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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就业问题专家表示,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我国经济发展模式正从依赖物资资源投入向依赖高素质人力资源转变。作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技能的提高尤为重要。
在目前的就业层面上看,加强农民工培训是减少结构性失业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我国农民工问题表现为两个方面:一个是部分地区企业“用工荒”,另一个是农民工就业难,结构性失业问题突出。
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农民工大量失业或就业稳定性不足,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大量农民工缺乏职业技能,造成有些就业岗位无工可用,有些农民工却无业可就。国务院办公厅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就是力图解决这个矛盾,培养社会需要的有“一技之长”的新型农民工。
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教授对记者说,加强农民工培训同时也是我国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不久前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积极推进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的推进从根本上讲需要农民综合素质的提高。”说,“从这个层面上看,加强农民工培训不仅仅是为了解决结构性失业问题,也是为了从整体上提升农民的综合素质。”
2.整合现有资源
认为,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特别强调了整合现有资源、分工合作、统筹兼顾,以更好地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
针对农民工培训,各部门分别或联合出台了“阳光工程”“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特别培训计划”等项目,这体现了各部门对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重视,但也使得培训资源分配分散,从中央到地方,多头投入,多头管理,缺乏整体规划,在管理中容易出现漏洞,从而影响农民工培训的效果。
此次指导意见提出,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全国农民工培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考核评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各自职责,根据统一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地具体组织实施农民工培训工作。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扶贫等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相互协作,共同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就地就近就业培训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农村初、高中毕业生通过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带技能转移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
3.提高企业参与度
认为,此次指导意见的另一个亮点是力争提高企业在加强农民工培训中的参与度。
“加强农民工培训只靠政府是不行的,企业参与进来,一方面可以让培训进行得更为顺利;另一方面也更加有的放矢——作为用工对象,企业对培训的目的更加明确,对培训结果的要求也更为实际。”说。
指导意见要求,企业要把农民工纳入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农民工享受和其他在岗职工同等的培训待遇,并根据企业发展和用工情况,重点加强农民工岗前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
鼓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委托所在地定点培训机构,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组织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选送农民工参加脱产、半脱产的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推动技术工人特别是高级技工的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组织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竞赛。
4.避免重复建设
指导意见要求,要完善企业与院校联合开展培训的政府激励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企业开展农民工培训,鼓励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的大型企业与院校联合举办产学结合的农民工培训基地,鼓励中小企业依托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在岗农民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提供实习场所和设备,鼓励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举办农民工业余学校。
“这一点非常重要,在加强农民工培训的过程中,一定要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建议,“从国际经验和我国国情来看,政府应该以购买培训服务为主的方式加强农民工培训,同时建立鉴定、考核机制。”他告诉记者:“目前包括党校在内的很多学校生源不足,完全可以利用它们的师资和场地进行农民工培训。”还建议,除了培训机构,还应建立农民工实习基地。
5.加强监督机制,设置对口专业
两位专家认为,此次指导意见特别强调了培训资金的监管问题和需求导向问题,这两点尤为重要。
指导意见提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培训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查处虚报、套取、私分、截留、挪用培训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
Duan Zheng Wen Xingdong
dalian zhengxi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o., ltd., dalian 116000
摘要:多年来,由于客观和主观的原因,未能全面地实现这个目标,建设部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的上述《指导意见》,既为我国建设监理事业的发展指出了方向,也提供了机遇,让我们一起努力,让建设监理走向工程管理之路。
关键词:建设监理 工程管理
Abstract: for many years, the objective and subjective reason, failed to fully realize this goal, the ministry of construction on the projects based on the research of the release of the above the guiding opinion on, both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ause of our country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pointed out the direction, and also provides the opportunity, let us work together, let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to engineering management way.
Keywords: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proje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U415.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当前监理工作存在的主要误区
监理单位是专业化、社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受业主的委托,以自身的专业技术、管理技术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公正地管理合同,使工程建设项目的总目标得以最优实现。监理制度从一建立就络上了中国特色,没有形成社会化的监理模式。因而,发展至今仍存在着许多误区。
1、监理制度仅限于施工阶段
监理制度应该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但目前,我国监理工作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人员接受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边干边熟悉情况,对工程并未深入的掌握和熟悉,尤其是水利工程,规模相对较大,技术复杂程度相对较高,战线较长,影响因素很多,不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把监理工程师当作质检员
监理工程师是作为公正的第三方,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进行监理,不是承包商的质检员。这个问题涉及到职责问题,还涉及到验收程序。各项验收,必须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商有确保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监理负责检验工程产品,承包商不能把监理当作自己的质检员,监理自己也不能把自己等同于承包商的质检员,监理的检查要全面。
3、工程质量是监理出来的
现在,有一种说法,工程中有事情找监理。工程有问题,监理首当其冲,这种认识未免偏颇。监理是按照业主的授权,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监理的质量责任可以理解为,在设计阶段有设计质量问题的,设计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在施工阶段,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不论监理是否检测到和发现承包商的不合格产品,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是不能因此而免除承包商的责任。因为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包商须向业主提品的质量标准,这需要“三方”端正思想意识。
二、我国监理行业的发展方向
1、明确监理的定位
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签订的合同――《委托建设监理合同》是委托合同的一种,监理工程师受业主委托对项目实施监理和管理。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即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委托为业主提供高水平的、专业化的智力服务。
《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将工程监理定位为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所以,我们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来统一认识,工程监理单位就是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实施监理。监理实际上是建设单位项目管理的延伸,也就是说,监理应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为业主服务,帮助业主管理好工程项目。因此监理单位一定要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只有监理的服务水平提高了,才能受到业主的认可,监理的地位才能提高。但是,监理的独立性也不应忽视,监理企业是独立的法人,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时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的责任必须履行,遵守公平、公正、客观的职业操守。
2、全过程、全方位监理
工程监理企业必须进一步树立市场竞争观念、经营理念和服务意识,不断拓展经营范围、扩大经营规模,向纵深两个方面扩展,从单一的施工阶段监理向建设工程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延伸,从单一的质量控制项投资、进度控制发面发展,应用现代项目管理理论,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为业主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咨询服务。这种咨询服务可以是从建设工程前期策划、可行性研究、设计管理,到工程招标、施工管理、试运转的全过程服务,包括进度、造价、质量及安全等方面的全方位管理。为工程监理企业拓展其经营范围和规模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3、提高监理人员素质
提高监理队伍素质是一项长期任务,应当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当务之急是多渠道并举全面提高监理工程师的素质,以缓解到彻底解决监理人才的年龄与知识老化的问题。其解决办法是:
①大力继续推行培训工作,开展不同层次的监理人员的培训和对国际工程监理等专题研讨,如监理公司总经理培训、总监培训、某工程项目培训等;
②开展国际同行间业务交流、互访活动、取长补短,知己知彼,搞清国际“轨道”,便于接“轨”。
③选择有关学校设立监理专业,实行工程监理专业本科教育。同时,可以在一些具备条件的大学设立工程监理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以少数具备一定工程实践经验的年轻人为主要培养对象,学习科目可按照项目管理内容设立,培养一批高层次监理人才。
4、管理和监理合一,并向项目管理公司过渡
国家建设部2003年3月10日出台的《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四、(五)中规定:“对于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进行项目管理,业主可不再另行委托工程监理,该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依法行使监理权限,承担监理责任;没有相应监理资质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进行项目管理、业主应该另行委托监理”。工程监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和监理单位职能的合并,符合不断发展的建筑市场运作关系,也符合项目管理的要求。同时,监理单位应逐步向项目管理公司过渡。
我国的建设监理公司本身的定位就应该是为业主方服务的项目管理公司。多年来,由于客观和主观的原因,未能全面地实现这个目标,建设部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的上述《指导意见》,既为我国建设监理事业的发展指出了方向,也提供了机遇。
参考文献:
关键词:体育公共服务;财政补贴;项目委托;供给模式
中图分类号:G80—0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2076(2012)01—0001—05
Abstract:The effective supplying of sports public service needs the government play a leading role, but it needs multiple participants。 The government can invent service mode through sports public market—oriented system。 Shanghai Yangpu district government invented service mode based on the market—oriented system and formed the financial subsidies— projects entrusted mode, namely government guiding and supporting, community sport clubs management and operation, community sports clubs and school production and provision, community residents involving in。 This mode is not only the residents’ demand for sports, but also the demand for government functions transforming and changes and building the new sports public service system and mechanism。
Key words:sports public service;financial subsidies;projects entrusted;supply mode
长期以来,政府部门一直是我国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绝对主体,在社会公众体育公共需求不断增长的情况下,“政府包办”的单中心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日益凸显不足,体育资源不足、供给结构失衡、供给方式简单、供给制度缺位等问题使政府部门的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日益显得力不从心,单中心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已不能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的体育公共服务需求。提供体育公共服务是政府的责任,必须有政府介入,但却并不一定必须由政府直接生产,也不应由政府直接包办,体育公共服务的实现形式与手段应是多样的,其所依托的组织机构也应是多元的,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的机构既可以是政府部门,也可以是非营利部门,如学校、非营利体育俱乐部等。上海市杨浦区充分运用补贴和项目委托等体育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制度,通过动员辖区内各种体育公共资源,创新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形成了补贴与项目委托契合的一种新模式,因而备受社会关注。
1补贴与项目委托契合模式产生的背景
工
作
方
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校园治安防控体系,推进挂牌督导,完善学校“三防”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保卫)干部和专职保安员,落实重点教育帮扶措施,探索“弹性离校”办法,做好中小学生放学后的看护工作,保障学校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构建新型校园治安防控体系。
按照公安部、中央综治委、教育部《2014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通知》及闽委办〔2012〕71号、闽公综〔2013〕95号、安公综〔2013〕95号、安公综〔2014〕55号等省市县“护校安园”文件精神,强化校园治安管理,落实经费保障,不断推进立体化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1.加强人防建设。各小学、幼儿园按要求设立治安保卫机构,配齐配强治安保卫人员和保安员。按照省厅要求,200人以下的学校、幼儿园,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分别不少于1名,200人以上的,每增加200人,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各增加1名;师生人数100人以下的,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少于1名;100-500人的,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少于2名;各校在县统一配备两名保安员的基础上,要积极筹集资金,逐步配齐配足安保力量。同时着力提高保卫干部、保安员待遇,落实相关经费,强化岗位培训,提升能力素质。学校每年也要对保卫干部、保安员、特种岗位人员组织培训,确保培训“全覆盖”,切实落实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定期轮训的要求。同时加强校园安全日常管理,健全完善校园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查验登记,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以及小学生、幼儿园接送、看护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安全办、保卫处、总务处,各小学、幼儿园)
2.加强技防建设。按照《全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安全技术防控网技术规范指导意见书》和《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指导意见》(GB/T29315-2012)(以下简称《国家标准》)等规定要求,强化网络监控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治安防控、安全管理、应急指挥等多位一体的综治安全工作信息化共享平台建设。不断加大对视频监控系统的投入和改造,使视频监控系统具备与上级业务部门、公安机关等对接共享功能,音像信息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系统录像回放清晰度应不低于704×576像素。全县校园重要部位和场所要配备紧急报警设施,校园监控等技防系统要与当地公安派出所、教育部门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等系统平网工作,实现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的网络系统平台,为加强实时监控、网上巡查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安全办、保卫处、总务处,各小学、幼儿园)
3.加强物防建设。加强围墙、门禁、学生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监控、消控、报警等物防设施升级改造。新建、扩建、改建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国家标准》,将物防设施建设纳入建设规划,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用;对已建设物防设施的学校、幼儿园,要对照《国家标准》进行补缺补漏,特别是标准中强制要求配置的部位和设施,要严格按照标准升级改造,实现“全覆盖”和人机互动。为安保人员配齐安全叉、橡皮警棍、催泪喷射器和强光手电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装备器械,配置率达100%。(责任单位:安全办、保卫处、总务处,各小学、幼儿园)
(二)预防学生犯罪,加快推进专门(工读)学校建设。
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文件要求,实施“专门教育工程”,使有不良行为或者轻微违法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得到教育矫治。
协调有关部门,参照省市县相关工作意见,研究制定专门(工读)学校建设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做好规划布局、立项审批、资金筹措、工程建设、师资配备、设施配套等办学前期工作。(责任单位:中心学校校长室)
(三)加强教育服务,努力缓解小学生放学后看护问题。
针对部分小学生放学后部分家长难以按时接孩子离校,学生无人看管问题,增强教育服务,帮助解决有关学生家庭的后顾之忧。
1.指导各校(园)认真贯彻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卫生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小学生校内午托管理的通知》(闽教基〔2009〕42号)要求,坚持公益和“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学校接受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委托,通过食堂统一配餐或由具有资质的快餐公司配送等方式,为接受午托的学生提供午餐,并安排学生在教室休息并实施有效管理,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责任单位:总务处、教导处,各小学、幼儿园)
2.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试行“弹性离校”做法,可以根据学生家长自愿申请,对按时离校确有困难的学生,批准适当延长离校时间,组织学生进行完成作业、课外阅读、体艺科技等自主学习活动,但不得组织学生集中上课、补课,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其他学生均应按时离校。(责任单位:教导处,各小学、幼儿园)
(四)推进督导督学责任在教育治理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强化中小学校教育工作的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问题,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1.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根据学校布局,将辖区内学校划分为若干责任区,每个责任区选聘一定数量的责任督学,负责对责任区学校进行近距离的监督、指导和服务,实现教育监管的重心下移和关口前移,形成“以镇为主、分级负责、覆盖全镇”的督学责任区网络。(责任单位:中心学校校长室)
2.发挥责任督学积极作用。在不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前提下,检查学校运行基本状况,反映责任区内普遍存在且学校难以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建议,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加强沟通对话,做师生、家长和社会的“贴心专家”,加强对学校工作的调查研究,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调研报告或决策建议。(责任单位:中心学校校长室)
(五)强化民主管理,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联系的育人体系。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推进家长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在推动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家校合作、社会参与的现代教育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作用。
1.参与学校管理。营造密切的家校关系,以其自身的魅力和能量加强与学校工作的沟通、协调、谋划、督促、反馈,为学校教育教学献计献策。支持配合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对学校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及时向学校反映家长的意愿,听取并转达学校对家长的希望和要求,促进学校和家庭的相互理解,共同为学生学习进步、健康成长服务。(责任单位:教导处、安全办,各小学、幼儿园)
2.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家长委员会,把学校准备采取和正在实施的教育教学改革措施,向家长做出入情入理的解释和说明;向家长了解学生在家庭的表现和对学校、教师的看法,解决和化解学生间遇到困难和烦恼,及时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把可能出现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责任单位:教导处、安全办,各小学、幼儿园)
3.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引导家长履行监护人责任,配合学校做好安全稳定工作,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对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进行监督,促进学校和家庭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参加教育、公安、综治等相关部门和学校组织召开的安全稳定形势分析会,及时了解学校周边治安情况,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特别是对社会不满、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等高危人员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管控、早防范,协助学校在敏感时段、重要时期和上学、放学节点做好护学护岗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维护师生生命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责任单位:教导处、安全办、保卫处,各小学、幼儿园)
三、组织实施
1.强化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工作部署和统筹协调,中心学校成立“魁斗中心学校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成 员:
各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下设办公室:主 任:
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全镇小学、幼儿园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工作。各校(园)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校(园)的工作方案及领导小组请于9月24日前用电子文档发送中心学校安全办。
2.明确目标任务。对照任务分解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分工,按照时序进度,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3.落实工作责任。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实施列入综治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评和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奖惩,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一票否决,并进行问责、约谈。
稳中提质 调整结构
记 者:《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其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考有哪些?
杨家才:当前,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经济增速仍处于合理区间,但经济运行中不确定、不稳定的因素也在增加,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金融和实体经济密不可分,对于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都具有重要作用。现阶段金融运行总体稳健,但资金分布不合理现象仍然存在,部分领域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尚未解决。《意见》的出台就是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更好地发挥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推动解决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结构性问题,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
指导意见的目的是切实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结构性矛盾和资金分布不合理问题,把加强和改进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有效聚焦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上来,主题是统筹金融资源,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核心是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基本思路是,按照稳中求进、稳中有为、稳中提质的要求,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不因经济增速放缓转向宽松,也不因当前一时货币增长较快而转向紧缩,同时坚持有扶有控、有保有压的原则,着力调整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金,用好增量资金,有效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按照这一思路,《意见》综合提出了货币、信贷、证券、保险、外汇等多方面政策措施,围绕继续执行稳健货币政策,引导推动重点领域与行业转型和调整,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等国民经济薄弱环节的支持,对推动消费升级,支持企业“走出去”等重点领域做出具体规定。
《意见》制定过程中主要考虑到:一是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优化金融资源配置,首先要让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高度重视推进金融领域的市场化改革,释放金融改革红利。如提出要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更大程度地由市场来决定资金价格。二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出按照政府职能转变“该放的权力坚决放开放到位,该管的事必须管住管好”的要求,一方面积极放宽管制,例如提出要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探索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金融机构,要扩大银行不良贷款自主核销权限等;另一方面强化政府维护产权和公共服务职能,如鼓励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小微企业信息整合,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鼓励地方人民政府出资设立或者参股融资担保公司等,积极弥补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上市场失灵的缺陷。三是注重政策协同配合。金融政策要充分发挥作用,必须与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等其他政策衔接配合,形成合力。如对于化解产能过剩,《意见》配合“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产业政策要求,提出相应的金融政策,共同促进抑制消化过剩产能,支持先进产能。四是要坚持防范风险与促进发展两手抓。防范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是金融业的重要使命。必须坚持一手抓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一手抓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
盘活存量 用好增量
记 者:《指导意见》的主要政策导向是什么?主要在哪些方面加大引导支持力度?
杨家才:当前我国经济增长总体平稳,物价形势基本稳定,稳健的货币政策符合我国宏观经济形势,政策实施效果良好。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一方面要统筹兼顾稳增长、调结构、控通胀、防风险,通过综合运用数量、价格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合理保持货币总量,适时适度地进行预调和微调,保持金融市场的总体稳定。另一方面,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充分发挥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存款准备金等政策工具对资金流向的引导功能,同时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更大程度由市场决定资金价格。通过货币政策引导和市场价格机制将资金资源配置到符合经济规律、亟待转型升级的领域中,配置到更具经济效率、能够创造就业的企业中,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高实体经济资金使用效率。
在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行业金融支持方面,要大力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对有市场发展前景的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信息技术产业和信息消费、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以及绿色环保领域的资金支持力度,保证重点在建续建工程和项目的合理资金需求,积极支持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工程建设。
与此同时,要大力支持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把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作为工作重点。金融支持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关键是区分产能过剩行业的不同情况,分门别类地执行差别化政策,对于产能过剩行业中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继续给予资金支持,帮助其加快发展;对于产品虽然在国内供大于求,但是在国际市场上有销路、有市场的企业,通过各种融资方式支持其跨境投资经营;对于实施产能整合的企业,通过探索发行优先股,定向开展并购贷款等方式,促进其实施兼并重组;对属于淘汰的落后产能的企业,通过保全资产和不良贷款转让、核销等方式支持压产退市;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建设项目严禁提供任何形式新增融资,防止盲目投资加剧产能过剩。
小微企业和“三农”是国民经济的两个薄弱环节。《意见》从改进金融服务和改善外部环境两方面着手,提出了相关要求。在改进金融服务方面,《意见》明确了力争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增量“两个不低于”的工作目标,支持金融机构延伸服务网点以贴近小微企业,拓宽服务内容以满足小微企业多元化需求,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断推动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意见》还优化完善相关监管政策,包括继续支持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从而增加小微企业信贷资金来源;逐步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从而推动金融机构盘活资金支持小微企业;适度放开小额外保内贷业务,从而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来源;适当提高对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容忍度,从而提升金融机构从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积极性。
在改善外部环境方面,《意见》以解决小微企业信用难题为突破口,提出要支持小微企业信息整合,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破解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鼓励地方人民政府出资设立或参股融资性担保公司,引导融资性担保公司健康发展,从而帮助小微企业增进信用;鼓励地方人民政府建立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有效分担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
对于“三农”金融服务,《意见》围绕力争全年“三农”贷款实现“两个不低于”的目标,从三个方面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一是推进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通过鼓励在金融服务空白乡镇设立服务网点,在尚不具备设立标准化网点条件的少数乡镇,鼓励采取各种形式简易便民服务,或者利用科技手段等实现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二是推动农业现代化。顺应农业生产组织创新趋势,积极开发符合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农业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和农产品批发商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并对其加大支持力度。三是加强涉农金融服务的改革创新。创新融资担保方式,扩大林权抵押贷款,探索开展大中型农机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拓宽支农资金来源,推出“三农”专项金融债;发挥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管理专业和政策优惠的优势,扩大县域“三农金融事业部”试点省份范围等。
记 者:除了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外,还要对哪些领域加大支持力度?
杨家才:除了上述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外,《意见》还就支持扩大消费、企业国际化经营、扩大直接融资、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吸引民间资本等提出了明确措施。
党的十报告指出,要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要加快建立扩大消费需求长效机制,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意见》在支持扩大消费方面主要强调了以下几方面:一是培育消费金融的新增长极。随着居民收入的增长,消费结构不断改善,新型消费业态不断涌现,金融机构要适应和促进消费升级,在做好传统消费金融业务的同时,加强对新型消费品,以及诸如文化、教育、旅游、养老等服务消费领域的信贷支持,同时推进消费支付方式现代化,完善银行卡消费服务功能,优化使用环境。二是发展消费金融的新型机构。目前,北京、上海、天津和成都4个城市共试点成立了4家消费金融公司,起到很好的“拾遗补缺”作用。《意见》提出要逐步扩大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城市。三是开辟消费金融的新着力点。我国正处于加速城镇化进程之中,做好城镇化金融服务是金融机构的新课题。《意见》提出要根据城镇化过程中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的消费特点,提高金融服务的匹配度和适应性。
就支持企业国际化经营,《意见》提出下列措施:一是鼓励金融机构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二是实施便利“走出去”的外汇管理制度,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完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制度,逐步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改进外债管理方式,加强外汇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拓宽“走出去”外汇资金来源。通过创新外汇储备运用方式,拓展外汇储备委托贷款平台和商业银行转贷款渠道,为用汇主体提供融资支持。
《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分散金融风险。一是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促进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各层次资本市场均衡发展,进一步发挥期货市场定价、分散风险、套期保值等功能;二是优化资本市场制度安排。完善资本市场发行、定价、并购重组等方面的各项制度,适当放宽创业板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扩大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范围,促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等;三是加强资本市场主体建设。规范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同时规范发展各类机构投资者,探索发展并购投资基金,利用资本市场推动企业并购重组,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产品创新,助推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融资发展。
同时,《意见》提出发挥保险对经济转型发展的保障作用。要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鼓励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一揽子保险服务,试点推广小额信贷保证保险,推动发展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等。
《意见》还提出要进一步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发挥民间资本在村镇银行中的积极作用,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关于具体的探索方向,可以考虑通过有关制度安排,确保主发起人拥有承担相应的风险管理、化解和承担经营失败风险的能力。之所以强调投资者要自担风险,主要是为了防范风险外溢,损害存款人、债权人和纳税人的利益。这既符合投资收益和风险承担相一致的市场原则,也避免在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出现风险处置真空,或者演化成依赖国家信用提供隐性担保。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记 者:《意见》对防范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中的金融风险有哪些要求?
杨家才:《意见》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一是提高风险预警与处置能力。金融业要深入排查各类金融风险隐患,适时开展压力测试,动态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触点,及时锁定,及早预警。对已暴露的风险,处置时要稳妥有序,加强疏导,避免因处置不当引发新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