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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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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产业发展指导意见范文第1篇

(一)对个人购房实施补贴。个人在**城区购买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签订购房正式合同并备案的,由市、区政府按单套房屋产权面积每平方米50元的标准,在办理分户产权证时给予财政补贴。购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二)实行住房转让契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减免。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的,契税由原来的2%—4%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三)实行房地产交易相关费用优惠。对购买**城区范围内商品住房和商业用房的,一律减半收取房地产交易费、产权登记费、土地证办证费、他项权利登记费、按揭贷款抵押手续费。

(四)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最高额度市本级(含东坡区)由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五县由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各时限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利率执行。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房可享受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允许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取公积金为子女、父母在本市购买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年以上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作购房首付款。

(五)实行银行贷款利率优惠。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总房价的20%。异地在**购房者享受和**市民同等的商业银行按揭贷款政策。

(六)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因地震灾害住房损毁而重新购房的,可视为首次购房。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35平方米,再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可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

(七)实行购房入户鼓励。凡在**城区购买商品住宅的,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可按有关规定申请迁入办理**城区户籍,相应可办理子女入学等手续。

二、支持房地产企业发展

(八)减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报建开工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从每平方米45元减少到每平方米30元。

(九)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一费制”。对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一费制”,按附表确定的项目、标准和方式,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

(十)降低水电气有线数字电视安装费。有关单位要将水、电、气、有线数字电视主管网配套至开发小区项目用地红线。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资质要求的企业和单位,均可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进入安装工程市场。水电气有线数字电视安装费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府发〔2008〕49号)文件基础上,每户共计降低620元:自来水安装由1800元/户降低为1700元/户;电安装多层由3000元/户降低为2900元/户,高层由4200元/户降低为4100元/户;天然气用新型材料安装多层由4200元/户降低为3980元/户、高层由5500元/户降低为5280元/户,用普通材料安装由3500元/户降低为3280元/户;有线数字电视安装由1200元/户降低为1000元/户。

(十一)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对已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地块,有关部门要加大拆迁力度,确保60日内交付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发期限,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十二)鼓励房地产信贷投入。鼓励商业银行在国家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指导下增加有效信贷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的正常合理信贷需求,对资信好但短期资金周转出现困难的企业和项目贷款给予重点倾斜。

(十三)加大税收支持力度。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完工前的预售收入,根据国家税收政策规定按销售进度预征企业所得税。通过公开拍卖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因拆迁安置问题未获得土地的,可延期到交付土地之日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十四)提高服务效能。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重大项目代办制,实行并联审批、“一费制”收费,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及时帮助房地产企业协调解决开发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为开发企业和购房者提供优质服务。

(十五)强化市场监管。严格房地产市场准入、清出制度,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物业服务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依法清出资信不良、工程质量低劣、违规建设和交易的企业。加强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严肃查处开发企业违规开发、虚假广告、恶意炒作、误导消费、不认真履行合同等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十六)加强宣传营销。紧紧围绕“东坡老家,快乐**”形象主题词和“生态**”、“宜居**”、“安全**”等优势特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介和举办房地产交易会等多种宣传营销方式,加强对**房地产业的整体宣传,提高知名度,增强投资和消费信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信息,客观、公正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优化市场交易环境。

(十七)加大督查力度。加强房地产政策执行情况的督查督办。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据本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强化执行,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对落实不到位的,市政府将严肃查处。

四、其他事项

(十八)本意见中有关购房优惠政策适用对象为购买**城区商品住房的市内外购房者。各县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十九)本意见自2009年5月1日起执行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二十)过去市上出台的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产业发展指导意见范文第2篇

一、明确任务指标,狠抓计划落实。

年,我镇林业生产发展总的目标是确保市分配200亩的成片造林面积,重点抓好高速公路两侧30米(400亩)的林带绿化,所涉村庄要认真研究、广泛宣传、及早发动,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林带绿化工作。做好全镇10000亩的林网建设和完善任务,抓好4000亩的中幼林抚育和四旁植树40000株的任务指标,抓好6个村的村庄达标绿化。各村要高度重视,及早摸清可植林网林带、成片造林和林网补植地点,作出可行性规划。特别是近几年林木已采伐未植上树或植上树未保存下来的村,更应引起高度重视,及早研究,及早行动,保质量、保成活,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同时,加强镇驻地周围、工业园区及各村四旁植树绿化工作。为促进我镇林业生产全面平衡发展,根据各村可植现状,将植树指标分解到各村,确保圆满完成。

二、多渠道宣传,调动植树积极性。

植树造林、造福后代、增加绿地面积、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是群众既得直接经济效益,又得社会效益的主要途径。当前,群众对植树造林、植树价值观逐步认识,但还需经过多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加深认识,使植树工作形成新的。同时,镇广播电视传播站在植树期间,对植树造林的意义、典型进行滚动播出,以提高群众的植树热情。并明确经营产权,将经营产权落实到户,本着“谁造林、谁经营、谁管理、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进行,采用植树地竞标拍卖,叫行承包的方式,将经营产权直接到户。

三、造林技术要求及时间安排。

1、技术要求:(1)、根据本地域土质肥力及管理水平,成片造林株行距一般3米x3米,亩株数74株;(2)、林网株距一般2米;(3)、高速路林带造林株行距3x4.5米,亩株数50株。品种一般采用107速生杨,选用胸径6.5-7厘米以上、高3米以上的优质大苗,采用“三大”(即大苗、大穴、大水),“五随”(即随起苗、随运输、随栽植、随浇水、随培土)的造林技术,栽植时要比原苗栽植点深20厘米,浇足水后踏实、定干、涂白,防病防虫。

2、时间安排:今年时间紧迫,要求各村必须早研究、早安排、早行动,务于4月15日前栽植完毕,且保证栽植质量,成活率、保存率达到90%以上。尤其是高速公路两侧30米林带绿化所涉及的村和沿高速路域整治项目区内道路林网绿化的村,要求栽植后必须加强浇水、防风、防损坏等管理措施,保证达到90%以上的成活率和保存率。

四、严格考核制度。

为保证今年植树造林计划的实施,镇委、镇政府要求各村按照规划和植树指标分解数量,切实将造林地点落实到位,早动手、争主动,及早联系苗源,采取得力措施,全面完成今年的林业生产计划。同时,镇委、镇政府决定对各村植树造林实行村干部考核奖惩制度,具体考核制度如下:

植树造林记10分

1、成片造林记3分。按分配面积(新造林)完成80%以上记3分,完不成80%不计分;(以上密度、规格均达到标准,成活率及保存率均达到90%以上),以年终验收数为准。

2、农田林网新建和完善记7分。每减10%扣1分,以年终验收数为准。

3、高速公路两侧30米林带绿化100%完成任务且保存成活率达90%以上奖记10分,并进行物质奖励。

4、五化村庄,验收合格后奖记5分。

产业发展指导意见范文第3篇

内容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以竞技体育为主的体育事业成就辉煌,举世瞩目,但作为产业还不能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我国虽已初步形成了由体育用品制造销售、体育健身娱乐、体育竞赛表演为主的体育产业体系,但整体的体育产业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属于一项方兴未艾、亟待发展的事业。文章对体育产业的发展局限性进行分析,指出完善体育产业发展的软环境建设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课题。

关键词:体育产业 软环境 完善

我国体育产业已迎来发展的黄金期。2006-2008年体育产业年平均速度增长率均突破20%,高于国内整体经济的增长水平。特别是在2008年金融危机中,体育产业逆势增长,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有鉴于此,2010年我国产业振兴规划的目标指向了代表国家经济发展软实力的体育产业,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了《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对拓展体育发展空间,丰富群众体育生活,培养体育人才,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生活质量和竞技体育水平,促进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的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完善体育产业的软环境,对于促进体育产业的发展意义重大。

我国体育产业的现状及发展局限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体育产业正在成为我国消费和投资的热点,体育用品制造销售、体育健身娱乐、体育竞赛表演等体育基础产业日趋活跃。体育用品制造销售产业不断壮大,2009年我国成为全球最大的体育用品制造基地;体育健身消费成为新的消费时尚;篮、排、乒乓球等传统球项目的国内联赛已具备一定规模,体育竞赛表演日趋活跃。

体育产业占国家以及地方GDP的比重持续增大,体育及相关产业的从业人员数量不断增加。2008年体育产业增加值为1554.97亿元,占当年GDP的0.52%; 体育及相关产业的从业人员数量为317.09万人。不论是在提升我国经济增长、优化经济结构、创造就业岗位方面,还是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的体育需求方面,体育产业都在发挥着日益突出的作用,体育产业的发展潜力巨大。

但从整体看,我国体育产业仍处于初级阶段,体育产业规模偏小、基础产业结构失衡,体育保险等体育创新产业匮乏,与发达国家有着突出差距。特别是,体育产业的发展理念初步确立,体育产业建设的配套法律制度尚不完善,制约体育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等根本因素有待解决,在很多方面存在发展局限性。

(一)体育产业整体发展水平低,占GDP比重小

当前,全球体育产业增加值已超过8000亿美元。主要发达国家体育产业增加值平均占本国GDP的1%至3%。美国体育产业已占到GDP的11%,我国才占到GDP的0.7%,相差十几倍。体育产业整体发展水平低,与体育产业发达国家的差距十分突出。

(二)体育产业结构分布失衡

体育产业是体育及其相关产业的总称,以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体育健身娱乐、体育竞赛表演为主体基础产业。其中,体育用品制造被视为实物型体育产业,体育健身娱乐为消费型体育产业,体育竞赛表演为观赏型体育产业。体育产业发达国家在这三大体育主体产业的发展上呈均衡状态。

根据《中国体育产业发展报告》公布,2007年全国体育及相关产业各领域增加值的构成为:体育用品、服装鞋帽制造占70.98%,体育用品、服装鞋帽销售占8.82%,体育组织管理活动占7.06%,体育健身休闲活动占4.65%,体育场馆建筑占3.53%,体育彩票占2.34%,体育场馆管理活动占1.82%,体育培训活动占0.63%,体育中介活动占0.24%。其中,体育用品的制造、销售产业合计占比为79.8%,接近80%,而体育健身休闲活动仅占比4.65%。体育制造业的比重过大,体育服务业比重过小,我国体育产业结构严重失衡。

(三)传统体育项目产业化匮乏

美国传统体育项目中,篮球、棒球、橄榄球和冰球四大职业联赛运作规范成熟,已形成全球知名品牌。反观我国的传统体育项目,武术、太极拳等传统体育项目依然更多地局限为一项本土运动而已,产业化极其有限。

(四)体育创新产业匮乏

体育运动具有高风险性,常规的保险产品无法满足体育保险需求。美国等发达国家早在20世纪四五十年代便开始出现体育保险,目前体育保险业在体育产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国自1998年桑兰事件才开始关注体育保险,经历了十余年的发展,体育保险市场仍然非常滞后,存在专项体育保险产品有限、缺少专业体育保险公司、体育保险法律空白、专业体育保险人才匮乏等明显的发展障碍。

(五)体育产业发展规则欠缺

体育产业的政策法规不完善,缺乏专门性的体育产业法律法规,明显滞后于体育产业蓬勃的发展需求。体育产业市场的各项调控监管机制缺乏,与体育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融资渠道、税收优惠、知识产权保护等政策法律软环境有待完善。

完善体育产业的软环境建设

(一)加强体育产业发展的理念和规划建设

西方发达国家早已把体育作为主流的国民生活方式,体育产业理念深入人心,如美国近三十年来赞助款项的56%左右都是投入到体育行业。而我国长期以来体育的产业化发展并未引起重视。有学者对国家出台的有关文件作过观察,从1954年到2009年的所有文件中,从未出现过“体育产业”的表述,只出现过一次“健身产业”的提法。

体育产业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日趋突出,政府应高度重视体育产业的发展。2011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应制定实施专项的体育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各项配套实施方案和具体政策措施,均衡发展体育产业的主体基础产业,以有效促进体育产业的发展。

在这方面,一些省市已走在前列。早在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之前,江西省宜春市、浙江省绍兴市、四川省攀枝花市和青海省便分别于2005年、2006年、2009年制订了关于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意见,2007年北京市出台了《关于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从加大财政投入等多方面指导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取得了良好效果。2010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后,成都市于同年5月便出台《体育产业发展规划(2010-2020)》,根据成都市不同地区的比较优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合理的体育产业发展区域布局,分别规划为体育产业聚集区、示范区和城市发展功能区。浙江省、江苏省和陕西省紧随其后,分别于同年8月、9月和11月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但迄今,距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已一年多,全国大部分省市仍未制订相应的实施意见,明显滞后。

(二)推进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和体育市场运作机制创新

国务院办公厅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中专门指出应“加快建立完善有利于体育产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将“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各种经济成分竞相参与、共同兴办体育产业的格局;形成与国际接轨、管理规范、充满生机活力的体育社会组织体系”列为到2020年体育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具体而言,在体育改制观念上,应充分发挥市场在体育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消除各种对体育市场资源的限制和垄断行为,积极探索、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体育赛事市场化运作机制。在体育发展的组织形式上,应支持和规范职业体育发展,积极探索中国特色职业体育发展道路。发达国家职业体育兴盛,职业体育也是体育产业的主体基础产业之一。要完善职业体育的制度建设,严格职业体育俱乐部的市场准入及监管,健全足球等职业联赛赛制,不断提高职业体育水平。在社会体育组织的发展方面,应鼓励支持各种社会力量兴办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改革和创新体育社会团体管理模式,完善体育社团法人治理机制,充实其业务职能,发挥其服务功能,促进体育产业健康发展。

(三)加大财政对体育产业的支持力度

应加大财政对体育产业的投入力度,对符合体育产业发展方向的体育项目和企业,采取贴息补贴、政府重点采购等财政支出方式给予扶持。北京市制订的《关于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明确从2007年起市政府每年划拨5亿元财政资金作为体育产业引导资金,鼓励和引导北京市体育产业的发展。该项政策的作用在这几年北京的体育产业发展中显现了积极效果。

(四)拓宽体育产业的融资渠道

到2020年,我国体育产业将形成2万亿元的市场规模,政府应从多方面帮助体育产业拓展融资渠道。《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主要政策和措施之首便是加大投融资支持力度。应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体育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通过发行债券、股票,以及项目融资等方式筹措资金。积极鼓励民间和境外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投资体育产业,兴建体育设施。应做好进一步规范体育彩票发行和管理,不断完善体育彩票制度。

(五)积极落实完善及宣传体育产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完善税费优惠政策。目前,根据200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联合的《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体育事业等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通过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按照规定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根据200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依法享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各地应按有关规定积极落实和宣传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对体育事业的热忱。

(六)加大体育产业人才的培养力度

在体育产业发展的人才、资金、政策等诸多外部因素中,人才始终是第一位的。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体育产业发展严重滞后,主要症结便是缺乏兼懂体育和经济、管理的复合性专业人才。《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加快体育产业管理人才培养,鼓励多渠道培养既懂经济又懂体育的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意见》提出有关高等院校应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专业和课程设置,培养适应体育产业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

可以推行体育职业教育,在市属高校和职业学校增设相关专业或课程,订单式培养全方位的体育经营管理人才。在体育院系中开设体育经纪、体育保险专业,培养高素质的体育专业人才,从根本上解决我国体育产业的发展瓶颈。

(七)加强体育无形资产的开发和保护

在体育产业的发展中,应采取各项措施,鼓励和引导对体育赛事、活动的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和保护。加强体育产业的品牌建设,推动体育企业、体育赛事主办单位实施商标战略,提升体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八)加快体育产业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体育产业的方方面面都需要法律保驾护航。一个良好规范的政策法制环境会引导、保障体育产业的规范良性发展。体育产业的法制化建设和其他产业一样应遵循系统性、全局性的规范原则。体育产业的市场准入监管、持续业务经营、竞争秩序和安全监管、退市监管都应加快建立完善。例如对于高危险的体育项目,应依法明确准入和开放条件、技术要求和服务规程,加强日常监督及产品质量检测,确保体育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杨树安.抓住机遇,改革创新以大体育观、大产业观引领体育产业新发展,2010

产业发展指导意见范文第4篇

来自工信部及各省市的政府主管、企业家和研究机构、行业协会负责人等200多位代表,在总结2016年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业绩、深入分析我国电子信息产业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的基础上,明确我国电子信息产业2017年的发展方针,是要坚持“一个中心,两条主线”,加快推动电子信息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支持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以产业新动能带动经济社会新发展。

“一个中心”,即“以突破核心技术瓶颈为中心”;“两条主线”分别为“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强融合创新发展,全面支撑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保障国家信息安全”。重点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突破核心技术瓶颈,进一步夯实产业基础。瞄准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战略需求,集中突破产业核心环节和技术瓶颈,强化协同创新,打造创新体系。重点要布局建设集成电路、传感器国家创新中心,建设一批创新企业、产业联盟等,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强化顶层设计,编制光电子、电力电子器件等重点领域技术发展路线图,启动实施网络信息核心技术和设备攻坚工程,重点突破集成电路、智能传感器等具有全局影响力、带动性强的核心关键环节。加快落实《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推动CPU、FPGA等重大破局性战略部署,优化集成电路重大生产力布局,组织实施“芯火”创新计划。继续实施强基工程,强化核心基础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电子材料和专用设备等支撑保障能力。瞄准产业发展制高点,选择新型计算、人工智能、智能传感等前沿关键技术开展联合攻关,抢占产业发展主导权。突破高端存储设备、新一代移动通信设备与系统、智能传感、虚拟现实、新型显示等新技术,强化基础软硬件协调发展,实现群体式创新突破。

产业发展指导意见范文第5篇

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立县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和特色产业发展联动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县委农工办、县人行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工信局、县农牧局、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全县新农村建设及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监督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行,主要负责日常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具体工作的组织开展。

二、工作职责

1县委农工办。制定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和产品目录,组织召开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联席会议;定期筛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讲信用、有资金需求的特色产业主体。并予以。

2县人行。贯彻执行国家货币政策,充分运用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适时加大对金融机构窗口指导工作力度;扎实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按季召开全县金融形势分析会议,通报支持全县经济发展的情况及信贷风险预警;综合分析新农村建设中资金需求与供给状况,有针对性的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形成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合力;与县委、政府有关部门及时交流意见,沟通信息。

3县农牧局。推介新农村重点建设项目,分析农村经济运行现状。组织其参加项目推介会、专题洽谈会;对农村经济组织的注册资金、自有资金确认核实;科学评价预测特色产业市场前景;帮助农村经济组织规范其财务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对农村经济组织负责人及农户宣传诚信知识。

4各金融机构。创新贷款担保抵押物,为新农村建设和涉农经济组织开辟“绿色融资通道”减少贷款审批环节。发放小额信用贷款;不断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明确金融支农重点;实施倾斜性金融政策,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按时向县人行提供与农村经济组织达成合作意向及发放贷款的动态信息。

5特色产业化组织。恳谈经营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加强经营管理,提供财务报表资料。规范财务制度,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益;履行贷款合同,按时清息还贷;参加金融部门组织的信用知识培训,树立诚信意识。

三、工作措施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委农工办牵头,联动长效机制领导小组成员按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县人行负责组织,并整理印发会议纪要。会议内容主要为: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农村发展、信贷支农政策,分析研究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研究确定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金融机构汇报本机构支持新农村建设进度、效果,遇到困难和问题;综合分析新农村建设中资金需求与供给状况,有针对性的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形成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合力。

2建立信息沟通机制。金融机构每年初制定本机构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和措施。报县委农工办。县委农工办根据政府部门确定的支持重点和金融机构支持项目,会同县人行研究确定本年度金融支持重点,以文件形式印发本年度货币信贷指导意见,涉农部门据此安排新农村建设项目和资金计划,金融机构按照货币信贷指导意见合理安排信贷支持项目实施进度。由县人行负责与县委农工办、县统计局、县工信局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互通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动态。

3建立政策互动平台。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及时筛选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农村特色产业发展主体和项目,通过举办专题洽谈会,推介会等形式,促进金融机构和特色产业主体之间的合作。由县人行组织各金融机构开展送信贷产品下乡进村入户活动,深入农村农户开展信贷政策、信用评级、授信程序等与“三农”经济发展相关的货币信贷政策宣传活动,让农村经济组织充分了解国家的信贷导向和产业发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