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空乘服务礼仪概念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进入汉莎,任灿面对的是一个崭新而陌生的环境,最让她感觉到意外和新奇的是,汉莎的空乘服务员与国内要求的整齐划一、落落大方的空乘服务员大相径庭。德国的空乘服务员不分年龄(20~50岁的都有),无论高矮胖瘦,只要你拥有迷人的个性和一技之长(特别是拥有医护背景)都可以成为空乘服务人员,更有甚者还可以兼职做,在他们的礼仪概念中最有礼貌的行为就是尊重别人的个性。
从小接受过芭蕾熏陶的任灿拥有姣好的面容和迷人的身段,她的一颦笑一投足都显得那么的优雅、大方和得体。“我妈妈是一个非常优雅的女性,她对我的影响很大。大学专业是电影编导,我又特别偏爱反映欧洲王室宫廷的电影,我会反复看某部电影的片段,一个是专业学习的需要,另一个也是着迷于欧洲的礼仪文化。”工作之余,任灿最大的爱好就是旅行,旅行不仅让她开阔了眼界,更让她了解到了别样的欧洲礼仪文化。
经常和头等舱商务舱的尊贵客人打交道,任灿的职场淑女礼仪心得分享:
1 尊重他人,尊重差异,是成为职场新淑女的第一要义。没有偏见、成见和固执己见的职场人际相处哲学,会让你的思维更开放,姿态更放松,同时意味着你的机会比“傲慢与偏见”者更多。
2 虽然知道对方社会地位、事业成就比你高两座山,和他们打交道时要拿捏好尊敬、钦佩、友情与讨好、轻视、同情之间的区别。要知道,谄媚和势利只会有损于自己的尊严。
3 在任何办公场合,请注意仪表,“你的形象价值百万”。清永远做好老板会带你去见重要客户的着装准备。
4 参加社交活动,请不要把自己想象成女王或者女仆,过分的招摇和卑微,都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坏印象。把握好热情和冷淡的度,对陌生人保持一定距离也是一种礼貌。
5 年龄、收入和家庭情况,对于西方人来说,绝对是社交禁忌话题。当别人打探你的隐私时,也请学会“这个我不能告诉你”这句话,请微笑着说。
6 人们更愿意和正能量多的人交往,在职场社交场合谈话时要减少抱怨、批评、指责和挑剔。如果“真诚的赞美、由衷的欣赏”并不适合你的感受,那么就请保持不置可否的微笑,或者学会说“不错”。
7 到了陌生的环境,不知道如何礼貌地用餐或交流时,不要慌张,此时你可慢一点,看别人怎么做,跟着别人学,就可以避免尴尬。
[关键词] 旅游专业 职业形象设计 现状分析 课程改革
我院作为全国较早在高等职业院校开设职业形象设计课程的院校,在相关的专业教育层面的教学中配备专业骨干教师服务旅游系所有专业学生。实践证明:职业形象设计作为职业生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学生的职业意识,培养良好的职业素质方面具有良好的推动作用。但由于职业形象设计发展的时间短,课程体系还不尽完善,需要时间在市场需求下共同进步。
一、职业形象设计现状分析
1.职业形象设计的现状
职业形象设计是个人面向职场全方位表达自我而形成的一个综合印象,是对于职场表达方式的探讨,依据个人生活和工作的环境,通过全面的分析、合理组织、规划和设计的恰当表达方式。旅游行业是非常注重职业形象的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化的理念形象意识和相关形象水准往往是各旅游企业在选拔人才时的重要衡量标准。
目前我国的职业形象设计行业在我国还属于一个新的学科领域,其中涉及到心里学、美学、人文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同时,还涵盖着服饰学、色彩学、职业发型设计、化妆造型设计等领域的内容,属于跨学科综合性专业。虽然行业里有一些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开创了形象设计行业的规律系统,能对个人设计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在一些化妆、色彩、搭配、交际礼仪等环节的方法与规律中有很多值得学习借鉴,也为形象设计的发展起到了推动的作用。但目前国内大多数职业形象设计人员并不具备整体策划的能力,往往是从自己专长的角度去理解和操作,过分地注重立竿见影的商业效果,将形象设计简单化为化化妆、换换衣服、拍张照片的模式。设计师急于求成,消费者注重快速产生很好的效果,甚至自己对所需的形象都没有整体的概念。职业形象设计整体还仅停留在简单的表面层面上,脱离了现实情况,也就没有说服力了。目前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而催生的在职业形象设计方面,各大企业行业的需求却是巨大的。许多职业人士目前亟需掌握有关国际化的职业形象设计方面的知识。
2.职业形象塑造的重要性与迫切性
随着旅游业自身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旅游企业对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需求在外在形象基础上的其他素质要求也不断凸现。有些酒店就专门针对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制定了一些特别的政策,以便企业能够更加方便地挑选和培养适用于企业的人才。例如,深圳宝利来大酒店在我院挑选学生时就以良好的外形及较好的英语口语为主,在整个实习期间如果能表现优良就可以享受正式员工的待遇。然而,从整个行业来看,学生综合素质能力的比较优势往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和过程才能表现出来,因此,在初选的时候,企业还是会以形象特别是外在形象作为选用相关学生的首要门槛。
根据美国心理学家奥伯特•麦拉比安的研究,他发现人的印象形成是这样分配的:55%取决于你的外表,包括服装、个人面貌、体形、发色等;38%是如何自我表现,包括你的语气、语调、手势、站姿、动作、坐姿等等;只有7%才是你所讲的真正内容。这在心理学上被称为“第一印象论”或“首要效应”,无论它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大部分人都依赖于第一印象的信息,而这个第一印象的形成对于日后的交往决定起着非常大的作用。
二、高职职业形象设计课程存在的问题与误区
现有的行业和院校对课程的认识上还远远不能达到理想状态的要求,院校培养系统与学生自身目标之间仍然存在差距;行业、企业、学校、学生各自对职业形象特别是整体职业形象的观念和认识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应该看到,绝大多数职业院校的旅游专业在培养学生时都不同程度地关注到了学生职业形象的培养和塑造。然而,在对课程的认同及定位方式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误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和行业内部对这个问题还没有形成有影响的共识
在我们的调查中,有78.3%的人对旅游职业形象的认识还停留在比较浅的层次,把旅游职业形象等同于一般的仪容仪表要求。其实这只是旅游职业形象的一个显性因素,这和整个社会对旅游服务的看法以及社会、经济大环境有关,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观念也在变化,旅游职业形象在仪容仪表形象、行为方式形象和专业理念形象方面的认识也不断深化和发展,从而将形成层次更分明,内涵更深厚的整体职业形象概念。
2. 学生对职业形象设计的整体认识模糊
大多数学生对准职业形象的内容和培养的方式都没有形成明确概念。特别是没有把仪容仪表层次之上的行为举止、职业理念两个层面的认识统一起来,形成整体形象概念。虽然旅游专业的学生要注意仪容仪表,但应该怎样注意,注意到什么程度,特别是作为高职的学生在这个问题上认识都还比较模糊。不知道行为举止与专业理念形象是融为一体的整体职业形象,而在院校里,相关课程的开设,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实习实践管理等工作各有分工,各自为政,难以形成整体的职业形象教育氛围和各自相关的目标层次。在我们的调查统计中,只有27.12%的学生对此有一定的了解,认为行为举止与专业理念是属于形象设计的整体范畴。
三、职业形象设计课程定位
1.课程内容与层次
旅游专业学生的职业形象塑造是一个大系统,包含仪容外表、行为举止和专业理念三个子系统,课程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层面、提高层面及专业素质层面这几个方面。因此,教师在实际教学分为仪容仪表、行为举止和专业理念三个层次的内容。
仪容仪表层面是基础,要通过形体训练课、化妆课、色彩搭配与着装等课程的开设和大量的实践训练来实现把学生培养成能够按职业要求适当合理修饰外貌的目标。培养重点应放在培养学生合理修饰自身外表的眼光和能力。
行为举止和基本操作技能是提高层面,可以通过各个专业的专业课,比如,航空服务专业开设的空乘服务礼仪、空乘服务沟通与播音技巧、酒店操作技能等课程都占有极重要的实践比例。课程的交叉性也达到了30%左右,在顶岗实习中培养学生的基本实践操作能力,在课程教学中突出行为举止规范,不断提醒学生注意自己的言行,营造相应的氛围,促使学生养成自觉遵守相关规范的自律意识和习惯。培养的重点是操作规范和行为举止规范。
专业理念层面的培养是整个职业形象塑造的灵魂。这也是我院旅游专业学生的重点和难点,是前两个层面培养成果的内化过程。通过对各个专业的专业课程,例如导游实务、酒店督导管理、客舱综合实训等相关课程的学习,进一步为职业形象的改良和完善提供思路和指导。这是职业形象由外而内,由内而外的升华过程,是整个职业形象塑造的核心。
客观的说,职业形象的塑造是个持续不断的过程,不会也不可能只由院校教育来完成。但不可否认的是,作为职业形象塑造最初和最重要的一部分,院校教育的作用是将来学生进入行业后企业、行业培养所不可替代的。系统地、观念化的院校教育和培养是学生在进入行业之后,通过工作实践逐步外化和提升的。
2.课程定位
我院作为高职高专类的院校,在不断完善和提高职业形象塑造,培养对象的定位以仪容仪表层面为基础,行为举止及操作技能为主,理论上提高专业理念形象为辅。突出行为形象的培养和塑造,以学习职业形象设计的理论和知识,掌握职业形象设计的技能,打造优秀的职业形象,给初入职场的学生带来更多的自信和机会。
3.课程建设思路
目前,不少职业院校旅游专业根据行业需要,开设了《职业形象设计》课程,旨在通过对旅游服务人员的职业装扮、形象塑造等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职业服务人员的化妆方法,掌握专业形象塑造的实质,锻炼和提高他们的动手能力,为其将来从事旅游服务员工作发挥真正意义上的指导作用,在与旅客的沟通与交流时提升专业度,将自己塑造成为职业人士。该课程理论部分为16学时,实训部分为20学时(特殊专业还可适当增加课时)。在旅游服务专业教学中,实训尤其重要。例如,航空服务人员的基础妆容和客舱妆容的学习,仅仅靠理论教学,哪怕是辅以醒目清晰的图片和教师准确而详细的讲述,其效果也只是纸上谈兵,远远不如学生在日常光照和模拟客舱中几分钟的实践领悟。经过实训,学生能够更准确地掌握不同灯光下最合适的妆容。
另外,仪态、体态、语态教学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礼仪和形体训练也是旅游服务专业很重要的课程,这两门课程能够让学生掌握一定的礼节礼貌知识,提升气质和修养。同时,在实际工作中,旅游服务人员的坐、立、行、走,以及手势礼仪知识运用,都要配合得体的妆容、发型来完成,比如,航空专业学生不仅要练习在客舱狭窄的过道中始终保持优雅的姿态,还必须保持完美的妆容、发型,以及在打破生活规律的高强度服务工作中保持良好的状态。试想,服务人员因工作压力过大,造成脸上布满粉刺或青春痘,那么,这样的职业形象会给顾客什么样的观感?因此,服务人员必须依靠各类化妆手法、发型、护肤、美甲等常识,进行自我保养休整。这些内容的学习更要通过更长时期的实践体会,通过教师的个别指导和自己长期的课后监督和巩固,才能有好的教学效果。
课程建设和实践训练相结合是院校职业形象塑造的主要形式,相关课程的开设有助于学生系统掌握整个专业体系的各种知识,构建合理完整的知识体系。旅游职业形象塑造是以完整知识体系为基础来进行的,在这个过程中,课程建设的作用尤为重要:《服务礼仪与训练》、《旅游公关关系》、《色彩与着装》及《酒店督导管理》等与职业形象直接相关的课程如何在内容上各有侧重又相互补充是构建专业课程体系时需要关注的问题。同时酒店管理、旅行社管理、民航概论等课程在传授专业知识的同时也应注意加强对职业形象的塑造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引导。
其次,实践教学是旅游专业学生进行职业形象塑造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实践教学分两个层次一是相关实践课程的学校教育,二是到旅游企业进行见习、实习和实践。我院旅游系是循岗导教2AB的人才培养模式,即学生在三年的学习过程中,在校接受教学一年半,在第四学期安排旅游专业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半年,最后回到学校查漏补缺。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引导学生将课程教学学习中的形象塑造知识运用到实际的工作中,体会和实践旅游企业对职业形象的真正需求,以明确今后改进和发展的方向和途径。
课程建设与实践教学时相辅相成的两个不可或缺的教学环节,在学生的职业形象塑造中式不可替代的,两者互相结合,共同为塑造学生的职业形象提供有利的理论与实践支撑。
4.课程改革构想
(1)加强旅游职业形象督管。为了培养学生的气质、服务意识,以及提升职业形象,在校期间,学生都要严格穿着制服、黑色皮鞋,女生盘头、化淡妆,对于着装不整的学生,必须严肃处理,加强管束。
(2)加重实训比例,进行课程改革。我系的“循岗道教2AB”的人才培养模式中,合理的体现了学生的职业素养的再学习。在经历了实习教学后能较好的体会到在实际工作中,旅游服务人员的坐、立、行、走,以及礼节礼貌知识运用,都要配合得体的妆容、发型来完成,学生不仅要练习基本的化妆技巧及优雅的姿态,还必须练习职业装扮的站姿、走姿及相应的职业技能,在打破有生活规律的高强度服务工作中保持良好的状态。因此,他们必须依靠各类化妆手法、形体、语言交流、礼仪等常识,进行自我保养休整。这些内容的学习更要通过长期的实践体会,通过教师的个别指导和长期的课后督导和巩固,才能有好的教学效果。
职业形象设计课程的实训教学中,可以先采取分段分项目的训练方法使学生更加熟悉课程的各个环节和技巧,尤其是不同专业的形象塑造课体系,应该是不同的教学方案及内容,同时进行课程内容的有效扩充,提升学生的品味和修养。比如,增加西曼色彩学的内容、插花和茶艺的内容、打造形象基础架构的内容;通过“点对点”辅导,利用专业工具为学生进行个人色彩、款型、风格的诊断;针对学生的空乘制服,设计出对应的彩妆“色卡”;同时,根据学生的脸型,分析出适合的妆面和发型等。
(3)加强教学中的教师讲评。讲评可分成三种形式:教师在训练中的讲评,测试后的讲评,学生互相讲评。在实训中,每个学生掌握技能的程度是不同的,教师无法做到为每一位学生平均分配指导时间,可以让学得较好较快的学生指导稍微差一些的学生,在课后进行互相评价,这样可以加深学生的印象,相互帮助也可以调动学生课后练习的积极性,一举两得。
总之,高职职业形象塑造是一个持续完善的过程,高职学生能否成功迈向社会的第一步,关键在于社会、企业、学院及学生个体的共同努力。我院旅游专业的学生毕业后将从事服务和接待工作,在专业学习的早期就接受职业形象设计方面的知识和培训有利于职业意识的培养和职业素养的提高,为未来的职业生涯成功奠定必要的基础带来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吴雨潼:职业形象设计与训练[M].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8
[2]徐晶:现代职场形象设计[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7.
[3]唐树伶:服务礼仪[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关键词:情绪劳动;职业言行;形象公正;司法公信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9-0110-03
一、两类案例:法官职业言行中存在情绪劳动管理
(一)案例
案例1 张某与李某离婚纠纷案
张某与李某自2006年起齐心在外地承包工地,数年中家庭积累了上千万的资产。2011年下半年,因男方张某不慎感染某病毒,双方自此分居。2012年上半年李某离婚被法院依法判决不予准许。2013年年初,张某要求离婚。审理中,双方对儿子抚养权、工程承包中对方是否转移财产及工程是否负有债务存在重大分歧。第一次庭审前后,张某即有口头威胁法官及女方的表现,主审法官除及时口头警告与制止男方不当言行外,也提醒李某对方可能因情绪失控威胁甚至侵害其人身财产安全。第二次开庭前的准备阶段,双方因故发生争辩,张某顿时怒火中烧,拽起原告席上的录音话筒砸向李某,并扬言儿子抚养权要定了,债权债务必须按照其提出的方案处理,否则其不会自己去死的,一定会带上李某;同时威胁合议庭成员称,今天不把债务事情与离婚一起处理好,这个庭明天、后天,5天、8天也得开下去,你们一个也别想逃……幸亏李某躲避及时方未造成伤害。此时合议庭的法官保持镇定,一方面安抚双方不要激动、注意控制自己情绪,一方面联系法警到庭维持秩序。法警到庭后张某依然态度强硬,说还没有开庭,法警无权站在他身边,并当场将其数月前写好的遗书交给其律师等等。为了缓和气氛,法官示意法警在法庭内继续维持秩序,大约一刻钟后,男方态度逐渐缓和,合议庭方才对张某的行为予以口头警告,同时善意提醒因其损坏了法庭话筒,录音效果较差,让他开庭发言时不要激动、注意语速。张某感受到了法庭对他的尊重,开庭时较配合,直至双方最后陈述完毕、开庭快结束时,合议庭明确宣布对其毁损法庭财物、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应当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庭后主审法官向庭长与分管院长汇报上述情况,领导首先肯定合议庭做得对、缓和了紧张和对立情绪,同时分析了张某主要针对李某及毕竟系其家庭矛盾引发等情况,鉴于其病情及容易激动的情绪,建议及时与张某的家属联系,让其代为赔偿并做好思想工作,责令张某写出书面检讨,告之法庭将根据其认错态度等因素考虑免除其罚款、拘留等处罚。事后,张某情绪稳定,不但照价承担了赔偿并向法庭递交了一份反省深刻的检讨书;男方家属及女方均十分感谢法官对当事人及自身情绪的控制恰到好处,避免了现实的人身伤害危险,也使庭审能得以顺利进行。
案例2 张某怒砸烟灰缸被依法制裁案
2009年某天下午下班前半小时左右,某老户张某来院执行局,要求当天必须执行到位其作为申请人案件的全部执行款,但拒绝支付其作为被执行人案件的执行款。张某与赵某因摊位等原因相打,双方均受伤,但赵某构成轻伤,张某依法被判处3年以下徒刑并附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张某赵某承担医药费等近2 000元,两判决生效后均申请执行。张某因对法院判处其刑罚不服,多次到各相关部门,且有多次当众辱骂相关接待人员等扰乱有关部门正常办公秩序,受到相应的拘留等处理后多次串联他人进京无理的先例。接待法官向其解释张某本人也是被执行人,需要支付更大金额的执行款时,她大发雷霆说:“我去北京,那么多大官对我都这么客气,象山法院算什么,你们院长又是什么东西?无故判我坐牢,她打伤我又想不赔钱?”说完,拿起办公桌上一个大的有机玻璃烟灰缸拼命往地上一砸,烟灰缸中的烟灰污水四溅到墙壁上,玻璃溅了一地,地板砸了一个大坑。其他同事闻声纷纷跑过来劝说,未果,张某滞留该办公室以死相逼,该接待法官等人没吃晚饭、一直耐心陪护、说服至深夜12点,其所在乡镇领导和村委会干部赶到承诺第二天代对方付执行款后才离开。后张某因其被依法认定为无理访、且其多次多处严重闹访行为被依法劳动教养一年。
上述二案是我院在开庭审理、执行或接待中当事人等情绪失控、辱骂或威胁法官,法官较好地控制了情绪从而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的真实案例。
(二)人民法院情绪劳动的基本内涵
从上述案例可见,为了更好地办理案件、与当事人等进行有效沟通,一方面,法官需要对自己通常情况下会有的某些情绪进行符合职业要求的调整;另一方面,法官需要对当事人等的某些不良情绪予以引导、一定程度的容忍甚至暂时放任,以避免(扩大)当事人自身利益的损失及降低当事人与公众对法院、司法的信任度。此外,案例1与案例2中法院领导及时与受辱干警谈心、肯定、安慰、鼓励等,也是对内部人员某些受扭曲情绪的调节、干预与释放。前述案例中,法官对自身与当事人情绪加以稳控与引导,法院(领导)对法官和干警情绪压抑后进行内部释放,从两个层面对法官情绪进行符合司法文明、司法公信要求的调适和管理的过程中,法官付出了有别于体力和脑力劳动的第三种劳动形态――情绪劳动,法院和领导对法官的这种情绪劳动进行了一定的管理。
关于情绪劳动,最早发端于美国社会学家Hochschild正式提出情绪劳动的概念,他将情绪劳动表述为个体通过对自身情绪的管理以创造出一种公众能够觉察的面部和身体表现”。①此后,Grandey、Brotheridge和L e e等学者对情绪劳动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②国内关于情绪劳动的通说为“情绪劳动是指员工要在工作中表现出令组织满意的情绪状态,是与情感有关的一个概念”。有情绪劳动需求的职业有:护士、医生、服务员、演员(比如要在电影中表演接吻场景),以及空乘人员等。③可见,中外学者们对情绪劳动的表述存在差异,然而,他们都几乎一致认为情绪劳动是组织成员基于其组织中的特定身份和角色对自己的情绪加以调节和努力的行为和过程。
其实,现阶段人民法院的法官也是一个为当事人和群众提供公共司法服务的职业,也有明显的情绪劳动需求。参照情绪劳动的上述观点,我们将人民法院情绪劳动的概念表述为:法官(含书记员、临聘人员等各类法院工作人员,如没有特别说明,下同,当然法官是法院中的典型群体与个体)代表法院(本院甚至整个中国法院系统),并根据司法为民、司法公正高效等要求,向当事人及不特定的对象(如庭审旁听人员、法制宣传与培训的受众等)提供司法服务、进行印象管理时对自己情绪表达加以提升、掩盖、压抑或改变的行为与过程的总和。前述案例中法官挨骂、受威胁、恐吓时基于法官身份与法院文明司法的形象需要,对自己通常会有的愤怒、针锋相对等情绪加以压抑,及对法院强制执行和庭审中当事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谦抑化的改变,就传递了法官和法院文明司法,威严中有人性与柔情、并非一律冷冰一块的良好形象。男性法官对这种通常情况下难以忍受情绪的忍耐并非其此时的真实感受,而如果表现出其真实感受,则可能与法院相关言行规范要求的情绪不一致。
二、为民与公信:司法对情绪劳动管理的内在要求
(一)中国司法现状需要法官付出情绪劳动
通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大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富裕程度有显著提高,但是人们心目中不少传统的优秀道德风尚等精神生活的文明程度甚至逐渐在走下坡路。目前中国基本处于“礼崩乐坏”与“诉讼爆炸”的时代,一方面,不少多年来行之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如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社会贤达人士、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乡镇政府等对各类纠纷的调解和裁决方式已大大弱化甚至弃之不用;另一方面,几乎无论什么对象(不管其学识、年龄等多种因素),发生纠纷后要么先找政府部门等,未果则盯牢法院,要么索性一有纠纷就直接找法院“老娘舅”,使得人民法院在没有做好思想及人员等准备的条件下不得不提前应对“诉讼爆炸”。
正因为如此,当事人要么带着怨气(其他部门不管)而来,要么满怀希望而来,总之,带着某种情绪和感觉而不是更多的理性和现实而来,此时,如果法官再在情绪表露等方面有些微不良流露,当其提起或参加诉讼达不到预期目的时,要么直接情绪失控或过激,甚至酿成媒体争相报道的事件;同时,根据相关原理,平均每个人的周围至少有10个以上可以相互影响的亲朋好友,某个受法官不恰当情绪影响的当事人,可能会连带其周边亲友都对法官和人民法院的信任及评价由正面走向负面。因而,现阶段法官在其职业活动中务必避免当事人不良情绪感染自身情绪。
(二)基于法院层面情绪劳动管理的内在要求分析
人民法院司法工作的宗旨及遵循依靠与重视人民群众作用等原则都要求人民法院加强对司法职业中情绪劳动的研究与管理。现阶段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各类部门、单位、团体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的群众路线教育与实践活动,也为我国法院系统研究和尝试情绪劳动提供了广阔而生动的现实背景,在法院系统尽快明文要求法院干警重视情绪劳动、研究与此相关的问题,改进法院干警接待当事人与群众的态度,提高法院各类干警特别是青年干警做群众工作、与群众沟通协调的能力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三)基于法官层面情绪劳动管理的内在要求分析
从法官个人层面看,提供情绪劳动、加强对情绪劳动的管理,也是其职业生涯助力、增色,甚至整个人生品质提升的需要。作为一个职业的法官,必须学会与适应同形形的人(人群)面对面交流、沟通。人都有七情六欲,个性、脾气千差万别,只有对交流对象察言观色,准确把握其内心的真实需求与想法,才能做好案件与纠纷的调解工作,即使判决结案,不能让各方当事人都满意,也能做到胜败皆明,减少上诉、发改及的发生。
如果一个法官在庭审、执行及中面对面与当事人、人等交流时不能洞察其情绪的明显变化及原因,甚至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习惯于用他人的不良情绪与言行来惩罚自己(如对方辱骂法官则与其对骂甚至动粗),这样的法官就难以成为一个兼听则明的好法官。因为如此法官让对方及旁观群众感受到法官与对方当事人一样成了自己的对立面,自然难以信任其对案件与纠纷的实体处理。我们应当象宋鱼水一样做一个善于倾听的法官、一个富于同情与同理心、一个宽容与心态平和的法官。
另外,试想一个法官在庭审或接待过程中与当事人发生言语甚至肢体冲突,庭长、分管院长等领导如何是好?安抚当事人还是安抚作为下属的法官,抑或同时安抚?一次、二次,领导可以认为他遇到的当事人不讲道理,多次后自然会影响领导对该法官的内心评价,而这些显然对法官自身的成长与职业生涯有不利影响。
三、不足与提升:情绪劳动管理现状及其助推司法公信之路径
目前人民法院对法官职业言行中的情绪劳动现象,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践探索,均基本处于空白状态,而这对目前各方合力提升司法公信、权威的努力绝非利好因素。务必设法强化法官的情绪劳动要求、强化人民法院对这种情绪劳动的管理,从而通过法院与法官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行动及行为规范要求)的情绪稳控机制,切实减少某些负面事件对整个司法公信的冲击,助力司法公信建设的推进。
(一)不足:情绪劳动管理与司法公信度现状
司法公信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的现状,从中央及最高人民法院高层的相关讲话与要求等多方面均可看出,因篇幅关系,这里不再赘述。
情绪劳动及其管理的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虽然最高人民法院等在法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中有关于法官应当文明接待、不失礼仪等规定,但是缺乏遇到当事人有“难对付”言行时法官、庭院长如何处理,以及接待法官受委屈院长等领导对其施以精神关爱的具体规定等。当然,尽管目前法院系统还没有情绪劳动管理的相关规定,正如前述案例所示,这些法官和领导的情绪稳控与管理行为,也暗合了情绪劳动管理的相关理论。然而,因为缺少理论的支撑及规范的要求,法官与领导的这种情绪稳控与管理现象是自发的、偶然的、因人而异与不稳定的,没有上升为对全体法院工作人员的日常要求,这本身也是情绪劳动不足的表现。
(二)提升:情绪劳动管理与司法公信良性互动的设想
1.双层管理:法官情绪劳动及管理的基本路线
目前,当事人、人等因为案件的审判执行事关其切身利益,来法院后情绪激动、失控,辱骂、威胁对方当事人及法官的现象是家常便饭,但法官行为规范等要求法官不能与其对骂、对打,自然会给法官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这对案多人少、身处一线的基层法院法官来说,更是如此。①
从情绪劳动的生发属性来看,法官情绪劳动本质是面向外部顾客(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的表情和行为进行互动,因此,法院情绪劳动管理的根本目的主要是基于司法公信与良好形象维护的需要,通过对法官情绪劳动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以此提升司法服务当事人与群众的质量和法院整体的外部形象,从而实现司法为民、公信的宗旨与要求并符合社会公众的期望。
可见,法官情绪劳动及管理的基本路线有两个层次:一是法院内部的深层主体管理,即法官基于对自身身份、职业的深层次认真主动调节自身情绪,付出情绪劳动,法院领导等代表组织以主要表现为非物质利益的方式如肯定、鼓励、提拔等对法官个体的这种情绪劳动进行管理,让付出情绪劳动的法官及同事内心感觉满意。二是外部当事人的表层客体管理,法官付出情绪劳动,当事人等感觉法官可信赖、内心满意,进而通过当事人与公众蝴蝶效应式地对法院法官满意信息的传递,逐步实现法院司法公信与权威的期望和目标。
2.非经济利益至上:法官情绪劳动管理的价值取向
如何高效、便捷地实现法官情绪劳动管理的双层目标呢?在越来越物质化的社会,作为法院个体的法官是否也遵循经济利益至上呢?应当说经济利益、薪酬待遇是法官愿意掩饰其正常情绪、付出情绪劳动的动因之一。但经济利益肯定不是唯一重要的因素,因为不少人最初选择法官职业的动因可能是干一番事业、希望社会更公正、法官比薪酬普遍较高的律师等更有尊严。其实,当法官付出情绪劳动时,有时只要组织和领导一句话,该法官就满足了、压力释放了。从近些年来东部发达地区年轻法官跳槽增多的情况分析看,其中不少是认为氛围不够好、事业上难有大作为等,也可以反证法官情绪劳动管理应从多方面从优待警、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内部氛围等入手。
3.综合素质提高:法官情绪劳动管理的目标
多方位、设法提升法院干警的综合素质是情绪劳动管理与司法公信良性互动的根本路径与目标。情绪劳动和司法公信都要作为个体的法官来累积实现,因而从理论上说,凡有助于提升综合素质的方法与途径都可以尝试,这里仅从法官招录、法官学习培训、法官价值追求引导与塑造、法官成长支持体系等方面稍加阐释。
目前法官招录的门槛较高,被录取者通常理论功底较扎实,可以考虑招录法官面试时设置当事人生气的真实场景以考察其对抵御不良情绪的能力。如果能从社会中具有较好沟通、协调能力的优秀人才中选拔法官预备人选,或许更符合法官职业定纷止争的职能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