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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安装,节能减排,低碳社会
中图分类号: TE0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近年来,房地产业发展热以及国家基础建设的开展催生了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与此同时,在科技不断发展的今天,人们对于节能、环保的认识也逐步加深,对建筑安装过程中节能减排的实施也日益重视,本文即基于此进行探讨。
1 节能减排必要性分析
在当前社会高度发展的情况下,不断发展的建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不容小视,在建筑安装过程中,实施节能减排乃当务之急,这主要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建筑行业能源消费量大。研究显示,我国当前能源消耗中,建筑消耗最大,占总量30%以上。比如说,单单从楼宇方面来看,每年其电力消耗量就高达总量一成。而另一项数据也显示,和美国相比,我国单位建筑面积明显高于其同期水平,可以说,可以提升空间非常大。
其次,建筑安装污染严重,建筑安装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也使建筑安装过程中节能减排实施非常必要。不得不提的就是建筑垃圾,建筑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对城市环境造成了广泛的影响,严重污染城市环境,降低城市居民生活质量。这从客观上要求建筑安装过程中尽量采取节能减排策略,实现绿色安装,尽可能实现建筑过程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此外,节能减排也是可持续发展要求。可持续发展是社会主义建设中必须遵循的一个重要准则。建筑安装过程中,不合理配置资源等问题对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这就从宏观上要求节能减排制度的实施,借此,为环境保护作出贡献,发挥其促进作用。站在历史的角度,我们应该,也必须从每一个角度入手,实施节能减排。
2 节能减排的具体落实方法
根据以上几个要素的分析,本部分内容对建筑安装过程中落实节能减排概念的具体要点进行探讨和分析。
2.1 方案设计阶段节能减排概念的落实
如上面所说,方案设计阶段是建筑安装乃至整个建筑工程落实节能减排最重要的阶段。为了在方案设计过程中就充分体现这一概念,我们在建筑设计初始阶段,就需要对节能减排进行充分的考虑,发散性思维,尽量多利用自然能源,实现节能。比如说,可以充分考虑太阳能、地热等要素,对各种可能利用的能源充分利用。一方面,建筑设计要符合采光和日照,这在前文已经设计,另一方面,如果有地热资源,建筑设计应该考虑到这一点,并通过设计,使建筑物最终能充分利用地热,节约能源,减少碳排放。另外,在一些装修的细节上也是,通过门窗的良好设计(如双层玻璃的采用),实现能源流失最小化。
总之,建筑设计过程中,应该选择合理朝向充分采光,合适的户型减少热流失,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科学设计,实现节能减排和城市建设的和谐发展。
2.2建筑施工阶段节能减排概念的落实
建筑安装施工阶段是节能减排概念落实的具体实施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应当合理选择的施工步骤,降低能耗,实现节能化。考虑到绿色环保的要求,建筑安装施工过程中,应该强调对节能建筑材料的应用,并采用节能型工艺,降低能耗。举例来说,在墙面装修过程中,可以采用隔热砖,这对建筑物的散热作用的降低具有重要作用,能够实现建筑保温;双层玻璃的采用也是出于这一考虑。为了防止散热,还可以采用先进工艺,通过在散热部位加入隔热层,来实现建筑降低能耗的要求。另外,还可以使用节能灯、采用可降解材料等,实现节能减排。
2.3 建筑安装废弃物处理过程中节能减排的落实
建筑安装过程中废弃物的处理,是节能减排概念落实的一个重要环节。一般来说,建筑废料主要产生于建设安装过程中,在拆迁维修等过程中,很容易产生很多估计垃圾,如果处理不当,就好对环境造成影响,热如果能够良好处理,则能有效实现物质回收,不仅自然环境得到了保护,实现减排,还能够废物再次利用,节约资金和能源,实现节能。
如今,科学技术发展迅速,将建筑安装过程中废弃材料转变成有用材料的技术也日趋完善,建筑安装过程中废旧的金属材料(如钢筋、电线等)能够回炉冶炼,实现再利用;废弃木料也可以粉碎后,制造木板。因此,对这一过程进行控制,也是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
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但与此同时,建设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已经成为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21世纪,如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一个重要的话题。各行各业都必须把节能和减排当作工作中的大事来抓,建筑行业是能源消耗和污染的大户,更应该重视这一问题。在低碳呼声日益深入人心的今天,创建节约型社会已经成为工作的重点,我们在建筑安装过程中,一定要从源头抓起,做好设计,实现能源的有效利用,积极采用节能产品,做好建筑废弃材料的再利用,以促进城市的和谐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节能;低碳化;途径
基金项目: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科学基金项目(编号:A2011004)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4月24日
一、推广低碳建筑势在必行
当今,因人类活动而导致气候变化的观点已得到普遍认同。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2009年的《建筑与气候变化》报告,建筑行业每年的能耗占全球总能耗的40%,由此产生的温室气体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30%。研究表明,在建筑物全生命周期的能耗中,由建筑材料生产运输、建筑物建设、维护和拆除所发生的能耗一般占10%~20%,主要能耗发生在建筑物投入使用期间。
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全国住宅建筑总面积393亿平方米,其中城市住宅建筑总面积106.6亿平方米、镇住宅建筑总面积80.4亿平方米、乡村住宅建筑总面积206亿平方米。据清华大学调查显示,2006~2008年间我国北方地区农村平均建筑能耗为27.4Kgce/(m2.a),南方地区为12.1Kgce/(m2.a)。由于北方地区农村能源消耗中供暖能耗偏高,所以北方地区农村每年每平方米建筑能耗为南方地区的2倍以上。
陕西省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到2015年,陕西省实现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降低16%,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降低17%;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左右。建成若干低碳示范区,建立较完善的低碳发展政策支撑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初步完成低碳试点任务。到2020年,实现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3%,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降低15%,努力实现全省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在2005年基础上降低45%左右,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经济发展方式明显转变,基本形成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基本普及,低碳社会初具雏形。
因此,占全国住宅比例高达72.87%的村镇住宅,要实现从高能耗发展方式向低碳发展方式的转变,就必须抓住低碳建筑的开发、建设和推广等环节。从可持续发展来看,低碳建筑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将逐步获得市场的认可。低碳建筑蕴藏着许多节约能源、节约资金、创造工作机会等经济效益,低碳建筑也必将成为中国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关中农村建筑节能低碳化现状
低碳建筑强调的是节能减排,最大限度地节省资源和能源,最大程度地减少碳源,同时增加碳汇,减少总的碳排放量,从而营造健康舒适的人居环境。课题组于2012年10月至2013年5月,先后对陕西省大荔、渭南、澄城、西安、杨凌、宝鸡、岐山等地的12个自然村约300个自然家庭,分别就建筑的平面布局、朝向、结构形式、层数、层高、外墙、门窗、屋面、照明灯具、通风空调、采暖方式、生活燃料(煤、柴薪、电、液化气、沼气等)、垃圾处理(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建筑垃圾)、建筑节能等方面进行了实地调查。
通过调查,发现关中地区农村建筑的平面布局及朝向基本合理,符合当地生活习惯;结构以砖混结构居多,楼板多为现浇板;大多一层,二层及以上者所占比例不大,层高多在3.6米以上;外墙材料以普通烧结砖为主,厚度多为240mm,无任何保温措施;门以单层木门为主,气密性较差;窗以单层窗为主,采用双层玻璃窗的很少;屋面大多是刚性平屋面或瓦坡屋面,基本没有保温措施;照明仍然以普通白炽灯为主,节能灯管的比例较小;夏季室内降温以开窗通风方式为主,辅以电风扇,空调安装较少;采暖燃料仍以煤为主,冬季大部分房间的温度较多维持在12°C左右,户均年煤耗量达1.0吨以上;家庭炊事仍有相当数量的家庭与采暖结合在一起,或利用作物秸秆、薪柴等;家禽随便散养、生活污水未能集中处理等情况还很突出;太阳能热水器、沼气等清洁能源使用率较低。
三、关中农村建筑节能低碳化存在的问题
目前,陕西省关中农村建筑在建筑节能低碳化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缺乏相关技术规范保障,村镇住宅大都为自设自建,缺乏统一规划、设计、施工、节能等技术规范的指导;建造技术落后,仍未脱离传统的建筑施工技术,能源消耗长期偏高;缺少节能意识,多数农民仍没有意识到我国的能源危机,从而忽视了农村建筑中的节能问题;节能技术推广应用不到位,节能墙体材料、节能门窗材料、节能照明设施等推广很不理想;新型清洁能源采利用率较低,仍以燃煤、植物秸秆、薪柴等为主,热利用率较低。
四、关中农村建筑节能低碳化发展途径
传统建筑向绿色低碳建筑转型,实现建筑业对环境的低碳排放、低污染、低影响,是国际建筑行业的主流趋势,也是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促进建筑低碳化产业发展。应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建立政策支持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提供技术创新,让建筑可持续发展、生态化、低碳化等先进的理念深入人心。依据关中地区不同县域自然环境特点、经济能力,在建筑规划方面,就建筑朝向、建筑平面布局、建筑体型、内部空间布局、维护结构节能减排、新型能源利用等方面设计出几套能体现低碳节能理念的建筑方案以供选用。
(二)加大建筑节能技术的推广。我国在建筑节能及低碳化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备了一定可以推广的建筑节能技术。例如:合理平面布局以利于自然通风和采光、种植屋面、保温墙体、节能灯具、节水型部件、太阳能热水器、光伏新能源、节能门窗、沼气等,都将极大地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升住宅品位,降低农村建筑的碳排放量。
(三)改善生活习惯,降低二氧化碳排放。人类不良的生活习惯和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已经造成了大气中二氧化碳含量增多。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曾对个人“低碳生活方式”的建议,如将在电动跑步机上锻炼改为到公园慢跑;把用洗衣机甩干衣服改为自然晾干;休息时和下班后关闭电脑及显示器;夏季适当提高空调房间的温度;把用电风扇及空调降温改为运用自然通风降温;生活垃圾及污水集中处理等,不但能起到节约电能作用,更能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
五、结语
建筑低碳化的发展是建筑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要建立较完善的低碳发展政策支撑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外,更应做好建筑节能技术的推广普及工作,只有这样,陕西省2020年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确定的目标才能实现,也才能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一个健康、舒适、安全的居住空间。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国低碳建筑案例分析.政策简报,2011.3.2.
[2]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2.4.28.
【关键词】“碳减排” 新闻报道 误区
随着2009年11月25日中国宣布了“碳减排”目标,“低碳经济”的提法在2009年年底迅速兴起,“碳减排”也在2010年年初渐渐成为了最热的新闻关键词之一。然而,长期以来媒体“碳减排”的相关报道存在若干误区。笔者择其较为典型的部分,试辨析如下。
一、二氧化碳不是大气污染物
在媒体报道中不难见到这样的新闻标题:《商用车二氧化碳污染严重》、《“清洁煤炭”技术可减少二氧化碳污染》、《降低污染,把二氧化碳埋藏在海底》……这些文章中都把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等作为大气污染物来看待。实际上,从法律角度分析,目前在我国二氧化碳还并不是大气污染物。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没有明确列举大气污染物的种类,按照该法第七条规定,我国法定大气污染物的种类,实际是由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以及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行业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二氧化碳”并不在其列。而其他标准虽有的与规定略有不同,也都没有列入“二氧化碳”。如《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中规定了37种大气污染物,把“一氧化碳”列入其中,但是也没有把二氧化碳作为大气污染物加以限制。其实,二氧化碳是否应列入大气污染物名单,在法学理论界依然有争议。作为自然界不可或缺的物质,把二氧化碳简单地看成是一种污染物,也确实是值得商榷的。
二、“节能减排”中的“减排”,其实并不是“碳减排”
“节能减排”几乎成为有关“低碳”新闻报道中最常见的词语之一。实际上,作为我国一项政策的“节能减排”,现阶段是指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节能减排”中的“减排”一词根本不是指“碳减排”,而是指“主要污染物减排”。“节能减排”作为政策名称出现时,“减排”的含义是非常明确的。如2007年11月17日《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通知中的“减排”对象,就专门是指“十一五规划”确定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两项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虽然,“污染物和温室气体主要源于化石燃料的燃烧,两者具有一定的同源性,其控制手段也有一定的一致性”、“以二氧化硫为主的污染物减排对温室气体减排有明显协同作用”①。但是,把法律上不是大气污染物的二氧化碳,当成了着眼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的“节能减排”政策中的“减排”对象,无疑是一种误读。
三、节能未必减排、减排未必节能
现在,很多“碳减排”新闻报道默认了这样一个前提:“碳减排”是“节约能源”的必然结果。甚至认为“节约能源”和“碳减排”是一体的。于是,不少报道也就专注于《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实施,将之视为实现“碳减排”的“不二法门”。实际上,消耗的能源较少,不代表二氧化碳排放较少。以中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情况比较为例:美国2008年能源消费总量为2299.0百万吨标准油当量,中国为2002.52百万吨标准油当量②,美国消耗的能源远多于中国。但是,2008年 “中国和美国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大体相当”③。中国能源消耗少于美国的情况下,碳排放却与美国“大体相当”,主要原因是“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煤炭的“单位热量二氧化碳碳排放量”高于石油和天然气),低碳能源使用偏少。通过比较也揭示了这样的事实:节约能源只是实现“碳减排”的途径之一。能源结构不调整的情况下,很有可能出现“节能不减排”的情况;而扩大能源结构中低碳能源的比例之后,消耗能源增多,碳排放未必增多。寻求“碳减排”的政策路径,不能视野单一,只在节约能源方面下功夫。
值得注意的是,其实存在“减排不节能”的情况――把排放的二氧化碳收集起来,用各种方法储存以避免其排放到大气中的“碳捕集与封存”(CCS)技术,是现阶段公认的短期实现“碳减排”最重要的技术之一。但是碳捕集与封存技术却是“一项高耗能、高成本的技术”,按我国目前火电厂的情况,使用这项技术“增加了1/4的耗电量、耗煤量”,“发一度电几乎要增加30%~50%的能耗”④。为了实现“碳减排”,在这种情况下其实和“节约能源”背道而驰了。■
参考文献
①《中国污染物减排显著带动二氧化碳减排》,新华网,09年12月15日
②《气候变暖变冷对中国都是巨大挑战》,中国能源网,2010年1月25日
③《中美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大体相当》,《中国经济导报》,2008年10月30日
④《科学时报》2010年2月8日B3版
低碳经济,顾名思义是指温室气体排放量尽可能低的经济发展方式,尤其二氧化碳这一主要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得到有效控制。低碳经济的实质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创新清洁能源结构,核心是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发展观的改变[1]。低碳经济是一种新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不仅需要技术创新,更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进行规范引导。
1中国低碳经济法律体系
我国目前并无相对完善的低碳经济法律体系,关于低碳经济的法律规定散见于相关的资源能源立法及环境保护法律之中。
1.1能源法律方面能源问题是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问题。要确保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节约能源。我国关于能源方面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上述法律尤其是《节约能源法》对于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发挥了显著的功效。
1.2环境保护法律方面我国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此项法律的公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环境战略由“末端治理”向全过程控制的转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
1.3政策规章方面近些年来,我国相关的政府部门积极制订节能减排的各项规划及实施方案。2004年11月,国家发改委我国第一个《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2007年6月,政府公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同年9月,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年7月19日国务院通过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2国外低碳经济法律概况
2.1英国低碳经济法律发展英国是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发源地,进入21世纪之后,英国又因低碳经济再一次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2003年,英国政府在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第一次提出“低碳经济”概念,并宣布将实现低碳经济作为能源战略的首要目标,到2050年要把英国变成一个低碳经济的国家[2]。为实现这一目标,英国政府做了许多积极有益的探索与尝试,尤其在低碳经济法律法规制定方面,已经抢占了“全球制高点”。2008年11月26日,英国议会通过了《气候变化法案》,为此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为减少碳排放、适应气候变化立法的国家。2009年4月,英国财政部宣布将“碳预算”纳入政府预算框架,使之应用于经济社会各方面。同年7月,英国政府了《英国低碳转型计划》战略白皮书,与该计划同时公布的还有三个配套实施方案:《可再生能源战略》、《英国低碳工业战略》和《低碳交通计划》。
2.2美国低碳经济法律发展美国是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在温室气体排放方面也居全球前列。为降低能耗,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美国政府尤其是奥巴马政府作出了包括立法在内的多项举措。2005年美国出台了《能源政策法》,这是美国第一部综合性的能源法。2007年美国参议院提出《低碳经济法案》,该法案明确了低碳经济将成为美国未来重要的战略选择。2009年2月,美国正式出台了《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同年6月美国众议院通过了《清洁能源安全法案》,法案以立法的形式提出了建立“碳排放总量管制与交易制度(cap-and-trade)”。
2.3日本低碳经济法律发展作为《京都议定书》的发起和倡导国,日本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结合本国能源匮乏的实际情况,注重与国家能源战略的协同效应,形成了以《全球气候变暖对策推进法》为核心,以《能源政策基本法》、《节约能源法》、《氟利昂回收破坏法》、《促进新能源利用特别措施法》等相关配套法规为内容的一整套较为完整低碳经济法律体系。1979年6月,日本颁布了《能源利用合理化法》(又称《节约能源法》)。1997年4月颁布了《促进新能源利用特别措施法》,大力发展风力、太阳能、地热、垃圾发电和燃料电池发电等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2002年6月由日本国会制定的《日本能源政策基本法》正式颁布并实施。综上所述,通过对英国、美国、日本等国家的低碳经济立法进程的分析可以看出,目前世界各国的低碳经济立法模式大致有这样几种:①以防控“气候变化”为主导的法律模式,英国属于此种立法模式;②污染预防型法律模式,以美国为代表;③低碳经济型,以日本为典型。
3国外低碳经济法律模式对中国启示
3.1低碳经济立法要结合中国的国情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面临着发展经济、消除贫困、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等多重压力。目前中国经济发展“高碳”特征极其明显,由“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发展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所以低碳经济立法不应该采取“一刀切”原则,要考虑既给原有的支柱产业留下生存的空间,又要为新兴的产业营造良好的市场规制秩序[3]。
【关键词】新能源;太阳能;绿色建筑;经济性
中图分类号: TK511 文献标识码: A
纵观人类历史,每逢新型通信技术与新能源体系交汇之际,都昭示着经济转型时代的来临。在化石能源经济日渐衰退之时,互联网技术的方兴未艾,与可再生能源相互融合,为第三次工业革命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基础设施实际上是通信技术和能源的有机结合体,承载着这种具有空前活力的经济体系。在这一体系中,通信技术充当中枢神经,对经济有机体进行监管协调和处理;与之呼应的是,能源起到血液的作用,为将自然馈赠转化为商品和服务过程提供养料,从而维持经济的持续运行和繁荣。
一、我国绿色建筑试点情况
一个城市的绿色建筑项目总数量与城市宏观经济条件和房地产市场状况有极其密切的关系。而在不同的驱动因素中,又以城市的GDP、商品房竣工面积和商品房售价因素最为主要,特别是城市GDP水平。而6000亿GDP是一个临界值,该临界值以上城市GDP可以成熟的支撑绿色建筑项目在市场上的需求。2011年统计年鉴排列的城市GDP水平,指出目前绿色建筑潜在市场规模比较大的16个城市是:上海、北京、广州、天津、深圳、苏州、重庆、杭州、无锡、成都、佛山、青岛、武汉、南京、大连、宁波。
根据住建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公室55个已获得绿建标识的项目情况,涵盖的绿色建筑单项技术措施应用包括:
节能与能源利用:通风日照采光优化、提高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高效照明系统、高效能设备和系统、分户设置冷热量计量表、太阳能热水系统、设置外遮阳设施、排风热回收处理新风、高效风冷或蒸发冷却机、地热利用、高效能水冷机组、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路灯草坪灯、 风力发电、地泵热源、燃气内燃机热电冷联技术。以低于40%应用率划分,低应用率技术措施包括:设置外遮阳设施、排风热回收处理新风、高效风冷或蒸发冷却机、地热利用、高效能水冷机组、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路灯或草坪灯、中水系统、光电控制或感应开关、内燃机热电冷联供技术、风力发电。应用率比较低的个别技术集中在“节能和能源利用”和“节水和水资源利用”。这些技术需要相对较多的增量成本。
二、以太阳能应用为首的新能源技术主要应用方向及成本效益分析
在对绿色建筑技术应用成本效益做分析时,需要运用到增量成本的概念。增量成本是绿色建筑成本与基准建筑成本间的差价。基准建筑成本是为满足国家或地区法定强制性节能要求的项目成本;而绿色建筑成本是指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2006)中各项要求的项目成本。
一)节能与能源利用技术增量成本源于“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两方面,尤以建筑节能技术为决定因素。
最主要的节能与能源利用技术增量成本源于“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两方面。绿色建筑的市场经济效率主要由这两方面的技术应用效率决定。
从技术角度看, 最主要的增量成本源于要满足“节能与能源利用”的指标要求,其中尤以建筑节能技术为决定成本的最主要原因。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的增量成本偏低是因为大部分项目只应用成本明显低的技术(如太阳能热水技术),其他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还不普遍。
在节能和能源利用技术中,高效照明已经成为比较普遍采用的节能技术措施,增量成本趋于0,节能效率最高;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比较普遍,节能效率较高;对于公共建筑项目,高能效空调机组效率最高。其他的,如太阳能路灯及草坪灯、太阳能光伏发电、蓄能设施、地源热泵技术等,相对效率较低。
(二)可再生能源光热技术具有应用的经济性,光伏技术尚不具备良好经济性
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目前应用最广的是太阳能和浅层地热能。其中,太阳能利用技术主要有光热和光伏应用两个方向。
(1)光热技术:国内主要是以中低温热水系统为主,平板型集热器及分离式光热系统应用尚不普遍;中高温家庭供暖制冷技术开始普及。由前面成本效益分析可知,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节电效率最高,使用最经济,具有大力推广价值。目前部分省份地区如武汉市已出台强制性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措施。
(2)光伏技术: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多晶硅光伏板的生产大国,生产的光伏板几乎都销往海外。但多晶硅提纯技术仍然掌握在美日德等国手中,多晶硅浇注炉技术依靠进口。金太阳示范和屋顶计划等投资侧安装补贴政策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投资方的积极性,拉动国内市场。但在电网收购政策方面没有有效的激励政策,电网企业对光伏电并网不积极。例如武汉市的居民用电购买价为0.55元/kwh。而一般10兆瓦规模的光伏电厂,电力成本为0.90元/kwh以上,建筑物光伏发电的发电成本远高于这个价格。这些经济及技术因素都导致光电难以并网。目前,在试点的光伏发电项目中,设计采用储能系统运用于地下车库照明系统或用电梯运行用电等。光伏发电技术目前在绿色建筑应用方面不具备良好经济性。
住建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公室和北京大学城市环境学院合作,共同对9个绿建项目深入调研,通过成本效益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节能经济效益为单位增量成本每1元节省电费幅度在0.20~0.35元;单位增量成本节省电费的静态回收期为3~5年。
2. 节水经济效益为单位增量成本每1元节省水费幅度在0.15~0.48元。单位增量成本节省电费的静态回收期为2~7年。
9个项目的节能与能源利用平均增量成本节电效率如下表。
由图可见太阳能热水系统节电效率最高(单位增量成本节电效率的平均值为1.70kwh/元.a);同时也可以看到,太阳能光伏发电和太阳能路灯的效率最低(单位增量成本节电效率的平均值为0.03kwh/元.a)。
三、我国的产业政策及新能源应用趋势
我国于1999年加入《京都议定书》,参与全球碳排放指标管制和交易计划。2010年4月该计划开始实行。该计划通过成员国的碳排放剩余索取权产权交易系统控制各国的碳排放量。
为实现京都议定书的碳减排目标,抓住新经济发展的的历史机遇,我国政府循序渐进的适时出台节能减排的政策和法规,以政策引导和经济刺激两种手段引导企业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实现资源的节约有效利用。
2011年12月1日印发了《关于落实的实施方案》。节能减排涉及四个政策领域,分别是是建筑、能源供应、交通、产业结构。
该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了建筑节能主要的两个方向是:
1.全面推进绿色建筑的发展;
2.加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力度。方案提到规范和引导科研院所、相关行业协会和服务机构开展绿色建筑技术研发、前期咨询、后期检测等方面专业服务。
我国建筑节能减排的政策体系见图。
1980~2012年建筑节能减排主要政策文件主要的政策手段都在2006年到2010年间颁布,在十一五期间共颁布了36项政策。
《中国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研究》(武涌、刘长滨)概括了1980~2020年间建筑节能工作目标,具体目标包括:
(1)建立健全建筑节能标准体系;(2)新建建筑实施节能效率65%标准;(3)非节能建筑改造达到大中城市基本完成, 小城市达50%标准;(4)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在采暖地区全面完成,按实际耗热量计量收费;(5)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广泛应用,包括太阳能建筑1.5亿平米(光伏发电500万平米),其他可再生能源建筑2000万平米;(6)到2020年建筑节能累计减排55.4亿吨二氧化碳(新建建筑40.2亿吨,既有建筑15.2亿吨)
住建部2012年5月公布了《“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文中提到规划目标包括:
(一)、把市场经济考虑包括为重要考虑之一;(二)、提出6项经济激励政策(加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领域投入、加大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支持力度、加大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和改造支持力度、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支持力度、加大绿色建筑规模化推广应用的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
各省市如河北、河南、陕西、广州、湖北等纷纷出台实施行动方案。湖北省2013年底出台《湖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以确保2015年末全省城镇新建建筑20%以上达到标准,还规定年内完成200栋公共建筑能耗分项计量装置。2014年底前出台强制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规定。
结束语
本文从能源和互联网技术变革着眼,回顾了我国节能减排政策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领域的政策体系和规划。从绿色建筑在不同城市的发展和技术应用情况,介绍了 绿色建筑的应用趋势,阐明节能与能源利用技术增量成本主要源于“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重点关注绿色建筑中的太阳能技术应用,指出光热技术使用最经济有大力推广价值,而光伏技术还存在并网困难和发电成本过高的问题。
参考文献:
[1]《第三次工业革命――新经济模式如何改变世界》 杰里米.里夫金 中信出版社 2012-6-1
[2]《绿色建筑系列--绿色建筑节能技术与实例》白润波,孙勇化学工业出版社 2012-6-1
[3]《低碳绿色建筑:从政策到经济成本效益分析》叶祖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