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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设计方案;优化;“倒三角”法
中图分类号:TU8;TU75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4-0102-01
一、建筑设计方案优化的必要性
1、中标设计方案有待成熟与完善
方案中标并不意味着方案的完善。通常情况下,自招标文件公布至提交方案,留给设计单位的有效设计周期不会超过40天。同时,依据招投标法规,招标期间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除“答疑”之外不能进行其他方式的沟通,因此,在有限时间与有限交流的前提下,要求设计单位拿出能够充分领悟建设单位意图、完全满足建设需求的方案是不现实的。
2、建设单位的技术要求有待明确与落实
目前的建设项目,尤其是大型复杂建设项目,面临功能、交通、环保、景观、法规等越来越复杂的内外部环境条件和设计约束,在缺乏建筑设计方案雏形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很难提出明确详细的设计要求,其在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功能需求、建筑风格的描述往往是模糊的或是框架的。因此,在明确中标方案后,应该基于中标方案的建筑布局,对各项技术要求、功能需求及设计约束进行逐一细化、优化和协调,并最终落实和确认。
3、集思广益,博采众长
中标方案仅为一家单位的设计成果,其设计思路的局限性在所难免。而设计招标过程中,少则三家,多则十几家单位参与设计,各投标方案的设计手法、设计亮点对开拓建设单位和中标设计单位的思路是有价值的,可以在设计方案优化阶段集思广益、博采众长,充分借鉴其他投标方案的优点,对中标方案进行优化完善。鉴于这些情况,对于工程建设项目,尤其是大型复杂建设项目,方案优化工作已成为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工作程序和环节。建设单位要摒弃建筑设计方案优化可有可无的思想误区,在设计招标结束后不要急于展开后续设计,而要发挥各方优势,对中标方案进行充分的优化和深化,使各项功能指标及技术措施更为合理,建筑风格定位更为准确,造价与运营成本更为经济,并为后续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等环节提供科学、系统的工作依据。
二、建筑设计方案优化的风险与原则
建筑设计方案优化的初衷往往都是好的,但是否所有的优化工作都能够实现目标呢?一些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虽然投入了大量精力、时间进行方案优化,但由于工作方法不当,往往出现调改了一个地方,却引发更多相关问题的现象。经过反复调改,却发现不是对中标方案进行了“优化”,而是丑化、劣化了原有方案,甚至颠覆了中标方案,轻者延误了工期,重者则造成工程建设管理的重大失误。
因此,为了实现优化目标,达到理想的优化效果,在建筑设计方案优化过程中,如下几条原则是应该严格遵循的:
1、坚持并充分发挥专业人员的主导作用
优化不成反遭劣化的原因可能来自多方面,但非专业因素过多地干预甚至主导优化过程是其中一项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建设单位的参与热情或领导的主观意愿不知不觉中影响或压制了建筑师的创作空间;另一方面,中标单位也常常存在任务完成式的被动工作心态,“既然已经中标了,业主单位说怎么改就怎么改吧!”结果是系统思考不足引发更多的问题,造成方案的劣化。虽然建筑设计方案优化是一项需要多方参与、博采众长的活动,但同时,也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为确保优化方案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来自各方面的的意见与建议必须要经过建筑师的整理、甄别与过滤后,通过专业的设计手段与技术举措加以落实。建筑师要摒弃任务完成式的消极态度,积极承担起方案优化的主导责任。同时,建设单位要给予建筑师以充分的信任与授权,并在工作程序、机制上给予保证。
2、识别并坚持中标设计方案的精髓,避免颠覆性的修改
设计招投标制度对中标方案的法律地位是有明确规定的,且大型重要项目的中标方案一般都经过了建设单位高层领导的认可,所以不能敞开来优化,而是应该充分挖掘、识别、提炼出原有中标方案的亮点,在保持原有方案精髓的基础上开展设计优化工作,切忌进行颠覆性的修改。
3、自顶向下,抓大放小,做本阶段应该做的事
由于中标方案大多为概念设计深度,在设计方案优化阶段,应采取自顶向下的优化策略,优先着力于宏观与总体层面上的要素,重点关注于本阶段必须完善与决策的重要事项,避免过多、过早地陷入局部细节问题中。
三、建筑设计方案优化中应重点关注的要素
那么,在建筑设计方案优化阶段,需要重点关注的要素有哪些呢?通常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文化要素
建筑的文化特质与内涵,广泛涉及到历史、文脉、民族、地域风情、风格定位、建设单位的组织文化等诸多方面,且往往难以用明确的语言来加以表述。对文化要素的正确把握与合理表达通常是建筑设计的难点之一。中标方案能得到评标专家的认可,一般会在文化要素的诠释方面有独到的优势,但这并不意味着已全面到位。在方案优化阶段,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均应对文化要素给予充分关注,并通过反复的沟通与论证,以准确把控建筑的文化定位与建筑格调。
2、功能要素
在招投标之前,由于尚无建筑方案雏形,建设单位对功能需求的描述往往是粗线条的,大量技术指标尚有待细化与明确。因而,在方案优化阶段,需要基于中标方案对功能要素进行梳理,并逐一验证落实。同时,力争通过功能集成,碰撞、激发新的想法和创意,使功能更趋完善与优化。
3、成本要素
目前成本指标已成为限额设计的一项硬性约束,必须加以严格控制。然而,在投标阶段,设计单位的关注点集中在建筑专业,建筑估算往往仅能达到匡算深度。在方案优化阶段,需要结合具体的中标方案,对建筑成本要素进行分析,并基于成本限额指标对功能、材料、结构形式、技术标准等进行全面优化与协调。基于倒三角工作法的建筑设计方案优化模式。“倒三角工作法”是作者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总结提出的一种建筑设计方案优化工作模式。下面将结合某总部办公大楼建筑(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设计方案优化的具体案例,对基于倒三角工作法的方案优化模式进行介绍。
基于倒三角工作法,在优化过程中,沿倒三角逆向而上,首先从位于“倒三角”最底层的功能要素入手,依据功能使用的合理性,结合出入口的交通组织,在保持对称性的基础上,将其功能布局从“东西分区”调改为“南北分区”。进而,从文化要素入手,在保证其立面肌理的基础上,对立面色彩、幕墙比例进行优化,使其更符合该企业的文化定位。之后,从绿色环保节能出发,对通高中庭进行了内部尺度的优化。而对于专家和领导普遍认可的五段式体量关系,则作为方案的重要特质原汁原味地给予保留。依据上述工作模式,建设单位编制的“建筑设计方案优化大纲”,各项调改要求明确、全面,且设计单位接受度、参与度很高,双方共同组建成为一个工作团队,将优化工作开展得系统而顺畅,并在短时间内实现了优化目标,优化成果得到专家和领导的一致认可。
四、结语
在目前勘察设计招投标的法规环境下,建筑设计方案优化工作已成为工程建设过程中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科学的工作方法能有效提升优化效率,达到优化效果。本文对建筑设计方案优化的原则、要素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基于“倒三角”工作法的方案优化模式,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与概述。
参考文献
为确保项目建设安全、质量保障和工程进度,我们成立了民生工程农村卫生体系建设小组,制定了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划分责任,明确分工,按照“四制”、“六统一”要求组织实施。根据涡阳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要求,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根据涡阳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要求,我局成立了涡阳县卫生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涡阳县卫生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20*-20*年我县共建22所乡镇卫生院、140所村卫生室,其中:20*年建设10所乡镇卫生院,82所村卫生室,20*年建设12所乡镇卫生院,58所村卫生室。所有项目建设均经省发改委批准立项。计划下达后按照建设程序建设,不存在未批先建,不存在擅自改变规划,不存在不按程序变更设计,不存在不按程序进行概算调整,不存在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
3、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用地分为18所卫生院原址扩建,2所卫生院划拨、2所卫生院租赁、140所村卫生室划新建。新建用地有当地政府按政策规定无偿划拨,及时落实建设用地。所有用地均为业务用房,没有改变土地用途,没有任何违规用地行为。
4、图纸设计按照批准计划为基础,结合实际地理位置和业务用房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流程科学、规模适宜等要求设计。并经我局审查和争取卫生院意见,合理合规后使用。建设过程如有变更,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有设计部门批准后变更。
5、项目建设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按照工程发包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实行资质预审、评标专家从专家库中抽取,按照设计制作标底。开标按照规定程序确定中标单位,并及时公示。整个招标过程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投标,不讲人情、不循私情、合理竞争。中标公示期满及时签定合同,合同按照保证安全、保障质量,按期完工,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等条款签署。建设双方共同遵守合同,所有工程没有出现事故,按质、按期完工,双方没有违规行为。中标后没有转包和违法分包。
6、工程建设按规定办理质量与安全监督手续,并聘请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监理、质量检测等单位和同县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共同对建设施工过程的地槽、基础、中层、主体、竣工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指导、验收。对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随时随地行成书面材料,责令现场或限期进行整改。不存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现象。整个建设过程责任到人,落实方案,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管理没有粗放和以人情换质量行为。没有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
7、建设投资全部落实到位,严格财务、资金管理,及时将项目资金按工程合同和工程序时进度规定时限拨付到位。没有利用拨款吃请卡要、行贿受贿现象。
8、经自查存在以下问题
⑴没办理工程建设规划许可审批手续。
⑵新兴卫生院建设没办理环评、规划和用地预审。
⑶利用县配套资金调整公吉寺、店集卫生院建设规模。
⑷根据发展需要改变新兴卫生院建设规模。
9、存在问题整改纠正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及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战略任务,牢牢把握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根本要求,继续围绕强基础、重民生、促增收,从建设世界城市的高度,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农村发展基础,努力推动农民就业增收,农村环境改善,为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__年底,全市所有村庄规划基本实现全覆盖,村庄“五项基础设施”基本完善,未硬化的街坊路实现硬化,已破损的路面得到修复;村内因地制宜进行绿化美化;10年以上老化供水管网得到改造,基本实现一户一表;处于全市重要地表水源地规划内的村庄和市级民俗旅游村庄生活污水实现无害化处理;农户垃圾实行源头分类;村内建设卫生公厕,没有达到无害化要求的户厕得到改造;基础设施长效运行管护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20__年度建设任务
1.总体任务。根据《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__年)》的总体任务,结合任务完成情况,确定20__年任务。20__年,计划新编900余个村庄规划,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完成剩余1400余个村庄“五项基础设施”建设,其中硬化街坊路2813万平方米,街坊路两侧绿化1050万平方米,改造老化供水管网4868公里,安装水表26万个,在160个村庄实施污水处理工程,为89个乡镇农户配齐垃圾源头分类桶(袋),为71个乡镇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车,在66个平原乡镇建设垃圾资源再利用处理设施,在24个边远山区乡镇建设小型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改造户厕19.3万座,建设农村公厕3157座。
2.分区县任务。具体任务见附表。根据《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__年)》的总体任务以及四年任务两年完成的要求,结合区县村庄数量、农业人口规模确定了各区县-20__年的建设任务,减去各区县工程建设完成部分,计算得出20__年的工程建设任务。由于个别区县实施的工程建设任务超过当年下达的任务,经与区县沟通,结合区县农村实际需求,确定了20__年建设任务。
二、村庄规划编制和工程建设标准
村庄规划编制要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农村村庄规划编制组织管理的通知》(京新农办函〔〕8号)附件中“北京市重点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法和成果要求”、“北京市一般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法和成果要求”的规定进行编制,并经过区县政府审批。
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要依据相关标准和管理办法组织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其中街坊路硬化、污水处理、户厕改造、公厕建设等工程建设依据《北京市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__年)》中“五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参照标准(试行)进行建设;新农村街坊路绿化依据《北京市新农村建设街坊路绿化工程管理办法(试行)》(首绿办字〔〕7号)进行组织安排;老化供水管网改造和一户一表依据《关于统筹做好新农村供排水工程建设的通知》(京水务农〔〕97号)进行组织建设;垃圾源头分类依据《北京市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指导意见》进行组织实施。
三、资金安排
(一)总投资
根据20__年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及相关投资标准进行测算,20__年计划投入规划编制费、工程建设费、工程监理费、管理和不可预见费67亿元。其中规划编制费1.1亿元,工程建设费61亿元,工程组织及监理费1.8亿元(根据相关标准,工程监理费按工程建设费用的3%计提),管理和不可预见费3.1亿元(根据相关标准,管理费按工程建设费用的0.1%计提,不可预见费按工程建设费用的5%计提)。
(二)投资来源
20__年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仍通过市政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区县配套资金和贷款融资等途径解决。其中市政府转移支付资金21.9亿元,即规划编制费用1.55亿元、街坊路硬化7.883亿元、老化供水管网改造和一户一表4.867亿元、污水处理2.745亿元、垃圾处理1.18亿元、户厕改造0.95亿元、公厕建设1.896亿元,绿化0.83亿元;区县根据工程建设费用的1/3进行配套,工程监理费、管理和不可预见费等由区县财政统筹安排,区县财政需安排资金25.2亿元;在市政府转移支付、区县财政安排部分建设资金后,仍有19.9亿元的资金缺口,区县可按照的方式通过向银行贷款进行解决,贷款本息可在以后年度的转移支付资金中进行安排。
四、工作保障措施
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涉及农村道路、绿化、供排水、垃圾处理、厕所改造等多项具体工程,包括从地下到地上,从规划到建设的全过程,具有工程量大、覆盖面广、涉及部门多、受益人口众的特点。而且,今年的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市级重点投资项目和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这就要求市、区各级部门要千方百计、全力以赴的组织安排好此项工程,创新体制机制,确保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确保农民在工程建设中就业增收,确保政府投资发挥最大效益。
(一)创新和完善组织管理体系
,各区县经过调整、完善,都建立了领导组织领导机构,形成了部门联动、政策集成、资金聚焦、资源整合的工作体制和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组织推进机制。20__年,各区县、各部门要从建设世界城市、夯实农村基础、推进农村城镇化、促进科学发展的高度,深化对新农村“五项基础
设施”建设的认识,把握发展机遇,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各乡镇的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五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二)创新和完善责任机制
市新农办会同市各相关部门,负责制定“五项基础设施”建设的标准、检查评估办法,确定工程建设总体任务并下达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负责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估;郊区各区县政府为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主体,负责“五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工程的组织实施、检查验收、资金拨付和质量安全监管。按照市级重点工程管理要求,各区县“五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单位(区县相关部门)要及时与市建委签定阳光工程责任书,明确主体责任,加强工程施工组织管理。
(三)创新和完善项目审批和农民参与机制
各区县要将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为本区县重点投资建设项目,纳入政府审批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审批。要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五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拓宽农民参与机制。要把农民参与建设作为一项硬任务、硬指标,凡是当地农民能干的,应当让农民去干,把当地农民的参与程度作为项目审批的重要标准,并列为考核的内容,切实增加农民劳务性收入。
(四)创新和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一是创新和完善台帐备案制度。各区县新农办要按照市新农办下达的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会同区县各相关部门制定本区县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方案和任务台账,明确本年度拟实施的村庄名单、具体工程建设任务、各项工程的组织实施主体、工程进度安排和投资计划。并于20__年3月15日前,将本区县20__年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方案及任务台账报市新农办备案,作为市各相关部门检查评估各区县工作的依据。
二是创新和完善月报告和月通报制度。为掌握各区县“五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进度,及时进行调度和协调解决工程推进中出现的问题,请各区县新农办指定专人从20__年3月份开始,每月25日向市新农办上报本区县《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情况统计表》,同时,将项目组织实施中总结的经验及出现的问题一并上报。市新农办从20__年3月底开始根据区县进度每月以《新农村简报(特刊)》的形式进行通报。
三是创新和完善检查评估制度。市新农办会同市各相关部门根据区县工程任务完成情况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随机抽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五项基础设施”建设的检查力度。对措施有力,工程又好又快的区县予以表彰鼓励;对工程组织推进过程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推广示范;对措施不力,工程进度缓慢的单位要督促整改。计划于20__年7月和10月份别组织一次“五项基础设施”建设检查评估活动,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年终奖励的重要依据。
(五)创新和完善资金保障机制
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属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各区县要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同时,各区县要按比例将配套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并根据财力情况对缺口资金进行贷款融资,并根据项目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五项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
(六)创新和完善长效运行机制
,郊区1700个村庄完成了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20__年,还将有1400余个村庄实施“五项”工程,到20__年底,全市郊区农村街坊路、供排水、垃圾、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将全面完成。然而,完成工程建设只是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的一部分,管好用好已建的设施才是关键。因此,各区县要加快研究、制定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长效运行机制,保证设施有人管、运行有制度、资金有保障。市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指导并协助区县搞好专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管护水平。
20__年北京市新农村“三起来”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北京农村发展基础,推进农村新能源、新环境和新生活建设,20__年继续在北京郊区实施“让农村亮起来、让农民暖起来、让农业资源循环起来”(以下简称“三起来”)工程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战略,以及科学有序地安排新农村“三起来”年度工程建设的要求,确保“三起来”工程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及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战略任务,按照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根本要求,以创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新农村为目标,从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加快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扎实推进新农村、新能源、新环境和新生活建设以及与之相配套的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收入和生活质量,为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做出新的贡献。
二、建设原则
(一)规划先行,稳步推进。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按规划安排建设项目。在工程推进中,根据技术成熟程度、资源禀赋和农民需求以及村庄的自身特点,因地制宜,有计划、按标准分类推进,实现集约、节约、环保、安全建设。
(二)两级统筹,鼓励创新。“三起来”工程建设实行市区(县)两级统筹:市新农办协调相关部门全面统筹各项工作;区县政府是本区县实施工程建设的主体,在确保完成市规划的基础上,可自主选择符合建设方向且本地农民欢迎的建设项目。对区县创新且具有推广意义的项目、技术与模式市级给予奖励,并根据郊区农民需求将其充实进“三起来”工程。
(三)调动主体,惠及农民。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培养农民责任意识,各项工程的实施要制定相应惠农政策,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务工机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
(四)建管并举,完善机制。“三起来”工程建设要突出实效,建管同步,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在工程建成后,及时进行产权移交,明确管理主体,确立管护责任,健全管护制度,促进政府投资效益的最大化,促进“三起来”工程可持续发展。
三、建设目标
20__年“三起来”工程建设,主要以太阳能、生物质能利用为重点,加强农村沼气、生物质气化技术创新、管理维护和配套服务,年底前将现有“两气”工程存在的问题逐一解决,使已建成的“两气”工程全部实现安全、稳定、高效运转;以农宅改造和建设、公共浴室建设为重点,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新材料在农村的应用,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以治理养殖场环境、建设雨洪利用工程为重点,大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模式,不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的宜居指数;以加强运行管理,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为重点,大力推进
管护机制创新,不断推进可持续发展。基本实现农村“生态环境靓化、生活能源清洁化、人居环境舒适化”。四、建设内容
(一)“亮起来”工程
更换户用节能灯765.5万只;更换村内公共场所节能灯11680只;更换村内节能路灯45411盏;安装太阳能灯9700盏,重点解决偏远地区、农业产业园区以及未安装路灯的村庄,已有普通照明路灯的村庄原则上不再安装太阳能灯,主要以改造更换节能路灯为主。
(二)“暖起来”工程
建设太阳能公共浴室133处(未含市发改委待批项目200处);对16900户农民既有住房进行墙体保温改造,对4160户农民新建住房进行示范建设,开展多种节能技术综合利用;建设800户地热采暖示范工程。
(三)“循环起来”工程
科学利用成熟技术,以“一站多村、联村供气”的方式发展大中型沼气站8处,大型生物质气化站8处,对以前建设的“两气”工程进行技术攻关改造,解决焦油污染问题,完善服务体制,提高设备完好率和供气效率;新建生物质燃料成型加工厂3个;示范推广自动跟踪聚光太阳灶100台;推广户用沼气500户;建设雨洪利用工程150处;开展粪污治理工程和有机肥厂建设140处。
五、建设标准
新农村“三起来”工程建设依据《北京市新农村“三起来”工程建设规划(-20__年)》中的《北京市新农村“亮起来、暖起来、循环起来”工程建设参照标准(试行)》、《关于北京农村“两气”工程建设指导意见》进行建设,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六、保障措施
为确保“三起来”工程的顺利实施,各级政府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统一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不断创新,使郊区“三起来”工程建设取得实效。
(一)完善机构,加强领导
按照“部门联动、政策集成、资金聚焦、资源整合”工作机制,市级成立“三起来”工程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全面统筹“三起来”工程建设工作。区县政府也要完善相应组织机构,履行相应职责。
市新农办负责全市“三起来”工程建设规划实施的总体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科委、市市政管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等市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进一步完善信息沟通、资源共享、联合检查等工作制度,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在规划统筹、标准制定、评估考核等方面做好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区县新农办负责对本区县工程建设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要以工程规划为依据,结合农民实际需求,就年度计划任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推进措施、实施进度、完成任务时间及相应配套政策进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
(二)编制计划,明确任务
各区县新农办要按本实施方案要求,编制本区县20__年“三起来”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和任务台账,明确本年度拟实施名单、具体工程建设任务、各项工程的组织实施主体、工程进度安排和投资计划。各区县在确保完成市政府规划任务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自主建设内容,并于3月15日前将本区县实施方案及任务台账上报到市新农办备案,作为市各相关部门检查评估本年度“三起来”工作的依据。
(三)简化程序,农民参与
20__年“三起来”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全部下放到区县政府,特殊审批要求的除外。各区县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完善审批程序,建立绿色通道,减化审批步骤,缩短审批时间,建立健全农民参与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凡是当地农民能干的,应当让农民去干,要把当地农民的参与程度作为项目审批的重要标准,并列入市对区县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加农民劳务性收入。
(四)落实资金,专款专用
按照市区财政体制改革方案,20__年“三起来”资金继续从三个渠道保障:一是市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今年继续安排48581万元,其中: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市农委)44581万元,雨洪利用工程资金(市水务局)4000万元,这部分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市相关部门安排年度专项资金,各区县根据市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申报。三是“三起来”工程维护运转费用以及各区县自主安排的项目,由区县财政自行统筹。各区县要设立专门账户管理,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五)健全制度,加强监管
按照月例会、月调度的工作机制,继续对“三起来”工程进行督导。一是继续执行检查通报制度。各区县要选定专人负责各项工程的任务落实和统计工作,从20__年3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向市新农办上报当月“三起来”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市新农办每月对各区县工程进展情况全市进行排名通报,对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的区县重点进行督导。二是继续执行评估制度。20__年7月和10月份,市新农办分别组织一次“三起来”工程检查评估活动,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评比奖励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资金审计。各区县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同时,各区县要按比例将配套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按建设项目和工程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市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三起来”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规划、土地局拟订的《武汉市京汉大道建设工程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京汉大道建设工程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京汉大道建设工程房屋拆迁安置工作,保障京汉大道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京汉大道建设工程拆迁范围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
第三条 拆迁符合拆迁安置政策的住宅用房,一律按被拆迁房屋原使用面积易地安置;被拆迁人人均房屋使用面积不足8平方米的,按8平方米安置,并按户增加5平方米的使用面积;按人均8平方米安置超出被拆迁房屋原使用面积的部分,由房屋使用人按土建单方造价支付有偿安置费;按户增加的5平方米使用面积,由房屋产权所有人按土建单方造价支付有偿安置费。
被拆迁人人均房屋使用面积不足8平方米的认定,按《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直管、自管非住宅房屋,由产权所有人按城市规划自拆自建,所需资金自筹;产权所有人经济特别困难的,可由拆迁人酌情给予补偿;确需另辟还建地的,由拆迁人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 拆迁直管、自管住宅房屋,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与原房屋使用人的租赁关系不变,仅对原租赁合同作相应修改。
第六条 拆迁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不予安置补偿。拆迁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物,不予安置,由拆迁人适当给予补偿。
第七条 拆迁直管住宅用房,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不结算差价。
拆迁自管住宅用房和私房,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偿还房屋与被拆迁房屋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偿还房屋土建单方造价和被拆迁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差价;偿还房屋超过被拆迁房屋原使用面积,如属房型设计上的原因,超出部分按建筑面积以偿还房屋商品价的90%结算;对要求增加住房面积的,增加面积部分按偿还房屋商品价结算。
第八条 拆迁私房,不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由拆迁人按被拆迁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一次性给予补偿。
安置被拆迁的直管、自管住宅用房的房屋使用人和不以调换产权形式偿还的私房所有人,安置房屋的使用面积超过被拆迁房屋原使用面积,如属房型设计上的原因,超过2平方米(不含2平方米)的部分,按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以土建单方造价结算。
第九条 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标准,按《市物价、房地局关于调整武汉市房屋重置价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由于拆迁而全部或部分停产、停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在册人员,由拆迁人按该企事业单位拆迁前3个月平均工资和奖金的标准,每人给予6个月的补偿。
第十一条 由于拆迁而停产、停业的个体工商户的实际从业人员,由拆迁人按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给予6个月的补偿。
用自有私房从事生产经营的有证个体工商户由于拆迁而停产、停业,由拆迁人提供租赁经营门面,安排生产经营场所,或按其原用于生产经营房屋的面积以每平方米6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
第十二条 符合拆迁安置政策的房屋被拆迁人自找房屋过渡的,由拆迁人按下列规定给予补助:
(一)被拆迁房屋是住宅的,按被拆迁房屋原使用面积每平方米每月5元的标准,给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二)被拆迁房屋是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用房的,按被拆迁房屋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被拆迁房屋是其他非生产经营用房的,按被拆迁房屋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第十三条 住宅用房的被拆迁人搬迁安置一次到位的,由拆迁人给付300元搬家费;未一次安置到位的,给付600元。
第十四条 拆迁私房,房屋产权所有人放弃产权和安置的,由拆迁人按被拆迁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价格的两倍,给予一次性补偿。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建设林业生态省的重大决策,以确保如期实现我省森林资源“双增”(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增加)目标为核心,以森林资源培育为重点,以林业生态县建设为载体,强化措施,稳步推进,注重实效,圆满完成林业生态省年度建设任务,为建设中原经济区提供坚实生态屏障。
二、建设任务
(一)营造林。全省安排造林任务万亩。其中:国家预安排我省造林任务万亩,我省安排造林任务万亩(含飞播造林万亩);森林抚育和改造万亩。
(二)育苗。全省安排育苗计划万亩,其中:择优扶持优质种苗基地万亩,培育优质苗木万株。
三、安排原则
(一)营造林计划。年全省营造林规模按《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期调整任务的%安排,生态工程新造林、更新造林、林业产业工程分别按《规划》中期调整任务的%、%、%安排,全面实施规划的个林业生态工程和个林业产业工程。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中的生态移民工程按照退耕还林后续专项(生态移民)工程由发展改革和扶贫部门安排,城市林业生态建设工程中的城市建成区绿化建设任务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安排。
(二)投资。年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继续实行“以奖代补”,只安排国家、省级生态工程建设任务。
(三)重点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长淮防护林工程、太行山绿化工程及向国家申报的年造林项目直接由省安排到县(市、区),其余由各省辖市按照规划的工程量大小、生态区位重要程度和县域经济发展状况确定年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的任务量并安排到县(市、区),对已完成《规划》确定任务的建设工程不再安排,省林业厅据此下达年度建设计划。下达的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要首先保证完成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确定的年度建设任务,凡是列入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的县(市、区)必须在中低产田范围以外的行政村实施。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重点安排连霍、京珠等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的县(市、区)和平原地区抚育工程量大的县(市、区)。
四、建设重点
年重点安排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任务,适当安排产业工程、支撑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在林业生态建设工程中,突出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村镇绿化工程、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适当安排其他工程建设任务。营造林工程重点安排宜林荒山荒地和沟河路渠四旁隙地。
五、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行营造林计划。本次下达的营造林计划已将年营造林任务分工程类型全部落实到县(市、区),各地要严格按照营造林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单位编制作业设计,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各项目作业设计按审批权限报批后实施。要严格按照作业设计施工、验收。环城防护林、村镇绿化、生态廊道网络体系建设个工程涉及占用耕地的,按照《规划》确定的宽度为限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各生态工程及中幼林抚育任务在省级核查时核实面积在该工程下达计划%以内的,验收合格部分兑现省级奖励资金,超过%以上的部分省级不核查、不兑现奖励资金。
(二)保障建设资金。为完成年林业生态省建设任务,各省辖市、县(市、区)要按照豫政〔〕号文件的要求和省下达的年度林业生态省建设任务,足额落实林业生态省建设资金。同时,要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措施,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发展林业,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
(三)实行“以奖代补”。林业生态省项目资金安排要与《规划》实施情况和验收结果挂钩,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拨付奖励资金。省安排的生态建设工程项目,按照《年省林业生态省建设省级重点生态工程奖励标准》分阶段兑现奖励资金。省级财政林业预算支出确定后,按省下达的计划任务拨付奖励资金的%;经省核查(稽查)合格后,拨付全部奖励资金。奖励资金要全部用于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严禁挪作他用。对林业生态省建设急需的优质用材林、生物质能源林、珍稀濒危树种、优良乡土树种和优质经济林苗木的培育,根据繁育成本制订补助标准,面向社会,公开竞争、择优扶持。经省稽查后,对核查结果符合《规划》要求、达到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建设项目,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奖励标准及时兑现奖励资金;对核查结果不符合规划要求、达不到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建设项目,削减直至取消奖励资金。
(四)强化监督检查。年林业生态工程和有投资的林业产业工程的建设任务全部纳入省级核查范围,建立政府目标考评体系和质量管理考评体系,严格考评,兑现奖惩。基本要求是:年月底前基本完成当年林业生态省建设营造林任务;待新造林成活稳定后,省林业厅组织全面核查和稽查,核查由往年的按一定比例抽查改为全面核查,稽查比例不低于营造林任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