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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8年工作总结
(一)承办“财务会计改革与国际商务可持续发展”论坛
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2008年6月,由商务部财务司主办、天津市商务委协办、我会承办的“财务会计改革与国际商务可持续发展”论坛在天津召开。天津市副市长任学锋、商务部副部长傅自应、原外经贸部副部长刘山在、商务部财务司司长李荣灿、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金融司司长孙晓霞,商务部有关司局、事业单位、商会、协会领导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各省、市商务厅(委、局)领导及财务处、会计学会负责人,中央和地方外经贸企业近160人与会。与会代表回顾了商务财会改革30年的历程,总结了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成就和经验,并对当前实现国际商务可持续发展的诸多热点问题,如会计准则的建设与趋同、银贸协作、人民币升值、“走出去”战略、反倾销、国有企业债务重组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二)理论研究与论文评选
1.年度理论研究与论文评选
理论研究作为学会重要的职能之一,自2007年开始,学会与商务部财务司联合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和论文评选,推动理论研究工作开展,提升论文评选层次。2008年全国论文评选,设立论文评选工作组织奖,改进论文评选机制,将署实名评选改为“双盲评”,规范论文报送格式。
2.两项课题研究
学会承担了商务部财务司两项理论研究课题,一是人民币升值与企业竞争力研究课题,二是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与对策研究课题。根据所涉地区出口产品结构、产业分布特点以及受升值影响的重点行业等特征,人民币升值与企业竞争力研究课题分别由辽宁、上海、江苏、广东承担;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与对策研究课题由宁波市外经贸局与会计学会承担。
(三)《国际商务财会》月刊编辑发行
《国际商务财会》自2007年更名改版以来,内容和形式都有很大改进,得到了广大读者的认可。内容上,2008年杂志综合版增设企业理财、个人理财等副刊,增加信息量;扩大对外交流,围绕当前商务形势和会计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约稿、采稿,对制定相关政策的权威人士进行采访,为广大读者提供及时和权威的指导,增强实用性。形式上,统一文章的格式,对论文的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注释等具体要求做出规范。
(四)专业书籍编撰发行
1.《财经法规财会制度选编》
我会受商务部财务司委托,出版了两册《财经法规财会制度选编》,编入了400余个重要的财经法规和财会制度文件。
2.《反倾销会计实务》
为更好的帮助企业应对反倾销,学会组织了几位反倾销专家编写了该书。目前该书的初稿已经编写完毕,正在抓紧时间总撰编审。
3.《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实务》
随着新企业准则、新财务通则在企业的推广实施,新税法的出台,企业迫切需要有一本既反映外经贸行业特点,又紧跟各项财税政策的业务指导用书。我会对《对外经贸会计实务》(原《外经贸财会基础手册》)进行修订。
(五)培训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继续教育培训是我会培训工作的重点。自1999年我会开展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以来,每年培训人数均名列20多家培训单位的第2、3名,多次受到国管局的好评。2008年我会以加强培训质量为前提,结合学员需求、紧密围绕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专业特点开展培训;适时增加了形势政策指导讲座。培训形式不断改进,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最方便的服务。2008年共举办了25期培训班,其中:走读班7期、公司班18期;共有3 399人参加了培训,比上年增长了7.5%。
2. 反倾销应诉会计培训
自2006年始,我会在全国举办了多期“反倾销会计人才”培训班。2008年分别在杭州、无锡、青岛、西安、上海举办了5期,共计667人参加了培训。
(六)会议与会员活动
2008年3季度由财务司和我会共同召开了“商务系统企事业单位财务处长联席会”。该会已举办8次(2001~2008年)。
4季度,美国金融危机引发世界经济衰退,外经贸企业外部市场环境恶化。为让企业更好应对此次危机,我会于10月在北京组织一次国际金融形势报告会,中央外经贸企业,天津、北京外经贸企业及有关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80多人出席。
(七)组织建设
为保持我会与省市学会合作渠道的畅通,按照自愿、不双重缴费、保持总会与省市学会联系渠道畅通的原则办理各省市学会会员单位加入我会的入会手续,实行双会员制。
二、2009年工作安排
(一)理论研究与论文评选
1.年度理论研究与论文评选
坚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会计学会联合开展商务财会理论研究和论文评选机制,继续优化评审流程,激发各单位参与理论研究和论文评选的积极性。
2.两项课题
学会将在总结上年课题研究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结合商务财会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酝酿承担两项理论研究课题任务,一是关于企业“走出去”财税金融政策课题研究,二是服务外包与会计工作课题研究。企业“走出去”财税金融政策课题将分为3个子课题:以家电、轻纺为主体的制造加工业;以商业服务为主体的批发零售业;以承包工程为主体的建筑业。
继续做好《国际商务财会》的编辑和发行工作。在提高杂志总体质量的同时,加大发行力度,扩大期刊的国内外发行。
(三)开展合作办刊
为实现月刊的发展与创新,2009年将开展合作办刊。合作办刊的目的是为各省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财务处,外经贸会计学会,中央和地方外经贸企业,大专院校,提供一个开展理论研究活动、发表理论研究成果、交流财会改革经验、介绍企业财会案例、展示财会人员风采的平台,同时也提高办刊质量、拓展发行渠道。合作双方实现双赢。
(四)专业书籍编撰发行
学会将根据拟定的提纲,完成《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实务》的编写工作。继续编好《财经法规财会制度选编》。并做好这两本书以及《企业风险管理》与《反倾销会计实务》的发行工作。
(五)业务培训
学会在继续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承办反倾销应诉会计培训的同时,根据地方与企业的迫切要求,针对中小企业会计工作薄弱、内部控制不完善,应对外部风险能力较弱的情况,申请承办“中小外经贸企业会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企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人才培训”。
(六)举办“海峡两岸企业会计准则”研讨会
上半年学会酝酿举办“海峡两岸企业会计准则研讨会”。研讨会的目的是推动海峡两岸开展经济贸易合作。日前已就相关事宜做了初步调研,计划于2009年第二季度在西安、上海或南京举办此次研讨会。
(七)会议与会员活动
为搭建商务系统财会处长交流平台,更好地为会员服务,2009年我会将继续和商务部财务司联合举办商务系统财会处长联席会以及积极组织会员开展相关活动。
[关键词]外商;外资养老机构;审批流程;登记制;政府补贴;二级医院
[DOI]1013939/jcnkizgsc201607038
中国早在1999年就已经进入老年化社会。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55%。随着计划生育带来的影响,独生子女多,家庭人口少,传统的家庭养老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而机构养老在蓬勃发展。中国的老年人口不断增加,但中国的老年产业却跟不上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目前仍处于“公办民营”“医养结合”等模式下运营。外资养老机构没有进入中国市场。在第四届中国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上,中国庞大的养老市场吸引了不少国外展商,来自美国、法国、英国、德国、日本等机构纷纷在博览会上表现出对中国养老市场强烈的兴趣。来自法国四大养老院品牌之一的高丽泽集团表示,未来五年内将在中国建五十家养老院。2015年国际养老产业(上海)峰会上,英国投资贸易总署官员带着20多家英国养老机构的负责人来中国寻找合作项目,并且和上海市政府签订了有关协议,成为在中国市场上第一个吃螃蟹的国家。
随着WTO十五年“保护期”的过去,中国政府将信守承诺,全面开放养老事业给外资。“银发经济”已经迎来了朝阳时代。中国政府已经敞开了方便大门,相关措施如下。
1精简审批流程,方便外资、外商准入
据笔者了解,国内传统养老院的设立,先到工商局进行名称核准民政局进行审批卫生局进行审批再到工商局办理手续,从一个养老院立项到最后成立大概需要一年左右时间,并且还有很多审批项目由于种种原因最后胎死腹中。
2014年11月28日,广东省政府透露,该省民政厅正在制定《广东省养老机构许可实施细则》,拟明确将港、澳、台,华侨和外国组织等形式设立养老机构的权限委托给市级政府的民政部门。同时,要求简化养老机构行政许可和登记手续,公开信息并建立养老机构设置与审批系统,逐步实现网上审批,鼓励港、澳、台、华侨和外国资本在广东设立养老机构。以往单是办卫生许可证就在粤港两地来往10次,很多港商对此政策纷纷表示赞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网上审批也会逐步开展,不仅减少了审批时间,也优化了政府的办事效率。
2“登记制”“民办非企业”试点工作在粤展开
中国的老年化社会越来越严重,特别是在经济发达地区,医疗水平的发展,人民的预期寿命越来越长。民间很多资本都想分得一块蛋糕,并会经过一个充分的市场竞争阶段。养老机构是提供服务的市场主体,如同公司角色一样,应该采取登记备案制。若采取严格的审批制,即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可能对整个行业带来更多的消极影响。审批制和登记制的核心在于放不放权,国务院总理曾说过“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养老市场已经日益成为一个朝阳产业。笔者认为无论从孵化还是发展这个产业来看,登记制明显优于审批制。市场充分竞争出来的品质完全可以替代甚至超越审批制所提供的品质保证,因此政府划清与市场的界限显得非常重要。
2013年7月1日广东省印发了《民政部广东省政府共同推进珠江三角洲事业改革发展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指出,民政部支持广东省开展涉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试点,这无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登记制第一次登上中国福利机构的舞台,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需求。同时允许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广东以民办非企业的模式创办养老机构。
目前来看,养老院的经营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福利性养老机构;二是营利性养老机构。民办非企业主要集中在教育事业、卫生事业、文化事业、科技事业、体育事业、劳动事业、民政事业等,民政事业的民办非企业中,在公办的福利事业中,民间资本和外资还是为零。根据《会议纪要》的指示,港澳资本创建的养老机构将享受民办非企业的待遇,以后无论在税收、财政补助等方面都将得到优惠补贴,同时也缩短了审批时间,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审批时间在20个工作日内,决定后10个工作日告知申请人。同时允许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投资人提取合理收益,在政策上进一步克服了民办非企业的自身制度上的弱点。
3政府补贴及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广东省民政厅方面表示,将进一步支持港澳服务者独资在粤办养老服务机构,目前正牵头土地优惠条件,或将优先安排有关项目用地指标,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可以采取划拨的形式供应土地。辽宁省大连市早在2011年就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指出应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优先划拨供地;对采用有偿方式供地的则在低价上给予优惠,对社会力量以及外资兴办的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指在工商、税务部门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优先保障土地供应,并参照工业用地基本同价;对征用或使用集体所有的非耕读建设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的,按照国家规定免收土地权属调查费、地籍测绘费。
土地问题一直是养老产业发展的症结所在,普遍出现的问题有二:第一,在农用地上建设的民办社会福利机构没有房产证;第二,社会福利机构到底是商业用地,还是工业用地,用地的定价怎么定,使用年限怎么算都没有明确规定。若政府采取划拨的形式,无疑解决了规划、招标中暗箱操作的问题,提高了外商投资的热情,保护了其积极性。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规定,养老院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用电、用水、用热标准。政府对新办养老院床位的补贴也进一步加大,以广东为列,2010年一个床位一次性补贴8000元,到了2014年一个床位的补贴达到1万~15万元。可以预计政府对养老市场的补贴力度会越来越大,越来越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养老市场。对国外资本市场的涌入,政府的力度会是空前的,补贴也是巨大的。
4政府将扩大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
中国目前的现状,养老和医保脱节,造成很多老年人由于经济上的制约住不起养老院,一般民营机构的养老院都住不起,更不用说价格昂贵的外商养老院。2014年9月1日,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部署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推动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老龄化是人类结束农业文明、工业文明,进入大健康的产业革命,人类进入第三个财富波,对此无须悲观。目前中国的现实情况医养分开,这无疑大大加大了老年人的开支。
老年人最关心的就是看病问题,根据全国老龄办的统计,有近八成的老年人都有医疗需求。南京市人社、财政、卫生、民政四部门联合下发《基本医疗保险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医疗服务机构可以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将医保基金支付限额提高至每月1350元。
此举一出无疑减轻了老年人的负担,增加了对养老机构的吸引力。外资机构也可同等享受此待遇,在某种程度上减少了昂贵的开支。
5外商“借壳”二级医院,实现强强联合
未来的养老机构的服务半径将从机构内部延伸到整个医疗服务市场,具备专业医疗服务能力的养老机构将有可能扩大其服务范围,国务院于2015年11月11日公布了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的一系列新促进措施,在这样利好和市场转型条件下,估计未来的养老服务机构有接近一半的收入来自于专业医疗服务。目前的养老服务机构可能只有不到1/3能够存活到2020年,取而代之的将是注重专业医疗服务能力的养老机构。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将公立医院转变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机构”对于目前经营定位不清晰的二级医院来说可以说是个福音,将有机会转为专业老人医疗服务机构。在过去几年间我们看到了三级医院的快速膨胀,笔者从卫计委最新公布的2014年就诊数据来看,三级医院仍然是增加最快的。从2009―2013年二级医院的整体医疗服务收入平均年增长率为14%,低于一级医院的19%和三级医院的24%,以及社区卫生中心的16%。
因此,要摆脱上比不过三级医院,下缺乏基层扶植这种尴尬局面,二级医院未来必须寻找转型的方向。根据国务院的重磅利好将为这种转型带来新思路,有一部分经营不善、定位不清晰的二级医院很有可能被民营资本收购,然后发展成为专业养老医疗机构。这对外商资本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利好消息,外商的优势就是有充足的资本,并且拥有先进的管理经验,但缺乏实体,若可以直接“借壳”二级医院的实体资源,那将极大地鼓励外商的投资热情,发挥各自的优势,各自取长补短,相信政府在不久的将来将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外商投资的热情。
6结论
中国的养老市场正在处于婴儿期,一切都在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不比发达国家,已经有了很成熟的养老市场,孵化培育这个市场需要一个过程,更需要学习国外机构的先进经验。中国政府有信心,有能力迎接外商,外资的涌入,我国的老年市场需求日益增强,银发经济“富矿”邀请外商朋友一起深挖。
参考文献:
[1]蒋超福利机构的设立与慈善事业的发展――香港和内地的比较[J].甘肃社会科学,2007(2)
[2]尚振坤中国养老机构的服务与管理[J].人口与经济,2008(2)
[3]张新华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应关注的问题及发展思路[J].社会福利:理论版,2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