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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后事项概念的变化及影响
原准则所称期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审计报告日发生的,以及审计报告日至会计报表公布日发生的对会计报表产生影响的事项。新准则所称期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审计报告日之间发生的事项以及审计报告日后发现的事实。新旧准则对期后事项含义的变化较为明显。
首先,新准则延长了期后事项的审计时间,强化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根据两个准则关于期后事项的定义可知,原准则定义的期后事项只涉及两个时段,即资产负债表日至审计报告日发生的事项为第一时段期后事项,审计报告日至财务报表报出日发生的事项为第二时段期后事项。而根据新准则的规定,期后事项涉及三个时段,第一时段期后事项和原准则相同,第二时段期后事项是指审计报告日至财务报表报出日发现的事实,第三时段期后事项是指财务报表报出日后发现的事实。可见,由于新准则中增加了第三时段期后事项,意味着财务报表报出后,注册会计师还应该关注有关的期后事项,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这说明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可能延长至财务报表公布后。虽然从原准则第18条“如在会计报表公布日后获知审计报告日已经存在但尚未发现的期后事项,注册会计师应当与被审计单位讨论如何处理,并考虑是否需要修改已审计会计报表”的规定可以看出原准则也要求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公布日后关注有关事项,但新准则是从概念层面上扩大了审计责任的时间范围。从概念上强调对期后事项的审计责任,有利于提高注册会计师对期后事项的关注力度,更加有利于在今后的审计程序中发现相关问题、降低审计风险。但同时也应认识到,从时间上看,审计人员对财务报表的审计责任在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公布后还未终止,而对于具体的终止时间新准则仍未作出具体规定。
其次,新准则对期后事项的定义更模糊,导致在期后事项的归属问题方面可能产生争议。新准则对期后事项概念的描述除在段上作出了变化外,从字面上看还存在“发生”与“发现”的不同。原准则用“发生”一词可以理解为只有第二时段发生的事项才属于第二时段期后事项的范畴;而新准则用“发现”一词则可以理解为只要在审计报告日后发现的事实,不论何时发生的事项都属于第二或第三时段期后事项的范畴,这既包括审计报告日后发生且发现的事项,也包括以前发生的在审计报告日后发现的事项,甚至此时发现在被审计年度发生的事项也属于这一时段的期后事项。例如,如果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是2007年3月20日公布,审计报告日为2007年3月5日。假定注册会计师于2007年3月25日发现被审计单位的报表中隐瞒了一笔重大的广告费用,该广告费用已于2006年12月份支付。针对该事项,在原准则规定下不属于期后事项,因为该事项不是在2007年3月5日至2007年3月20日间发生的;而在新准则下应属于第二时段的期后事项,因为这属于2007年3月5日至2007年3月20日这段时间发现的事实。再假设该事项于2007年3月20日以后才发现,则就属于第三时段的期后事项。这一原本属于所审计年度发生的事项,在外勤审计工作期间(2007年3月5日之前)就应该有效发现,本质上不应该属于期后事项,但根据期后事项的概念又可以认为是期后事项。这样的事项是否属于期后事项,似乎难以判断。审计人员为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愿意将其归属到期后事项的范畴,以弥补审计工作的失误;但被审计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不愿意将这样的事项归属到期后事项的范畴。由于新准则对期后事项的定义更加宽泛,由此会导致审计双方发生争议。
二、准则体系总体内容的变化及影响
新准则的总体内容与体系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总体而言,新准则体系更完整,内容更全面、细化和具体,提高了准则的可操作性,对审计实务的指导性更强。
新准则中增加了对公开发行证券的有关期后事项审计的规定,使有关这一特殊情况的审计事项有规可循,为此方面的审计实务提供了操作的要求和依据。原准则第二章是一般原则,第三章规定了审计程序,实质上是对第二时段期后事项的识别程序,第三章专门对审计报告影响的规定、对各时段期后事项进行了规范。新准则从期后事项的时段分别规定了相应的责任和要求,第二章是针对第一时段期后事项的要求,详细提出了主动识别此时段期后事项的责任要求及相应的识别程序,无需对审计报告的影响作出专门规定。第三章针对第二时段的期后事项,分别说明了审计责任、知悉后应采取的措施及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并针对各情况作出了具体而详细的规定,即从管理层修改财务报表、管理层未修改财务报表且审计报告未提交及管理层未修改财务报表且审计报告已提交三个方面,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的措施。第四章针对第三时段的期后事项,也分别说明了审计责任和知悉后应采取的措施,针对不同情况作出了相对详细而具体的规定。如针对第二时段的期后事项,规定“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应当修改财务报表而管理层没有修改,并且审计报告尚未提交给被审计单位,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规定,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应当修改财务报表而管理层没有修改,并且审计报告已提交给被审计单位,注册会计师应当通知治理层不要将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向第三方报出。如果财务报表仍被报出,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措施防止财务报表使用者信赖该审计报告;采取的措施取决于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征询的法律意见”。再如,针对第三时段的期后事项,规定“如果管理层修改了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复核管理层采取的措施能否确保所有收到原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人士了解这一情况,并针对修改后的财务报表出具新的审计报告。新的审计报告应当增加强调事项段,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附注中对修改原财务报表原因的详细说明,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原审计报告。如果管理层既没有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有收到原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人士了解这一情况,又没有在注册会计师认为需要修改的情况下修改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措施防止财务报表使用者信赖该审计报告,并将拟采取的措施通知治理层;采取的措施取决于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征询的法律意见。如果临近公布下一期财务报表,且能在下一期财务报表中进行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是否仍有必要提请被审计单位修改财务报表,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新准则所作如上变化使准则体系更完整,内容更全面、细化和具体,要求更明确,审计人员可以对照各时段期后事项的规定进行实务操作,增强了对审计实务的指导性。
关键词:“营改增”方案;物流行业;影响;税收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1-0-0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中具体包括的内容有:在现行的增值税基本税率17%以及低税率13%的基础上,对交通运输业增加11%的低税率以及对部分现代服务业增加16%的低税率;“营改增”的试点范围包括部分现代服务业(鉴证咨询、有形动产租赁、物流辅助、文化创意、信息技术以及技术和研发等)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航空运输、水路运输以及陆路运输等);在试点过程中,试点行业原来拥有的营业税优化政策可以延续,并可以根据增值税的特点进行相应的调整。物流业作为一种复合型服务产业,其涉及的范围包括配送业、包装业、装卸业、仓储业以及交通运输业。物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可以有效地推动其他产业的发展。因此,分析“营改增”方案对物流行业的影响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营改增”方案对物流行业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降低物流行业的纳税风险
我国目前营业税和增值税共存的情况,对一些交易的界定带来了困难。在增加企业纳税风险的同时给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带来了不利的影响。例如在实际中兼营行为和混合销售的大量存在。多数企业的财务人员对兼营行为和混合销售无法进行准确的区分,而对于同一个企业中同时存在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更是给正确的区分带来了较大的难度。由于不同的税种有不同的税率,企业如果不能正确的纳税,会造成企业的税负悬殊较大,从而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纳税风险。但是,随着“营改增”方案的实施,将有效地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2.有效解决营业税重复征税的问题
在物流行业中,物流外包已经发展成为一种趋势,但目前现行的营业税所实行的是全额以及多环节增收,具体的说就是企业每完成一笔交易就要按照收入缴纳一次营业税,在交易次数较多的情况下,难免会加重税负,从而造成重复征税的情况产生。此外,企业在为了避免重复征税的问题时过分依赖生产服务内部化的生产经营方式,这将对物流行业服务外包的发展以及专业化分工带来严重的影响,并且会直接影响我国经济方式的转变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营改增”方案实施之后,可以有效地解决纳税人重复纳税的问题,在大大降低企业税收负担以及服务价格的同时,有效地促进了物流企业和商贸、生产企业的共同发展,从而实现物流行业的专业化分工和协作,加快物流行业的稳定发展。
3.有利于降低物流企业的经营成本
“营改增”方案实施后,设备、修理费以及外购的燃料等获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这样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物流企业的经营成本,并对物流企业的设备更新和技术创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此外,中小型物流企业可以通过转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来避免重复纳税。“营改增”方案中将原来3%或5%的适用税率调整为3%,从而有效地减少了中小型物流企业的税负。
二、物流企业实施“营改增”前后的变化
物流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主要涉及装卸搬运、仓储以及交通运输,随着“营改增”制度的出台,这些业务的税负都发生了一定的改变,而整个物流企业的税负也会因此而受影响。
1.装卸搬运业税负的变化
在实施“营改增”制度之前,我国的装卸搬运业需要缴纳的营业税为3%,“营改增”实施后改为按照6%缴纳增值税,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清楚取得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费用应该占总收入的多少比例才不会使改革后的税负有所增加。通过计算(6%-×÷+3%)÷17%=17.6%可以得出结论,如果企业的全部收入中有17.6%比例的费用可以取得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对税款进行全额抵扣,在这种情况下,税负就不会发生变化。
2.仓储业税负的变化
“营改增”制度实施前我国的仓储业需要按5%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制度实施后改为缴纳6%的增值税,但是可以对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举个例子,如果一个企业的仓储年收入为100万元(其中含税收),利润率为10%,车辆费用占总收入的30%(其中包括车辆保险、车辆维修、油费、车辆租金以及过路过桥费,过路过桥费中的70%可以取得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仓库租金占总收入的30%,人工成本占总收入的30%,那么通过计算可以得出:100×5%=5万元(营改增制度实施前所需要缴纳的营业税),营改增制度实施后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0÷(1+6%)×6%=5.66万元,进项税额100×30%×70%×17%=3.57万元,应缴税额=5.66-3.57=2.06万元。通过计算可以看出营改增制度实施后,企业的税负减少了2.94万元,比率降低了58%。
3.交通运输业税负的变化
营改增制度在实施之前,我国的交通运输业需要缴纳3%营业税,在营改增制度实施后,则改为按照11%缴纳增值税,通过计算(11%-3%)÷17%=47%,收入中有47%的费用可以取得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可以进行全额抵扣税款时,企业的税负就不会出现变化。
三、“营改增”方案对物流行业的影响
1.对物流行业利润的影响
利润作为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成本等都是影响利润的重要因素。“营改增”方案实施后,分析这些因素对物流行业利润的影响程度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1)营业成本
“营改增”方案实施后,生产中所使用的外购劳务、外购设备以及外购燃料等所获得的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这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物流行业的营业成本,从而提高物流行业的利润。
(2)外购固定资产
“营改增”方案实施后,在外购固定资产的本年所获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进行一次性全额抵扣。这样在减少物流行业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同时,也大大减少了教育附加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等附加税费的应纳税额,从而提高物流行业的利润。此外,由于“营改增”方案实施后,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因此,在减少折旧费用以及固定资产原值的同时,可以有效地提高固定资产在使用寿命期内为物流行业带来的利润。
(3)营业税金及附加
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区别在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因而不用从收入中进行扣除。所以增值税对物流行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附加税对所得税的影响上。对于一般的物流行业而言,附加税具体包括教育附加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这两种附加税费的收取主要是根据纳税人当期实际缴纳的营业税、消费税以及增值税的税额来计算的。因此,“营改增”方案实施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只要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对当期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额进行相应的减少,教育附加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应纳税额也会相对减少,从而影响物流行业的利润。
2.不同的纳税人和税率对物流企业税负的影响
(1)增加了一般纳税人的税负
在“营改增”方案实施后,根据相关规定,属于一般纳税人的物流企业应该根据获得的应税服务销售额的6%或11%的税率去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此外,属于一般纳税人的物流企业可以使用抵扣制,具体地说就是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外购劳务、外购设备以及外购燃料等所获得的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销项税额。但是,抵扣范围不包括人工成本、租赁费、保险费以及过桥过路费等成本费用。由此可见,在“营改增”方案实施后,属于一般纳税人的物流企业的税负将和年应税服务的销售额相挂钩,并且和经营成本中所得到的抵扣部分有着紧密的联系。如果经营成本中可以抵扣的部分在收入中占得比重越多,就说明纳税人承担的税负越低。
(2)降低了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
通过对物流企业的规模、财务状况以及业务情况的分析,多数中小型物流企业会选择转变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选择简单的计税方法,具体地说就是根据增值税征收率以及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来计算应该缴纳的增值税额,但是不能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营改增”方案实施后,物流行业中的货运、配送以及仓储等物流辅助服务企业由原来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改为现在的3%,税率的降低可以有效地减轻企业的税负,并能提高中小型物流企业的竞争力。此外,物流行业中的货物运输以及装卸搬运服务企业由原来按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改为现在的3%,虽然税率没有改变,但是可以有效地避免重复纳税。而服务接收方可以根据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和增值税扣除率的7%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营改增”方案的实施不但降低了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由于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的扩大,使原增值税纳税人和试点纳税人的税负也明显降低。
3.对物流企业运营模式的影响
一些物流企业为购货方提供仓储配送业务时,同时提供代购服务。供应商货款通过物流企业代收代付,这种运营模式给物流企业提供了充足的流动资金,物流公司利用这些流动资金拓展业务,实现多元化经营,降低了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提高了企业效益。营改增后,缴纳增值税的购货方都要求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抵扣。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所以“营改增”后,购货方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供应商,不再通过物流企业。这些物流企业的资金流受到很大影响,给公司运营模式以很大冲击。
4.对物流企业市场份额的影响
“营改增”制度实施后,企业为了降低自身的税负,都要求尽量获得较高的进项税额抵扣。提供物流服务的增值税率为6%,相对于提供货物销售的增值税率17%,低9个百分点。这将导致一些公司为达到减税的目的,取消物流中间环节,要求供应商直接供货并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所以一些物流企业的市场将因不能提供高税率的进项抵抗而受影响。
四、结论
综上所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国家税制改革提出的一项重大决定,受此影响,物流企业在税负方面发生了改变,从长远意义上来看,“营改增”的实施有利于减少营业税的重复征税以及部分企业的税负,使市场的分工协作不受税制的影响,有效的促进我国物流企业的融合发展,完善产业结构,从而全面的改善我国的税收环境。相关部门应该适当的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使更多的企业受惠,从而促进物流行业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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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气候变化;黑龙江省;林业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S718;F307.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8-0028-02
气候变化已经对地球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产生了明显而深远的影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环境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1906―2005年间,全球平均气温上升了0.56―0.92℃(IPCC ,2007)。森林也受到气候变化的重要影响,气候变化已影响到森林生态系统(尤其是高纬度的寒温带森林)的结构、组成、功能和生产力。全球气候变化将导致极端气候事件频发,会增加森林灾害(火灾、病虫害等)的发生频率与强度,从而危及森林的安全[1]。
一、区域自然条件概况
(一)地理条件概况
黑龙江省位于中国最北部,地处中纬度亚洲大陆东岸,地域辽阔、地势复杂、土地资源丰富、气候条件适宜, 是全国重点林业基地之一;气候变率大,是全球气候变化的敏感区域之一。
(二)森林资源情况
黑龙江省是我国的重要林区之一,拥有全国面积最大的天然林。黑龙江省的森林主要分布在大、小兴安岭及东部山地,从北到南热量的差异,形成了寒温带针叶林和温带针阔混交林,依次分布为:寒温带针叶林在大兴安岭以兴安落叶松为主,而在小兴安岭以云冷杉为主;温带针阔混交林在大兴安岭上由蒙古栎和兴安落叶松组成,在小兴安岭则形成了云冷杉阔叶红松林。
黑龙江省有大森林之美称,全省林业经营面积3 127 万公顷,林业用地面积2 389 万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1 895 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15 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43. 6 % ,森林面积、森林总蓄积和木材产量均居全国前列,是国家最重要的国有林区和最大的木材生产基地;森林树种达100 余种,利用价值较高的有30 余种。
二、黑龙江省近年来的气候变化情况
黑龙江省处在由暖温带向寒温带、湿润区向半干旱区过渡的地带, 具有季风气候特征明显、大陆性气候特征突出、气候时空差异显著等特点。
近百年全球气候变化最突出的特征是气候的显著变暖,全球气温升高0.3~0.6℃。中国的气温在近百年来上升了0.4~0.5℃,20世纪80年代后期则出现显著增暖。黑龙江省的气候变化趋势与全国基本一致。根据黑龙江省气象局整编的1961―2005年逐日平均气温资料, 经过计算得出:45年来,黑龙江省平均升温0.88℃。20世纪80年代开始出现强烈的增温趋势,正距平年份几乎占该期的全部,见图1。
三、气候变化对黑龙江省林业发展的影响
(一)气候变化对森林分布的影响
受气候变化影响,在过去的几十年里,黑龙江省森林的分布与组成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已观测到的研究结果表明,黑龙江省1961至2003年间因气温升高造成分布在大兴安岭的兴安落叶松、小兴安岭及东部山地的云杉、冷杉和红杉等树种的可能分布范围和最适分布范围均发生了北移。
(二)气候变化对森林生产力的影响
受气候变化和CO2浓度倍增的影响,未来森林生产力将有所增加。未来仅温度增加就将使得我国东北主要针叶树种生物量下降,阔叶树生物量增加;若温度和降水同时增加,则有利于东北地区森林总生物量的增加,东北地区森林NPP和NEP对温度升高比对降雨变化更为敏感。
(三)气候变化对林火的影响
气候变化引起干旱天气的强度和频率增加,森林可燃物积累多,防火期明显延长,早春火和夏季森林火灾多发,林火发生地理分布区扩大,加剧了森林火灾发生的频度和强度。气候变化对林火的影响已经初步显现出来。2000年以来,东北林区夏季火严重,森林火险期明显延长,夏季火对森林造成的危害更大。大兴安岭是我国对气候变化最敏感、反应最剧烈的地区。
(四)气候变化对虫害的影响
气候变化和极端气候事件的增加,使我国森林病虫害分布区向北扩大。黑龙江省是我国林业大省,同时也是森林病虫害的重灾区。森林病虫害是黑龙江省的主要自然灾害之一,其危害性和毁灭性远超过其他森林灾害。根据林业部门统计,近年来,黑龙江省森林病虫害的年发生面积始终在400万亩左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7亿元。加之全球变暖等气候因素的影响,害虫越冬死亡率低,发生面积又有所上升 。
四、黑龙江省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对策
(一)制定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政策法规
应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修订,起草《自然保护区法》,制定湿地保护条例等。特别是在有关法津法规中增加和强化与适应气候变化相关的条款,为提高森林和其他自然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供法制保障。建立健全林业生态补偿机制,解决好依靠森林或生活在森林附近地区的人们的利益关系,通过经济手段保护和促进地方林业发展。
(二)大力发展碳汇林业
森林在吸收CO2,减缓气候变化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我国林业正处于新的增长期,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无论从增加森林数量,还是提高森林质量上,都具有很大的碳汇潜力。要继续积极开展植树造林活动,进一步扩大森林面积和资源总量,以增加林业碳汇。同时,要大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强化对现有林的经营管理,提高森林资源质量,进一步增加林业碳汇。
(三)加强气候变化条件下森林可持续经营
加强气候变化条件下森林可持续经营应做到以下几点:
1.大力营造混交林。混交林无论是生物多样性还是稳定性都优于纯林,因此,在气候变化背景下,应大力发展混交林。
2.积极推进良种选育对策。遗传多样性相关理论表明,遗传上具有较好缓冲性能的林木种群,能够较好地适应变化的环境条件。
3.加强森林生态适应气候变化的间伐和轮伐期经营对策。
4.进一步加强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
(四)强化森林资源保护
加强和改进森林资源采伐管理,确保稳定高效地发挥公益林生态效益。加强林地征用管理,提高林业执法能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发生次数,控制火灾影响范围。进一步提高森林病虫害防控能力,加强森林病虫害监测预警工作和国家级中心测报点建设和管理。
(五)加强林业适应气候变化的研究和基础能力建设
深入开展森林对气候变化响应的基础科学研究,紧跟国际研究发展前沿,系统、全面研究森林生态系统与气候相互作用的机理、机制。结合森林的地理分布区域和生态环境类型特点,加强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站的规划和建设,强化森林生态系统对气候变化响应的定位观测;通过开展生物多样性、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等定位观测技术研究,逐步完善森林生态系统观测网络和监测体系。加强林业基础能力建设,指导各级林业发展。加强森林适应气候变化的政策、技术选择、成本效益与适应效果评价等研究,不断提高林业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五、结论
当前,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全人类共同关注的话题,如何减缓气候变化带来的危害成为当前全世界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林业在减缓气候变化方面有独到的优势,因此,如何加强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研究至关重要。首先,政府应制定合理的政策法规,这对今后林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其次,应加强林业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资源利用率;再次,应大力发展碳汇林业,发展低碳经济,使林业成为减缓气候变化的重要手段;最后,要加强国际与地区间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更好地促进黑龙江省林业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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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樟子松;不同立地;径生长
大兴安岭是重要的地理分界线,气候变化反应敏感,同时作为我国寒温带的分布区,该地区温度变化特别显著。樟子松林生态系统是大兴安岭地区代表性较强的森林生态系统,对气候变化敏感,其年轮宽度变化可以反映出气候变化。其根据不同的立地生长环境,又可分为沙地樟子松和山地樟子松。
1 材料和方法
1.1 研究地区
本研究的材料主要来自大兴安岭的莫尔道嘎和红花尔基林业局。莫尔道嘎(119.230~120.790E,50.340~51.260N)地处大兴安岭岭北,主要地貌为起伏的山地,坡度较陡,一般坡度为35~40°,海拔640~1404m,相对高差约770m,属寒温带大陆性气候。平均降水量431.2 mm,年平均气温-5~7℃,地带性土壤主要是棕色针叶林土,地区内的樟子松多为山地樟子松,对气候变化的反应敏感,能够形成清晰的年轮,且年轮中出现伪轮和缺轮的现象较少。红花尔基(119.990~123.830E,48.280~49.870N)地处大兴安岭岭南西坡,主要地貌为垄状坡度起伏的沙地和低山丘岭,坡度较缓,一般为0~5℃,海拔767~1155m,相对高差约为388m,属于中温带半湿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均降水量344 mm,年平均气温-1.5~3.7℃。地带性土壤主要是松林沙土,地区内的樟子松多为沙地樟子松,耐旱能力强,可在当地干旱的沙地生长。
1.2 年表建立
在莫尔道嘎和红花尔基2个不同的研究区采集树轮样芯。在莫尔道嘎的安格林林场原始森林区,选取受人类影响较小,树间干扰较少,且没有受到明显病虫害和火灾干扰影响的开阔样地。由于所选取的树木大多分布在山顶,且树龄多为百年以上,分散性较大,且大多处于山顶的同一高度,所以,选择3个优势木较为集中的30m×10m样方,每个样方内选取4棵具有代表性的优势木,在树木的胸径高处离地1.3m取样,每棵树用生长锥按相反方向采集2个树芯。在红花尔基的辉河林场取样,同样选择较为开阔的样地,且树间干扰较少,所选取的采集木多为树轮边界清晰,树龄较大,缺年较少,人为干扰及虫害等自然干扰较小的樟子松,选取了3个优势木较为集中的20m×20m样方,同样用生长锥在树木的胸径高处取样。
取回的样本包括粗芯和细芯,粗芯用皮带打磨机打磨,粘连并捆绑在有凹槽的固定槽上,用400和600的干砂打磨,将树芯打磨光亮,并根据树木年轮宽度的标准程序进行样品的交叉定年。在交叉定年过程中,用不锈钢针样芯标点,然后利用Lintab5年轮分析仪测量样芯年轮宽度,由COFECHA程序测量数据质量,去除部分与主列相关性低的样本。最后剔除6个由于腐朽和破碎等原因造成的样本序列,保留18根样芯,以保证定年与测量的准确性。
利用国际ARSTAN程序对序列进行曲线拟合,标准化处理,采用负指数函数和线性函数进行去趋势,用自回归模型去除树木受前1年生长的影响,最后建立该地区樟子松的标准化年表(STD)、残差年表(RES)和自回归年表(ARS)。
1.3 气象资料
2个研究区的气象资料均选取与采样点为相同气候区,且距离树轮采样点较近的气象站资料,莫尔道嘎研究区选用根河气象站近50年的气象资料,红花尔基研究区选用距离较近的额尔古纳气象站近50年的气象资料。资料时间长度相同,取月平均气温、月平均最高气温、月平均最低气温、月降水量等4个指标分析气候条件。
2 分析与结果
2.1 气象资料统计与分析
从图2中可以看出,莫尔道嘎(Ⅰ)图的降水主要集中于6~8月,且7月份最高,为120mm,1月份为全年最低,为16mm。从多年月平均降水量走势图可以看出,该地从2~5月降雨量剧增,8~11月降雨量剧减,为典型的山地气候条件,气温与降水量走势类似,高温集中于5~9月,7月为最高温,2月为全年最低,5~6月增温比较明显,8月气温骤降,全年温度变化较为剧烈。
红花尔基(Ⅱ)图的降水也集中在6~8月,7月最高,为139mm,降雨较莫尔道嘎充沛,1月降雨量最少为16mm,全年温度7月份最高,最低气温为1月,较莫尔道嘎早1个月,全面温度变换较平缓,2种不同气候特征反应出两地不同的地貌及气候类型。
2.2 年轮宽度和年轮指数趋势对比
通过数据处理,莫尔道噶和红花尔基年轮宽度和年轮指数的平均值分别为(2.567±0.089)mm和(2.131±0.023)mm,山地樟子松和山地樟子松年轮宽度和年轮指数不同。一般情况下,年轮宽度和年轮指数随着胸径的增大而变化显著,胸径越大,年轮宽度和年轮指数也越大。从图1中可以看出,年轮宽度和年轮指数随着年份的变化而出现不同的变化,表现为多峰曲线形态。其年轮生长速度在幼龄期生长较快而且起伏较大,之后趋于平缓。
莫尔道噶图(Ⅰ)中,年轮宽度变化较大,树木在生长初期年轮宽度与年轮指数呈显著的负相关,体现在沙地樟子松在生长初期受相对恶略的地质和气候条件下,树轮生长较沙地樟子松缓慢。在生长一定阶段后又变为年轮宽度和年轮指数的正相关性,在成熟林阶段变现较为平缓。
在红花尔基图(Ⅱ)中,年轮宽度变化较为平缓,树木在生长初期年轮宽度与年轮指数也呈负相关性,但没有山地樟子松表现剧烈,体现出沙地樟子松受当年气候条件影响外。还受前1年气候条件的影响,2次及其剧烈的震荡也与气象资料里的极端天气条件资料相符合,变现为当年降雨量严重减少,沙地蒸腾作用较大,土壤水分的大量蒸发而引起土壤水分亏缺,而影响生长,但其余在生长期的大部分时间里变现出较为平缓的趋势。
2.3 樟子松年表的基本统计信息对比
从表4、表5中看出,莫尔道嘎研究区平均敏感度为0.15,较红花尔加研究区的0.17略低,说明山地樟子松对地区环境变化的敏感程度大于沙地樟子松。其一阶自相关系数为0.63,也较红花尔基研究区的0.67略低,说明山地樟子松前1年的生长状况对当年生长的影响没有沙地樟子松大,其当年的生长状况主要取决于当年的气候条件,同时莫尔道嘎研究区年表的样本总代表性(EPS)为0.95,红花尔基研究区年表的样本总代表性(EPS)为0.96,均远大于0.85的可接受水平,表明该年表能反映的理论年表程度较高。2个地域莫尔道嘎(表4)信噪比(SNR=35.42)、第1主成分所解释的方差量(35.4%),红花尔基(表5)信噪比(SNR=20.12)、第1主成分所解释的方差量(36.72%),均较高,说明本研究中采集的样本量所含的信号可以代表2个研究区总体特征。样本之间的树轮宽度变化有较好的一致性,并且记录了可靠区域气候信息,为接下来深入探讨樟子松径生长与不同立地环境因子的关系提供了可靠依据。
3 讨论
[关键词] 全球气候变化泉州湾红树林生态系统影响
1泉州湾河口湿地红树林概况
泉州湾河口湿地位于福建省泉州市两条主要河流晋江和洛阳江的出海口,所涉及的行政区划包括泉州市的惠安县、洛江区、丰泽区、晋江市和石狮市,总面积136.42 km2,是亚热带河口湿地的典型代表。该地区属于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水体受北支潮控制,属正规半日潮。泉州湾口从北岸惠安下洋至南岸石狮祥芝角连线,湾口宽8.9 km。从秀涂至石湖连线,以外称外湾,以内称内湾。其中大潮最低潮能干出的滩涂89.80km2(内湾70.6km2,外湾19.2km2)。泉州湾河口湿地具有维护生物多样性、调节气候、调节物质循环、净化水质、蓄水防涝、缓冲风暴潮对陆地的影响等巨大生态服务功能。生长在热带、亚热带地区潮间带的木本植物群落统称为红树林。泉州湾的红树林都分布在内湾。泉州湾天然分布有桐花树、秋茄和白骨壤3种红树植物,近年试引种了少量的老鼠、木榄、红海揽。泉州是桐花树和白骨壤在太平洋西岸自然分布的北界。泉州湾红树植物分布在潮位4m以上至线7m,桐花树主要分布在洛阳屿头,植株高度大致1.5~2.5 m,白骨壤主要分布在前头附近和屿头,植株高度多数在2 m以下,秋茄主要分布在晋江河口外埔和蚶江水闸外,植株高度大致3~4 m,秋茄是北半球最抗寒的红树植物种类,自然分布到福建福鼎。泉州湾洛阳江河口湿地红树林主要恢复区以桐花树和秋茄混交林为主,桐花树占70%。因为气候等原因,泉州湾红树林群落高度普遍较矮。在保护力度日渐加强的情况下,泉州湾红树林总面积达6000亩以上。
虽然现在世界各国已建有大约1200个红树林保护区,保护面积达红树林总面积的25%,但红树林所处的滨海潮间带位置决定了其对各种自然环境变异和海岸带人类开发活动影响尤其敏感,生态系统尤为脆弱。据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10年年会报告,与20世纪50年代相比,中国累计红树林面积丧失73%。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极易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最近50年来,我国气温增速为0.22℃/10年,明显高于全球或北半球(0.07℃/10年)。当全球变暖成为不争的事实,气候变化成为全世界共同面对的挑战,泉州湾河口湿地红树林生态系统也不例外。
2全球气候变化对泉州湾河口湿地红树林生态系统的可能影响
2.1 栖息地萎缩
气候变暖会引起海平面上升,加之当前泉州湾带上部堤坝修建得越来越多,泉州湾红树林可栖息的潮间带范围缩减,红树林面临生境萎缩的命运。泉州湾洛阳江闸的修建以及近年泉州湾填海造地的力度加大已使大片宜林潮间带消失。对海岸河口地带的自然水文过程会造成极大干扰的建筑堤坝却是我国沿海地区海岸防御工程的力作。泉州湾洛阳江屿头区段的红树林属于红树林保护核心区,红树林后方全方位有人工建筑的堤坝。红树林在泉州湾河口滩涂分布的潮差范围较小,其前方因全球气候变化引起的海平面上升,淹水时间的增加使其有后退分布的趋势,其后背受坚固的海岸建筑堤坝约束,再加上当前沿海城市地面沉降明显,泉州湾红树林在潮间带的栖息地日渐萎缩。
2.2 影响水文过程
全球降水格局正随着全球气温升高而变化,高温、强降水、强热带风暴等极端气候的发生频率呈增长趋势。全球气候变化通过改变全球水文循环的现状而引起水资源在时空上的重新分布,对气温、辐射、风速以及干旱洪涝极端水文事件发生频率和强度造成直接影响,从而改变红树林湿地蒸散发、径流、水位、水文周期等关键水文过程,对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产生重要影响。
2.3 生境酸化
气候变暖会加速泉州湾区域大气沉降,包括加速碳、氮、硫沉降的速度等,其结果势必导致泉州湾红树林生境酸化。红树植物的生长与代谢、贝类及虾、蟹类等底栖生物的代谢过程与生活史、以及鸟类珍禽都会受到红树林生境酸化的负面影响。
2.4 富营养化
温度的升高以及降水格局的变化会导致陆源营养盐输入过量,河口区域富营养化。泉州湾沿岸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人们活动方式的多样化,在沿岸陆地生态系统营养盐增多的情况下,气候变暖和强降水等促进沿岸营养盐随径流等方式加速和过量输入到河口湿地,另外,工农业废物和生活废物直接排放入海的方式依然顽固存在,都增加了陆源营养盐的直接输入。营养盐的增加和温度的升高均给赤潮的爆发提供有利条件,容易引发赤潮灾害,影响泉州湾红树林的分布和生长。
2.5 外来种入侵
泉州湾海岸13.42%的维管束植物是外来种,外来种生活型以草本植物占绝对优势(2003年)。与泉州湾红树植物生态位重叠性较高的外来入侵生物,势必影响其分布和生长,影响红树林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当前对泉州湾红树植物影响较大的外来入侵种是护花米草,护花米草在潮间带红树林宜林区的扩散速度极快,对红树植物的分布和生长已造成重大影响。泉州湾的外来种入侵现象将随全球气候变化变得严重。
2.6 病虫害加重
福建省近50年来冬季增温最明显,全省冬季平均气温增幅达0.36℃/10年。如果没有暖冬,在一般情况下,一些有害生物在越冬时,会因为极端低温而导致种群密度急剧下降,翌年不会产生灾害。而由于暖冬,导致越冬基数逐年增加,从而产生危害。全国病虫害发生总面积与冬季平均温度追随作用明显,冬季温度偏高的年份,病虫害发生严重。由于沿海气候因素以及近岸工农业和养殖场的发展等影响,泉州湾红树林虫害逐年严重,加之红树林害虫的天敌数量以及昆虫群落生物多样性减少,造成2007年以来泉州湾洛阳红树林病害虫逐年趋重,近几年每年虫害均有大面积爆发,如桐花树毛颚小卷蛾严重危害红树植物桐花树的嫩梢、嫩枝、花蕾、叶片和果实,极大地影响红树林生长,造成局部红树林成片枯死,严重威胁泉州湾红树林优势种的生存。
3泉州湾河口湿地红树林生态系统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对策
全球气候变化对泉州湾河口湿地红树林带来种种冲击影响的同时,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以其调蓄水源、调节区域温湿度、降解环境污染物质等生态服务功能,为我们构筑一道防御灾害的天然屏障。结合气候变化对泉州湾河口湿地红树林的可能影响,围绕良性维持泉州湾红树林生态系统的关键因素,提出泉州湾河口湿地红树林生态系统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对策。
3.1 促进公众参与红树林湿地保护
泉州湾红树林湿地为泉州市的环境、经济和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可作为泉州建设绿色生态文明城市的金质名片。当前泉州湾红树林的环境保护工作多是以自上而下的方式,单靠政府的力量不能根本解决湿地保护的危机,“公众参与”对于泉州湾红树林的保护是极有必要的。泉州湾红树林湿地紧挨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区,一方面由于沿岸群众的海事活动频繁,其对红树林湿地的生态服务功能与价值还没有达到普遍的认识水平,破坏红树林的行为时有发生;另一方面,红树林湿地的保护工作有时会和沿岸居民的社会生产活动产生某些矛盾,公众全面参与红树林湿地保护可以促进理解和沟通,提前解决一些可能出现的冲突问题。
关于公众参与泉州湾红树林湿地保护的建议有以下几条:一是加强红树林湿地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帮助公众认识和理解红树林湿地价值,并制定制度和政策,完善公众参与的具体条件、具体方式以及具体程序,开拓公众参与的渠道,保障公众参与的可行性和效果;二是制定政策鼓励民间环境保护组织的成立和发展,并建立民间组织参与红树林湿地保护的机制和程序,保障民间组织在湿地保护中的权力和义务;三是加强“泉州市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联合保护委员会”组织建设和专业指导,进一步发挥联合保护委员会的协调与综合管理作用;四是根据泉州湾红树林保护的实际情况,面向全体相关利益个人和群体,建立公平有效的“利益补偿机制”和“协商对话机制”;五是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具有先进性、示范性的公众参与红树林湿地保护的技术和管理经验。
3.2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计划地开展退堤还滩造林工作
根据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结合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因地制宜,保持泉州湾滩涂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逐步开展退堤还滩工作,有计划地将泉州湾红树林群落后方的堤坝拆除,修复自然生态环境,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造成的红树林生境萎缩,给予红树林适宜的后退之路。从滩涂造林至成林,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和资金,加强和巩固红树林造林成果,利于有效抵御全球气候变化导致可能发生的海啸和风暴潮等自然灾害和不良影响。在开展退堤还滩造林时,对于桐花树和白骨壤这两个具有国际特殊分布地位的泉州湾本地红树植物种应当给予更大的培育力度。
3.3 发展低碳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加强湿地污染的修复和治理
我国在2009年12月的哥本哈根会议之前就宣布,到2020年,GDP的CO2强度下降40%~45%,这是我国统筹国内可持续发展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战略选择。针对全球气候变化可能为泉州湾红树林生态系统带来的环境问题,建议建立泉州湾流域低碳企业体系,发展低碳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质的产生。控制泉州湾流域及上游区域洛阳江和晋江流域的工业、交通等行业的氮排放和硫排放,以及二氧化碳和甲烷重要温室气体的排放等;控制泉州湾流域及上游区域的工业、农业、养殖业和生活等污水排放,控制湿地污染及河口海湾富营养化的产生。红树林湿地对环境污染物有较好的净化作用,但如果吸纳累积过多的污染物超过其净化能力和耐受阈值时,红树林湿地会由污染物的汇变成污染物的源,其生态功能会受影响。因此对污染较严重的湿地区域要加强修复治理,以恢复其应有的结构和功能。
3.4 加强泉州湾红树林病虫害及外来入侵生物的研究与监控工作
全球气候变化为泉州湾红树林虫害的发生以及外来物种的入侵都创造了有利条件。目前对于泉州湾河口湿地红树林生态系统来说,虫害桐花树毛颚小卷蛾和入侵物种护花米草是研究和监控的重点对象。研究与监控工作可以包括对研究对象的分布、生活史、种群动态、种间竞争、生理行为、物种表现型和基因型、物种扩散能力等方面。
3.5 加强对泉州湾红树林生态系统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适应机理研究
应对气候变化问题要大力依靠科学技术,准确的科学研究成果可以为泉州湾流域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和重要的科技支撑。结合全球气候变暖带给泉州湾红树林生态系统的可能影响特点,可以运用数学模型、野外调查以及实验室室内分析测试等多种研究方法对泉州湾红树林生态系统从生态系统、群落、种群、个体、细胞、分子等水平进行适应机理的研究。
参考文献:
[1] 黄宗国. 海洋河口湿地生物多样性[M].北京:海洋出版社,2004.
[2] 王文卿,王瑁 . 中国红树林[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