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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医疗纠纷; 医疗风险基金; 核算与管理
一、医疗纠纷无法避免且日渐增多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在现实生活中医疗纠纷无法避免,原因在于:
(一)医疗业务的高科技性和高风险性客观存在
医疗技术是一种具有较高风险的技术,患者在接受治疗的同时承受着因治疗失败可能带来的损害,不管是哪种治疗手段或药物,在临床治疗的应用从来就不可能百分之百安全。
(二)医疗行为的基本规范没有真正落实
如三查七对、术前充分讨论、手术记录的齐备、患者的知情告知等常规要求在日常诊疗活动中没有得到坚决执行。
(三)医护人员和患者的个体差异导致诊疗效果出现差异,引发医疗纠纷
每位医护人员的理论水平、实践经验、服务态度等都存在差异,因此对于同一病种的治疗方案、治疗方式可能存在不同。同时,患者的个人状况也存在差异,即使是完全相同的医护人员、完全相同的治疗方案、完全相同的病种对于不同患者也可能产生不同的效果。
(四)医疗设备或耗材、药品存在质量缺陷
诊疗活动的开展需要借助一定的设备、耗材或药品,如果这些物品的质量出现瑕疵,将对病人产生不良后果,导致医疗纠纷产生。
(五)患者的个人原因导致纠纷产生
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某些病人,出于各种目的,在诊疗活动结束后无理取闹,寻衅滋事,制造医疗纠纷。
医疗服务行业的上述特点导致在医疗过程中要使患者达到百分之百满意几乎是不可能,医疗纠纷无法避免,而近年来更有不断增多的趋势。
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个人的健康状况比以往更为关注,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日渐提高。2002年4月1日《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正式施行,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正式施行,2010年7月1日《侵权责任法》正式施行。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使人们对于医疗纠纷的维权更加便利。
另一方面社会层面处理医疗纠纷时缺乏有力措施和执行力度导致不良的示范效应。在当今社会,缺少一种医患双方都认可的医疗纠纷解决方式和途径。医疗纠纷很大程度上都是由医患双方自行解决,在双方博弈的过程中,患者在医院静坐、设灵堂、围堵殴打医护人员、扰乱医疗秩序等手段百出,如今在职业医闹的参与下更是无所不用其极。媒体的渲染、公安机关的包容,使得医院无法寻求强有力的支持,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最终给钱了事。如此造成一种“不闹不赔,小闹小赔,大闹大赔”的不良风气和恶性循环,导致医疗纠纷日渐增多,愈演愈烈。
二、设置“医疗风险基金”的必要性
医疗纠纷的发生不仅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运作,破坏了就医环境和秩序,尤其对医院财务造成沉重负担。根据调查统计显示,几乎所有的医疗纠纷都以提出经济赔偿为其主要目的。在患者不诉诸法律的情况下,医院迫于无奈通常给钱私了。对于诉诸于法律的医疗纠纷,尽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了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但由于司法“二元化”的影响,上百万元甚至几百万元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层出不穷,对于非营利性的公立医院来说,更是不负重荷。
近年,广州市医疗系统对几家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了一次关于医疗纠纷赔偿的调查,结果如表1所示。
其中涉及的医院年度医疗收入和药品收入合计跨度从几亿到几十亿,按医疗赔偿比例测算,可推算出单个医院的医疗赔偿金额年均通常可达数百万元,这显然已对医院财务造成了严重影响。但是,在原有的《医院财务制度》中,医院日常财务管理并没有对医疗纠纷的赔付做任何事前估计或处理,只有当相关赔付真正支出时才一次性计入费用。这种核算方式存在以下弊端:
(一)不符合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
一直以来忽视医疗纠纷可能带来的赔付造成的财务风险,一旦发生大额赔付,必然会严重影响医院的财务运作,进而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转。
(二)不符合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
对于某一项医疗行为而言,它会带来医疗收入,也可能同时带来医疗纠纷赔付,存在或多或少的潜在风险。因此,医疗收入的实现和医疗纠纷的赔付是关联的,但两者又是两个核算过程,存在较长的时间间隔,在当期收入确认以后,其潜在的医疗赔付支出将影响未来财务的不确定性。
(三)不符合会计核算的有用性原则
在目前的操作模式下,除非特意提取数据,否则无法直接得知医疗纠纷的赔付情况,账面上的医疗收入在增长,实际上潜在的支出也在增长,只是无法从财务报表中得知而已。在一定程度上,医院财务报表不能正确反映医院的财务状况,不便于对医院的运营管理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三、设置“医疗风险基金”的科学性
修订后的《医院财务制度》在“专用基金”科目下新增了二级科目“医疗风险基金”,并对其明确规定如下:
“医疗风险基金是指从医疗支出中计提、专门用于支付医院购买医疗风险保险发生的支出或实际发生的医疗事故赔偿的资金。医院累计提取的医疗风险基金比例不应超过当年医疗收入的1‰-3‰。具体比例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从上述规定中可知“医疗风险基金”的设置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1.其用途是专门用于支付医院购买医疗风险保险发生的支出或实际发生的医疗事故赔偿,符合会计核算中“专款专用”的原则。
2.其计提基数是当年的医疗收入,符合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
3.其计提的比例范围为1‰-3‰,这样的比例幅度与实际生活中各医院的支出状况大致相符。
4.其计提的具体比例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这种规定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地方政府灵活性,充分考虑了各地的生活消费水平、医院的业务收入水平对计提医疗风险基金的因素影响。
可见,设置“医疗风险基金”科目与以往在医疗纠纷发生时直接列支的方式相比,更为真实、客观,通过按收入计提的方式对财务风险进行了覆盖,避免因突然性的较大损失对医院造成冲击,保障了医疗体系的正常运作,切实符合会计核算的谨慎性、配比性、有用性等相关原则,具备科学性和较好的可操作性。
四、关于扩大“医疗风险基金”核算范围的建议
“医疗风险基金”的核算范围包括医院购买医疗风险保险发生的支出或实际发生的医疗事故赔偿。但在现实生活中,医院面临的医疗风险不仅表现为医疗事故,更多的表现为医疗纠纷,并非只有形成医疗事故才会产生赔偿。出于各种考虑,相当多的医疗纠纷并不会发展到医疗事故认定的阶段,通常在这之前医患双方已达成和解,而这种和解必然伴随着一定金额的赔偿。在医院的有关支出中,医疗纠纷的赔付不一定比医疗事故的赔付少,这是无法回避的客观事实。因此,建议扩大“医疗风险基金”的核算范围,将医疗纠纷赔付包含在内,以便全面、完整、真实的反映医院用于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支出。
综上,修订后的《医院财务制度》新增了“医疗风险基金”,不仅更加深刻、全面地贯彻财务管理的相关原则,还有利于上级主管部门了解医院的真实财务状况,了解医院面临的客观环境和生存压力,有利于有关部门对医院的运营进行客观、合理、公正的评价,对营造良好的从医、就医秩序和环境产生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关键词:医疗,财务会计,制度,可持续
1.我国医疗卫生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现存问题
1.1 固定资产核算问题
(1)医疗卫生单位资产不实,会计信息失真
固定资产计提修购基金后没有真是反映固定资产净值,因而导致医疗卫生单位资产不实,会计信息失真。当前《医疗卫生单位财务制度》规定,医疗卫生单位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的一定比例提取修购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和大型修缮。其实质是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反映在“专用基金――修购基金”里,但没有设置相应的“累计折旧”科目作为固定资产的减项,以反映固定资产净值和累计提取修购基金。从而造成医疗卫生单位资产不实,会计信息失真。
(2)固定资产价值失真,会计信息不实
没有设置“固定资产减值”会计科目,尚不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价值。随着技术更新,原来贵重的医疗设备仪器已日趋减值。然而,这些实际上已经发生减值的固定资产,仍旧按购置时原值在固定资产账面反映,那固定资产价值就明显失真,违背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原则。
1.2管理费用的分摊不合理
现行医疗卫生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管理费用按医疗、药品部门人员比例逐项进行分摊。。采用这种方法分配后,医疗卫生单位的公共费用已完全摊入医疗、药品成本中,人为加大了医疗、药品的成本费用,使医疗、药品成本不实,隐瞒了医疗、药品的真实结余。
1.3会计报表缺失现金流量表
目前,医疗卫生单位财务会计报表主要有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药品收支明细表、医疗收支明细表、基金变动情况表等,作为经济活动规模较大的医疗机构来说,会计报表体系中缺少了反映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变动情况的重要报表现金流量表,使会计报表不能全面真实反映其经济活动。
1.4 药品差价率计算不科学
现行《医疗卫生单位会计制度》对药品实行统一零售价核算,然而,由于医疗业务的特殊性,在开展医疗服务过程中,药品不仅直接提供给病人,在其他环节也要使用药品,如科室领用的消毒药品、特殊岗位医务人员的保健药品、科研用药品等。由于医疗卫生单位药品实行零售价结算,使这类药品也反映了药品进销差价,因此,已实现的药品进销差价中也包含了这一部分非销售药品所实现的进销差价,这使得药品差价率的计算不尽科学,也必然导致计算出药品差价率高于国家规定的情况,不利于物价部门对医疗卫生单位药品作价的考核。
1.5其他
在我国现行医疗卫生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中还有发放的奖金没有对应的入账科目、“在加工材料”科目列支的人员经费在年度分析中没有体现、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等问题,这里就不再一一赘述。
2.建议
作为管理工具的医疗卫生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必须为医疗卫生单位总体改革服务,其改革必须与之相适应、相协调。医疗卫生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改革必须符合法律并紧跟财政、会计改革步伐。
2.1建立规范的财务会计体系,做好四个“必须”
一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医疗卫生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修订要体现法律的基本要求,将法律的约束体现到制度中去。二是必须符合国际会计惯例。医疗卫生单位修订财务会计制度时必须以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会计准则为依据,并注重借鉴企业会计改革的成功经验。。三是必须与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相适应。四是必须满足社会各方对医疗卫生单位会计信息的需要。同时,修订的医疗卫生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必须满足财政、卫生、物价等政府主管部门管理的要求,满足医疗卫生单位内部管理的需要。
2.2加强医疗卫生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监督机制, 确保会计制度严肃性
在医疗卫生单位财务会计核算的过程中,会计主体出于自身局部利益的考虑,比如为增进收入账目制定出的会计制度往往会与正式的规定不相符,这种有利于自身的会计行为是缺乏有效监督的。。一般而言,会计主体采取不同的会计处理程序和方法,都会得出不同的会计信息,从而影响主体在利益上的分配。因此资产负债表中应有一个固定资产的备抵项目,使医疗卫生单位的会计报表能够真实地反映其资产、净资产以及收支结余的情况,确保会计制度应有的严肃性。
2.3固定资产增设相应科目
(1)针对医疗卫生单位固定资产计提修购基金后没有反映固定资产净值,从而造成医疗卫生单位资产不实,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建议医疗卫生单位会计增设“累计折旧”科目,具体核算办法参照企业会计制度。
(2)建议医疗卫生单位会计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办法,增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计科目进行核算,以真实反映固定资产价值。发生固定资产减值时借记“其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2.4药品核算实行分账管理
建议药品的核算分药库、药方不同价格记账。药品购进入库时,均按实际购进价入账,对于科室领用的非销售给病人的药品以实际成本价作支出,不反映进销差价;对于药房领用的销售给病人的药品则以零售价进药房。这样不仅使药品差价率的计算更加科学,而且药品科目的核算也符合《事业单位财务准则》第十九条“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照取得或构建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2.5 增设现金流量表
建议医疗卫生单位会计报表增设现金流量表以反映医疗卫生单位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变动情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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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疗机构;财务管理;竞争
随着我国医药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疗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外资对国内医疗市场的冲击,基层医院如何以较低的消耗取得更大的收益,在竞争中生存并获得发展,是摆在基层医院财务管理人员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现行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财务管理现状
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的基层医院财务管理遗留了很多问题,特别是在医院改制的新阶段,这些问题更是突显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务管理机制不够规范
当前,我国基层医院的经济管理还没有适应国家对医院经营管理的改革要求,缺乏预算管理机制。基层医院预算管理只流于形式,与预算执行相差甚大,乱上项目、乱开口子、花“过头钱”等现象经常发生,这使得有限的财力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经费供需矛盾。
其次,基层医院经费管理的漏洞比较多,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责任不清的问题较为突出;重钱轻物、重供轻管的现象也比较普遍。又加上缺少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和手段,导致浪费严重、经费物资过度流失。
另外,基层医院的财务科、经营管理科进行各自的会计核算,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多家管钱,机构重叠,多套账本核算,这就造成了核算内容不完整,资金分算,核算方法落后,削弱和制约了医院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
(二) 基层医院财务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近年来,从基层医院财务工作人员的整体状况来看,主要表现出以下几方面的特点:年龄偏大,素质偏低;创新意识不强,管理观念落后;知识结构老化,理论基础薄弱;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业务能力不强;对现代医疗体系中的财务管理手段利用不够,无法完全满足管理的需要。在业务加速增长、财务对于基层医院建设越来越重要的形势下,这样的人员结构和人员素质会加剧财务部门的“人少事多”之矛盾。
(三)资金管理手段单一
随着医疗市场的逐步放开和外国资本的不断涌人,带来的冲击不光是经济的冲击,更是观念的冲击。过去对基层医院自有资金和信用资金的粗放管理,难以与国外先进的医疗机构相抗衡。公有医疗机构历史较长,过去遗留的问题和债务较多,原有的负担过重,加之退休的人员开支更是医院财务中一笔不小的开支。
二、改革现行卫生医疗机构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采取多种手段,更新财务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
通过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把转变观念、提高竞争意识放到基层医院生死存亡的高度上来,学习先进的经营管理模式和财务管理经验,向管理要效益、向市场要发展,从而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全面素质。道德诚信是全社会推行的职业道德,更是基层医院财务人员恪守的原则,因此要对财务人员的爱岗敬业精神着重加以培养。此外,在业务中应让财务管理人员加强计算机应用管理知识及操作技能的学习,掌握并熟练运用现代财务管理的手段。
(二)加强财务监管力度
财务管理关系到基层医院各项经济活动,因基层医疗企业有着其特殊性,因此,基层医疗财务管理人员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财务制度,明确制度界限和内部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使财务管理活动有章可循。
大额资金的使用应采取招标采购的办法,高度透明,避免基层医院财务管理中重大失误的发生。在财务制度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价格法等物价政策与标准,对基层医院的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譬如抽查病人费用单据)。按季度审核财务报表,了解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情况,年终审核年度决算内容,评价财产物资的完整及真实性,同时审查办公用品和卫生材料的领用制度是否完备.认真检查和核对制度的落实情况,使财务管理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完善内部财务管理体系
基层医院要在激烈的竞争中得以生存和发展,不但要有团结的集体和求实的作风,还要有较完善的内部财务管理体系,作为基层医院发展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和必要的保障。完善内部财务管理体系力求反映医院的真实性,对经费分析和经济预测更具有适应性。
基层医院的各项管理都要服务于医院的经营活动,内部财务管理体系也不例外。建立健全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管理体系,从控制到监督,从督促到反馈、分析、考核等,即由单纯的核算管理变为综合控制型管理,并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医院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做到科学办院,依照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医院日常的财务管理。在兼顾经济效益的同时,更要注重社会效益,要从思想高度上认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体现基层医院的综合实力、经济水平、财务指标的实现,使日常工作有章可循,给医院当好参谋助手。随着基层医院改革的不断深入,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日益显现,通过各项措施的建立和改进,财务管理工作必将在卫生体制改革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提升
计算机已经被应用于医院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各个方面,对基层医院的信息进行网络化管理,通过网络共享信息资源,逐渐实现现代化的财务管理,从而真正发挥财务管理的作用已成为当前的重要任务。例如,把计算机应用于药品管理系统,对购入药品的品名、剂量、规格、价格、有效期等相关信息都录入计算机,办理入库手续,药品的管理体系一旦和医院的财务管理联网,财务部门就能在第一时间掌握医院的药品销售情况和库存情况。
此外,还可以把收费管理系统和基层医院的财务管理系统联网,便于基层医院的财务部门及时了解医院每天的收入情况。
三、结论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改革尚未得到进一步完善,在一些内部制度、人员素质方面还存在有诸多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要通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建立健全,增强职工素质,结合医疗机构自身实际情况,不盲目进行项目建设,营造虚假繁荣,将既有资源投入到对自身专业技术与日常运营上,将提高基层医疗质量作为第一目的。
[参考文献] .
一、医院基本建设造价控制的特点
医院建设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单位价值高、专业技术要求高等特点,在预计工期内许多影响工程造价的动态因素会发生变化,工程造价在项目的整个建设周期内处于不确定状态。根据有关规定,医院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全过程审计,即从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始,到工程造价确认和经济后评价为止的整个建设周期。以建筑设计阶段为中心,以优选建筑方案和设计方案为基础,在建设期间的各个阶段采用各种方法和措施把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二、基建财务管理体系的建立
医院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首先应委派基建负责人和基建财务负责人,设立专门账户,健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基建管理人员加强财务、建筑基础业务培训,熟悉基本的建筑工序、工程预决算基础知识、消耗量定额、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等知识,降低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依据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工程项目》及集中支付的相关规定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合理设置管理岗位,明确建设部门、监督部门和决策机构的责任和权利,管理岗位之间应有制约机制。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医院与总包单位签订合同,每月根据施工单位编制的基建项目施工进度报表和拨款申请,经现场监理人员、基建负责人、财务监督人员共同对上报的工程工作量完成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金额等内容审核、签字,全程跟踪审计项目还需审计部门签字,向分管领导汇报后最后交财务审核、付款。医院与设备、材料等供货单位签订的合同,应由监理、收货部门、总包单位、安装验收部门等签字,向分管领导汇报后交财务审核、付款。
组织竣工决算,在竣工决算编制前,财务管理人员应与基建负责人、监理工程师、总包单位或施工企业的预算员到现场实地勘验,对已完工程工作量进行复核,对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进行审核确认。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表时,主要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投资概算、设备清单是否经审批,各种合同、已办理竣工验收的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资料、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建设项目设备和材料采购库存资料等是否完整;已交付使用资产交接手续的真实性、完整性等;建设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基于财务管理的造价控制关键点
(一)从设计阶段抓起,优选设计方案
医疗建筑的成功首先取决于前期的决策和设计,建筑工程的设计费约占工程额的1%左右,而设计方案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度在70―80%。医疗单位一般没有建筑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缺乏,不能只注重设计方案、设计收费,而忽略了建材、层高、功能布局等对造价的影响。我院综合病房楼设计过程中,我们对建筑勘察、选址、项目成本、投资限额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分析,对建筑设计院和设计师进行了充分的考察,设计过程中在尊重设计院意见的基础上,尽量满足使用要求,使设计方案达到了高效率、低成本的效果。
(二)组织和管理好招标工作
工程招投标可以解决医院和施工方、设备和材料供给方等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为医院和承包商的相互选择创造条件,优化整体的资源配置,有利于确保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工程造价,是造价控制的重要手段。根据建设项目要求和医院集体决策规定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从竞争程度和招标范围确定招标方式,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或委托编制工程量清单,严格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的编制与,严格投标人的资格预审。我院在综合病房楼的招标过程中实行全过程招标方式,将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材料、设备等都纳入招标范围。在招标采购前,我们进行了周密的前期考察论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方及主要的建筑材料、设备的选择,我们都进行了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各方实力、诚信、能力,谨慎选择入围厂家和队伍,从周密性和严谨性方面严格审查招标文件,,邀请招标项目我们委托有实力和资质的预算单位编制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工程量清单,减少漏项,减少不可控因素,有效提高了施工效率,减少了施工阶段的矛盾和纠纷。
(三)建立合同管理制度,重视合同管理
在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中合同确定了工程实施和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甲乙双方进行经济活动的依据,是双方经济行为的最高行为准则,医疗建筑周期长,工程价值量大,工程变更、干扰事项多,合同管理是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关键,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中必须在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兼顾双方的利益,公平合理;合同目标的实现必须依靠甲乙双方的真诚合作。应注重合同审核,审查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是否一致,合同条款是否合理、公允,计价依据是否公平,合同价款的确定、调整是否明确、严谨。
(四)科学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施工管理
严格控制施工组织设计风险,在满足工程质量及设计要求的同时,还要及时全面了解使用量大、随市场行情变动较大的材料价格信息,例如钢材、水泥、沙等,合理测算、控制材料进场量,提高资金利用率。针对风险管理需要,控制工期风险、材料价格风险、施工组织设计风险、自然风险、设计变更风险的控制目标,制定有效的控制方案,动态管理,实时优化。保证工程资金及时到位,高效实用,,避免资金不到位、设计变更、施工组织设计失误造成工期延误等因素对造价造成的不利影响。
关键词: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新财务制度;协调性
1两大新制度体系简述
财政部于2010年修订了《医疗会计制度》;2012修订了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文简称“会计准则及制度”);2013年正式颁布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此外,还有中小学、彩票机构、科学事业单位等更具有针对性的不同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这些标志我国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与成熟(下文“新会计制度)”。与此同时,国内事业单位的“新财务制度”体系也在建设与完善当中。自2010年《医院财务制度》的修订后,2012年4月1日《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下文“财务规则”)出台;此后,财政部及相关部门在两年的时间内出台了另外九个大行业的事业单位新的财务制度。这些,形成了国内全新的事业单位新财务制度(下文“新财务制度”)。
2新会计制度与新财务制度差异分析及优化建议
2.1会计准则及制度与财务规则差异
对比事业单位的“会计准则及制度”与“财务规则”,两者在立法目的、适用对象及范围、甚至会计要素等概念上都高度统一且相互协调。不过细究可以发现,相关具体项目分类及规定上差异较大并不十分协调,比如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甚至在财务报表等规定均差异明显。这种规定差异性导致新会计制度体系与新财务制度体系两者不协调将延伸到下面各个行业性的事业单位当中。总的来说,“会计准则及制度”因其绝大部分参考国际公告部门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其合理性和规范性更佳,建议“财务规则”可向其靠拢。
2.2行业性的会计制度与财务制度差异及优化
(1)名称不同但内容相同。对比11个细分行业性的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来看,除了彩票机构的会计制度与其财务制度名称基本一致外,其他10个行业两类制度之间的各种名称差异均较为突出。比如,医院会计制度中制定的“财政应返还额度”,其核算的内容是在国库集中支付背景下医院应收到的各种财政返还,核算反映同样内容的却在医院的财务制度中名称却换成了“财政应返还资金”。这种名称差异但内容核算却一致的问题比比皆是,容易给实务工作者带来困惑,此类问题应一律参考“会计准则及制度”的规定制定统一的名称。(2)两类制度的口径差异。一是医院会计制度与财务制度在应收预付分类的差异。在医院会计制度中,应收预付由“应收医疗款、应收病人医疗款、预付账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及其他应收款”五个项目组成;而在财务制度中则只有四项,少了“应收病人医疗款”项目。相比较来说,更具有概况性的财务制度里的“应收医疗款”更符合会计科目的设置原则。故,笔者认为应由“应收医疗款”代替会计制度里的“应收医疗款”及“应收病人医疗款”,若十分必要可考虑下设明细分类科目来细化核算内容。二是高等学校的净资产在会计制度与财务制度的规定不一致。高等学校将“事业基金、专用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财政补助结转结余、事业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及经营结余”七个项目界定为高校的净资产,金额上为资产扣除负债后的余额。但是,高校净资产的概念并未出现在高等学校的财务制度中,仅对专业基金、各种结转结余进行了一些规定。针对此类不一致,可参看高校的会计制度进行统一。(3)两类制度中的总分类与“明细分类”科目差异。针对总分类与明细分类差异,主要是指核算内容相同情况下财务制度中用总分类科目核算而会计制度则是拆分为更细的项目(简称“明细分类”科目)。一是医院的流动资产的分类。医院财务制度制定的“存货”项目在会计制度中却没有出现,但会计制度却制定了“库存物资”、“在加工物资”等项目。可发现,后者其实是前者的明细分类,因此可考虑在会计制度设置总分类的“存货”、再设置明细分类“库存物资”、“在加工物资”等项目。二是科学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科学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科研收入及非科研收入”两个项目核算的内容合并一起与其财务制度核算的“事业收入”基本一致。考虑财务制度中的收入分类遵循了“财务规则”及“会计准则及制度”,其科学性及合理性更高,可修改会计制度的科目设置让其与财务制度一致。
3结论与建议
事业单位的“会计准则及制度”与“财务规则”,两者在相关具体项目分类及规定上差异较大并不协调,比如: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甚至在财务报表等规定均差异明显。这种两类上位法的差异性将延伸到下面各个行业性的事业单位当中,影响众多行业、急需优化。虽然“会计准则及制度”及“财务规则”修订于2012年,但是仍然面临各种不足。考虑“2013年最新修订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5年最新修订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两类最新会计制度均涵盖了事业单位的各种会计制度并对其大量的优化,故可将2012年的“会计准则及制度”及“财务规则”进一步向此靠拢,也可调解他们之间的各种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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