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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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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的相关制度

医保的相关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医院管理

医保支付制度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其中涵盖了详细的支付标准与范围、多种支付方式的选择、科学的结算方式、监管财务风险等。支付制度的改革不仅是医疗机构的改革,更重要的是延伸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医疗保险支付能够有效的控制医院的服务行为,引导医疗事业从新回归公益方向,同时也能够有效的控制医保基金的运行过程。所以开展医疗保险支付的改革,对整个医疗体系以及医疗保障体系都有着深远的意义。

一、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一)医疗费用增长趋势。十二五计划内有提到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的改革,其主要指向是医疗费用增长的问题,推动支付制度的改革[1]。国内部分地区所采用的是按服务项目付费的支付方式,形成的局势是医疗机构的收入与服务项目的种类与服务数量是呈正比的,这一现象极易形成过度医疗与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加。据统计结果显示,2011年,国内综合门诊患者与住院患者平均医药费用为186.1元与7027元,按照价格比与上一年相比上涨了7%与7.6%左右,而随着几次的调查显示,医疗费用的增长并没有缓解的趋势。

(二)医保基金运行受到威胁。近些年来,国内的医疗保险基金在逐渐扩展规模,但是在大范围下仍存在结余运用不充分的现象,甚至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十六次年会上有地区代表表示,截止2012年底,国内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累积结余7644亿元,其主要原因是现阶段医保制度一缴费型为主,导致个人账户的资金沉淀过多。结余过高的现象说明参保者没有享受到应该享受的医疗保障。所以为保证医疗保障基金的正常运行,支付制度的改革是有其必要性的。

二、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对医院管理的影响

(一)回归医疗机构的公益性。通过对国外与国内已经成功进行支付改革的经验上看,有效的进行支付方式的改革,可以控制医疗费用的持续增长,同时也可以约束医疗机构的不合理医疗行为,使其能够回归公益性质。例如,广东地区采取的总额预付支付制度,实施月度支付、年终考核。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保障患者利益,使其医疗保障基金结余回归社区机构,自实施此政策起,转年市民在医院就医的平均比例就下降了10%,从实践经验看,按病种付费实施以后,医保费用的支出与患者的负担都有所下降[2]。

(二)推动医院实施成本控制。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利用支付方式的双向经济作用,充分调动医疗人员的积极性,将医疗机构的中心转向至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内部成本控制等方面。在医疗保险支付的方式上,总额预付是进行控制的最有效途径。总额预付制度是医疗保险管理方对供应方提前支付阶段性的费用,提供服务一方在成本额度内提供相应的服务,总额预付支付方式的优势是能够是院方主动控制成本。

三、优化支付的有效途径

(一)切实的实行成本核算。实行成本核算需要医疗机构通过成本定价法的使用,明确服务价格与价值的统一,在实际行使按病种进行医保支付时,需要相关部门共同协商制定相关制度标准,保证医生在开展实际诊断等医疗行为时进行规划检查,降低医疗成本与患者的医疗费用支出[3]。规范化的临床措施制定,能够针对相应的病种实现有效同时符合标准的成本核算,这种成本核算方式的运营,可以补充现代医疗机构成本管理上所存在的不足。在一些大型的医疗机构中,需要基于成本标准,按照病理进行规范化医疗方案的制定,在此过程中要冲分明确实际病种成本与医保付费之间的差额。

(二)对财务风险进行控制。医院与医疗保险机构结算方式的依据不同,所以所核算出的差额也会存在差距,而针对医院资深财务管理的不善或是过度服务等问题所出现的费用,医疗保险机构不予以报销,所以这一部分的费用将列为坏账损失。而医疗保障机构实施支付保障的过程,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医院过度收费的行为,医院现有的财务风险也会随之增加。如此环境下,医院如果进行财务风险的躲避,以及实现医院价值的最大化,则需要进行成本控制,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系统,实现医院资源的科学配置。

四、结论

结合上文所述,现代经济快节奏的发展下,医疗结构与医疗保障机构都在进行支付制度的整改,而就实践结果观察也可以得知,支付方式的改革确有其价值。通过医保支付制度的改革,医疗结构的过度医疗现象会受到限制,而医保进行核算的过程中,也能够及时的反应出医院内部的过度医疗行为,保障了患者的利益,同时也能够推动医院成本控制的实施。

参考文献:

[1]张梅.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医院财务管理的影响研究[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6,02(03):50-51.

医保的相关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问题;解释制度

【中图分类号】R1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1-0796-01

1994年9月1日《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维护了医疗市场秩序,医疗安全得到相应保障。但该条例实施至今已有19个年头,受制于当时的医疗体制和社会经济水平,一些条款设计不够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现结合实际工作,就执法监督和行政处罚过程中该条例的法律适用困难做进一步探讨。

1 问题的主要表现

1.1 概念界定不严谨

《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养老院、门诊部、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该条例实施细则中的第二条进一步规定,“条例及本细则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可以理解为,适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医疗机构必须以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为前提条件[1]。那么打击涉及无证行医的“黑诊所”便无法套用本条例第二十四条与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2]。《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1.2 罚则缺失

在民营医疗机构,有一种现象较为常见。某医务人员的胸牌上标注职称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该医生仅为医师职称。这种虚假标注胸牌内容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戴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但是该条款并无对应罚则,所以卫生监督部门只能在《监督意见书》中责令立即改正,无法做出行政处罚。在检查中还常出现一种情况,即发现医疗机构在其大门处私自悬挂未经认证的牌匾招牌,比如,发现一所肝病专科医院大门外擅自悬挂有一块“某某肝病研究中心”牌匾。违反了《条例》细则第五十一条,“医疗机构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以及医疗机构名称应当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相同;使用两个以上的名称的,应当与第一名称相同”。细则并无与之对应的处罚性条款,所以也只能责令改正。

1.3 处罚金额不适应经济发展

实施《条例》的时间是1994年,距今已经近20年,《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所规定的行政处罚金额普遍在3000元以下,明显不适应今天的经济水平[1]。除了由于时间跨度大造成的罚款数额偏低,法律威慑力差等问题,我们必须留意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条例》细则第八十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3000元罚款,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累计收入在3000元以上;(二)给患者造成伤害;(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第一项规定,只要机构超范围执业的违法收入累计超过3000元就必须吊销执照。可见3000元的界限成为吊证与否的关键,但是,随着医疗技术不断发展,医疗服务价格不断上涨,很多外科手术一例的项目收费就已经超过3000元。由于3000元标准的易达性和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严苛性,造成法律上限与下限之间缺乏有效过度,不仅从法理上违背法律设置原则,更给卫生监督员在实际行政处罚过程中造成压力。

2 建议与对策

2.1 完善立法

一部运行良好的法律,立法是关键。《条例》及其细则从1994年实施至今,只在2006年由卫生部对《条例》细则的第三条进行了相关修订。所以,由于时间跨度久,法条相对滞后,有必要对《条例》进行一次全面修订,甚至是使其法律化,提高法律效力。从立法层面进一步丰富《条例》的内容设置,完善处罚金额的设定,处理好同《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性,增强该项法规的适用性[3]。

2.2 强化法律解释制度

时效性是法律的典型特性之一,近几来,我国医疗体制改革深入进行,呈现出投资主体多元化,办医模式多样化的特点,《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带来新问题新困惑,许多新医疗模式无法套用原规定,或者与其他法律法规相互矛盾,此时法律解释无疑成为一种有效手段。涉及卫生领域的法律解释主要分为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对此国家应该做好“两个严格”,一方面,应当严格司法解释的主体,保障司法权独立。另一方面,严格控制行政解释权限,避免行政解释成为新法创立。

2.3 出台《医疗机构服务监督管理规范》

2013年10月14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4],此举将放宽市场准入,加大医疗服务领域开放力度。由于《条例》所涉及的罚则多针对医疗机构执业资质条件不达标,并没有将关注重点放在医疗服务质量上,所以,现阶段有必要形成一部《医疗机构服务监督管理规范》[2],就医院乱收费,收取病人红包,病历处方管理混乱引起医疗纠纷等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法律约束,配合《条例》,充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 赵莉.对医疗卫生监督中相关法律问题的思考[J].现代预防医学,2009,36(14):2661-2662

[2] 沈志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中行政处罚与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J].医学动物防制,2007,23(6):445-446

医保的相关制度范文第3篇

【摘要】目的:探讨地榆升白片对病毒性支气管肺炎患儿细胞免疫功能的影响。方法:选择我院80例临床诊断为病毒性支气管肺炎的患儿为观察对象,随机分为常规组和联合组,常规组接受常规抗病毒治疗,联合组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口服地榆升白片。检测治疗前后免疫指标。另选40例健康体检儿童为对照组。结果:病毒性支气管肺炎患儿CD3+,CD4+, CD4+/CD8+低于健康儿童对照组,CD8+高于健康儿童对照组,两组比较有显著性差异。联合组患儿治疗后CD4+, CD4+/CD8+较常规组治疗后明显升高,CD8+有所下降,无显著性差异。结论:病毒性支气管肺炎的患儿细胞免疫异常,地榆升白片有利于患儿细胞免疫恢复。

【关键词】病毒性支气管肺炎;细胞免疫;地榆升白片

本研究通过观察地榆升白片联合常规治疗前后患儿细胞免疫水平的变化,旨在探讨地榆升白片辅助治疗病毒性支气管肺炎的可能性。

1 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患儿均符合《褚福棠实用儿科学》[1]诊断标准,将患儿随机分为常规组40例和联合组40例。对照组为健康儿童。

1.2 治疗方法:常规组行抗病毒处理,联合组在常规治疗基础上同时服用地榆升白片0.2g,2次/d,两组均接受两周治疗。

1.3 相关指标:于治疗前后采集外周血送检淋巴细胞亚群,测试方法采用流式细胞术。

1.4 统计学处理:应用SSPS17.0统计软件行统计学处理,两组间均数比较采用t检验。

2 结果

见表1。

3 讨论

研究表明病毒性肺炎患儿存在细胞免疫紊乱。CD4+分为Th1型和Th2型,Th1发挥抗病毒的作用,Th2辅助B细胞产生抗体。国外研究认为病毒感染及外周血中皮质醇水平与1型细胞因子和2型细胞因子的不平衡有关[2,3]。CD8+分为抑制性T细胞(Ts)、细胞毒性T细胞(Tc),前者抑制免疫功能,后者发挥抗病毒作用。本例研究提示细胞免疫功能紊乱在本病的免疫学机制中起的重要作用。联合组治疗14天后,患儿临床症状基本消失。根据中医理论,地榆升白片有益气养血的功效,[4]本研究表明该药不但可有效治疗病毒感染所致粒细胞下降,而且能提高患儿的细胞免疫水平。在常规治疗的同时,可考虑口服地榆升白片,以期利于患儿的恢复。

参考文献

[1] 胡亚美,江载芳,褚福棠.实用儿科学[M].第7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1199-1200

[2] Julian PL, Imran RH, et al. Type1 and Type2 Cytokine Imbalance in Acute Respiratory Syncytial Virus Bronchiolitis. Am J Respir Crit Care Med. 2003;168:633-639

医保的相关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医保档案;管理;创新

随着医保制度的不断完善,医院医保档案管理水平也必须顺应时代的要求进一步提升,但是从目前医院医保档案管理的工作现状来分析,医保档案管理工作在很多方面上还不够完善,医保档案管理的质量将会直接影响医保制度作用的发挥。医保档案管理创新之处在于要提高医保制度的作用,最大限度发挥医院医保档案对医保制度的促进作用,因此,我们必须对当前的医保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创新与完善。

1 完整性

加强医院医保档案管理的质量,从而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首先必须要加强医保档案的完整性。从目前医保档案的内容来分析,医保档案主要记录、收集、保存了医保参保单位、参保个人的基本情况,其中还会涉及到一些特殊情况,例如:特定病种诊疗情况、慢性疾病、重大疾病审批情况等等。但是从内容覆盖的范围来看,很多与医保相关又较为重要的相关内容没有纳入到档案管理当中,可以说医院医保档案在内容上来说还比较单薄,还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公开、透明、全程的档案管理要求。

基于目前医保档案内容上存在的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应该在医保档案管理中增强一些管理内容,主要包括这些方面:一是,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国各地医保档案管理过程中,需要将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到管理当中,目的是让医保档案管理能够时时刻刻关注到政策的变化,更好的掌握政策的走向才能对当前的医保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更好的指导与规划;二是,个人健康信息。针对个人参保的档案,笔者认为需要建立较为全面的健康档案,档案内容不仅需要包括特定的病种、慢性疾病与重大疾病,还应该加强一般疾病的记录,将力所能及的相关信息纳入医保档案管理范畴当中。针对有特殊疾病、突出大病等等需要进行重点跟踪管理的参保人员,笔者认为可以有意识的加强他们的健康与医疗指导;三是,全面的医疗机构详细资料。对于本地区所有的医院,必须在档案管理中将医院的等级表明,其中医院当中的主要门诊科室、医疗技术人员以及他们的业务素质与能力,医院的收费标准、医保门诊记录等等,这些都是属于医疗结构的详细资料,都是医保档案的内容,而这些信息的记录可以充分体现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更加全面的医保服务;四是,医保药品信息要完善。纳入医保范围的所有药品,必须要有详细的记录,需要记录药品的名称、品牌、生产日期、生产厂商、药品用法与用量,还需要记录本地销售的医院、药店与价格等等,不断加强医保档案内容的完整性,才能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人性的服务。

2 连续性

医保档案实际管理的过程中会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例如:参保人死亡或者迁出、迁入等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往往这些客观因素会影响到医保档案的连续性。医保档案一旦失去连续性,参保人在工作变动等等其他因素的影响下,如果选择外地就医,在外地医院查询此人的医保档案就比较困难。而且就医院转诊的情况来说,医院转诊本身难度就较大,而且还会出现“死人领活人钱”的情况,此类情况的存在无疑是对医保制度最大的讽刺。纵观这类问题产生的原因可以得知由于医保档案相关信息内容传递的不够及时,导致医保信息失去了连续性,从而导致信息上的缺失。

针对此类情况,要求医保档案管理过程中要更加重视医保信息的传递性,最大限度确保医保信息管理的连续性。笔者认为可以从这些方面入手:一是,要保障医保信息的传递性,应该及时做到立卷归档,进一步保障医保档案相关的每一个单位都在医保档案管理当中。医保档案管理人员要树立立卷归档的良好意识,关于需要纳入到医保档案范围当中相关文件、单位规定以及参保人员电子病历等等,必须要在医院规定时间之内做好整理归档工作。要严格控制因为归档不够及时而影响到医保信息的传递,导致医保信息缺乏连续性。因此,做好医保信息及时传递的工作,为医保信息的使用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对医保档案要及时更新,医保档案建立之初会产生很多的新的档案,这就需要在实际的工作中及时做好各种档案收集工作,并⑵涫淙氲郊扑慊系统当中,及时更新档案代替陈旧的档案信息,最大限度保障医保档案信息的新颖、实效与有效,从而避免由于医保档案信息失效而导致医保制度无法有效实施;三是,医保档案的及时跟踪转移,参保人员由于工作原因或者疾病治疗需要进行转院的情况下,需要将参保人员的医保档案及时转入到对应的医院或者单位,需要在医保档案管理过程中,要根据医保档案转移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进行转移工作,同时还必须对转移档案工作实施跟踪管理,目的是一旦遇到参保人员由于特殊情况进行转移时,能够从档案管理系统中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相关转移手续,从而提高医院医保档案管理的效率与质量。

3 参考性

医院医保档案管理的创新还需要注重发挥医保档案的参考性。随着电子信息化技术的发展与进步,医院医保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也在不断的提升。从目前医院医保档案管理过程中,首先要将医保档案信息输入电脑系统,医保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依托先进的计算机技术、互联网技术,以医保经办单位为管理核心,医保信息收集的主线依托于医保卡,从而对医保档案实现系统的管理,进一步将医保档案信息辐射到医院、各个参保单位,甚至可以是银行、药店等等相关单位的医保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当中,从而让医保档案信息管理网络更加完善,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更加具有参考性。发挥医保档案的参考性,还需要实现单位之间的共享,在医保档案信息共享的前提上才能进一步实现适时传输,充分利用医保信息为参保单位、个人、医生诊断等等方面进行良好的服务,进一步加强医院医保档案信息使用的快捷性。

从目前医院医保档案信息的参考作用来看并不是非常明显,剖析其原因便是医保档案的内容在查询过程中比较有限,因此,医院医保档案信息在今后的信息化管理过程中,为了更好的发挥医保档案的参考性,需要从医院医保档案信息系统查询功能方面入手,主要有:一是,参保个人信息。医院医保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功能主要是个人信息的查询,主要查询内容是个人参保的基本情况、疾病情况、就诊情况、诊疗情况、药品使用使用、实际报销情况等等;二是,医保政策查询功能。随着我国对医保制度的重视,医保政策不断发展并完善,政策的变化直接影响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提供医保政策查询功能能够让广大参保人员及时查询到相关讯息,从而提高医保服务的效率与质量;三是,咨询功能。医保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发展过程中,需要向参保人员说明参保具体情况,要从缴费到就医、报销、结算等等每个环节的办事程序,而这些功能可以当做参保人员享受的基本权利,笔者认为医院医保档案管理可以坚持按照这一程序进行,从而更好的做好医保服务工作。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医保体系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医院医保档案管理水平无法满足现实的需求,需要不断进行创新与完善相关管理内容与管理方式,从而为社会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参考文献

[1]曹传清.新时期如何实现医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J].办公室业务,2016,01:101.

医保的相关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医保改革;财务会计;制度创新

医疗保险是新时期我国保证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要,确保我国社会公平、公正与社会和谐的一项基础社会保障制度。而医疗保险财务会计制度是确保医疗保险制度得以公正实施的基础制度,通过完善医保财务预算、控制财务支出,确保基本医疗在医院发展过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本文在分析医保改革对财务会计制度的影响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探讨了如何通过财务会计制度创新的方式,提高我国医保财务会计水平,保证医疗保险改革落到实处。

1、医保改革对财务会计制度的影响

在实施新的医保政策,进行医保改革之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等成为了医院就诊的主要群体,不但有利于整个社会医疗卫生体制的持续改革,同时也给医院带来了较大的效益。与此同时,还给医保财务会计处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工作量。在开展财务会计处理工作中,医院相关人员要对参保患者的住院明细、用药收费、病种和相关项目进行检查,确保其属于医疗保险范畴,并从患者的医保卡号、姓名、诊断以及治疗时间等对用药、治疗以及检查等项目进行检查、核算,最终通过报表的形式交予社会保险部门[1]。完成对应的保险结算之后,还需要对发放款项的具体内容与报表进行比对,并再次进行统计,与医院的支付报销费用进行统一比对,最终体现医院在该时段的运营情况,从而为医院的管理以及社会保险的调整提供科学的统计数据,确保医疗保险改革相关政策更具针对性。从这个角度来看,医疗保险财务会计处理的有效性与否直接影响当前医院的正常运行,且为医院医保工作的实施提供基础保障。

2、创新财务会计管理理念,形成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制度体系

为了构建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财务会计制度体系,首先要形成现代财务会计管理机制,抛弃计划经济的思想,将财务会计管理作为医保管理体系的重要手段,并加强财务会计管理意义的宣传。同时,建立并形成一个科学的财务会计管理机构,闭关安排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制定科学、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及管理办法[2]。

其次,应该合理处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之间的关系。医保财务管理与会计管理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的工作职能,但是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其中,会计处理工作主要针对医保发生的结果以及进行过程进行体现,整个原始数据的收集、整理、记录以及登账等操作都是基于固定的格式,操作方式不存在较大的差别。而财务管理工作因为需要达到的目标多样化,使得其实现的方法较为多种,在医保体系的各个环节都存在。因此,在医保改革的背景下,必须建立并形成以会计核算为核心,将财务管理工作作为重点的财务管理组织形式,对财务管理机构以及财务会计处理人员进行搭配处理,从而形成一个岗位职责清晰、分工协调且有所侧重的局面,从而发挥财务会计制度的职能及作用。

再次,应该重视高素质财务会计人员的培养,提高财务会计处理的整体水平。为了满足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医疗保险体系应该逐步组织专业的财务人员进行学习、培训,从而提高其整体专业知识,提高其整体业务能力。在培训过程中,要注意到财会人员不但要能够完成会计核算,而且可以完成理财、财务管理等工作,通过调动财务人员进行工作绩效考评等方式来提高财务会计处理水平,更好的体现财务会计管理的核心效应[3]。

3、加强财会制度内容的完善,形成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体系

3.1 财务会计处理“量”与“质”兼顾

在医保改革之前,财务会计处理主要是依据会计报表中的相关数据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的。但是,医保财务会计分析所需要的原始资料不能完全依靠报表所提供的信息进行“数量”方面的分析,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基于实际案例的数据取证和分析。同时,医保改革财务会计处理主要以“面”上为主,主要开展收入、预算完成量、支出量以及支出费用构成等分析为主,而对造成医保收入波动的相关因素分析、支出结构的合理化、支出配置等方面的分析相对较少。在实际的财务会计处理过程中,必须将两者结合起来,形成“量”与“质”兼顾的财务会计处理新局面。

3.2 财务会计处理“内”与“外”结合

首先,要重视医保体系内部相关财务指标、财务处理行为以及财务管理的状况等内因进行分析,也要关注市场经济状况、国家政策法规等外部因素对医保体系的影响,两者都应该予以分析和处理;其次,在应用内部财务会计报表数据、预算方案等资料的同时,还应该关注外部其他相关医保指标的对比和分析,从而为合理确定在同类医保中的具体地位。

4、完善医保成本核算及管理制度体系

首先,要完善医保成核算制度体系。将成本管理的相关职责、权限以及关联体系等予以完善,依据对应的基础工作、原始记录等进行成本分析、成本控制目标、成本核算和分解、成本考核等一系列工作,从而实现医保成本核算质量的提高,形成全面的成本核算制度体系;其次,要对医保成本管理体系进行完善,采用岗位责任制的方式将成本控制指标落实到具体的岗位,并与绩效利益联系起来,从而形成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积极调动职工参与增收节支、成本控制的工作中,最终实现医保成本的控制目的。

参考文献:

[1] 吴瑞良.论新时期下加强医院医保财务管理工作的创新研究[J].财经界,2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