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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深刻汲取 市 区“11.5”商业大厦重大火灾和上海市静安区居民住宅楼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贯彻落实11月18日 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转变消防工作方式,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构筑社会单位“防火墙”,加快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面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特别是亡人和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县域经济社会营造良好的消防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冬季防火暨“四大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颜正福任组长,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和县安监局、公安局、质监局、城乡建委、教委、旅游局、文广新局、工商局、环保局、卫生局、市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防火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消防大队),由县公安消防大队政委冉鑫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冬季防火暨“四大行动”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等工作。
三、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XX年3月31日,共分三个阶段:
(一)集中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 年12月5日。
(二)全面实施阶段: 年12月6日至XX年3月20日。
(三)总结验收提高阶段:XX年3月21日至XX年3月31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考核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宣教。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元旦、春节前后为重点时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同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要不断完善和更新消防宣传形式和内容,加强公安消防机构与社会单位、新闻媒体间的协作配合,利用已建立的消防专版、专栏、专题节目搞好消防宣传;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从社区居民、学校师生、企业员工、农村村民的不同特点和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各界消防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大消防队站向社会开放力度,增加开放频率,延长开放时间,增强针对性、趣味性,吸引人民群众学习更多的消防知识;要加强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重点工种、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掌握火灾预防、初起火灾扑救、火场疏散和逃生常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县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县电视台要每天定时播放典型火灾案例或消防公益广告, 报要设置消防宣传专栏,每周刊播冬季防火暨“四大行动”有关新闻稿件。
(二)扎实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各单位要针对我县冬季火灾规律和特点,落实消防安全措施,迅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努力提高排查整治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最大程度地化解火灾风险。
一是重点加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主要排查以下主要内容:
1.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2.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3.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4.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5.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6.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7.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8.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9.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10.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11.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12.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二是重点对在建工程施工工地进行排查,主要排查以下内容:
1.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施工用电线路管理是否规范,施工作业面的可燃物是否及时消除;
2.明火作业时,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关职业资格;是否进行内部动火审批;是否派专人在现场监护;
3.是否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完好有效;
4.消防车通道是否被占用、堵塞、封闭,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5.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员工是否达到“一懂三会”要求(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
6.是否在未竣工的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行为;
7.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性能是否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建筑高度大于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等于50m的其他民用建筑,应采用燃烧性能a级的保温材料;采用b1或b2级保温材料的建筑,应按规定的分层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8.在建工程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规范的要求。
三是对“三合一”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公安、工商、国土、规划、建设、城管、安监等相关部门力量,组成综合整治工作组,严格按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贮存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a703- ),结合全市“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我县“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切实摸清我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情况底数,逐一督促落实整改方案和各项防范措施。
四是对火灾多发易发场所进行重点排查。针对冬季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将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场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和车站、人员密集棚户区、进城务工人员居住地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场、小旅馆、小网吧、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九小场所”作为排查的重点,着力解决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五是对大型活动、重要会议场所等进行重点排查。在元旦、春节等各类节日,各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对庆典活动、群众集会和重要会议场所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做到提前参与,依法检查,严格审批,确保安全;对不具备举办条件的,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止举办,确保万无一失。
六是对农村火灾形势进行排查。各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制定防火公约,深入发动群众,建立多户联防等村民自我管理机制,开展治安和防火巡查,实行群防群治。要结合农村实际,针对农村柴草垛、城乡结合部易燃建筑密集区易发生连营火灾的特点,切实加强柴草垛等燃料的管理和炉灶、烟囱、天棚、电线等消防安全隐患的治理,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和农村集体、个体、私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做好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倡导科学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俗,指导农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落实对老、弱、病、残等弱势人员的看护责任,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发展壮大消防志愿队伍,加强对消防力量的培训、管理,提高农村火灾预防能力。
(三)强力开展大整治大执法。坚决执行“七个一律”的铁腕措施,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要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存在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一律予以拆除。
相关职能部门在检查中,要严格落实“三禁止、四强化、六必须”措施。“三禁止”,即:一是禁止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占用防火间距;二是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三是禁止违章动火、违章吸烟和违规操作。“四强化”,即:一是强化消防器材和设施的配置;二是强化施工现场管理职责的落实;三是强化消防知识和自救逃生技能的提升;四是强化建筑外墙保温及装饰材料防火规定的执行。“六必须”,即:实施动火作业前,必须将居民临时迁移出建筑物;实施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必须履行单位内部动火审批手续、必须清除现场及周边的可燃物、必须落实专人实施现场监护、必须配置消防器材进行现场保护、必须做到电气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四)加强执勤备战工作。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加大消防器材和装备建设力度,储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剂,协调解决和修缮市政公共消火栓,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要紧密结合冬季火灾多发生在夜间和发现晚、报警迟、烟雾大、扑救难、易造成人员伤亡等规律和特点,立足于“灭大火、打恶仗”,坚持“预防为主和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强化“六熟悉”和技战术训练,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大力开展实战演练,认真维护保养车辆器材,备足灭火物资,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装备上、训练上、预案上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做到一旦发生火灾,反应快速,指挥科学,处置有效,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和危害。
五、有关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乡镇政府和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平安 ”建设的高度,切实把冬季防火和消防安全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四大行动”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一岗双责”制,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认真制订本乡镇、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分解工作责任,开展拉网式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将冬季防火暨“四大行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平安 ”建设和构筑“防火墙”工程的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二)严肃执法。各乡镇政府和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在活动中严格落实“三禁止、四强化、六必须、七个一律”措施,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强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
(三)加强配合。各乡镇政府和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加强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坚持综合与专项、条条与块块、治标与治本的有机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局面。凡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亡人火灾或较大火灾的,将按照失职渎职追究有关部门、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时间过得飞快,相信大家对即将到来的工作生活满心期待吧!是时候认真思考工作计划如何写了。什么样的工作计划是你的领导或者老板所期望看到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幼儿园安全教育活动工作计划,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幼儿园的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把安全工作摆在幼儿园的日常工作中,强化了师生的安全意识,幼儿由于年龄小,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因此,根据班级幼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全工作计划,并开展一些相应的安全教育活动。
一、开展一次生动、有趣、富有教育意义的“安全知识我知道”的.竞赛活动。
让幼儿们知道了“不跟陌生人走,不随便跟陌生人说话”、“不吃陌生人送的食物”、“不远离集体单独行动”、“遇到危险如何逃生”“安全标志知多少”以及“游戏活动安全注意事项”等。通过这样的竞赛活动,认识一些安全标志,增强了幼儿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对保障幼儿安全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组织一次“参观消防队”的活动。
为了帮助幼儿树立防火意识,我们大班段的小朋友认识了消防车的结构,参观了消防队的展厅,了解遇到火灾时的基本自救常识。消防工作人员围绕“着火了怎么办”进行了生动的解说。随后,幼儿又参与了消防演戏活动,通过这样直接的学习,幼儿增加了保护自己的方法,提高了安全意识。
三、进行安全工作自查,及时地对班级里的桌椅,午睡室的床铺等进行检查,及时地进行修理,防止一些不安全隐患的存在。
班里两位老师就一日生活中容易出现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排查,如午睡时,多提醒睡在上铺的幼儿不站起来,提醒幼儿不带小玩具进午睡室,盥洗活动中不吵闹,不推不挤等等,排除幼儿自身不安全因素,如要勤剪指甲,以免指甲过长伤到别人,书包里不放危险性的物品,如小刀等一些尖锐物品,进一步强化幼儿的安全意识。
四、安全教育渗透于一日活动中。
1、通过谈话,观看安全教育录像等活动,利用发身在身边的一些事故对幼儿进行教育,使幼儿了解一些安全事故及自我保护的案例,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
安全生产是一项永不竣工的工程,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大局,也关系到企业和个人的前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是我们抓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必要前提和有力保证。
(一)回顾触目惊心的安全生产事故
一是从全国形势看:近几年来,全国安全生产事故虽呈下降趋势,但总体上仍处于重特大事故频发状态。3月28日,山西王家岭煤矿发生透水事故,38名矿工遇难。3月31日,河南洛阳国民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引起地面副井炸造成井下44人死亡,26人受伤。5月23日,辽宁阜新市高速公路发生两车相撞事故,致使33人死亡。6月21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兴东二矿井下火药库发生爆炸事故,49名矿工遇难。8月16日,黑龙江省伊春市华利实业有限公司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34人死亡,3人失踪。今年1—8月,全国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4起、死亡69人;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30起,死亡392人。可以说,这些重特大事故,触目惊心,也给我们以警醒。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必须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二是从全省形势看:1—8月份,全省共发生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23起,死亡55人。其它如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建筑事故也多有发生,伤亡惨重。1月25日延边州汪清县一练歌厅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8月16日梅kt250.com河口市一建筑工地发生升降机坠落事故,造成11人死亡。
三是从长春形势看:1—8月共发生各类事故3633起,死亡280人。其中,生产事故18起,死亡30人;道路交通事故1488起,死亡242人;火灾事故2127起,死亡8人。仅在最近的半个月内,就发生两起重大、较大事故。8月31日,长春市建工集团一建筑工地发生塔吊倒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9月3日,长春绕城高速公路哈尔滨方向164公里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7人死亡,37人受伤。
四是从我市形势看:年初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反复强调安全生产的情况下,我市煤矿、非煤矿山、商贸企业仍相继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给人民群众财产带来巨大损失。3月6日,双顶山煤矿发生一起冒顶事故,造成2名矿工死亡;6月17日,东湖镇永鑫采石场因雷击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6月28日,市政公司2名工作人员在下水井内作业时中毒死亡;9月11日和14日,华兴煤矿在4天内,分别发生瓦斯中毒和悬移支架垮塌两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7人死亡,4人受伤。1-9月,全市共发生交通事故68起,死亡30人;发生火灾168起,死亡1人。这一系列的安全事故,不仅使得全市干部群众多年来在安全生产上付出的努力和心血付之东流,也使得我市2012年所取得的骄人的安全生产成绩化为乌有。 (二)分析安全生产事故原因
为认真贯彻市区两级领导指示精神,落实泰海安办〔2015〕41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辖区化品安全监督百日专项行动工作,从8月15起至10月10日在全街集中开展以夏季防雷、防爆、防火、防高温、防静电、防腐为主要内容以及厂房、罐区、库区为重点督查目标的百日专项行动,结合人员密集场所防火防电、安全生产宣传等工作的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夏季危化品安全监督百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李明为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刘冰、**派出所所长鞠新荣为副组长,街道各部门负责人和各社区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安全办,由街道安全办负责人周树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资料收集、汇总、集中上报等工作。
二、分步推进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8月15日至8月31日)。组织召开夏季危化品安全监督百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明确职责任务,开展排查摸底,利用各种平台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引导督促各重点企业、责任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夏季危化品安全监督百日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到人。
(二)集中力量专项检查(9月1日至10月1日)。由街道安全办牵头,爱卫办、综治办、**派出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社区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辖区主要以集强化工仓库为主的危化品企业开展检查,共检查出安全隐患16项,逐一列出清单,要求企业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并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夯实成效考核总结(10月2日至10月10日)。街道组织督导组对各部门、各社区、各企业夏季危化品安全监督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成果不走样、制度常态化。
三、工作成效
经过本次夏季危化品安全监督百日专项行动进一步明确各企业、部门的安全责任,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了夏季全街危化品企业未发生有人员伤亡的事故,坚决杜绝了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安全事故,保证了重大活动期间未发生有影响的安全事故。
**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使用条件,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各类事故,结合街道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行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街道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与“三年大灶”有机衔接、同步推进,全面开展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的大排查、大整治,切实防范风险和治理隐患,促进全街道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领城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1、全面摸清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现状。全面摸清相关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现状,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全面辨识使用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建立风险档案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
2、全面整治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在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隐患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强力推动相关使用单位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将事故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全面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求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对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严格落实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的布局、储存和使用条件进行规范,提升全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督查管理,充分运用社会信用体系和联合惩戒机制,压紧压实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
4、全面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强化“防事故、保安全”的责任意识,着力管控使用环节安全风险,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通过强有力的监管执法,倒逼使用单位提升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三、整治重点
1、加强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控。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维护、使用等管理环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排查乙炔等易燃易爆品,以及油漆、涂料等有毒有害材料在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污染,防范火灾、爆炸、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全面管控城镇燃气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建立城镇燃气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实现燃气经营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特殊场所和岗位,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重大危险源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针对燃气企业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及危害,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成立应急救援队伍。严格事故信息报告,接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响应、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重点排查本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具体包括:建筑工地储存量达到或超过1吨临界量的乙炔气,储存量达到或超过30吨临界量的液化石油气。并相应建立本地区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时动态监控管理,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完善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保障设备、器具完好,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四、时序安排
从2021年2月至2022年6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2月底前)。按照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要求,根据任务分工,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部署开展全街道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2、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6月底前)。通过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主动上报、线索跟踪摸排、群众监督举报等方式,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大排查、大摸底。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紧盯所监管地区、行业、企业和相关单位、场所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推动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改、边查边改。
3、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2月底前)。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认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使用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治理,部门联动开展督查检查,“四不两直”开展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和重要场所、重要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清单,逐条逐项整改闭环,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4、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6月底前)。总结推广专项治理行动中好的制度措施,梳理典型经验做法,推荐示范单位和先进典型,及时在全街道范围内推广借鉴。要做好全面总结,充分挖掘制度措施、治理方法等方面的成熟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成果,并提炼转化为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导。由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负责人任组长、安全员等组成专门工作班子。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综合治理取得实效,保障全街道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