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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查找,本人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
1、学习劲头不足,理论水平不够。对政治理论钻研的不深、不透,在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促进工作上还存在一定的差学距。
2、全局意识不够,服务意识不强。对班子成员提合理化建议不够主动,在服务意识上有待进一步增习强。
3、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有自我满足情绪。在工作作风上有时紧时松现象;工作标准不够高,不能从尽善尽美、时时处处争一流上去把网握。
4、在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上做得还不够好。虽然能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廉洁自律。但有时有利用工作之便公款吃点、喝点的现象。
5、在履行职责,抓落实方面有待加强。有时有履行职责不到位,遇到问题绕道走的现象。开会讲得多、要求的多,主动扑下身子抓落实少。
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原因在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深刻。主要根源在于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不牢固。主要症结是思想观念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相适应。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要发扬成绩,改正不足,把握机遇,创新理念,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争取在2009年年底之前将存在的问题全部得到整改。
一是要把学习实践活动同自己的思想观念工作理念结合起来。
带头加强理论学习,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破除有碍科学发展的旧观念,破除因循守旧的老规矩,以创新的观念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在相信群众、尊重群众、发动群众的基础上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树立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意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新观念,大胆工作,对单位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团结班子成员一道,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去认真解决。要认真谋划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经常主动地与书记进行沟通协商,为他们出主意想办法,及时研究、协商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创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社区工作的内在要求,在破除影响社区工作发展的陈旧观念和落后体制机制方面取得新突破;创新发展思路,增强履行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在坚定不移地推进“以质取胜”战略,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基础和保障方面取得新突破;创新发展举措,在积极探索推动社区工作发展的新措施方面取得新突破;创新服务手段,在关注民生、重视解决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服务方面取得新突破;创新领导方法,在提高决策水平和执行力、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增强社区工作的创新能力、优化社区工作发展环境、打造和谐社区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是要把学习实践活动同“一个班子”、“两支队伍”建设结合起来。
认真履支部成员的神圣职责,不断加强一个班子两支队伍建设,积极倡导和践行五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即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身先士卒、以身作则的领导作风;正派廉洁的生活作风。要“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克服党建、业务两张皮现象,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为业务工作提供坚实的思想和政治保障。努力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的。
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是我市实施“科教引领,创新转型”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为加快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步伐,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高新区的开发建设
(一)必须突出高新区的重要战略地位。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是加速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创业的示范区,深化改革和加快体制创新的试验区和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辐射源,对于区域经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必须始终把高新区建设摆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位置,作为全市发展的重中之重,举全市之力,积极聚合各种力量,采取超常措施,加快高新区发展壮大步伐,为破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难题,促进创新转型和早日实现“三大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二)大力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强烈的发展意识、开放意识和竞争意识,抢抓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大力开发国际国内市场,充分利用国际国内资源,快速营造能够较大规模吸引各种资源和要素的平台与环境,尽快把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成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能力,结构合理、产业集聚、循环发展、生态良好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成全市科学发展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体制创新先行区和引领未来发展的城市新区;努力创建省乃至国家高新区。
(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转变增长方式、实现规模发展、提高综合效益为目的,突出重点产业,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突破性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应遵循开发区发展规律,积极借鉴全国发展高新区的成功经验,科学配置各类资源,既要确保高新区持续、快速、超常规发展,又要探索出一条依托我市优势,符合我市市情的发展路子。
二、创新管理体制,营造高新区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对高新区的党务、行政、经济进行统一管理。按照省、市政府授权,高新区管委会在项目审批、外经外贸、财政税收、工商行政、技术监督和科技、人事、土地、规划、建设、房产、环保、绿化等方面行使的市一级综合经济管理及部分行政管理职能。组建高科集团公司。
(五)市级有关部门派驻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工商、国税、地税、技术监督等机构,将行使地市一级管理权限。派驻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服务和管理机构,要实行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相适应的管理新机制,做到机构精、人员精,服务好。市级主管部门不得向派出机构下达罚款创收任务。派驻高新区机构实行派出单位与高新区双重领导考核制度,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要经高新区管委会同意。
(六)管委会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行使相对独立的管理职能。市级各部门(各双管单位)不得擅自进入高新区进行行政性检查,不得将高新区列入各种评比竞赛活动范围,不得以任何借口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及园区内企业收费或罚款,避免干扰和影响高新区的建设和发展。
(七)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管理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廉洁、高效”的原则,压缩管理层次,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根据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科学设置必要的行政机构,坚决撤并不需要独立设置的部门和机构,不搞上下对口,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的集中管理模式和科学规范、便于监督的管理制度。对市政府赋予的审批职能,实行“政务公开、权责统一、限时办理”,对入区项目实行招商、计划、规划、土地、财政、建设、环保等部门会审制度,集体商议,限期办理,限时送达。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实行“决策咨询制度”,要不定期地组织各类专家和中介服务机构参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决策,重大事项先咨询、后决策;重大项目先论证、后立项;重要工作先评估、后验收。试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推行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岗位考评制度,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年度测评,末位淘汰”的用人机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和实行新型的分配办法。
三、加大扶持力度,强化高新区招商引资“洼地效应”
(八)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硬件建设。在园区内,除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税赋和基金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收取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租用地出售的收益,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收入,除应上缴市、省的外,其余全额留在高新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科技、技改资金以及省、市财政扶持资金要向高新区倾斜,在条件成熟时成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企业发展基金,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滚动发展。市级有关招商的项目,要按照产业发展方向,优先安排入驻高新区,形成聚集效应。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市区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的投资支持,用于推进高新区的建设。
(九)用足用活省、市招商引资各项优惠政策。凡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投资额较大的生产型企业,资金到位后,经管委会审核,按亩均投资额享受土地优惠价格及其它优惠政策。在高新区内除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税赋和基金外,任何部门(含双管单位)一律不得另行确定收费项目。对入驻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企业、科研单位、中介服务机构,除享受省、市制定的有关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外,可实行“一事一议,一项一策”优惠待遇。
(十)设立人才基金和奖励基金,对于在区内创业并做出一定贡献的各类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给予一定的特殊津贴,对在招商引资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高新区可自选制定政策标准,给予重奖。
(十一)构建科技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撑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大对高新区科技企业发展的资金支持,全市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应对高新技术项目适当扩大企业信用额度,特别对发展前景较好的民营科技企业,可在保证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注入资金,帮助企业加快项目建设。
(十二)培育资本市场,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以财政投资为引导,吸纳区内骨干企业及民间资本加快建立风险投资或信贷担保基金,确保企业投资的市场主体地位,支持高新区负债经营,创新融资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推动高新区城市化进程。鼓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参与高新区建设,加快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使高新区成为我市科技创业投资最活跃的区域。
(十三)全面推行现代企业制度。高新区现有企业要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新入区企业必须从一开始就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加快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不断提高制度创新能力和吸引力。
(十四)鼓励市属各类企业与部、省属大中型企业、军工企业以市场需求和资本为纽带,进行资产重组,通过联合、并购、股份制等方式,优化配置人才、技术、资本等资源,运用高新技术加快传统产业的改造,在高新区内形成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促进高新区乃至全市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四、加强领导,推动高新区跨越式发展
一、工程概略
此次城区道路建立包罗革新和新建两局部,个中:革新道路为东西路、绿苑路(江南路),新建道路为下泽路、长幸路(坑王路)、竹林路。详细为:
1.东西路:起点为幸福北路,终点为南昌东西厂门口,全长146.5m。近况:路面宽度为9m,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排水为明沟,路面严厉破损,下水道壅塞。
2.路(江南路):起点为磨盘山南路,终点为江西丰源石英有限公司,全长380m。近况:路面宽度为4.5m,无人行道,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排水为明沟,路面严厉破损,明沟悉数壅塞,行人和灵活车混行。
3.路:起点为雅戈尔但愿小学门口,终点为云湾公路,全长100m,新建规划路宽12m。
4.路(坑王路):为二段进行,第一段起点为幸福路,终点为长春湖门口,全长980m,新建规划路宽10m;第二段起点为幸福路,终点为袁家村,全长1387.5m,新建规划路宽15m。
5.竹林路:起点为云湾路,终点为乌源口岸,全长270m,新建规划路宽20m。
二、革新的内容
1.东西路:肃清原有路面从新浇注7m宽钢筋混凝土路面,道路构造层为素土压实95%15cm厚级配砾砂20cm厚水泥不变砾砂(水泥含量6%)22cm厚C30钢筋砼。道路双方埋设直径为500污水管,道路中间埋设直径为500雨水管,每隔20M设一座680*380雨水井。道路双方铺设宽为1.5M吸水砖人行道。并栽种行道树和布设果壳箱。装备交通标记标线,迁改电力、电讯、给水管线。
2.绿苑路(江南路):肃清原有路面从新浇注7m宽钢筋混凝土路面,道路构造层为素土压实95%15cm厚级配砾砂20cm厚水泥不变砾砂(水泥含量6%)22cm厚C30钢筋砼。道路双方埋设直径为600污水管,道路中间埋设直径为600雨水管,每隔20M设一座680*380雨水井。道路双方铺设宽为1M吸水砖人行道。并栽种行道树和布设果壳箱。装备交通标记标线,迁改电力、电讯、给水管线。
3.竹林路:新建14m宽钢筋混凝土路面,道路构造层为素土压实95%15cm厚级配砾砂20cm厚水泥不变砾砂(水泥含量6%)22cm厚C30钢筋砼。道路双方埋设直径为600污水管,道路中间埋设直径为600雨水管,每隔20M设一座680*380雨水井。道路双方铺设宽为3M吸水砖人行道,道路两侧每隔30m设9m高的路灯,跨乌源港设钢筋混凝土拱桥一座。并栽种行道树和布设果壳箱。装备交通标记标线,迁改电力、电讯、给水管线。
4.下泽路:新建10m宽钢筋混凝土路面,道路构造层为素土压实95%15cm厚级配砾砂20cm厚水泥不变砾砂(水泥含量6%)22cm厚C30钢筋砼。道路双方埋设直径为600污水管,道路中间埋设直径为600雨水管,每隔20M设一座680*380雨水井。道路双方铺设宽为2.5M吸水砖人行道,道路单侧每隔30m设9m高的路灯。并栽种行道树和布设果壳箱。装备交通标记标线,迁改电力、电讯、给水管线。
5.长幸路(坑王路):第一段新建11m宽(起点幸福路口K0+000至K0+380处,道路双方铺设宽为2M吸水砖人行道)钢筋混凝土路面(个中K0+380至K0+980终点长春湖门口道路宽为7m,道路双方铺设宽为1.5M吸水砖人行道),道路构造层为素土压实95%15cm厚级配砾砂20cm厚水泥不变砾砂(水泥含量6%)22cm厚C30钢筋砼。道路双方埋设直径为600污水管,道路中间埋设直径为600雨水管,每隔20M设一座680*380雨水井。跨港设钢筋混凝土箱涵一座。道路单侧每隔30m设9m高的路灯。并栽种行道树和布设果壳箱。装备交通标记标线,迁改电力、电讯、给水管线。第二段新建11m宽钢筋混凝土路面,道路构造层为素土压实95%15cm厚级配砾砂20cm厚水泥不变砾砂(水泥含量6%)22cm厚C30钢筋砼。道路双方埋设直径为600污水管,道路中间埋设直径为600雨水管,每隔20M设一座680*380雨水井。道路双方铺设宽为2M吸水砖人行道,道路单侧每隔30m设9m高的路灯,并栽种行道树和布设果壳箱。装备交通标记标线,迁改电力、电讯、给水管线。
三、组织指导
为了具体完成城区道路革新工程,决定成立区城区道路革新工程批示部。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吴官华担任总批示,区监察局、区发改委、区财务局、区审计局、区规建局、区建管局、区拆迁办、法律分局、公安分局、国土分局、交警大队、电信营维中间、挪动营销中间、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招贤镇、站前街办、幸福街办等为成员单元。
批示手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规建局内),担任项目日常协调、督查和推进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长春同志担任,办公室人员从各成员单元抽调。
四、施行步调
1.方案布置阶段(3月1日--5月30日)
以区规建局为牵头单元,会同区发改委、区财务局、区监察局、区拆迁办、招贤镇、幸福街办等单元做好前期预备工作,由区规划建筑设计院担任道路详细设计方案和编制预算(并报区财务评审中间审核),会同区监察局、区发改委、区财务局、区规建局、区建管局等单元对工程内容、范围进行认真核实论证,处理前期立项、招招标核准等有关手续。
2.项目招招标阶段(6月1日--6月30日)
由区规建局为牵头单元,会同区监察局、区财务局、区建管局等单元做好工程招招标工作,依照一路一标段和公开招招标的方法进行操作。
3.项目施行阶段(7月8日--9月26日)
由区规建局牵头,担任道路革新触及的协调服务工作,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的施行进行全进程跟踪督查;由交警大队担任对道路施工形成的市民群众、车辆拥堵等进行分散指导;由电信营维中间、挪动营销中间、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共同做好道路革新进程中局部管线调整工作,其费用由各单元按本钱价核算归入工程建立经费。
4.完工验收阶段(10月8日--10月15日)
由区规建局担任对工程完工进行初验,并构成一套完好的完工图纸及有关完工材料报区发改委,并与区发改委一同牵头会同有关部分担任做好工程质量完工验收工作。
5.决算审核阶段(10月16日--11月30日)
区规建局担任对工程决算进行初审后报区财务局,并与区财务局一同牵头,会同区监察局、区审计局等有关部分做好工程决算审核工作。
6.工程交付阶段(10月16日--10月30日)
由规建局作为业主,移交区市政(路灯)所、区园林所进行日常治理,并落实管养经费。
五、工作要求
1.增强指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元要在批示部的一致指导下高度担任,增强对工程建立全进程的组织批示和协调调剂工作,各有关单元要亲密共同,各司其职,通力协助,保证项目在“七城会”举行前竣工。
2.增强治理,保证质量。依照根本建立的顺序和要求,增强招招标治理、质量治理、本钱治理、施工现场治理和资金治理,触及工程量签证、款子付出、工程结算严厉依照《区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治理暂行方法》执行。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省城中心商务区、历史文化区、休闲旅游区的总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宜居宜人的环境为总揽,创新工作体制和机制,抓重点,抓难点,出亮点,出精品,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为建设新做出贡献。
二、主要任务
结合我区桃园三巷、劲松南北路、康乐西街、青年路等10条精品景观街道的建设,全面开展环保模范街道的创建工作,2007年11月底前,完成3条环保模范街道的创建任务。
三、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城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创建环保模范街道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和环保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建管局、环卫局、园林绿化局、执法分局、环保分局、规划分局、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及各街办分管副主任组成。领导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安排部署及实施验收等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分局局长兼任。
四、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工作标准
1、执法分局及各街办负责相关街道环境整治工作
工作标准:临街单位、门店做到门前便道、绿地、路面、橱窗、牌匾、遮阳蓬等干净整洁,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吊挂、乱堆放,无痰迹、无杂物,车辆存放整齐;街道两侧及人行横道无乱摆摊位、占道经营、露天烧烤等现象。
2、环保分局及各街办负责相关街道、环保治理工作
工作标准:街道两侧50米范围内所有企事业单位锅炉必须使用清洁和洁净燃料,茶炉、饮食娱乐服务业炉灶全部使用电、煤气等清洁能源,空调排风扇应安装在距地面3米以上的位置,饭店全部安装油烟净化器,污水经隔油池等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街道设立有明显环境文化标识。
3、市容环卫局及各街办负责相关街道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工作标准:街道干净整洁,道路平整,垃圾箱分类设置,无乱到乱扔垃圾现象;临街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屋顶无垃圾、杂物堆放。
4、建管局及各街办负责相关街道建筑工地环境治理工作
工作标准:街道两侧50米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工地均建成“文明环保工地”,市政道路施工规范。
5、规划局及各街办负责相关街道规划管理工作
工作标准:街道两侧无违法建筑、违法广告,店名广告牌匾规范,街道上设置的电话亭、书报亭、电信箱、广告牌匾、交通护栏、电杆等公用设施管护完好,干净整洁。
6、园林绿化局及各街办负责相关街道绿化建设管理工作
工作标准:街道无地面,全部绿化或硬化。
7、公安分局及各街办负责相关街道噪声污染治理工作
工作标准:街道两侧无音响、喇叭等噪声扰民现象。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创建环保模范街道是今年《市环境保护指标考核责任书》的任务之一,也是区城建工作的重点。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创建工作作为建设“三区”和打造“五个样板”的重要举措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靠前靠上指挥,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要层层明确细化责任,按照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对照《市环境保护绿色创建标准》,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创建任务。
2、密切协作,各司其职
创建环保模范街道涉及城建系统所有部门和各街办,各部门、各单位要转变各自为政、分散作战的工作方法,从全局的高度统筹实施各项工作,加强衔接和配合,做到勤沟通、多联系,互相补台,各尽其责,绝不允许出现推诿扯皮等现象,努力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高创建工作的功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共同参与、群体管理”的工作理念,探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提升广大消费者的食品消费素养和维权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项制度”(一户多档制、实名登记制、证明登记制、标牌公示制),确保食品经营单位达到“三条线”标准(保持预包装食品名称、送货凭证和供货商主体资质对应“一条线”,保持散裸装食品合格证明、送货凭证和公示标牌对应“一条线”,保持自制销售熟食加工原料来源证明、加工制作记录和公示标牌对应“一条线”),依法规范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行为,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食品消费环境。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全面完成创建工作。
三、创建内容
(一)加强规范,促进食品经营单位达到“两个100%”。即:食品安全监管“四项制度”落实率达到100%,货帐对应,可追溯性强;食品经营单位持照率达到100%,经营主体资格合法,证照齐全并按照统一标准悬挂。
1、对食品经营者实行一户多档制。监督食品批发企业建立健全供货商档案(包括供货商主体资格证明、许可证件、购销双方保障合同)和进销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并保留进货凭证和销货凭证;监督食品零售业户建立健全供货商档案(包括供货商主体资格证明、许可证明、购销双方保障合同),保留好进货查验记录(“一票通”凭证),做到货、档、帐对应。
2、对从业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制。严把食品经营从业人员资格关,凭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进行身份实名登记,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接受消费者监督。(1)实名登记的范围。已领取营业执照的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食品销售人员身体健康(未患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消化道传染病);食品销售人员穿戴整洁。(2)健康证明的取得。镇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市卫生疾控中心出具的健康证明。(3)对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查体证明从事食品销售的,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调离工作岗位;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3、对集贸市场熟食制品摊位实行证明登记制。对在各类商品交易市场中销售熟食制品的业户,按照熟食制品证明登记制的要求每天进行一次证明登记。
4、落实标牌公示制。监督食品经营者对销售的散装食品的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的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消费者监督。
(二)加强指导,促进食品经营单位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指导督促食品经营单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不销售不合格食品,自觉执行国家有关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等规定,确保流通环节不发生因食品经营者原因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加强引导,促进食品经营单位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积极引导食品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向消费者公布《食品安全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对待、诚恳接受并及时处理消费者申诉和纠纷。对经营户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10月20日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标语、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乡镇(社区)创建活动,使广大食品经营者和群众明确创建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创建环境和氛围。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细化活动方案和措施。
(二)创建试点阶段(年10月21日—年11月15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各乡镇(社区)情况集中进行摸底调查,选择2—3个乡镇(社区),开展创建试点工作。
(三)规范提高阶段(年11月16日—年11月30日)。结合试点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分环节、分阶段实施的办法,进一步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乡镇(社区)创建的标准和规范制度,逐步将试点范围扩大至50%以上的乡镇(社区)。
(四)初评迎查阶段(年12月1日—年12月31日)。市创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乡镇(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考评标准,并组织进行全面考核和评审。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创建工作,以良好的成效迎接市的考核检查。
(五)深入推进阶段(年1月1日—年12月31日)。利用两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推进创建活动,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监管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乡镇(社区)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食品安全监管“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同志为组长,市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各镇(街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机构,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日常监管,确保规范经营。
1、加大对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其是否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对证照不齐全、超期的,责令限期办理证照;对拒不改正、拒不办理的坚决予以取缔。
2、加大对食品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的督查力度,重点检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强化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做到巡查人员、巡查时间、巡查范围、巡查职责“四到位”,确保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资格合法,经销的食品质量合格。
(三)依法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1、开展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和经销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确保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消费安全。
2、开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食品的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抓好奶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饮料、酒类、调味品、食用油等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经销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和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
3、开展围绕学校、车站周边及居民生活区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食品流通市场秩序稳定,确保食品消费安全。
(四)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形成市、镇(街区)两级应急救援网络体系,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与预警措施,提高对食品安全风险和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保障食品安全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进一步指导乡镇(社区)内的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加强规范建设与运转,适时维权提示和消费警示,及时有效地解决消费纠纷,建立并不断完善群众、联络站、监管部门共同参与的申诉举报联络机制,实现食品安全防控互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