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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17.087
1高职会计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高职院校学生进行实践实训的重要场所是实训基地,通^实训基地的实践实训,能让学生进入真实的工作环境,实现“零距离”就业。但是,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实训一直面临着一些难题,即使与多家企业建立了校外实训基地,这些实训基地的实践实训也都流于形式,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无法让学生在校期间就接触到企业的真实业务,很难真正实现“零距离”就业。这主要由会计行业本身的特点所导致的:因为会计资料的保密性,许多企业不愿让外部人员接触会计资料;由于会计部门岗位人数有限,所以让学生大批地在一家企业实训的可能性不大,而每年会计专业的招生都比较热门,学生数量多,就需要建立多家校外实训基地,无疑大大增加了校企合作的成本;受资金支持不足等因素的影响,也使得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实训基地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会计师事务所参与高职会计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2.1会计师事务所是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主要对象
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数量已经超过8000家,为全国420万家以上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专业服务,如果让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到高职会计实践教学中来,会将各类企业的会计、审计实务带进高校,使学生在校期间就能接触实际业务,将来在就业选择上拥有更多的余地。以会计师事务所为桥梁,搭建与多家企业的联系,通过会计师事务所、企业、学生三方“三向选择”,达到校企深度合作,深入提升实践教学质量的目的。
2.2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为高职会计实践教学提供优质的资源
之所以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来参与高职会计订单培养,是因为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广泛,涉及会计服务、审计服务、财务顾问、管理咨询、资产评估、记账等多项业务,服务对象包括各种类型的企业(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外贸企业、仓储物流等)、行政事业单位、国家政府部门等。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实践教学,学生能够借助会计师事务所这一平台接触到更多行业企业的实际业务,能够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培养多种行业企业会计人员的岗位职业能力。
3会计师事务所参与高职会计实践教学机制的构建
高职院校要与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建立长期密切的合作关系,这些会计师事务所参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精品课程建设等人才培养工作,并作为校外实训基地接收过学生参与实践,为高职会计实践教学全新培养模式做好充足的准备,打好良好的基础。
3.1建立校、所、企三方共赢的合作机制
第一,建立会计师事务所与高职院校合作的互惠共赢机制。一所高职院校与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关系,面向不同行业企业岗位工作进行实践教学培养。在会计师事务所比较忙的期间,让学生到事务所参与审计项目、记账等工作,可以降低成本解决事务所“季节性工作”压力的问题。另外,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流动频繁,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实践教学,培养一批“后备人员”,帮助他们解决后续人才需求。第二,通过会计师事务所这一平台加强与企业的合作。会计师事务所面对的客户群是高职院校学生就业的巨大“市场”,在与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合作的同时,高职院校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客户也要建立合作。会计师事务所安排大批学生进行实习,一方面可以接触实际业务,另一方面可以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为学生就业打下基础。会计师事务所在学生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非常重要,学生通过参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企业的相关项目,与企业之间建立广泛联系。第三,高职院校可以将长期校企合作的企业与会计师事务所建立联系,为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新的客户群,建立校、所、企三方共赢的合作机制。
3.2建立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
高职院校与会计师事务所双方需要建立好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包括相关管理制度、学生到事务所实习工作制度及相关的实施细则等,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人才培养模式顺利推行。既要引进会计师事务所的企业文化、实际业务,又要结合高职学生的特点,合理管理。发挥好区域内会计师事务所这一平台的巨大作用,让会计师事务所全方位、深层次参与到高职院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的过程中来。
3.3加强专任教师与兼任教师的“优势互补型”教师队伍建设
高职院校的专任教师目前还是以理论教学为主,缺乏高水平的实践操作技能,在实践指导方面比较欠缺,而聘请的校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兼职教师在实践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但他们上课经验往往不足,对理论框架把握不如专任教师到位。因此,在大力培养“双师型”教师的基础上,在实施人才培养模式时,尽量发挥专任教师和兼任教师的优势,建立了一支“优势互补型”教师队伍。在课程安排上,每门课程按照教学计划,理论教学的部分由专业教师完成,实践教学部分通过兼职教师培养完成,使学生既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又能进行熟练的实践操作,为学生就业和未来职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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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审计;职业能力;培养方案
1审计行业现状及发展前景
近年来,审计作为经济领域的高层次监督,面临着经济全球化的全新挑战。纷繁复杂的经济业务不断出现,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手段和审计环境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审计工作本身不再局限于监督会计核算上的错弊。审计抽样、重要性与审计风险、IT审计技术、分析性复核等现代审计技术已经被广泛运用,内部控制审计、风险管理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融入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
2审计行业从业人员状况
近年来,我国审计事业迅速发展,而现有审计人才在数量上缺乏,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调研和相关媒体调查,我国5~10年中大约需500万名审计学专业人才,目前审计人才市场需求缺口达318万人,其中政府审计人才需求缺口12万人,内部审计人员需求缺口290万人,注册会计师人才需求缺口16万人。有资料在提到我国审计人才缺乏时这样表述:“依靠现有的审计人员,如果对政府部门所有的审计对象审计一遍,需要28年的时间。”这种表述虽说有些夸张,但足以说明政府审计现有的8万专业人才与需求相比远远不够。同时,审计队伍整体素质偏低,审计人员层次结构不够合理,技能操作型审计人才短缺,审计从业人员专业学历水平偏低,持有审计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的人员占审计从业人员的比例偏低,使得审计技术在实施时大打折扣。经济发展迫切需要既具备专业技能,又具有较高职业道德与人格品质的审计人才,而目前的审计教育仍存在不够重视实践的问题。
3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知识能力及素质的要求
审计人才市场对人才“质”的需求,已经由“查错防弊”型转向“复合型”审计人才需求。1)企事业单位对内部审计人才毕业生的要求。调查中,用人单位普遍反映出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一个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快速的工作适应能力、高效的动手能力、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积极的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综合素质高的毕业生在择业的时候具备较强的竞争力,企业更欢迎会计、审计、税务及计算机等专业均熟悉的复合型内部审计人才,要求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性,能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2)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人才的要求。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等职位的招聘情况,我们在若干知名人才网站上就各个职位分别随机选取了全国各地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招聘信息进行统计分析。通过这些信息,大致可以总结出当前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人才的能力及素质要求。(1)从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职业不需要过高学历。通过调查,从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职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是一个更需要经验、能力和较高综合素质的职业,而这些与学历高低并没有直接、必然的关系。(2)会计师事务所看重人才优秀的综合素质。统计结果显示,会计师事务所在普遍强调应聘者需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的同时,对不同层级职位的人员在综合素质上均有较高的要求。3)政府审计对毕业生能力及素质的要求。政府审计人才需求量集中在公务员招考上。从招聘主体来看,审计局、审计分局、经济责任、绩效和政府投资审计等专业局、从招聘职位上看,各种工程审计岗位招聘量77.57%,财政财务审计招聘量只占11.07%,经济责任审计占2.02%,计算机、会计、管理人员、文书和未注明职位性质约占10%;从需求的学历层次上来看,“中专”约占3.02%,“专科”或“专科及以上”约占2.01%,“本科”或“本科及以上”约占50%,“硕士”或“研究生”占3.69%;从所需求的专业来看,土建、安装、工程管理等工程类专业需求占32.56%,财务、会计、审计、经济、金融等财经类专业占23.83%,未注明专业的占43.61%。要求审计专业岗位人数占27.85%,只要求审计专业的岗位需求人数只有2人。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公开招聘政府审计人员集中在事业单位、工程审计,所需学历半数是本科,所需专业多数是工程类专业,其次才是审计专业。相对来说,审计局事业单位招聘审计人才需要的本科学历层次数量有所降低,工程类专业需要量超过审计类人才需要量。
4审计专业调研结果与建议
4.1高职审计专业人才定位
人才培养目标:培养符合国家经济发展要求,适应管理、生产和服务一线需要,具有本专业岗位(群)所需的外部财务报表审计、企业内部经济业务审计、建筑项目预决算编制与审计、会计核算、纳税申报等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能够胜任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助理、出纳、会计核算等工作岗位的高端技能型“复合型”人才。职业领域(就业领域)与职业能力:明确本专业对应的职业领域或主要岗位(群),说明本专业毕业生从事的职业范围,包括企业类型和职业岗位,明确所需要的职业素质和职业核心能力要求。
4.2完善课程体系
根据会计类职业岗位群对人才规格的要求,结合国家会计职业资格和审计职业资格标准,本着培养职业道德良好、业务熟练、可持续发展的人才观,进一步完善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并将以职业道德为核心的职业素质教育贯穿教学过程始终。
4.3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的建议
1、实训教学岗位针对性不强,技能训练以仿真软件为主,真实性不够,没有根据企业会计不同岗位工作任务组织教学。
2、由于专业岗位的特殊性,企业一次性接纳顶岗实习的学生数量极其有限,学生参与企业真实工作的机会较少,实现校企合作的难度大。
3、实训课程的使用教材实质上成为专业主干课的配套练习题,应用性内容相对缺乏,适合于“工学结合”的实训教材建设滞后。
4、实训教学考核评价主体单一,评价方式方法较为简单,评价标准难以统一,与会计岗位能力要求脱节。
改革理念及思路
鉴于以上分析,探索高职财会类专业实训教学改革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高职院校财会类专业与当地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借助会计师事务所丰富的企业会计实例,利用校内实训基地,基于会计师事务所的真实项目,与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开发紧密结合会计实务的实训教材,改革实训教学内容,形成职业化的教学环境,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开展项目———学生考核评价,完善实训教学考核评价体系,实现课程成绩考核与企业实践相结合,与会计岗位能力要求相结合,最终形成基于校企联动、项目运作的高职财会类专业实训教学模式,以培养适应企业多方面岗位能力、满足企业需要的财会人才。
改革的内容
(一)与当地会计师事务所合作,成为其业务分部。校内会计实训中心的建设是提高学生职业技能的有力途径之一,但校内的仿真实训还不能够解决学生的顶岗实习问题,学生与真实环境下的会计工作尚未“亲密接触”,学校要走出去,为财会类学生拓展实习实训的空间,因此与当地会计师事务所、企业合作,建立教学实习基地就成为拓展学生实习空间的首选。我院与当地几家会计师事务所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签署了深度合作协议。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学校成为其业务分部,教师可以分批到会计师事务所专门进行项目式运作的培训学习,专业教师可成为其兼职业务员,事务所成为学校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根据高职教育的需要,选派单位业务骨干到学校开展教学或讲座活动,接受学校派出的若干学生来企业进行为期时间不等的实习;在不损害事务所利益的情况下,为学校师生开展产学研活动提供便利;基于会计师事务所的真实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学校共同开发实训教材;指定专门人员对学校所派学生进行指导,或为学校教师指导学生实践提供便利;帮助毕业实习的学生制(修)订实习计划,使学生实习实践活动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
(二)基于项目与会计师事务所校企联动,开展实训教学。借助会计师事务所掌握的丰富的企业会计实例,基于会计师事务所的真实项目,以项目式运作为课程内容改革的重点,围绕企业真实经济业务处理过程,结合学生项目分组,完成不同类型企业项目式运作训练,让学生在真实情境中掌握职业技能,培养职业素质。
基于项目与会计师事务所、企业校企联动,开展实训教学,联动的方式主要有:
1、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企业中既有理论功底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作人员成为我院的财会类专业的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开展专业调查,根据专业调查及专家意见反馈,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调整课程设置及课程内容,增加会计实训课程的课时比例,增设了会计综合实训课程,使实训课的比例在整个人才培养方案中由原来的40%调整到现在的50%,以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
2、建立了一支稳定的校外兼职教师团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专家来我院开展讲座活动,增加学生对会计职业生涯的认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专家成为我院的兼职教师,利用其所掌握的丰富企业会计案例承担教学任务。如2011年11月23日邀请温州金算盘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赵黎明老师对学生进行关于温州服务业真账实践操作的培训。
3、学校选派专业教师分批到会计师事务所专门进行项目式运作的培训学习,专业教师也可以成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兼职业务员或企业财务部的员工。目前项目组成员和实训课教师团队中已经有多人到事务所学习或到企业挂职锻炼。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作实现四方“多赢”,即学校解决了会计专业学生顶岗实习的困难,在校企合作中有利于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教师有利于提高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变“纸上谈兵”为实战;学生有利于提高会计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便于毕业后与企业实现无缝对接;会计师事务所分享了学校资源优势,有利于自身加快发展。
(三)基于项目与会计师事务所共同考核评价学生。以会计岗位工作任务和技能要求为依据,以项目为依托,与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开展项目———学生考核评价,实现校内成绩考核与企业实践相结合,与会计岗位能力要求相结合。
实现改革的路径
(一)创新“工学结合”实训教学模式。以会计业务链为主线,工作任务为节点,根据中小企业人才需求特点,在实训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中,与当地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利用校内实训基地,采用项目式运作模式,对学生按项目分组,由教师带领项目小组以真实的企业经济业务为训练载体,围绕项目进行学习和训练,创新“工学结合”实训教学新模式。需要注意的是基于项目运作的实训教学,学生按项目分组,打破了传统实训同时、同地、同内容的限制,增大了教学管理难度。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开发实训教材。借助会计师事务所掌握的丰富企业会计实例,基于会计师事务所的真实项目,与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开发实训教材,使教学内容尽可能接近职业环境氛围,把对学生的职业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的培养有机地结合起来,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开展项目———学生考核评价。以会计岗位工作任务和技能要求为依据,以项目为依托,与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开展项目———学生考核评价,实现校内成绩考核与企业实践相结合,与会计岗位能力要求相结合。考虑项目特点,明确评价主体、评价方式方法和评价标准。
关键词:税收课程;会计专业;教学研究;高职院校
随着法制社会的规范化进程的深入发展和税务部门征收管理力度的加强,税务行为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关系将日趋密切,社会对能独立处理各种涉税事物的会计专业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同时税务咨询、税务等涉税服务将成为未来社会服务行业发展的一个趋势。
一、市场需求和教学现状
(一)市场需求。首先,在会计专业人才市场需求的现场问卷和网络调查中发现,16家企业中要求“熟悉国家和地方税收法律法规”的有9家,占58.33%;要求“熟悉各项税收业务的工作流程”的有12家,占73%;要求“具有较强的纳税筹划能力或擅长纳税筹划”的有10家,占63.69%。由此可见,企业对既懂会计实务又熟悉税收法规和纳税业务的会计人才是有较大需求空间]。此外,根据我国人事部披露的一份人才需求预测显示,会计类中的税务会计师将成为需求最大的职业之一。其次,根据工商部门提供的各类企业数量统计表反映:现代企业仍以中小型企业占较大比重,为节约企业运营成本,其财务部门一般只设置会计和出纳各一名,其实企业设置会计的真正目的正如美国著名会计学专家亨德里克森在《会计理论》一书中写的“很多小企业,会计的目的是为了编制所得税申报表,甚至不少企业若不是为了纳税根本不会记账。即使对大公司来说,纳税也是会计师们的一个主要问题。”因此是否具备税务知识已经成为各用人单位衡量会计类专业人才素质的重要参考标准。会计岗位的综合化也使得会计人员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会计理论知识和操作核算技能,还要具备全面的税务专业理论知识和综合的涉税事物处理能力。
(二)教学现状。近年来,部分高职院校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在培养会计专业应用型人才方面做了些改革。但目前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教育仍拘泥于传统会计岗位人才的培养,普遍存在“重会计类课程,轻税务课程”的现象,造成会计专业毕业生大多数会计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扎实,税务理论和税务操作技能欠缺、匮乏。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的多岗位性、综合性理念缺乏。首先在教育理念和人才培养方向上缺乏对税收相关知识和技能的重视。殊不知会计专业主要面向的岗位群,税费计算、纳税申报及涉税会计处理也其主要的职业岗位能力之一。其次是不了解在经济、法制社会下,市场对会计综合人才需求。部分高职院校在对会计人才培养的方向上还局限于传统的核算岗位,人才培养定位于完成经济业务的分类、归集,整理、核算。只把税收教学相关课程作为会计专业选修课,甚至认为税收相关教学课程可有可无。 2)税收教学课程开设不足、设置不甚合理。笔者在对重庆市26所开设会计专业的高职院校进行问卷调查后,发现各个院校开设的税收教学课程不尽相同,有“税收会计”、“税法”“企业税务筹划”“税法与税务会计”“税务实务”等等,大部分院校仅开设其中一门课程,这样导致所开设的的课程在内容上比较混乱,专业性不足,缺乏系统性;在税收课程安排方面缺乏按照知识的递进性开设课程,课程设置片面为满足招生和就业需要而开设的热门课程。存在没有任何税收基础理论知识情况下开设纳税筹划课程情况等等不合理情况。税收课程本身知识点多,学生掌握慢,遗忘快,税收教学课时又严重不足,大部分高职院校仅安排一个学期,课时安排在30学时左右,税收课时间紧张税收知识老师讲解起来只能一带而过,学生学起来也是略知皮毛。3)税收实践教学环节仍然薄弱。对于高职院校的学生来说,备受企业欢迎的是他们实践操作能力和动手能力,这是高职与普通高校学生竞争的最大优势,在税收教学方面,教学形式已经由传统“粉笔+黑板+教案+教材+嘴巴”的教学模式逐渐向多媒体教学等多元化教学转变,单一的教材教学逐渐转向老师的案例教学和互动式教学,但陈旧的教学思想还根深蒂固的影响着部分教育者,任然存在着理论教学占到80%以上,实践环节很少,课堂上教师讲的多,学生练得少,知识训练量总体偏小,教学效率低下。有的毕业生工作后,甚至最基本的税务登记、发票领购、填开都不会。4) 考试考核方法单一,有待改进。税收课程在课程教学结束后考核方式较多还是采用卷面考试,更多关注的是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记忆程度,虽然考试也是一种培养学生能力的途径,可是多方位、多角度、灵活的考核方式也可以促进人才多方面能力的培养。
二、教学改革建议
(一)创新教学理念。一方面,在人才培养理念方面要将市场需求和学生的专业知识理论体系有机的结合,准确定位会计专业所面向的岗位群,深入分析岗位工作任务,全面认识会计专业面对的多岗位和综合性岗位的适应力,创新教学理念。另一方面,从税收与实际生活联系紧密的角度,从会计专业的职业规划以及社会需求等角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科学设计教学课程和组织教学内容。对于税收课程的设计总体思路必须以办税员岗位工作任务为依据,以培养职业能力为核心,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企业要求和学生职业发展的需要来确定教学内容;根据工作程序和事物认知的规律组织教学内容。1)根据税法相关课程特点,科学课时安排,递进知识掌握。根据税收课程本身知识点多,学生掌握慢,遗忘快特点按照专业方向科学设置课程内容,合理课时安排。如:会计专业(会计学方向)应开设《税务会计》课程至少60学时,作为必修课程,课程开设层次由《基础会计》到《财务会计》递进到《税收会计》,《税收筹划》作为选修课程,安排30学时;《国际税收》课程安排28学时,作为选修课程。另外增加《税务会计》实训课程。会计专业(注册会计师方向)依然开设《税法》必修课程,50学时;《税务实务》40学时,必修课;《国际税收》安排28学时,作为选修课程。同时增加《税务实务》实训课程。2)根据高职教育特点,按照岗位工作过程组织教学内容。把课程内容的组织直接与工作过程衔接,打破单一的按税种分类的教学方法,采取分行业、分经营业务大类设置专题方式,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方便学生进行多税种有机联系的学习,提高其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如:对于与制造业、流通业联系紧密的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资源税等的计算与会计处理,以购销业务为专题串联讲授实践、操作;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通常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相联系,可将相关税种的学习以房地产开发为专题串联学习。又如《税务筹划》可以以企业投资、筹资、日常经营以及资产重组等各主要经营活动类别为主线排列知识,会让学生更容易形成清晰的思路,也可以更贴近工作实际、更能满足高职学生实践应用的需要。 3) 规范和完善实践教学体系。由于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实践教学普遍存在缺少系统教学大纲,因此实践教学环节实施过程中随意性较大,为了防止税收实践流于形式,高职院校应明确实践教学的内容、组织方式和方法,制定系统的实施方案,加强对实践教学的有效监控。实践教学内容的设置要具有层次性、渐进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还要注重按照社会对会计专业人才的就业素质的要求、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及时调整和拓展实践教学内容。
(三)跟进市场,发挥优势,深度推进实践教学。1)整合资源,有效利用。利用现有的会计手工模拟实验室和会计电算化实验室,在财务会计模拟实验中增加税务会计的实训内容,具体可以是依据同一套业务资料,增加全面的涉税业务,要求学生同时做两套账,一套是依据会计准则提供反映投资、融资和经营活动信息的账簿,一套是以税法为准绳的,反映纳税义务的账簿,并且填制配套的纳税申报表,模拟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业务,以此保证学生锻炼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2)加大投入,缩短适岗期。首先要加大税收实训经费投入,建立仿真性强,能全方位模拟税务工作流程、工作环境职能岗位的税收模拟实验室,税务会计课增加模拟电子报税训练,购买仿真电子报税软件,建立电子报税实验室,由学生独立完成电子报税业务,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让学生熟悉电子报税的流程,增强动手能力,缩短就业适岗期。3)真刀实枪顶岗实践,满足多方需求,把税收工作有创新、有成果的注册税务师事务所、民营企业作为首选目标建立校外实训基地,让学生走出校门在企业办税员或税务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税务岗位上进行的半年顶岗实习,真项目真做。由于周边地区规定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同时必须附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报告,周边的事务所在每年的1-5月人手非常紧张,学生实习的及时加入,既为事务所及时补充了人力资源,也让学生们真实的体会到了现代化企业的职业要求,实现了税收实务操作与企业的零距离。
(四)改革考试方法,完善评价体系。考试内容的变化,可以起到导向教学的作用,促进在一般课堂教学中贯彻实践性教学的思想,重视技能教学,改进考试模式和方法。改变常规卷面考试内容,加大对技能的考核。课程结束后考核方式可采用理论与实践结合比例考核方式,对基础的理论知识采用试卷考试为主,对技能考核方面,采用随机抽取税收工作任务,通过纳税申报表填报、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等涉税工作项目的完成情况,考核学生,从而完善评价体系,全面灵活评定学生成绩。
总之,课程建设与改革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核心,也是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因此,我们需要采取做好毕业生跟踪调查,对反馈会的信息科学分析等方式,掌握市场需求,了解人才培养的大体结果,发现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及教学过程及考核评价中的缺陷和问题,积极思考,探索出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税收课程教学的新思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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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引入法务会计的时间非常短暂,社会上既精通法律又熟知会计知识的复合型法务会计人才还十分短缺,而且相关的法律体系尚也未建立,现阶段法务会计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均无法满足社会需求。
(一)法务会计人才匮乏
法务会计不是单纯的会计工作也不是单纯的法律工作,由于其工作的系统性和复杂性,不仅要求法务会计人员精通会计专业知识、而且还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注视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因此,对于法务会计人才的要求比一般的专家证人更严格。现阶段我国法务会计师奇缺,承担法务会计调查取证等工作的主要是注册会计师或律师。
(二)法务会计人员素质不高
对于法务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首先是业务素质方面,法务会计人员面对的问题不仅仅是会计问题,还涉及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他们既要有会计学、审计学专业知识技能,又要有具备法学、证据学、侦查学的专业知识。而我国注册会计师普遍只重会计报表,忽视会计调查;只重会计信息,忽视法律程序和证据规则。律师虽然通晓法律,但缺乏必要的会计、审计知识与技能,对于账目的详细审查也不能面面俱到难以挖掘违规信息。其次道德修养方面法务会计人员必须在行使其职能时保持客观、公允、公正的态度。法务会计是沟通会计与法律两个不同领域的特殊职业,而这两大领域中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通常都存在相应的争议,这就要求其必须有较高的职业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自律、保密、公平竞争等都是是从业人员不可或缺的道德素质。
(三)法务会计人员缺乏系统的教育培训
我国现有的实施法务会计工作的人员几乎没有专业的法务会计人员,而是靠注册会计师或律师来承担法务会计调查取证等工作。目前我国开展法务会计教育的份额极低,且主要集中在高等教育方面,社会上相应的法务会计人才培训机构的数量几乎为零,而我国只有极少数大学开设了法务会计专业,普及率非常低。教育培训机构的不完善极大程度上遏制了中国法务会计的发展。
(四)法务会计理论研究成果还不完善
目前我国对法务会计的理论研究还处于刚起步阶段,建议设立中国法务会计学会及培训机构,专门开展对法务会计理论与实务的研究,创办法务会计期刊,编写大量的法务会计教学教材。我国现有的法务会计著作及教材还比较匾乏,主要包括由张苏彤教授编写的《法务会计高级教程》、王卫国教授编写的《我国法务会计人员的准入资格研究》和《法务会计基础教程》,孟祥东编写的《法务会计理论与实务》,黎仁华编著的《法务会计概论》。我国对法务会计领域的研究成果理论性较强,相对缺乏实践性。应在开展法务会计理论研究的过程中,加强会计界与法学界的相互联系,协调司法权威性与会计专业权威性,丰富法务会计的理论与实践。
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方案
(一)通过高等教育培养
1.设置法务会计专业方向。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起步较晚,培养方式主要是通过高等教育,已经开设了法务会计专业的学校主要有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渤海大学。我国应在现有基础上,更多的开设法务会计专业方向,招收四年制法务会计专业本科学生。对于目前仅开设会计学方向和法学方向的高等院校可以实行“3+1”教学模式(即本科实行四年制教育,在本科阶段的前3年,学生主要学习会计学或法学专业,在最后1年,根据学生自由意愿,会计学学生加强法学课程的学习,法学学生加强会计学课程的学习,在修满规定的学分后可以获得管理学或法学学士学位)或“3+2+1”双学位教学模式(即本科实行六年制教育,在本科前3年,学生学习会计学或法学专业,后2年,根据学生自由意愿,会计学学生加强法学课程的学习,法学学生加强会计学课程的学习,最后1年,要求学生参与相关社会实践,学生在修满规定学分后,可分别获得管理学学士和法学学士双学位)。对于法务会计专业课程设置不仅要包括会计、审计方面的知识还要涉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心理学知识及计算机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等方面的知识。此外还可以采取本硕连读的方式对法务会计人员进行更加系统的培养。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南京审计学院等高校在会计专业或法学专业已经开展了法务会计本科生和硕士生的培养。
2.加快研究型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加快研究型法务会计人才培养,需要尽可能多的开设法务会计专业硕士点,深化法务会计的理论研究。这些研究生在读期间除了学习有关法务会计专业研究型的理论课程外,还要求在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参与社会实践,使其初步具备专门从事法务会计理论研究和实际操作的能力。在现代法务会计发展所提供的法务会计课程不仅面向在校学生,更多的是面向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他们凭借在实际工作中的经验更能完善法务会计理论研究的发展,也应鼓励招收法务会计在职研究生。
3.建设实训场所。法务会计人才培养不仅要求学习理论知识,积累相应的实践经验也必不可少,所以必须要有实训场所。校内,加强会计模拟实验室和模拟法庭建设并定期进行模拟实训。校外,选择一些业务全面,具有代表性的单位,作为院校的专业实训基地,并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会计人员做学生的实训教师,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使学生在社会第一线得到实践与锻炼。
(二)建立和完善法务会计师资格认证制度
首先,要提高我国法务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必须要执行法务会计师资格认证制度。从事法务会计业务的人员必须通过法务会计资格考试,这种准入资格考试应当采用类似注册会计师的资格考试。考试的课程内容应当包括《法务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会计》、《审计》、《民法》、《刑法》、《诉讼法》、和《司法鉴定》等,并要求定期进行继续教育。其次,为规范法务会计师的职业行为提供法律保障,要制定一套法务会计从业制度,将法务会计的执业资格要求、执业准则等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另外,在法律中明文规定法务会计师法律责任,使法务会计师在执业时有责任心,保持严谨态度,降低职业风险。此外,财政部门、税务部门,要定期对法务会计师及其所属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工作规则的遵守情况及业务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工作规则的情况应依照相关规定行为进行处理。
(三)开展法务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和后续教育
1.职业道德教育。法务会计师应严格自律,遵守行业规则,并对其接受的委托保密,不向委托人以外的任何一方泄露有关业务对象的任何信息,背离公认的会计原则和法律规定。且法务会计师应以独立第三者身份从事法务会计工作,保持其独立性,这种独立性不能仅仅局限在形式上而应体现在实质上,这是保证法务会计调查顺利进行的基本条件。另外,法务会计师应格守客观、公正的原则,在整个调查取证过程中,不受主观意志的影响和支配,不卷入利益冲突的任何一方,客观公允地报告所发生的事实,确保调查结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保持保持严谨态度,降低职业风险。
2.加强法务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现有法务会计人员大多是注册会计师,在会计审计知识与技能方面比较强,法律相对知识欠缺。且随着我国会计改革步伐的加快和新会计准则的逐步颁布和实施,法务会计人员只有紧紧跟住会计制度和国家其他财务会计法规的发展和变化,才能更好地完成委托业务,惟有如此,才能胜任融专业性和时代性于一体的法务会计工作。因此,为促进法务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对法务会计人员法律知识及证据知识的培训我国应尽快成立法务会计师协会。同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系统的的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使法务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由单一型向复合型转化,提高专业胜任能力,从而正确处理日益复杂的法律会计问题。
(四)借鉴国际法务会计发展的相关经验———倾听世界的声音
法务会计产生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美国,目前已经形成了有效系统的舞弊调查方案和先进的证据收集技术。而我国的人才培养和教材开发还比较滞后,所以我们应当借鉴国外法务会计类培养体系和课程,以求我国法务会计领域更快更好地发展。最值得我们借鉴的当属美国法务会计模式,首先是美国的法务会计是培训机构包括美国法务会计师理事会,北美法务会计师协会,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美国注册欺诈检查师协会及美国各大高校等机构。其次是美国法务会计人员的资格认证。在美国,法务会计师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通过考试获得相关资格证书,如注册舞弊审计师和重组会计师、注册破产等。在借鉴美国法务会计师培养模式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现状首先要着手设立专门的法务会计培养机构,并建立法务会计师准入资格制度,进行法务会计人才的资格培训和考试并聘请会计界、审计界、法学界的专家学者,法院、检察院、律师界的业内精英对法务会计从业人员展开专项培训。此外,应对开设法务会计专业的学校和机构进行相应的师资考量和教育水平考量,引领教师深入实践。使法务会计教师成为既精通会计学、审计学、证据学、法学又精通法务会计在实务中具体应用的跨学科复合型教师。
(五)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培养法务会计人员———倾听职业界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