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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三农问题的认识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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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三农问题的认识和理解

对三农问题的认识和理解范文第1篇

乡镇干部卻很少为自己辩解,在“众口铄金”的效果下,乡镇干部在三农问题中的“罪魁祸首”身份就这样被确定了。实际情况是怎样呢?作为乡镇干部,我从所了解的农民亲戚家庭情况,来谈一谈三农问题。

农民负担的构成

我没找到对“农民负担”一词的科学解释,目前大家把农民必须向政府交纳的实物或现金,当作农民负担来看待,这显然不符合实际情况。农民负担应该理解为,农民在正常生产和生活中所必须支出的资金和实物,包括农民必须向政府交纳的税费、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子女读书的教育费用、日常生活的各项支出、进行生产支付的生产成本、子女结婚所付出的费用、房屋等生活环境改造的费用、参加红白喜事等人情支出,这些支出项目一起构成了农民的负担。即使在税费改革前,每户农民向政府交纳的税费也是在200-500元之间,税费改革后农民所交纳的税费减少了一半。

所以,即使政府不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农民们也只是每年少支出几百元钱,这完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负担问题,而且国家对农业的投入远远大于向农民收取的费用。社会大众因为不了解实际情况,把眼光死死盯在农民向政府交的这些税费上,不少人偏激地认为向农民征税大大加重了农民负担,而为了“养活”乡镇干部又不得不向农民征税。所以,他们就得出了乡镇干部“吃”垮了农民,不要乡镇干部农民就会富起来的谬论。

近年来农民的负担大大加重,是由社会经济的发展决定的。社会的发展决定了农民有追求更高生活质量的需求,以前让农民幸福万分的有田种有房住、能吃饱穿暖的生活,现在只能算作最低生活要求。经济发展的同时,让农民必须付出更多的金钱,才能够很好地进行生产和过上好生活。如今,各项费用都在上涨:种子、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教育费用从以前的中小学每年交几元钱到现在每年交数百元,中专、大学由以前的国家供养到现在每年数千元;农民的医疗费用更是一笔让农民最害怕的支出,一旦生大病便可能倾家荡产;农民参加亲戚邻居的婚丧嫁娶等活动的人情支出,也由以前的几元钱到现在的数十元上百元。

农民的负担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已经在十数年中向上翻了数倍。

传统农业生产模式的缺陷

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是当时为了解决人们的温饱问题而产生的。以家庭为单位独立进行生产是其主要模式,生产粮食、猪肉、棉花为其主要内容。另外,只有生产没有经营是农业最大特点,农民只是原材料生产者,而获利最大的卻是加工和最终销售者。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可以政策性地提高农产品价格,而市场经济体制下卻只能由市场来决定农产品的价格。传统的粮猪型已经供应过剩的农产品,又普遍存在着农药残留等污染重、品种过时、口味差、营养低、无包装等质量低下的特点,其本身在市场上价值就不高。

由于传统农业生产存在这些缺陷,农业为农民所创造的经济效益便非常低。虽然社会经济迅猛发展,农民较好地生活和进行生产所必须承担的负担翻了数倍,但是农业卻没有随之发展,反而由于生产资料涨价使生产成本过高;农产品又不断降价而导致农业生产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不但没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提高,反而下降了。这样的矛盾才是形成三农问题的主要矛盾,而不是人们错误认为的乡镇干部“吃”垮了农民。

需要改革的方面

对三农问题的认识和理解范文第2篇

关键词: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胜任力

中图分类号;G40-0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2)07-110-03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高等教育普及化程度越来越高,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但同时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尤其是近两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这一问题显得格外突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和号召广大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和响应政府号召,许多高校毕业生选择到基层就业。然而,进人工作岗位之后,他们遇到了困难,产生了困惑。工作上、生活上的不适应,凸显了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就业胜任力不足的问题。探究造成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胜任力不足的深层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以期提高高校毕业生的胜任力,进而为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落实提出一些建议,这就是本文的主旨。

一、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就业的现状

为了对现有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胜任力情况有个整体的把握,通过面对面、电话、QQ聊天等多种方式,对近50名已在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了访谈,其结果显示,高校毕业生胜任力不足的主要表现有三个方面:

1.工作状况不佳。一方面,许多毕业生实际工作能力相对较差,不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另一方面,又缺乏正确的工作目标和动力。许多大学生怀揣着来基层当“跳板”的想法,工作敷衍了事,无所事事,晃时间,混日子。

2.与领导、同事的关系不融洽。有些大学生怀揣着大学生天之骄子的荣耀感到基层工作,看不起单位中学历低的领导与同事。此外,看不惯或不适应基层的工作方式和身处这种工作方式之中的领导与同事。加之,基层单位中固有的排资论辈惯例,也是这些新到工作岗位的年轻人所不能接受的。这些观念上的差异很容易造成大学生与领导、同事之间产生分歧与摩擦,导致关系不融洽。

3.对基层生活不适应。大学生大学四年大多都在城市里度过,城市中各种配套设施都很健全完善,如饮食、娱乐、休闲、交通、购物等都非常便捷,而且可选择性非常大。而到基层之后,这些方面都很难如愿。交通不便,休闲娱乐场所设施少,饮食结构单一,购物不方便且物品种类少,和朋友联系也不方便及对工作地的饮食不习惯,对当地的自然环境和民风民俗不适应等。

二、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就业胜任力不足的原因分析

参考戴维·麦克利兰关于胜任力的分析维度,我们从知识、能力和情感态度等三个方面来分析。

1.能力上的欠缺。能力是衡量一个人能否胜任一份工作最主要的标准,对刚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更是如此。他们从校门到基层,在缺乏经践实验的同时又很难协调工作之中的人际关系。

大学校园里,学生都是平等主体,彼此没有太多的利益关系,学生之间的关系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单纯的。而工作中,同事之间除了合作还存在一种不同于学业的竞争关系。大学生长期在校园生活,习惯了校园里单纯的人际关系,加上缺少工作锻炼与磨砺,造成对基层单位人际关系的了解不足,驾驭能力不足,不能恰当地处理与领导、同事的关系。与周围人关系不融洽,自然影响工作上的发挥与表现。

2.相关知识上的不足。在基层就业,就要具有对选调生、“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计划”等工作岗位的基本知识。如对“三农”即农业、农村、农民知识的欠缺,这也是影响大学生基层就业胜任力的一个重要原因。基层工作需要近距离地和农民兄弟接触,和农村接触,和农业接触,因此就需要有丰富的三农知识做基础,需要了解大量的有关三农的政策,需要不断关注国家对“三农”问题的新走向、新态势。大学生在学校长期接受专业知识与理论教育,很少或根本未提及三农及基层知识,造成大学生对三农及基层知识缺乏应有的了解。

3.态度价值观上的不端正。从整体上看,大学生自愿主动选择到基层就业的意愿还是非常低的,普遍缺乏扎根基层的工作精神。选择去基层就业的很大一部分毕业生的价值观、就业观并不是很端正,他们大多都是迫于严峻的就业形势,才选择到基层就业。作出这个选择,只是为了先就业,只不过是为自己“镀金”。先选择基层就业,既能养活自己,独立生活,还能赚取基层工作经验,等时机合适了就拍屁股走人。价值观、就业观上的不端正,造成了到基层就业的大学生工作动机不端正,工作态度不积极,其工作效果便可想而知。

三、提高大学生基层就业胜任力的对策

提升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的胜任力,需要毕业生、高校、国家及社会多方面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努力。

1.树立正确的基层就业观念。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必须要摆正位置,端正态度,抛弃城市一切都好的错误观念,主动选择到基层就业。要加强对自我主观世界的改造,培养对农业、农村、农民的感情,形成对基层正确的认识与态度,树立扎根基层的精神。在基层中体验农民的生活、农村的现状、农业的困境,拉近大学生与广大农民群众的距离,真正理解“为人民服务”的含义。

对三农问题的认识和理解范文第3篇

一、探源之一:产生背景产业革命和工业化的发端

农业作为弱势产业、农民作为弱势群体以及农村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有其特定的经济历史背景。自从产业革命导致现代制造业和现代城市的兴起,就整体而言,农业这一曾经作为农业社会经济的主导产业就开始逐步被新兴现代制造业所替代,与此同时,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也随之处于相对劣势地位。因此,除非一国政府在工业化进程中有意识地对这一弱势产业和群体加以保护,否则,农业停滞、农村落后,以及农民生活的相对贫困似乎就成为产业革命,以及由此引起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必然后果。

这是因为,第一,作为近、现代科学技术的发明和发现产物的现代新兴制造业(与传统农业相比)有着较高的生产率水平,它的产生使人类生产活动实现了从手工劳动向机械化生产的巨大转变,使人类得以用较小的劳动消耗获得较多的劳动成果,从而在社会财富的创造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进而成为一国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以及国民收入增长的主要贡献者。

第二,在工业化过程中,农业与工业将互相促进、相互影响。但现代工业对传统农业将产生更为重大而深刻的影响。表现在,在工业化初期,传统农业为现代制造业的兴起作出了包括粮食、原料、劳动力和资金,以及市场等方面在内的贡献;而迅速发展起来的现代制造业,将以其技术和制度方面的明显优势,转而对传统农业的现代化进程,产生更为强大的推动作用和影响。

第三,随着工业化的推进,现代制造业以其较高的生产率水平,不仅成为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绝对量增长的主要贡献者,而且在其相对份额增长方面占有明显优势;另一方面,现代制造业以其较高的产出率和收入水平,以及较高资本积累率或投资率创造出广泛的劳动力需求和就业机会,从而吸引劳动力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制造业部门的大量转移。

最后,随着工业化的进一步推进,农业的相对地位(即在国民收入和就业中的相对份额)将呈下降趋势。与此相对照,工业部门则成长为支撑国民经济增长的主导部门。随着农业相对地位的下降,在人们心目中,其绝对地位似乎也在下降,由此产生了工业化过程中的“唯工业化倾向”,它使战后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二元经济结构”呈现不断强化和加剧之势。

二、探源之二:“先天劣势”农业生产技术、产品和组织

与现代制造业相比传统农业在生产技术、产品以及农民组织等方面处于“先天”劣势。这方面的较早研究可见之于中国留美学者张培刚的早期著作《农业与工业化》。张培刚:《农业与工业化》,华中工学院出版社,年版,第⒉⒋章。该书在论及工业化过程中农业与工业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农业所做出的重要“贡献”时,深刻揭示了农业和农民的不利处境。张培刚在论述农业的“产品贡献”时指出,由于工农业产品供求关系变动引起的工农业产品的相对价格变动,往往对农业和农民不利,即当工业品价格由于需求不足而下降时,作为工业品生产原料的农产品价格也将随之下跌,而其下降幅度却往往超过工业品价格;另一方面,当农产品价格由于欠收或供给不足而上涨时,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品价格也将随之上涨,且涨幅往往超过农产品价格。由此不难看出,在工农业产品的相对价格(即贸易条件)变动中,农业和农民往往处于不利地位。

另外,在阐述农业的“市场贡献”时,张培刚认为,农业和农民在向工业化作出市场贡献时,自身作出了巨大牺牲:即当农业和农民作为工业品的购买者,往往面对“卖方垄断”市场”,由于价格由卖方决定,因而被迫支付较高价格;而当农民作为农产品的出售者,又面临“买方垄断”市场,由于价格往往由买方决定,因此不得不被迫接受较低价格。显然,在工农业产品交换中,农业和农民无论作为买者还是卖者,总是处于不利地位。

此外,农业和农民的相对劣势地位,可以经由以下两方面进一步加以说明。

其一是农产品的特性。由于农产品是有机的生物产品,这种特定的自然属性使其容易腐烂、变质,不易储存和运输,因此,生产者往往希望能够尽快出售产品,以减少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浪费,这样,在出售农产品时,不得不被迫接受低价。

其二是传统农业中农民组织的涣散性。这种组织上的涣散性使众多个体农户,在直接面对市场时(无论作为买者还是作为卖者),客观上都将使另一方具有某种垄断优势。因为,无组织的个体小农户不仅难以形成利益共同体,相反,容易形成彼此竞争、相互对立、互相削弱的内部冲突之势。这样,在面对数量较少的卖方和买方时,农业和农民的失利就成为必然。

由上述因素导致的不利结果,并非不可克服。其出路在于,加快农业现代化中的技术进步以及组织和制度方面的建设。如果将现代制造业提供的先进技术(包括储存、运输和保鲜技术)运用于农业,由农产品的生物特性引起的诸多问题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得到克服。另一方面(即更为重要的方面),是使农业和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形成保护自身利益的组织。这样,市场结构将会随之改变,农民为维护自身利益在市场上的讨价还价能力及劣势地位就会根本改善。当然,所有这些条件的最终改善将取决于人的认识和努力。

除了农产品的特性和农民的组织性两方面因素外,农业和农民的不利处境,还可以经由农产品的供求弹性以及来说明。首先看农产品的供给弹性。可以说,迄今为止,农业生产对自然条件仍然有着极大的依赖性,加上农产品生产周期较长,从而导致农产品的供给呈现较低弹性。这样,当农产品需求增加以及由此引起价格上升时,农业生产却不能相应地快速增长,从而使农业难以通过增加供给以获得价格上涨带来的收入增长的好处。另一方面从农产品的需求弹性看,由于凯恩斯“基本心理法则”(“边际消费倾向递减律”)和“恩格尔定律”(“食品消费支出在人们总消费支出中的比重将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愈来愈小”)的双重作用,加上现代合成材料技术的进步,农产品的需求也呈较低弹性。这就意味着,随着经济进步和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农业的增长和发展从需求方面获得“拉动力”的空间也相对较小。或许人们会说,这种分析排斥了技术进步因素的作用。的确,如果加进技术进步的影响,农业生产或农产品的有限的供给弹性将获得相当程度的改善,而且,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消费结构的改变,农产品的需求弹性也将有所提高。但就整体而言,农产品作为初级产品,与制造品相比,其供给和需求弹性均较低是不争的事实。另外,与制造业产品相比,在农产品价值构成中扣除各项成本之外,新增价值(“附加值”)部分比重较小,加上其有限的后序“加工”过程又往往被制造业“包揽”和“垄断”,因此,农业虽然为其他产业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巨大潜力和空间,自身却囿于比较利益劣势的局面而难以迅速发展。

最后,还由于农业的技术进步相对缓慢,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弹性相对较低,以及农业部门的资本积累率以及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张率也较低,因此,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和现代制造业等非农产业的兴起,如果一国政府对农业缺少明智的扶持和保护措施,听任经济生活中的比较优势法则和优胜劣规律的作用,那么,农业停滞、农村落后和农民贫困将不可避免。

三、探源之三:“后天不足”中国工业化战略中的“重工轻农”倾向及其农业负效应

前面,本文从社会经济历史背景,以及工业化过程中农业与工业相互关系的角度,对“三农问题”的起源作了一般意义的探讨,然而,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发达国家的工业化表现为农业与工业的双双进步与现代化?为什么有的(尽管是少数的)发展中国家在战后推进工业化的过程中成功地避免了“三农问题”的困扰?……显然,问题的答案还需从各国的工业化的指导思想和战略选择中去寻找。

众所周知,由于对工业化内涵的片面甚至错误的理解,我国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在战后工业化起步以及以后相当长的时期里,始终推行以牺牲农业换取制造业发展的工业化战略。这种战略从其推行的开始,就对发展中国家战后普遍存在的“二元经济结构”起着强化和加固作用。从另一种意义而言,这种以牺牲农业和农民利益为代价的工业化战略的实施,又必须以强化“二元经济结构”作为前提和手段,由此形成了战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所共有的“工业化”“城乡分割”与“工农对立”“二元结构强化”的“累积性因果恶性循环”。因此可以说,不恰当的工业化战略,是我国“三农问题”得以产生、并形成并呈“积重难返”之势的重要的和直接的原因。因此,对我国工业化过程中制定和实施的重大战略决策加以反思,为走出“三农困境”寻找出路,就显得十分必要。

建国以来,我国“城乡分割”、“工农对立”、“二元结构强化”的倾向集中表现在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政策各个方面,包括收入政策、价格政策、税收政策、投资政策,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等。

()从收入分配政策看,我国自推进工业化以来,一直采取向城市居民倾斜的收入分配政策。改革开放后,随着农业生产增长和农民收入的增加,这种情况一度有所改善,然而,自年代中期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又明显拉大。统计资料表明,到目前为止,占我国总人以上的农村居民,其收入在国民收中所占份额还不到,而总人口中不到的城市人口,其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份额超过刘书明等“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问题的几个重大判断”《财政研究》,年第期。,而且据测算,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改革前的倍左右,增加到目前的倍左右。

()从价格政策看,为配合优先发展工业尤其是重工业的战略,我国长期实施“工农业产品剪刀差”政策,即通过人为压低农产品价格,以使工农业产品交换条件有利于工业部门的积累和扩张。改革开放后,尽管多次调整农产品价格,但由于工业品价格提高更快,因此,工农业产品价格之间的“剪刀差”非但没有缩小,反而进一步扩大。有资料显示,年间的年里,以“剪刀差”方式流出的农业收入达到亿元。年均流出亿元,是改革前(年均亿元)的倍。“剪刀差”这种“暗税”给农民增加的负担已超过农业税(“明税”)负担(同前注)。。

()从税收政策看,我国城乡居民税赋也呈现明显的“城乡倒挂”现象。依据我国目前税法和现行税制,城乡居民税赋负担严重失衡。从所得税方面看,城市居民所得税起征点为月收入元及以上者,而我国绝大多数农村地区农民年纯收入不到元,却必须履行纳税义务。从增值税角度看,城镇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为年销售收入元者,然而,尽管一般农户远远达不到该收入水平,却户户必须交纳农业税。另外,现行税制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实行五级超额累进所得税率,年应税收入不到元者,税率为。而在农业方面,对主要农作物征收的每亩实际税收负担率(税金纯收益)则分别为:稻谷;小麦;玉米;大米,均明显高于城镇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率刘书明等“关于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的几个重大判断”《财政研究》,年第期。。另外,城乡税收征收方式及其(依据)也存在明显的于农于不利和对农不公现象。从理论上说,税收是基于经济收入的一种派生性收入。而我国农业税普遍采取“税跟地走”(“地跟人走”)的均摊式征收方法,以至于许多农户在几乎没有纳税基础和能力的情况下也被迫成为纳税对象。

值得提及的是,若不是刚刚在全国农村推行的旨在为农减负的“费改税”政策将多年来使农民不堪负重的税外“费”赋减了下来,使农民负担有所减轻,城乡居民的税赋差别就更为显著。

()从政府投资政策(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提供政策)方面看,其“城市偏向性”同样十分明显。

一方面,在政府投入方面,我国一直采取向城市和工业建设倾斜的投资政策,改革开放后,虽然财政支农支出总量有所增加,但相对量却呈下降趋势。例如,年,财政支农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一直呈下降趋势,即分别为:、、、、、和;年回升到,年又下降为陶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农民负担问题探索”《财贸经济》,年第期。。另外,在政府对农业投入增加的同时,农业税和乡镇企业税则逐年增加,结果两两相抵(不考虑“剪刀差”形式的间接流出),农业和农村的资源净流出远远超过净流入。另外,在政府固定资产投入中,城乡差别也十分明显。例如,在年的政府固定资产投入中,对国有企业的投资占,人均达,元,而对农村集体经济投入的人均水平仅为元(同前注)。。最后,从我国农业产值比重与政府支农投入比重两个指标看,也不难发现两者间的失衡。目前,我国农业产值占的,政府财政支农支出仅占总财政支出的(同前注)。。

另一方面,在基础设施和公共物品提供方面,“城乡二元结构”也相当明显。公共物品应由政府(全部或部分)提供,这是不言而喻的。然而我国长期以来,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物品提供方面采取明显的城乡差别待遇政策。

农村的公共物品也可分为“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前者包括农业基础科学研究、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大规模土壤改良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江大河治理,防治病虫害、环境保护与公共卫生设施,通讯和文化设施建设,以及年义务教育普及等。后者包括区域性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如:电力、能源、水利、交通、通讯等设施建设);高中及职业技术教育、农村医疗以及文化设施等。

“纯公共物品”理应由中央财政提供,而“准公共物品”则由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财政共同提供。另外,农户从事的农业生产活动,尽管在性质上被界定为“私人产品”,但由于其产品(尤其是大宗农作物产品)及其产量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问题,因此具有明显的“外溢性”,政府也完全可以而且应该借助于价格、税收、以及投资政策等直接和间接手段,帮助其降低成本,提高生产并增加收入。然而遗憾的是,我国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提供长期向城市尤其是向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倾斜,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产品提供严重不足,从而造成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产品提供体制上的“二元结构”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靠政府财政预算解决,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则主要由农民出资负担。其后果是: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投入不足。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始终难以提高;水利设施长年失修、建设滞后,大江大河治理不利,导致水患频繁、干旱不断,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仍未改变;农村能源交通条件改善缓慢,公共卫生设施和标准远远落后于城市,农村九年义务教育普及面临严重资金短缺,从而使占人口近的农村人口生活水平和劳动力素质不能迅速提高。

()从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看,我国社保体制“城乡差别待遇”更为明显。城镇居民享有政府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的保护;城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享有“三条社会保障线”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政府举办的“再就业工程”等措施的关怀和保护;此外,城市居民还不同程度地享受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保制度提供的好处。而在农村,除了土地作为农民赖以生存的唯一保障外,农民的生老病死别无其他保障。农民生活的目的和全部意义变得如此简单,那就是为生存着而“活”着。

对三农问题的认识和理解范文第4篇

关键词:中国新农村建设;内涵;发展方向

之所以如此重视新农村的建设,原因在于其重大的现实意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措施。对于缩小城乡差距相当有利,并且能促进现代农业及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根据大会的精神,新农村的建设离不开城市的大力支持,同样地,工业化的建设也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和发展方向与城镇化和工业化之间能否等同起来一直困扰着人们,在这里通过讨论为大家揭晓答案。

一、有关新农村建设的言论及实施方案

不管是上层官员还是基层干部,亦或是业内学者都对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和发展方向发表自己的看法。那么多言论实际上大致意思都差不多。概括起来就是工业化与城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

部分专家和学者也提出了有建设性的方案。农村城镇化就是使农村逐步向城镇转型,农民数量减少,在生存方式上不再仅仅依靠农业。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深入及全面化,工业的理念不再是城市的专利,在农村也应该得到大力推进。现在这些方案不仅仅只是形式上的,在许多地区都已经开始了实践。像山东省认为工业化就是现代化的标志,在农村积极推进工业化。一些不够发达的地方更是在新农村建设中将城镇化和工业化摆在首位。

二、正确理解新农村建设

农村的城镇化并不是说在形式上把农村变成城镇,尽量使农村人口变成城市人口,而是在物质和精神生活上有实质性的提高,使其发展与城市相协调。虽然新农村建设的内涵不等同于城镇化和工业化,但是两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城镇化和工业化作为外部推动力促进农业发展,反过来,建设好了新农村,又为城镇化和工业化创造了条件。两者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都将相辅相成、共同发展。

总书记代表中央精神也加新农村建设列入发展战略,指出三农问题在实现全面的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性。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建设新农村的艰巨性,并做好长期奋斗的思想准备。部分地方领导也积极响应中央号召,抓紧推进新农村的建设。在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同时,要保留地方文化和特色,避免顾此失彼。

三、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

鉴于中国现在的经济情况,对新农村的建设可以说是大势所趋。我国的城乡差距日益增大,加上综合国力的增强,要实现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加强新农村建设势在必行。我国如今的情势堪比上世纪七十年代的韩国,我们可以借鉴其新村运动的经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韩国新村运动的目的、口号都具有正面能量,并且配以灵活的运动方式,在物质建设的同时不忘精神层面,以自愿为前提自上而下全民行动。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其建设新农村却丢了新农村的后果,大规模的农村人员流失令建设空置,失去了建设的意义。鉴于这样的教训,我国的新农村建设应该正确理解其内涵,找准发展方向,切不可简单照搬国外的形式,西方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的工业化老路实在不应该效仿。在学习韩国成功经验的同时,将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工业化两手抓,齐头并进。可以说实现农村城镇化和工业化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基础,是最终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中国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自己的创新理念。

四、对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工业化的关系理解得意义

正确理解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工业化的关系,绝不能相互替代。认清两者之间的关系,无论是从短期还是长期来看都具有战略意义。由于我国地域宽广,各地的发展水平显然不在一个层次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工业化的地位很有必要。对一些城镇化和工业化程度非常低的市县和乡镇,突出新农村建设的地位才行。从长远角度考虑,正确的理解对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发展相当有利。之所有具有独创性,与中国深厚的文化底蕴和良好的物质基础不无关系。

农村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区别甚至可以当作区分不同国籍的标准。因为我国的城市文明和城市工业文明几乎是跟其他国家一样的。中国要想真正发展起来,生搬硬套别人的模式是不太现实的,必须得有自己的特色。我们就得在农业文明上下足功夫,积极推动新农村建设。

五、总结

中国新农村的建设不仅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具有推动力,并且对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意义深远。我们必须从各种言论中自省,吸取经验教训,全面理解中国新农村建设的内涵、正确把握发展方向,争取早日实现新农村的建设任务。

参考文献:

[1]刘德喜.论中国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和发展方向[J].中州学刊,2006,11,10(6):21-25.

[2]任志涛,姚国强.中国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必要性分析[J].建筑经济,2007,7,30(S1):27-29.

[3]任军利,朱晓锋.我国新农村建设与韩国新村运动的比较[J].求实,2008,7,10(7):93-95.

对三农问题的认识和理解范文第5篇

现阶段中国“三农”问题的实质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实质是收入问题;收入问题的实质是就业问题;就业问题的实质是劳动生产率问题和城镇化问题.20世纪40年代末,我国农业产值占GDP的比重达85%,目前已降至15%以下,但农村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仅从1949年的85%降至目前的61%。近年来,我国农民收入之所以无法得到较大幅度增长,其中的﹁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民的数量不能随着农业产值占GDP比重的下降而相应减少,从而严重地制约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加入世贸组织后,许多人都担心我国农业会受到很大的冲击,这种冲击固然是可怕的,但更可怕的是由此需要农民脱离农业的速度跟不上,使农民蒙受难以预料的损失。一段时间以来,由于我国农业结构的调整严重滞后于产业结构的调整,致使我国农业领域里沉淀了过量的劳动力,这是农民依靠农业增收困难的深层原因。与此相联系,由于我国农业的就业份额过高,导致农业与非农产业的相对劳动生产率的差距,从1990年的4倍,扩大到2002年的5.3倍。这表明这段时间农业相对劳动生产率,不仅没有提高反而下降了。

那么,应当如何提高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进而增加农民纯收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影响劳动生产率的因素时,几乎都谈到物化劳动所起的作用。马克思指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正是在于:活劳动的份额减少,过去劳动的份额增加,但结果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总量减少,因而,所减少的活劳动要大于所增加的过去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290页),在土地以及其他生产要素相对稳定的情况下,由于客观上存在着投资报酬递减趋势,农业劳动生产率往往因为劳动投入量的增加而趋于递减。如果多余的劳动力未能转移到农业以外的其他领域,则必然造成潜在的待业农业劳动力的增加。如果把所有的农业劳动力都投在数量固定甚至日趋减少的土地上,则必然造成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下降。这种因为农业活劳动投入量过多而造成的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偏低,实际上是属于不充分就业。这就说明了,对我国这样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在农业部门中,仅仅节约劳动时间是不够的,还必须把富余的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领域,才有可能使农业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对农业生产要素(诸如土地、劳力、资金)的配置起着调节作用。根据边际效益递减规律,假设土地的边际效益递减了,就会有资金(技术装备的货币形态)来替代它。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就在于优化要素配置,但就我国农村当前的实际情况看,相对于劳动力的无限供给,劳动力价格甚为低廉,而其他相对稀缺的要素价格则是较为昂贵的,从而使得劳动力要素很难被替代出去。由于土地(包含耕地)是不可能增加的,而劳动力则随着人口的增加而不断增加,使得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近年来不仅没有提高,反而趋于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生产连社会平均利润率都产生不了,资金也就很难进入农业领域,在农业中物化劳动替代活劳动,资金替代劳动力的机制,也就很难形成。

本来,在难以改变我国土地资源短缺的条件下,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进而增加农民收入的另一条途径,就是通过转移剩余农业劳动力和土地使用权的流转,重新调整农业生产经营规模,让留在农业领域的劳动力拥有足够的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商品率的土地。但是,由于现阶段我国城乡非农业部门的扩张,还不可能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将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全部吸纳,这就很难在短时间内为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造必要的环境条件。与此同时,我国是个人多地少的国家,人地关系相当紧张,对于大多数地区的农民来说,除了土地,还没有其他稳定的生活保障手段。土地既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又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进一步说,在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情况下,耕地所承担的农民福利保障功能,远远“超越”了耕地所承担的生产要素功能。在耕地福利化趋势下,公平原则必然高于效率原则。这就必然极大地限制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综上所述,当前制约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和农民收入增加的根本原因,在于生产要素的流动不能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以及与此相联系的由于市场取向改革目标还汉有到位,市场体系发育还很不完善,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还没有完全消除,使得农村严重过剩的生产要素(主要指劳动力)流不出去,农村甚为稀缺的生产要素(如资金、技术和人才)流不进来,一句话,正常的生产要素流动严重受阻。这是近年来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难以提高、农民收入增长趋于缓慢以及农村经济发展不快的根本原因。同时,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继续深化市场取向改革,彻底打破城乡分割的传统格局,真正地把自、平等权和发展权还给农民。回顾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历程,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即中国农村必须经历三次深刻改革,才有可能引导农民最终走上富裕的道路,从根本上解决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三农”问题。第一次是从僵化的农村体制下解放出来,把生产经营启还给农民;第二次是从极其有限的土地中解放出来,在农村地区发展二、三产业。这两次变革已经基本上完成,现在正经历着第三次变革,即从传统的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实现城乡一体化,使农民同市民一样,享有平等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二、统筹城乡发展与壮大县域经济

从理论上说,要解决三农问题,就必须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而如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呢?党的十六大报告有个突破性的提法,这就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这是很有针对性的。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一直是重视解决“三农”问题的,但为什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呢?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过去对“三农”问题的认识以及寻找解决“三农”问题的途径,仅仅把眼光局限在“三农”本身,即就“三农”论“三农”。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这个新的提法突破了传统的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就农民论农民的旧框框,站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来考虑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但是,最近又出现一种倾向,即有些同志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简单理解为跳出“三农”抓“三农”:即解决农业问题靠工业化;解决农民问题靠市民化(把农民变市民);解决农村问题靠城镇化。这种观点有对的一面,但还不够全面。正确的提法应当是:跳出“三农”抓“三农”与立足“三农”抓“三农”相结合。从我国国情出发,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和加快城镇化进程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关系,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如果农村经济繁荣不起来,城镇化进程就不可能加快,如果忽视了农业和农村自身的现代化,“三农”问题也不可QB得到解决。所以,党的十六大报告在论及“三农”问题时,是用两句话来概括:即“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城镇化进程”。这就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集中表现。

对于处于发展中国家的我国来说,相对于城市,农村所蕴藏的潜在力量要大得多。只要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不管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如何,在农村这个辽阔的区域内,总是蕴藏着比城市丰富得多的可供利用的初级产品、劳动资源和自然资源。不仅如此,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由单一的农业经济向多部门、多层次、多功能的经济结构的转变,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和农村现代化的逐步推进,在农村区域内将会集中全国相当一部分工业、商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旅游业和其他服务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的繁荣,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整个国民经济的繁荣。这是由中国的具体国情所决定的。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末预报统计,2003年全国乡镇企业将实现增加值36600亿元,支付劳动者报酬9000亿元(农民人均910元),吸纳就业人员13500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比重超过28%)。从总体上说,我国县域经济还是以农业和农村经济为主体的经济,也可以说是农村经济的基本单元。这就决定了县委、县政府要把农村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中心,县域经济要以农村经济为中心。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三农”问题,其落脚点应放在县、市,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最直接操作平台。还须指出,县域处于城乡结合部,是城乡汇合点,因而应该成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与城乡协调发展相比,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站在更高的层次上,强调的不仅仅是城乡共同发展,而且是城乡相互融合,以城带乡,以乡促城的互动式发展。从实际解决“三农”问题以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考虑,县(市)这个层次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首先,作为宏观和微观的结合部,在发展规划的制定、经济结构的调整、产业开发重点等一系列发展重大问题上,县(市)都具有相对的、较大的自;其次,作为承上启下的行政管理层次,具有比较完备的管理职能,Q8够有效地调整县域内各产业之间的关系,统一各部门的力量,兼顾县(市)、乡(镇)、村三个层次,履行统筹、协调、组织、服务功能,统揽县域经济发展全局。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始终坚持“强省先强县(市)”的原则,走出一条专业市场、块状产业和小城镇建设相互促进,发展县域经济的独特路子。2000年浙江省全省38个县、24个县级市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310亿元,占全省的71%;财政收入达283亿元,占全省的43%。2003年,浙江省农村有2/3劳动力从事二、三产业,农民纯收入增量中有80%来自非农产业。县域经济的发展和壮大,不仅迅速推动浙江省成为全国的经济大省、经济强省,其在全国的排位,从第十二位进入前四位,而且显著提高了全省劳动者的就业水平和收入水平。浙江省农民收入增长幅度连续18年居全国第一,这正是发展县域经济的结果。

三、统筹城乡发展与小城镇建设

长期以来,在城市化问题上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即认为城市化是为了解决现有城市建设发展速度问题。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改革开放25年来,我国一直把城市化的重心放在城市自身的建设上,虽然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规模都有很大发展,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也有显著的提高,但城市化程度却明显滞后,究其原因就在于忽视了农村自身的发展以及在农村自身发展的基础上促进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这就涉及到党的十六大报告所论及的“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实质是什么?我们认为,最根本的一点,就是指它是和解决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换句话说,城镇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逐步优化城乡人口结构,为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创造所必需的环境条件。如果说,以往发展大中小城市,是在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下运行的,始终没有顾及“三农”问题的解决,甚至是以损害“三农”为代价;那么,当今的小城镇建设则是着眼于解决“三农”问题的。也就是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所指出的“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当前我国“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是收入问题;收入问题的核心是就业问题;就业问题的核心是城镇化滞后。从党的十六大报告的体系看,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要求,都是结合着繁荣农村经济的内容提出来的。

小城镇是一个区域性概念,从狭义的小城镇概念出发,小城镇既有城市的特征,又有乡村的特征。小城镇具有城市的特征,指的是它是以一个中心点为依托,以中心至辐射点为半径所构成的区域网络。所不同的是小城镇的辐射点是周围的村。换句话说,小城镇最大的特点是建立在周围乡村的基础上,作为小城镇中心的镇,它的形成、发展与周围乡村发展的特点,乃至兴衰有着密切的关系。改革开放20多年来,蓬勃发展的小城镇已经成为区域性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担当起带动广大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任,在农村居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的变革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富裕起来的农民,要求既有丰富的物质生活,又得有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享受到城市的文明。而小城镇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小城镇建设,日益配套的文化、教育、卫生、娱乐等设施,极大地丰富了农民精神生活,提高了农民的素质。小城镇的发展是缩小城乡差别的重要因素。作为我国广义城市的重要构成部分的小城镇,不仅仅是大小城市功能的自然延伸,而且往往是当地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因而是联结大中城市和农村的桥梁。因此,小城镇不仅要发展成为吸纳和接收大城市功能辐射的地区,同时也要建设成为具有一定辐射和带动能力的农村区域经济文化中心。

对中国来说,发展小城镇是个大战略,也是逐步变农村为城镇、变农民为市民的动态过程。这个过程是与农村工业化、农民职工化、市民化相互交织、同步运行的过程,是城乡经济发展、农村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其基本动力则是农村工业化。反过来,小城镇建设又会大大推动农村工业化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进步。在过去的相当长时间,中国一直停留在农业社会,农民太多是其贫穷的根源,要让农民富裕起来,就要让农民减少下去。不把农民变非农民,中国就无法实现现代化。而小城镇分布于广大农村之中,既具有农村的某些优势,又能发挥城市的一定功能,只要建设得好,对周围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引力是相当大的,可以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栖息地和向城市化过渡的前沿阵地。况且,随着小城镇的发展,还可以逐步提升为小城市、中等城市。最近几年,国家城建部门在重视大中城市建设的同时,已经开始把重点放在巩固、提高现有小城镇方面,并在这个基础上建设起一批起点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俱佳的新型小城镇,逐步形成以中心城市为依托、县城为龙头、小城镇为网络的城镇化体系。这就是理想的中国特色的城镇化之路。

我国人口众多,又处在经济体制变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双重转折时期,无论是农村或者城市,就业压力都相当大。这就给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劳动力、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变带来特殊的困难,这就决定了实现城镇化目标将是一个比较漫长的渐进的社会转型过程。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城镇化会表现出多种多样的过渡形态,就业形式也会表现出多种多样的过渡形态。其中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在相当程度上是采取不完全转移方式。这是和我国农民缺乏社会保障联系在一起的。对于我国农民来说,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土地不仅仅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要素,而且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基本上是以追求相对较高的经济收入为目标和动力,因而基本上属于一种经济行为。一旦城市失去就业机会,或者城市就业成本过高,他们就会退回到农村,因为农村还拥有长期而又稳定的承包地。这就涉及到我们所要加以分析的“农民工”问题。“农民工”是中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农民工”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是和城镇化的本质要求相背离的。许多“农民工”虽然在城镇打工多年,却始终是城镇的边缘群体。他们和原有城镇职工相比,付出同等的劳动得不到同等的经济待遇,甚至付出加倍的劳动,也得不到同等的经济待遇。由于有城市户籍的正规就业职工的利益是刚性的,他们的工资水平一般是呈上升的趋势;农民工的利益则没有保障,同时由于进城“农民工”队伍越来越庞大,数量越来越多,供大于求的趋势有增无减,使得“农民工”的工资水平越来越低,更谈不上享受原有城镇职工的各种社会福利待遇。如此庞大的“农民工”队伍,虽然已经从农村走向城镇,却不被城镇所完全接纳。这就不难理解,“农民工”现象的出现,是与城镇化进程严重滞后联系在一起。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改变传统的城市化理念。传统的城市化理念是产生于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经济体制。在以往的一个相当长时间内,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是在城乡隔离的环境下完全独立于农村而运行的。这就使得迅速增加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无法被城市所吸收。而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着的城镇化进程中,却直接面对的是广大农村,九亿农民。在这种新的背景下,城市化的理念就必须更新,即不能仅仅理解为“单向城市化”,还应当理解为农村通过自身的发展以及城市文明的普及,逐步转化为城市。“单向运动”必然是少慢差费;“双向运动”必然是多快好省。由此决定了我国城镇化的工作重点,应当放在农村。只要我们冷静地思考一下,就会逐渐意识到,我国城镇化所面临的诸多问题,与其说是在城市,不如说是在农村。要加快城镇化进程,就必须致力于农村的现代化。如果农村经济繁荣不起来,城镇化进程就不能加快;如果忽视了农业和农村自身的现代化,忽视了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三农”问题终究不可能得到解决,更谈不上把“农民工”转变为市民。我国城镇化进程,包含着农村人口自身的生活消费方式、闲暇生活方式、社会交往方式、工作方式、思维方式、价值标准及接受现代文化传播和受教育的程度等各种因素在内的变化,其实质是农村社区生产力结构、生产经营方式、收入水平与收入结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人口素质等方面与城市文明逐渐接近、趋向同一的历史过程,是城乡差别逐渐缩小,并最终走向城乡一体化的历史过程。在城乡差别还相当悬殊的情况下,要加快城镇化进程是相当艰难的。而小城镇又是农村的经济中心、政治中心、文化中心,离开了小城镇的发展,离开小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农村经济就繁荣不起来,城乡差别就很难缩小,更谈不上把“农民工”转变为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