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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便民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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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便民服务员

村级便民服务员范文第1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发展战略,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文明、规范、高效的行政服务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实施以健全“一站式”全程协调服务机制、推进行政服务大厅和网上审批服务两个平台建设、建立行政服务三级联动网络体系为主要内容的“123”行政服务创新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全面实施“123”行政服务创新计划,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为加快科学发展、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优质的行政服务。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完善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为重点的“一站式”全程协调服务机制

1.明确服务内容。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要按照政府赋予的职责,对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主体确定到项目完成权证办理的八个阶段,提供行政审批“一站式”全程协调服务。行政审批过程的八个阶段包括投资项目确立(项目建议书、可研、备案、核准等),项目用地取得(选址、拆迁、征地、用地、供地等),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设计、配套设计等),开工准备(工程招投标、建设管理等),施工建设(施工建设、配套建设等),竣工验收(单项验收、其他验收等),权证办理(土地证、房产证、契证等),企业设立(企业注册、税务登记等)。

2.完善运行机制。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要会同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对上述八个阶段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和界定。各行政职能部门要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省政府的相关要求,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并充分授权,实行集中、统一、联合办理,尤其是电力、自来水、燃气、通讯、数字电视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公共服务行业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并设立窗口。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要择优遴选或通过招标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办事大厅设立服务窗口。完善以市发改委、经委、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外经贸局、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疑难问题“一事一议”并提出决策性意见,商议重大项目行政审批过程中联合办理、高效运作、创新服务的方式和举措。

(二)全面推进行政服务大厅和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建设

1.完善行政服务大厅功能。根据《浙江省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省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创建活动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48号)精神,市、县(区)要全面创建功能齐全、服务高效、管理科学、监督有力的行政服务大厅,做到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公开;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效率全面提升;各行政职能部门的项目、授权、骨干进“中心”工作达到省定考评标准以上;并推行并联审批、一审一核等新举措,倡导AB岗服务、预约办理等特色服务。

2.推进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建设。根据积极推行电子政务的要求,以市、县(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平台为支撑,以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系统为枢纽,以实现投资项目网上申报预审、相关信息网上及时、行政服务网上三级联动、行政行为网上实时监察为重点,实现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系统与同级职能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系统的联接,县(区)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系统与市行政服务中心枢纽平台及对应部门窗口的联接,县(区)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系统与所属乡镇(街道)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系统终端的联接。努力打造上下互动、横向联通、运行安全,集行政审批、资源配置、公共服务、效能监察为一体的综合性电子应用平台,推进行政审批再提速、服务效率再提高。

(三)市、县(区)、乡镇(街道)建立健全行政服务三级联动网络体系

1.健全项目审批联动服务机制。为确保需要多级、多个部门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能快速流转,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要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全程窗口,负责本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全程及跟踪督查工作,协助做好需要多级、多个部门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联络服务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与县(区)行政服务中心联通的网上审批终端。有条件的行政村可以建立村级便民服务中心。

2.加强乡镇(街道)员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乡镇(街道)行政审批服务员制度。选聘1-2名综合素质好、业务流程熟、工作能力强、具有计算机操作技术的人员担任行政审批服务员。经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同意后上岗,并由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三、工作要求

村级便民服务员范文第2篇

我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遵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的要求,提出了创建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区的目标。近三年来,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提升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水平为重点,积极推进优质服务工作机制的完善、落实,把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同增进群众生殖健康与家庭幸福统一起来,全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不断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符合率保持在99%以上,人口自然增率在1‰以内,全区人口性别比为1*.95,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在法制建设、信息化应用以及协会工作方面多次获得国家和省、市先进集体称号。20*年、20*年我区先后被评为市、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现对照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六好”目标进行自评,各项工作指标基本符合要求,下面将我区创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方面

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近年来更是把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位置,确保责任、措施、投入三个到位。

一是把人口计划生育纳入“十五”、“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平安*、生态*、和谐*”创建的考核内容。区党代会、人代会还把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列入了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

二是区委、区政府每年定期听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专题汇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不定期到区人口计生部门开展调研,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区人大、区政协则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听取人口计生部门的工作汇报,审议《决定》贯彻落实的情况,区人大常委会还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我区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对企业法人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作了专项调研。

三是区委、区政府每年组织召开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部署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与任务,表彰奖励人口计生工作先进,与各镇(街道)及有关责任部门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区委中心组每年组织一次人口形势、计生法规的学习论坛,今年,还邀请省人口计生委章文彪主任为区委中心组成员和区管干部宣讲中央《决定》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党政领导的人口安全意识,为促进我区人口与经济社会的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领导与工作环境。

四是认真贯彻中央《决定》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出台了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利益导向、奖励扶助、优质服务、协会建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重要文件。20*年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57号)。

五是进一步加强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建设与力量配备。在机构改革、各部门编制缩减的情况下,今年区编委核增给区级指导站两名事业编制,镇(街道)计生服务站在原省定人员编制的基础上,又新增加了6名由财政补助的技术人员。

六是强化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进一步完善了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流动人口计生协调小组与计划生育宣传协调小组的工作职责、联席会议制度及考核办法;建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服务管理、出生缺陷干预、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等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机制,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供了组织和机制保障。

七是把计划生育队伍建设与阵地建设列入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了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力度。在农村社区化管理试点中,将计划生育工作列入了所有社区工作者的职责,其工作考核分值占15%,结合村便民服务中心建成的硬件设施优势,完善计划生育的“室、站、校、家”等服务阵地。

八是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每年对计划生育责任单位实施目标管理检查与考核,定期通报考核情况,并把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及工作奖金挂钩。

九是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各项评比和文明单位推荐都有计划生育部门层层把关,几年来未发生一例漏审与乱报情况。

十是经费得到有力保障。按照“三个确保一个提高”的要求,较好地落实了人口计生事业所需的各项经费,年度经费投入符合考核标准。对实行计划生育育龄夫妇实行“孕环情、生殖健康、婚检检查,四项手术、优生检测”五项基本的免费服务制度,计划生育奖扶制度及优惠政策落实率达100%。三年来共投入计划生育事业经费1726万元,户籍人口人均事业经费达到25.7元,常住人口人均达到19.8元(按省统计口径)。今年财政投入比去年提高54%,远远高于同级经常性财政增长幅度,户籍人均达到34.6元,常住人均达到25.6元。

二、政策导向方面

不断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新机制,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奖励优惠措施,奖励、优惠、扶持、免费与保障“五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进一步形成。

一是依法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从20*年起将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提高100元,双农独女户家庭一次性奖励提高到2000元,由区、镇(街道)两级财政负担,五年来共发放独生子女奖励经费739万元。20*年建立了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计划生育并发症对象、困难女儿户和计生干部实施经济救助,共有212名困难群众受到救助,发放公益救助金17.8万元。

二是积极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制度。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20*年实施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今年又推出农村独生子女意外死亡家庭特殊扶助制度,三年来共有1096人享受了奖扶政策,其中有36人为特扶对象,发放奖扶金233.94万元。目前全区有2241户双农独女户主动放弃了再生育指标,独生子女领证率由20*年的43.8%提高到70.98%,名列全市之首。

三是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凭卡免费服务制度。为确保育龄群众充分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技术的免费服务,积极参与政府倡导的人口素质工程,20*年对技术服务、优生检测等免费服务进行了改革,实行了免费卡发放、技术服务与监督审核三结合的服务流程,规定了镇(街道)负责登记发放服务卡,定点医疗单位凭卡开展技术服务,区人口计生部门通过监督审核,每季一次将技术费用结算给服务单位,免费服务率达到100%。

四是深入开展新农村新家庭建设,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扶贫帮困活动。每年拨出新家庭项目专款10万元,扶植有致富愿望、有致富能力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使30多户计生困难家庭在扶持中摆脱了困境;每年向从事种植业的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发放平价尿素50吨;三年来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贴息资金和物资供应差价共15.6万元。

三、依法行政方面

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得到全面实施,无行政侵权行为和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发生,营造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决定》与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把每年9月份作为全区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活动月,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集中开展了知识竞赛、文艺演出与为您服务等法规宣传普及活动,营造浓厚的依法推行计划生育的氛围,坚持依法规范人们的生育行为。编印了《*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汇编》、《*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资料汇编》等资料并及时发送到基层计生服务员手中,为依法推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

二是以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契机,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领导干部和计生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利用区委中心组学习、党校党员干部培训等机会,加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领导干部的人口计生法制学习,提高各级领导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水平;全区计生干部系统业务培训每年举办两次,24名计生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培训考试,领取了行政执法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清理有关计划生育的规范性文件26件,依法规范行政行为。

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扎实抓好行政许可职能归并,挂牌设立行政许可科,并对再生育审批时间从原来的30天缩短至10天,提速200%。三年来,共受理再生育审批230件,批准再生育230件;征收社会抚养费15例,征收率达到94%;办结来信来访11起,结案率为100%。制定《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公示等系列配套制度。

四是坚持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计生。全区各村(社区)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统一按“服务需求指南、证件申领程序、奖励扶助政策、法定生育条件、违法生育责任”等五大块内容向群众宣传政策、提供服务指南。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内容纳入了区政府“阳光政务信息平台”,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知情权。编印了“我要结婚、我想怀孕、我生孩子、我尽义务、我享权利”的和谐幸福家庭计生便民服务册与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读本送到不同层面的育龄群众手中,提高了育龄群众的人口计生基本常识,增强了人口计生工作的政策透明度,也融入了优质服务的亲和力。

五是“市民化服务,属地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形成。全区各镇(街道)配有2名以上专职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员,各村(社区)按育龄妇女500:1比例配备了计生专职协管员。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考核,对评估达标的职能部门、镇村干部及计生协管员予以专项奖励。建立了流动人口季度联合巡检执法制度,积极探索流动人口违法生育查处难的问题,加大了“月查核、季通报”工作力度,使流动人口违法生育情况有了明显好转。在坚持“五同、五免费”的基础上,进一步实行了外来常住人口和低保户籍人口住院分娩救助制度,已有179名外来孕产妇领到分娩救助金共计7.16万元。积极探索人性化服务管理新路子,通过开展“爱我*新居民、关心民工好房东”的“双百佳”评选、协会会员结对已婚外来育妇的“知情联谊”与“法规宣传、优质服务、协会组建”的“三进企业”等计划生育主题活动,建立了本地居民与外来居民共建设、互帮助、守法制的和谐计生氛围,全区“市民化服务、属地化管理”体系基本形成。

六是坚持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积极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等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三年来共取缔3家非法计生医疗机构。完善和落实定期孕情检查服务,把再生育全过程的管理服务纳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

四、服务质量方面

在全国计生优质服务区创建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理念,全面提升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水平。

一是改善服务环境,强化服务阵地的规范化建设。以区、镇(街道)技术服务站标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按照“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群众满意”的建设要求,区、镇(街道)两级财政投入200万元,重点加强了技术服务阵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装备和人员配备。区指导站进行了全面装修和设施改善,今年又在*新城建立了800平米的指导分站;各镇(街道)服务站也进行了扩建和改建,目前,已有3个镇(街道)服务站完成国家规定的普通二类乡镇建设要求,尚有3个正在改建中。全区服务站统一配备了孕检工作台及生殖健康检查服务设备,各村(社区)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站(室),将计划生育宣传服务融入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之中,进一步完善计生服务规范与标识规范,成为广大育龄群众的温暖之家。

二是拓宽服务领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运行。自20*年被省计生委确定为首批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三大工程”项目试点区后,我区认真制定了工程项目的实施计划,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了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生殖道感染防治和出生缺陷干预活动。建立了妇女生殖健康免费年检档案制度,近三年来共有9871名已婚育龄妇女参加生殖健康检查,年普查率达到44.25%;免费“三查”96863人次,区指导站施行手术6956例,无节育手术并发症和差错事故发生。积极推进和规范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全区知情选择率、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100%,综合避孕率89.44%,意外妊娠率控制0.43%以内,20*年率先在全市开展了外来女职工的知情选择。全面落实三级随访规范服务,积极引导长效节育,减少意外妊娠,通过规范随访及奖励引导,今年的长效节育手术比例较上年同期提高了7.96%,随访率达到96.7%以上。着手实施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优孕优育工程”项目,积极推广“优孕通”“孕事通”“育婴通”“育儿通”“青春通”等优生优育的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婚检率和四项优生检测率分别达到57.8%和46.1%。重视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我区实施的青春期性健康教育项目及艾滋病预防项目分别获国家级先进项目。积极开展男性生殖健康宣传服务活动,通过专家讲座、发送短信与赠送知识卡片等多种形式使男性生殖健康活动得到了全面的推开。

三是认真开展育龄群众需求调查。确定每年3月份为计划生育宣传服务随访月,组织人员上门开展需求调查,获取群众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需求信息,三年来共调查育龄妇女24*7名,根据群众需求确定优质服务的项目和方式方法,进一步增强了优质服务的针对性和主动性,提高了群众的满意率。

四是深化宣传教育,推进婚育文明建设。紧紧抓住学习贯彻中央《决定》这条主线,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通过媒体宣传和知识竞赛、专题讲座、文艺演出等载体,营造婚育文明的良好氛围。全区设立计生宣传窗250个,30平方米以上计划生育公益广告牌9块,规范的计生宣传路18条,拥有200册以上各类计生书籍的村级生育文化图书角54个;各级人口学校举办人口理论、五期教育等培训班与讲座398场次,印发计生宣传品、科普知识小折页21.5万份,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到100%,育龄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6%以上。婚育文化园区建设扎实推进,一镇一品的格局初步形成,现有婚育文化园地、示范村落、楼群等37个,婚育文化氛围逐步浓厚。

五是开展避孕药具绿色通道村村行活动。全区建立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点9*个,每个发放网点都有统一明显的免费领取标识,方便了育龄群众就近领取,各村(社区)的计生服务员都经过避孕药具知识的短期培训,实行持证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绿色通道指南》进一步明确了全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流程和内涵。结合省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全面推行安全套进宾馆、进社区、进工地活动。

五、民主管理方面

按照“建章立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优质服务”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工作;努力探索农村新社区人口计生工作管理体制的改革。

一是全面规范基层基础工作。区人口计生部门建立了联系基层工作制度,落实了具体联系镇(街道)对口指导的工作人员,制订了联镇(街道)联重点户职责、任务和具体工作制度,定期参加各镇(街道)的计生工作例会,加强沟通指导,不断规范村级计划生育基础工作。开展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活动,不断夯实基层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的基础。

二是扎实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制订《*区规范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意见》,指导各村(社区)重新修订与规范《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进一步明确计划生育权利和义务,不断完善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全区各村(社区)全面实行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其中有79%村(社区)达到村民自治规范要求;各村(社区)计生协会理事及会员积极参与民主议事、民主评议,共计议事442次。

三是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的重要作用。各基层协会按照区两办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协会建设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协会建设,目前全区共有示范协会26家,其中有3家荣获省级示范协会、4家获市级示范协会称号。有93%村(社区)达到合格协会的标准,优秀会员之家为38%。各级协会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积极参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特别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以计划生育“法规宣传、优质服务和协会组织”三进企业活动和计生协会会员结对外来育妇的“知情联谊”等主题活动,进一步提高协会的影响力和生命力。目前全区已建立基层协会190个,其中企业计生协会组建率达到66%;共有会员2*00名,会费收缴率达96%。有45个1800人口以上的村(社区)计生协配备了专职副会长,并落实了600元/年的工作补贴;启动实施了“生育五关怀”活动,上半年已发放关怀扶助金3.5万元。

四是积极探索适应农村社区化管理的人口计生运行机制。抓住全区农村社区化管理试点契机,指导基层全面调整和优化计生组织设置及职能延伸工作。22个试点村保留村级计生办公室,设专职主任1名,实行专职专用。成立外管会,有条件的建立外来人口计生协会,明确外管会抓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职责,形成以外管外的新优势,初步形成了以村计生服务员为主体、社工队伍为基础、外管会和计生协会为依托、计生联络员为补充的全新计生组织体系。按照500—800名居民配一名社区工作者的比例,建立了一支数量相对充足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并实行定岗定责定人。通过农村社区化片区这个平台,加强人口计生政策宣传、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育龄妇女信息掌握、人口计生优质服务,进一步增强了基层计生工作齐抓共管的合力,提高了村级计生组织的影响力和战斗力。

六、队伍作风方面

全面加强人口计生系统队伍的行风建设,围绕创优争先的整体目标,着力建设一支宗旨明确、业务精通、爱岗敬业的高素质基层计生干部队伍,努力打造“数字计生”。

一是加强基层队伍建设,配好配强各级计生干部。现人口计生局工作人员10名,指导站技术服务人员12名,其中1名为高级职称;镇(街道)计生专干49名,其中从事行政管理的计生专干16名,服务站人员14名,流动人口计生专管员13名;计生专职副会长6名。村(社区)共有84名村居服务员和724名计生联络员,123名流动人口计生专管员;此外有200名社区工作者和183名流动人口专管员兼职的计生工作队伍,业已形成了一个训练有素、结构合理的计生管理服务网络体系。这支队伍中,年龄在45岁以下的占83.4%,具有文化素质较高、工作责任性较强的特点和优势。为稳定基层队伍,各级十分重视报酬落实工作,村(社区)计生服务员年报酬平均在1.68万元,不低于村主要领导的达70%。村级联络员人均报酬也均在400元以上。

二是狠抓队伍的作风建设。在计生系统全面开展行风效能建设和满意站所创建活动,坚持以“树学习风气、上服务台阶、创信用机关、让群众满意”为目标,积极开展了文明单位和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育龄群众贴心人”等系列争优创先活动,计生工作者的公仆意识和服务创优意识明显增强。区人口计生局、区指导站双双被评为区文明单位和文明窗口,在基层民主评议机关行风建设中,区人口计生局每次均列全区前4名。全区涌现了王惠珠等11位育龄群众贴心人,有2名专干被评选为市计划生育“双十佳”人物,有25人被评为市级以上先进个人。

三是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增强计生干部综合管理服务能力。制订计生干部培训计划,三年来共举办优质服务、法律文书、信息化建设、避孕药具等知识培训班及知识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25期次,为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区的创建,注入了活力和能量。

村级便民服务员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国家总局新“三定”规定的职能,做到“四个统一”,加强“四化建设”,按照省局部署,深入开展“改革提高年”主题活动,推进基层监管模式改革,整合基层监管资源,理顺基层内设机构,明确监管人员责任,着力提高队伍能力素质,努力实现“四个转变”,达到“四高目标”。

二、工作目标

依托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和网上案件管理系统工作平台,以“经济户口”为基础,以市场巡查为手段,以分类动态监管为重点,以强化属地监管为主线,在全系统基层分局深入推进“分片合理、责任明确、重点突出、分类监管、技术支撑、效能提高、责任落实、形成合力”为主要内容的工商分局辖区监管责任制,将辖区合理划分为若干责任区(即网格),对责任区实行定人、定岗、定责,构筑严密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商监管网络。以此为基础,按照“精局强所”的原则,科学整合基层机构、人员、装备、经费、用房等资源,并将基层分局内设机构分为巡查、办案、内勤三大块,即“一室两队”模式。建立健全基层分局工作职责、岗位职责、工作机制、绩效评估、内部管理等制度。通过制度建设,明确监管责任和监管要求,使基层监管人员做到“三知”,即:知道片区内的经济户口、行业结构、重点企业、商标广告的情况;知道片区内市场主要商品特别是食品、农资的质量安全的情况;知道片区内市场经营者、市场开发者的基本情况。通过规范监管责任人员和内容,使基层干部职工达到“五会”,即:会监管、会办案、会服务、会维权、会协调。努力把每个工商人员都培养成“三员式”干部,即:乐于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的服务员,善于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法律法规、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的宣传员,懂政策、会执法、业务精、能力强的监管员。

三、建立基层分局辖区监管责任制的体制

(一)理顺基层分局管理体制。各基层分局要适应辖区监管责任制的新要求,按“一室两队”的模式完善内设机构,理顺管理体制,整合优化执法力量。

综合室:确定*至*名专职工作人员,直接由基层分局长分管。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市场主体登记服务、受理和协调*申投诉和举报、商标委托受理、广告备案管理等工作并将相应工作内容录入电子工商业务系统;同时负责分局财务管理、文件收发、档案文书、内务接待,及综合、协调工作等事宜。

经检队:确定*至*名具备执法资格的管理人员,由一名副分局长分管或兼任队长。根据分局人员力量情况,经检队员除*名专职外,其余经检队员可以专职,也可以兼职。其主要职责是按权限承办本辖区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各类一般程序案件,参与各类阶段性专项整治,在分局辖区内按权限开展流通环节商品质量抽检工作,根据抽检结果依法处理。负责内部法律法规学习和对外法制宣传。简易程序案件由辖区各片区属地办理,并报经检队备案。经检队负责将分局所办案件录入电子工商业务系统。

巡查队:除分局长、综合室和配备的专职经检队员外,其余人员均为片区(即网格)监管责任人,直接负责片区监管工作。巡查队队长由分局局长或分管副分局长兼任,巡查队按照片区下设若干巡查组。巡查组主要职责是履行本片区内市场巡查、消保维权等综合监管工作职责,在本片区内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开展本片区内个私协会员自律、引导和服务工作,具体指导和开展本片区*消费维权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即村级维权点)的工作,参与上级统一组织安排的各种集中或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将本片区市场巡查情况和搜集的“经济户口”动态信息及时录入电子工商业务系统。

此外,按照省纪委的要求,*年全省各乡镇都要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基层工商分局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积极进驻辖区内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积极参与所设窗口的便民服务工作,保证职能切实到位。

(二)合理设立与划分片区。要根据“区域明确,任务均衡,便于协作,利于考核”的原则,按照“定区域、定专人、定责任、定任务、定奖惩”(以下简称“五定”)的要求,综合考虑各类市场主体的特点和数量,以街道、社区、乡镇为基本单位(某些特殊行业、市场也可以单设一个)划分若干监管片区,确定片区名称,由片区巡查组综合履行片区内监管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片区巡查组定员应本着“工作总量基本平衡、人员配备相对适宜、履职绩效合理考量”的原则,根椐各片区市场主体数量及其工作量的大小,合理调配人员,每个片区巡查组原则上设组长*名,组员*名。特殊情况,可在此基础上增减人员。

各基层分局应将片区的划分情况制作成“辖区监管责任制示意图”,标明片区名称、区域界线、责任人员及重点经营行业、重点市场等情况,并对外公示,接受监督。

四、明确片区巡查组监管任务和巡查内容

基层分局应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的要求全面履行职责,掌握辖区各片区日常监管情况,计划、组织辖区各巡查组开展片区监管工作,解决日常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各片区巡查组的日常工作进行部署、督促、检查、协调和考核;领导和组织开展基层个私协分会和消协分会的工作。

各片区巡查组对片区实施全面监管,履行综合监管职责。片区市场巡查是指巡查组依照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对片区内的各类市场主体资格及其经营活动进行的综合监督检查。

(一)片区巡查组的监管任务。

*、掌握片区内各类市场主体动态情况,为片区内市场主体提供登记服务,积极引导、协助各类经营户到分局综合室或上级工商部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变更、注销、验照等事宜。

*、建立、完善片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经济户口”纸质台帐,及时、准确地搜集“经济户口”动态信息;并将本片区搜集的“经济户口”动态信息及时录入电子工商业务系统。

*、了解和掌握各类企业经营状况,发现并反馈其存在的违章违法行为,对简易程序自行处理,其他违章违法行为反馈分局由经检队立案查处。

*、在本片区内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参与实施各项阶段性整治活动,对本片区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涉“安”、涉“危”等重点行业进行重点监管。

*、按市场主体信用分类和实际监管重点,开展市场巡查,做好市场巡查记录并将本片区市场巡查情况及时录入电子工商业务系统。片区市场巡查的内容和方式详见下文。

*、开展本片区内个私协会员自律、引导和服务工作;具体指导和开展本片区*消费维权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即*村级维权点)的工作。

*、发现并报告日常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本片区难以解决的疑难问题和重大、突发性事件。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片区市场巡查的主要内容。

*、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有无前置许可手续、是否办理营业执照;

*、是否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否干净整洁,有无出租、出卖、转借、涂改营业执照或一照多点等违章违法行为;

*、是否按规定年检、验照贴花,有无擅自改变或超范围经营;

*、经营的商品或服务有无损害消费者利益、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商品包装及标识等是否符合国家规定,食品经营是否建立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销售台帐(或“记改贴”),以及农资经营是否建立进货查验、“两帐两票一书一卡”、不合格农资退货处理等制度;

*、商标使用有无侵权、假冒或不规范等行为;巡查片区内是否存在非法传销行为,参与打击传销集中行动;

*、户外广告、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是否登记备案,广告的设计、制作、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有无虚假、欺诈行为;

*、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监督检查是否存在合同违法行为;

*、在巡查中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调解处理本片区内的消费纠纷,提供消费维权咨询与服务;

*市场主体是否依法履行退出市场清算义务、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收集、反馈、录入各类市场主体“经济户口”动态信息。

*、依法巡查法律法规赋予工商部门管辖的其他各类经营活动和经营行为。

(三)市场巡查的方式。

市场巡查主要包括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等。

日常巡查:指在日常工作中按照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等级,对片区内不同信用等级市场主体,开展频率不同的日常检查。

专项检查:指当地人民政府或上级工商机关依法组织的对特定的对象或特定的内容进行的不定期检查。组织专项检查的部门或机构负责将专项检查的内容细化为各个具体检查项目,指导并督促逐级实施和落实。

重点检查:指工商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根据有关线索有理由认为市场主体存在违法行为或违法嫌疑时进行的检查。它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目的性。

上述各项检查计划的安排,应有机结合,突出重点,避免重复和交叉检查。

实施市场巡查时,应出示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证,对需要进行提示性警示、警告的,一般应采取正式文书或书面方式进行,必要时还应抄告相关部门;警示的问题解决或消除的,要及时予以解除警示。

五、加强“经济户口”的动态管理及分类监管

(一)强化“经济户口”的动态管理。各单位要以市场主体“经济户口”为基础,把加强“经济户口”动态管理作为实施基层辖区监管责任制的基础性工作,全面应用电子工商业务软件,建立和完善各类市场主体“经济户口”。基层分局综合办公室、经检队、各巡查组应分别及时将各自工作中形成的各类市场主体信息录入电子工商业务软件。

(二)全面实施分类监管。根据日常监管工作实际,将各类市场主体监管频次确定为远、中、近和零距离监管四种类别,分别用a、b、c、d表示,认定标准为:

*、a类:近两年内无任何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记录,近两年内年检、验照均为合格的。

*、b类:近两年内有轻微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记录的。

*、c类,从事食品、药品、农资、易燃易爆、网吧、娱乐、“涉安涉危”等重要商品生产经营或行业,近两年内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记录的。

*、d类,无证无照经营户;有严重违法行为,被责令停业或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投诉比较集中,不服管理;有*次以上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记录的。

各基层分局、片区巡查组对a类主体每半年巡查不少于一次;对b类主体每季度巡查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及时预警提示;对c类主体每月巡查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对d类主体,每月巡查不少于两次,实施重点跟踪管理。具体分类监管措施按照《九江市工商局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办法》进行。

六、齐抓共管,明确责任,确保基层分局辖区监管责任制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加强领导。为了确保基层辖区监管责任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副局长*(常务副组长),副调研员*、*为副组长,市局人教科、办公室、法规科、个体科、市管科、公平交易局、商广科、企业注册局、监察室、消保局、直属局、个协办、消协办、信息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基层监管模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个体科。办公室主任:*(兼),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负责推进基层辖区监管责任制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局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二)明确责任。市局负责制定全市系统推进基层辖区监管责任制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加强对县级局基层监管模式改革工作的指导,对县级局基层监管模式改革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验收。对各县级局的管辖地域范围按照方便于监管、有利于划分责任的原则进行调整规范,对市局业务科室和县级局在执法办案、市场监管、登记发照、消保维权等职能合理划分权限。市局相关各科室积极为基层建章立制给予指导,提供参考性的流程和规章制度范文。

县级局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意见,根据辖区监管责任制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市场巡查检查、市场主体分类监管、消费维权、执法办案、考评奖惩等方面的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对基层分局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工作进行指导、督办和考核。按照“精局强所”的要求合理压缩机关股室和人员,科学整合基层机构、人员、装备、经费、用房等资源,使每个分局达到至少*人,办公设备、经费相对完备、充足。对各基层分局的管辖地域范围按照方便于监管、有利于划分责任的原则进行调整规范,并将基层分局整合布局方案和各分局管辖地域范围划分意见上报市局审定。对县级局业务股室和基层分局在执法办案、市场监管、登记发照、消保维权等职能合理划分权限。

各基层分局要按照“一室两队”模式进行内部设置,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提出本分局具体的责任片区划分意见和片区“定人、定岗、定责”方案,上报县局审定。经审定后全面推行。同时建立健全基层分局工作职责、岗位职责、工作机制、绩效评估、内部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三)工作步骤。

*、宣传发动阶段(*月*日—*月*日):市局经调研、讨论,研究制定下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基层分局辖区监管责任制工作方案》,市局、各县市区工商局分别组织对方案进行学习传达,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市局、各县级局采取会议、座谈会、培训班等形式就如何具体实施基层监管模式改革工作进行探讨、学习和培训。

*、全面推行阶段(*月*日—*月*日):各县市区工商局按照市局方案要求全面推行基层分局辖区监管责任制工作。

*、检查提高阶段(*月*日—*月*日):市局对县局,县局对分局推行基层分局辖区监管责任制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分析其中问题和不足,研究对策,纠正偏差,积极改进提高。

*、总结验收阶段(*月*日—*月*日):市局对县局,县局对分局推行基层分局辖区监管责任制工作进行总结考评验收,考评验收合格的基层单位按照辖区监管责任制模式运作,对因工作不力未达到辖区监管责任制要求的,不予验收,并按照相关制度或规定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四)工作要求。

*、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近几年来,各单位在信息化建设上都加大了投入,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但与总局提出的“运用高科技的手段,实现高效能的监管”目标还有一定距离。今明两年,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在现有条件基础上,要使基层分局达到每个片区巡查组配备一台电脑。实现每个片区能“当天巡查、当场书式记录、当天电子录入”的目标。各级信息中心要加强网络日常维护,确保电子工商业务软件的正常使用。

*、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提升基层执行力和操作力。市局、各县级局要针对国家总局新“三定”出台和停征“两费”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大力开展对干部职工的大教育、大培训、大练兵,提升基层人员现代化操作能力。培训和练兵要加强针对性,区分不同对象,开展层次不同的培训和考试,尤其对基层年龄偏大、文化水平较低的同志,培训和考试的起点不能太高,培训内容为工作所需的基本技能,从而解决基层部分同志“不会干”的问题。此外,对“如何推进推进基层监管模式改革”、“怎样破解基层监管模式改革中的难题”等,要以研讨会、以会代训等形式进行研究探讨和指导,提高基层推进监管模式改革工作的执行力、操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