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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房改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各分中心:
现将《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重申原购房职工要求改按成本价购房和建立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重申原购房职工要求改按成本价购房和建立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局机关、直属各单位:
最近,部分已按1993年标准价购房的职工要求改按成本价购房,并要求建立住房公积金。现将有关政策重申如下:
一、各售房单位可根据(95)京房改办字第056号、(97)京房改办字第016号、(97)京房改办字第071号、(98)京房改办字第015号等文件规定,积极予以办理。
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保障广大建筑工地职工食堂食品安全和生命安全,及时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堂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解决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和我局制定下发的《XX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我局质安部门加强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及专项治理,今年来全市建筑工地未发生一起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在市质安站报监项目中有17个工地配备食堂,在检查中发现有7个项目未按要求办理食品安全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17份,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对现场卫生环境、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病媒生物防治不到位的项目督促强化管理。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工地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效落实,规范食品加工经营行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集体食物中毒的发生,保障建筑工地工人饮食安全。
二、主要工作措施
1、食品经营许可证情况。认真核查建筑工地食堂是否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建筑工地食堂,严格要求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许可;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质安站及时下发通知书责令进行整改。
2、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情况。核查建筑工地项目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
3、环境卫生情况。核查建筑工地食堂环境是否整洁,是否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排气措施。
4、食品材料票据索票情况。核查采购食品原料是否有票据、进货查验,是否具有采购记录台账和进货单据凭证,是否采购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肉制品、食用油脂、调味品、饮料、酒类和一次性餐饮具等。
5、食品加工制作管理情况。核查加工制作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是否使用“三无”食品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生熟食品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加工食品的工具设备是否干净清洁,餐饮器具是否消毒;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多次专项检查中发现,一些建筑工地食堂安全还存在的问题还相当多,在建建筑工地食堂普遍存在管理不规范,其中包括证件不齐、食堂卫生环境差、台账记录缺失、硬件设备不齐全、病媒防治不到位等。最主要的问题是各项目负责人及食堂工作人员、民工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度不高、卫生防病意识不强,对食品卫生法律和相应的卫生防病知识了解不多。
四、下一步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要保持对食品安全的敏感度,充分认识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控的重要性,统筹部署,将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宣教工作,开展职业、道德培训
(一)单位领导要提高认识,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定期对职工开展安全教育、素质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将各项安全措施具体落实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队伍建设。抓好地区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远队伍建设,适时组织工地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参加《建筑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市政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培训学习。
(三)各单位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要以报刊、板报、横幅、讲座、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对施工人员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各单位要对新入场的施工人员强化对现场、对本工种的的岗前培训工作,特种工要做到持证上岗。
二、严格管理,加大施工监管力度
(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外地务工人员居住区,深入开展“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电、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切实加强外地民工生活保障及安全保障。单位针对“四防”工作的要开展自查,同时做到检查有力度,对查出的问题有整改措施。
(二)针对地区建筑施工单位内部管理不平衡的状况,加大对工地的管理力度,实行责任制管理,今年继续和施工工地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责任,根据责任书完成情况,给予表彰或处罚。
(三)严格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管理。云岗劳动保障监察组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对工程中违法和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处工程建设过程中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及违法分包等行为。严格规范地区建筑工地管理,确保一方平安。
(一)单位领导要提高认识,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定期对职工开展安全教育、素质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将各项安全措施具体落实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队伍建设。抓好地区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远队伍建设,适时组织工地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参加《建筑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市政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培训学习。
(三)各单位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要以报刊、板报、横幅、讲座、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对施工人员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各单位要对新入场的施工人员强化对现场、对本工种的的岗前培训工作,特种工要做到持证上岗。
二、严格管理,加大施工监管力度
(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外地务工人员居住区,深入开展“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电、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切实加强外地民工生活保障及安全保障。单位针对“四防”工作的要开展自查,同时做到检查有力度,对查出的问题有整改措施。
(二)针对地区建筑施工单位内部管理不平衡的状况,加大对工地的管理力度,实行责任制管理,今年继续和施工工地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责任,根据责任书完成情况,给予表彰或处罚。
(三)严格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管理。**劳动保障监察组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对工程中违法和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处工程建设过程中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及违法分包等行为。严格规范地区建筑工地管理,确保一方平安。
2013年元旦将至,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为了切实做好春节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确保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根据市建设局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各项目要在元旦、春节前分别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以防火、防冻、防滑、防坍塌、防中毒、防高空坠落、防机械设备事故为重点对基础开挖、土石方施工、大型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围挡墙、临建设施等部位和环节进行不间断的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节日期间要做好建筑工地治安管理和应急值守,在节日结束后要对所属项目开展复工安全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复工。
二、深化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要依照《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进一步深化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各项要求。从发文之日起各项目要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和文明施工专项整治,以“六不开工”和“六个100%”为目标,着重抓好三个重点:
一是工地围挡到位,即工地四周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封闭围墙;
二是严格按照《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切实落实工地大门出入口各项安全文明措施,做好路面硬化和运输车辆冲洗,确保净车出场;
三是施工工地内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等应采取遮盖、洒水等防扬尘措施,尤其要加强收尾工程的管理。区建设局和安监站将组成专项检查组进行全面督查,对违反《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项目将加大惩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