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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伦理学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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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伦理学特征

医学伦理学特征范文第1篇

论文摘要:英语逐渐成为全球通用语言,因此,我国也非常重视英语学习和教育。本文针对大一学生的特殊心理特征,提出了在大学英语教学中对英语教师的要求,以更好地促进英语教学。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英语已经成为全球共同的语言,因此,大学生作为一个拥有相对高智商的知识群体,其英语学习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不仅可以更多地学习外来的先进知识与理念,而且也为外国了解中国创造了更好的机会。然而,大学生的英语学习本身,有其独特的地方。学生的心理,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尤其是大一新生,因为环境的变迁,他们的心理状况更具有特殊性。他们刚从激烈的高考竞争中解放出来,习惯了为高考制度而进行的教学方式,在高中时家长的过度保护、学校的严格制度一下子全没有了。但是他们面临新的学习环境,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正处在心理变化非常激烈的时期,容易产生心理矛盾,这些矛盾会影响着他们的英语学习。

外语教学在我国,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逐渐受到了很高的重视,对教学方法的研究也蓬勃兴起。在这个“百家争鸣”的时期,我们不得不承认,没有一种教学方法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但是,教学的一个新主张,“以学习者为中心”,却是教师们必须遵循的一个主张。所谓“以学习者为中心”,就是在教学过程中,教学的重点发生了迁移,由“教”转向“学”。

教学的目的是教会学生怎样学习而不是让学生从教师那里学到具体的知识。也就是“授人以渔”而非“授人以鱼”。“以学习者为中心”的主张,正是要求教师应该作为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和帮助者,时刻从学生的需要出发,设计教学内容以及安排教学进程。因此,了解大一学生的心理特征,就成了大学英语教学中的一个关键环节。

1.大一学生心理特征的独特性

心理是包括从认知过程到个性心理的一个非常广泛的范畴,从与英语教学有关系的角度看,我们应当主要了解学生的以下两个心理特征。

1.1自我意识

自我意识是作为主题的人对自己存在的认识和把握,包括从自我认识(自我观察、自我分析、自我评价等)、自我体验(自爱、自尊、自卑和优越感等)、自我控制(自立、自制、自强、自信、自律等)。 从认识上看,大一学生具有了一定的自觉性和理性。离开家长和教师的严格管束进入大学,进行相对独立的生活,他们必须学会自己管理自己,就必须清楚自己的自我管理能力。然而,认识自我并不容易,尤其对于刚经历高考,达到进入大学这一奋斗目标的大一新生来说,他们对未来很茫然,不知道下一个目标是什么,对自身的长处或短处也缺乏清醒的认识。所以,需要老师的正确分析并协助其确立新的人生目标。

在自我体验上,刚踏进大学校门的新生对一切新事物都充满着好奇,都希望有所尝试。对社团活动、兼职工作、谈恋爱、网络、游戏等等都充满了激情。同时,他们对别人的评价非常敏感,心灵比较脆弱,容易产生挫败感。

在自控能力方面,大部分新生缺乏自我控制能力。他们脱离了家长的严格束缚,成了放飞自然的小鸟,同时他们刚进入大学,大学的生活远远没有高中生活的压力和紧张,而有了更多空闲的可自由支配的时间。但对于如何利用这些时间,绝大部分学生因为缺乏新的奋斗目标而无所适从。 个性心理包括个性倾向和个性心理特征。个性倾向性主要指人的需要、动机、兴趣、爱好、理想、信念等,它们不是某种心理过程,而是心理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倾向性、指向性、选择性。个性心理特征主要是指人的气质、能力、性格等。其中对我们教学有意义的主要是作为倾向性的动机和兴趣。

心理学家往往用动机来描述个体发放出能量和冲动,指引行为朝向某一目的,并将这一行为维持一段时间的种种内部状态和过程。学习动机是直接推动学生进行学习的一种内部驱动力,是激励和指引学生进行学习的一种需要。教育心理学往往把学习动机分为内部动机和外部动机。内部动机是指人们对学习本身的兴趣而引起的动机。动机的满足在活动之内,它不需要外界的诱因,以奖励或惩罚来使行动指向目标,因为行动本身就是一种动力。如果学生喜欢英语,有较大的兴趣说英语,就会抓紧一切机会学习并实践,与其他同学相比,他的学习进步快、成效大。这是因为具有内部动机的学生能主动积极地参与学习过程,从学习中获得满足,并且具有很强的独立性。相反,外部动机是由外部诱因所引起的,动机的满足在于活动之外,也就是说,不是对学习本身感兴趣,而是对学习所带来的结果感兴趣。

对于刚告别考试的大一新生来说,很多同学已经不把考试当作唯一的目的。由于外部环境的影响,他们也已经认识到了学习英语的重要性,很多同学都希望在学到语言知识本身的同时,能够在听说方面有更大的进步。根据笔者对大一新生的抽样调查,很多学生表示,学习英语的动机主要是希望把它更好地作为自己用来交流的一项工具。当然,也有很多同学表示学习英语完全是出于“证书”动机,为以后找工作多提供一门优势。学生的调查结果还显示,学生很多对外国的习俗、风土人情有很大的兴趣,希望多了解英语国家的人们的交往方式,平常的习惯爱好等等。这也反映出学生们对文化的重视,对于提高自身整体素质的迫切要求。

2.大一学生的特殊心理在大学英语教学过程中对英语教师的要求

任何一个优秀的语言教师都必须具有丰富扎实的语言知识和驾驭语言的能力,以及广博的知识面和深厚的文化修养。然而,“以学习者为中心”的主张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结合大一学生的特殊心理,对英语教师在英语教学中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 "

2.1积极与学生沟通,成为他们的良师益友

英语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能简单地教学生英语知识或学习方法,还应积极与学生沟通,了解学生的困惑和需要并对其及时作出回应。比如,帮助学生认清他们的优缺点,协助他们确立长短期的学习目标,对如何支配课余时间提出好的建议等等。同时,老师也应该关心学生的日常生活,偶尔对学生的嘘寒问暖就会让学生感到老师的爱。这样,学生才认为老师是他们的良师益友,才会从心底接纳他,而学生只有接纳了这个老师,才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才能无障碍地吸收这个老师传授的知识,课堂气氛才会活跃。

2.2发掘和培养学生对英语的兴趣、激发其学习英语的内在动力

兴趣是学习的最好的动力。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通过多介绍与课文相关的时事,或者发生在同学身边的事情以引起同学对文章的兴趣。在教授语法方面,尽量避免枯燥的语法条款讲解,注意演绎与归纳的并用。还有,通过电影练习听力;通过对短语或词组的核心词汇的联想来扩展和巩固记忆内容等等。通过各种友谊的探索,我们可以使学生在兴趣盎然中忘记英语学习的困难。

另外,教师也可根据同学的要求,在课堂上多介绍一些与文化相关的知识。注意多种教学方式的灵活运用,采用有趣、变换的形式呈现教学内容,完成教学任务。善于观察学生内在需要与实际困难,因势利导,采用幽默、会话、辩论、角色替换、看图讲故事等多种语言活动形式,始终保持学生的注意力和积极性,保证英语学习的成效。

教师同时还要善于运用启发式教学,通过对材料的取舍、创新、设置问题情景等引起学生的好奇,通过启发、诱导缓解学生的紧张情绪,用贴近生活的问题使同学有话想说,创造宽松的语言环境使学生有话敢说,真正做到把语言学习与实际使用联系在一起,边学边用,激发学生继续学习的动力。

2.3善于肯定学生,培养学生的成就感

如前所述,这一年龄阶段的学生,自我体验比较丰富,情绪容易波动,比较关注别人对自己的评价,他们的自尊心很容易被挫伤,因此,教师应注意保护他们的自尊心,应多鼓励他们,肯定他们。特别是在英语教学中,学生们在学习外国语言的过程中,容易犯一些让他们感到尴尬的错误,教师就应发掘学生的长处,给予适当的肯定,使他们感觉到自己在进步。

虽然他们的自我评价逐渐成熟,但这也是一个发展的过程。一些相对基础较差的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后,面对新的学习任务,容易丧失学习信心,这其实是他们没能正确认识自己的能力(从心理学的角度看,我们相信每一个正常人的潜力都是无穷的)。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注意发现他们的点点滴滴的进步并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使他们在学习中不断地体会到成就感,逐渐树立学习英语的信心。

医学伦理学特征范文第2篇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思想的提出极大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特色市场经济的发展,并且对于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创新发展也产生着相应的积极影响。新时期,我国全面推进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基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探索的全新改革理念和改革发展思路,能提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的现实基础,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新时代背景下进入到全新的发展阶段。

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

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角度进行分析,我国全面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目标为实现经济的高效增长和可持续增长,在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促进经济增长效率和质量得到进一步增强,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注入不竭动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标的设定涉及到多方面的任务,即对经济增长潜力和活力的有效释放,促进资本、创新、劳动力等资源实现多元化供给的目标,从而促使资本、创新、劳动力等资源逐步达到充分发展状态,实现对生产要素价值的层层转化,在释放经济活力的前提下保障能最大限度的激活市场主体的发展动能,增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综合盈利能力。与此同时,重点进一步强化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发展高效性和共享性能得到显著的增强,促使人民群众共享发展的成果,在供给和需求得到有效匹配的情况下,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升级需求。在此基础上,要认识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对生产结构实施科学化的调整,保障能激活产业发展活力,借助技术创新促进企业发展效率和水平得到进一步增强,加快经济、生态等的整体性发展水平,促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能进入到全新的发展状态。

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需求侧管理的协同创新

对于我国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进行分析,在中国特色政治经济学理论的指导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的科学化发展不是对原有的制度和秩序进行完全的摒弃,而是在对原有制度进行改革创新的前提下,针对一些在改革发展方面形成的经济问题或者经济危机等实现关键性的制度调整和优化,按照需求侧管理需求的变化对现有制度结构进行优化和创新,保障管理效能得到显著的提升。在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础上,要坚持中长期的发展目标,有效推动多种改革要素的有机协同,从而提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发展效能。在实际工作中,一方面要发挥需求侧管理方面的积极影响作用,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科学化发展;另一方面要按照需求侧管理要求的变化制定全新的管理方案,从而形成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带动作用。在拉动消费升级、促进供给创新的情况下,逐渐解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遇到的问题,促进投资效率得到显著的增强,对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短板性问题实施科学化的处理,從而为产品或者服务的创新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增强改革的稳定性和长效性,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价值和作用。

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内生变量

按照政治经济学理论的指导,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践中应将要素供给作为内生变量,并以此为基础使经济发展获得持续增长的内在动力,寻求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提升。在具体开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过程中,要注意从生产、分配等环节践行所有制思想、竞争体系建设,并从全局着眼,全面分析涉及到的问题,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的优化开展,从供给侧内生变量角度制定建设措施,彰显内生变量的作用,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综合发展效能。在工作实践中,要将促进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作为首要工作,结合劳动力资源要素、技术资源要素和资本资源要素的提升需求,夯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动力源泉,并以此为根本出发点开展各项工作,实现对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使社会生产方面劳动力的参与度、技术支持度以及资本的协调度都能有所提升,实现产业高端迈进的目标。在此基础上,优化资源配置工作,改善传统资源配置情况,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效果。在工作实践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作用,对资源的利用潜能进行充分的挖掘,实现对经济发展活力的有效释放,从而保持经济发展的后劲动力。在组织实践中,要将促进生产结构的调整、生产要素的重新配置等作为重要的措施,倒逼产能过剩企业改组和创新,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实现企业经营自主化,促进企业发展竞争力得到不断的提升,为新时期企业建设活动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工作机制

受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影响,我国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过程中,将主要工作机制定位于寻求经济运行效率的高效化发展。在具体工作实践中,要重点结合制度保障和机制的运行进行分析,形成结构供给、制度供给和政策供给的全新发展模式,在资源要素供给充分和市场配置优化发展的前提下,使经济运行效率保持持续稳定提升的发展态势。

1.结构供给。借助结构性改革有效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对体制矛盾问题的合理化处理。结构的优化和创新是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改革工作的科学化发展能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全新的发展空间,消解经济发展方面涉及到的主要矛盾,避免资源要素市场割裂、中国转变发展方式进程缓慢、产业发展不均衡等因素的影响,实现对资源要素价值的进一步释放,从而有效推动资产供给和配置效率得到不断的提升。

2.制度供给。即发挥制度作用促进政府职能的合理化转变,突破市场束缚促进制度安排的贯彻落实。在工作中,要将资源要素有效供给市场制度以及资源要素有效配置市场制度进行完善,发挥市场经济制度的支撑作用,提高市场经济发展成效。

3.政策供给。即为了能实现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问题的合理化处理,应构建整体协调的政策体系,从宏观层面、微观层面发挥政策支持作用,在科学财政政策、活力政策、产业发展结构引导政策、市场主体导向政策、政府公共服务政策、防范风险政策等的共同作用下,发挥政策供给的效能,推动政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能取得显著的成果。

医学伦理学特征范文第3篇

对于医学的哲学反思同医学以及哲学的历史一样古老,诸多哲学家和医师都对此有着独到的见解。20世纪中叶,美国的医学人文运动方兴未艾,促发了许多学者对医学的哲学探索。当时,具有代表性的工作有:马赛尔(Marcel)、梅洛庞蒂(Merleau-Ponty)和斯派克(Spicker)对身体哲学的研究;斯特劳斯(Straus)等对精神病学和心理学的哲学基础的反思;恩格尔哈特(Engelhardt)对健康与疾病观念的关注,以及对医学伦理学的哲学基础的研究;拜谈迪克(Buytendijck)对生理学和人类学的融汇;莱因恩特格(Lain-Entralgo)对医患关系境遇的分析;瓦托夫斯基(Wartofsky)对人类本体论和医疗实践的质询;甄纳(Zaner)在一系列文章中,深入地研究了人类自身的本质属性、人际间的纽带(尤其是在医学语境中)以及“促因”在医学教育中的含义。到了晚近出现了是否存在这样一个领域即医学哲学的争论。如果存在的话,是由哪些部分组成的?能将其与科学哲学相区分吗?它与刚刚出现的生命伦理学是什么关系?这些区分会引发什么样的实践后果?佩里格里诺肯定医学哲学的存在,指出医学不是纯技术的科学,他认为置于科学与人文之间的医学,是一种人类增进个人和社会福祉的最有力的潜在工具。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医学必须对当下的潮流有所回应,并在其科学的、伦理的和社会的视角下建立起一种新的联合。如果达到这一目的,医学就拥有了世界急需的新人文主义的能力,即,使技术服务于人类的目的。而医学哲学能够成为新的联合的载体。在《医疗实践的哲学基础》一书中,佩里格里诺和托马斯马提出了一种医学哲学观点,即医学的核心在于医患之间的关系,而这种关系的目的则直指治愈。当然,这不是否定来源于还原论的科学技术能力的重要性。正如佩里格里诺和托马斯马指出的,“如果不能充分的满足技术上胜任的预期,那么,医疗职业行为必将是虚伪和谎言。”技术上的胜任,对于治疗行为而言,只是必要而非充分条件。“胜任本身必须服从于医疗行为的根本目的,即为特定的病人提供正确的和良善的医疗行为”。佩里格里诺的医学哲学直接而清晰地来源于他对这一学科的本质与目的等基本问题的探讨。临床医学这门学科并不是科学、艺术或者手艺,它是一门完整的、实践的学科,植根于不变的医患之间存在的治疗关系这一事实。换句话说,临床医学是两个个体之间的关系,一方是寻求治疗的个体,另一方是承诺运用知识、技艺、经验以及为了病人的利益而进行治疗的个体。那么,这种关系的目的或目标便是为病人提供正确的、善意的治疗措施。佩里格里诺认为医学哲学要解决两个问题:除了回答“是否存在,由哪些成分构成”这个基本问题,还要探究其构成的模式。因此,他比较、对比和区分了四种不同的对医学进行哲学探究的模式,即医学和哲学、医学中的哲学、医学的哲学以及医学哲学。第一种关系型式,医学和哲学(PhilosophyandMedicine),医学和哲学仍然是完全独立的学科,每一个学科都从另一个学科的内容或方法中吸取某些东西来阐明自己的事业,例如,精神哲学家利用神经病理学的经验资料提出身—脑—心关系这一概念;或者,医生利用形式逻辑这个工具建立一个诊断或治疗的符号或算法系统。

第二种关系型式,医学中的哲学(PhilosophyinMedicine),哲学家们运用哲学探究的形式工具,如逻辑、形而上学、价值论、伦理学和美学,来考察作为研究对象的医学本身的问题。探究的对象是一组认识论的和非认识论的问题。第三种关系类型,医学的哲学(MedicalPhilosophy),后者与其说是一种哲学类型,还不如说是一种写作风格。充其量它包括对医学的职业状况作了一些富有见识的研究,这些研究纯化了其气质,提高了其志向。但就它最糟的方面而言,医学的哲学就是一些个人的意见、离题的争论、或对逝去的荣华和特权的挽歌。即使在它的全盛时期,医学的哲学也没有对医学作集中的形式考察,以使自己有资格作为哲学而存在。这一类型,以当下的术语来定义的话,是最为含混和松散的,包括任何非正式的对医疗实践的反思。主要是由临床中的医生基于自身临床实践而产生的反思。当然,这一类型的医学哲学是善于思考的医生的临床智慧,对那些尽责的医生而言,这些始终是灵感和实践知识的来源。第四种关系类型,医学哲学(PhilosophyofMedicine),集中对作为医学的医学进行哲学探究。它力求界定“作为医学的”医学的性质,建立医学和医学活动的某种一般理论。在这个标题下,经受医学中的哲学考察的一系列问题,要被综合成为某种自洽的医学理论。在佩里格里诺看来,一门学科或一种活动不论它是科学、法学、政治学、还是医学的哲学,探究这一学科或活动的性质——它的发现事实的程序、它的逻辑和它赖以建立的形而上学预设。把一门学科的逻辑学、美学或伦理学同这门学科分开,可能比把它的本体论的、认识论的或价值论的方面同它分开更为困难。但是,在任何一种情况下,该学科的哲学都是运用一些方法并从超越该学科本身的观点出发,从该学科外部来考察这门作为探究对象的学科。看来佩里格里诺主张的是一种范围更小更为集中的医学哲学,旨在探求医学本身的哲学化知识。也就是,关于医学是什么和如何将医学同其他专业和学科相区分的知识。在他的视野中,医学哲学就是“对终极性的寻求,通过研究去掌握事物的实在根基,而这种研究本身超越了学科自身的认识范围。”综合上述所做的分析可以看出,佩里格里诺认为医学哲学应当定义为第四种关系类型。也就是说医学哲学是一门可定义的学科,并拥有其独特的俯瞰医学的视角。医学哲学的主题与目的同以科学为基础的医学迥然相异。对于佩里格里诺而言,医学哲学能够拓展我们对临床医学的认识,以及帮助我们如何将其与其他学科相区别。医学哲学通过审视患者疾病的本质和影响、治疗的概念、临床决策的复杂性、医患关系中的道德层面、谬论、人类生命的局限以及更多层面来达到上述目的,从而帮助我们认识到临床医学与哲学之间辩证关系的重要性。佩里格里诺在其学术生涯中一直以此主题为圭臬,从而展开他的整个哲学计划。他的哲学计划有两个主要目的:其一,发展系统的医学哲学;其二,揭示医学的道德基础,即一些能够限定特定的医疗行为中人际关系道德性的不可消减的理论资源。

二、需要什么样的医学伦理学?

佩里格里诺认为,医学哲学不只是对医学特有的现象进行哲理探究,即不只是医学中的哲学。它力求理解和规定医学现象的概念基础。医学哲学是具有实践后果的不可缺少的事业。我们认为医学是什么促成医学做什么,我们如何塑造医生角色,以及或许最重要的是如何构造医生伦理学。尽管在医学领域的哲学家们已经扩展了我们对于当代医学中的伦理学问题的理解,但很少有人把他们的伦理学论述建立在医学理论的基础之上。随着伦理学问题变得更加困难和对医学应该是什么的理解变得更加歧异,迫切需要形成作为一种活动的医学的某种自洽的理论。一种医学哲学有助于建立解释医学活动的性质的命题库。提出这些命题,对它们进行批判性考察并综合为一种自洽的理论整体,乃是这种医学哲学的任务。无疑,佩里格里诺是在独特的历史背景中提出这种主张的。在谈及二战前美国医学伦理学的情况时,佩里格里诺回忆道:“以我为例,我并不记得什么时候医学伦理学被关注过,除了在学生和住院医师之间的一些非正式讨论以外。天主教的学生对涉及产科实习的一些难题有所关注。在极大程度上,我们要发现怎么做是正确的。对于天主教学生以及非天主教学生来说,堕胎和安乐死都是被谴责的。同样,企业化运营的医学,追求利益的医生所开设的医院也是被谴责的。”二战后,医学伦理学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主要有两个根源:首先是科学进步为医学所带来的非凡的能力扩张;其次是我们时代所特有的社会经济力量和政治权力的融合。第一点促进了生物医学伦理学的发展。第二点则为医学伦理的发展,即医师对病人特有的责任,或者说是作为真正的医师(physicianasphysician)的伦理,提供了契机。在这样的背景下,他清醒地认识到大多数医学伦理学实际上只是医学道德,表现为一系列的缺乏伦理辩护或论证作为根基的道德规则和断言。没有伦理辩护作为根基,这些道德规则将是无效的,很容易被挑战、否定或者折衷。正是由于充分地认识到了原有的作为医生职业道德规范的医学伦理学的不足,如希波克拉底誓言中的规范没有以确凿的伦理学或哲学为基础进行证实,佩里格里诺积极撰写医学伦理方面的著作,探索以医学哲学为基础的医学伦理学。医学伦理学建立在对医学哲学的概念进行历史的回顾与梳理基础之上,佩里格里诺指出,医学事业是具有其自身的合理内核的,这种实在的内核是基于医学中的三种现象而建立的。即:

(1)生病或疾病作为一种存在的因素;

(2)由为陷入疾病困扰的病人提供帮助的医生所做出的允诺或表白;

(3)治疗的行动,即由医生领会到的并做出的技术上正确、道德上为善的并满足病人需要的决定。这三种普遍现象的紧密关系——生病、承诺治疗和治疗本身——为现实世界中医生与病人的相互责任提供了基础。从而,他成为最早认识到医学伦理学必要性的主要人物之一,并宣告了一个时代的来临,即严肃、批判地理性思考医学道德的时代——医学伦理的时代。当对医学伦理学进行深入的、严肃的探究时,历史学的和社会学的批评解构了希波克拉底的道德规范与方式,古代普遍的医生守则也被严重地蚕食了,当下社会需要一种“新的”更加适应时代和道德多元性的伦理规则。于是涌现出大量的将现有的哲学或神学体系运用到医学的情况。这些体系被“应用”,或者说得好听点是被有条理地应用到医学及其实践中。医学的伦理规范没有从医学的本质出发,即将医学视为一种特殊的人类活动,进而审视医学中的实际道德境遇。与这一潮流相左,佩里格里诺不同于其他理论家的是他主张医学伦理学研究应当采取“自下至上”的方法,而不是自上而下的方法。他认为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应当是首先审视医学本身,然后再从头建立起一套医学伦理学理论,而不是把一套现成的但可能存在很多争议的一般理论拿来然后应用到医学实践中。医学伦理学要想摆脱这样一种存在道德纷争的研究进路,只有对医学本身进行阐释,对医学实践有一个更清晰的理解,然后再努力寻找医学的道德义务。换言之,医学伦理学应当是医学哲学的一部分,而不是简单地将伦理学理论应用在医学问题中。佩里格里诺一直认为,医学伦理学应当建立在医疗关系的本质上,即医学哲学之上。“我的论点是,并且仍然是,医生所特有的义务是从患病的人和他寻求医治的人之间关系的特殊本质而来的。作为结果的这一关系有着一定的特征并使由此而来的相互之间的道德责任具有了独特的属性。”鉴于当今社会的异质性和科学医学的普遍化特征,任何一种坚实的医学道德哲学都必须植根于医学的“内在”之中。不能如既往一般,单单从外在的哲学化体系中抽取而来。这种道德哲学应当建立在以下四个方面的基础之上:人类疾病的现象;医学知识的独特本质;临床决策的道德特性;对于医学作为一门职业的强调。直到晚近,职业伦理中仍包含了大量的道德断言和阐述,并以此定义医生应当如何行为。这些断言往往是在缺乏清晰的和正式的道德论证的基础上作出的,这些构成了希波克拉底伦理的骨架,并在其后继者中得以延续。大多数情况下,与这些道德论断相符的哲学预设都是来源于外在于医学自身的哲学体系。上个世纪60年代末,几个世纪以来一直被奉行的道德主张出现问题时,作为一门正式学科的医学伦理学才真正出现。这也是首次,这些道德主张受到正式的分析,并作为普遍伦理的特殊情况加以对待。那些长久以来忽略了医学伦理的职业哲学家,开始以初确原则(primafacieprinciples),即行善、自主和无伤来澄清医学伦理学的内容,并在此基础上阐释了次级原则,包括保密、讲真话和信守承诺。这是英美伦理学的分析路径,其主要哲学基础来自于休谟,康德和密尔。佩里格里诺认为这种原则主义的思想进路并不能满足医学伦理学的全部需要,因此美德在他的医学伦理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它所关注的是迈向理想目标的进程。佩里格里诺颇为认同亚里士多德的美德观,尽管大多数情况下,他认为美德是一个具有多个方面的“概念”,而并没有给出一个准确的定义。他采用了美德即“具有良好行为的习惯”这一定义,但反对亚里士多德将美德视作极端的平均。他将美德定义为:“美德是一种品格特性,是一种内在倾向,习惯性地追求道德的完美,生活中遵守道德规范,并且在高贵的思想和公正的行为之间追求一种平衡。”事实上,在佩里格里诺看来,医学对于道德行为需要一套更高的标准,而选择这一个行业的人就应当追求美德,并构成一个新的道德共同体。

三、生命伦理学走向何处?

“生命伦理学”(bioethics)是由生物学(biology)和伦理学(ethics)这两个词合成而来的新词。其中的一个术语,“伦理学”,传统上被视为哲学的一个分支。然而今天,许多自称为生命伦理学家的人却不认为他们的工作是哲学的一个分支。他们中许多人认为哲学不足以涵盖道德生活的复杂性,更有甚者将哲学视为一种障碍。他们认为哲学的伦理学过于理论化、抽象并且对语境的、实践的和复杂的道德选择行为不够敏感。对生命伦理学,他们持有一种更加扩大化的视角,认为它应该包括更广、更多的学科,并假定这些学科可以弥补哲学伦理学的不足。今日之生命伦理学,已经介入到司法与立法的决策、公众的争论、伦理委员会和临床会诊之中。这些形形的大量的“生命伦理学”实践暗示了一种权威性和可信性。新生的“生命伦理学家”这一职业为技术专家提供对“道德困境”的分析与决议,这些“道德困境”包括临床、政策信息以及日常生活等方面。佩里格里诺认为生命伦理学应该是各学科之间交互的。需要考察的问题是:在不丧失伦理学中心学科位置的情况下,哲学怎样和其他学科(比如,文学、法律、历史、神学、语言和语言学),还有以人文为目的的社会科学(人类学、经济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相互发生联系。他说:“我认为生命伦理学意味着广阔范围的质询,但我更意图指出,在这些领域中,哲学有着独特的地位。哲学化的伦理学必须与其他相关学科对话,但它不能也不应该被它们涵盖或取代。”佩里格里诺在其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始终围绕临床境遇展开,他致力于定义临床医学,而非预防医学。他主张临床境遇应当包括:科学知识,医生的推理过程,人际关系,以及针对每一个病人的治疗。这一定义暗含了医生应当做什么,应当知道什么,以及他们如何被教育。他认为临床伦理学中的医疗道德之核心是治疗关系。这是由三种现象——疾病这一事实,作为职业的行为和作为医疗的行为——所定义的。第一种现象将病人置于一种脆弱的依赖地位,并导致了一种不平等的关系。第二种现象意味着对帮助所做出的承诺,第三种现象则包含了做出医疗上合理的治疗决策的行为。因此,临床伦理学关注的核心是作为个体医生和病人所做出的决策。而生命医学伦理则是一个更宽泛的学科,涉及伦理学原则的应用到所有生物医学知识,并将伦理学分析从临床境遇拓展到法律和政策层面。临床伦理学关注的焦点比生命伦理学更为集中:旨在通过明确、分析和解决临床实践中的伦理学问题提高卫生保健的水平。临床伦理希望为病人寻找一个更好更合理的治疗决策和行为并成为医生的工作和医学实践固有的一部分。临床伦理学总是被用于一种非常迫切和紧迫的情况。通常是在急诊室或者情绪纠结的氛围中使用。它需要我们具有扎实的临床语言和临床知识。需要面对和处理医生、病人、家庭、法律、社会习俗和宗教信仰方面价值观的冲突,从而做出临床决策。临床伦理学与治疗的标准有关。在过去家长制的医学形式下,照顾的标准主要是医生为病人做出的技术层面的决策,如今的照顾标准越来越代表了有能力的成年病人的决策,当然这是在医生根据技术方面的考量向他们提供一些建议之后。因此,尽管伦理学的考量一直在发挥着作用,但所强调的重点已经发生了转移。之前,医学的最高伦理学标准是医生的能力和良心,而现在则还要兼顾对患者价值观和自我判断的尊重。显然,佩里格里诺坚持认为生命伦理学应当回归临床,并且关注病人的尊严与价值。与过去不同的是,当代医学常在科学与人文的对立之间震荡。尽管在医疗过程中,医生应当将人看作科学的客体,但绝不能忘记人还是有思有感的人文主体。因此,医学必须总是权衡事实与价值。如果,医学过于极端,那将变得不可靠,甚至危险。而关注病人的尊严与价值恰恰体现了人文学在医学领域中的作用,这种作用至少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理解当今临床境遇中伦理与价值问题的本质需要;对职业本身考察和批判的需要;以及将这些态度赋予那些有教养的而不仅仅是受过训练的人。人文学是处理伦理学、哲学、历史学、法学与神学中的关涉人类价值的本源性问题,医学科学和技术作为工具不足以应对人类价值与目的问题,人文学才能够教导医生们敏感且有信心地面对无限的人类存在现象。可以看出,佩里格里诺主张在哲学反思的和各医学人文相关学科对话基础上发展生命伦理学,同时,他指出生命伦理学应当回归临床,关注具体临床境遇中具体的那个病人的尊严与价值。对于当今生命伦理学的发展而言,这无疑是中肯的建议和明确的方向。

四、结语

医学伦理学特征范文第4篇

[关键词]尊严 生命伦理 关系 探究

[中图分类号]B8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5)05-0137-01

目前尊严的定义在生命伦理学里仍是一个涵义模糊的范围。它在生命伦理学的应用中有很多的争议,引起了有关尊严的有用性与存废问题的争论。只有分析尊严在现代社会的适用性与生命伦理的相关性基础上,才可能充分发挥它的规范性作用。[1]

一、尊严概述

(一)定义

尊严是指人的生命、心灵、精神的尊贵与不可侵犯性,在社会中因某种特殊特征而拥有的敬仰与尊崇。

(二)尊严的重要性

第一,人的尊严是存在于人与人关系中的,社会关系组成了尊严得到体现的社会基础与基本因素;第二,人的尊严是受社会发展与社会关系制约的。

二、生命伦理学的概述

(一)定义

生命伦理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伦理是指人和人之间相互关系的基本道德与原则。生命伦理学的使命与宗旨是在现代生物学技术高度发展的条件下如何尊重与保护人的尊严。

(二)研究范围

生物医学的技术进步不仅能使人们更有效地诊断、治疗与预防疾病,而且还能操纵基因、受精卵、或卵子、胚胎以及人脑与人的行为。现阶段人们最担心的是对基因的操纵与对脑的操纵。这两方面的操纵可能会导致对人的控制,以及对人的尊严与价值的侵犯。所以在此基础上,维护人的尊严是生命伦理的核心价值观念。

三、尊严在生命伦理的核心表现

尊严在生命伦理的核心关系表现可分为五个方面:1.理论方面。享有尊严,不仅是道德主体拥有幸福和快乐的基础,也是道德主体追求幸福快乐的前提。2.临床方面。安乐死对难以治愈的极端痛苦的病人而言不是一种伤害,而是能帮助他们摆脱痛苦的煎熬,维护生命的尊严。3.研究方面。维护尊严是生命科学与医学研究工作人员应坚守的伦理道德,对尊严的肯定与维护,也是生命科学与医学研究活动所具有合理性的主要依据。4.政治方面。尊重人的尊严已成为国际社会制定还让生命伦理学相关问题的法律、法规与政策的重要原则与依据。5.文化方面。生命伦理学的主要伦理原则是尊重人、不害人、有利人与公平对待人等,都是建立在人要有尊严、人的尊严不容侵犯基础之上的。[2]

四、尊严在生命伦理中核心价值地位

生命伦理学的理论核心是生命所存在的价值,最高的价值就是人的生命,每个人都有独一无二的生命,因此,尊严是生命伦理学的核心。从一个人的尊严就可以看出他的生命伦理学的价值,因为尊严的存在可以产生相符合的伦理道德。每一个人的尊严都是平等的,所以尊严有一定的道德属性,包括对他人的道德要求,就是要尊重他人、不蔑视他人与不伤害他人。

首先,传统的尊严遭到了新生物自然学的挑战。以前的个体都是通过自然的磨练与努力才能取得较好的发展与进步。但现阶段都是利用新生物学的高科技技术仅仅只需要付出较少的努力就可以对个体进行加强,来获得同样的发展与进步,因此,新生物学的高端技术是建立在卓越的技术之上的。如果世界上存在着一种被全球认同且与尊严有关的美德,那么这种美德是不是可以通过新生物学的高端技术来实现呢?但若是存在这样对他们是不公平的,因此,尊严在新生物学发展中存在着一定的缺陷。

其次,尊严在生物科技中存在着不平等。在现代生活,平等才是现代生活最重要的价值。正如新生物学高端技术能在创造能发挥着较大的作用,但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资本或是机会来获得这种技术所创造的美德。所以说,尊严在生物科技中的存在是不公平的。

最后,尊严在医学伦理上是几乎不存在的。尊严与美德在医学伦理中可以被看做两种群体,分别是医生与患者。获得赞扬并享有美德尊严的医生,大部分能克服种种困难,并能用自己的生命来医治病人。这样的美德标准,对医生而言,不过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所选择的。而获得赞扬并享有美德尊严的患者,大部分是在面对痛苦的疾病时,坚强、勇敢、不放弃。所以,有些重症患者受不了这种痛苦,选择合适结束自己生命的方式,也是值得尊重的。

综上所述,尊严在医学伦理与生命伦理中有两种含义,一人格尊严,二生命尊严。在一定的程度上这两者是共同存在的,若是只存在人格尊严,没有生命尊严,那么在理论上尊严就会变成尊重,甚至不会存在尊严;在实践上就会把生命当做儿戏,甚至会出现不挽救生命的现象。

五、结语

总而言之,有利、自主、公正以及不伤害最终都是指向尊重与保护人的生命尊严的。生命伦理学中的理论与实践实际上都是在倡导、论证、贯彻与推行尊重和保护生命的尊严的价值观。尊重和保护生命的尊严是生命伦理学的使命与主旨。人的尊严在生命伦理学中是一个非常重要、不可或缺的概念,它贯穿于生命伦理学研究的所有层面。

【参考文献】

医学伦理学特征范文第5篇

一、过度医疗的概念

 

对过度医疗的研究,国外比国内稍早。1963年,美国社会学家Vincent就从社会学的角度解释过度医疗。他认为,过度医疗是由外部机构和制度所导致的医疗行为,是由于现代社会人们比较依赖医疗保险,就医选择过多的受控于医疗卫生机构,因此认为,过渡的信任和依赖医疗保险和医疗机构会影响我们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正常轨迹。人们的健康就医状况不能得到最为合理,最大化的改善。

 

我国学者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研究过度医疗,并在当初就将其归属于医学伦理学的范畴。从近几年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广覆盖以及医疗卫生服务的不断增长来看,过度医疗的内涵有了变化。不再仅仅局限于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只是针对医疗服务的对象,即患者,还包括了针对医务人员,因为有些患者会主动向医务人员提出需要某些医疗卫生服务。这也成为了现如今过度医疗的一个新变化,而且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新变化。综合来看,过度医疗是指在医疗活动中,由于多种原因所引起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供超过疾病诊疗实际需要的医疗服务。

 

二、过度医疗的特征与成因

 

一般来说,过渡医疗主要是指医务人员在利益驱使下出于某种不良动机,违背医德,违背伦理准则和临床规范,违背医学就诊目的给患者方提供的诊疗行为徒增了患者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同时造成社会医疗卫生资源的浪费。具体表现如:(1)非金标准的诊疗手段;(2)诊疗手段超出疾病的根本诊治需要; (3)医疗费用超出了患者家庭和社会经济承受能力;(4)费用超出部分是与疾病基本诊治需要无关的。

 

1.对于疾病的诊治要根据疾病的实际需要,本可以简单廉价的甚至于一次就足够的手段,但却采用了复杂的、昂贵的甚至被分成多次重复的手段。此种医疗行为超出了疾病诊疗的实际需要,而且对疾病的治愈、康复没有积极的作用,是不必要的、多余的以及不合理的。例如,对于癌症晚期并且诊治不能逆转死亡甚至是已经出现了死亡征兆的患者,进行挽救生命的治疗可定为无效治疗。

 

2.诊疗未能符合疾病的特点的和诊疗规范对于疾病的诊疗,未能从疾病的特点出发,未能遵循相关的疾病诊疗规范,采用了超常规的治疗。比如,用药未能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原则;未能遵循医疗服务的一般原则,包括:先选用无创伤手段,后考虑有创伤手段;先选用常规手段,后考虑高新手段;先选用单一手段,后考虑复合手段;先选用廉价药物及耗材,后考虑高价药物及耗材等。

 

3.所提供的医疗服务超出个人、家庭以及社会的经济能力承受范围一般来说,对于某种疾病的诊疗,医学界有相对公认的医药费用区间。如果某一疾病的医药费用超出这个区间,则可以认为该诊疗属于不合理的、过度的医疗(特殊病情除外)。纵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采用了适度的医疗,纵使对疾病的诊疗属于医学界公认的常规,但如果其医药费用超出了个人、家庭以及社会的经济承受范围,那么同样被认为是过度医疗。

 

4.所提供的医疗服务无利于患者的生理和心理健康,甚至造成损害。如果在疾病诊疗的过程中,患者接受了本不应该做的检查,吃了对疾病诊疗效果不大或是没有效果的药,或是接受了不必要的一系列治疗,这样只是徒增患者的疾病痛苦。比如某些诊疗手段所带来的痛苦,还有某些检查的疑似结果可能加重患者的心理负担,甚至可能会诱发了患者新的疾病,对患者的生理和心理造成更大的伤害。这些同样属于过度医疗。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当前的过度医疗跟以往有所不同,更多地是由某些体制和政策所造成的。不单单是医院、医生,还有政府(包括财政、卫生、人社等部门)、企业(包括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等的生产和销售企业)和患者(包括患者本人及其家属),是多方行为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简单地将过度医疗问题的矛头指向医院和医生是有失偏颇的。目前,我国过度医疗的问题具有涉及面广、涉及人多、涉及量大以及需要系统性解决等特点。

 

三、过渡医疗的伦理学弊端

 

1.过度医疗违背医学伦理学协同一致原则过度医疗使得一部分人置科学的医学原则、诊疗规范于不顾,在观念中形成“最贵的药就是最好的药”、 “最高精尖的检查才是最好的检查”等等误区,促使过度医疗现象愈发严重,在使某些人从中获得额外收益的同时,也形成了与科学、伦理道德相背离的恶果。我国名医孙思邈在《备急千金要方》中的“大医精诚”篇有云: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西方名医希波克拉底在其《誓言》中认为,无论至何处,遇男或女,贵人及奴婢,我之惟一目的,为病家谋幸福。显然,过度医疗违背了医学治病救人,不怀有其他个人目的的宗旨,制约着医学目的的实现。大洋彼岸的美国虽然也存在过度医疗的问题,但是他们减少过度医疗、遏止过度医疗的一些做法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例如,在乳腺癌手术中,哨兵淋巴结活检术替代腋窝淋巴结清扫术;甲状腺癌的手术以甲状腺全切为主,不放置引流,颈部淋巴结的清除指征趋于保守,注重甲状旁腺的保护;外科病人的诊治工作大部分放在门诊,缩短住院时间;大部分化疗在门诊完成,化疗药物使用成为常规,并且需双重签字核对。这种种举措都是在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持续改进的模式避免了过度治疗,提高了患者生活质量,同时也减轻了医护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

 

2.过度医疗违背医学伦理学知情同意原则由于患者通常不具备完备的医学知识,医患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因而需要医生充分告知患者病情以及治疗方案的选择、各种风险和注意事项等。过度医疗是医生利用技术和知识上的优势,在没有充分告知患者的情况下诱导需求,严重损害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也造成了患者对医务人员的不信任,是医患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

 

3.过度医疗违背医学伦理学最优化、有利无伤原则按照最优化和有利无伤原则,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为患者提供最合理的治疗方案,包括治疗手段最方便、疗效最佳、费用最经济。过度医疗则违背了这两个原则,使患者遭受额外的风险,增加了医源性疾病,造成了个人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甚至还贻误了疾病的诊疗,给患者及其家属带来了经济负担和心理负担。

 

4.过度医疗违背医学伦理学节约医疗资源、公正使用医疗资源的原则我国人口众多,属于发展中国家,医疗资源相对匮乏。过度医疗违背了节约医疗资源的医学伦理原则,在造成医疗资源极大浪费的同时,还助推我国医药费用不断上涨,增加了国家的负担,加重了我国医疗资源匮乏的程度。而且,当过度医疗用在了部分患者身上时,势必导致其他人无法享受到合理的医疗服务,使更多的人失去公正使用医疗资源的权利。

 

四、对过度医疗后果的医学伦理学分析

 

1.过度医疗违背了医学伦理学的有利无伤原则,损害了患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患者医源性疾病的增加。

 

有利无伤原则是医学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在医疗过程中,作为担负救死扶伤、防病治疗、保护和增进人类健康神圣职责的广大医务人员,在作出任何一个医疗行为或医疗决策时,在患者利益与国家和社会利益不相矛盾的情况下,都应当把维护病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避免并尽量减少对病人不必要的伤害。

 

2.过度医疗违背了医学伦理学的节约医疗资源的原则,增加了国家的负担,造成了医疗费用的上涨。

 

而过度医疗不仅违背了医学伦理学的节约卫生资源的原则要求,而且增加了医疗费用的支出。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医药卫生资源比较匮乏的国家。据资料显示,我国的卫生财政投入,仅占全世界卫生投入的1%,却服务了占世界总人口22%的人口。因此,节约国家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力争以有限的医疗卫生投入,取得最大最好的医疗卫生效益,以便更好地保护和增进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促进社会的发展进步,便成了医学伦理学对医务人员提出一个最基本的行为原则与要求。

 

3.过度医疗无视或者践踏了患者的医疗自主权与知情同意权。

 

过度医疗由于是医生基于获取或维护个人或本单位的利益的考虑而作出的使患者在不知情、不情愿的情形下接受的医疗服务,因此,这种医疗服务必然会造成对患者医疗自主权和知情同意权的无视与践踏,不仅进一步引发了医患之间的矛盾冲突,而且增加了医患纠纷,破坏医患关系。医疗自主权、知情同意权是患者在法律与道德上应当享有的权利,医生在对患者疾病的诊断治疗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患者这两个权利。

 

4.过度医疗违背了医学伦理学的诚信原则,不利于医院与医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发展。

 

患者对于医生的信任是医患关系和谐建立与存在的前提和基础,诚信原则就成了医学伦理学的一个重要原则。医学的发展充分表明,正是人们在产生健康危害和疾病发生时由于基于对医务人员的信任,所以才找医务人员为自己防病治病;正是基于对医务人员的信任,患者在就医的时候,才能够坦诚地向医务人员倾吐自己的秘密与隐私。诚信原则是良好人际关系和良好医患关系建立的道德基础,是医患交往必须遵循的伦理道德规范,更是人际交往必须遵循的重要道德原则。

 

5.过度医疗违背了医学伦理学的最优化原则,增加患者及其家属的经济负担和心理负担。

 

过度医疗最直接的后果是患者在不知情、不情愿的情况下为之付出额外的费用,违背了医学伦理学的最优化原则,造成患者个人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增加患者和家属的经济负担与心理负担。

 

最优化原则作为医学伦理学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指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效果,也是医务人员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医疗过程中医生要遵照最优化原则,应根据病人的病情和患者本人或家属的实际支付能力和国家医疗卫生保健的实际状况,为患者选择并提供疗效最佳、最安全、耗费最少的医疗方案。

 

五、过渡医疗问题的社会伦理学分析

 

过度医疗每个国家都有,只是或多或寡,或轻或重,原因无非就是:一为钱,二无知。为钱大家非常清楚,就是利益最大化。“无知”却是含义“深重”,绝对的无知与医疗技术有关,与患者的无理要求有关;相对的无知就是与专业以外的观念和政策有关,或是把医院当作企业,推行“薄利多销”,或是亵渎医护人员的劳动价值,医生成为了丑恶的医疗制度的替罪羊,或是过度的举证责任倒置,或是在市场上寻求自我发展。

 

问题:结合以下两个案例,你认为什么是预防?什么是过度诊断?谈谈你对预防和过度诊断两者关系的看法。如何预防才是符合医学伦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