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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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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

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范文第1篇

关键词:城中村 土地集约 城镇化

一、研究背景

(一)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政策背景

2013年,中央累计下达土地整治资金44264亿元,一共验收土地整治项目205万个,总规模240.10万公顷,通过土地整治新增农用地38.84万公顷,新增耕地34.63万公顷。《全国国土规划纲要》研究促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顶层设计,研究起草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指导意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2014-2019)》,出台《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指导意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城镇化导致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成为当务之急

城市是定规模和数量的非农业人口聚集的地方和一定层级地域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中心。长期以来,我国的城市化道路基本上走的是外延发展的道路,特别是近十年来,城市外延发展的趋势更加明显。据研究,城市化水平每提高个百分点,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大1056km2。中国的城市化、城镇化率逐年攀升。在这期间我国城镇摊大饼式的城市土地扩展给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以警示,城市土地集约利用问题得到越来越广泛的重视。

二、城中村的土地利用现状

由于早期没有统一的规划建设管理,城中村位置比较分散,建设混乱,管理低效,形成土地占有率高、利用率低、产出率更低的恶性循环体系部分城中村位于城市的黄金地段,由于城中村本身的规划用地不合理,使得城内区项目建设空间不足,这不但造成城市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直接影响了城市发展的总体布局。通过对城中村的改造和整合,一方面有利于顺利实施城市规划,位于城市黄金地段的项目开发提供空间,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另

方面可也提高城市土地的利用效率,促进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

三、武汉市城中村概况

武汉市二环线以内共有147个城中村,综合改造的总体范围包括江岸、江汉、一口、汉阳、武昌、洪山等区(城郊区暂未纳入改造范围),涉及人口35.66万人,农业人口17.10万人,土地总面积21381.82公顷,相当于全市规划中2020年建成区面积的1/4。目前,武汉市城中村主城区内涉及147个行政村,另外包括15个农林单位。除城市建设项目发展而必须征地的村落外,现均已纳入“城中村”综合改造范围,涉及总人口35.66万,其中农业人口17.1O万。按照规划2015年武汉将彻底告别城中村。统计显示武汉城中村改造的规模和速度在全国位居前列,与同样面临城中村改造现状的广州、郑州、太原等城市相比,武汉市改造总量居首,武汉市改造模式也已成为全国城中村改造的

个典型样本。

四、武汉市城中村改造分析

截止到2013年底,武汉市公开出让城中村75个,成交项目(包)130个,成交开发用地土地面积约1573公顷(合23600亩),成交建筑面积约5714万平米,成交金额约1077亿元。自2010年起,城中村改造进入“突击三年”,成交规模明显大幅上升,为完成二环内56个村的改造任务,2012年度武汉市城中村改造再升温,改造规模达到峰值。土地利用效率、效益、土地管理绩效比前两轮评价有明显提高,综合容积率0.83,建筑密度29.2%,工业用地建筑系数47.3%;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5301.92万元/公顷,工业用地产出强度13017.83万元/公顷。闲置面积比上年减少30%。

五、武汉市城中村改造对土地市场影响

(一)规模及同比趋势影响

2010至2012年,城中村项目年均成交土地面积、建筑面积及成交金额约占全年房地产用地成交规模接近或超过30%,而2013年为20%左右。城中村项目成交情况直接影响了当年全市房地产市场土地面积、建筑面积及成交金额的波动趋势。

城中村项目成交规模大的2010及2012年,年度土地市场房地产用地各项指标均同比大幅增长,而城中村成交规模较小的2011及2013年各项指标均减少,城中村项目成交波动趋势与全市房地产开发用地波动趋势

致。

(二)价格影响

除规模影响以外,相比于储备项目或委托交易项目,城中村项目普遍规模偏大,但平均楼面地价偏低,对中心城区平均楼面地价“拉低”效应非常明显。2012年,全市房地产开发用地平均楼面地价约1873元/平方米,中心城区2211元/平方米。除去城中村项目后,中心城区2911元/平方米。城中村改造项目将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用地平均楼面地价拉低31.7%。2013年,全市房地产开发用地平均楼面地价约2284元/平方米,中心城区3314元/平方米。除去城中村项目后,中心城区4850元/平方米。城中村改造项目将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用地平均楼面地价拉低46.3%。城中村改造项目对全市土地市场影响集中在房地产用地市场方面,特别是中心城区房地产用地市场。

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农贸市场 综合商场 连锁超市 平泉县

中图分类号:TU2 文献标识码:A

前言:

2010年3月,省商务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大力推进城市菜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取消露天市场、马路市场,且按照万人1000—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1200米服务半径的标准建设,打造10分钟生活圈。

1 规划分析

1.1规划性质

(1)惠民、利民、便民工程——本次规划需解决具体便民、惠民的问题。

(2)公益性为主的工程——在政府投资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建设。

(3)实践性较强的工程——需反复踏勘现场,结合规划标准做出最合理布局。

1.2指导思想

规划从实际出发,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考虑相应的服务人口及合理的服务半径,在进行现场踏勘及市民意见反馈后,建立完善的服务网络。坚持便民利民、均衡布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

1.3规划原则

(1)系统性原则:依照相应规范,按照相应服务半径及服务区域,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2)动态性原则:城市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使用是一个动态过程,需要根据周边用地的建设情况及使用情况给予及时调整。

(3)协调性原则:农贸市场规划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布局应与城市用地性质、地块区位相匹配。

(4)可操作性原则:对于新、老城区区别对待。老城区大部分为已建地段,可改造空间有限,配置指标可相应减小。新城区绝大部分地段目前为空地,配置指标可相应提高。在开发建设时序上,要本着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

1.4平泉中心城区规模

人口规模:到规划期末,中心城区25万人。

用地规模:到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面积2920公顷。

2 规划技术路线

通过现状调研及对相关基础资料的研究,对相关规范、标准的查询与定位,形成初步成果。经多次与甲方沟通和现状调研,规划设计后形成最终成果,并对规划实施提出工作建议。

表1 技术路线表

3 规划设计

3.1农贸市场现状

平泉县老城区有5座具有固定经营场地的农贸市场,分别为兴平南路荣华市场、榆州新城地下市场、平泉蔬菜果品批发市场、新世纪地下市场、府前花园地下市场。共计摊位414个,总建筑面积14600平方米。现状存在问题如下:

(1)城市居民增长迅速,市场需求旺盛,但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农贸市场仅有5处,需求与供给严重失衡。

(2)农贸市场投资大,回报低,社会投资积极性不高。

(3)部分农贸市场经营意识淡薄,基础设施配置不足,市场管理不到位,且摊位摆放不够整齐,车辆任意停放,影响市场的总体经营环境。

(4)缺乏规划引导。当前,平泉县的农贸市场发展比较缓慢,农贸市场建设缺少统一的规划,为了更好更快地促进平泉县农贸市场合理、健康地发展,急需编制相应的专项规划对其进行指导。

3.2农贸市场需求

(1)规划控制要求

至2020年农贸市场每千人经营面积达到150平方米,每处服务半径800-1200米。2030年农贸市场每千人经营面积达到200平方米,每处服务半径500-1000米。

(2)规划控制要求

按照人口规模计算:中心城区人口*千人指标=250000人/1000*200平方米=50000平方米

按照用地规模计算:中心城区用地/每处服务面积=2920公顷/3.14*(800)2=15处

3.3农贸市场规划

(1)分析

定义: 临时或定期买卖农副业产品和小手工业产品的市场,是“菜篮子”工程之一。

农贸市场发展趋势:农贸市场超市化。

模式一:农贸市场+住宅。开发商在开发住宅时,将其一、二层建成农贸市场。农贸市场作为住宅和周边居民的生活配套产品,预计经营10年左右就可收回成本。

模式二:农贸市场+专卖店。开发商将底楼设置农贸市场摊位,二楼由各类专卖店租赁经营,对逛菜市的人流进行了“二次使用”,使整个市场人气更旺。

模式三:综合商场。地下停车场+农贸市场+超市+商场+休闲娱乐中心。这也是农贸市场最有可能的发展模式。

(2)建设模式

经现状分析及对平泉县农贸市场前景分析,规划农贸市场分为三个层次设置,详见下表。

农贸批发市场 综合商场 连锁超市

职能 水果、蔬菜批发 一切所需物品 以水果、菜品丰富

建筑面积(万平米) 2~4 1~~2 0.3-0.5

建筑形式 独立设置 与停车场、超市合建 与居住区内商业相结合

服务人口(万人) 10~20 5~10 1.5~2.5

表2 农贸市场配建表

农贸批发市场:交通便捷的对外出口处。可与花卉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结合建设。建筑形式与周边地块相协调,如图1。

图1农贸批发市场设置

综合商场:大型商业聚集处,(泽州酒店对面、城北大道北和卧龙新区大型商业处)建筑形式与周边地块相协调,如图2。

图2综合商场设置

连锁生鲜超市:布置于居住区内部,服务周边居民。可设置在居住区底层商业,如图3。

图3连锁超市设置

经过三级农贸市场服务范围叠加,减少重叠部分,形成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初步成果,如图4。

图4初步成果

最终形成最终在县城内部,建设大型农贸批发市场:2处,其中改造1处,新建1处。

综合商场:3处,均为新建。连锁生鲜超市:17处,其中改造3处,新建14处。

(3)听取反馈意见及现场踏勘

反馈意见:

农贸市场规划分级较为合理。

农贸批发市场建议建设在城市,目前的果蔬批发市场建议改为连锁超市;综合商场的位置需经现场踏勘再做确定(老城区);连锁超市的规模及位置需具体确定,在迎宾路、榆州新城地上需建设。

现场踏勘意见:

农贸批发市场建设在城市环城路附近,便于蔬菜的进出,且由于土地尚未利用,可征面积较大,可在周围建设仓设施,实施性较强。

综合商场与已有商业联合设置几率较小,可与新建大型商业综合设置。

连锁超市在底层商业设置较为现实。

(4)规划修改

农贸批发市场:现状农贸市场改造后作为连锁超市,在老城区南部环城路东侧和卧龙镇南侧环城路以南新建农贸批发市场。

综合商场和连锁超市位置不变。

4 规划实施建议

农贸市场的改造、建设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在充分考虑老百姓的需求和生活习惯的同时,与城市的整体发展和整体规划相适应。近郊区域的农贸市场要充分考虑周边百姓的需求,结合周边地块的开发统一进行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4.1投资模式:要安排引导资金,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利用城中村投资、企业投资、个人投资、房地产公司投资等,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通过合作、参股、集资、贷款等方式,加快菜市场的改造升级和新建。

4.2建设标准:要按照社区人口密度和服务半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全面覆盖,满足居民日常需要,逐步建立以连锁生鲜超市为主、便民菜店为辅的菜市场网络体系。

4.3市场选址:要通过新建、改造、租赁、置换、土地收储或利用现有闲置场地、设施等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建设农贸市场。

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主线,以扩大融资规模为目标,以提升金融整体功能为核心,以金融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保增长与优结构、强创新与提服务并重,立足区域经济及产业、行业发展需求,深化金融改革,强化金融监管,优化金融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二、主要目标

全市金融业继续保持平稳健康运行态势。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达到亿元,同比增长,新增存款力争达到亿元以上;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力争突破亿元,同比增长,新增贷款力争达到亿元以上,不良贷款实现“双下降”。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亿元,同比增长。证券业实现证券交易额亿元。

三、重点工作及措施

(一)抢抓政策机遇,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

加强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货币信贷政策的研究分析,准确把握政策导向和信贷投向,抢抓机遇,超前运作,多渠道扩大融资规模,努力满足全市经济建设的资金需求。基于对年度信贷投放形势的基本判断,要主攻上半年,强拼第一季度,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实现。各金融机构要增强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切实增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主动性,积极向上推介跑办的重点项目,争取更多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各县、区要牢牢把握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的政策机遇,深化与金融机构的对接与合作,充分利用金融资本,突破资金瓶颈制约,加快区域经济发展。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全面推进和深化银政、银企对接交流,搭建更加直接有效的合作平台和信息平台,实现金融政策信息、金融产品信息以及资金需求信息的交流共享,更好地争取“软贷款”和各类专项建设资金,努力扩大信贷投放,积极谋求经济金融互动双赢。

(二)扩大信贷投放,全力保障重点项目信贷需求

继续把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作为金融支持的重点,加强金融合作,扩大信贷投放,实现信贷资源的有效利用,满足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

1.加大对现代产业项目的信贷支持。围绕旅游服务业、新型能源业、食品加工业、装备制造业和现代物流业、电子信息业、矿产品精深加工业的发展需要,研究制定市政府《关于金融支持 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并推进实施。按照产业项目类别,分别组织举办专项银企融资对接活动,要把市政府确定的项生产性项目和节能减排项目作为支持重点,努力满足产业项目的信贷需求。

2.加大对城镇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围绕“提升旧城区,完善高新区,建设新城区,开发洋河南区,推进中心城区南移”的城市建设总体布局和城建项目实施安排,积极进行有效对接。要以土地储备贷款项目、城镇建设非经营性贷款项目和商用房开发贷款项目的推进实施为抓手,加大对河道治理、路网建设、水系完善和公益性设施、服务性设施建设以及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保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在决胜之年的信贷需求。

3.加大对基础设施项目的信贷支持。围绕市政府确定的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整合域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源,积极推进银团贷款,实现项目与资金的有效对接。丰富投融资模式和途径,运用BT(建设-转让)、BOT(建设-运营-转让)、资产证券化、债券融资等模式,提高大型项目融资能力。扩大高速公路、铁路、空港海关以及三大产业集聚区和四大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放。

(三)创新信贷模式,有效破解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题

根据政策导向和发展需要,调整信贷结构,创新金融产品,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围绕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探索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抵押担保方式,积极创新信贷产品。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的指导意见》,通过政策引导,试点示范,确保年底前各县、区全部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积极支持市商业银行实施“振兴中小企业‘四个一’工程”,切实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大力推广民营经济担保商会融资方式,积极推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模式,探索开办动产、仓单、应收帐款等抵质押贷款,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

2.加大对“三农”经济的信贷支持。围绕发展特色农业、壮大龙型产业和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扩大信贷投放,以支持食品加工业发展为重点,积极扶持优质错季蔬菜、葡萄、马铃薯、杂交谷子、杏扁、甜菜、牛奶等产业做大做强。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户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继续在全市推广特色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试点经验,推进农村信用联合体向农民专业合作社转化发展。积极争取省农联社在率先开办“整合资源、整村推进、全面服务”融资项目。探索发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水域、新民居等抵押贷款,及时有效地为农户在经济发展中提供多形式、多层面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四)拓展服务领域,促进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发展

切实把握信贷政策向经济社会薄弱环节倾斜的机遇,加大对民生和社会事业的金融支持和服务。要扩大再就业信贷扶持范围,将下岗失业人员、城镇新增劳动力、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等弱势群体作为再就业重点支持范围,进一步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对吸纳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要优先给予信贷扶持。要积极支持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大对文化教育基础设施的信贷投入,大力推进国家助学和生源地助学贷款。要增加医疗设施信贷投入,完善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条件。要合理引导社会消费,提供更加丰富的消费信贷产品,加大对大额耐用消费品等项目的信贷支持,刺激消费需求,要结合“家电下乡”、“汽车以旧换新”等国家启动农村消费活动,改善金融服务方式,推出中高档耐用消费品、现代农业机械、建房及住房装修等适销对路的消费信贷新品种,满足不同层次农户的消费需求。

(五)改善融资结构,着力提升直接融资能力

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和完善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实行重点督导专项服务,突出抓好华美光电子、盛华化工、五维航电科技、长城液压油缸、宏宇化工等重点企业的培育,指导企业逐步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资本市场、资本运作和企业上市规则基本知识的培训和辅导。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债券、私募股权及其它金融产品筹集资金,年内实现通泰集团发行亿元短期融资债券,努力提高直接融资在总融资中的比重。同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等领域,保护民间投资合法权益。

(六)加强融资平台建设,努力扩大融资规模

研究出台市政府《关于深化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的意见》,规范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建立健全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完善提升市级投融资平台体系和功能,对县、区资产规模小、设置分散的平台进行规范整合,对资产质量差、融资能力弱的平台予以清理和退出,增强平台“造血”功能,积极稳妥地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投融资平台在地方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七)发挥保险证券功能,全面提升支持服务水平

充分发挥保险业对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保障作用,大力开拓保险市场,创新保险品种,扩大保险规模,完善保险服务功能。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农村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发展,积极参与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使保险真正惠及广大农民和低收入群体;在煤矿、铁矿、易燃易爆等高危行业积极推行公共责任保险,彰显保险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要注重发挥证券功能,不断扩大经济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定期开展投资理财培训活动,引导企业、公众理性投资。

(八)丰富金融市场主体,不断完善金融组织体系

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域外金融机构引进工作的意见》,在土地、税费、入学、就业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积极吸引各金融机构总部在设立研发、培训基地,年内力争引进家股份制银行在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国有商业银行重点围绕县域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加分支机构设置,完善基层网点布局。积极推动市商业银行网点扩展,年内力争发展家县域分支机构。积极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年内力争在县、县、县设立家村镇银行。继续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年内力争各县、区最少设立家小额贷款公司,并加强监管,促其合法运营、规范操作。注重保险业主体建设,形成覆盖范围更加广泛的保险体系。努力吸引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入驻,不断完善金融市场组织体系。

(九)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农村居民;城镇化;进城落户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2

我国“十二五规划”提出,要把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陕西省也就关于促进农民进城落户、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制定和推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意见,并且将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列为“十二五”期间的工作重点。为了增强政府在城镇化战略中的科学决策能力,提升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有必要对全省农村居民城镇化转移成效进行跟踪分析和探索研究。

一、已出台的政策体系

为深入推进陕西省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进一步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陕西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大力度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意见》,省级10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放宽条件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意见》。截至目前,省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已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16个,初步建立起农民进城落户的政策体系。到“十二五”末,陕西省要力争使600万农村居民到城镇安居创业,促进农民工进城工作成为了全省“十二五”期间要着重完成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政策实施效果

1.成效显现

一是转移人口数量不断增加。省委、省政府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各地进一步采取放宽进城条件、给予更多优惠政策、切实解决住房、就业问题等措施,促进全省城乡统筹步伐的加快和城镇化水平的提升。自2010年出台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推进有条件农民进城落户的重大决策以来,截至2012年底,全省公安机关共办理农民进城落户286万人。全省进城落户农村居民享受免费职业培训48.5万人次,新增城镇就业创业人员28.6万人,享受城镇保障住房4.3万户,享受平等义务教育29.2万人,新增参加城镇社保36.9万人。

二是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水平不断提高。随着农村居民进城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全省城镇化水平显著提升。全省城镇化率已由2005年的37.24%提高到了2012年的50.02%,年均增长1.83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1.15个百分点的增速。城市常住人口由2005年的1384万人,增加到2012年的1877万人,城镇建成区面积达2546平方公里,7年内增加了五成以上。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推力与城镇吸力的共同作用以及大量农村居民进入中小城镇落户生活,进一步促使人口向城镇的二、三产业集聚、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房地产业加快发展、城镇规模骨架不断拉大、统筹城乡发展不断推进。

三是农村居民文明意识得到提升。农村居民进城不断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社会加速转型和城市文明加快传播。农村居民进城使大量农民脱离农业生产,从农村走向城市、从农民变为市民。这种“离农”,不仅是一种工作的变动、空间的移位或称谓的变化,而且是从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上,由农业文明向城市文明的重大转变。已经搬迁到城镇的居民,将从“内涵”上实现这种转变;尚在乡村的居民,继续准备大量地向二、三产业转移和向城镇人口转移;留下少数务农者,也将逐渐脱离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成为懂得现代科学技术、从事现代农业规模经营的高素质的劳动者。

2.问题突出

(1)政策缺失,致使监管空白

由于影响农村居民城镇化转移的因素繁琐而复杂,现有的政策还无法全面考虑到这些因素,致使政策缺失,监管空白。比如,《陕西省农村居民在城镇落户缴纳社会保险的实施办法》并没有对社会五大险中其他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有所涉及,无法全然解决进城落户农村居民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后顾之忧。省教育厅出台的《关于认真做好进城落户农村居民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和进城落户农村居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没有对实行城市居住制度且随迁子女在农村有分配的承包地的农村进城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市平等接受教育的问题进行涉及,致使政策存在空白区域。

(2)现有政策标准过高、过宏观,致使执行效果有限

一是实施标准过于宏观,可操作性大打折扣。既有政策过于宏观,不够细化,缺乏明显的针对性和倾斜性,导致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无法达到理想效果。比如,已有的一些政策措施虽然已经将进城落户农村居民纳入到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中,并且规定“市、县政府每年应安排一定规模的各类保障性住房,专门用于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申请家庭”,但不够具体,也没有量化,针对这部分特殊人群的住房问题,现有政策的倾斜和扶持力度不够。

二是现有政策规定的允许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标准过高。《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力度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意见》规定必须同时具备三大条件才能进城落户,制定的实施标准过高,没有充分考虑到陕西省城镇化起步晚、水平低、各地发展情况不一的具体省情。尤其是对于举家在城镇生活,但在农村保留宅基地、承包地的进城农村居民,相当一部分人员长期在进入门槛低、技术含量低、工资水平低的行业就业,往往不能实现稳定、持续就业,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或者由于企业操作不规范不愿意为其缴纳,或者由于其频繁更换工作,致使保险缴纳时常中断,无法达到文件中的规定年限。

(3)部分政策扶持力度小,对农民进城定居落户吸引力有限

一是补贴标准过低,激励作用有限。现有的政策措施规定:对举家迁入城镇并自愿退出原有宅基地和承包地的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用于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后的住房补贴、医疗、养老保险等费用补贴。面对城市的高房价、高物价已经高生活成本,现有的补贴标准显得杯水车薪,无法全然解决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

二是政策倾斜力度小,无法解决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定居后面临的住房困难。按照省住房和建设厅出台的《陕西省进城落户农村居民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程序暂行办法》,进城落户农村居民在落户所在地不能自行解决住房困难时,可申请保障性住房,实行与城镇居民平等条件、平等轮候。但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现行规定并没有给予这一部分特殊群体足够的政策倾斜和扶持力度,制约了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定居积极性的发挥,吸引能力有限。

三是奖励扶持政策缺乏特殊性和区分性,制约政策性引导作用的有效发挥。现行政策在吸引农村居民选择落户定居大城市还是中小城镇方面并没有很好的区分度,也没有给予吸引农村居民落户定居的中小城镇更多的奖励和扶持政策,政策的引导性有限。如《陕西省接受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省级财政依据落户数量按每户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的奖励。这种一刀切的政策规定,无法有效发挥中小城镇较强的承载农村居民城镇化转移的能力。

(4)政府部门职责不清,制约政策效果的发挥

省上《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指出,进城落户农民可根据自身需求,在全省范围内凭申领的《陕西省就业(创业)培训券》,自主选择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和培训专业接受培训。由于通知中并没有明确各市县负责此项工作的政府部门及其具体的职责,致使职责不清,分工不明,工作落实困难。同时,通知中没有进一步明确各地有资质的定点的培训机构的名单并予以公布。

三、需要调整完善的政策建议

(一)创新改革户籍政策。以公安部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只要总体上符合省、市文件精神,有接纳条件,群众自愿,都可以放宽条件,做到户籍管理“零障碍”。降低农村居民进城入户门槛,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为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着重解决符合入户条件的已在城镇务工经商的本自治区籍农村居民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以及其新生代转为城镇居民落户问题和城中村等其他户籍历史遗留问题。以解决已在城镇居住的农村居民就地转户为重点,结合实际,大力推进农村户籍居民整体转户,实现农村居民向城市居民转变。

(二)完善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政策。健全进城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其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权益。医疗保险方面,放宽相关条件,规定进城落户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在落户地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城落户人员符合当地低保救助条件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城镇低保范围。对因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城镇低保对象,纳入城镇医疗救助范围,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养老保险方面,进城落户人员就业后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个人分别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达到规定条件的,享受与城镇企业职工同等的养老保险待遇。加快制定养老保险不同制度之间的转移衔接办法,使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能实现养老保险的顺畅转移和有效连接。

(三)规范保障房安置政策。在住房保障方面,将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的购买和租赁适度向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村居民倾斜。逐步改善稳定就业农村居民、新毕业农村籍大中专生、新退役农村籍士兵等无房或住房困难人员居住条件,鼓励有条件的转户居民购置普通商品房。同时,加大城镇规划区内转户集中居住小区、农民工公寓的投入和建设力度。集中居住小区、农民工公寓建设用地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并比照廉租房、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享受免交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等相关优惠政策。

(四)对接移民搬迁与农民进城落户政策。全省地区经济实力差异较大,要让农户一次性进城条件不成熟,可以让有条件农户迁至条件相对较好的宜居地区,而且目前宜居地区有部分农民已经在城市生活,家中宅基地和住房闲置,政府可以将农民进城居住、扶贫开发与移民搬迁政策予以整合,逐步形成贫困地区有条件农户向条件相对较好地区搬迁,条件较好地区农户逐步向城镇迁移,让进城农民和移民搬迁农民在宅基地、资金、住房方面各取所需。

(五)完善就业创业服务政策。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完善就业保障机制,落实培训补贴小额贷款等政策。加大农民工就业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网络,落实培训补贴、职业鉴定补贴、职业介绍补贴以及小额贷款等政策,拓宽就业渠道。对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强化职业指导,搭建大中专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对接平台,引导农村籍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等实现稳定就业。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和其他转户居民自主创业,并帮助其通过创业实现就业。

(六)灵活推进土地流转政策。农村土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部分成员迁入设区城市市区和全家或部分成员迁入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依法将承包地进行流转。对从农村迁入城镇落户的,保留其农村原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对自愿放弃原宅基地自行到城镇购房入户的农民,可由本人向所在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签订有关协议,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创新土地流转制度,提倡有条件的地方进行土地股份合作、土地信用合作和土地抵押,以及以农村建设用地入市等流转模式,试点土地年租制,允许农民以承包地在城镇换股、换租、换保障。

参考文献:

[1]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文件汇编,2010.

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范文第5篇

我区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建立合理经济布局和所有制结构,广覆盖、多层次、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大的体制保障。为此要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使区经济体制改革在新时期、新阶段取得新的突破。

1、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各项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体制改革的着眼点要兼顾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通过创新体制,深化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的改革。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在搞好的同时,进一步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影响现代化进程的"三农"问题,使城乡协调发展。改革发展的各项举措要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人的全面发展相适应,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2、以推进民营企业进一步发展为重点,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要继续以"放心、放手、放开、放胆"的姿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促进民营企业的二次创业。抓紧清理有关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取消对民营经济的各种不平等待遇。研究制订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新的扶持政策。进一步打破垄断、开放市场,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的发展。加大扶持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民营高科技企业发展的力度,切实解决其融资难的问题。积极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和以民引外,帮助其做大做强。引导民营企业创新体制,规范管理,向现代企业制度方向发展。通过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以进一步调整全区所有制结构。

3、以完善国资管理和营运体系为重点,继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按照"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国资主管部门、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主体及其控股、参股企业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行政资分离、政企分开,明确权责关系。逐步创造条件对现有授权经营主体打破行业界限,进行资产重组。扩大其资本规模,提高营运效率。进一步完善综合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继续完善国有股权代表的激励机制,使其责、权、利得到统一。要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对未纳入授权范围的资产要进行委托管理。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要继续深化企业改革,切实解决企业改制中的遗留问题。对已改制企业要通过国有股减持等形式实现国有资本的有序退出。对垄断行业要实行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要继续引导已改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4、以文化卫生等系统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为重点,深化社会事业领域体制改革。一是继续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在对事业单位按监督管理、社会公益和中介服务、生产经营进行分类定位的基础上,确定不同的改革目标。对可面向市场的生产经营型、社会中介服务型,以及事业单位附属的"三产"单位要加快转企改制的步伐。同时进行产权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二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逐步消除文化领域的准入限制,充分利用我市非公经济发达的优势,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办文化,促进民营文化企业的发展。要把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通过吸引社会资本改造为多元投资的股份制企业。继续整合现有文化资源,组建若干个文化产业集团,并以文化产业集团做大做强为契机,促进我市文化名城建设。三是继续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险救助体制改革。对市属公立医院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选择1至2家市属医院作为试点,吸引民间资本,改为股份制营利性医院。继续搞好药品集中招标工作,切实缓解群众"看病贵"的问题。要完善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体制,解决弱势群体的治病难问题。全面实施市区退休人员门诊医疗费社会统筹,尽快实施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同时,继续搞好农村卫生院改革,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全农村卫生保健网络。四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不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继续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实现办学模式和投入体制的多元化,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同时,市属校办工厂的改革要有实质性的突破。

5、以完善产权交易规则为重点,构建现代产权制度。结合我市前一阶段企业改制的实际,要围绕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目标,进一步优化企业的股权结构,规范产权交易和监管的办法。从我市国有控股、参股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实际出发,要以十六大精神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为指针,认真处理好国有股权转让、经营者持大股、管理要素参与分配的三者关系。既要坚持国有股权转让的公开性和竞争性原则,同时也要体现管理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基本要求,抓紧制定管理要素参与分配的具体规定和制度,并精心组织实施。要从进一步加大宣传和规范政策入手,在提高持股职工风险意识,实施规范管理的同时,不断优化企业的股权结构。以有利于企业发展和尊重广大持股职工的意愿为基础,鼓励职工所持股权依法向企业经营技术骨干集中或转让给外来投资者。

6、以吸引外资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要进一步创新体制,深化外经贸管理体制和外经贸企业改革。充分利用外资向长江三角洲转移的契机,实施大项目推进策略,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利用外资大项目的领导、协调、决策机制;实施重点区域策略,确立利用外资的重点国家和地区;实施开发区主战场策略,发挥各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和科技园区的招商引资本的龙头作用;实施领域多元化策略,从较早以工业为主的利用外资,向全方位、多领域利用外资转变;实施以外引外策略,通过建立和完善高效的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机制,促进其增资扩股,同时,发挥外商投资企业的桥梁作用、示范效应和集聚效应,努力使外企成为招商主体。从而使我市利用外资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与此同时,继续加大外贸和外经工作的力度,创造对外经贸工作的新局面,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的完善。

7、以建立服务型政府为重点,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行电子政务为契机,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现从审批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的转变。要进一步削减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和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创新审批方式,提高行政审批工作的透明度,最大限度减少行政性审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建立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的透明度。从而促进生产要素的自由有序流动。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的关系,将政府管不了、管不好或者不应当管的事情,交给市场主体和中介组织去做。要按照国际通行的规则、惯例和WTO要求,制订保护公平竞争的各项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在政策上消除所有制歧视,鼓励各类经济主体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并得到健康发展。

8、以投融资体制改革为重点,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要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竞争"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着重解决还具有浓重计划色彩缺乏市场效率的城建等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融资体制。对国有单一投资的项目公司要进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公司制改造。要打破垄断,开放市场,通过项目法人制度吸引社会资金直接进入基础设施投资领域;鼓励采用特许经营权、资产经营权、收费权有偿转让等方式筹集资金,盘活存量资产吸引外部资金。对经营性、准经营性、非经营性基础设施采取不同的投资方式,为社会资本提供可供选择的介入领域。要改革现行的投资规模控制方式,建立投资分类管理体制,落实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要探索发展包括银行、证券、信托、债券、基金、风险投资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加大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力度,促进我市大都市建设步伐。建立拟上市企业资源的发掘和培育机制,充分利用国内外证券市场的筹融资功能,鼓励和推进我市各类优质企业到境内外上市。加快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增强其持续融资能力。要发挥市工商信托公司的作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在境内外发行债券筹集资金。根据国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和争取设立杭州证券投资基金。建立和引进科技风险投资机构,开辟风险投资资金渠道,积极吸引民间投资和利用外资,建立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基金。选择基础产业和优势企业,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要加大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力度。要以接轨上海、参与长江三角洲合作交流为契机,改革我市的金融体制,提升金融机构的服务功能。想方设法从上海引进外资银行机构来杭设办事处、内资银行业务总部或地区总部迁杭,争取金融机构来杭发展。鼓励杭州地方金融机构"走出去",到外地设立窗口。市商业银行要不断优化股权结构,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吸引社会资金参股,条件成熟时也可引进外资参股,并争取上市。不断推进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在条件成熟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要稳步推进产权交易,提升我市产权交易中心的功能,完善交易方式,拓展经营领域,努力将其建设成为区域性的产权交易机构。积极探索非上市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交易,为改制企业股权流动和我市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提供平台。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市场的监管体系,保证产权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

9、以提升要素市场功能为重点,规范和完善市场体系。一是重点培育发展各类要素市场。对现有的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技术市场、地产市场等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加以规范和发展。要打破垄断,逐步改变要素市场依附于相关主管部门的现象,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要不断提升市场的功能,增强市场的辐射力,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发展。随着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逐步深化,尤其要大力发展职业经理人市场。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经营者的产生方式。除继续完善对现有企业经营者的录用、评价、考核、激励办法外,要通过建立职业经理人市场为各类企业选人用人提供服务。二是重组现有商品专业市场。要推动现有商品批发市场的布局调整和资产重组,促进一批有发展前景的市场上规模、上档次,并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推动市场交易主体向公司企业转变,推进竞买制、拍卖制和电子商务等新型交易方式,有型市场和无形市场相结合,扩大市场的辐射范围和交易规模。三是规范发展行业协会等各类市场中介组织。市场中介组织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中重要的经济主体,对经济的发展、市场秩序的规范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在我国加入WTO的宏观背景下,亟需发展和健全包括行业协会在内的各类市场中介组织。我市要在调查研究摸清现有各类市场中介组织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制订有关指导意见和促进政策。在此基础上,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积极推进行业协会等各类市场中介组织改制转型,强化其自律机制。要规范政府监管行为,做到管而有度、放而有序,努力营造有利于市场中介组织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四是继续发展现代流通业态,稳步推进电子商务、连锁超市和和现代物流配送。

10、抓好就业和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积极探索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具体途径和办法。在坚持按劳分配原则的基础上,要鼓励资本、技术、管理等其他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积极探索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新途径、新办法。通过完善职工持股制度,保证职工包括经营者以按股分红的途径增强对企业的凝聚力,获得应有的激励。在高新技术企业试行技术入股办法,把技术专利和科技成果作价折股由科技发明者和贡献者持有。探索管理要素作价入股的方法、方式,体现经营者管理要素在企业效益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