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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省级生态县建设”战略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下达我委的各项工作任务,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我委创建省级生态县的目标顺利实现。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按时完成县交办的生态县创建各项任务。
(二)4月底前完成危险废物处置资料:县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情况汇总表;处置单位接收和处置全县医疗废物量汇总表;县医疗废物委托处置协议书复印件汇编;县医疗废物转移连单(存各医疗机构)。
(三)4月底前完成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指标完成情况汇总、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计划、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预案。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我县近三年未发生饮用水污染事故的证明、村镇饮用水水质检测报告等文件准备。
(四)4月底前完成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指标完成情况概述;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统计表;全县改厕工作总结;农村常住户数统计;使用卫生厕所农户数统计表;全县改厕投资明细表;全县改厕工作取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有关农村改厕工程验收资料;政府及部门下发的有关农村改厕,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方面的政策文件准备。
(五)4月底前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末梢水水质达标率汇总,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汇总等资料。
(六)6月底前完成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点规范化建设,完成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水规范化处理设施建设,并规范运行。
(七)6月底前完成打造卫生改厕观摩点(每个乡镇2各以上),确保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以上。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
1.县疾控中心根据《省农村应用水水质卫生检测实施方案》,加强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提高农村饮用水监测的覆盖率。
2.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状况信息收集,做好全县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和部分分散式供水点供水方式等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详细掌握全县农村供水有关数据资料。
3.结合生态县创建工作要求,重点加强对创建生态乡镇、村供水工程水质的日常监测和技术指导工作,并及时对所监测到的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对水样监测不合格的供水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确保2016年安排创建生态乡镇的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大于95%。
(二)农村卫生厕所整治工作
1.县爱卫办要在认真总结多年来项目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中央项目督导组专家的意见,重点把好中央项目村的落实、项目村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改厕健康教育三个关,进一步提高项目技术指导能力,确保中央项目质量。
2.普及全县农村的公厕、户厕无害化改造工作,积极扶持中心村的改厕工作,在中心村全面清除简易厕所、露天粪缸,按人口比例规划建造无害化公共厕所,确保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在95%以上。
3.完成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指标完成情况概述。
(三)医疗废物、废水管理工作
1.认真落实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领导、责任、措施“三到位”。
2.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对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并按照要求全面开展考核,同时督促各医疗单位将医疗废物按规定统一收集,并交由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处理。乡镇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等偏远地区必须达到《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县环保局和卫计委同意后方可就地进行处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
3.卫生监督所要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强化对全县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专项检查,要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纳入责任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全县各医院医疗废物处置率达100%。
4.督导乡镇医院医疗废水规范化处置,村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创建生态县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和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的有效载体和内在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生态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创建意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行动统一到位,宣传服务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明确责任,强化督查
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确保高标准完成卫计系统创建生态县的各项工作目标。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委统一时间要求完成各自任务,疾控中心负责对全县饮用水水质的检测及相关材料的收集。爱卫办要高标准完成农村改厕工作,并做好数据资料的统计与收集。卫生监督所要进一步做好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督查工作。各医疗机构加强对本单位的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的自查工作,确保两废处置规范有序,相关登记汇总资料齐全。卫计委创建办将不定期开展检查,并对创建工作不落实的单位予以通报,相关责任人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部署和要求,以生态立县、绿色发展为统领,以林业特色产业、林下经济发展、林业精准扶贫为抓手,以深化林业改革为动力,大力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切实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积极实施森林城市创建,夯实林业生产发展基础,创新林业服务管理机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我县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16年计划完成新造林2万亩,其中长防林造林1万亩,退耕还林成果专项造林2500亩,农业综合开发名优经济林项目1000亩,石质山造林绿化工程3000亩,其他造林项目2700亩;完成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3.5万亩;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创建省级森林城镇2个,森林村庄10个;全县森林资源限额管理消耗量控制在省下达限额60%以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6.5‰以内;全县林业总产值增长10%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持续推进造林绿化工作,提升城乡绿化水平。
1、打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收官仗。在巩固好往年工程建设成果的基础上,2016继续实施新造林2万亩,其中长防林造林1万亩,退耕还林成果专项造林2500亩,农业综合开发名优经济林项目1000亩,石质山造林绿化工程3000亩,其他造林项目2700亩;在完成省下达造林任务的基础上做到五个结合,即:与“三线三边”环境整治绿化提升相结合,提升绿化美化效果;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创建富有特色的森林村庄;与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做到同步实施;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发展特色产业;与农民增收倍增计划相结合,突出增收增效。
2、准确把握政策,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启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
3、大力推进森林经营工程,完成森林抚育3.5万亩,巩固实施生态公益林,落实生态效益补偿。
(二)持续推进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着力提升城市品位。
4、推进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工作。对照《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落实创建任务,完善档案资料,做好补差补缺工作,积极配合做好验收工作。
5、扎实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对照《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完善档案资料,做好自查验收,及时申报,做好省级验收工作。
6、完成创建省级森林城镇2个,森林村庄10个的创建任务,开展生态文化教育基地、生态文化村、花园小区和园林单位创建活动。
(三)持续推进生态修复工程,提升森林生态服务功能。
7、围绕生态立县建设目标,进一步推进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坚持“以封为主,封、育、造、改、管”相结合的方针,采取自然修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办法,对生态脆弱、植被薄弱区域逐步实施生态修复。
8、巩固城区周边生态修复成果,进一步扩大修复范围和效果。
9、启动梅、响两大水库周边的生态修复工作,结合梅响两大水库水环境生态治理工程实施生态修复。
(四)持续推进特色产业提质增效,促进林农增产增收。
10、突出板栗、毛竹、油茶、山核桃等优势产业发展,积极落实县政府提出的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计划”。继续实施板栗改造提升工程,改造板栗园1万亩;实施毛竹增效工程,完善提升青山尧塘毛竹科技示范园,在青山、张冲、油坊店、麻埠等乡镇新建笋用竹基地3000亩,促进竹产品加工和竹笋产业,提高竹林效益;实施油茶集约化经营工程,加强大别山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管理,促进油茶产业与旅游业等融合发展。
11、加强科技推广,提升产业竞争力。抓科技示范,邀请省内外专家定期开展技术培训、科技结对帮扶,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推广间套种、配方施肥等丰产栽培技术,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12、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加快产业发展。积极谋划争取项目,扶持推动林业产业化发展,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积极引导企业投入产业基地建设,创新产品品牌,增强企业带动能力。
13、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大力发展林下中药材、食用菌种植,发展林间采集加工和生态休闲养生项目。结合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县要求,抓好我县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整合技术服务资源,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切实引导林下经济发展和林下经济产业开发。
(五)持续推进林业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林业管理水平。
14、做好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编工作,全面提升森林资源“一张图”建设,将资源、林地、营造林、古树名木等相关因子有机融合。
15、加强天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和能力建设。做好保护区范围规划调整和保护区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加快实施保护区三期项目建设。
16、做好森林防火指挥监控信息系统建设,争取上级支持,提升森林防火技防能力。
(六)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始终保持林政管理的高压态势。
17、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广播、宣传车、宣传标语、发放一封信等形式,实现林业法规宣传的常态化,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培训,将林业政策法规送到千家万户。加强源头管理和社会监督制度,落实乡村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摸清村情、组情、民情和山场资源情况,建立资源管理档案,在资源管理上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畅通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健全举报和处置机制,发挥群防群治作用,真正把森林资源管理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中。
18、强化林木采伐运输、林地征占用、野生动植物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在采伐上坚持严格限额审批制度,做到“伐前有设计、伐中有检查、伐后有验收”;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核)批制度,严禁先占后批行为;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建立长效化监管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猎杀野生动物和采挖野生植物的行为;加大挂牌古树管护力度,认真开展第三次普查工作。
19、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严格监督检查,加强隐患排查,强化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责任,确保全县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制,强化监测预报和检疫检查,重点加强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的防控。
20、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落实,强化目标考核。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对各乡镇森林资源管理的监督,强化目标考核。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林业执法,加大对林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保持林政管理高压态势。
(七)强化林权改革服务管理,促进林权管理规范有序。
21、继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权流转、林权抵押、林权入股工作,推进森林资产资本化经营,盘活森林资产。积极协调和配合国土、农业等部门,做好林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融合、整合,探索林地收储相关办法,规范森林资产评估管理等,形成一整套林权流转管理体系。
22、做好林权纠纷调解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创新工作思路,促进我县林业产业健康、稳步发展。
23、积极实施森林保险工作,完成279万亩生态公益林的投保,积极推进商品林森林保险工作。
(八)强化林业队伍建设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林业对外形象。
24、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狠抓学习能力建设,重点学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长期性、经常性教育不放松,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严格执行“四项规定”,严控“”问题。健全完善干部职工日常学习制度和培训制度,强化林业各项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力求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深学透。
25、加强制度建设。从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制度、作风效能制度、党风廉政制度和财经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
26、加强基层站、所、队的阵地建设,加大基层基础设施项目的争取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基层站所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逐步改善基层站所队的办公和生活条件。
(九)实施国有林场改革,规范国有林场管理。
27、认真贯彻落实中央[2015]6号文件精神和省市要求,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进一步对全县国有林场基本情况进行调研、摸底,并与发改、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及时做好对接;按照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制定我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实施全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十)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全面完成各项中心任务。
28、开展林业精准扶贫工作,全面落实林业生态扶贫和林业产业扶贫任务。
29、积极做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建设、文明和卫生创建、双拥创建、招商引资、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等方面的工作。
30、积极服务县重点工程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在林地征占用、采伐限额及林业项目的支持;提前谋划,主动参与,为县城区、产业园区建设和全县重点工程建设做好服务。
四、主要措施
(一)坚持科学规划,促进有序发展。高质量完成《县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做好生态修复、产业发展、森林旅游、林下经济发展、新一轮退耕还林等专项规划工作,以规划统领林业发展,以规划促进林业科学发展。
(二)抓好项目建设,推动林业发展。抓好项目储备和争取,千方百计向上衔接汇报,争取一批林业重点项目落地,确保2016年项目稳中有升;抓好项目实施,逐步完善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在项目建设进度、建设质量、资金兑现上下功夫,扎实推进天马三期、新一轮退耕还林、造林补贴、森林抚育等重点工程建设,确保2016年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生态县建设”战略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下达我局的各项工作任务,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我县创建生态县的目标顺利实现。
二、主要工作任务
1、20__年安排创建省级生态乡镇的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大于95%;
2、结合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配合乡镇不断改善农村卫生状况,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确保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在90%以上。
3、加强全县医疗废物管理,探索医疗废物处置途径,确保全县各医院医疗废物处置率达100%。
4、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本系统特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县创建宣教活动,在系统内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5、积极开展生态县建设信息报送和优秀图片选送工作。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
1、县疾控中心根据《甘肃省农村应用水水质卫生检测实施方案》,加强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提高农村饮用水监测的覆盖率。
2、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状况信息收集,做好全县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和部分分散式供水点供水方式等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详细掌握全县农村供水有关数据资料。
3、结合生态县创建工作要求,重点加强对创建生态乡镇、村供水工程水质的日常监测和技术指导工作,并及时对所监测到的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对水样监测不合格的供水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确保20__年安排创建生态乡镇的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大于95%。
(二)农村卫生厕所整治工作
1、今年是我县连续实施中央农村改厕项目的第四年,县爱卫办要在认真总结前三年项目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中央项目督导组专家的意见,重点把好中央项目村的落实、项目村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改厕健康教育三个关,进一步提高项目技术指导能力,确保中央项目质量。
2、普及全县农村的公厕、户厕无害化改造工作, 积极扶持中心村的改厕工作,在中心村全面清除简易厕所、露天粪缸,按人口比例规划建造无害化公共厕所,确保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在90%以上。
(三)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1、认真落实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领导、责任、措施“三到位”。
2、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对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并按照要求全面开展考核,同时督促各医疗单位将医疗废物按规定统一收集,并交由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处理。乡镇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等偏远地区必须达到《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县环保局和卫生局同意后方可就地进行处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
3、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强化对辖区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专项检查,要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纳入责任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全县各医院医疗废物处置率达100%。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创建生态县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和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的有效载体和内在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生态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创建意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行动统一到位,宣传服务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生态县创建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生态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和详细实施计划,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高标准、高效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县卫生局将成立生态县建设督查考核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创建工作开展督导,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活动时间
9月25日—30日为秋季公共卫生周,9月下旬到10月为除“四害”活动月。
二、活动主题
整洁环境,预防疾病,保护健康。
三、活动内容
1、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县城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区各村(居)委会要以做好省级卫生城复审工作为契机,组织人员搞好办公楼院、责任路段、职工住宅楼、居民区的环境卫生整治。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汽车站、火车站、建设工地、农贸市场、小街小巷的环境卫生,使县城环境卫生状况进一步改善。各乡(镇)要把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与农村清洁工程结合起来,根据本乡(镇)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力量综合整治。重点整治圩镇环境卫生和清除境内公路两旁、江河水旁和新农村建设点积存的垃圾,消灭卫生死角,消除蚊蝇孳生地,建立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
2、大力开展秋季除“四害”活动。县城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车站、宾馆、饮食店、食品加工厂、副食品服务业)在入冬前要对办公楼、职工宿舍楼,特别是“四害”孳生场所(厕所、卫生间、水沟、花池、垃圾中转站)落实经常性(2-4次/月)的蚊蝇消杀措施;县城各单位特别是宾馆与餐饮店在9月30日前要组织职工对厨房、食堂和办公橱柜等蟑螂孳生和活动场所进行一次统一灭蟑活动。为确保用药安全和消杀效果,请各单位在9月30日前安排专人与县爱卫办消杀中心签订蚊蝇消杀协议并统一认购灭鼠灭蟑等杀灭病媒生物药品(任务详见附件1)。各乡(镇)在10月中、下旬要统一安排一次灭鼠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购买公共场所除“四害”药品,并督促中、小学校、圩镇单位(站、所)及时购药。任务按于办字[]211号文件下达的《乡镇除四害药品任务分配表》执行。
3、进一步加强农村改厕工作。各乡(镇)要大力宣传农村改厕的目的、意义和政策,加强农村改厕培训、监督、指导等工作,确保本乡(镇)新建的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符合建造标准,达到粪便无害化处理的目的,为群众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4、切实做好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为建立和完善环境卫生保洁制度,积极主动地做好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全面完成农村家庭垃圾无害化处理任务。各乡(镇)要有垃圾填埋场或垃圾焚烧处理中心、有垃圾清运车;村有垃圾中转站,建设点有垃圾池或分类棚(屋)、有手推垃圾清运车、有卫生保洁员和废品回收点;农户有“两桶一袋”并能够按照垃圾分类要求进行分类。
5、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县城各单位要根据创建省级卫生城的要求和对照《省卫生县城考核标准》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社区、学校、医院、机关(单位)行业、大众传媒以及控烟健康教育,有单独办公楼院的单位应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利用多种形式宣传甲流和秋季传染病防治知识;各乡(镇)应采取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印发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单等形式,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严把病从口入关,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县健康教育中心要指导各单位,认真做好健康教育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为省级卫生城复审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开展“整洁环境,预防疾病,保护健康”为主题的秋季公共卫生周和除四害活动,是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做好省级卫生城复审的需要,对于确保人民健康,预防肠道传染病、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等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乡镇、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活动主题,并将《年秋季公共卫生周和除“四害”活动宣传单》翻印分发到千家万户,文广部门要在有线电视台开办专题栏目,做好有关宣传报道工作。
以党的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确保如期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县(市)为目标,围绕国家环境优美乡镇、省级生态村考核体系,对标找差,突出重点,咬定目标,倒轧时点,协调联动,合力攻坚,奋力冲刺,加速推进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努力打造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为全面建设更加富裕的小康社会创造条件。
二、创建目标
(一)年总体目标
年底前10个镇基本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考核标准,隆乡基本达到省环境优美乡镇考核标准(除外);各镇乡30%的行政村达到省级生态村考核标准。
(二)阶段性目标
(1)3月底前完成镇乡垃圾中转站、乡镇所在地生活污水管网、微动力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工作;
(2)4月底前完成《镇乡环境规划》审议及上报审批工作,并报市环保局备案;
(3)5月底前完成主集镇公共绿地、主要道路两侧绿化及沿街美化、亮化工程建设。
(4)6月底前完成镇乡垃圾中转站、乡镇所在地生活污水管网、微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建设并投运;
(5)6月底前完成主集镇公共厕所、农民休闲场所和农村改厕、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等工程建设;
(6)10月底前完成创建材料的编制工作并报省环保厅;
(7)11月底前过省级考核并上报环保部。
三、主要任务
各镇乡根据编制的《环境优美乡镇建设规划》,结合本镇乡目前现状,抓住重点,认真开展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考核要求。各创建村要认真编制《创建省级生态村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省级生态村考核要求。
(一)加快建设或完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实施生活污水接管工程的镇乡及生活污水处理厂,要加快镇区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和污水处理厂建设;采用微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镇乡要完善集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氧化沟、塘、人工湿地等),确保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创建村也要因地制宜,按照“先试点后选择,先示范后推广”的思路,积极探索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装置新模式,建设污水治理设施。有条件的地方,也可就近接入市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二)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快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完善生活垃圾“村收集、镇乡转运、市处理”的机制,确保辖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三)加快镇区绿化和公共设施建设。完善镇乡所在地市政基础设施、居民休闲场地等公共设施,做到供水排水网络完善、供电、讯设施齐全、饮水卫生安全、农贸市场完善、公厕数量及管理达标要求。加大镇乡所在地公共绿地建设和主要道路两侧绿化工程建设,使镇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以上,主要道路两侧绿化普及率达到95%以上;辖区林木覆盖率达到10%以上,农田林网化率达到70%以上。
(四)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管理。建设和完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提高综合利用率和养殖污水排放达标率,严禁直排。
(五)持续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做到镇乡布局合理、管理有序、街道整洁、环境优美;村庄环境整洁、不留死角,无脏乱差现象、无白色垃圾。
(六)扎实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强化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建立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收到实效。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省级生态村是一项综合性工程,各镇乡村要把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列入镇乡和村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主抓,同时,要成立创建办公室、调配人员,负责协调创建活动各个环节的落实。各镇乡村要立足实际,认真制定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工作实施方案,将各项任务分解到单位和人员,并健全协调制度、责任制度、检查监督制度,确保创建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开展。
(二)营造创建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积极开展有创意、影响大、效果好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工作对推动生态建设、改善环境质量、维持生态平衡、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意义;要加强生态文明和环境道德教育,增强全民特别是各镇乡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形成人人积极行动,自觉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大资金投入。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省级生态村,关键在于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各镇乡村、园区要对照创建标准、围绕薄弱环节和设施,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和保障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建立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市场社会投入为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完善环境设施使用和服务收费制度,鼓励不同经济成份和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建设,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的支持。
(四)健全指标档案。各镇乡村在创建过程当中,要严格创建程序;按照考核验收标准和指标解释,逐项梳理,将各项指标达标情况进行计算汇总,连同本镇乡村创建规划、实施意见、任务分解、有关文件、数据来源、各项总结等资料及时进行归档,确保档案资料完整齐全、计算依据充分。同时注重积累素材、制作好创建纪实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