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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放任外流到出口管制
包含着镧、铈、钕等17种元素的稀土资源不仅广泛应用于冶金、机械、石化、陶瓷等传统领域,而且在混合动力汽车、手机、超导体、军用导弹等各种高新技术领域也大显身手。资料显示,近年来在新材料和高科技领域几乎每过3~5年就会发现稀土的一种新用途,平均每4项高新技术发明中就有一项与稀土相关。正是如此,稀土常常被比喻为“工业维生素”或“新材料维生素”。然而,就是这样一种十分贵重的资源,中国曾敞开大门且非常廉价地向全球输送。
“中东有石油,中国有稀土”――稀土储量第一无疑是上苍厚赐给中国人的骄傲。按照美国能源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在目前全球8800万吨的稀土资源总储量中,中国占比约36%,而且中国是惟一一个能够提供全部17种稀土金属的国家。但是,40余年之前,中国所拥有的稀土储量却远非如此。同样是美国能源局的分析报告显示,1970年代之前,中国的稀土储量占世界储量的90%,而中国商务部的最新资料也清晰表明,从1996至2009年间,中国稀土储量大减37%,目前只有2700万吨。
由于稀土分离技术的约束,1970年代之前中国对稀土矿的关注仅仅停留在勘探阶段,不仅提取利用非常有限,对外出口更是完全为零,因此,在当时的国际贸易市场中,美国充当着稀土生产大国和出口大国的角色。然而,以徐光宪领军的中国科学家在上世纪70年代初对稀土回流串级萃取先进技术的突破一下激起了中国稀土开发的热潮。
更加令徐光宪惊异地是,在接下来的八九十年代,出于换取大笔外汇的需要,决策层在缺乏对稀土开采有效监督和管理的前提下,同时推行了“大矿大开、小矿小开、有水快流”的指导方针,以刺激稀土资源的大量出口。结果,中国稀土横扫世界,不仅很快抢占了全球90%以上的市场,而且令国际单一稀土价格短期内巨挫30%至40%。极具戏剧性地是,面对中国企业彪悍的攻城掠地之势,当时年产2万吨的美国芒登帕斯稀土矿只得减产,并且最终在2000年关闭。中国由此也完全赢得了稀土生产和出口第一大国的位置,并且一直坐拥到今天。
然而,对于稀土掠夺性的开采和不计成本的出口“贱卖”以及肆无忌惮的走私行为最终让倍感心痛的专家们拿起了阻击的武器。2005年,徐光宪等中科院15位院士以“关于保护白云鄂博矿钍和稀土资源,避免黄河和包头受到放射性污染的紧急呼吁”为题共同上书国务院,同年底,“稀土原矿”被列入国家禁止出口目录,并且稀土出口税被大幅上调。次年,国土资源部作出了从2007年起稀土生产总量不得超过7.4万吨的决定,商务部随后出台了稀土出口的指令性规划。而在接下来的两年中,国家相关部委通过裁减稀土出口企业数量以及稀土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等措施形成了一系列扼制国内稀土产能和出口规模的约束机制。
2010年被看作是国家对稀土行业生产与出口监管力度最大的一年。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国家商务部在年初下达了数量为30258吨的稀土出口配额指标,这一数字较2009年骤减了19887.1吨,降幅达到40%,为中国稀土出口史上前所未有;2010年7月初,商务部再次宣布将当年下半年的稀土出口减少72%的任务安排;9月,国务院正式《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提出进一步减少稀土出口的要求。按照工信部已经出台的《稀土工业发展的专项规划(2009~2015年)》,到2015年稀土每年出口不能超过3.5万吨,因此,2011年中国稀土出口配额的继续下降已成定论。
东京的惶恐与危机
正如人们当初并没有料到1970年代之后大量涌入国际市场的中国稀土会产生剧烈的“中国冲击波”一样,中国政府如今毅然收紧稀土出口政策的举动同样超出了西方国家的想象,尤其是日本所表现出的超级敏感与惶恐更是出人意料。日本的共同社发表社论指出,中国限制稀土出口会打击日本的“软肋”,引发日本的“产业海啸”;无独有偶,《东京新闻》发文称,日本正在成为中国的“稀土乞丐”。与此同时,日本数个国内财团通过媒体呼吁,“日本经济已步入了需要正视‘中国稀土风险’的时代了。”
媒体与民间的敏感反应招徕了日本政府的高调应和。在2010年第三次中日经济高层对话会议上,日本再一次将稀土列入对话议题,呼吁中国应该扩大而非限制稀土资源出口。会后,日本经济产业大臣大龟章宏发表公开讲话称,如果日本未见中国对日出口稀土状况的好转,日本定要将中国控告到世贸组织。当然,日本知道自己孤掌难鸣。于是,日本驻华大使丹羽宇一郎在日本驻华大使馆召集美、英、德、法、韩等15主要国驻华大使,希望各国协调步伐,一致要求中国放宽对稀土元素的出口限制,并指出在解决稀土元素出口的问题上,各国联合起来的外交压力是必须的。
日本对中国稀土出口政策的调整之所以表现出了如此激烈的态度,归根结底源于其经济发展对于稀土资源尤其是对中国稀土的过分依赖。据日本石油天然气金属矿物资源公司编制的资料表明,作为全球最大的稀土资源进口国,日本对一些稀有元素的消费量占到了全球消费量的30%以上乃至60%,而在全部进口量中,日本92%的进口来自中国。另外,最新资料显示,日本预计明年将需要3.2万吨稀土,但除中国外的其他国家加在一起的供应量也只有不到2.5万吨。显然,如果中国大幅削减对日本的稀土出口量,日本经济将受到明显的冲击。
日本对于稀土资源的巨大进口需求主要是由其产业结构的偏向所决定。在日本,汽车制造业者一直利用稀土制造汽油动力车动力方向盘电机,尤其是汽油和电力混合动力汽车中大功率电机更是稀土的消费大户,因此,据路透社报导,每一块丰田混合动力车的电池需要使用10至15千克的镧,而按照这种汽车的能效提高计划,这一数字可能会增加一倍。不仅如此,面对疲软的国内经济,许多日本企业出于对今后增长前景的考虑纷纷将目光投向了出口更先进、且环保的技术上,尤其是许多大型电子产品公司如松下正退出利润率较低、行业竞争较强的行业如电视领域,转而研发用于电动车的下一代电池技术。这种状况无疑加大了日本企业对于稀土的需求。
特别值得指出地是,日本还是目前世界上利用稀土实现附加值最高的国家。通过从中国进口价格低廉的稀土原料,然后再出售经过加工的高新技术产品,日本可从中赚取丰厚的经济利益。因为经过加工后的稀土价格往往堪比黄金和钻石。显然,一旦中国紧缩稀土出口,日本高附加值产业面临着剧烈的利润收缩。
日本式的自我救赎
完全是出于对中国稀土出口后续供给的极大担忧,日本一方面利用各种力量和工具向中国政府施加出口压力,另一方面紧急展开了自我救赎行动。
首先,日本政府策动了财政工具对拓展稀土资源来源渠道进行有力的驰援。据悉,在日本内阁日前抛出的一项总额大约5.05万亿日元(约614亿美元)的经济刺激计划中,将有相当一部分资金将用于加快稀土类资源的替代技术的开发,另外,日本政府将专项斥资14亿日元鼓励和支持企业走出去寻找新的稀土资源。
提前启动《海洋能源与矿物资源开发计划》是日本政府应对稀土进口危机的一个长远举措。据悉,日本政府在2009年3月制定出台了该计划,原定于2011年初付诸实施。按照该计划,日本将开始对其周边海域的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以及稀土等矿物资源进行调查,并在10年以内完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正式开采。
展开“稀土外交”以最大程度地向外扩展稀土资源来源渠道是日本政府正在全力推进的举措。据悉,日本不久前已经与蒙古闪电达成协议,双方决定在蒙古联合开发稀土资源,而且日本的相关研究小组已经进驻蒙古开展勘探工作。无独有偶,日本还与印度在日前正式达成了经济合作协定,其中就包括开发和再利用印度的稀土及稀有金属资源;与此同时,日本经济产业省正在积极援助日本企业前往哈萨克斯坦和越南等国家开发稀土。另外,日本已经与澳大利亚相关稀土企业签署了稀土供给协议,并正在谋求未来美国有关稀土矿公司的出口支持。
实施开发稀土替代材料的计划成为时下日本政府最为眼热的举动。按照日本日本经济产业省的安排,开发稀土替代材料计划具体措施包括,要在一年内开发出铈的替代材料并达到实用化,此外,在总计17种稀土元素中,日本此前仅针对6种稀土元素开发替代材料,今后将进一步为更多种类的稀土开发替代材料。而作为稀土资源的替代性成果,日本的新能源和工业技术开发组织称已经开发出电机用的铁基磁性元件,该研究机构声称新的磁铁性能与采用稀土的磁铁相同。
政府部门联动成为了日本拓展稀土资源来源渠道的一道行政合力。
就在政府部门加强联动的同时,日本企业界也加入到了拓展稀土资源供给渠道的行列。如日本三菱材料公司已经全力展开技术开发,以从废旧家电的磁铁中回收更多的稀土资源并进行再利用。根据计划,三菱材料公司将以低成本技术为研发重点,同时该公司希望在2014年之前将此技术运用到实际生产过程中。如果该项技术开发成功,那么三菱材料公司将能够从废旧空调压缩机的磁铁中回收钕和镝等金属。另外,日本丰田公司宣称,今后5年间将投资400亿日元开发稀土矿,在2013年之前投入400亿日元开发以稀土为中心的事业,而据日本共同社报道,丰田汽车集团旗下的综合贸易公司“丰田通商”已在印度东部奥里萨邦州新建钕等稀土的提炼工厂,预计工厂2011年秋季投产。与此同时,包括住友在内的日本数家贸易公司也正在哈萨克斯坦和巴西等地联合勘探开发稀土矿源。
中国稀土战略的“被调整”
如同石油欧佩克组织的成员国通过调剂石油产出量和供应量以达到市场公平与利益平衡一样,中国政府对于稀土出口的限制当然无可厚非。不仅如此,稀土资源属于战略性资源,一国政府对其进行富有针对性的调控完全符合国际法理。联合国《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第四条第5款宣布:“每个国家对自己的自然资源和一切经济活动拥有充分的永久。为了保卫这些资源,每个国家都有权采取适合于自己情况的手段,对本国资源及其开发实行有效控制”。同样,世贸组织《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二十条“一般例外”也明文规定:“缔约方可以为某些特定目的而限制进口或出口”。不过,客观地审视,尽管中国对于稀土的出口管理合规合法,但却充满着更多的被动和无奈。
作为稀土第一生产大国和出口大国,中国在国际市场上没有相应的话语权,以致稀土卖成“白菜价”是中国非常痛心而又必须扭转的结果。资料显示,2009年,中国稀土产量为12万吨,占世界产量供应量的97%。然而,由于国内的无序开采和出口贸易中的恶性竞争,中国“第一稀土大国”的地位未能相应地转化为国际市场上稀土的定价权。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中国稀土的出口量增长了10倍,但平均价格却被压低到当初价格的60%左右。尽管随着最近几年中国政府对稀土出口的渐进管制,稀土产品的价格有所提升,但在世界高科技电子、激光、通讯、超导等材料呈几何级需求的情况下,中国的稀土价格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提高。依此观察,市场存在着政府通过进一步的调控以赢回合理价格的空间。
从稀土资源存量上看,由于过量开采和利用率极低,中国的稀土拥有量不仅正在急剧萎缩,如果不进行有效的控制,未来中国将面临稀土枯竭的风险。以中国最大的稀土矿白云鄂博为例,从1958投产至今,该矿已开采稀土1500多万吨,按照目前的开采速度,其将在25年内耗尽;同样,中国南方的离子型稀土矿从1970年至今已消耗资源的60%,如果按照目前的开采速度,南方的离子型稀土矿将在10年内耗尽。若如此,到时中国将不得不花费更大的成本从他国进口稀土资源,而这显然不是中国政府所愿意看到的事实。
中国经济结构调整与升级过程中对于稀土资源需求量的不断增大是中国政府必须考虑和保证的重要内容。相关数据显示,2000-2009年的10年期间,中国国内新兴领域稀土应用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4.2%,每年对于稀土的需求量大约为5至6万吨,占中国稀土开采总量的一半以上,而且随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国内对于稀土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显然,出于满足自身需求,中国的稀土出口量不仅存在着日趋减少的客观趋势,而且像钕、镝、铽、钇等元素预计在2012至2014年间将全部用于中国国内。
对稀土资源长期的粗放型采掘从而引致环境的恶性退化和破坏构成了中国政府必须全力纠正的偏颇。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研究报告,分离稀土的池浸工艺每开采1吨稀土就会破坏200平方米的地表植被,剥离300平方米表土将造成2000立方米尾砂,由此每年造成1200万立方米的水土流失。正是出于对环境的保护,稀土储量分别占全球总量13%、19%和16%的美国、俄罗斯和澳大利亚等国至今没有提采一分稀土。而中国严峻事实在于,90多家稀土分离厂的排放绝大多数都超过了国家“三废”排放标准,50多年的滥采乱挖已经形成许多对人身极具伤害性的“稀土湖”。因此,从环境角度来讲,中国限制稀土开采和出口,就如同美国和欧盟明确禁止水银出口、日本因为战略所需禁止碳化纤维和镍合金出口一样合乎逻辑。
谋求互利与共赢
按照中国政府的最新表态,中国不会“封锁”稀土出口,但出于自身可持续发展以及保护环境的目的,中国必须进行相应的管理和控制;而从日本方面来看,由于真正的稀土替代技术并不可能在短期内问世,同时其他国家对日的稀土出口也不能完全满足日本企业的需求,日本政府最终还是必须寻求来自中国的稀土出口支持。因此,无论是从眼前还是长远来看,中日两国势必要在稀土进出口方面频繁打交道,双方应当寻求出可以互利而且双赢的贸易方式和途径。
客观地观察,日本国内时下并不缺乏可以使用的稀土。资料显示,从1983 年起,日本就出台了稀有矿产战略储备制度,储备对象包括镍、铬、稀土等10 种稀有金属。因此,据英国的《金融时报》报道,日本从中国进口稀土资源只有1/3用于工业生产,其余的2/3都被作为战略储备来封存。业内专家指出,目前日本保存的稀土资源甚至够用四五十年。显然,日本政府要求中国放宽稀土出口管制政策的目的并不在于要立马取得大量的稀土资源,而是希望能够像以前那样继续获得廉价的中国稀土。
必须承认,与日本相比,虽然中国是全球稀土藏量最丰富的国家,但中国稀土行业除分离技术世界领先外,与稀土上下游相关的核心技术却极度缺乏,特别是在稀土新材料领域,中国几乎没有自主知识产权。正是如此,多年来中国一直停留在原材料出口层面,稀土主要应用在传统领域,高新技术领域的应用率只有13%,而日本则将90%以上的稀土用于高新技术。由于日本在有关稀土应用的材料科学、雷达、微电子产业上甚至拥有比美国更强的技术制造能力,如果能够在技术方面与中国展开充分的合作,或者将部分稀土加工产业延伸到中国,无疑会在稀土资源进口上获得中国的充分支持。这样也可以在产业与技术合作中实现中日双方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