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网络舆论论文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一)立法层面:网络舆论缺少有效的规制海量的信息充斥着网络,真伪难辨,难免会给不良网民提供可乘之机,虚假言论,煽动公众的激愤情绪。然而,目前,我国尚未有一部规制网络舆论的明文法律出台,法律规章也缺乏可操作性。有关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律法规建设远远滞后于网络发展的进程,致使某些极端化的非理性舆论不断浮现,并与理性的司法碰撞。
(二)司法层面:司法陷入信赖危机当今中国,司法正逐渐陷入信任危机。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笔者认为两个方面:第一,司法腐败。有些司法人员,,进行权钱交易,致使司法严重脱离了公正的轨道,造成实体和程序的不公正。当此种情况屡见不鲜时,公众难免质疑权力、金钱、关系等是否介入司法,质疑司法审判是否偏私,质疑审判结果是否公正。第二,司法公开未真正完全落实。司法不公开,容易滋生暗箱操作,司法不在阳光下运行,容易孕育腐败的土壤,必然引起公众的猜忌和怀疑。当司法存在这两方面的弊端时,公众在看待司法时会先入为主地“推定不公”,并理所当然地以此作为判断司法的“基本逻辑”。从对一件件具体事件不信任的累计,最终形成对司法的信赖危机。公众的这种不信任通过媒体、网络弥漫开来,公众依靠自身朴素的正义追求审判案件,形成“舆论审判结果”与其不信任的司法审判分庭抗礼。
(三)社会层面第一,社会转型时期,法制建设滞后于经济发展我国现今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凸显,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网络舆论中对某些司法案例的激愤情绪在一定程度上是在宣泄对司法现实的不满和仇官仇富的情绪。第二,网络媒体缺乏自律性网络媒体是公众获取新闻消息的重要媒介,但网络媒体具有追逐经济利益的天性,为了追求新闻的轰动性效应,对案件断章取义,煽动公众情绪,操纵网络舆论。大量信息干扰网民对相关信息的准确分辨和正确选择。当人们在真伪难辨无法做出判断的情况下,由于惯性思维,常常质疑“司法不公”。
(四)网络舆论与司法的角色差异网络舆论与司法的冲突,是道德与法律、感性与理性的差异。二者性质不同,对正义的评价标准和价值追求就会出现差异,是冲突的本质起源。司法要求的正义是依据法律的正义;网络媒体所要求的正义是依据朴情感、道德的正义。在内心正义感的驱动下“,大众对司法案件的处理会有天然的道德预期,司法活动常被推至舆论监督的风口浪尖,一旦司法活动给出的结果不符合此种道德预期,那么争议与冲突就不可避免。”
(五)网络的开放性与司法的封闭性差异司法具有独立性和相对的封闭性,司法独立是现代法治的重要原则。司法活动有其特有的运作规律,要始终保持中立性和独立性,与情绪和社会保持适度的距离,排除各种公权力、社会势力和舆论介入和影响,坚持依法审判。而网络具有开放性,在出现网络舆论危机时,司法权的这种相对封闭性要求司法审判不受网络舆论的干扰。这样,司法对舆论置之不理,不仅不利于回应公众舆论,平息舆论情绪,还很可能遭受暗箱操作的质疑,致使网络舆论将矛头指向司法机关,质疑司法的不公平、正义。
二、网络舆论与司法审判之协调互动
(一)立法层面立法的滞后性,为虚假、极端的网络舆论提供可乘之机,为造良好有序的网络舆论环境,必须制定健全的法律法规。第一,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网络用户的权利义务、自由与限制。对网络媒体的某些行为予以规制,对严重虚假宣传的新闻报道进行惩罚。第二,建立和完善网络监管条例,监督网络虚假新闻,对所监测的多次违规网站及时进行注销,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第三,将网络媒体的案件事实报道与其评论性言论分流。防止报道的新闻事实参杂主观性而影响公众舆论判断,从而减少对司法独立的干预。
(二)司法层面1.建立网络舆论回应机制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舆论也是如此,若司法只专注对舆论的“堵”而忽略“疏”,将会激起民愤,更大范围地冲击司法。司法要倾听公众的声音,建立舆论回应机制,如建立“网上”制度。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微博等信息化手段,向司法机关反映自己对司法案件的看法,并由专门的司法人员对其进行回复和解答,避免公众采用非理性的方式行使言论自由和舆论的极端化,引导舆论表达有序化。2.建立法院新闻会制度法院主动在第一时间案件的信息“,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将信息要公开透明,既保证了公众的知情权,化解公众对司法运行的猜忌,又利于公众监督司法,扼制舆论的非理性的因素,进而防止极端舆论左右司法独立和公正。3.建立法庭之友制度法庭之友是存在于英美法系的一项制度,指在司法审判活动中,允许与司法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或社会团体,向法院提出对所审案件相关事实的认识,法律适用的观点,以友人的角度协助法院更公正地做出裁决。能使公众的意见通过符合法律程序的渠道进入司法系统,既有利于公众舆论的有序表达,又有助于司法吸纳合理民意。4.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网络舆论的监督是自发的,无法对其有效规制。而人民陪审员制度能把非制度化的监督转换为制度化的参与,协调冲突,在刑事审判中,可适当引入西方陪审团制度,由陪审团负责事实判定,法官负责法律适用,在陪审团与法官之间形成约束制衡,这样既利于公众参与司法又避免了司法腐败。5.增强判决书的法律论证判决书的基本功能,在于为纠纷的解决提供一个合理的证明。法院制作的判决书要有充分的法律论证、严密的逻辑推理,可将符合程序的群体性公众舆论写进判决书,并将公众舆论与司法深入剖析为事实与法律问题,使公众服从法院的判决,巧妙地化解公众舆论与司法的冲突。6.真正落实司法独立司法独立原则是司法的主要原则之一,是实现司法公平正义的基础。司法独立原则要求法官时刻与网络舆论保持距离,不受任何个人或权力的干涉。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严格遵照法律程序,一切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法官应免于外界干预,使他们做到裁判是法律条文的准确解释”。法官审判时要坚持独立性,排除舆论干扰,避免受网络舆论的侵蚀和牵制。
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逐渐出现了一些公众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途径,如:选举、决策听证、公众咨询、政治结社、、协商对话等方式,同时,从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看,立法听证会、行政听证会、政策研讨会等,对公民直接参与政策制定过程以及扩大政策议题来源也起到了积极作用。这些经传统途径进行沟通的方式虽然对公众的政治参与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其本身的局限性,致使有些严肃的、重大的、反映社会主流思想的内容往往没有机会成为议题,阻碍了政府对民意的了解。随着我国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以及政府对信息化的大力推动,近年来,中国网民数量逐年递增,“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也是政府了解民情民意的聚集地。网络的开放性、互动性成为民众表达情绪、发表观点的重要平台,逐渐形成了颇具影响力的网络舆论,网络舆论使得民众一定程度上掌握了对公共政策的话语权,在公共政策制定方面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公民通过BBS、新闻跟贴、网上签名、网上论坛、专题讨论、网上征询意见、网上民意调查、网上议政等多种方式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网民与政府官员进行在线交流,通过网络投票、网上建议征集参与政策制定。今年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尽在()两会前夕,总理走进中国政府网、新华网直接问政于民,表明互联网已经成为民意的直通车。网络舆论与传统途径相比有很多优势,比如网络信息一经便能得到快速的传播,增强了网络舆论的影响力,有利于吸引政府的注意力,同时网络的交互性也有利于促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从而使政府透过网络舆论更加准确地了解民意。网络舆论在公共政策制定中的作用越来越大,逐渐成为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一个新途径。
二、网络舆论对公共政策制定的双重影响。
自2003年孙志刚事件引发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废除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出台后,网络舆论对公共政策制定的影响和作用开始受到关注。
近年来发生的与网络舆论有关的事件,说明了网络舆论对公共政策制定的影响越来越大,网络舆论对公共政策制定的影响有积极方面也有消极方面,主要表现在:
(一)有利方面。
1.打开“政策窗口”,推动公共政策议程。
社会公共问题转化为政策问题,是公共政策制定的首要环节,而社会问题转化为政策问题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一方面社会公共问题要反映公众的普遍诉求并在社会上广为传播,另一方面政府认识到此社会公共问题有解决的必要并列入政府议事日程。政策议程的建立是社会公共问题转化为政策问题的关键一步,政策议程分为公众议程和政府议程两个阶段,网络的发展使得公众关心的问题能够更快的传达到政策制定者,同时政府也可能迫于网络舆论的压力把某一社会问题提上政府议事日程,这就缩短了公众议程到达政府议程的时间,使公众参与公共政策制定过程成为可能,同时也增加了政府了解社会问题的来源,从而更全面地了解和掌握社会信息,使社会问题尽快进入政府议程。如2003年孙志刚事件,事件发生后,《南方都市报》首次披露了孙志刚惨死事件,此后全国各大媒体纷纷转载此文,并开始追踪报道,同时在网上也引起了巨大的反响,文章被各大网站转载,网络舆论对于“孙志刚事件”的高度关注和有力报道,让人们了解到事件的发生,许多专家学者纷纷上书中央政府,把“孙志刚事件”推入了决策者面前,使这一社会公共问题很快进入了政府议程。
2.拓宽政策方来源:()案的选择空间,使政策制定更科学。
公共政策制定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公共政策最优化,政府部门只有了解公众的切身需要,才能制定出更合理的政策。从各种政策方案中选择出一个最优的是政府部门的职责所在,互联网上的信息量与知识量是任何媒体都无法代替的,政府部门可以从中选择解决社会问题最有利的信息来制定公共政策。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调整,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2007年11月9日,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草案)在新华网、人民网、国家发改委等网站上公布,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引起了强烈反响,最终在综合网络舆论与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国务院对原有三大“黄金周”进行调整,减少了“五一”假期,增加了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这说明网络舆论有利于公共政策方案的抉择,同时节假日调整向网名征求意见也说明了政府注重运用网络信息对政策方案进行抉择。
3.及时调整公共政策,提升公共政策制定的质量。
政府出台的每一项公共政策都要经过理论的评估和实践的检验,如果发现某项公共政策已经不适合社会的需要,不宜继续执行,或者此项政策的负面作用太大,就需要对此作出必要的调整。2003年6月20日,国务院宣布废除实行二十多年的“收容遣送制度”,两天后颁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这意味着1982年5月12日颁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废止。两种政策最大的不同就是由前者的社会救济和治安管理职能转变为后者的在自愿基础上的社会救助,从这一点上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收容遣送制度的进步,新办法更加体现了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在“孙志刚事件”中,网络舆论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网络舆论有利于及时调整公共政策,提升公共政策制定的质量。
(二)不利方面。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舆论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逐渐成为公众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新途径,但网络舆论在影响公共政策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负面影响,表现在:
第一,可能造成“假民意”的流行与制定政策的非代表性。网络是民意表达的平台,但网络民意与网络舆论则是既密切联系又不完全等同的概念。网络民意可分为“原生态民意”和“真实民意”,“原生态民意”的存在可能造成“假民意”的流行。此外,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虽然网名的数量越来越多,但是总会有一些人因缺乏起码的信息技术能力而被排除在网络参与之外。比如农民由于经济原因的限制并不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技术甚至买不起电脑,这使得农民不能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农民在网络参与中丧失了“话语权”。这种不均衡的政治参与使政策的制定无法完全代表真实的公众意愿,造成政策制定的非代表性。
第二,网络上的虚假信息可能会造成决策者的决策失误。由于互联网具有虚拟性,网络舆论的参与实行匿名制,一些情绪性的宣泄只要不触及法律法规,就可以免受责任的约束,因此在网络空间中,缺乏自律的网民就有可能不加证实随意信息,甚至有意制造假消息,决策者可能会因网络上的虚假信息造成决策失误。
第三,过量的信息提供会引起决策者的“盲目决策”。科学决策需要适量、适时的信息支持,网络条件一方面改变了信息量过少的弊端,但另一方面信息量过多也会产生盲目决策。信息量过多导致方案决择困难,在过量信息的条件下,多种方案的利弊难以权衡,使得决策者无所适从,只能闭着眼睛“跟着感觉走”,从而使方案选择带有较多的随意色彩,即产生所谓的“布里丹效应”。
而且,公众在网络上的信息常带有个人倾向,带着个人情感倾向的过量信息,使决策者疲于应付,贸然决策。
三、完善网络舆论在公共政策制定中的作用的对策建议。
网络舆论拓宽了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途径,增强了公民的政治参与性,使公共政策的制定更科学、更合理、更能真实反应民意,但网络舆论存在的消极影响也不可忽视,因此要完善网络舆论在公共政策制定中的作用,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培养高素质的网民,提高其网络参与能力。
没有网络素质过硬的网民和干部队伍,网络参政就会失范,就有可能成为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因而,政府有责任采取措施鼓励、支持提高网民的网络素质,加强网络教育,造就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网络素质的网民,是适应网络时代的政治参与的需求,也是提高公民网络参与能力的途径之一。加强网络教育最重要的是要加强其网络道德教育,网络以其自由、开放的特性给网民提供了一个能使个性尽情释放的空间,但也正是由于缺乏现实道德规范的约束,使得网络上普遍存在一些不道德、不健康的言行,所以必须普遍开展网络道德教育,规范网络政治参与言行。
2.对网络进行管理,规范网络舆论。
虚假的网络舆论,不仅不能有效地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而且会打击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对网络舆论的信任度,对社会公共秩序产生一定的影响。要避免虚假舆论操纵公共政策制定,应让民众认识到网络舆论不是“宣泄不满”的空间,更不是随意虚假信息甚至网络犯罪的平台,而是公民向政策制定者“表达民意”的途径。一方面要完善网络管理的相应法律法规,同时要对网络犯罪进行严厉惩罚,另一方面可考虑建立和推行网民身份认证制度,通过各种方式鼓励网民实名登陆,规范网络舆论,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3.建立现代化的政策信息网络系统。
网络舆论、新闻舆论和社会舆论的相似
一、形式都具有主观性。无论是网络舆论、新闻舆论还是社会舆论,就其形式而言都是主观的,它们都是人们面对客观事实、客观现象或现实问题,经过主观意识加工而形成的态度和意见。社会舆论是人们对一切感兴趣的社会生活领域尤其是社会公共事务所产生的意见、愿望、态度、情绪、期待、评价和想象的公开表达,新闻舆论是新闻媒体自身表达或借助被报道对象之口表达的对社会事务的意见和评价,而网络舆论则主要是网民通过互联网所直接表达但通常又被网站或论坛管理者遴选、过滤过的社会意见。在这里,无论是“表达”、“评价”抑或是“意见”其形式都是主观的。
二、内容都具有历史性。一定社会、一定时期的网络舆论、新闻舆论和社会舆论都会受到一定社会经济制度的制约,它们都是由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所决定。虽然处于不同社会和不同地位的人们有着不同的思想观念和政治倾向,人们对待同一客观事实、客观现象和现实问题的意见也是千差万别的,但舆论的内容都是时代和社会关系的反映。网络舆论、新闻舆论和社会舆论都不可能是超时代超社会的,它们都具有社会历史性。
三、议论都具有评价性。舆论的形成离不开议论,而没有评价性的议论是不存在的。网络舆论、新闻舆论和社会舆论都是公众(通常情况下新闻媒体也被定位为公众代言人)面对客观事实、客观现象和现实问题的评价和判断,这种评价和判断决定着舆论的倾向性,也决定着其社会监督作用的发挥。一般来说,任何个人或团体,在舆论的正面评价下往往更自觉地保持其原来的行为,而当面临舆论负面评价时,一般会自动调整自己的行为以适应社会规范的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舆论、新闻舆论和社会舆论的影响来源于其评价的力量。
四、表达都具有公开性。不公开表达的群众意见不能形成为舆论,公开性是舆论的天然属性。舆论之所以会成为一种人们不可轻视的力量,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它的公开性,因为公开性具有加强社会规范并迫使人们遵守的功能。网络舆论、新闻舆论和社会舆论都是人们面对客观事实、客观现象和现实问题所公开表达出来的内心意见,并通过公开传播来吸引和影响广大公众的。
网络舆论、新闻舆论和社会舆论的区别
一、传播的工具不同。社会舆论往往是通过人们的街谈巷议、口传心受,并以一定的意见、情绪、态度甚至行动表现出来;而网络舆论、新闻舆论则是社会舆论与媒体的乘积,是两者博弈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说,网络舆论、新闻舆论实质是社会舆论的一部分,它们不是与社会舆论相对立的“另一种舆论”,它们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舆论表达形式。就舆论传播来说,借助新媒体,网络舆论、新闻舆论往往比社会舆论形成更快,传播更广。
二、舆论表达的层次性不同。一般来说,社会舆论和网络舆论往往具有自发、直接、不确定、混乱、盲目、片面和情绪化等特征,处在舆论的表面的感性层次;而新闻舆论具有理论化和系统化的特征,处于确定的、有序的、条理化的、自我负责的理性认知层次。这是因为,新闻媒体作为一种组织化的媒介,其所传播的信息受到“把关人”机制的影响,建构的是一种理性、平衡和专业化的信息和意见传播体系。
三、舆论主体不同。社会舆论的主体是具有社会参与自主性、对具体社会现象和问题有相近看法的人群;网络舆论的主体是网民;而新闻舆论的主体是新闻从业者。虽然网民、新闻从业者也是社会人,但与一般的社会人群又有区别。截止到2009年,我国的网民仍然大致以30岁以下、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月收入1000元及以下的城镇年轻人为主体;②而新闻从业者则是从事新闻工作的专业人士,与一般公众相比,他们大多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知识面广,信息灵通,熟悉社会公共事务,对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的见解往往更客观、全面和深刻。
四、舆论客体不同。新闻舆论的客体是基于媒体报道的新闻事实,这些事实是经过新闻选择和加工过程传播给公众的。社会舆论、网络舆论的客体既可以是被新闻媒体报道的对象,也可以是没被媒体报道的鲜为人知的事件,甚至还可以是未必存在、属于想象领域的事物,如传说中的“UFO”事件。
五、舆论存在形式不同。新闻舆论包括新闻媒体的各类新闻报道和“社论”、 “编者按”、“记者观察”之类的文章或评论;网络舆论包括新闻后跟帖、论坛留言、博客或微博客文章等;社会舆论则通过人们的街谈巷议、行为举动表现出来。其中,网络舆论与社会舆论在存在形式上的最大区别在于,以文字留言形式表现出来的网络舆论具有可视性和可读性。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在我国新闻媒体被视为“党和人民的喉舌”,因此,新闻舆论往往具有鲜明的主流意识形态属性和政治属性,起着引领社会舆论的作用。新闻舆论作为舆论的主流地位也不是社会舆论和网络舆论所能代替的。但由于新闻媒体的政治属性,因此它不可能每时每刻都为千千万万普通公民提供表达意见的场所,新闻舆论也无法全面地传达极为复杂的社会舆论和网络舆论,因此,新闻舆论、社会舆论和网络舆论必须互相配合,相辅相成,才能更好地共同推动社会前进。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91页。
1、技术原理
云计算的网络教育平台主要包括平台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两部分,细致的阐述可以从平台整体结构、核心思想及技术内容、平台基础设施和软件系统四个方面展开:
1)平台整体结构
网络教育平台是基于云计算、提供SaaS模式的一套网络教育平台和资源库,主要提供信息技术人才的技术学习、实践训练和知识资源库以及人才简历资源库。系统基于云计算,采用多媒体技术的。本平台基于SaaS商业模式原理设计研发。在互联网上提供给单位客户和个人客户使用网络教育平台和资源库。用户不需要投入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只需要按照服务的内容支付使用的服务费用即可。平台的客户对象分为单位客户和个人客户,单位客户可以对网络教育平台的以下功能进行管理和定制:学习技术方向、学习阶段、学习项目、学习内容、在线答疑安排、测试题和资源库等;个人客户可以选择技术学习方向,行业方向,技术的级别,训练项目等,单位用户可以对个人实训进行管理评价打分。
2)核心思想及技术内容
云计算技术云计算是网格计算、分布式计算、并行计算、效用计算、网络存储、虚拟化、负载均衡等传统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发展融合的产物。它旨在通过网络提供强大和平行扩充的存储能力和计算能力,并借助SaaS、PaaS、IaaS等先进的商业模式把这强大的计算能力分布到用户终端。云计算的核心思想,是将大量用网络连接的计算资源统一管理和调度,构成一个计算资源池向用户按需服务。提供资源的网络被称为“云”。“云”中的资源在使用者看来是可以无限扩展的,并且可以随时获取,按需使用,随时扩展,按使用付费。网络教育平台服务的客户人员数量众多,资源库的数据量信息庞大,需要的服务器计算能力和存储空间巨大,同时又需要保证平台的负载均衡,满足客户的高性能需求。所以本平台的建设从基础设施上使用云服务器技术,多个客户共用IT基础设施资源;在软件系统的设计上采用SaaS模式的设计。
3)平台基础设施服务
用户无需管理或控制任何云计算基础设施,但可以操作在基础设施之上的服务。本项目中需要的基础服务设施包括:网络、服务器、储存空间、操作系统、部署所需的应用服务等。依据IaaS的模式,本平台在基础设施云中让客户通过Internet可以从完善的计算机基础设施获得服务,以提供整体网络教育平台的基础设施支撑。同时减少用户在IT基础设施建设上的投资费用,提高投资回报率。
4)软件系统
本平台的软件系统主要提供信息技术人才培养、知识资源库和人才简历资源库。软件系统主要子系统包括:网络教育平台门户、在线学习子系统、在线测试子系统、知识资源库、人才简历资源库、学习者评价考核系统、社区、网络教育平台管理子系统(针对单位客户和平台的维护)等。
2、软件系统设计的技术方案
平台设计采用的关键实现技术是云计算、多媒体及应用开发技术。软件系统的设计遵循SaaS(Software-as-a-Service),软件即服务。SaaS是一种软件布局模型,是一种通过Internet提供软件的模式,提供给客户的服务是运行在云计算基础设施上的软件系统,客户可以根据自己实际需求,通过互联网向企业购买所需的应用软件服务,按购买的服务内容多少和时间长短向运营企业支付费用,并通过互联网获得厂商提供的服务。用户可以在各种设备上通过瘦客户端界面访问,如PC机、平板电脑等。软件系统的开发技术基于云计算的网络教育平台软件系统将以SaaS服务模式为设计指导理念,通过JavaEE平台的企业级开发技术(JSP+SERVLET+IBATIS+SSH),Web前端技术(HTML+CSS+JS+Flex+Ajax+JQuery)、Flash等的组合使用来设计实现,数据库使用的是Oracle。
二、网络教育平台的功能和服务设计
云计算的网络教育平台,是为高校和企业提供一个功能强大的信息技术人才网络教育平台,它的主要功能和服务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用户的管理
此部分功能提供了对整个学习过程、内容模式设置、学习项目组等的全面管理,将真实环境中的教育管理工作交由系统来做。对于在此平台上注册并付费的单位用户提供管理定制功能,使其能对学校和企业内的参与学习的人员统一在此平台下进行管理与开展网络教育工作。此部分功能是根据购买的服务和给予开放的权限设置对于相应的系统平台管理人员开放的,在此部分中,可进行:学习技术方向的设置、学习阶段的设置、学习过程质量的管理、学习项目的管理、学习项目组的管理、多媒体学习教程和课件的设置与管理、在线答疑管理、在线测试、题库与知识库管理等等。
2、个人学习管理
当单位用户的学习者或者是个人用户的学习者通过前台展示门户注册之后,若要在此教育平台上进行学习或使用资源,则每次需要在提供的登录入口进行登录。登录后,系统会根据每个学习者的学习及进度情况生成和本人相关的页面,页面上会展示一些跟个人学习相关的功能项与提示信息,比如查看与申请修改学习目标、查看与申请修改个人学习计划、查看与申请更改个人学习内容、查看个人学习进度、参加学习考核、相关资料的上传下载、申请加入项目组、去学习社区、查看个人学习通知等。
3、学习课件和题库管理
教学平台上的学习课件主要采用Flas、视频播放、音频播放(文字旁白)、图像展示等丰富的课件素材来解决理论学习枯燥、难点理解困难的问题。课件可有平台本身提供,或者是购买单位根据自己的需要上传。题库建设有基础题库和购买单位自己建设的题库。
4、实训资源库
学习的资源库分知识资源库和人才简历资源库。知识资源库中存放和管理着技术资料,这些技术资料可以授权单位用户或学习者或者是访问学习社区的客户上传更多的技术资料,包括文档、视频、学习课件等,学习者可以方便的下载或阅读用来辅助学习。人才简历资源库是学习者或是社区成员的简历信息库,企业可以方便的查询筛选到自己想要的人才。
5、网络教育平台对外展示的门户
对于这种基于互联网的网络教育平台,能否做到信息的及时与传递,为广大学习者提供最大的便利与最优质的服务,让他们快速的掌握实训动态,了解行业信息,直接关系到单位用户和学习者的利益以及此平台的运营效果,一个宣传展示门户便尤为重要。此部分包括网络教育平台介绍、学习模式介绍、学习动态展示、学习社区登录及帮助中心。通过此门户,客户可在选择使用网络教育平台之前对平台的优势,学习模式、学习方式、就业出口等方面做详细的了解,为他们的决策提供依据;对于已经选择的客户,可及时的查看到每月的活动及相关通知、并且还可以浏览相关新闻信息、进入社区等。
6、学习社区
社会化网络已经是在短时间内人们之间相互认识,迅速聚集资源,传播信息等最快最有效的一种方式,正是利用其这一特点,我们可以做到集中网络优势资源与大家的智慧来解决问题。让知识变得更加开放,充分倡导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知识共享这两大理念。学习社区主要内容有:我的档案、群组、讨论专区、我的好友这四大块,功能简洁实用。可在网站首页登录入口进入社区或是在个人学习管理页面点击进入。
三、结束语
一、爱国型网络舆情
爱国型网络舆情一般是大学生群体因为对国外的、宗教势力的某些行为不满,在一些论坛中发表相关言论、表达情绪形成的网络舆情。爱国型网络舆情是“群体”心理特征的反映,在这个群体中,没有地域、性别、民族的限制,只要大家都满怀着对国家的热爱,都可以参与进来,在某些城市,甚至出现了因为某个事件而引起高校联合游行示威的情况。例如家乐福事件,2008年,一条关于“家乐福大股东支持达赖喇嘛,号召大家共同抵制”的短信在大江南北迅速蔓延,这个在中国拥有112家门店的法国公司顿时成为众矢之的。学生、市民纷纷加入了抵制法国货的行列,重庆各大高校派出代表,举行联合游行示威活动,游行活动在整个华南地区造成了巨大的影响。爱国型网络舆情最容易发生重大和民族暴力事件,尤其是在一些留学生比较多的高校,需要引起学校管理层的高度重视。
二、大学生的网络行为表现
(一)社会互动行为
网络和硬件设备的普及与发展,也给大学生们的日常生活形态、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在今天的大学校园里,我们随处可见埋头于手机世界的学生,走路、吃饭、寝室甚至是课堂上都会看见一群群的手机玩乐一族,一条条新鲜出炉的消息就是通过那些再普通不过的行为互相传递,形成巨大的信息网络。有学者认为,网络在今天已经成为社会生活的一种隐喻和象征,它正在逐渐形塑一个以内在期望、需求与恐惧为内涵的虚拟社会[3]这样的社会使大学生游走在虚拟和现实间,每天,他们会花费比学习书本知识还多的时间来了解资讯、抒感、交友谈心,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大学生正在以积极的心态了解外面的世界,积极与外面的世界互动、沟通,而互联网以新的电子关系形式提高和补充了大学生现实生活中的互动活动,使大学生的活动范围和广度变得更大更宽。通过调查,我们也发现了问题,网络的社会互动行为也增加了大学生们的自我隔绝,增强了他们与社会的隔离和原子化,使社会显得没有了人情味,网络怒火、语言暴力和言语冲突时刻充斥在大量的网络信息中,渐渐会影响到学生的行为,使得大学生变得冷漠、无情、多疑、压抑,最终形成了一批性格孤僻、复杂的社会边缘群体。Kraut等人通过对玫瑰果匹兹堡地区家庭网络使用的研究,发现使用网络越多的人,通常其社会网络规模越小,与家人和朋友的沟通反而越少,越容易感到孤独、压力等消极情绪[4]。另外,CNNIC互联网发展研究部关于互联网在个人社会关系网络方面功能(如下表)的研究,也一定程度上说明了网络的社会隔离功能在今天已经不可忽视。
(二)民主参与行为
通过维权型网络舆情的分析,我们发现,在网络社会无限发展的今天,大学生们自发选择了一种既便捷又通畅的民主表达渠道即网络来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诉求,以此来影响管理者和决策者的工作,学生的民主表达和民主维权意识得到了新的发展。通过网络维权,实现了学生对学校管理和发展具有均等影响力的可能性,每个学生都可以通过网络平等地参与学校的管理、监督和反馈工作,学生对学校中出现的重大管理漏洞有什么意见或者建议都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来表达,短期内,具有相同或者相近意见和想法的学生们就会达成一定的共识,在网络上形成巨大的舆论压力,就可以推动问题的解决,也可以进一步完善学校的管理机制,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在无形中就参与了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发挥了学生民主参与的巨大功能。可当我们去考查学生民主表达的质与量时就会发现,由于网络舆论的表达方式独特,具有匿名性的特点,就使得网络舆论表达过程中出现了不理智的现象。网络谣传、流言盛行,使得整个网络社会和现实社会陷入流言蜚语和无序的世界中。总有那么些人在愉快地享受表达自由的感觉时,忘记了他的本来目的,忘记和淡化了自己的责任。由于网络这个虚拟空间实现了对现实社会的解构,所以在网络世界里,真实世界中的伦理、道德、法律等拘束力就显得不那么明显,部分大学生就开始在道德和法律规范之外行事,自己做自己的真理审判官,也不管自己的言行会给别人造成什么样的影响。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例如一名辽宁女大学生因全国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玩不了游戏,竟对四川灾区人民发表了长达4分40秒的辱骂言论。有的学生网民在网络上一些涉及他人隐私的信息或其他在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6]。我们认为,这样的缺乏外在约束力的民主表达方式,已经失去了言论民主表达本身所蕴涵的民主价值,转而成为了一种破坏校园和谐、冲击校园管理秩序的反面力量,它已经失去了民主表达的魅力,是伪民主。
(三)爱国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