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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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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实施方案

社区建设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宗旨,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抓住新区发展机遇,以发展社区连锁便利店和生鲜市场为抓手,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优化老社区商业结构布局,全面推进全区社区连锁便利店与生鲜市场的建设,营造和谐便利的社区消费环境。

二、任务目标

按照全市加快社区连锁便利店、生鲜市场建设的统一部署,在“十二五”期间,支持、引导品牌连锁便利店进入居民小区,开设连锁店,形成便民的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商业建设机制,推动新建小区商业规划和建设的开展。新增社区连锁便利店15-30家,新增、改造“农家店”30家,争取5年内覆盖全区中心社区和80%的行政村,形成满足城乡居民生活消费需求的便民服务网络。在消费水平较高的成熟社区,要在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基础上,完善连锁便利店,形成布局较合理、服务功能较齐全、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便民服务体系;在新建住宅区和新城区加快社区连锁便利店建设,满足居民的便利购物需求;在农村充分发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作用,改造建设农村农家店,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形成沟通城乡、便民利民的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

结合新城建设,在新城起步区、核心区引入2-3家大型的生鲜超市,在新建小区以及郑坂、西亭、后莲、后许、赵岗、上塘、市头、马塘、东寮、新圩等工业园区、文教园区人流较为集中的社区(村)引入中小型生鲜超市、生鲜便利店,指导马巷、新圩农贸市场尽快完成“双百工程”标准化改造,引导新店农贸市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初步建立起以中大型超市、标准化农贸市场为主体,多业态并存、布局合理、便民放心的社区生鲜食品流通网络。

(一)每万人标准社区建设3-5处连锁便利店,新建居住小区中每千户设子1处连锁便利店,每处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上,服务半径300-500米。

(二)每个农村行政村和人口2000人以上的自然村建设一个连锁“农家店”,经营面积40平米以上。

(三)全区原则上不再新批建农贸市场,新建社区和旧城区改造,均规划配套生鲜超市用地。现有农贸市场全部完成标准化提升。

三、组织实施

(一)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区加快社区便利店与生鲜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区领导任组长,政府办、经贸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卫生局、人劳局、教文体局、工商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各镇(街)以及烟草专卖局一分局、市药监第三工作站、国投集团等单位分管领导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下称“办公室”),设在区经贸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经贸局分管领导任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负责本单位与领导小组的联络工作。

(二)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导下,由区经贸局综合协调,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分工配合,有序推进,确保任务按期完成。

具体项目建设由区经贸局负责,区各相关部门配合,各镇(街)、居委会(村)参与组织实施,区经贸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四、实施方式、步骤、措施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快实施社区便利店、生鲜市场的建设。

(一)连锁便利店建设

1、实施方式

(1)新建小区的便利店建设。根据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把社区连锁便利店建设纳入社区公建配套,纳入新出让土地“招拍挂”前置条件。土地竞得人建成后由市国土房产局或区建发公司以建安成本2200/平方米回购(建设经费从土地出让金收入中支取,用地使用权面积保留划拨性质),会同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向符合条件、有实力的连锁便利店企业招租。在国有土地划拨用地中,符合便利店选址条件的人流量较大的保障房、学校、医院等,要求将连锁便利店纳入规划设计条件,强制要求建设,建成后交由市国土房产局或区建发公司回购会同相关部门向符合条件的连锁便利店企业招租。

(2)老社区连锁便利店建设。在未达到社区便利店设置标准数量,不能满足居民便利需求的社区,可按照《市社区便利店建设标准》新增设置。老社区有适宜布局便利店的底层商业建筑,可改造为连锁便利店。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国土房产局、区国投集团的公有资产店面向有品牌、有实力的连锁便利店企业招租。

(3)农村连锁“农家店”建设。按照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要求和建设标准,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按照《市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在村级综合服务中心配置便民超市。在省级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可参照城市标准,建设连锁便利店。

(4)鼓励有实力的连锁企业参与社区便利店建设

积极引导有实力、有品牌的连锁企业运用连锁经营方式,到新旧社区设立超市、便利店等便民、利民的网点,搭载便民服务功能,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鼓励企业采取直营连锁、加盟连锁形式整合分散的社区商业资源,规范社区内的小型门店,实现资源共享,综合利用;鼓励有实力的连锁企业,在我区农村设立超市、便利店,并逐步搭载便民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和公司现有农家店“一网多用”,发展多种经营,扩大药品、电信、邮政等产品和服务经营比重,增强农家店综合服务功能。“村级综合服务中心”便民超市按照《市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实施;鼓励国际知名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参与我区社区便利店经营。(参与企业条件及补助标准详见附件)

2、实施步骤

按照“科学规划、完善机制、优化方案;加快便利店发展;示范先行、循序渐进、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思路组织实施。具体步骤安排:

第一阶段(年12月至年月)启动阶段。主要是成立领导小组,组织调研摸底,做好宣传发动,落实工作任务。经贸局局会同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建设标准、验收程序和扶持政策,向市商务局申报建设项目数量,年度建设计划等。

第二阶段(年月至年12月)试点示范阶段。在此期间,按照新建、新增、改造等不同形式抓好试点,争取推出示范便利店,并通过验收。

第三阶段(2012年月至2013年12月)全面铺开阶段。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对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全面展开社区连锁便利店发展工作。争取至2013年12月,通过验收的的社区便利店达到5家以上,初步形成示范效应,完成50%中心社区、工业集中区的便利店建设。

第四阶段(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攻坚阶段。创造条件,推进新建居住小区、工业集中区连锁便利店建设,基本完成全区中心社区连锁便利店的建设。

第五阶段(2015年7月至11月)检查验收阶段。主要是巩固和完善社区便利店建设工作,并予以检查验收,由区政府进行总结表彰。

3、支持措施

(1)资金支持。从年至2015年,市政府将对通过验收的社区连锁便利店、配送中心予以补贴,区政府按根据《市加快建设社区连锁便利店工作方案》安排资金预算,落实配套补助资金,其中商业成熟社区、商业新兴社区、待开发社区、达到社区连锁便利店建设标准“农家店”补助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6:4的比例分担,配送中心补助由市财政承担。(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a、对连锁便利店的补助标准

(1)在商业成熟社区,新增符合《市社区连锁便利店建设标准与规范》的连锁便利店并通过验收的企业,每各门店补助25000元,其中:市财政承担15000元,区财政承担10000元。

(2)在商业新兴社区、商业待开发社区(工业集中区),新增符合《市社区连锁便利店建设标准与规范》的连锁便利店并通过验收的企业,每个门店补助33000元。其中市财政承担20000元,区级财政承担13000元。

(3)农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达到社区连锁便利店建设标准,在享受国家、省、市、区财政对农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补助后,仍未达到社区连锁便利店补助标准的,差额部分按商业待开发社区标准给予补足。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6:4分担。

b、对配送中心的补助标准。对符合《市社区连锁便利店配送中心建设与改造规范》要求的连锁便利店企业,新增符合条件社区连锁便利店20家以上(经营时间6个月以上),配送企业连锁门店总数50家以上(并提升成具有便民服务功能);主体面积1500-2500平方米的连锁便利店配送中心每个给以20万元的补贴,主体面积2500平方米以上的连锁便利店配送中心每个给予25万元补贴。以后企业每增加10家符合规划要求的社区连锁便利店的再补助5万元,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万元,每个企业配送中心所有补助合计不超过50万元。

财政补助政策先予以实施五年,享受扶持的项目,5年内不得转行或减少经营面积,违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5年的平均款清算,未满年数的补助余款予以收缴。

(2)供电保障。涉及符合规划社区连锁便利店营业用电及扩容,电力部门予以优先安排,开辟“绿色通道”,保障其用电需求。

(3)配送车辆通行和便利店消防及安全。对本区连锁便利店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的连锁企业自有物流配送车辆进入市区通行和停靠提供便利,按有关管理规定核发法车辆通行证,尽可能保证涉及民生货物的正常配送。对连锁便利店消防工作予以协助和指导,对便利店的治安安全特别是夜间经营安全纳入社区安防体系。

(4)简化证照办理程序,扩大便民经营范围。各相关部门对便利店、“农家店”项目建设予以支持,各有关行政许可部门对承办企业及其便利店、农家店申请烟草、报刊杂志、熟食加热、邮政和电信代办等经营业务予以积极协助,扩大便民经营范围,对连锁门店证照年检采取由企业总部统一分批报审。

鼓励我区有配送能力的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及设在乡镇的药品零售企业,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村偏远地区药柜设置规定(试行)》(国食药监市〔〕176号),在符合条件的“农家店”(包括直营与加盟)中设立药柜。

4、项目管理

(1)项目申报。参照《市社区便利店建设标准和规范》,企业的建设项目申报扶持资金,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指导,汇总后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项目核准。

(2)项目和出租招标。社区便利店建设计划向社会公布,由企业自愿参与。公有店面招租由市土房局或建发公司会同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向符合条件、由品牌有实力的连锁便利店企业招租。

(3)项目确定。承办企业向区经贸局提出社区连锁便利店建设申请,区经贸局依据《市社区连锁便利店建设标准和规范》、参与企业条件和企业申报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审核列入扶持项目,并限定项目完成时限,一般限在6个月内开始营业,不能在期限内开业的可酌情顺延3个月,到期仍不能开业的,取消本次扶持资格,项目由符合条件的便利店递补。

(4)项目验收。便利店建成营业后,连锁便利店向区经贸局提出验收和补助资金申请,经区经贸局汇总组织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复检。配送中心项目,连锁企业直接报送市商务局验收。

(5)资金拨付。市商务局于每年2月15日前对验收合格的项目汇总列入当年商贸流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会同市财政局报请市政府批准,经同意后,连锁便利店市级补助资金拨付给区级,由区级和分担的补助资金汇总后拨付各企业。配送中心补助资金,由市商务局拨付给企业。

(二)生鲜市场建设

加快生鲜市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讲求实效,因地制宜,采取“建”、“改”并举的方式,逐步推进农贸市场向生鲜超市业态转化。

1、实施方式

(1)新建。新城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均应规划出用于配套建设生鲜超市用地,按有关规定招标建设。当前,随着各大工业园区的企业相继入驻,城市化进程正快速推进,招商部门要有针对性的引入大型生鲜超市和生鲜专卖店。今明两年重点协调推进汇景新城中心人人乐生鲜超市的建设。

(2)改造提升。国投集团要加快现有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作,争取各级资金支持,按照“环境整洁化、布局合理化、价格大众化、商品品牌化、量器具统一化、设施人性化、消费安全化”的标准,逐步完善各大农贸市场的硬件设施,提升服务水平和功能。

2、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年月至2012年月)。重点协调推进汇景新城中心人人乐超市的建设,指导国投集团尽快完成马巷农贸市场、新圩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

第二阶段(2012年7月至2015年6月)。引导国投集团对农贸市场进行改造。结合新城区的建设,在南部新城、火炬工业园区引入1-2家大型连锁生鲜超市。

3、财政支持

社区建设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一、总体要求

2012年,我市“暖房子”工程要继续以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和房屋保暖能力为基本内容,兼顾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景观,把“暖房子”工程做成系统工程,特别要重视各种架空线路落地和地下管线改造工作,改造费用由产权单位自行承担;改造中涉及到的各部门审批费用全部免收;进一步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建立“暖房子”工程常态化管理机制,全力推进这项民生工程、节能减排工程、城市景观提升工程、重大发展工程,基本完成我市“暖房子”改造任务,让更多群众受益。

二、建设标准

按照省建设厅《“暖房子”工程技术导则(修订版)》要求施工,基本达到德国复兴银行(以下简称德行)提出的建设标准。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2012年总体改造目标为:重点改造江东区域,完善江西区域,对站前广场、广场进行景观升级改造。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及热计量改造300万平方米;同步改造陈旧供热管网200公里,撤并及升级改造小锅炉房、换热站36座,配套小区环境综合整治100万平方米。

二道江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确定“暖房子”工程改造任务。

铁路管辖区域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年内完成60万平方米的“暖房子”改造任务。

四、责任分工

(一)市城建局负责“暖房子”工程的组织实施。完成既有建筑节能及热计量改造、供热管网改造、小锅炉房及换热站撤并升级改造,小区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会同市规划局为各种架空线路迁移落地提供快捷审批。

(二)市规划局负责“暖房子”工程涉及的规划审批和清理违建任务。为管线迁移、线路落地等项工作提供规划方案,清理改造区域内的违章建筑,严格管理和控制居民小区现有阳台特别是临街阳台外扩;会同市城建局为各种架空线路迁移落地提供快捷审批。

(三)市公用局负责“暖房子”工程涉及的供水、供气管线改造任务和“暖房子”改造后的物业管理工作。

(四)东昌区政府配合市城建局做好群众工作。一是配合市城建局做好居民换窗、更换楼宇门工作;二是在改造区域每栋楼选出两名有责任心的居民代表为“暖房子”工程义务监督员,负责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义务监督和举报工作。

(五)供电公司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和“暖房子”施工时间节点要求,负责改造区域的线杆、变压器迁移及架空电线落地等项工作。

(六)电信公司分公司、联通公司分公司、移动公司分公司、铁通公司分公司、视传媒分公司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和“暖房子”施工时间节点要求,负责做好通讯光(电)缆和网络线路的迁移落地工作。

(七)市发改委负责“暖房子”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和德行贷款的相关工作。

(八)市财政局负责国家、省、市资金的拨付和监管以及德行贷款相关工作。

(九)市公安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和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负责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监管。

(十)市民政局负责城市低保户的认定工作,并配合落实相关保障政策。

(十一)市审计局负责“暖房子”工程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督。

(十二)市监察局负责“暖房子”工程实施各环节的监察工作。

(十三)市政府督查室负责“暖房子”工程督查工作。

(十四)市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工作。

(十五)市局负责接待工作。

(十六)列入今年“暖房子”改造的公建房、门市房,由产权单位(产权人)按设计要求和统一的建设标准自行完成“暖房子”改造,也可以委托市城建局施工,费用由产权人承担。

五、工期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

完成工程的调查摸底、计划制定、施工图设计、施工队伍、监理单位招标以及居民换窗动员工作。

(二)改造施工阶段。

1.既有建筑节能和热计量改造4月开工,9月前竣工。

2.供热管网改造及小锅炉房、换热站撤并升级改造6月开工,9月前竣工。

3.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6月开工,9月前竣工。

(三)工程验收阶段。

“暖房子”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初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初验通过后报市城建局进行综合竣工验收,最后待省暖房办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暖房子”工程是全省改善民生的重大决策,是我市民生工程的重中之重。为加强工程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市城建局和二道江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组织落实“暖房子”工程任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落实到位。

(二)密切配合,提高效率。“暖房子”工程涉及面广,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密切配合,扎实工作,提高效率,确保各项工程任务按时完成。特别是架空线路落地是其他工程施工的先决条件,要严格按照市暖房办的统一质量要求和时间节点要求,按时完成任务,不影响其他工程的施工。

社区建设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区“十二五”设施蔬菜发展规划实施意见》为指导,以增加农民收入和保障蔬菜产品长效稳定供应为目标,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把设施蔬菜建设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推动设施蔬菜快速发展,不断扩大基地规模,打造无公害富硒蔬菜品牌,促进蔬菜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新建以钢管结构大棚为主的设施菜田面积5100亩,重点抓好阳晨、宏盛两个千亩示范园,到2011年末,全区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6万亩,蔬菜总产达到3.5亿公斤,全区蔬菜总产值达到7亿元。

三、实施范围

依据“十二五”规划,2011年实施的重点在月河川道和城市周边的新城、张滩、河西、建民、五里、花园、江北、恒口、关庙等11个乡镇办,16个板块,涉及25个村,详见附表。

四、实施内容

(一)平整土地5100亩。

(二)基础设施建设

1、供水设施:建设机井57眼,蓄水池25口,暗管供水管道86.7千米。

2、排水设施:建设“U”型渠61.2千米,排水沟81.6千米。

3、生产道路:建设生产道路51千米(宽度不小于3米),其中:砂石路30千米,水泥路21千米。

4、供电线路:建设三相四线制供电线路51千米。

(三)田间设施

1、建设钢架大棚5100亩(50m×7m)。

2、棚内配套设施5100亩(滴灌、农膜、遮阳网等)。

(四)育苗点建设

建设育苗点10个100亩,(每点10亩)。

(五)技术培训

完成乡级技术员培训30人,村级技术员培训50人,农民技术培训1200人的培训任务。

五、方法步骤

(一)方法

坚持集中连片,板块推进,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开发的思路,狠抓关键环节工作,重点抓好土地流转、土地平整、大棚建设、供排水、生产道路、电力配套6个关键环节工作。

(二)步骤

1、5月底前各项目乡镇办完成土地流转工作,并在区农经站办理土地流转手续。

2、7月底前完成平整土地任务。

3、9月底前完成供排水、生产道路、供电线路建设任务。

4、9月上旬完成育苗前设施建设,11月底完成大棚建设及棚内配套设施。

5、12月初区政府组织检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技术支撑

1、实施农业技术指导包园包块制度。由区蔬菜中心抽调16名中高级技术骨干(2名高级、14名中级),组成设施蔬菜建设技术服务队,2名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分抓阳晨、宏盛两个千亩示范园,14名中级职称技术人员分抓集中连片14个板块建设,全面负责示范园、板块建设技术指导工作。同时从外地及本地聘请具有实际操作经验的农民技师派驻到各板块基地,进行实地技术操作指导,确保建成一块,见效一块。

2、加大技术培训力度。采取乡级送出去学习、村级请回来培训(区上集中培训),农民划片集中培训等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全区蔬菜的科技含量和种植水平。

(二)政策扶持

1、设立设施蔬菜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区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设施蔬菜发展扶持资金,专项用于设施蔬菜产业发展。明确投资重点、支持环节和扶持标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2011年具体扶持政策是:

①连片建设百亩以上钢架大棚亩补贴4000元;

②连片建设200亩以上,棚内配套设施(滴灌、农膜、遮阳网)亩再补贴1000元;

③专业育苗点建设每点补贴100000元;

④技术培训:乡级技术员每人补贴2000元;村级技术员培训每人补贴1000元;农民培训每人补贴100元。

⑤聘用农民技师,每人年补贴10000元。

2、引导和鼓励土地规范流转。积极引导和鼓励土地经营权向设施蔬菜经营组织(户)流转,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为实现规模化、标准化、园区化生产提供保障。

3、实行涉农资金、项目集中使用。根据《区“十二五”设施蔬菜发展规划实施意见》,要对区计划、国土、农业综合开发、水利、交通、扶贫、农业、农机、电力等涉农部门的资金项目进行整合使用,集中投向设施蔬菜建设。

(三)加强领导

1、成立领导机构。区上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责任组长,区委农工部、区发改、农业、财政、农发、水利、国土、电力、信用联社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设施蔬菜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设施蔬菜发展的各项工作,组织协调和研究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相关乡镇办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配备相应的行政、技术人员,明确职责和包抓地块,负责抓好本辖区内的设施蔬菜建设和技术指导工作。

社区建设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共同参与、群体管理”的工作理念,探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提升广大消费者的食品消费素养和维权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项制度”(一户多档制、实名登记制、证明登记制、标牌公示制),确保食品经营单位达到“三条线”标准(保持预包装食品名称、送货凭证和供货商主体资质对应“一条线”,保持散裸装食品合格证明、送货凭证和公示标牌对应“一条线”,保持自制销售熟食加工原料来源证明、加工制作记录和公示标牌对应“一条线”),依法规范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行为,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食品消费环境。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全面完成创建工作。

三、创建内容

(一)加强规范,促进食品经营单位达到“两个100%”。即:食品安全监管“四项制度”落实率达到100%,货帐对应,可追溯性强;食品经营单位持照率达到100%,经营主体资格合法,证照齐全并按照统一标准悬挂。

1、对食品经营者实行一户多档制。监督食品批发企业建立健全供货商档案(包括供货商主体资格证明、许可证件、购销双方保障合同)和进销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并保留进货凭证和销货凭证;监督食品零售业户建立健全供货商档案(包括供货商主体资格证明、许可证明、购销双方保障合同),保留好进货查验记录(“一票通”凭证),做到货、档、帐对应。

2、对从业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制。严把食品经营从业人员资格关,凭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进行身份实名登记,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接受消费者监督。(1)实名登记的范围。已领取营业执照的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食品销售人员身体健康(未患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消化道传染病);食品销售人员穿戴整洁。(2)健康证明的取得。镇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市卫生疾控中心出具的健康证明。(3)对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查体证明从事食品销售的,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调离工作岗位;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3、对集贸市场熟食制品摊位实行证明登记制。对在各类商品交易市场中销售熟食制品的业户,按照熟食制品证明登记制的要求每天进行一次证明登记。

4、落实标牌公示制。监督食品经营者对销售的散装食品的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的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消费者监督。

(二)加强指导,促进食品经营单位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指导督促食品经营单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不销售不合格食品,自觉执行国家有关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等规定,确保流通环节不发生因食品经营者原因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加强引导,促进食品经营单位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积极引导食品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向消费者公布《食品安全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对待、诚恳接受并及时处理消费者申诉和纠纷。对经营户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10月20日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标语、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乡镇(社区)创建活动,使广大食品经营者和群众明确创建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创建环境和氛围。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细化活动方案和措施。

(二)创建试点阶段(年10月21日—年11月15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各乡镇(社区)情况集中进行摸底调查,选择2—3个乡镇(社区),开展创建试点工作。

(三)规范提高阶段(年11月16日—年11月30日)。结合试点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分环节、分阶段实施的办法,进一步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乡镇(社区)创建的标准和规范制度,逐步将试点范围扩大至50%以上的乡镇(社区)。

(四)初评迎查阶段(年12月1日—年12月31日)。市创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乡镇(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考评标准,并组织进行全面考核和评审。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创建工作,以良好的成效迎接市的考核检查。

(五)深入推进阶段(年1月1日—年12月31日)。利用两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推进创建活动,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监管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乡镇(社区)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食品安全监管“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同志为组长,市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各镇(街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机构,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日常监管,确保规范经营。

1、加大对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其是否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对证照不齐全、超期的,责令限期办理证照;对拒不改正、拒不办理的坚决予以取缔。

2、加大对食品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的督查力度,重点检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强化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做到巡查人员、巡查时间、巡查范围、巡查职责“四到位”,确保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资格合法,经销的食品质量合格。

(三)依法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1、开展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和经销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确保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消费安全。

2、开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食品的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抓好奶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饮料、酒类、调味品、食用油等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经销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和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

3、开展围绕学校、车站周边及居民生活区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食品流通市场秩序稳定,确保食品消费安全。

(四)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形成市、镇(街区)两级应急救援网络体系,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与预警措施,提高对食品安全风险和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保障食品安全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进一步指导乡镇(社区)内的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加强规范建设与运转,适时维权提示和消费警示,及时有效地解决消费纠纷,建立并不断完善群众、联络站、监管部门共同参与的申诉举报联络机制,实现食品安全防控互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社区建设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论文关键词 社区安全 安全设施 犯罪预防

在城市功能分区中,住宅区是非常重要的功能模块,其是城市人栖息之地,承载着城市人的家园,是人休息和娱乐的重要处所。社区的公共性和相对开放性特点为犯罪份子实施犯罪创造了良好的环境,社区内偷盗、抢劫等行为时有发生。社区安全问题维护事关人之基本生活环境的维护,是社会管理的重大问题。基于社区安全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实务界和学界纷纷展开了探索和研究,已有的经验和成果表明,社区安全设施的建设对维护社区安全和提高犯罪预防之绩效具有重要作用。

一、社区安全对犯罪预防之作用

(一)社区安全与犯罪预防之关系

犯罪预防是现代公安管理的重要内容。犯罪行为不仅归结于犯罪人自身好逸恶劳的本性或其凶残的本质,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发生具有复杂的社会因素,犯罪人之教育背景、家庭情况及社会风气、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公平的实现情况等都影响着犯罪行为之发生。当然,作案环境的相对宽松亦是诱发犯罪的重要原则。而社区具有一定的私密性特点,政府对社区的日常管理事务很少介入,公安人员一般亦不进入社区巡逻。而对大多数社区特别是大型社区而言,基于为社区成员提供方便的原因,社区管理者往往不对进入该社区的人员予以严格盘查,从而使得外来人员可以较为轻易地进入社区。两方面的原因结合,社区自然就成为了犯罪行为高发的地带。基于此,强化社区管理,提高社区安全维护水平,当然就成为了预防犯罪行为发生的良好途径。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犯罪预防手段和措施逐步往前拓展,犯罪预防理论从强调及时发现和制止犯罪苗头到从注重根本上改变容易滋生犯罪的环境。这种情况之下,加强社区安全管理无疑是改变犯罪所发生的环境的重要手段,对促进犯罪预防绩效的提高具有尤为重要的意义。

(二)社区安全设施建设之必要性

现代社会是一个物质技术高度发展的社会,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的采用,大大地减少了人之劳动力的支出,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并把人从体力劳动和重复的机械劳动中解放出来。物质技术的迅猛发展,不仅更新生产领域的技术流程,技术力量还渗透到了生活领域,为人们提供更为舒适和更为安全的生活环境。社区安全设施即是在此种背景下出现的,社区安全设施之建设,即是将安全技术领域的最新产品用于社区安全管理中,用以提高人们生活之安全度及其安全感。换言之,社区安全设施建设之必要性在于,一方面,这种建设适应了物质技术的最新发展,其能够将大部分投入到社区安全防护的人力资源从该项工作中解决出来以进行其他更有创造性的活动,因而代表了物质文明发展和人之解放的潮流;另一方面,社区安全设施建设还能够从根本上提高社区安全防护工作的效率,改善犯罪预防的效果,进而维护社区成员之人身财产安全。当然,随着技术的发展,近年来犯罪份子之犯罪手段也向高技术的方向发展。基于此,从技术设施上提高社区安全防护的水平亦是应对犯罪行为向高技术方面发展的需要。

二、社区中犯罪预防的新理念

(一)被动预防向主动预防转变

传统的社区安全防护是一种被动型的安全防护。如在九十年代之前,防盗门窗和围墙是主要的防护设施。但这种防护模式具有被动性的特征,其只能对犯罪人之犯罪行为予以消极地应对,而不能予以积极的制止。豍随着安全防护和犯罪预防技术的发展,现代社会中的部分防护技术表现出了某些主动性的特征,如有些实体屏障本身增加了防入侵探测和报警的功能,这些安全防护设施在面对犯罪行为时并非消极地应对和承受、抵御犯罪人之侵害,而是主动发出警报以有效吓阻犯罪行为之继续进行。这些设施之应用,实现了犯罪预防从被动预防到主动预防的转变。

(二)人防、物防为主向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的转变

传统社会中的社区安全防护主要以人防和物防为主。所谓人防,即是在社区中安排人员以定点值守、流动巡逻等方式加强对社区的控制,防止犯罪行为的发生。物防则是指为社区和家庭生活区域设置实体屏障,从而隔断犯罪人与社区成员及其财产的接触,避免社区成员及其财产成为犯罪行为之作用对象。围墙和防盗门即是物防的典型代表。当然,物防设施仅有暂时阻碍犯罪行为达成其目标的效果,其不能根本上制止犯罪行为的继续进行,如果犯罪行为持续作用于物防设施,物防设施可能将不堪重负。所以,在传统社区安全防护中,物防必须跟人防相结合,人防中其中起着主要作用。而随着技术的发展,许多防护技术,诸如电视监控技术、出入口控制系统、面部识别系统、住户报警系统等现代技术被应用到社区防护中。这些技术在实践中的应用,并且与原有的人防措施和物防措施防相结合即产生了巨大的效应,大大提高了公安机关及社区管理者预防犯罪的绩效。

(三)网格化的防护

所谓网格化管理,即是指将社区划分为若干个责任网格,每个网格设置相应的管理员,由管理员综合管理社区安全事务,从而使管理员之责任得以明确。网格化管理把管理员派遣到各个风格区域中,提高了社区安全管理体系的反应能力,但这种方法将整体性力量化整为零派遣到个网格中,其削弱了事发网格管理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竖因而,网格化的管理必须配置相应的巡逻机制和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之时避免削弱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平面向立体转化

传统社区防护方式是一种平面式的防护,在这种防护方式中,围墙成为了这种方式最主要的防护手段。即是说,在传统社区安全防护模式下,安全防护设施往往设置在地面,并以屏障的方式存在,通过屏障

的设置而隔断犯罪人与犯罪对象的接触,从而起到维护社区安全和预防犯罪的效果。而随着安全防护技术和理念的发展,平面式的防护体系为立体式的防护体系所替代。现代防护系统不仅包括了传统的平面式的围墙和防盗门等,还包括设立在空中的电视监控系统和周界报警系统等设施,这些设施与围墙、防盗门、出入口控制系统等相结合,将组成一道立体的防护网,对社区安全予以全方面的防护。

三、社区安全设施建设提升犯罪预防绩效

基于社区安全防护实践及其理念的新发展,现代社会安全防护效果的实现和犯罪预防绩效之提高,当然需要从技术设施和物防设施方面对社区安全防护体系加以完善,建构严密的社区安全防护网络。

(一)技防设施

1.周界报警系统的建设

周界报警系统是安全防范系统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将社区与外界隔离的主要手段,俗称“电子围墙”,周界报警系统的建设将在社区地域范围内为社区成员建构一个相对封闭的安全空间。为提高社区范围内犯罪预防之绩效,有条件的公安机关或者社区管理者应当在在社区围墙上安置周界报警系统。常用的周界报警系统一般由红外线发射器、接收器和报警器组成。红外线发射器不间断对围墙周边发出红外线,当有异常情况发生时,红外线发射器所发生的红外线经反射后为接收器所接收,进而触发报警主机,报警主机并迅速将相关信息传送到安全管理人员手中,使安全管理人员能够快速做出反应,从而及时制止犯罪行为的进一步实施。

2.电视监控系统的建设

周界报警系统只能针对翻越围墙等异常情况产生作用,如犯罪份子不采取翻越围墙的方式而是采取乔装打扮的方式混入社区内,那么这道防线就相当于“马其诺防线”,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种情况之下,即需要其他防范系统对社区内部情况实行实时监控,这种系统即是电视监控系统。电视监控系统亦是安全防护领域中的重要设施,其通过摄像机及其辅助设备直接对重点区域加以监控,能够将该地区之情况实时传送到安防人员所在的控制室。一套电视监控系统可以同时设置多个摄像机,对多个重点区域特别是社区内交叉道口等部位进行重点监控。而一套系统的操作仅需一人即可完成,即是说通过这套系统,一人即可对整个社区的重点部位实施监控。因而,这种系统的应用亦能提高犯罪预防的绩效,公安机关或相关社区安全管理者亦应当积极建设这种系统。

3.保安巡更系统的建设

保安巡更系统是人防与术防的结合,在这种系统中人起着主要作用,然而社区安全设施的建设亦不能因此而忽略保安巡更系统的建设。保安巡更系统以智能卡及识读器为基础,配合相应的保安巡更系统软件,实现用户对所辖场合的巡更管理功能。豏我们认为,人的因素毕竟是安全防护的第一因素,因而公安机关或社区管理在在进行社区安全设施建设时亦不应忽略保安巡更系统的建设,进而使人之效能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4.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建设

顾名思义,出入口控制系统即是设置在社区进口和出口并对进出人员进行识别和对外来人员进行一定程度的控制的设备。出口控制系统的主要功能即是识别进入社区的人之身份,在进行识别的基础上,对外来人员进行重点登记。出入口控制系统与周界报警系统都是社区防护的第一道防线,两者的区别在于,周界报警系统之功能在于对非法入侵者进行预警,而出入口控制系统则主要对以正常方式进入社区的人员进行检测,并识别出来外来人员。

(二)物防设施

先进的安全设施和技术和适用要发挥其应有的效能,则必要要与物防设施配合起来,在社区建筑规划过程中注意不留安全死角和合理设置实体屏障,从而才能促使安全防护和犯罪预防绩效的最大化。

1.社区空间布局与犯罪预防

社区空间布局与犯罪预防亦有重大关系。建筑物作为物防设施的重要组成,其空间布局如何直接影响着社区安全的维护。具体而言,社区在其空间布局上如果死角较多,则安全隐患就较大,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必亦较大。如楼与楼之间的夹角、小巷和电梯间即可能成为社区安全死角,开发商在进行社区规划时,就应当避免将这些死角设计为个别住户出入必经之路,从而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