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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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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治理方案

城市治理方案范文第1篇

城市河涌治理已不是一个新问题,随着河涌的被污染,河涌治理已显得越来越重要,它不仅对市民生活带来极大的困扰,也对一个城市的发展起着严重的阻碍。当前,我们在河涌治理中一般采用以下方案:截断污染源,雨污分离,清淤,水质净化,引水补水。

1 城市河涌治理方案

1.1 截断污染源

城市河涌环境系统的好坏主要受到沿岸工业、生活污染源的影响,其次是季节性的降雨地表产流、产沙、产泥、产污,再次是河涌上游的环境的影响。因此截断污染源是河涌治理中首要而关键的治理工程。截断污染源工程传统的方法是截断生活、工业污染源排入河涌,而将它们先引入地下排污管网,送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这种处置方法很常规,但问题的焦点在于城市区域性地下管网工程建设难度大,城市污水处理厂增容,投入巨大。应该说,对于原有足够排污地下管网和污水处理能力的城市,或者不计成本地扩大管网和污水处理能力的城市是可行的。而事实上很多城市无法做到这些,对于河涌深居旧城区或者深居管网布置缺损、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新城区,可以通过建设区域性小型地下污水处理厂来解决污染源排放问题,具体做法是将点源污水和雨污集水通过拦集管道收集到区域性小型地下污水处理厂,经过固定繁衍微生物污水减泥净化集成系统处理达标后再直接排放到河涌.也可以使用大容量大尺度快速物理处理方法,自动曝气复合介质精滤水处理机处理达标后排放到河涌.由于固定繁衍微生物污水减泥净化集成系统具有有机物减泥处理特点,这就为地下区域性污水处理提供了极大的可能性。大多数城市河涌上游都是丘陵或者山地,为了杜绝上游的泥沙、污染物等进入城区,可在上游合适位置修建拦水坝。

南岗河中上游段属于山丘性河流,流经工业、人口密集的地方,水环境现状较差。南岗河截污工程完成后,原先直接排到南岗河的大量生活污水被收集起来,输送到规划兴建的萝岗污水厂进行处理后排放,大大减少了对南岗河的污染。

南岗河中上游段属于山丘性河流,流经工业、人口密集的地方,水环境现状较差。南岗河截污工程完成后,原先直接排到南岗河的大量生活污水被收集起来,输送到规划兴建的萝岗污水厂进行处理后排放,大大减少了对南岗河的污染。

1.2 雨污分离

目前的城市排水系统都是采用的雨水与污水合流制系统,在采取截断污染源后,所有污水都需进行处理,而原有的合流制系统显然不合时宜,极大地加重了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任务,故必须实行雨污分离,将雨水通过雨水管网直接排到河道,污水通过污水管网收集、处理后排到河涌,这样可减轻污水处理厂负担,也能更好控制水污染,利用各种水资源。

广州市天河区棠下涌综合整治工程通过截污和雨污分离实现了污水不入流,雨污分离,消除了水浸现象,水质黑臭的现象也在逐步得到改善。

1.3 清淤

河涌之害非一日为之,而是长期的污水污物积累沉淀而最终致使河涌成为了臭水沟。近来,由于工农业、生活用水大量增加,加上气候原因常常导致干旱发生,枯水季节,流经城市的河涌由于雨水量小,无法将污物带走而至城市里弥漫着淤泥的恶臭,这些淤泥所散发的味道是长期的污物积累腐烂的结果。要治理河涌,清淤工作必不可少。一般,清淤有两种方式:排干水后清淤和带水实时清淤。排干水后,由于于淤积体中有机物份量较多,颗粒极细,水排出后河涌河床干而不干,含水率在75%~80%,黑臭粘稠可溢动,挖掘机和清淤船实施困境重重.相反,虽然水下清淤定位出现少数盲点,但绞吸式或爬吸式挖泥船的清淤技术可以得到较好运用,且更重要的是清淤过程不受季节性影响,与其他淤泥处理处置技术也可以得到较好对接。

城市河涌环境治理成败的关键在于对河涌底泥清除和资源化处置,简单地说,河涌底泥的清除要建立在有合理的河涌底泥的处理方法和去除。经过长期的实践表明,河涌清淤工程在技术和操作上都相对简单,难度不高。要提高淤泥资源的利用效率,使得淤泥处置技术经济性能好、无污染物二次转移,核心问题在于淤泥的调理调至减量化处理。带水实时清淤工程的主要问题在于泥水体积增量,体积增量一般在4~8倍,不管处置采用何种方案都将为后续处理和处置增加了技术困难、用地安置和经济压力。因此,清出淤泥减量化处理就成为问题的焦点,其主要内容有:资源型去水、零排放除污和目的性有机物稳定处理。目前比较先进的处理方式是“脱水固结一体化”,即直接将泥浆泥水分离,泥浆压缩成泥饼,含水量30%,可以资源化处置利用,分离水浊度SS≤20mg/L,可以直接返回河涌。

广州市番禺区河涌综合治理中对污泥处理的总要求是稳定化、无害化和减量化。通常将污泥脱水之70%~80%以便于贮运,然后将脱水后的污泥进行填埋、堆肥、干化和加热处理,由于河涌淤泥是长久堆积的泥土,富含有机自然生物,是植树造林的理想的有机肥料,当地便使用这些原本发臭的淤泥构筑了一片肥沃的土壤,既净化了河涌、美化了环境还带来了相当的经济效益。

城市治理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第七届湘台会召开为契机,着力加快城市管理提质步伐,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展示形象,扩大对外影响力和美誉度。

二、工作目标

(一)做好所辖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提升所辖城区绿化、亮化、美化、净化、序化水平;

(三)做好所辖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四)做好大道(区段)沿线整治工作。

三、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7月中旬)。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加强宣传教育,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重点整治阶段(2011年7月中旬至8月底)。全力以赴,全民动员,掀起新一轮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各责任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共同推进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巩固效果阶段(2011年9月1日至9月10日)。会前查漏补缺,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工作;会后总结活动情况,形成长效机制。

四、责任分工

区政府成立第七届湘台经贸交流合作会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具体负责所辖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调度、督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督查组等10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督查组

责任领导:

组长:

责任人:

工作任务:负责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加强督查调度,及时查漏补缺,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整改工作。

(二)市容市貌整治组

责任领导:

组长:

责任人:

工作任务:

1.负责全面推行门店店内经营,从严规范管理早餐夜市、自产自销瓜果、蔬菜摊点。超门面经营三次以上的门店,由工商部门负责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予以关停整改。区占破办在第七届湘台会期间停止审批占道经营,严格规范管理占道行为,凡乱摆乱放的摊点一律依法从严查处。

2.公安分局、市交警三大队和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对城区道路交通进行综合整治,对户外广告、门店招牌、公益广告栏进行全面清理,督促产权业主及时更替、拆除所辖城区破损、残缺的户外广告,依法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门店招牌,全面清理所辖城区大街小巷及小区庭院内的“牛皮癣”,确保所辖城区内无“牛皮癣”广告。城管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加大依法拆违工作力度,全面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建(构)筑物。

3.广电分局、区电力公司、区新天投资有限公司、公安分局、区市政公司要加快管线下地步伐,加强临街地上设施的环卫保洁,做好临街外挂线路的清理整顿工作,所有管线单位的地上设施必须重新刷新一遍。

4.由区商务局牵头,规划分局、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公安分局参与,负责所辖城区洗车场、停车场、石材场、大型机械设备停放、废旧钢材等划行规市和规范管理工作。

5.区民宗局、城管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做好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和落实,规范管理所辖城区少数民族经营户。

6.区城管局负责加快背街小巷改造工作步伐,主要解决功能不全、路面不平、排水不畅、照明不亮、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7.区城管局、城管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辖区大道(区段)沿线两侧乱搭乱建、煤棚及违规户外广告的依法拆除工作,全面规范车辆停放行为,严格按规划设置出入口,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出入口一律予以封闭,全面硬化大道(区段)沿线非工地出入口,有效控制污染源,及时收集、清理垃圾,做好大道环卫保洁工作。

(三)建筑美化组

责任领导:

组长:

责任人:

工作任务:

1.区住建局牵头,区城管局和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参与,全力推进所辖城区道路两侧建(构)筑物美化工作,确保路打造为示范样板路。第七届湘台会召开前所有临街建(构)筑物必须清洗、刷新一遍。

2.主干道临街建筑防盗网一律改为内装式防盗网,空调外机一律按规定设置,严禁空调水直排人行道。

3.临街多层建筑除垂直绿化外,一律实行平顶改坡屋顶。

4.加快实施门面通透行动,人民东路、路、郴江路城区段等主要街道临街门店的卷闸门一律改为通透式玻璃门。

5.全面清理临街可视范围内的杂物及乱搭乱建现象。

(四)环境卫生整治组

责任领导:

组长:

责任人:

工作任务:

1.区环卫所“两处一镇”负责组织全面清理卫生死角。

2.负责完善环卫配套设施,加大道路清洗保洁力度,保持果皮箱外观整洁,及时清运垃圾,做到沿途不洒漏,提高城市垃圾收集清运效果。

3.区住建局负责从严整治基建工地,督促所有基建工地的围挡提升标准并进行清洗、刷新;区渣土管理执法大队负责规范渣土运输,严格执行渣土停运禁令。

4.区爱卫办负责做好每周五的“三清一化”等全民卫生活动。组织发动各单位认真开展单位庭院爱卫达标工作及“除四害”工作。

5.区“门前三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两处一镇”抓好辖区内“门前三包”及“十不准、十处罚”工作。

6.区环卫所负责做好辖区内道路隔离护栏、清洗保洁工作。

7.工商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环保分局、区卫生局、城管行政执法支队等负责加快推进门店清洁行动。对所辖城区所有临街洗车场、小餐饮等易影响市容市貌的门店,必须达到食品药品监督、环保、卫生、城管等部门提出的标准后,方可办理营业执照。对已取得营业执照但不符合条件的门店,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切实加大对无照经营行为的依法取缔工作力度。

8.区卫生局、区文化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区质监站负责按照国家卫生标准,依法彻底整治“六小行业”(小饮食店、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浴室、小旅馆、小网吧)。

9.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城管行政执法支队、“两处一镇”负责加大“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工作力度,严格控制、管理家畜家禽及宠物饲养行为。各村组要组建清扫保洁队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0.区环卫所、“两处一镇”负责加大改制企业、铁路及铁路沿线环卫保洁工作力度。

11.区城管局负责完成所辖城区所有非工地出入口的硬化工作。

12.区环卫所要将所有作业车辆(清扫、清运、洒水车等)进行喷漆、刷新。

(五)城市公用事业管理组

责任领导:

组长:

责任人:

工作任务:

1.区市政公司负责加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确保路平、沟通、灯亮,所有公共设施遭到破坏后应在12小时内修复。加强桥梁、地下通道和隧道、下水道、路灯等设施管护,杜绝因管护不到位引发的安全事故。

2.公安分局、市交警三大队负责从严查处损坏、偷盗市政公用、园林、环卫、交通设施的违法行为。

(六)园林绿化组

责任领导:

组长:

责任人:

工作任务:

1.加强园林设施清洗保洁、维护管理工作。

2.负责完成所辖城区临街、闲置边坡的绿化处理,及时补植、修剪苗木,加强抗旱保绿工作。

3.9月5日前,区城管局负责在辖区内主要街道、主要节点、参观线路沿途、会场周边摆放鲜花。

(七)市场整治组

责任领导:

组长:

责任人:

工作任务:

1.区商务局负责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加强农贸市场管理,落实管理考核责任制。

2.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加大市场管理,杜绝外溢现象。

3.制定出台农贸市场经营优惠政策,从根本上解决入市经营问题。

4.加快推进净菜入市经营工作。

(八)交通运输秩序整治组

责任领导:

组长:

责任人:

工作任务:

1.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市交警三大队负责从严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禁止农用车、不洁车辆、超载车辆、大型油罐车、违规渣土运输车辆进城行驶。

2.公安分局、市交警三大队要加大对所辖城区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的整治力度,强化“限摩规电”工作,着力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尤其要加大大道交通整治力度,杜绝乱停车现象。

3.完善停车场规划和建设管理,规范所辖城区路面停车秩序,尽快完成停车泊位施划工作。

4.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市交警三大队要组织开展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辆集中整治工作,加强驾驶人员业务培训,规范司乘人员行为,倡导文明营运,创建文明服务窗口,要提高公交客运服务水平,优化公交营运线路,规范公交车、出租车停靠秩序。

(九)环境质量整治组

责任领导:

组长:

责任人:

工作任务:

1.环保分局牵头,区经信局、公安分局、区文化局、工商分局、区住建局参与,负责有效控制社会生活噪声、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及大气污染。

2.区城管局、区水利局负责加大郴江河整治工作力度,确保河道保洁率达到95%以上。

(十)市民文明教育组

责任领导:

组长:

责任人:

工作任务:

1.区文明办负责深入开展市民文明素质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讲文明、树新风的风尚。

2.区委宣传部加大宣传力度,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3.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所辖城区学校开展学生文明教育活动。

4.区城管局、“两处一镇”负责组织市容市貌监督员上街对乱吐乱扔、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穿马路等行为进行纠章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对于提升我市城市品位、展示良好形象、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各责任单位都要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时间表,切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所辖城区面貌焕然一新。

城市治理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加大城市管理整治力度,按照“堵疏结合、有效管控”的原则,针对乱摆摊点、占道经营、乱倒垃圾、乱停车辆、乱设广告、交通卡汇点设置不合理、交通秩序乱等突出问题,采取日常巡查、错时整治、有序疏导、定岗定责管理等手段,对各类脏、乱、差的行为实施大规模、连续式、高强度的专项整治行动,使城市容貌和秩序得到明显改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城市的文明和谐形象,为市民提供一个优雅、舒适的居住环境。

二、整治目标

按照“退路入室、清路治乱、用路有序、还路于民”的总体要求,以治脏、治乱、治差为重点,达到城区主次干道路面干净整洁,交通秩序顺畅,无乱搭乱建,无占道经营,广告招牌规范有序,城区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和主街道门店市容环卫责任制得到落实。

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市容市貌整治提升行动。重点整治占道经营现象,全面取缔主要路段、重点区域、重要节点各类流动摊点和擅自设置的马路市场以及农贸市场外溢摊点,全面整治城区主干道沿街门面店外经营、店外作业、乱摆乱放、乱扯乱挂等现象;全面规范户外广告、店招标牌,彻底清除主次干道沿线各类横幅、条幅、布幔、玻璃门窗和地面乱张贴,修复各类广告、招牌缺失和破损画面;严格规范管理商家在节日期间设置宣传点、宣传车、高音喇叭宣传促销、沿街散发宣传单等行为。

(二)环境卫生整治提升行动。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建筑工地等区域内的垃圾、杂草、杂物、卫生死角、乱堆乱放、污水外溢、路面及墙体污染等进行彻底清理整治;动员和发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居民对房前屋后、道路庄台、家庭院落开展环境整治;加大公共区域动态保洁力度,根据天气状况调整路面洒水时间和频次,定期对路面、各类环卫设施设备进行冲洗、擦洗,确保全方位、全天候干净整洁;对城区果壳箱、垃圾池、垃圾桶、垃圾房等垃圾收集设施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垃圾收集容器完好无损、外观整洁、无垃圾外溢现象;加强公交站台、护栏、书报亭等城市家具的清洗保洁,确保功能完善、整洁有序;加强公厕管理,确保设施完好、内外环境干净整洁。

(三)交通秩序整治提升行动。实施动态严管,重点对三轮车违规带客、闯、争道抢行等行为进行查处,加大对各类车辆乱停乱放、车辆逆向行驶、闯红灯、违反禁止通行、随意变道、占道行驶、酒后驾驶等各类违反交通规则行为的整治力度,维护良好的交通环境;全面整治渣土清运车辆违规清运、带泥行驶、抛洒滴漏等行为。

(四)小区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发动小区居民主动参与清洁家园行动,开展卫生大扫除,自行清除住户门、单元门、楼道内的小广告、垃圾杂物,自觉清理绿地种菜、饲养家禽;全面加强小区内外环境保洁,清除卫生死角,清理乱堆乱放、乱扯乱挂、乱停乱放、私拉乱接、乱贴乱画等;加强各类环卫设施、公用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设施齐全、功能完好、使用正常;加强小区内外垃圾收运管理,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确保小区内外干净整洁。

(五)农贸市场整治提升行动。重点整治城区各类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经营环境秩序,对市场内乱扯乱挂、乱堆乱放、占道经营、污水漫溢、货物出摊位、摊点外溢、拥堵通道以及车辆进入市场内等现象进行全面整治规范;切实加强清扫保洁,配套完善垃圾收运设施,保持市场内及周边环境整洁有序、清洁卫生。

(六)违法建设整治提升行动。通过排查和整治2012年以后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集中拆除一些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从根本上遏制违建发展势头,实现“两违”新增现象零增长。

(七)河道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进一步落实城市河道管养责任,全面清理河道与河岸垃圾、杂物,清除河岸种菜、渣土污泥、违章搭建等,加强日常动态保洁,做到垃圾不入河,河岸无暴露垃圾,实现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

(八)建筑工地整治提升行动。建设工地、拆迁工地一律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2米并设置公益广告。建筑工地无积水污泥外泄,施工现场出入口要进行硬化,运输车辆不带泥土上路,车身不污染,装载不超高,运输液体、散装物体应密封或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泄漏、遗撒,污染城区路面。严禁占道堆放建筑材料、占道停放施工车辆及机械、乱堆乱倒建筑垃圾。加强对城区建筑材料占道堆放的管理和清理工作。

(九)户外广告整治提升行动。门店标牌、户外广告牌必须整洁、美观、安全牢固,不得有碍市容观瞻;破旧的广告招牌应及时更换、修整,保持整洁。加大对临街建筑物立面乱张贴、乱涂写的整治力度,按产权归属负责属地内建筑门墙“牛皮癣”的清洗。对非法小广告,要加大查处、打击力度。禁止设置跨街横(条)幅,禁止随意占道摆放小广告招牌。

(十)校园周边整治提升行动。取缔学校周围200米内的网吧及影响学校师生教学、学习、休息和安全的娱乐场所,依法查封收缴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规范学校门口经营秩序,取缔店外经营和占道经营摊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混乱地段得到有效治理,在学校门口普遍设立交通限速、禁鸣标志及行人过街斑马线,确保学校门口道路畅通、交通有序、通行安全。清除学校周边违规搭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

四、实施步骤

㈠宣传发动(2016年3月2日-3月31日)。按照本方案要求和责任分工,相关牵头部门制定具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梳理摸排情况,明确整治重点,分解目标责任,着手宣传发动,推进前期工作。

㈡集中整治(2016年4月1日-5月31日)。按照具体方案和责任分工,组织发动针对重点部门和突出问题集中开展综合整治行动,着重解决一批城市管理的难点顽症,掀起一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热潮。

㈢检查整改(2016年6月1日-6月30日)。采取专项督查、随机暗访、跟踪报道等方式,督促协调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继续深化综合整治行动,巩固整治成果,落实长效措施,严防回潮反弹。

㈣总结验收(2016年7月1日-7月5日)。县城市管理委员会组织成员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对照整治标准,逐一考核,查找不足,指出问题,督促改进,总结经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本次整治提升活动作为新的体制机制下开展城市管理工作的一次重要检验,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快速推进。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深入一线督查指挥,及时解决整治提升活动中遇到的问题,保证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二)强化责任落实。黎城镇要切实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结合实际,明确整治目标、细化整治内容、落实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直接承担的整治提升任务,要明确专人负责,排定详细整治计划,加大整治推进力度;各有关牵头部门既要主动履责,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特别是对一些焦点难点问题,要加大联合整治力度,开展联合执法集中行动。为确保整治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各有关牵头部门要明确活动的分管领导和总联络员,并于3月10日前连同实施方案、整治计划一并报送城管委办公室。

城市治理方案范文第4篇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以“摆顺、扫干净、不拥堵”总目标为牵引,全面加强城市管理,认真开展违法建设、环境卫生秩序、交通秩序、户外管理秩序等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城市容貌环境“绿化、净化、美化”,为建设“绿色XX·幸福家园”贡献XX力量。

二、整治时间

2020年9月8日-12月31日。

三、整治内容

(一)违法建设整治

1、严重影响城乡规划,且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影响的建筑物、构筑物。

2、在已出让待开发地块严重影响项目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3、到期尚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4、未经审批的建筑物、构筑物。

5、住宅小区内群主举报影响恶劣的违法建(构))筑物。

责任单位:各村(居)、建管所、国土所、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安办

(二)环境卫生秩序整治

1、强化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2、推行“门内达标”管理。

3、广泛开展健康教育。

4、强化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整治农贸市场内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等“脏乱差”问题。

5、加大对食品生产、餐饮、饮水、摊点、“牛皮癣”、小广告以及医疗废弃物等乱倒乱排行为的规范、治理和处罚力度。

责任单位:各村(居)、食安办、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安办、环保办

(三)交通违法秩序整治

严厉打击人力三轮、火三轮、电三轮、摩托车等非法营运行为;严厉查处两轮车、三轮车加装雨篷、遮阳篷和车厢喷涂“牛皮癣”小广告等违法行为;整治出租车、私家车等机动车乱掉头、乱鸣笛、压线行驶、强行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大货车超截、超限、超速违法行为;整治自行车、三轮车、助力车、老年车、行人乱穿乱行等不文明行为等。

责任单位:各村(居)、综治办、城市综合执法大队、交管办

(四)车辆乱停放秩序整治

重点在治堵保畅、停放有序上下功夫、使狠劲,强力整治乱行车、乱停车行为,确保道路交通畅通、安全有序。全面取缔社区、临街商铺、小区物业私自施划的车辆停放点标识标线,科学施划机动车、两轮车停放点的标识标线;组织对城区违规停放的机动车实施贴单或拖移处罚,组织对辖区“僵尸车”进行清理,对乱停乱放摩托车、电瓶车、共享单车等行为进行规范纠正。

责任单位:各村(居)、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五)户外广告秩序整治

全面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清理未经审批的大型户外广告,拆除酒店、宾馆、茶房、商户等私自设置的指示标牌、丁字招牌和灯箱广告;督促临街商铺对破损的广告、店招及时维修更换,清理清洗城市建筑立面、桥梁、市政设施、地下通道、路牌广告、电杆立柱等处所和设施上的“牛皮癣”小广告

责任单位:各村(居)、辖区各单位、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六)建筑工地乱象整治

加强建筑工地管理,严格落实“一硬四有”措施,着力解决建筑工地围挡设置不规范、建筑工地道路硬化、冲洗设施设备等不达标,建筑工地环境卫生不整洁,垃圾清运不及时,喷淋、扬尘监控设备运行不正常,裸土覆盖不到位,建材乱堆乱放等脏乱差问题。对偷倒乱倒、抛撒滴漏、带泥上路等行为以及涉及大气污染相关案件等依法查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建管所、环保办、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七)开展违规占道乱象整治

在标美街、一类街等重点街道集中整治乱摆乱放、骑门占道、冒口经营等违规行为,确保城市道路畅通、市容秩序井然。按照疏堵结合、便民惠民的原则,在辖区二、三类街道和背街小巷科学合理设置便民摊区和潮汐市场,做到坐商归店、游商归市、摊点归区。

责任单位:各村(居)、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八)开展市政设施乱象整治

加强对城市公园、道路桥梁、城市照明、排水设施的管养维护,集中整治非法开挖、无序开挖、反复开挖等违法行为;严查损毁城市绿地、照明设施、私拉乱接排水管网等破坏公共设施行为,确保市政公用设施、城市照明设施完好率达到98%以上。

责任单位:各村(居)、建管所、环保办、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九)开展园林绿化乱象整治

加强对城市公园、广场、道路和重要节点绿化带的管养维护,做好绿化补植、苗木修剪、病虫害防治、园林设施维护等工作,重点整治城区主次干道、物业小区、城乡接合部、施工现场等绿地管养薄弱环节,最大程度消除泥土裸露、植物退化、设施缺损等现象,提升绿地的完好性和景观效果。

责任单位:各村(居)、环保办、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十)开展街景立面乱象整治

按照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的指导思想,采取改造、粉饰、清洗等措施,对城市主干道两侧建筑立面进行净化、美化、亮化;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街面广告乱贴乱涂、灯箱乱摆、衣物乱晾、空调乱挂、护网乱装、电线乱拉等问题,确保街景立面整洁干净、美观大方。

责任单位:各村(居)、建管所、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十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各村(居)书记、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城市综合执法XX大队,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报送。

(二)广泛宣传,形成共识。

各单位积极参与搞好宣传工作,形成强势舆论氛围,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树立良好的意识,使绿化、净化、美化家园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心愿和自觉行动。

城市治理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区“一三六六”发展思路,突出进一步优化现代商务中心城区容貌这一中心工作,以保障好会期间市容环境管理秩序为目的,认真践行“两实”作风,重点抓好影响市容环境秩序脏乱差问题的整治,为会的召开营造整洁优美、秩序井然的城市环境,同时,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人居环境奖的“双创”工作创造条件。

二、工作重点和任务要求

会市容环境秩序管理和保障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十个方面的整治。

(一)占道经营整治。对辖区主要道路两侧和背街小巷内的占道摊点、马路市场及店外经营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无设施摊点群管理,取缔各类非法占道摊点、店外经营,尤其是占道烧烤摊点和露天大排档,清理取缔辖区内所有马路集市和未经批准的早市、夜市、无设施摊点群;加强对汽车、摩托车修理和铝合金加工、美发美容等沿街业户的管理,杜绝占道经营、污染环境的现象,确保辖区主要道路两侧无占道经营、店外经营、马路摊点和探头市场。

(二)环境卫生管理。在会前重点抓好东风东街、健康东街、东苑公园三座高标准公厕的建设施工工作,确保4月15日前面向社会服务。进一步加大城区保洁力度,在保证日常道路清扫和垃圾清运的基础上,加大巡查密度和力度,重点加强窗口地区、重点路段、重要场馆周边的卫生保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垃圾清运,不得在城区范围内焚烧垃圾,加大对施工工地的监管力度,杜绝运输车辆带泥土上路或不覆盖造成撒漏污染路面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路面整洁、畅通。

(三)园林绿化管理。以整治行道树穴为突破口,按照突出特色、一街一品的原则,加快城区道路两侧的绿化改造速度,全面开展绿化养护集中整治,按照“五无”标准彻底消除死角,提高绿化养护管理的精细化水平。进一步加大对各类损坏绿化树木和城市绿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重从快、从严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四)乱贴乱画整治。加强巡查督查,严厉打击各类乱贴乱画行为,清除主次干道两侧门店玻璃门窗上张贴的文字或图案,对沿街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和城市道路上张贴喷涂招聘、租赁、办证等各类小广告,加强对市场化运作责任单位的检查督促,搞好日常清除和保洁工作,确保实现乱贴乱画小广告“日产日清”。

(五)乱堆乱放整治。对在城市道路两侧乱堆乱放建筑物料的违法行为实行严管重罚,责令产权单位或责任人及时予以清除,对不服从管理或无理取闹的当事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六)乱扯乱挂整治。对擅自在沿街建筑物,市政设施和行道树上乱扯乱挂条幅、其他宣传品的,一律予以取缔或清理。严禁在辖区主次干道市政设施、行道树上或建筑物晾台外侧晾晒衣物。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各类庆典设施(彩旗、彩球、拱门等)一律予以清理取缔。

(七)施工围档整治。加强对中心城区内各类建筑施工围墙围档的监督管理。对沿街施工工地未设置围档的,责令当事人按规定进行设置,不服从管理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围档设置不规范或陈旧、破损的,责令建设单位按照规定进行设置,并进行美化亮化,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落实整改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八)楼宇亮化设施管理。加强主要干道,特别是对会议场所、来宾重要活动区域、放飞途经路段等重要部位楼体上缺字、残字等亮化设施的管理,合理安排错时人员,逐一进行整改,确保亮灯率达到100%。

(九)广告牌匾整治。加强监管和巡查力度,严格规范广告、牌匾管理,确保前期整治成果。对辖区主次干道的广告牌匾进行全面整治,拆除无审批手续或已到审批期限的户外广告、牌匾字号和LED显示屏;对批准但不规范的,进行改造、提升;对私设乱挂条幅广告、落地灯箱广告的予以取缔或没收。

(十)噪声污染治理。对利用高音喇叭在办公楼、居民区附近和重要场馆周边进行商业宣传的,要一律予以取缔,对不听劝阻的,按照有规定予以处罚;加强对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管理,严禁在规定时间外进行产生噪音的施工作业,对不服从管理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会期间的市容环境秩序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会期间的市容环境秩序管理作为当前城市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早动员、早部署,找准症结,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强力整治规范。分局成立会期间市容环境秩序管理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执法大队大队长同志任组长,党委书记同志,副局长、环卫处主任同志,副局长、园林处主任同志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各中队(市场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局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会期间市容秩序管理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调度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单位要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确保管理到位。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严格落实管理标准,加大执法力度,在全面监管的基础上,加强对重点会议场所、来宾居住和活动地点、商业区、景区和会议、放飞途经路段等重点部位的市容环境秩序管理和保障工作。要合理安排人员和上岗时间,配足执法管理力量,加大巡查密度,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各类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问题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解决。各单位要采取得力措施,加快整治进度,确保在4月15日前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分局领导小组将于4月15日对整治情况进行综合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