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安全生产工作坚持方针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摆上重要位置
今年以来,安监科始终把建筑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进一步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安全生产当作“人命关天”的大事,当作“责任重于泰山”的大事,当作保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大事。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网络,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具体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明确的工作目的,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局长徐景军同志亲自带领有关人员到建筑工地,认真督查,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查、有人办,实实在在的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到底,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二、强化宣传,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工作有了正确的方法,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抓安全生产工作的一贯方针,以实践检验证明,要抓好安全生产,必须坚持这个方针。局定期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分析安排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共同学习,宣传贯彻《建筑安全法》,让所有成员首先学会、领会,知道相关建筑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以及条条框框处理办法,提高安全生产干部素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例会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检查评比制度、奖惩制度、以及各种卷宗档案等等。为深入广泛地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提高社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在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到来之际,组织各有关部门采取了标新立异的方式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工作。
三、强化检查力度,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
安全检查是提高生产安全的有效途径,通过检查,可以纠正不正确的思想,强化安全意识,促进制度健全,更可以发现生产过程中的隐患,通过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有力促进安全生产。今年除了分管领导每月检查一次外,局长也每季度及重大节假日亲自带相关单位人员检查,对所有安全生产内容全面进行检查,包括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查整改,检查中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严、细、实”,不留一个死角、不放过一个隐患。
四、牢固树立争优意识,努力构建安全单位
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围绕年初下达的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目标,成立达标验收领导小组,局长徐景军同志任组长,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单位自查,并上报结果,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努力实现我局安全生产通过达标验收。
2009年我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保证了全年目标的实现,但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之处,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继续努力改进不足之处:
1、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巩固隐患整改年的成果。
2、广泛开展安全生产2010宣传、培训工作,使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
实行“党政同责”,就是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第一要务的首要位置,纳入党组、行政的总体目标,纳入党建工作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同落实。实行“一岗双责”,就是要求相关股(站)室干部职工按岗位职责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责。各级负责人要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确立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坚持“三个必须”就是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即“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和事权相一致的要求,认真履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抓好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区水务局党组、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全区水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各股(站)室负责人是本股(站)室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股(站)室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一)区水务局主要负责人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水务系统的贯彻落实;组织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与分管领导和各股(站)室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并严格考核奖惩。二是组织制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规章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水务系统的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检查考核;经常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及时研究解决水务系统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明确水务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并保障工作开展。三是每月至少主持召开1次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贯彻上级有关要求,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四是组织并参加水务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汛期不少于2次。五是领导水务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限期整改。六是建立健全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按照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协调救援及善后等相关工作。
(二)区水务局各分管领导主要职责。
一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与所分管股(站)室及下属股(站)室职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检查考核。二是督促分管业务股室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参加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建立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制度、巡查制度、督办制度。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汛期不少于2次。四是水务系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照规定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救援及善后等相关工作。
(三)局属各股(站)室负责人主要职责。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在本股(站)室及所监管单位的贯彻落实。二是组织落实下达的安全生产专项目标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本股(站)室业务范围及所监管单位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三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台帐,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并加以落实,每月28日前将当月安全检查台帐、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局安办。每月开展日常安全检查不少于2次,汛期不少于3次。四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股(站)室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同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岗位职责,定人定岗,建立每人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切实强化工作职责。五是本股(站)室所监管单位及区域发生安全事故时,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相关善后工作。
(四)各股(站)室人员主要职责。
一是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本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二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专项目标任务、按职能职责和岗位职能切实履
行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三、强化应急管理
各级负责人要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在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按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做好应急救援组织领导工作。
(一)发生一般事故,事故发生相关股(站)室负责人和区水务局分管业务的领导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
(二)发生重特大事故、较大事故和性质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特别大的一般事故,事故发生相关股(站)室负责人和区水务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
(三)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股(站)室的,由该项工作牵头股(站)室对应的分管领导赶赴事故现场。特殊情况按区水务局主要领导批示办理。
(四)相关领导及负责人到达事故现场后,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组织领导,全力配合做好伤员抢救和事故善后工作。
(五)事故发生地的乡镇及相关股(站)室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四、严格考核,强化监督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考核奖惩制度。
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在综合目标绩效考核以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的权重,有关负责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按省、市、区有关规定,取消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和诫勉约谈制度。
各股(站)室负责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存在不具体、不落实、不负责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警示通报、诫勉约谈等处理。被警示通报或诫勉约谈后未按照要求整改,问题依然突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因未按要求整改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依纪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精心组织、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辖区内单位要统一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确理解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重要任务,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及健全各项安全制度,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二、继续加大安全的宣传、学习、教育,从而形成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参与到安全的活动
积极配合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坚持打赢“预防为主”的胜利战,切实增强社区居民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做到人人讲安全,事事保安全,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进一步完善形式,丰富内容,增强实效。
1、社区安全检查员负责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及时对辖区内各单位和个体户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于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进行“双重”管理,杜绝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2、按要求对辖区企业职工进行专业培训,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经培训考核过合格持证上岗。安全员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有危及职工安全健康的情况,有权要求立即改正,或限期解决,情况紧急时,有权要求立即从危险区内撤除作业人员;停止生产;对违反安全规定的领导和职工有权制止作业,提出处罚建议;发生事故后,有权直接参加调查,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继续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做好安全生产检查进一步完善安全检查机制的基础上,将逐步加大检查的力度和深度,积极研究、探索和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社区安全检查员领导小组成员,应对辖区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期监督、检查辖区范围内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地按要求向办事处安全生产办公室报安全生产报表和相关资料和相关资料。
目标责任;
一、分管副镇长:分管副镇长在镇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镇的安全生产工作。
具体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镇党委、政府的有关决策,研究制定全镇安全生产监管办法和措施。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抓好基层和基础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
2、按照镇长指示,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和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研究、布置和督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事故查处。
3、建立健全安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层层落实年度安全目标、任务和责任,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每季度通报安全生产目标控制情况。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4、督促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5、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安规定启动镇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并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协调和指挥事故抢险救援并处理好善后工作。
6、经常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分析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得重大问题。
7、履行法律法规的其他职责。
二、其他班子成员:其他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即部门或单位、行业和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具体职责:
1、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镇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2、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3、经常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指导和督促分管领域内各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5、根据上级要求和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督促分管领域内各部门(单位)落实上级部署和指示精神。
6、定期、适时、有针对性地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对分管领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具体要求,并督促整改,直至消除隐患。
7、分管领域内的部门或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较大的,应当按规定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和指挥事故抢险救援并处理善后工作。
镇人民政府镇长(签字签章):
一、全年目标
全年实现无死亡、无重伤、无重大生产设备事故,无重大事故隐患,工伤事故发生率低于厂规定指标,综合粉尘浓度合格率达80%以上。
二、指导思想
要以公司对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为指导,以工厂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为标准,以安全工作总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原则,以车间、班组安全管理为基础,以预防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大事故为重点,以纠正岗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员工劳动保护穿戴为突破口,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开创安全工作新局面,实现安全生产根本好转。
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出实招、使真劲,把“安全第一”的方针真正落到实处,通过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解决领导意识问题,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第一”的位置上,只有从思想上重视安全,责任意识才能到位,才能管到位、抓到位,才能深入落实安全责任,整改事故隐患,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力保安全生产。
四、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工厂现状,确定出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完善各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加大重大隐患的监控和整改力度,认真开展厂级月度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车间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班组坚持班中的三次安全检查,并要求生产科、车间领导及管理人员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照“三定四不推”原则,及时组织整改,暂不能整改的,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尤其要突出对煤气炉、锅炉、硫酸罐、液氨罐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强化专项整治,加强对岗位现场的安全管理,及时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现象,最大限度降低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工厂生产工作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