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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全体团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党在我心中”的学习活动,加强团员政治学习,着重围绕对"三个代表"的内容进行学习,要求团员按时参加党团课的学习,向优秀党员干部看齐,激发团员更好地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激励青年团员有人生追求。
二、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团员的业务素质能力
以开展“服务质量年”和劳动技能竞赛活动为契机,鼓励团员青年加强自身专业知识的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也鼓励广大团员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的态度,为自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三、认真抓好团支部基础建设,切实开展团建工作
一是做好年度团籍注册工作,以团员证制度为核心,严格团员管理,健全“”制度,加强团费收缴及团徽佩戴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团员意识和先进性,更好地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是坚持每月一次的团例会,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使团的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具体化。
三是加强团的阵地建设,活跃,为团员搭建一个展示自我、超越自我的交流平台。
四、以支部活动为切入点,探索共青团组织生活新模式
一要活跃团的组织生活,保证组织生活质量,则组织生活形式必须切合青年实际,必须与社会发展、与团员青年的心理需求相吻合,才可能增强团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切实调动和发挥团组织在酒店服务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要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做到有计划、有主题、有内容,展现团员风采,把思想工作真正抓到实处,帮助团员青年树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三要将“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和“服务质量年”活动贯穿整个年团建工作始终,认真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赛等活动,稳步提升酒店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要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活动,充分调动每位团员的积极性,更好地将广大青年团员凝聚在团组织周围。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探索与创新,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是调动农业科技人员积极性,贯彻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旨在有效促进科技体制改革,激活人才资源,普及科技知识,推动产业化、信息化和农民知识化进程。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是促进特色产业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进程中不断创新观念、创新制度和创新机制的具体体现,从我市一年多的实践来看,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对促进我市特色产业发展,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创新农业科技服务机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科技特派员通过建立利益共同体、创办经济实体等形式,为农民进行全方位的技术服务,市场经济形势下,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科技人员与农民结合、科学技术与农业生产结合的重要手段,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有效载体,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的有效途径。目前全国各地已经创造出了技术资金入股型”科技项目有偿承包型”独资创办科技实体型”企业有偿聘用型”高位嫁接型”中介服务型”法人特派型“等模式。进一步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对于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职责和任务
1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做好特派员的选聘、考核以及优惠政策落实检查工作,进行年度科技特派员考核。
扶贫办: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扶贫资金等计划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由科技单位或科技特派员承担,给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给予项目支持。
财政局:加大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设立科技特派员创业引导基金,确保有关科技特派员补助资金的落实。
科技局市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制定科技特派员聘任、管理、培训、考核的相关办法,负责协调、检查、指导科技特派员日常管理工作。协同组织、人事等部门选聘、管理、考评特派员,做好工作安排、组织检查、推广典型、考察培训、项目论证及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农牧局、林业局、水利局、水保局等科技特派员重点派出单位:
1加强对本部门派出的科技特派员跟踪管理,指导他制定发展规划,从技术、信息、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特别要在科技特派员和服务对象建立利益共同体上给予支持。
2从政治上、生活上、工作上关心特派员,及时掌握特派员思想动态和所驻村户发展动态,准确了解和掌握下派科技特派员的岗和工作情况,解除特派员的后顾之忧。
3派出单位要积极支持特派员争取各类科技项目,对于单位争取的科技项目,原则上要全部由科技特派员承担,市科技计划安排给科技单位的项目,60%以上要让科技特派员承担。
乡企局、科协:协同做好科技特派员下派和服务工作,协调解决科技特派员培训和进驻厂(村)相关事宜。
2科技特派员的主要任务
1深入驻点村调查研究,分析现状,寻找问题,理清思路,帮助驻点村制定脱贫致富等长远规划和计划,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
2帮助驻点村选择培育主导产业,调整产业结构,争取项目,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自身特长,为当地找项目、跑项目、指导实施项目。要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围绕农村支柱产业的发展,积极与各类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联系,引进技术项目,把农民、技术、市场三者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以项目为载体,培育新兴产业,壮大优势产业,特别要培育龙头企业、重点大户,并结成利益共同体,最终实现双赢”目标。
3积极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开展科技试验示范活动,提高优良品种和实用技术普及推广率。要把开展科技示范,树立典型作为工作切入点,努力抓好科技示范点和示范户的培育和指导,建立一批科技含量高、资源配置合理、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典型,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达到点上结果,面上开花的目的每个科技特派员都要抓好1个示范点,培养10户科技示范户。
4组建商品流通网络,捕捉市场信息,拓宽农产品销售市场,增加农民收入。科技特派员要在开展科技服务的同时,通过科技中介组织和建立各类专业营销协会,积极帮助农民跑市场,疏通农产品流通渠道,通过发展订单农业模式,确保农民增产增收。
5开展科技宣传培训,传播科学知识,培养科技致富能手和适用技术人才,发挥示范辐射效应,以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广大农民群众学科学,调动科技能人靠科技致富。要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对技术的需求,大力开展各类实用技术培训。
三、政策和待遇
为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鼓励更多的优秀科技人员投身到基层科技服务工作中去,对下派的科技特派员实行以下优惠政策:
1市县(区)下派的科技特派员,聘期内享受在本单位的一切待遇,包括编制、工资福利、职务职称等,工资福利仍在本单位领取,工龄正常计算,工资正常晋升,职务正常保留,职称正常晋升,机构改革中,不能按超编人员精简。
2科技特派员在驻点工作期间,可申请创业基金,从事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开展园区建设、项目开发、技术创新等。
3科技特派员在正常的职务晋升、职称评聘上与同类型非科技特派员相比,予以优先。对下派期间工作成绩优异的按程序建议提拔使用,职称上可由科特办和人事部门研究在市内适当放宽条件。
4对科技特派员实施的科技项目,市科技计划将予以重点倾斜和优先安排。市、县(区)各类项目、资金的安排上重点向科技特派员所驻村点倾斜。大力支持科技特派员向上争取项目和招商引资,并按市上的有关激励政策予以兑现。科技特派员完成的科技成果,同等条件下,科技主管部门应优先予以鉴定、评奖。
5科技特派员凡是参加市科技特派员办公室统一组织的外出参观考察、开展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专项活动,差旅费由派出单位按财政规定给予报销。凡是参加所驻村点的经营活动所产生的费用由村点或业主承担,从单位到村点的来往车费及驻村补贴由原单位按财政规定标准给予报销。
6提倡和鼓励科技特派员以资金、技术、成果、专利等生产要素和农民创办利益共同体,并取得合法报酬。实现双赢”目标,并对实施成效显著者,予以重奖。
7鼓励科技特派员介入农产品流通领域,以提供信息、中介服务、直接参与农产品销售等形式,取得合法收益。
8科技特派员进行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等实行有偿服务,取得合法报酬。
9凡经市级以上科技部门鉴定的科技成果按知识产权法有关规定,属于个人成果的能进入生产流通领域推广运用,能带来经济效益的成果或专利技术等均可进行技术入股,并按所产出的效益取得报酬。
10鼓励和支持省内外各类科研、科技推广单位、院校以及其他科技人员以科技特派员身份来我市创业,利用技术、资金、生产要素参与我市农村各类科技、经济开发、农业产业化活动,并保护其取得合法收益的权利。
11科技特派员下派期间,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政策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政策等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发[]147号)有关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执行所在县(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科技特派员的意外伤害保险由用人单位办理。
四、选派和管理
一)选派条件
选派的科技特派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心“三农”工作,志愿到农村第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
2具备一定政治素质,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专业特长和专业技能,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讲诚信服务,有创业积极性。
3市上派遣科技特派员一般要求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县(区)派遣的科技特派员一般要求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相关科技成果的人员可优先选派。
4有一定的科技服务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作风踏实。
二)选派对象
以个人、法人科技特派员为主要选派形式。个人科技特派员主要从市直、县区乡镇中选派。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一般为2年,鼓励科技特派员连选连派,延长服务期限。科技特派员可以根据农时季节、实施项目需要和当地实际,灵活掌握在基层的服务时间,但1年内应有1/3以上时间在服务单位工作。
四管理办法
1派出单位和驻点单位要为科技特派员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确保科技特派员专心从事科技创业和技术服务,不得抽调特派员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它活动。
2科技特派员平均每月驻点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天,也可根据农时季节,实施项目需要和工作情况由派出单位向主管部门申请做适当调整。
3科技特派员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结束驻点工作时,应提出书面申请,由派出单位和驻点单位(村)加注意见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科特办备案。
4市、县(区)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工组领导小组应每年召开一次由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科技特派员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科技特派员须将本人的工作、学习、思想等情况进行年终总结,经驻点单位加注意见后,报所在单位。
5对科技特派员的工作情况,市、县(区)科特办应组织有关部门每半年或按季度进行督促检查,并将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6科技特派员的考核。科技特派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市、县(区)科技特派员办公室指导各有关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评优者一律不占原工作单位的优秀指标,由市、县(区)人事部门根据下派人数单独核定比例,统一考核,考核结果报原工作单位备案。科技特派员服务期满回原工作单位时,进行德、能、勤、绩的全面考核,对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科技特派员,职务上优先晋升或提拔。
7对于成绩突出、考核优秀的科技特派员,由科特办报请同级党委、政府表彰奖励,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对表现较差、完不成任务的科技特派员予以通报批评。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进的科技特派员,由县(区)科特办审查核实后,取消其科技特派员资格,并报市科特办和有关部门备案,三年内不得晋升职务或职称。
五、加强领导,健全和完善组织管理体系
1健全组织领导体系。为了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副市长任组长、市科技局局长同志任副组长,组织、人事、财政、农牧、林业、扶贫、水利、水保、乡企、科协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统筹研究解决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的重大组织方向和有关政策问题,协调市内专项配套经费及其他重要事项。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按照领导小组要求,负责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的组织协调、政策规划、指导服务和专项经费使用分配安排及检查督导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任副主任。
2积极开展科技特派员的交流培训工作。市科技特派员办公室都要负责做好对下派科技人员进行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每年都要对新下派的科技特派员进行岗前培训,要分期分批组织科技特派员到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农业高新科技园区考察学习,邀请省内外专家来我市办技术培训班和讲座,互相交流等形式提高科技特派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进一步开阔他眼界,更新他观念,培养出一批技术过硬、熟悉市场、善于经营的复合型人才,为更好的服务和指导广大农民发展特色产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3加大“院地院企”合作力度,聘请省内外专家担任兼职特派员,实现“高位嫁接”要通过信息交流、项目论证、技术讲座、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邀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来我市开展产、学、研、联活动,构筑科技特派员和专家、学者交流的平台,同进,针对我市农业生产的热点、难点,聘请高层次的专家、学者成为我市兼职特派员,引进人才、智力的同时,更新我市科技特派员的知识和观念,进一步扩大科技特派员的内涵,真正实现技术上的高位嫁接”
4多方筹资,提供保障,进一步探索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的途径。为了确保科技特派员创办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县(区)财政从年起每年安排一定的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引导基金。用于科技特派员驻点村开发科技项目的启动资金、奖励基金和科技信息网络入乡村工程、科技信息服务的装备添置及科技特派员办公室的办公经费(培训、会议、差旅、考察及邀请专家的咨询、授课等费用)经费设专户管理,科技特派员办公室统筹安排使用。
根据市建委、市监察委《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部年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安排的实施意见》文精神,结合我区建筑市场的特点,现就本区今年整顿和规范建筑建材市场秩序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目标
(一)建筑市场方面
进一步健全建筑市场管理的法规和制度体系;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的情况基本消除;改进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方式,确保应招标项目和应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率和公开招标率,使参与招投标活动各方对招投标基本公正评价率达到80%,严惩规避招标、假招标、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得到整治;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得到清查,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受到查处;加大对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监管力度,有效规范其职业行为;有形建筑市场进一步健全规范;完成本区招投标办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分离工作。
(二)建材市场方面
加大动态监管力度,完善对建材生产、销售、使用、监理、产品质量检测等的质量监督管理;加大对制假、用劣建材的查处力度,对本区的水泥生产企业和水泥制品生产企业的检查面分别达到100%和90%,清除质量失信企业进入建材市场;加强现场抽查,突出对违规行为的监控;定期组织全区性动态监督抽查、行为检查和专项检查;加强与质监、工商等部门的联手监管,充分发挥各方的监管合力,促进本市建材市场竞争有序、诚信规范。
(三)家庭装饰市场方面
对全区建材大卖场检查率达到80%,使参与家庭装饰装修建筑材料生产、经销、使用各方的公共道德、法制意识和诚信意识有明显提高;工程粗制滥造、材料以次充好、不履行装饰合同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整治;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状况得到明显转变;严重侵害老百姓身体健康和公共利益的案件得到依法严惩,市民认同度明显上升。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方面
积极开展建筑市场治本工作,重点抓好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的改革试点和工程担保制度的推行;加强建筑市场执法队伍的建设,改进和完善建筑市场的监管方式。
二、整顿重点
(一)建筑市场方面
1、重点检查法定建设管理程序执行情况,报建、施工许可等办理情况,事实规模与批准建设规模是否相符等;
2、重点检查工程招投标情况,有无规避招标、规避公开招标和招投标弄虚作假等;
3、重点检查建设工程中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二)建材市场方面
1、重点是结构性建材的质量监管,突出对水泥、沙石料、小砌块和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预制构件等水泥制品的检查;
2、重点对区重大工程、市政工程所用建材的现场检查;
(三)家庭装饰市场方面
1、重点查处擅自使用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装饰装修材料的行为,特别是地板假冒树种、以次充好,木器涂料和内墙涂料有害物质限量超标、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等有害物质限量超标等三大类家庭装潢材料问题;
2、重点查处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而从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违法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区整顿和规范建筑建材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建筑、建材和家庭装饰市场整顿和规范工作的组织领导、检查和监督;
(二)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区管项目建设单位整顿规范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三)区建筑企业管理所负责对属地内注册的本市施工、监理、劳务等整顿规范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四)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市建筑材料发展应用管理办公室、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组织力量对我区建材市场和家庭装饰市场进行专项检查。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一)整顿规范建筑建材市场秩序工作分为企业自查、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复查和市整顿和规范建筑建材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抽查三个阶段。
1、6月初~6月中旬为企业自查和整改阶段,各有关单位收到检查表后请认真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送到或邮寄到
2、6月中旬至8月为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对辖区所属项目的复查阶段;
3、9月至11月由市整顿规范建筑建材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抽查,抽查率不低于20%。
(二)工作要求:
1、全面动员部署,下发有关文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到组织、思想、人员三落实,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2、各从业单位应严格按照检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时报送检查情况表;对在专项检查和市整顿和规范建筑建材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抽查中被查实的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将分别依法处理或移送监察部门追究责任。
一、工作任务
(一)适时完成全县1.45万亩秧母田及大面积泡田任务,确保全县23.8万亩水稻适时栽插。
(二)抓好秧田掺水、浸润,加强秧苗田间管理,做到苗齐、苗壮。
(三)在保证农业用水的前提下做好人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和生态环境用水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
按照省气象局和都管局对灌区气象水情的预测分析,今年春播期间有一般性春旱发生;5至6月灌区总降水量接近正常略偏少,平均气温偏高,5月中前期开始,灌区部分地区有中等强度的初夏干旱;盛夏期间,灌区有一般性伏旱发生。都江堰管理局预测都江堰渠首来水较去年减少近20%。今年春耕用水高峰时段,用水矛盾将比较突出,加上“5.12”汶川特大地震给用水带来的各种不利影响,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力争把一切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春耕用水各项准备工作
⒈积极组织力量,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落实工作,恢复和健全各级管水用水组织,做到人员到岗、责任到人,报酬落实。
⒉要及时开好灌区用水工作会,协调好用水事宜。
⒊物资供应部门要积极做好春耕用水所需油料、机具配件的供应,确保水稻栽插顺利。
⒋工业区建设和其它基础设施建设要确保不影响农田灌溉用水,建设所涉及的渠道、桥涵必须在5月5日前行成通水能力。
(三)夯实基础设施,为春耕用水提供保障
⒈尽快完成水利工程冬春岁修扫尾工作,及时扎好春堰,保证春耕灌溉用水。
⒉各乡镇要对所辖范围的提灌设备逐一检查,及时维修、配套并试机抽水。
⒊山丘区乡镇要做好蓄水保水工作,抓紧对灌区水利工程蓄水情况再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做好春耕用水保障工作。
⒋水务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渠道、闸门、启闭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做到启闭灵活,并配合各乡(镇)做好渠道整治淘修工作;特别是对工程建设造成渠道淤塞的要限期淘通保证春耕用水。
⒌电力部门要协调好出江灌区灌溉用水与虎跳河电站发电问题,落实供电调度,确保春耕农业用电。
(四)因地制宜,科学用水
⒈坚持水权集中,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原则。全县水量分配和调度由县水务局统一掌握,各水利站组织实施,并按县、乡、村分级负责支、斗、农毛渠的用水管理,根据泡田进度合理调配。
⒉各乡镇要因地制宜安排组织用水,坚持以早制旱,实行早育、早播、早栽、早管;特别是地处中下游的乡镇要抢时间早泡田,多泡田,尽量和上游错开用水时间。
⒊采取边收、边泡、边栽的的办法,水到、人到、牛(机)到,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科学用水。渠道内部、乡镇之间,村社之间要提前衔接,根据实际采取轮灌、突灌等措施,搞好用水管理。
(五)履职尽责,做好用水服务
⒈由水务部门组织得力人员,组成用水协调小组,提前到岗就位,深入灌区调查研究,分析情况,提供快、准、实的信息,指导协调灌区科学合理用水,切实保障春耕用水。
⒉县水务局和各乡镇在用水管理工作中要顾全大局,制定有效措施,严格执行水轮和交接水制度,做到认真、公道,为灌区提供优质服务。
⒊各乡镇和县级涉农部门要积极指导农户科学灌水,积极推行“旱育秧”和“抛秧”,实行“浅水栽秧、薄水分檗,适水晒田,黄熟落干”等科学节水灌溉技术。
一、加强收支管理,确保财政预算平稳运行。
一是大力组织收入。定期研究分析经济形势,强化财税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畅通涉税信息渠道,加强日常监测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堵塞征管漏洞。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通过以上措施,确保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5%的目标。
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坚持科学安排资金,规范预算收支行为。按照整合资金、包干使用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集中约束机制,出台《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意见》。完善预算执行管理责任制,建立支出台账,落实支出责任,限时下达上级补助和年初预算安排专款。提高预算执行均衡性,提升财政支出质量,全力保障各项法定支出和重点支出。
三是提升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力度,不断增加实行绩效评价的部门和项目,将民生项目和具有较大经济社会影响的重大项目作为绩效评价的重点。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逐步实行绩效问责和评价结果公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算管理,严控“三公”等一般性财政支出。四是强化审计监督。开展好预算执行、政府投资项目、专项资金、经济责任等审计,严查“小金库”和各类违法违纪资金,维护财经纪律。
二、强化经营城市理念,破解资金、土地瓶颈。
牢固树立财政资金与政府资源统筹的大平衡理念,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切实加大融资力度,有效破解瓶颈。
一是完善城市建设体制。各城市区形成的城建政府性资源由各区自行支配,相对应各区内的城市建设、旧城改造、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养护全部由各区自主安排,调动市区各方积极性。
二是强化市场化运作。将政府拟建需市财政投资的项目,划给市政府整合组建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同时将相匹配的政府性资产、资源收入等注入平台公司。平台公司利用注入的资产、资源向金融部门质押获得资金,用以后实现的土地出让收入和经营城市的收入以及各项收费等偿还贷款。
三是加大土地收储开发力度。强化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垄断,规范土地出让收入的减免和返还。依托城投集团与市土地储备中心两大投融资平台,最大限度收储土地。争取高新区滹沱村两块土地共127亩上半年出让,博西路改造项目20.6亩土地尽快挂牌出让。四是创新筹资方式。在加强同各银行金融机构合作的基础上,将能市场化运作的项目全部推向市场,采用BT、BOT、债券、信托和特许经营权转让、资产经营权转让、冠名权等国有无形资产转让、股权转让或出售等融资方式,吸引各类投资参与城市建设。争取BT项目融资50亿元,推动九都路、310国道、西环路等项目建设。争取老城工农村项目15.5亿元、瀍河史家湾项目8亿元和中沟村项目9亿元贷款尽快获批。
三、扎实做好金融工作,强化金融支撑能力。
一是扩大信贷规模。通过组织各种类型的银企合作、兑现金融机构奖励、引进域外金融机构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规模,支持实体经济,争取全年新增贷款突破200亿元。
二是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工作。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支持小型微型企业融资的意见》,充分利用小微企业贷款的财税、担保等支持政策,积极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开展适合小微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创新,确保实现中小企业贷款增量高于上年、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
三是进一步完善金融体系。加大引进域外金融机构力度,组织专门工作小组,全力做好争取建行95533外呼营销中心落户工作。重点支持银行发展壮大,加快上市步伐。争取年底前实现村镇银行在县域全覆盖。四是加快投融资平台整合工作。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明确政府投融资公司经营范围,设计赢利模式,确定组织架构,扶持政府性投融资企业做大、做强、做实。五是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加强金融监管,定期召开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全面做好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强化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能,健全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增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
四、坚持福民优先,全力做好民生改善各项工作。
强化资金保障,确保市级财政新增财力主要用于民生改善。
一是办好省定、市定福民实事。继续用好《省市承诺实事督查情况月报》等载体,实行目标管理,落实配套资金,加大督办协调力度,对工作落后的事项,通过召开专题会、现场办公等方式及时研究解决,确保省定、市定福民实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是持续抓好全民创业。着眼于培育主体、落实政策、完善服务等,进一步加大全民创业工作力度。加大鼓励扶持力度,培育发展微型企业700家以上。降低担保门槛,逐步取消反担保,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2亿元。开展创业培训3000人以上。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全市就业(创业)信息平台,举办各类招聘会200场以上,帮助6万人就业。同时,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低收入家庭等特殊群体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三是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大力推进全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示范县建设,进一步巩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成果。加大对国家老工业基地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专项医疗补助资金的争取力度。
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一是加强政府法制工作。规范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加强制度性廉洁评估,提高规章制定的计划性和科学性。
二是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明确办理单位和责任人,加大督查协调力度,进一步完善办理程序,严格落实责任,提高办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