可复制性强、结合农村实际并能大面积推广的“惠农卡+转账电话”这一方便快捷、投入成本低的支付结算模式,以农户为单位发放惠农卡。一是降低准入门槛,选择具有一定经济实力、信誉良好、法律意识较强,愿意为农民提供服务,以村级为单位在小卖店、卫生所、农资商店等经济活跃场所配置1—2台转账电话和验钞机,并采取在农村供销社、农资产品营销部、医疗点等农户开支多的地点安装转账电话,在规模大的供销社和养殖种养大户安装POS机、ATM机、注册电话银行的方式,有效扩大惠农卡发卡量和农户贷款覆盖范围。二是为农户构建良好的支付用卡环境,降低资金投入,一个金融服务站的设备等总投入不超过800元人民币,用农民的话讲就是“机到村、点到户、钱到账”。三是降低操作难度,通过惠农卡转账功能实现取现。

在积极有序推进金穗“惠农通”工程建设中,我行还制定实施了“时间表、计划书、、路线图”。通过惠农卡“新农保”、新农合、各种财政补贴、各类代收代付(粮食购销资金、农副产品交易资金、农业保险资金、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10多个项目,其中33家支行“新农保”项目、36家支行财政补贴资金、12家支行农发行粮食收购资金、12家支行保险公司保费收缴和理赔资金、4家支行“新农合”、2家支行代收水电和有线电视费等项目。其中2个项目以上的有18家支行,“新农保”份额占全省市场份额的75%。

拓宽服务范围,实现“村级小银行”功能,2011年以来,我行逐步拓宽“惠农通”便民服务范围,将原先仅限于直补及养老金支取的业务发展为农民种粮直补等小额现金支取。如把原来仅限于60元养老金支取,提升为每个账户每天500元以下的小额现金支付。以“惠农通”作为政府、银行、农民之间的交流平台,全省各县域支行还指定一名客户经理作为“金融服务员”,经常性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和惠民政策的传达,让农民第一时间了解惠民政策,把“金融服务站”真正办成“村级小银行”。在加强农村网点建设、开展常态化流动上门服务的同时,我行在乡镇及以下行政村大力布放自助机具,到2012年4月末,全省县域和农村布放转账电话17590台、POS4378台。还选择一大批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经营稳健、信誉可靠的特约商户,通过POS和转账电话办理惠农卡助农取款业务,试点乡村ATM小面值钞币取现业务,有效缓解了农户零星取现难题。

辽源市位于吉林省中南部,下辖两县两区,共有518个行政村,农业人口比例达70%。前几年,由于受银行业机构网点、人员条件限制,农民的存取款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2011年以来,在当地人民银行和银监局支持下,农行辽源分行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率先在金融空白点的乡镇和行政村建立“金融服务站”,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村物理网点不足的矛盾。到2012年4月末,该行已在全市31个乡镇的268个行政村建立了“金融服务站”,布放转账电话966部,转账电话农村市场占有率达 100 %,转账电话使用率达69 %以上。农行辽源分行在全省率先建立的“金融服务站”,被广大农民亲切地称为“农民自己的村级小银行”。该行建立“金融服务站”的做法和经验得到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银监会的肯定和高度评价。

三、存在的难点及对策

一是收费问题。人民银行在《关于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通知》文件里规定:1.不得对余额查询业务收取费用;2.收单机构通过受理本行发行的借记卡办理小额取款业务的,同城(不小于地级市行政区划)不得收费;3.收单机构通过受理本行发行的借记卡办理小额取款业务的,异地不超过本行异地汇兑手续费等;目前,从我行实际运作情况来看,金融服务站(点)承担向持卡人提供查询、转账、消费、小额取现服务等职责,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并要承担转账电话的通讯费用,还得自备现钞并承担假钞、错款等风险。如果要实现农村支付渠道畅通,就必须调动服务站(点)的积极性。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让服务站(点)有利益保障。

二是相关费用列支渠道问题。在金穗“惠农通”工程实施过程中,我行选定的金融服务站(点)在办理业务中支付的通讯费,服务站(点)为农户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等,目前无法规范列支,且没有明确的服务费列支标准、渠道和审批权限,特别是基层行操作起来就更加困难。与“惠农通”工程密切相关的惠农卡项目,如“新农保”、“新农合”等项目,需要营销费用和维护费用,以及项目单位需要的其他一些费用,也无法实现规范列支。

三是风险防范问题。金穗“惠农通”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电子机具的操作风险,商户准入风险和法律风险,以及金融服务站(点)签约商户与农户之间因操作失误而引起纠纷所带来的声誉风险,特别是涉及农户、服务站(点)、银行三者之间的法律风险和政策风险,需要总行统一规范,明确具体要求,有效规避风险。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金穗“惠农通”工程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经过我行两年来的实践,的确实现了让农民高兴、政府欢迎、社会称赞的良好效果。下一步,我行将通过服务站方式,进一步拓展农村金融市场,把金融服务的触角继续向下延伸:

一是进一步细化落实金穗“惠农通”工程推广实施方案,全行上下通力配合,协调联动,有序推进;围绕城乡业务“双轮驱动”和服务“三农”总体目标,将“金穗“惠农通”工程作为深化“三农”金融服务和打造县域领军银行的重要抓手。明确工程推进目标、内容、时限和要求,全力推进工程开展工作。强化风险防控。加强服务站(点)的管理。严把签约商户准入关,严格执行准入和退出标准;在服务站(点)显著位置悬挂警示牌匾,向持卡人明示安全用卡须知、假币识别、举报投诉电话等注意事项。

二是强化交易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转账电话和POS等机具的操作流程规范操作,做好刷卡转账、客户签字、凭证留存和台账登记等工作。加强电子机具监管,定期检查电子机具完好情况,是否有移机、改做它用等现象,机具出现异常或故障时要及时维护。

三是加大定期巡检力度。采取定期回访、核对交易、检查登记台账、询问交易客户等措施,定期抽查服务点工作情况,做好相应巡检记录,有效控制风险。加强远程监控管理。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建立非现场监测体系,跟踪监测分析交易记录,加强交易资金监管,有效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违规交易,及时发现有关风险隐患,实现风险事先防控。

五、几点建议

一、在推进金穗“惠农通”工程建设中,基层行在农村设立的金融服务站(点)有小额取现、转账结算、查询、缴费、金融知识宣传、金融产品推介和信贷服务7大功能。办好“金融服务站”,需要明确收费政策,让“金融服务站(点)获得适当的经济利益,保证”金融服务站(点)为农民服务积极性。

二、合理布局农村支付结算基础设施,拓展农村支付结算渠道。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特色和银行业务需要,在农村较大的经济集散场所增设分支机构,延伸支付系统。

三、不断增加对农村网点科技以及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对现有基层网点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加入现代化支付系统、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同城清算系统等清算渠道,完善各种支付方式,支付工具,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支付结算服务走进“三农”。

村级养老服务站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区镇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配套功能,发展一批本土电商扶贫企业,培育2个电商示范村;开展电子商务培训500人次,培养一批懂理论业务、会经营网店、能带头致富的农村电商带头人和实用型人才;推进电商扶贫与贫困镇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引导贫困户融入电商产业链条,逐步建立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进农产品上行力度,2020年全区贫困村电商交易额力争达800万元以上,增速20%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持续抓好区镇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区建设,按照区有电商服务中心、镇有服务站、村有服务点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区镇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配套功能。强化区电子商务运营中心服务功能,发挥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不断健全上下游服务链,扩大服务范围,叠加手机充值、票务代购、养老保险代缴、供求信息等功能,逐步实现一网多用,培养村民网上购物习惯,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服务水平。2020年,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实现功能全覆盖。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区供销社,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二)推动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扩大电子商务在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网络中的应用,实现线上与线下交易的融合。全面推动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作,推进农产品网上购销常态化对接。鼓励贫困户结合自身在特色农产品种植或销售上的优势,发展电子商务。推进特色农产品的标准化、品牌化。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业组织化、基地化生产,加强产品种植、加工、包装等环节的标准化质量管控,提高产品辨识度和品牌附加值,认证一批网货定点供应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企业根据网络市场需求进行产品研发改良,加工适宜网络销售的优质产品,加强鲜活产品冷链包装,2020年培育壮大牛羊肉、红提葡萄、薄皮核桃、枸杞、人参果、皇冠梨等网货产品。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供销社,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三)提高网店运营效益。一是学习陇南等地网店运营管理先进经验,采取教育培训、市场对接、政策支持、提供服务等方式方法,强化对已开设网店“常态化”运营管理和服务,“一对一”帮助指导贫困户开办网店,提高运营效益。二是对运营差的网店,鼓励当地电商龙头企业、网络经纪人、能人大户托管经营,着力提高网店运营效益。对暂不具备开办网店条件的贫困村,鼓励镇村干部、大学生村官、未就业大学生等在镇电商服务站、区级电商服务中心开设扶贫网店,代销产品。三是加强“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体在电商扶贫中的应用,扩大贫困地区农产品网销规模。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人社局、区扶贫办、区供销社,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四)健全网络物流配送体系。健全区、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完善区域物流配送网络,推动邮政、供销、电商、快递等物流服务网点的整合,鼓励多站合一、资源共享、市场化合作。鼓励和扶持物流快递企业在贫困镇村建立物流配送门店或快递服务点,拓展“上门代收”服务,提高网货配送效率。重点发挥邮政快递在农村快递物流中布点广、覆盖率高的优势,完善末端服务网络,积极发展适合农产品运销的农村物流配送、供应链配送和冷链物流体系,着力解决由镇到村“最后一公里”快递配送瓶颈问题。2020年,基本实现“镇镇有网点、村村通快递”。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区交通局、区供销社,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五)推进电商扶贫示范建设。选取效益较高、影响力广的电商企业和产业基础较好、带动能力强的电商扶贫村作为示范性试点,重点扶持培育2个电商示范村。引导电商企业与贫困村开展产业对接合作,依托电商服务站点、电商协会、专业合作社、电商扶贫示范店,开展网货开发指导、信息服务、技术支撑、营销服务,为贫困户提供销售农产品、代购生产生活资料、代办缴费购票等业务,逐步实现“一企带一村”、“一店带多户”的扶贫模式,带动贫困户增收。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扶贫办、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六)加大电商人才培训。认真落实《区精准扶贫青年电商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课堂教学与现场观摩、专家理论讲解与实操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电商业务技能培训,提高电商从业人员的网络运营技能。加强对网店经营者的专业培训,重点对网上开店、网店装修、客服、运营推广、产品拍照美化和店铺管理维护工具等操作技能进行培训,帮助掌握利用电子商务销售产品的一般流程,能够独立运用电商平台开展业务,确保贫困村至少培训2名电商应用人才或信息员,为电商扶贫提供人才支撑。2020年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计划培训电商人才500人。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团区委,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区电商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协调作用,由区商务局、区扶贫办、区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指导和推进。各贫困镇要认真抓好电商脱贫攻坚中各项工作的落实,安排专人加强网店管理,理清管理职责,改善网点经营状态,提高网点活力,确保店铺正常运营,大力推进农产品上行力度。

(二)加强政策支持。整合各项扶贫政策资源,从免费培训、扶贫贴息、小额信贷、信息服务等各个方面,全方位、多角度帮助贫困群体、残疾人从事电子商务,优先安置贫困户到电子商务孵化园落户创业,为他们创造便利的创业条件。建立和完善电商人才培养、引进和奖励机制,吸引更多的电商管理人才、运营人才到农村创业就业。

村级养老服务站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的意见》为指导,本着体现创新性、前瞻性、方向性、带动性的原则,坚持“抓创新、促发展,抓难点、求突破,抓典型、增亮点,抓保障、创条件”的工作思路,围绕重点、难点、热点、亮点选择突破口、确定项目选题,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每年都有新举措、单项工作有新突破、整体工作有新进展。

二、创新项目与主要内容

1.农村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项目

总结完善*市村民自治经验;以威海市和宁津县为试点,研究探索“两委负总责、协会当骨干、家庭为中心、群众做主人”的农村管理体制改革模式(省计生协办公室承办)。

2.城市计划生育属地管理体制改革项目

适应市场经济和城市化发展要求,围绕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体制,在大中城市,总结推广*市的经验;适应户籍制度改革的需要,探索总结县及小城镇管理体制改革经验;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属地、单位、社区等各方面的职责、关系,特别是要研究落实好个体、民营、三资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实现责、权、利相统一(政法处主办,协会办公室在居民自治方面协办)。

3.建立流动人口“一盘棋”管理机制项目

对流动人口中容易漏管的人群进行分类排查,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管理措施,促进户籍地、现居住地和计生、公安、工商、劳动等各方面密切配合与责任落实(政法处主办,规统处协办)。

4.生育文化建设项目

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先进文化、转变群众婚育观念,深化计划生育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按照大联合、大宣传、出精品的思路,探索建立将国情国策、政策法规教育与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知识宣传相结合,集中宣传与面对面、个性化咨询相结合,新闻、文化、教育等社会化宣传与群众性宣传相结合的宣传教育新机制(宣教处承办、宣教中心参与宣传精品的制作、人口文化大院的建设)。

5.对外宣传窗口示范项目

通过建立对外宣传示范窗口,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体现以人为本的宣传教育、优质服务工作新机制,打造具有山东特色的生育文化、优质服务品牌,树立山东在国际、国内的良好形象(宣教处主办,办公室、科技处、宣教中心协办)。

6.优质服务工作运行机制示范项目

总结完善即墨市的经验,引入现代科学管理方法,积极建立以群众需求为中心的“信息采集-科学决策-组织实施-考核评估”优质服务工作运行模式,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办公室主办,规统处、信息中心协办)。

7.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三大工程”项目

制定“三大工程”管理规范,建立省级示范点;建立健全知情选择优质服务管理和评估体系;与卫生等部门共同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生殖道感染防治工程;建立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以信息引导服务,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的生殖保健服务(科技处主办、信息中心、科研所、药管站协办)。

8.基层服务站规范化建设项目

本着“加强县级、优化乡级、提高村级”的精神,合理调整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布局;科学规范服务机构职能,在市、县两级技术服务机构开展ISO9000质量标准认证试点工作,加快建立依法执业、独立核算、定项拨款、稳定发展的服务站所新机制;开展“四优一满意”服务站和优质服务示范站创建活动,力求形成一批区域性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中心(科技处主办,人事处、财务处协办)。

9.城市药具管理体制改革项目

针对市场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流动人口增多等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规范与城市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相适应的药具供应渠道,建立以人为本的药具服务机制,满足城市育龄人群药具需求(药管站承办)。

10.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项目

适应计划生育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体制,建立计生、民政、卫生、公安共同采集信息的现居住地统计模式;进一步完善适应优质服务工作需要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建立事业统计管理监控平台(规统处主办、信息中心协办)。

11.计划生育决策支持信息系统项目

依托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和计算机专线网络,对涉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相关信息进行动态收集和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及时、全面、便捷的信息支持(规统处主办、信息中心协办)。

12.改革考核评估体系项目

围绕“二次创业”,本着“简化指标、突出重点、明确导向、分类指导”的原则,改革现行考核评估体系,把各级的注意力和积极性引导到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和群众满意程度上来(规统处主办、办公室协办,有关处室参与)。

13.基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项目

本着“精简、优化、规范、提高”的原则,对县、乡服务机构和村级计生干部队伍数量、结构、职责加以规范;建立完善公开选聘、竞争上岗、绩效挂钩、服务承诺、干部协管等选人用人机制;以开展乡村计生工作人员业务学习竞赛活动为载体,推动全省计生队伍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人事处主办、有关处室参与)。

14.建立完备的执法监督机制项目

依法规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加大“三乱”专项治理力度;建立健全民主监督、系统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机制(纪检监察专员办公室主办,法规处、财务处参与)。

15.政策推动项目

指导各地以县域为单位制定落实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推广莱芜市做法,推动有关部门制定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优先、优惠、扶持、救助政策,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总结推广潍坊市、潍城区、黄岛区的经验,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不同形式的农村养老、医疗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法规处主办、协会办公室参与计划生育养老保险的推广与探索)。

16.完善综合治理机制项目

依法规范相关部门责任,完善对有关部门的考核评估办法,推动至上而下建立健全垂直负责体系;明确各处室对口联系责任,通过与有关部门联合发文、联合调研、联合开会,促进有关部门出台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政策措施(办公室主办,有关处室参与)。

17.建立稳定可靠的投入机制项目

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实行收支两条线、取消二胎社会抚养费等形势发展的要求,推动建立计划生育事业费由预算外投入为主向政府投入为主的投入体制;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计划生育公益金,用于有关计划生育特殊情况的扶持和救助(财务处承办)。

三、实施步骤

㈠确定项目和试点单位

3月上旬公布项目。3月底前确定项目试点单位。先由项目主办单位本着少而精和东、中、西不同类型的地区各具代表性的原则,在有一定工作基础、对该领域作了一定研究探索的地方初步选定并申报项目试点单位;再由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指导小组统一研究审定。

㈡制订项目文本

下发项目范本;主办处室与项目单位参照范本,从实际出发,共同制定项目方案和实施计划,组织有关业务骨干和专家共同论证。3月底前拟定项目文本初稿,4月份经省计生委综合改革指导小组研究审定。

㈢举办项目管理专题培训班

4月上旬,围绕项目运作,聘请有关专家举办一期由有关处室和项目试点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的项目管理培训班,保证项目运作科学、合理。

㈣赴外省参观考察

5月下旬,统一组织项目试点单位主管人到综合改革兄弟省市参观考察,学习借鉴外省综合改革特别是项目管理的先进经验。

㈤运作与评估

根据项目文本及实施方案,有计划地开展调研,分析问题、制定对策,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具有创新性、前瞻性、方向性、带动性的经验成果。承办处室与试点单位要分别于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写出进展情况汇报和终期自我评估报告。项目结束时,省计生委将组织力量进行检查验收,对总结出的典型经验,在全省加以推广。

四、组织领导

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指导小组负责综合改革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要定期召开指导小组会议,了解动态,把握方向,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指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情况调度,做好信息沟通与反馈工作,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供领导决策。

村级养老服务站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一、基本概况

(一)海城市进行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

海城市地处辽宁南部、辽东半岛北端,是全国县级综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全市现辖4个管理区、1个经济技术开发区、27个镇、576个行政村,总面积2732平方公里,总人口111万。改革开放以来,海城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以勇于实践、敢为人先的胆识和气魄,进行了全方位的改革,使经济和社会事业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实行综合体制改革前,由于整个医疗卫生都是由政府包办,机制僵化,经营管理不善,人浮于事,效率低下,有的卫生院甚至连工资都无法保证。为此,从1996年开始,该市本着"提高市一级、搞活镇一级、强化村一级"的原则,对20家乡镇卫生院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改制面达70%。该市的做法是:

1、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因院施策。改制前,该市首先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通过召开职工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并公布于众。在改制过程中,由市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卫生院进行清产核资与资产评估,对购买者进行资质和能力审查,确保改制的顺利进行。在改制形式上,该市坚持因地制宜、因院施策,改制的20家医疗单位,竞价出售12家,定向出售7家,兼并1家。

2、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人员。该市对改制前已退休的职工主要采取三种安置方法:一是镇政府用原卫生院事业费继续支付其退休费用;二是卫生院及退休职工共同投保,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三是在退休职工自愿申请的情况下,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对在职职工的安置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一是继续在医院工作;二是自己开诊所;三是自谋职业。医院改制后,有关善后工作及债权债务由所在镇政府统一处理。出售卫生院所得资金主要用于职工安置、为职工交纳养老保险、支付退休费和偿还卫生院所欠债务。

3、组建管理机构,实行医防分设。在乡镇卫生院改制前,该市就实行了医防分离,镇政府成立了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原来由医疗单位代管的各镇预防保健,理顺了农村预防保健的管理体制。

4、切实采取措施,强化管理服务。在领导关系上,该市要求改制后的卫生院必须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服从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医院的院长、副院长必须同当地政府和市卫生局协商后任命,报卫生局备案。在服务功能上,要求改制后的卫生院承担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在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其他意外情况时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在人员使用上,要求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外聘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在医院基本医疗保证上,要求按等级医院基本标准设置科室和人员。同时,该市卫生局还成立了卫生执法大队,对全市的医疗市场进行集中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问题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真正做到了从"办医"向"管医"的转变。

经过改制,该市卫生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卫生事业的社会化投入明显增加。据统计,改制前三年,20所卫生院的专项投资不足100万元,改制后仅一年,经营者就投入923.5万元,是改制前三年的9倍多。截止到2000年末,20所卫生院固定资产总额为2739万元,比改制前的622万元增加了2117万元,增幅达340%。

二是卫生技术人员素质明显增强。2000年底,20所卫生院具(本文源于文秘无忧:)有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人才达87人,比改制前增加了60人。新引进的高中级人才主要来自鞍山和沈阳市的大医院。在引进人才的同时,为增强卫生院发展后劲,投资者还注重培养人才,有的送到医学院深造,有的送到上级医院进修。

三是医疗条件明显改善。改制前20所卫生院基本上是大内科,外科只搞处置、缝合,不开展手术。其中,15所卫生院没有抢救室,也没有必要的抢救器材。改制后,各卫生院在加强内科的同时,还健全了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正骨医科等,开设临床科室由原来的3个增加到11个。原创:改制卫生院普遍设置了抢救室,配备了必要的设备和药品,装备了x光机、b超机、心电图机,有的还装备了动态心电图机、脑电图机等设备。

四是医疗收费水平明显降低。各改制医院为赢得市场,增强竞争力,纷纷降低医疗收费水平,许多卫生院明码标价或在患者入院时就承诺费用总额,使患者的医疗费用大大降低。据调查,改制前,阑尾炎手术住院费用为1500元左右,改制后,绝大多数卫生院的收费水平在700-900元之间。

五是卫生院运营质量明显提高。20所卫生院病床平均利用率由改制前的9.6%提高到40.7%,日门诊量由改制前的441人次增加到644人次;2000年总收入达到1880万元,比改制前翻了一番。

(二)关于蛟河市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改革的有关情况

蛟河市地处吉林省东部,属半山区。全市辖20个乡镇、258个行政村,总人口47万,其中,农村人口29.9万。2001年实现财政收入1.17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180元,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近年来,该市针对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关系松散,乡村医生服务水平较低,农民看病贵、看病难等问题,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改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得到了国务院的充分肯定,李岚清副总理作了重要批示:"蛟河市党委、政府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改革,探索出了一条适合当地条件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的可行之路"。该市的主要做法是:

1、调整农村卫生机构布局。打破"一村一室"的传统格局,对原有乡、村卫生资源重新进行合理配置,将265个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调整为218个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均衡设置在农村人口相对集中地区,每站覆盖人口1000-3000人。服务站受乡镇卫生院(以下简称卫生院)领导,承担对农民的健康教育、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常见疾病和损伤的治疗、康复等工作。

2、改革用人制度。由卫生院择优录用、统一调配进入服务站的人员,并实行全员聘任制和末位待岗制。全市先后有26名卫生院医生充实到服务站工作,有17名业务素质不合格的乡村医生被解聘。

3、加强市、乡、村三级卫生机构间的纵向合作。对乡、村卫生机构实施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由卫生院全面负责服务站的业务培训、监督与管理,实行对口帮扶、以强带弱、强弱联合。卫生院还拿出部分资金,为服务站统一采购药品和一次性注射器等,对服务站给予资金支持。在政府的组织下,服务站每月提取毛收入7%的资金,乡镇卫生院配套相应资金,作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服务站的设备购置以及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监督、管理和人员培训等。

4、转变服务观念和服务模式。变坐堂行医为上门服务,变单纯医疗为预防保健与医疗相结合。服务站按照立足社区、服务农民、满足需求、强化管理的基本要求,开展入户调查,为12.3万农民建立健康档案;实行家庭访视制度,对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定期访视,对孕产妇、双向转诊转回的患者和临终病人随时访视,实行全天侯待诊、电话叫诊和巡诊,及时对患者进行诊断与治疗;开展双向转诊服务,服务站及时将其不能诊断与治疗的患者转到卫生院,患者病情好转后转回服务站继续进行治疗,卫生院从医疗收入中给予服务站一定比例的提成费,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蛟河市推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表现在:

1、通过对农村卫生资源合理调配,形成了覆盖全市的功能合理、便民利民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强化了卫生院的技术指导与管理能力,拓展了乡、村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增强了竞争意识,激发了经营活力,实现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与初级卫生保健的有机结合,保证了预防保健工作的落实。

2、通过加强服务站的基本建设、充实技术人员和24小时待诊等手段,提高了服务质量,方便了农民就医。自改革以来,该市卫生院和服务站患者就诊量平均增加了近10个百分点,卫生院业务收入逐年增长,服务站直接增收达16万元,每名乡村医生年收入平均增长近400元,不仅提高了社会效益,而且增加了经济效益,稳定了乡、村两级医疗卫生队伍。

3、通过实行入户访视、双向转诊、健康体验等措施,不仅使农民在家中即可享受到便利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而且较大幅度地降低了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据不完全统计,自开展双向转诊和多次降低药品价格以来,农民患者大病和手术医疗费用人均每次减少150元左右,药品费用减少20%左右。同时,由于服务站的药品由卫生院统一采购,较好地保证了药品质量。

二、启示与建议

借鉴两地经验,结合江都实际,我们建议,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村级养老服务站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一、新农保工作主要做法

(一)抓宣传培训,营造工作氛围。在精心谋划各种宣传方式、宣传材料准备到位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短信、LED大屏幕、横幅标语、乡村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形式宣传新农保政策,使“生儿育女能防老,可靠还需有农保,养老保险是靠山,老有所养才平安”的观念深入人心。同时,认真抓好新农保业务培训,将相关政策、经办规程等层层贯彻到位。全县共举办新农保业务、财务等专题培训班6场,新农保政策、业务经办操作规程培训34场(包括村级协理员的培训)。

(二)抓组织部署,强化工作措施。一是调查摸底。通过对全县15个乡镇、250个村农业人口进行认真核查,确认乡镇村人口35.98万人,准确核实了符合新农保参保条件应参保缴费的农业户籍人数为17.38万人,并以县政府正式函件上报省新农保领导小组。二是明确任务。新农保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之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新农保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目标考核的重点,县、乡、村各级层层签定责任状,做到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身上有指标;县劳动保障局领导和农保中心业务人员各挂包2至3个乡镇,负责新农保政策宣传、解惑和业务指导,做到包政策宣传、包业务辅导、包工作落实。三是突出重点。新农保参保征缴保险费的重点及难点在村级。征缴保费时进行了分类,既靠进乡镇所在地村,主要动员村民到乡镇邮政储蓄银行所在地网点自行缴费;离乡镇较远的村,村干部上门服务,集中后到乡镇网点征缴;对外出打工流动人员,通过短信告知其邮储银行账户进行异地汇转征缴。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征缴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四是培育典型。新农保工作启动伊始,新阳、西滨、坂面等15个乡镇先后举行新农保基础养老金首发式,从而让广大农民群众更了解新农保政策,切身感受参加新农保的好处,通过已领取养老金的农民朋友积极地向亲朋好友、邻里乡亲宣传新农保政策的实惠,引导和鼓励其他村民主动参加新农保。

(三)抓督查落实,确保工作进度。为了保证新农保保费征缴任务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建立了新农保督查制度,实行“每周例会制”,并成立了新农保督查指导组,每周对各乡镇进行一次巡查,督查指导各乡镇参保征缴保费进展情况,召开由督导组、乡镇长、劳保所长等参加的现场会,介绍典型经验、交流工作方法,分析解决存在问题。乡镇领导也入村指导,形成县、乡镇、村齐抓共管新农保良好氛围。县委、县政府还把新农保工作任务列入年终综合考评,制定了考评标准,对完成任务快、质量高的乡镇予以表彰,全县共兑现奖励资金26.8万元,充分调动了乡镇、村干部工作积极性。

(四)抓保障到位,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夯实基础,确保经办机构编制、经费、场所三到位。县农保中心在原有8人的基础上增加财政核拨事业编制6名,共计14名。县财政2011年拨付新农保开办费80万元,对县新农保办公场所进行装修,有效地改善服务窗口条件。乡镇劳动保障所专职人员也增加到76人,平均每乡镇劳动保障所达3~5人,全县共配有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276人。二是加强协作,确保金融、信息服务便捷高效。新农保合作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按照“钱从银行走、数据网上传、服务不出村”的要求,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在农村的覆盖面,方便群众缴纳保费和待遇领取,全县共设立15个邮储网点,3个电子汇总网点,78个便民服务站,对外营业的商易通165个,各便民服务点均按照“一块标识统一的牌子,一部合格的商易通,一个称职的管理人员,一处固定方便的办公场所,一套翔实的宣传材料,一张通俗易懂的小额存取款流程图,一份兑现到位的服务承诺”的“七个一”标准进行建设。县邮储银行还为县农保中心、乡镇及村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专用新农保档案柜等。此外,确定县移动分公司作为网络服务合作运营商,并签定三年合作期限,县、乡镇于5月15日接入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专网,并建立新农保信息系统使用、安全等管理制度,确保了新农保信息网络的畅通。

二、问题与对策

尤溪县在第三批试点县中取得了三明市第一名的好成绩,但也暴露出制度建设的一些问题:一是在试点初期限时抓参保率的做法引起了乡镇、村两级干部一定程度的抱怨和农民的反感抵触;二是缴费水平普遍偏低,年人均缴费仅137.4元,即绝大部分农民选择最低标准缴费。该标准缴费,月领取水平将低于80元,不及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00元的标准;三是制度未能激发农民自愿踊跃参保并选择“多缴多得”和“长缴多得”。为此,就有关制度完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一)兼顾各方面承受能力,适当提高筹资水平,基础养老金应高于农村低保标准。新农保实行“低水平”起步符合当前实际,但也要以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为依据,否则就失去保障意义。如2010年尤溪县农村低保标准100元/月,当地企业最低工资650元/月,农民年人均纯收入8322元。而从福建省政府缴费补贴和基础养老金给付标准看,参保对象应以至少年缴500元保费,一次性补缴15年,才能领取122元/月养老金,或参保对象年缴100元保费,一次性补缴15年,政府补贴的基础养老金应至少达106元/月,才能领取122元/月养老金,才略高于当前的农村低保标准。为此,建议提高缴费水平,缴费标准设为每年500~2000元;对于农村重度残疾人、低保户、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残疾、手术并发症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众,缴费标准可设为每年100~500元,基础养老金视各级政府财力作适当调高,应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农民对家庭联动制度的理解。闽政〔2009〕26号规定:“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家庭联动初衷就是为了扩大投保覆盖面,但考虑到60周岁以上的老人没有经济能力,免除其缴费义务。然而在具体工作中,出现老百姓误解为子女缴费是给老人发养老金。16~59周岁在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属于应参保缴费对象,其缴费是用于为其个人年老时发放养老金之用,在政策宣传讲解中要详细,让老百姓理解。

(三)提高新农保基金的依法有效运作水平,促进资金安全和保值增值。新农保制度创新最主要的两个方面,即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养老待遇,政府对基础养老金和缴费实行补贴。其中,基础养老金无论参保对象缴多缴少,给付的标准都是相同的,相对而言缴费标准越低资金回报率反而越高;而个人账户养老金,是参保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的定期储蓄。在调研中,农民普遍认为回报率太低,难激发农民高标准缴费的激情。要鼓励多缴多得,除了闽政办〔2010〕166号文件制定的激励机制外,根本之处在于提高基金的增值率。如通过提高统筹层次从而提高基金的融资规模和融资范围,通过基金依法有效的运作最大程度的实现保值增值。

(四)应强化新农保的法定强制保险属性,鼓励和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制定全省性制度时除建立激励机制外,还应当明确规定,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年龄不满45周岁,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及时参保并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未及时参保并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少于15年的,在年满60周岁时,应补足15年,但补缴的部分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未及时参保,年龄已满45周岁后才申请参保,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应补足15年,但其按年缴费和补缴的部分都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新农保制度实施后,法定参保对象应参保缴费而未缴的年份每少缴一年,达到领取年龄时基础养老金标准扣减1~2个百分点。这样即充分体现社会保险制度的法定强制性,也体现新农保制度的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