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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监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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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监管长效机制

医保监管长效机制范文第1篇

在中国的中医学里面,有一个诊病的技术叫“望、闻、问、切”,通过这四个技术的操作,判断患者是什么疾病,如何治疗,而在我们的促销过程中,也可以用“望、闻、问、切”这样的方法来达成销售。

一、望

中医中的“望”是看的意思,也就是说要学会观察。作为促销人员,只有通过对目标人群的穿衣打扮,言语神态的判断,才能确定他是否为真正的购买者,是否具有购买力,他是那一种类型的人,进而做出应对措施,有的放矢,满足他的需求,达成销售。

通过观察,要把目标人群进行分类,并做出应对的方法。以下是几种类型人群的应对方法:A、过客型:这类大部分都是随便看看而已,也许会冲动购买,也许以后会成为消费者,但无论购买与否,都力求做到引起注意,留下好印象,也许会成为潜在购买者。B、准顾客型:这类人群有明确的购买目的,要积极对待。C、选择型:这也是准顾客中的一种,购买的几率很高,但你要通过对比,把自己的优势告诉他们,把自己独特的地方告诉他们,让他们感到物超所值才行,但要把握一点,一定要选择适合他们的。

无论那一种类型的消费者,只有通过仔细观察、判断,分清主次,抓住目标。

二、闻

闻其声,知其人。“闻”就是听的意思。在听的时候要认真,要给患者一种重视他们的感觉,让他们畅所欲言。但作为促销人员,不仅仅是听患者怎么说,而是要捕捉患者的信息,抓住有利于销售的点。。同时,要能够听出患者的弦外之音,他们是试探呢?还是咨询?还是其它目的?通过倾听,了解患者的需求和问题,进而判断,想办法满足他。

三、问

沟通是一个互动的过程,不但要学会倾听,还要学会发问。通过问,你了解了患者更多的信息,这样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比如可以通过诱导式提问,进而让患者回答的问题向我们预想的方向靠近,在问答的过程中,多让患者向正面的方向靠近,多回答肯定的话。“问”也是让患者答“是”的学问。通过沟通让患者对你产生信任,让自己成为患者愿意交流的对象。

四、切

医保监管长效机制范文第2篇

一、协调会商机制的性质目的和主要任务

协调会商机制是各部门在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中加强协调和配合的载体,目的是在正常的司法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逐步形成完整的监督、防范、打击体系,建立健全各部门间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的协作长效机制。

协调会商机制的主要任务:一是对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重要问题、重要事项、重点案件进行会商,建立信息灵通、反应迅速、协调有效、打击有力的协作机制,使各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二是及时沟通各部门间关于预防、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重大问题、重点案件等相关信息,研究解决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中遇到的法律、政策问题,全面提升预防、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提高对经济领域重大、突发经济犯罪案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及时有效地控制涉案人员和资金,获取并固定相关证据,为依法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奠定基础;四是在充分履行各自职能的基础上,与各部门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各部门间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的协作长效机制。

二、协调会商机制的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能

(一)领导小组。成立由副区长任组长、区府办公室副主任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任组员的区打击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总结部署相关工作;

2、组织开展打击经济犯罪的各项专项行动;

3、协调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由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各成员单位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具体工作由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承担。

主要职责是:

1、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和领导指示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区打击经济犯罪的工作方案,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和相关工作措施;

2、加强对本区经济犯罪活动规律特点的分析研究,就制定防范、打击经济犯罪的相关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3、协助领导小组开展相关工作,总结阶段性工作成效、编发简报、开展对外宣传等;

4、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会商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

(三)成员单位及下属职能部门。领导小组由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小组、刑事执法与经济金融监管衔接小组两个工作班子组成。

1、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小组。主要由区公安分局和行政执法机关参与。成员单位及下属职能部门为:区公安分局及下属经侦支队、区工商分局及下属公平交易科、区税务局及下属稽查科、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及下属稽查科、区质量技监局及下属行政执法科、区烟草专卖局及下属稽查支队,区医保办公室及下属医保监督科、区知识产权局。

2、刑事执法与经济金融监管衔接小组。主要由区公安分局和经济、金融监管部门参加。成员单位及下属职能部门为:区公安分局及下属经侦支队,区经济委员会、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纪委。

医保监管长效机制范文第3篇

【关键词】商业保险 大病保险 厦门模式

一、机制创新:全覆盖、高保障

在面临治疗大病需要高额医疗费时,居民拥有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对少数患大病的人群只能是“杯水车薪”。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借鉴运行多年的城镇职工大病保险的经验,拓展延伸居民基本医保功能,于2010年7月启动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立起解决参保居民封顶线(从2012年7月起,基本医保封顶线由7万元调高至10万元)以上的大额医疗费用风险的长效机制。

具体而言,以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为投保人,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为被保险人,集体参加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的大病保险。在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每人10元/年,全部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承担,参保居民个人不需缴费,不增加个人负担;参保居民发生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赔付75%,个人自付25%,赔付的限额为21万元。再加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限额的10万元,实际城乡居民的保障限额达到31万元,为城镇居民上年度可支配收入的9.2倍、农村居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的26倍。至2012年7月,已有116位厦门居民(未包括城镇职工)获得了约近2000万元的大病医疗保险赔付,有效降低了参保人大病医疗负担,基本解决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二、模式创新:结算快、服务好

作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承办方,厦门平安养老突破传统繁冗的费用报销模式,由事后理赔改为即时结算。通过把在农村合作医疗项目中运行多年的医疗信息管理系统移植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厦门平安养老开创了厦门大病保险独特的经营模式,实现了厦门本地就医直接刷卡结算,大大减轻了患者就医的资金压力。大病保险项目实施以来,医院的住院量明显上升,大病保险使最没有承受能力的城乡居民成为最大的受益群体。

具体而言,参保人员进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后,无需提前垫付大额医疗费,而是直接在医院刷卡结算,由医疗机构先行代垫赔付资金,之后由保险公司同垫付的医疗机构进行结算,整个理赔服务完全实现了“零垫付”“零资料”和“零等待”。此外,通过在社保中心办公大厅设立大病补充医疗的报销窗口,厦门平安养老接受参保人的咨询、报案、单据初审及医疗费用理赔,并为异地就医者提供面对面、零距离的现场服务,免去患者为了报销来回奔波的时间。

三、破解保本微利的实践难题

面对人身健康险诸多不确定的因素以及缺乏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有效的管控手段,商业保险公司想要在大病保险上实现“保本微利”,实现可持续发展仍是一个待解难题。厦门保险业承办大病医疗保险的模式经过十多年的实践摸索,几经变更调整。2010年7月,厦门大病保险项目主动调整了之前社保中心与商业保险公司按比例分担风险模式,创造性地采用以合同约定盈利和亏损区间的经营模式,统筹兼顾业务的政策性和商业性,成功破解了“保本微利”原则的实际操作难题。

平安养老良好的风险管控措施也为大病保险顺畅的运行增加了砝码,确保公司能够实现保本微利、平稳运作。首先,建立了社保管理中心、定点医院和商业保险机构三方定期沟通联席会议机制,反馈并解决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不合理医疗行为。其次,根据医保政策的变动调整,加强与政府和相关部门沟通,不断完善公司风险管控的规则和流程。最后,专门成立了一支由专业的健康管理和医疗管理人员构成的风险管控和巡查队伍,在部分大型定点医院派驻驻院代表,加强医疗费用审核,严格剔除非医保费用,对大额理赔客户进行医疗全程管理等,减少了医保基金浪费。

四、厦门范本的成功经验

作为先试先行的地区,厦门的大病保险制度经过15年的摸索,形成了商业保险公司专业化经营、凭社保卡即时结算理赔、“保本微利”实现制度化等一系列的经验与做法,真正实现了“参保居民得实惠、商业保险得发展、人民政府得人心”的共赢局面。仔细梳理厦门大病保险制度15年的改革发展历程,有以下几点值得借鉴与参考。

一是地方政府需要高度认识建立大病保障制度的必要性,并给予财力上的大力支持。对于财力不足的地方政府,应从调整筹资标准上想办法,按照《指导意见》的精神,小步起步,逐步提高,只有保费得到保证,居民的医疗保障才有稳定的资金支持。

二是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由商业保险公司向社保部门购买大额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来建立长效机制。凭借信息系统建设、风险控制、服务创新等多方面的比较优势,商业保险经办机构精细化、专业化的管理不仅能从根本上降低政府运行成本,提高管理效率,而且能规范医疗行为,管控不合理的医疗费用,真正能保障老百姓的利益。

三是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管引导是有效保证。一方面,为防止大病保险招投标过程中的恶性价格竞争问题,厦门保监局对保险公司投标行为进行了制度规范,要求提供精算负责人 “不以低于成本价或通过贴费方式承接业务”的声明,并在招标前与厦门市财政、社保等部门沟通一致,不以价格作为招标的决定性因素,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对投标公司进行了风险提示谈话等。另一方面,引导保险公司提升服务水平,将理赔纠纷处理、积压赔案等作为重要监管指标,每年要求经办机构开展排查,并积极整改,其目前尚未出现与大病保险有关的理赔纠纷。

参考文献:

[1]李俊.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的模式研究,西南财经大学,2012.

医保监管长效机制范文第4篇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解决“看病贵”问题

主要内容:

1、未来3年,国家将使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主要指城镇非就业人群)医保和新农合三大公立医疗保险的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

2、2014年,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两项医保的最高报销水平(即“封顶线”)已经锁定,为人均收入的6倍。

亮点:

1、加大对尚未纳入医保人群的关注,如国家将增加投入重点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困难企业等职工和退休人员,以及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农民工)的医保问题;

2、大学生被纳入医保。

分析:

破解“看病贵”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控制药价,而是在建起医保制度后,把报销水平提上来,让大家觉得看病相对不贵。数据显示,新农合目前补偿率还不到30%,按国际惯例,补偿率提高至70%以上才能真正成为有效的医疗保障制度,未来投入仍有很大空间。

二: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治药价虚高“顽疾”

主要内容:

建立科学合理的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和供应保障体系。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药品报销目录。

亮点:

1、基本药物的“定点生产”改为“实行公开招标采购”;

2、“统一制定零售价”修改为“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在指导价格内,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统一采购价格”,即国家不再制定统一的基本药物零售价格;

3、在基本药物使用上,由“全部使用”改为“全部配备和使用”,尊重医生和患者的用药选择权。

分析:

目前,基本药物定价是非常复杂的工程,总体而言,政府相关部门对基本药物价格的控制不会有太大松动。由于药品名目繁多,价格和毛利率差异非常大,在对药品价格控制的过程中,要考虑到企业的合理利润空间。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解决结构性“看病难”问题

主要内容:

加快农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全面覆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

亮点:

1、与过去医疗改革不同,新医改重点是将“医疗人才建设”纳入其中。通过试点推广“住院医师培养制度”,让乡村医生、基层医生进入大医院接受培训,然后走出医院下到基层;

2、通过大力发展“县级医院”,建立“县医院为龙头,农村医务室为网底、乡镇卫生院为节点”的体系,通过在基层医院加强硬件投入、人才输入,切实缓解农村看病难

分析:

看病难难在“两头”:偏远农村地区和大城市、大医院,其根源在于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有限的医疗资源过度集中在大城市和大医院,导致公众不论大病小病都到大医院找名医看,大医院拥挤不堪,城市基层医院和社区医疗单位则少人问津。解决这一问题,尚需从设备、人才等方面“软硬兼施”地均衡配置医疗资源。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保社会公平

主要内容:

健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逐步扩大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向城乡居民提供疾病防控、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经费标准。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从2014年开始,逐步在全国建立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

亮点:

1、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有效预防控制重大疾病;

2、落实城乡公共卫生机构经费保障机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服务性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

分析:

坚持公益性,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既是医改惠民的起点,又是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终点。城乡居民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15元的提法是一种进步,公共卫生投入不再是以单个项目,也不再是为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某种公共疾病而设立。公共卫生长效机制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破解“以药养医”

主要内容:

今年开始试点,2014年逐步推开。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监管机制,提高公立医疗机构服务水平,规范诊疗行为,明显缩短病人等候时间,实现检查结果互认。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亮点:

1、逐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探索公立医院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等医药分开的有效途径;

2、政事分开、管办分开;

3、鼓励民营资本创办非营利医院。

医保监管长效机制范文第5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全国和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医改工作任务,进一步满足群众医疗卫生需求,现就加快推进2011年医改重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2011〕8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2011年医改重点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1〕16号)精神,继续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基层体系建设与公立医院发展相结合。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成国家医改近期五项重点任务,让广大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满意。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1.做好扩面提标。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参保率达95%以上,实现全社会应保尽保,政府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人·年。(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2.提高保障水平。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城乡居民医保一档、二档报销封顶线分别提高到7万元、12万元。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将耐药结核病治疗费用的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到90%,最高限额提高到5万元/人·年。(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3.加大救助力度。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将资助困难人群参保范围从低保对象、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贫困大学生、低收入等特殊困难群体。完善门诊救助,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高于50%。完善医疗救助信息系统,提高医疗救助的及时性。大力实施低收入困难群体重大疾病临时救助。(责任单位:县民政局、财政局)

4.加强基金管理。严格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强化政府对医保基金的监管职责,明确各级医疗机构控制医药费用责任,确保基金安全。(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5.加强费用控制。大力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种医药费用支付方式,转变医疗服务行为,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控费责任。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完善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管理、采购和价格等政策,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行为;推行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加大对大处方的查处力度。强化行业自律和医德医风建设,坚决治理医疗领域商业贿赂,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定期公开医疗机构相关医疗服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

(二)加快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设

1.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在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全部实现市级采购配送,零差率销售。按照全市的统一要求启动全县所有村卫生站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财政局)

2.加强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管理。执行基本药物配备政策,全县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要按比例配备基本药物,并首选基本药物。规范基本药物使用,继续开展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严格执行《市基层医疗机构常见疾病诊疗及基本药物使用指南》,指导基层规范使用基本药物。完善基本药物报销和医疗保障支付政策,全面落实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目录报销。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纳入基层医疗单位考核体系,与财政补助和绩效工资等挂钩,提高基层单位执行制度的自觉性。(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

3.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充分利用县药品监管平台,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监管,提升对基本药物从生产、流通到使用全过程追溯的能力,控制用药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卫生局)

(三)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今年完成9个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推进一个民营三甲医院建设;新建27个标准化村卫生室。(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财政局)

(四)加强基层医务人员业务培训

全面实施基层卫生人员三年轮训计划,整合培训资源,科学制定培训内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农村卫生人员岗前规范化培训制度,对考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护专业毕业生实行规范化培训,使其达到相应技术水平。2011年,选派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人员38名到县级医疗机构进修一个月到一年;选派乡村医生514名到乡镇卫生院短期见习;通过网络培训基层医疗卫生人员300人;培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技和公共卫生人员78人;安排15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对38名乡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进行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管理水平;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选派10名二级医疗机构技术骨干到乡镇卫生院现场帮扶工作1年;免费为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16名本科医学生。(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五)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1.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公益性,调整镇卫生院的工作重点和服务模式,落实“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综合管理”三位一体的职能,切实发挥好乡镇卫生院作为群众健康“守门员”的职责。足额核定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实行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实行定编、定岗、定责的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推行院长竞聘制和目标责任制,逐步建立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探索医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激励机制,对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稳定基层队伍。(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编办、财政局)

2.健全绩效考核和分配激励机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和调节基金调控线。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根据工作数量、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对基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进行综合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和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挂钩。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加强绩效工资政策培训和宣传,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发挥医务人员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中民主管理的作用。(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3.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细化对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及村卫生室的补助政策,理清政府补助的内容和方式,增强可操作性,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的发挥。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药品零差率形成的减收和实行绩效工资的增支,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予以足额补助。(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六)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制定“十二五”卫生事业规划,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布局。加快建立县、乡镇、村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鼓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建立纵向的业务合作关系,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医务人员到所在医院有分工协作关系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执业活动,逐步实施首诊在社区,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与县医院之间双向转诊制度,发挥县级医疗机构技术和管理优势,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2.广泛开展便民服务措施。推行优质护理服务、预约诊疗、先诊疗后结算、便民门诊等措施,方便患者就医。继续推进临床路径试点,增加实施病种数量,扩大临床路径实施范围,促进合理规范诊疗。开展“弘扬白求恩精神,做人民健康卫士”主题活动和“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3.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有效控制门诊、住院次均医药费用增长,研究建立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完善院长选拨任用、激励约束措施,推进医院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医院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将实施便民惠民措施与推进综合改革、探索解决体制机制问题相结合,使两者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形成持续内在动力,建立长效机制,使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成果。(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七)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落实人员和经费。按照辖区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备1—2名专职公共卫生人员标准,配齐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职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并对全体人员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技能培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每人25元。(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编办、财政局)

2.完成各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调整乡镇卫生院工作重点,使工作重心从诊治疾病为主向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转移。严格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免费向全县人民提供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全面完成国家和市下达的任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城镇达75%以上,农村达60%以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合格率达95%以上。加强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培训和管理,制定出台《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法》,严格考核措施,落实补助政策,确保工作实效。(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医改工作力度。调整充实医改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常务工作和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医改办要充实医改办人员,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加强协调工作,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医改工作的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财力保障。做好资金测算,多渠道筹集资金,健全政府投入长效机制。要重点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经费,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综合改革顺利推进。要完善政府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确定的任务、改革进度和绩效考核结果,将财政补助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各项改革顺利推进。

(三)强化人才保障。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养、培训。加强科研、医疗、卫生管理等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医院管理者的任职条件,逐步形成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医疗机构管理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