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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煤矿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20__〕32号)和《安徽省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皖经煤炭〔20__〕98号)等文件精神和市工业委、区安委会要求,结合我区煤矿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__市__区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建立规范和谐的安全生产秩序;严查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监管,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全力解决煤矿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煤矿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广大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我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
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总体行动方案、以及省市关于《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同时,突出以下重点内容:
(一)执法行动。对具有下列行为的煤矿企业依法进行打击和查处:
l、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
2、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3、瞒报事故的;
4、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对安全执法视而不见的;
7、煤矿未建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或者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二)治理行动。重点要排查治理以下内容:
1、治理违规采掘作业。保证矿井生产系统可靠,生产布局合理,同一采区采掘工作面数量要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严禁违反规定非正规采煤、以掘代采、多头作业、“剃头下山开采”;采掘工作面按作业规程规定作业;按要求淘汰木支护和金属摩擦支柱。
2、治理瓦斯事故隐患。保证矿井通风系统合理、完善,通风设施可靠,按照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矿井总风量和各作业点实际风量达到规定要求,杜绝无风、微风作业和不合理串联通风,消除盲巷;强化局部通风管理,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的规定。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探头安设位置、报警断电功能和调校符合规定,严防人为因素干扰传感器正确测量真实瓦斯浓度;按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严禁电气设备失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按照“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要求,组织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治理工作。
3、治理透水事故隐患。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落实矿井水文地质,特别是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矿井老空(窑)积水防治措施,重点是加强老空水、钻孔水、构造水、强含水层、地表水等水害的防治,建立健全矿井排水系统,完善防洪排水各类装备、设施,建立水文地质预测预报系统,认真编制重大水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做好雨季水害的防治。
4、严格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同意不准开工,安全设施未经验收不准投产;新建煤矿、改扩建煤矿,杜绝边施工边生产现象。
5、严格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严禁以包代管,层层转包;从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才能下井作业:严格执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
6、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要制定工作计划,分步扎实推进,落实责任,强化考核,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全面动态达标,力争所有矿井基础管理达到新水平。
7、杜绝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行为。
8、杜绝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行为。
9、杜绝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行为。
(三)宣传教育行动。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法制和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煤矿安全基本知识的宣传活动;加强煤矿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突出抓好农民工的安全技能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开展创优争先活动;及时公布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利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煤矿员工,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诚信承诺活动,强化煤矿业主的安全意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矿建设;
4、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教育;
5、及时公布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利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煤矿员工,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6、加强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突出抓好农民工的安全技能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三、实施步骤
“三项行动”要贯穿各涉煤矿乡镇和各煤矿企业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煤矿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6月30日前)
各涉煤矿乡镇和各煤矿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20__年“安全生产年”工作要求和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并于6月20日前抄报区安全监管局。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7月至9月)
1、各涉煤矿乡镇认真落实煤矿安全属地监管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2、进一步强化煤矿瓦斯治理措施的落实,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月至12月)
1、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涉煤矿乡镇和各煤矿企业要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区安全监管局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在9月底前,将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大检查,并对煤矿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展进行专项督查。
3、各涉煤矿乡镇要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总结,每月25日将“三项行动”阶段开展情况书面抄送我局;11月10日前将“三项行动”的工作情况总结抄送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涉煤矿乡镇要统一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层层落实责任,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要抓住不放,加强执法和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针对“三项行动”内容,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抓好协调推进。要着重做好“三个结合”:一是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督促解决;二是“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相结合,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加强安全监管,务求取得实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推进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全市小煤矿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小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重点内容
(一)执法行动的重点内容: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
2、超层越界开采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4、瞒报事故的;
5、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二)治理行动的重点内容:
1、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和技术人员配备不足的;
2、干部下井带班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3、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工艺和淘汰机电设备的;
4、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5、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以及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自救器配备不足的;
6、通风、排水、机电运输、防灭火、安全监控等系统不健全和压风、通讯、供水三条生命线未到采掘工作面的;
7、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8、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9、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三)宣传教育行动的重点内容: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煤矿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6、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四、工作步骤
(一)认真学习发动,开展自查自纠(5月底以前)。
各单位结合本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安排整改资金,认真组织整改,全面、及时、主动地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6至9月)。
1、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2、进一步强化瓦斯综合治理和整顿关闭,切实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雷电等安全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5、各单位在9月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至12月)。
针对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回头看”行动,对督促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及时研究解决威胁安全生产的问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人,责任追究到人,督促干部职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以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及早研究部署,分解落实任务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更加高度重视煤炭工业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市委二届八次全会、市政府第七次全会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煤炭工业和煤矿安全生产作出部署,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煤矿企业调研检查、亲自参加重大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对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作出明确指示和要求。我们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于1月7日召开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月9日下发《*市煤炭工业局2009年工作意见》(昭煤发〔2009〕1号),对2009年煤炭工业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在此基础上,将全年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产煤县区,与各产煤县区煤炭主管部门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状。
二、扎实开展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期间安全工作
一是及时安排部署。年初下发文件,对全市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期间安全工作作出部署。并于2月27日召开全市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座谈会,听取各县区工作情况汇报,对全市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作出安排部署。二是加强统计调度。建立了煤矿节后复工复产情况日报制度和“两会”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掌握煤矿复工复产安全工作情况,切实加强了应急值守工作。三是强化督查检查,促进工作落实。组成3个督查组,从2月23日至3月5日,对各县区开展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五个从严”要求(从严制定验收标准、从严落实人员责任、从严审查相关证照、从严监管特员、从严监管工人培训)”,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口,有力促进了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
三、克难攻坚,继续组织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工作的意见》,把瓦斯治理作为煤矿安全生产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措施推进煤矿瓦斯治理。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小煤矿瓦斯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与市发改委、能源局、煤监*分局联合制定了《*市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方案》,计划用3年时间开展全市煤矿瓦斯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提高瓦斯防治水平,保障安全生产。二是加大力度推进煤矿瓦斯远程监控联网工作。目前,全市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实现了应装尽装,镇雄县、威信县共有48个煤矿实现了矿、县、市三级联网,市级煤矿瓦斯远程监控平台与省实现了瓦斯实时监控数据联网传输。其他县区正在积极推进县、矿联网工作。三是深入开展高瓦斯、煤与瓦斯诊断治理工作,督促高、突矿井开展瓦斯治理专项设计,制定治理方案。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四是在全市范围内确定了12对矿井,全面启动瓦斯治理“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建设。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五是邀请重庆煤科院瓦斯治理专家,开展了全市煤炭主管部门领导、技术人员和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参加的瓦斯治理技术专题讲座。针对*煤矿瓦斯灾害严重、瓦斯事故多发的实际,于6月5日与重庆煤科院就开展瓦斯治理及煤炭开发技术合作进行座谈,拟加强合作,充分利用其人才资源和技术优势,强力推进全市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六是全力推进煤矿技术管理。启动了全市煤炭行业专家人才库和煤矿技术档案建设工作。开展了规范煤矿采区设计和图纸交换工作专项培训,共培训了4期、406人。
四、全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
在20*年各县区煤炭资源整合方案通过省级审批的基础上,把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来抓,切实加大了督促和指导力度。根据市政府的安排,分别于4月、6月开展了2次专项督查。每次组织工作组到县区检查工作,都把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作为重要检查内容来落实。局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多次深入重点县区开展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专题调研和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区根据省、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公告了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制定了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实施意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推进整合协议签订、企业名称变更、采矿权变更、矿井改扩建设计等工作。目前,全市共有13个煤矿变更了企业名称、41个煤矿变更了采矿许可证、104个煤矿签订了整合协议、9个整合主体煤矿与政府签订了整合工作协议、133个煤矿启动了地质勘查工作(其中48个煤矿已完成)、79个煤矿启动了矿井初步设计(其中5个煤矿已完成)。
五、深入开展杜绝煤矿较大以上事故专项整治活动
根据3月23日全市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和关于开展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部署,制定了《杜绝较大以上煤矿事故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昭煤发〔2009〕13号),以“铁腕整治安全隐患,创建平安和谐煤矿”为主题,以“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从4月10日至7月底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杜绝较大以上煤矿事故专项整治活动。各县区及时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成立活动领导组,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了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为推进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我局牵头,与煤监*分局、国土局、公安局、安监局共同组成7个工作组,从4月7日至17日深入7个重点产煤县区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对相关县区贯彻3月23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开展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复工复产、“一通三防”、瓦斯治理、双回路建设等11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检查,共检查煤矿矿井40对,下达执法文书38份,查出隐患284条(其中:“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132条、顶板管理88条、机电运输37条、其他27条),对查出的煤矿隐患和问题督促相关县区落实责任人,切实加强了整改。
六、深刻吸取镇雄县茶山煤矿“5·15”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采取紧急措施推进煤矿安全生产
镇雄县茶山煤矿“5·15”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我们认真贯彻上级领导的重要指示和批示、5月16日镇雄五德会议、5月18日全市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昭政电〔2009〕1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昭政办发〔2009〕70号)精神,迅速采取紧急措施,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一是与煤监*分局联合组成4个工作组,对各县区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共检查矿井29对,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266条,下达执法文书34份,对2个煤矿实施了经济处罚,有力推进了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二是于5月25日将省联合调查组关于镇雄县茶山煤矿“5·15”重大瓦斯事故防范措施转发各县区,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整改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确保安全生产。三是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和“三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全市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年和“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再掀整治风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全面深化煤矿安全整治,立足于查大隐患、防大事故,以矿井“一通三防”、瓦斯治理措施落实、整合关闭矿井和“三超”矿井监管为重点,严查安全隐患、严处违法行为,对存在安全问题的矿井坚决停产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坚决停产整顿。四是开展清理打击煤矿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行为、清理整治煤矿通风安全隐患、清理打击煤矿“三超”“三违”行为等“三项清理”。
有关工作正在进行中。五是建立“两项制度”,推动“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推进管理到位。下发了《*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建立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昭煤发〔2009〕31号),对各级监管部门开展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的内容、时间安排等作了全面系统的规范。下发《*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在全市煤矿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的通知》(昭煤发〔2009〕39号),建立了煤矿安全生产“双承诺、双保证”制度,即:煤矿企业每年初向政府承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不发生煤矿事故。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事故,每死亡1人,向政府交纳10万元违约金;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每死亡1人,向政府交纳20万元违约金,并对事故煤矿实施关闭(停);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除向政府按每死亡1人交纳20万元的违约金外,关闭事故矿井。煤矿企业的年度度生产承诺书和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按昭政办发〔2009〕70号文件规定的时限内上报相关部门。政府同时向煤矿企业作出承诺,保证为煤矿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的投资办矿环境。六是切实加强了汛期煤矿安全工作,严防发生水害事故。七是督促各县区抓紧制定应整合关闭矿井的关闭计划,对今年应整合关闭矿井严格按程序、按标准、按时限实施关闭。切实加强对应整合关闭矿井的严密监控,严防其突击生产引发事故。对因监管不力,导致应整合关闭煤矿发生死亡事故的,从严、从重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八是开展安全监管业务培训。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于6月18日至7月2日组织各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分管领导、执法人员、乡镇煤管所长、高突矿井及20*年以来发生过瓦斯事故煤矿的驻矿安监员共167人进行了以煤矿“一通三防”隐患识别为主要内容的监管业务培训。
七、统筹兼顾,全面推进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相关工作
一是坚定信心,抓实措施,全力巩固和推进采煤方法改革、支护改革、装备建设、骨干煤矿建设等工作,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二是加大力度开展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依托市县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共开展培训97期、9307人次。其中:特员培训9期、994人;煤炭专业函授大专班3期、319人;瓦斯监控系统操作员培训6期、617人;指导帮助各县区培训新工人岗前培训79期、7377人次。三是开展煤矿转让承包清理整顿工作。认真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煤矿转让承包审查程序实施意见》,对清理规范煤矿转让承包行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组成4个工作组,于5月6日至5月11日对各县区开展清理规范工作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目前全市共有119个煤矿存在转让行为、1个煤矿有承包行为,其中:入股38个、收购49个、联合4个、重组28个;已办理相关转让手续的1*个、未办理相关转让手续的11个。对未按规定办理转让手续的,各县区正督促煤矿抓紧办理。四是开展2009年度煤矿安全隐患治理配套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与市财政局、市经委联合发文,及时组织各县区申报2009年度煤矿安全隐患治理配套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共汇总上报了37个项目,申请补助资金3155万元。五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对镇雄县煤炭产业发展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镇雄县煤炭产业发展专题调研报告》,提出了推进镇雄县煤炭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六是继续为重点煤电、煤化工项目建设(筹建)提供行业管理服务,推进项目建设(筹建)工作进度。
八、认真落实“今日*效率提升年”要求,全面推进机关建设
(一)煤矿安全生产情况。2009年,全县35对煤矿共生产原煤92.23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原煤产量增加3.23万吨,增长3.5%,实现产值3.69亿元,同比增长40%,出关煤50.8万吨;实现税费收入3333.1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发生煤矿安全事故1起,死亡5人,事故起数同比去年下降75%,死亡人数同比去年上升20%,百万吨死亡率为5.4,与去年相比上升1.4,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二)强化安全发展意识,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煤矿片区监管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互保联保体系。一是增强安全发展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我局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和促进全县煤炭产业的发展,始终把煤矿安全生产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二是落实监管部门的主体责任,确保“以责保安”。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建立目标责任管理考核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年初县政府与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产煤乡镇政府,我局与各乡镇煤管所、各煤矿企业,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煤炭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包片、干部职工包矿,以及乡(镇)领导包村、安监员驻矿负责制,逐级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环环相扣,形成严密的安全责任体系,确保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严格标准和程序,坚决把好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关。在扎实抓好春节期间煤矿安全工作的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某某县煤矿春节后复产验收工作方案》,明确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和相关要求,坚持原则不放松、标准不降低,现场检查合格一个,批准恢复生产一个。对达不到复产条件的煤矿一律不予验收通过,责令煤矿落实责任,强化监管,限期整改;对停而不整或借整改为名进行生产的煤矿,坚决从严从重处罚,并责令停产整顿,截止9月30日,全县35对煤矿14对恢复生产,20对复工,1对因煤矿事故停产整顿,有14对煤矿因《采矿许可证》过期正在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九)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我县制定印发了《某某县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开展了从7月—6月的百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以“一通三防”和水患治理为重点,要求煤矿排查工作要深入、细致、全面、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按项目切实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进行整改,排查要有记录,有台帐,整改完毕后由煤矿主要负责人检查签字验收并10天一个周期报县煤炭工业局备案,切实做到煤矿安全隐患排查率达100%,排查出的隐患治理率达100%,今年7月—6月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县共投入隐患排查治理整改资金2126.00万余元,共排查出煤矿安全隐患365条,已整改315条,其它隐患都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中。为认真吸取“9.09”事故教训,经县政府同意,开展了从9月10日至6月20日为期100天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目前专项整治行动正紧张有序地开展。今年1—9月底全县共计查出隐患1644条,其中一般隐患1623条,重大隐患21条,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已整改1561条,整改率达91.95%,其中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
(九)推进煤矿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全面提升煤矿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今年上半年我局煤矿九级培训中心采用“送学到矿”的方式,对煤矿工人进行全员培训,目前共培训一线工人2510余人次,并颁发了上岗证,做到持证上岗。6月13日,我局邀请昭通市三级煤矿培训中心到我县开办为期九天的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开设了安全检测、机电、打点把钩、绞车、乳化泵等十二种专业,共计培训了296名特种作业人员。截止9月底送法人代表、煤矿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生产副矿长76人到省学习,送特员113名到市培训。通过培训,实行了全员持证上岗,从而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
(九)严把招聘程序关,派驻安监协管员工作落实到位。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县煤矿的监管力度,我局面向全县招聘了35位驻矿安监协管员,于7月5日—6日在消防大队和某某一中分别进行了体能测试和笔试,在招聘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方针,严肃招聘纪律,严把招聘程序关,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7月27日,我局对招聘的协管员进行为期20天(其中10天到煤矿进行实践学习)的岗前业务培训。目前,安监协管员已派驻到各煤矿企业履行其职责。
(九)强力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突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今年我局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每个矿井必须配置技术负责人(技术副矿长、总工程师),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同时配备采矿、通风、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以专业技术人员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专业队伍,确立专业技术人员在煤矿企业决策层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专业技术人员职责,并在人、财、物上赋予其相应的权限。对没配备技术管理人员的煤矿春节复产一律不予验收,并限期配备,在限期内仍然没有配备技术负责人的煤矿实行重处重罚,确保各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
(九)完成煤矿机电设备仪器检测、煤矿安全评价和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每年必须对煤矿仪器机电设备检测和煤矿安全评价工作,6月27日至29日对35家煤矿进行了机电和仪器的检测,6月3日至6月20日进行了煤矿安全评价,其中21家煤矿完成安全评价,其余的14家等待评价。8月10日开始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截止到9月30日全县35对完成了瓦斯等级鉴定工作,鉴定结果待出。
(九)煤炭资源整合情况。全县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严格按照《某某县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经过去年的努力,全县煤矿矿井数从原有的49对减少到35对,设计总生产规模209万吨∕年,符合昭通市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我县资源整合控制指标。根据某某省人民政府文件云政发〔2009〕151号精神,为了使我县的煤炭资源整合更完善、更可行、具体,我局聘请了某某明仁检测技术公司在参考原整合方案的基础上,以《某某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编制内容提纲》和《某某省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以及《某某县人民政府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彝政发〔2009〕32号)为依据,重新编制了《某某县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经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并上报省、市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组,现已通过评审,批准实施。
(十)继续深化煤矿安全整治,打好瓦斯治理、顶板管理、整顿关闭“三个攻坚战”。一是加大瓦斯治理力度。瓦斯不治、矿无宁日,县政府对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历来都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始终都把煤矿瓦斯治理作为重中之重,紧紧围绕“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逐步建立完善了由县政府统一领导的瓦斯治理领导组、企业法人代表负总责的瓦斯治理责任体系、技术负责人负责瓦斯治理技术工作管理体系的瓦斯防治工作体系;二是下定决心,狠抓矿井顶板管理。落实了煤矿顶板管理专业队伍,建立健全了顶板管理员跟班和安全员巡查制度,加强对矿井的顶板检查和管理,及时发现和排除顶板安全隐患,做到隐患不排除不生产,把顶板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顶板事故发生;三是打好整顿关闭攻坚战。对已经关闭的矿井进行定期复查、巡回检查,特别落实了专人专盯措施,严防死灰复燃,坚决防止非法偷采行为的发生,确保关闭矿井落实到位。
(十一)切实加强煤矿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为全面落实7月2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各项工作部署和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小煤矿基础管理的意见,切实解决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薄弱、煤矿规模小、办矿水平低、安全装备差、抗灾能力弱、资源回采率低,生产技术落后的状况,提升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全县煤炭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局开展以“三推行”和“三条线”为主的煤矿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制定印发了《某某县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组织全县煤矿的法人代表和技术负责人到我县九方援煤矿参观学习和交流其煤矿基础设施建设经验和方法。目前全县35对煤矿正紧张有序地进行井下建设、井巷建设、巷道建设、采煤工艺改革、“三条线”建设、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更新、煤矿地面建设等。截止到9月底,有24家已经完成了“三条线”安装工作,其余煤矿正在按照编制的设计方案请有资质的安装单位逐步进行安装,确保在今年底前完成“三条线”的建设工作。现有15家煤矿采用壁式工作面开采方式,其余煤矿也强力要求推行壁式开采方式,全力推行煤矿支护改革,力争到年底全县煤矿支护改革率达80%以上。
(十二)认真搞好煤矿“雨季三防”工作。为认真抓好煤矿汛期工作,我局下发文件,各煤矿企业组建了防洪防汛队伍,制定防灾应急处置预案,配备必要的防洪防汛器材和设备,全面清理矿井范围内的地面排水沟、渠、涵洞、防洪洞、防洪堤,确保雨季洪流的顺利排泄。对矿井范围内存在的老窑水、池塘水、采空水等可能威胁矿井安全的水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排放或疏堵,井口和工业广场要装设防雷电设施,确保了今年沿河江边矿井安全渡汛。
(十三)切实抓好煤矿采区设计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合理集中生产、优化生产系统、采用先进技术、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批准实施的《某某县煤炭资源整合方案》,我局结合实际成立了煤矿采区设计领导小组,聘请了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负责我县煤矿的采区设计工作,目前,全县煤矿已与中介机构签定了采区设计合同,正紧张有序地开展采区设计工作,力争在年前全面完成全县煤矿采区设计工作。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今年我县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依然发生了某某县腾达煤矿“9.09”较大事故,死亡5人,受伤13人。这起较大事故的发生,损失惨重,教训深刻,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同时,也充分说明我县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
1、我县的煤矿基本都是由小煤窑演变过来的,存在先天不足,地质勘探工作滞后,生产系统极不合理,大部分煤矿的生产系统都是为了保留煤矿而仓促形成的,没有经过正规规划设计,生产条件差,煤炭资源没有得到合理的开发利用,资源浪费大,部分煤矿仍处于找探矿阶段,严重制约了煤炭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2、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煤矿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不严;二是煤矿企业未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未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九是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无视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九是煤矿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足,未严格按标准配齐配全装备,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3、煤矿投资构成情况复杂,股东之间办矿理念差异大,部分煤矿片面追求率益、盲目生产、造成严重的采掘失调,生产无以为继;部分煤矿股东相互扯皮,造成管理混乱,无法正常生产。如发路联营煤矿至今无法恢复生产。野牛塘煤矿、九谷湾煤矿、昌能煤矿经我局调解已完成股份重组,正着手恢复生产。
4、煤矿发展环境较差,且国家政策变化大,煤矿重复投资大,煤炭业主缺乏投资信心,涉及部门多,办理相关手续复杂,出现煤矿业主为一件事多头跑,重复跑,从而导致煤矿发展环境不利于煤矿发展。
5、部分煤矿资金不足,加上煤炭资源赋存条件差,生产时断时续,无法保障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煤矿的安全生产状况较差,生产无法正常进行。
6、监管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监管水平不高。县煤炭工业局现仅有监管人员7人(其中抽调加工基地1人),肩负着对30对煤矿每月的安全监管2次,协助煤矿办理相关证照、处理煤矿的矛盾纠纷、搞好煤矿的安全监管、对全县3000余名煤矿工人进行培训等任务,工作难度大,工作压力重。
7、机构不顺,管理体制不完善。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煤炭产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在机构和人员编制紧缺的情况下,在产煤乡(镇)设立煤管所,配备了25个事业编制,并向每个煤矿派驻了安监协管员。但现在煤管所25个编制实际在编人数仅为10人,而这10人大部分时间都在参与乡(镇)的中心工作,根本无法起到指导煤矿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的作用。与此同时,35名驻矿安监协管员虽然现在全部到位,但毕竟是刚从事煤炭这个行业,专业知识薄弱,从而无法更好地起到驻矿监管作用。
8、监管意识不强,专业知识有待提高。按照“守土有责、属地管理”原则,各产煤乡(镇)长为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辖区内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县煤炭工业局作为全县煤炭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县煤矿的安全生产及技术服务工作,但仍出现领导班子管理手段不够过硬,对煤矿安全监管意识不强,监管人员业务技能不足,监管力度不够,对查出的煤矿安全隐患,未能有效地督促整改落实。
9、监管装备落后,工作经费不足。日常监管中所需设备极为缺乏,现有装备落后,就连基本的瓦检仪、测风仪都没有配备,交通工具缺乏,县煤炭工业局现有车辆2辆,其中一辆基本不能正常使用,无法满足对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目前,各产煤乡(镇)煤管所无交通工具,给煤矿的监管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三、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下步工作中,县煤工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一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深刻吸取“9.09”较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以下措施,扎实抓好第九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一,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在下步工作中,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认真剖析近年来特别是今年“9.09”某某县腾达煤矿事故的直接和间接原因,总结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化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动态性的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把煤矿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实。
第二,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认真按照《某某省安全生产条例》,全面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围绕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监管体系和责任制体系,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将责任和措施分解细化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责任人。对发生事故的将严格实行问责,对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用铁的心肠、铁的手腕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多管齐下、多项并举,从重、从严、从快处罚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隐患排查治理文件的要求,进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消除隐患,从源头上防范事故的发生。
第九,进一步强化专项整治。一是按照省、市一系列关于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的文件要求,吸取“9.09”较大事故教训,对煤矿行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平稳运行。二是根据9月24日全国以及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在结果未出来之前,严格把低瓦斯矿井作为高瓦斯矿井进行监管。三是保持高压态势,以打击非法煤窑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开采、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私挖乱采等行为。
*年,是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凡的一年,也是安全生产工作攻坚克难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安全生产战线的同志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紧紧抓住抗凝冻、保民生、抓重建、保奥运等重点工作,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强化监管措施,大力推进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不断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全面发展。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75起,同比减少89起,下降9.2%;死亡384人,同比减少13人,下降3.3%。发生较大事故7起,同比减少5起,下降41.7%,有效杜绝了重特大事故,实现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降”目标。亿元GDP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及从业人员十万职工死亡率等各项控制指标均在省下达控制数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再次荣获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一等奖,连续七年名列第一。回顾去年,我们的工作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一是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军多次强调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将市安监局工作情况报告批转市四大班子及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并亲自带队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及重点工程施工安全,有力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袁周市长多次在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上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问题。在烟花爆竹“禁改限”实施工作中,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并深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指导,每逢重要节假日,都亲临矿山、工厂、工地等场所检查安全生产,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市委组织部下发了《*市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分析评价实施意见(试行)》(市组通[*]108号),把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作为考核评价依据之一,切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四是在凝冻灾害和奥运会等重要时期,市委、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筑委厅字[*]47号)、《在抗凝冻保民生抓重建中加强道路交通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筑府办发[*]46号)等多份文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两个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及时将省下达控制指标和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市政府与11个区(市、县)政府和20个有关行业(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并对完成情况采取月通报、半年督查、年度考核等措施加强过程控制,有效落实责任制。二是严格目标考核,兑现奖罚。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拿出280多万元进行表彰,对突破控制指标的7家单位收缴安全生产责任金60万元,切实落实监管责任。三是把安全生产工作列为市国资委管理的16户重点企业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在1100多家企业推行法定代表人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持续推进专项整治,不断强化安全监管。
在煤矿安全方面。一是继续巩固关闭整顿成果,加快资源整合和技改矿建设进度。到*年底,21家整合煤矿的开采设计方案和安全专篇均获通过并已开工建设;66家独立技改矿,有45家开采设计方案已获批准,31家安全专篇已评审,20家开工建设。二是制订《规范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意见》,以瓦斯防治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实现了全市产煤区(市、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县级联网。三是大矿带小矿取得突破,成功协调乌当区小茶山煤矿托管省监狱管理局金西煤矿西苗井,为大矿带小矿产业体系建设提供了借鉴经验。四是开展雨季“三防”、节后复产等安全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及时消除了大量事故隐患。*年全市煤矿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7%。
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按照“五整顿”、“三加强”及整脏治乱、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积极开展“保安全,降事故”、排查治理危险路段等一系列行动,成效显著。一是开展了“冬防春运”、“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打击二轮摩托交通违法”、“百日会战”等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客货运输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二是加大改造交通设施投入。采取改造地下通道、新建人行天桥、清理占用停车场、拆除环岛等措施,减少事故隐患。同时增加执勤警力,强化路面管控,加大处罚力度,取缔马路发车点和停车场等措施消除重大隐患,全力压事故。三是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开展“五进”主题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市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全年纠正违法行为32.88万人次,道路交通事故同比起数下降10.7%,死亡人数下降10.1%,其中较大事故下降33.3%。
在非煤矿山方面。严格行政许可审查,严把安全准入关,全市砂石矿山从650家减少到484家。认真吸取山西襄汾“9.8”特大溃坝事故教训,以尾矿库安全监控和隐患治理为重点,对全市12家尾矿库建立安全档案,完善防汛责任制,开展专项检查,查处事故隐患,督促企业整改治理。*年汛期至今,全市尾矿库运行安全正常,未发生溃坝等事故。同时,积极在地下矿山推广机械通风等技术,不断提高矿山安全保障水平。
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认真开展危化企业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已普查危化重大危险源284个,建档数达到100%,督促企业制订并落实安全监管措施。同时,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强化源头管理。针对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14年后缺乏管理经验和防范体系的实际,成立了*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袁周市长任组长,4位副市长任副组长,切实加强领导。同时建立应急指挥部,靠前指挥,严阵以待,通过明确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各环节责任部门和工作任务、许可证总量控制、统一配送、严打非法行为、加强宣传教育等措施严密监管,确保“禁改限”期间未发生烟花爆竹死亡事故,实现了首战告捷。
另外,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水上交通、民爆器材、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农机安全等方面专项整治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
*年是隐患治理年,全市上下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分4个阶段在煤矿、道路交通等17个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狠抓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深入推进。各区(市、县)和市相关部门也制定了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工作。全市有15358家单位进行隐患排查,累计查出事故隐患26758条,已整改26631条,整改率为99.5%,取得明显成效。不断加大打击“三非”力度,共掌握“三非”企业或项目2157个,已取缔1744个,正在查处413个。同时,建立了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制度,推动隐患排查治理经常化、制度化。
(五)积极开展百日督查,自加压力务求实效。
一是扩大督查范围,全面开展督查行动。市政府召开了动员大会,成立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指挥部,制定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把煤矿、道路交通等13个行业(领域)作为百日督点,并突破上级关于督查面不少于30%的规定,明确市对各区(市、县)的督查面不少于50%,县对乡(镇)办事处的督查面不少于50%,自加压力,促进工作。各区(市、县)也成立工作机构,积极开展督查工作,全力除隐患、保安全、迎奥运。二是强化督促检查,深入推进百日行动。市安委会成立了7个督查组,分三轮对11个区(市、县)和部份重点行业督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行动期间,共督查政府、行业、企业总数达34139家(次),查出各类隐患32345条,整改29963条,整改率92.63%,成效明显。三是狠抓整改,务求实效。对国家、省、市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坚持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如对贵州水晶集团存在的重大隐患,列入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市、县两级安监、国土等部门组成现场督导组,取消国庆休假,进驻现场督促和帮助企业完成整改,恢复生产。
(六)加强基础管理,切实推动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年,全市共编制各类事故应急预案2292个,投入资金100多万元,组织2万余人(次)开展各类事故抢险演练50多次。成立了*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用房及装备已基本落实。同时认真学习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积极落实应急管理措施,初步建成了“一案三制”为重点的应急救援体系。
二是依法查处事故,利用教训推动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全年发生的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立案调查,到期应结案300起,实际结案276起,结案率92%;较大事故7起,到期应结案5起,已结案5起,结案率100%。对事故罚款518万元,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67人受到经济处罚。
三是安全文化建设成效明显。积极开展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出发仪式等活动,重点突出,贴近群众,再次获得“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称号;参加“除隐患,迎奥运”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名列全省前茅;开展“送法规到企业,服务到基层”活动,深受企业欢迎,取得圆满成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果,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事故总量仍然较大,一些重点行业事故居高不下的局面未得到根本改变。如道路交通,全年发生7起较大事故,有6起是道路交通事故,占总数的86%;其它如火灾事故起数、金属与非金属矿死亡人数大幅度上升,建筑业事故较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