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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扎实开展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活动,落实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着力提升城市清洁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完善环卫市场机制提升城市清洁水平的意见》,提高环卫经费投入,缩小关内外各区环境卫生水平差距,促进特区环卫一体化管理。实施《“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200天行动环境卫生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消灭卫生盲点,攻克卫生难点,守住卫生重点,巩固卫生亮点,切实提升城市清洁水平。
(一)全力推进迎大运环境卫生提升行动。一是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和管理盲区。持续全面开展环境卫生定期排查和整治,涵盖山边林地、道路边坡、二线巡逻道等边角地带,清理辖区范围内的卫生死角、暴露垃圾和余泥渣土污染;二是强化薄弱环节卫生管理。城中村、工业区、市场、工地、待建地、小区和政企事业单位等区域业主和管理单位要切实履行环卫管理责任,尤其要搞好垃圾收集点、附属绿地、屋顶雨篷等易忽略位置的卫生。公路、高速公路要落实日常清扫并巡回保洁,加强绿化带、隔离带、路肩、边沟、不准建筑区、出入口匝道、收费站等卫生管理;三是加强绿化区域保洁。道路绿化管养部门要切实加强市政绿化带的环境卫生管理,保洁范围覆盖绿化隔离带、花圃、树眼、花坛等,安排足够人员实施连续性保洁,及时收运修枝垃圾。有条件的区可借鉴宝安区管理方法,将道路绿化带和附属绿地统一纳入市政清扫保洁;四是开展创建样板路活动。各区要创建环境卫生高度精细化管理样板路、示范街,做到检查与不检查一个样、节日与平时一个样,保持道路高度洁净,达到“席地而坐”的标准,进而将管理手段和工作成效辐射到全辖区,促进整体环境卫生提升;五是提升大运重点区域卫生。高标准落实关内城区和关外中心城区主次干道、景观大道、重点场所、大运会开闭幕式和比赛场馆周边市政道路的清扫保洁、机械化清扫和道路冲洗、垃圾收运、收集容器清洗等工作,确保上述区域环境卫生质量达到一级以上标准。在大运会举办期间,全市特级、一级、二级道路要在已有管理标准的基础上加强保洁和冲洗,确保路面见本色。
(二)狠抓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一是继续提高清扫保洁单价。各区要继续增加财政投入,要按市政府预算指导价落实清扫保洁经费,为高标准高质量环卫作业提供经费保障。争取将城中村环境卫生管理纳入市政管理范围,城中村道路清扫保洁和环卫设施设备建设管理经费,由区财政全额承担或实行费用分担补贴制度。争取将公路环境卫生管理纳入市政管理范围,按照统一责任、统一经费、统一标准的原则进行清扫保洁;二是注重清扫保洁细节管理。市政道路要保洁到墙根,覆盖门店门前区域,实现道路卫生“一把扫帚”管理,保洁作业要更细致深入,已纳入市政清扫范围的小型绿化带、树眼、花圃、边沟等地带要扎实做好保洁工作,彻底消除边角缝隙隐藏烟头纸屑、绿化带周边陈积垃圾等现象;三是加强冲洗提高道路洁净度。坚持按规定频次落实冲洗工作,注重冲洗效果,作业时必须有人工清洗配合,及时清除路面泥沙、污垢、积水等,坚决杜绝冲而不洗、洒洒水走过场的现象,着重治理道路扬尘、口香糖残渣、油渍污垢和道路附属设施周边残留污渍,提高路面本色呈现率;四是实行连续性保洁。严格按照市政道路分级管理要求保洁到规定时限,杜绝保洁时限内人员脱岗、保洁断档现象,尤其要强化夜间、节假日、上下班高峰期的清扫保洁,对于卫生问题频发的区域和时段要视情况增加保洁人员和延长保洁时限;五是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在发包合同中明确规定机械设备数量和实施机扫作业的范围、频次、质量等条款,要求清洁企业按作业需求配置足量的机扫车、高压冲水车、高温高压水枪等设备,并且推广安装车载gps,加强机扫过程监管,确保实现20__年全市机扫率达到80%的考核目标;六是推行环卫安全文明作业。环卫工人作业期间必须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工作鞋,负责道路清扫作业的工人还必须穿安全反光背心,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方式,不随意穿越马路,注意往来车辆,确保人身安全。冲洗道路要妥善设置温馨提示、安全挡板,机扫作业要遵规守矩文明行车,尽量减轻环卫作业对过往行人和车辆的影响。
(三)完善制度强化余泥渣土管理。一是完善多部门协同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完善交警、建设、交通等部门协同管理机制及渣管联席会议、层级巡查检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机制;二是加强渣管“五化”建设。通过法规宣传常态化、执法装备现代化、日常管理数字
化、管理手段科技化、提高效率信息化,全面提升余泥渣土管理质量;三是加强工地源头污染控制。积极协调建设主管部门加强文明施工管理,督促地铁等施工单位落实工地路口设置冲洗设施、道路硬底化等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出入口干净、车辆运输过程密闭化;四是继续深化余泥渣土市场化运营改革。完善运营招标方案和考核办法等配套制度,强化政府监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和处理能力。(四)加强执法控制环境卫生污染。一是全面加强市容环境序化管理工作。环卫管理模式要从“先污染后清理”向“减少源头污染”转变,各区、街道城管执法部门要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大力加强对单位不履行辖区环卫管理责任和门店占道经营、摊档食肆乱摆卖、乱倒外扫垃圾、行人乱丢乱吐、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打破“一人扫万人扔”、反复污染的困境。市、区城管执法监察部门要加强引导和监督,加大街道综合执法责任制考核中市容环卫执法工作的比重,对工作不力的执法队伍实施红黄牌警示。同时,要积极探索、实践环卫小额罚款委托执法工作;二是大力加强余泥渣土专项执法。各区城管执法局要组织队伍每周开展3次以上余泥渣土专项执法,尤其加大夜间运土高峰的执法力度,通过在辖区施工工地和受纳场出入口蹲点监控、联合公安交警部门把守重点路段、组织跨区街联合执法等方法,坚决查处泥头车无证运输、车轮带泥、沿途撒漏、乱排乱倒等违法行为,减少余泥渣土运输对市政道路的污染。
二、完善规划和建设机制,加快环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步伐,着力提高城市垃圾处理能力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垃圾管理的若干意见》,制定我市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按年度计划落实建设进度,如期建成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在建设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协调,妥善化解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做好市民的宣传疏导工作,减少建设过程中的舆论阻力,切实提高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绩效,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围城的隐忧。
(五)强力推进大型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市政府颁布的《深圳市东部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着力推进东部垃圾焚烧厂建设,将其打造成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样板工程,力争年底完成所有前期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加快新卫生厂、粪渣厂进场道路建设,确保“两厂”6月投产。着力推进老虎坑垃圾焚烧厂二期和卫生填埋场二期、下坪卫生填埋场二期、白鸽湖垃圾焚烧厂二期、南山垃圾焚烧厂二期等扩建工程建设,确保按计划投入使用,将全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90%以上。抓好坪山环境园建设,加快下坪场、城市废物处置中心、老虎坑环境园、龙岗环境园等餐厨垃圾综合利用设施建设。
(六)进一步推进余泥渣土受纳场的规划建设。一是联合市规土委、建设局促请市政府尽快审批通过《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纳场专项规划(-2030)》及配套文件,完成规划环评,督促各区按辖区责任制建设受纳场;二是编制《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规范》,指导各区开展受纳场建设工作;三是完成塘朗山环境园规划,并争取划定控制线;四是尽快完成龙华部九窝余泥渣土受纳场扩容工程及新屋围、下围岭受纳场建设前期各项工作,妥善解决好征地拆迁补偿等问题,力争今年底开工;五是争取在5月底前建成水径余泥渣土受纳场。
(七)加快中小型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完善中小型环卫基础设施。各区要加快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完善提升工程,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对市政公厕、环卫工具房、果皮箱以及环卫应急设备等进行升级改造、增设购置和修缮维护;二是规划建设公共厕所。编制《深圳市公共厕所布局规划(—2020)》,建立以固定式公厕为主、活动式公厕为辅、沿街社会公厕对外开放的格局。
三、打造低碳环卫,逐步实施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回收,着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八)积极开展垃圾减量和分类试点工作。一是推动制定《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体系,完善垃圾分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编制垃圾分类手册,明确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具体分类细则,组织指导单位和市民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三是各区要制定垃圾分类收集计划和实施方案,选取若干学校、物业小区、机关等功能区进行试点,按照颁布的垃圾分类手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九)大力推进餐厨垃圾规范管理。一是尽快制订《深圳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争取通过国家发改委等部门餐厨废弃物试点城市评审工作;二是尽快修订《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强化法律支撑;三是借鉴苏州等城市做法,建立健全餐厨垃圾管理运行机制,大力推动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工作;四是推进餐厨垃圾分类、集中收集、运输和处理,并逐步扩大至农贸市场、绿化垃圾、家庭厨余垃圾等有机生物质垃圾。编制《深圳市餐厨垃圾质量鉴定标准》,协调有关部门制订餐厨垃圾清运费和处理费的政府补贴标准;五是各区要开展餐厨垃圾管理专项执法行动,清查非法清运餐厨垃圾、非法炼制潲水油和饲养牲畜的窝点。
(十)继续推进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一是完善水径受纳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设施建设、运营方案,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取建设、运营企业,全市推广资源化利用技术延长建筑垃圾受纳场使用寿命;二是配合市住建局制定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设施优惠补贴和产品质量标准等政策,促进塘朗山受纳场、龙岗受纳场等运营企业健康发展。
四、实施环卫全覆盖全过程检查监管,规范作业服务市场秩序,着力提高环卫行业监管水平
(十一)建立健全全覆盖检查监管机制。市环卫管理部门要强化全市环卫工作的牵头、统筹、协调、监督、检查、指导等宏观管理职能,各区要切实对辖区环境卫生管理负总责,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的基层监管力度。一是持续深入开展“鹏城环卫杯”竞赛。购买环卫监理服务扩大日常监管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覆盖度,实施更全面、更深入、更细致的检查评比,充分发挥竞赛评比的抓手作用,着力推进清扫保洁单价、机械化清扫率、道路洁净度等重点工作;二是落实辖区环境卫生检查监管责任。各区、街道和社区建立健全全覆盖、全天候、全方位的环卫检查监督机制,大运会结束前要每天进行专项巡查,形成检查情况和跟踪督办记录,全面掌控辖区整体卫生、夜间保洁、占道经营和余泥渣土污染控制、设施设备管理、公厕服务等状况,切实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环卫管理责任;三是严格实施市政清扫和垃圾清运质量考核。环卫业务发包方要按照合同条款和环卫管理标准,实行更细致更严格的作业过程和卫生质量监管考核,对作业不规范、质量不达标的扣分扣款,情形严重的予以淘汰;四是进一步
发挥数字化城管监督管理作用。将数字化城管信息采集范围扩大至整个责任网格的角角落落,包括城中村、工业区、待建地、预留地等区域,采集问题涵盖花圃绿篱内藏匿的垃圾、地面污垢厚重、工地路口未硬底化、未设置冲水设施、屋顶雨篷积存垃圾、收集容器残破不洁、垃圾车污脏滴漏等。(十二)加强环卫设施设备和垃圾收运管理。一是加强公共厕所管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草案)并协调相关部门争取尽快出台实施,根据《深圳市公共厕所建设和改造指引》、《深圳市公共厕所标识系统设置规范》、《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服务规范》,各区城管部门在对辖区内市政公厕升级改造的同时,要加大力度协调各产权单位对商场、酒楼、市场、机场、车站、加油站、口岸、文化体育娱乐中心等场所社会公厕进行升级改造,规范标识和导向系统,加大日常维护管理力度,提高公厕完好率和适用率;二是推行全过程密闭化垃圾收运模式。进一步推广“车载桶装”、“车载袋装”、“手推标准桶”、“密闭式手推车”等前端收集方式,全面取缔敞口式垃圾收集点和容器,规范垃圾收运站点和运输车辆管理,在清水河、老虎坑、月亮湾等大型无害化处理场(厂)设点查处车辆,依法查处车容不整、车身不洁、垃圾、滴漏污水的车辆,淘汰车容车况不达标的后装式压缩垃圾车,督促各清运单位落实密闭清运措施并规范作业过程管理,监督垃圾运输车辆出场(厂)前彻底清洗。7月底前新型垃圾转运站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垃圾收运密闭化率达到95%以上;三是持续推进环卫设施设备清洗刷新工作,促使环卫设施设备的管理规范化、维护制度化、检查程序化,实现环卫设施设备数量充足、设置科学、功能完善、整洁完好的长效目标,7月底前中小型环卫设施设备清洁率达到95%以上。
(十三)强化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一是健全垃圾处理监管机制。采取增派驻监管人员、信息化监管系统功能等手段,严格对进场(厂)垃圾来源、种类、计量、烟气处理、渗滤液处理、飞灰炉渣处理进行全过程监管。同时,对bot项目或外包运营的垃圾处理设施,要严格执行运营监管协议;二是完善垃圾处理设施监管制度。完成《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监管手册》、《深圳市城市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及环境污染控制监管标准》的编制,研究制定《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三是稳步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修订《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市政府158号令),完成垃圾处理费代征收手续费标准测算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和支付标准调整机制,探索生活垃圾按量收费模式。继续做好垃圾处理收费的协调、沟通、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垃圾处理费收缴率稳中有升。
(十四)加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监管。一是继续修改完善《深圳市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公开招标文件要点范本》,对投标企业的资质门槛、环卫作业规范、质量标准、环卫工人权益、机械设备作出统一规定;二是出台《深圳市环卫作业服务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将清洁企业服务质量与资质信誉挂钩,纳入招投标评标内容;三是加强对清洁协会工作的指导,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投标、评优、资质等级评定等行为;四是协同人力资源社保局建立联合监督机制,保障环卫工人福利待遇,保持环卫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深化行业自身建设,优化理顺环卫管理体制机制,着力增强环卫发展动力和活力
(十五)鼓励公众参与打造环卫宣传格局。一是开展多方位环卫宣传工作。以迎大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兵为契机,针对不同群体、区域精心设计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环境卫生宣传方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类传媒播放制作精良的环卫公益广告。总结推广环卫管理先进经验,宣传环卫行业奉献精神和先进事迹,营造尊重环卫、爱护卫生的社会氛围;二是搭建社会公众参与环境卫生管理的平台。鼓励和扶持市民志愿者、义工队伍和社会团体开展环卫公益活动,在各主要媒体设立环境卫生“曝光台”,主动曝光并鼓励市民投诉全市范围内的环卫管理黑点、难点、热点问题,提高市民对环境卫生管理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共同监督各环境卫生管理主体切实履行责任。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生态市、园林城”为目标,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要加强村镇环境建设和市委关于“三个延伸”的指示精神为指导,以改变乡镇容貌、树立城市形象、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使乡镇城市管理工作由无意识管理变为有意识管理,由无序管理变为有序管理,由粗放型管理变为规范化星级管理。
二、考评范围
(一)区政府所辖各镇(村屯)
(二)国家、省、市公路两侧相邻的镇(村屯)
三、考评标准
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市中心城区街路秩序容貌管理标准》(××发[2002]23号、《××市城市管理工作检查考评方案》(×办发[2002]62号)和《×××市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考评标准》进行考评。
(一)五星级村镇标准:各主次街路秩序井然,商品、物品摆放有序,无乱贴乱画;无陈旧、破损的牌匾、广告、条幅等;市场秩序井然,市场外无探头经营;各种人力车、畜力车、机动车摆放有序并设有专人管理;基建工地管理规范有围档,工地外无乱堆乱放;主干道、次干道、巷道设有专兼职管理和清扫保洁人员,清扫保洁覆盖面达到100%;垃圾清运率达到100%;垃圾收集容器化达到90%以上(或采取封闭式垃圾收集站点),无裸露垃圾站点;具有固定的垃圾处理场地,并达到及时覆盖平整,具备有效的防护措施;公厕清掏、保洁率达100%;渣土管理覆盖面达到100%。
(二)四星级村镇标准:主次街路秩序良好,商品、物品摆放有序;视野内无乱贴乱画;牌匾、广告、条幅规范整齐无破损;市场秩序良好,市场外无探头经营;各种人力车、畜力车、机动车摆放有序;基建工地管理规范有围档,工地外无乱堆乱放;主干道、次干道设有专兼职管理和清扫保洁人员,巷道卫生有人清扫,清扫保洁覆盖面达到95%以上;垃圾清运率达到100%;垃圾收集容器化达到80%以上(或采取封闭式垃圾收集站点),其它垃圾收集站点要采用半封闭垃圾池,无裸露垃圾站点;具有固定的垃圾处理场地,并要达到及时覆盖平整,具备有效的防护措施;公厕清掏、保洁率达100%以上;渣土管理覆盖面为主次干道。
(三)三星级村镇标准:主次街路秩序较好,商品、物品摆放有序,基本消除乱贴乱画;牌匾、广告、条幅等较为规范;市场秩序较好,各种人力车、畜力车、机动车有专兼职人员进行管理;主干道、次干道环境卫生有人扫、有人管,街路比较干净,垃圾清运率达到90%;垃圾收集容器化达到50%以上(或采取封闭式垃圾收集站点),其它垃圾收集站点要采用半封闭垃圾池,无裸露垃圾站点;具有固定的垃圾处理场地;公厕清掏、保洁率达到100%;渣土管理覆盖面积为区域主次干道。
(四)一、二星级村镇标准:各主次街路秩序较好,街路秩序有人管,牌匾、广告、招牌无破损,乱贴乱画较少;市场经营秩序较好,有人管理;各种人力车、畜力车、机动车停放不影响交通和行人通行;主次干道清扫保洁率达到70%以上,垃圾清运率达到80%。公厕清掏、保洁率达到100%。对渣土的管理,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突击治理的方式。
四、评比方法
(一)检查评比工作由区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检查时间同季度市城管局检查一并进行,并作为全年检查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一、二星级村镇、区建设局自行评定;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村镇由区建设局推荐,经市城管局验收合格后授予星级资格。
(二)区申报星级村镇验收,本着先国道、省道,后其它镇(村)的顺序申报,凡不占国道、省道的村镇,可直接申报其它村镇。凡有国道、省道的村镇而没有申报,市局将不受理申报请求。
(三)验收采取百分考核制。凡是分数达到65分(含65分)以上的为二星级村镇;达到75分(含75分)以上的为三星级村镇;达到85分(含85分)以上的为四星级村镇,达到95分(含95分)的为五星级村镇,星级升降根据考评结果确定。
五、奖惩办法
(一)达到三星级标准的村镇,市城管局将给予命名表彰,并在全市新闻媒体上公布每次的评定结果。
(二)创建星级村镇的达标率,一年内要达到20%,两年内要达到50%,三年内要达到80%以上,力争五年内全部达到三星级(含三星级)标准以上。一年内至少一个镇达标,三年内全部达标。
(三)对没有达到目标的村镇,除通报批评外,将取消全年评选先进资格和年度文明单位的评选资格,在下年度整改后重新申报。
(四)市城管局对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的村镇在一年后进行复检,并按复检结果重新评定星级。
六、具体要求
(一)“三个延伸”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要抓好村镇建设的重要措施,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是招商引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时代的必然要求。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谋求发展的视角出发,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为进一步抓好“三个延伸”工作,首先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一切从有利于工作出发,形成统一领导、集中指挥、精简高效的指挥系统和专门机构,司其职,尽其责。要进一步完美科学的工作机制和工作保障机制,将“三个延伸”工作目标纳入村镇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完善考核奖罚办法,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和推进目标计划。
(三)区建设局每月对各村镇至少检查一次,每半年向市城管局推荐拟申报的星级村镇。从2006年起,三年内完成两个镇星级达标任务。
(四)区建设局制定此项工作的实施方案,上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一、指导思想
按照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的要求,在全县加快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强化小城镇的载体功能,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努力建设规划有序、居住安全、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美好家园,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一)从2011到2014年,我县计划用5年的时间,在全县规划配套建设乡镇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开展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探索建立“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和卫生保洁制度,在全县各乡镇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实现农村环境卫生明显改善。
(二)2012年,我县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的马店、永兴、王人3个乡镇进行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立健全“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和卫生保洁制度,探索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积极开展乡镇及村庄环境卫生整治,促进农村环境改善。
三、建设内容和标准
重点建设:一是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二是垃圾运输设备,包括垃圾转运车及小型垃圾运输车;三是垃圾处理配套设施。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按照人口数量、分布情况,合理配置。垃圾中转站按照人口数量及《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的规定,镇区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乡镇,应按日垃圾转运量小于10吨的要求,建设垃圾中转站,配套相应的运输设备;镇区人口在1-3万人的乡镇,应按日垃圾转运量10至25吨的要求,建设垃圾中转站,配套相应的运输设备;镇区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乡镇,应按日垃圾转运量大于25吨的要求,建设1至2个垃圾中转站,配套相应的运输设备。按规划要求,原则上距县垃圾填埋场30公里以内的乡镇,生活垃圾送县垃圾填埋场处理;距县垃圾填埋场30公里以外的乡镇,结合乡镇区位,合理规划建设垃圾处理厂,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
马店、永兴、王人3个乡镇具体建设标准应从实际出发,结合垃圾日产生量、乡镇道路状况等灵活处理,配套建设村镇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四、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统筹建设。以县域村镇体系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为依据,充分利用现有垃圾处理设施,编制县域垃圾处理专项规划,确定乡镇垃圾处理方式,统筹城乡垃圾设施建设,推动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和服务向乡镇、农村延伸。乡镇做好“一书两图”(垃圾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说明书、现状图、规划图)的编制,根据人口规模、垃圾产生量,确定建设内容、明确建设时序,绘制垃圾设施现状图,编制垃圾设施规划图,合理布局,在图纸上标明建设项目的位置、规模、完成时限。要把村庄清洁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垃圾处理规划中,确保“村收集”环节落到实处。
(2)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农村清洁工程是一项公共事业,各乡镇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研究制定促进垃圾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拓宽建设融资渠道,建立完善以政府为主,社会、群众为辅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动员和鼓励广大群众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垃圾设施建设,引导群众自觉改善人居环境。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农村实际,突出重点,防止“一刀切”、盲目攀比现象。县城垃圾处理场有条件接收周边乡镇生活垃圾的,宜采用“村收集、乡镇中转、县集中处理”的模式,乡镇建设垃圾中转站;地理位置相对独立且运输成本高的乡镇,宜采用“村收集、镇(乡)处理”的模式,在有条件的地方,可由县统筹,多个乡镇联合建设垃圾处理场,实行区域垃圾集中处理。在不适宜建垃圾转运站的乡镇,也可考虑采用其它方式进行垃圾收集处理。
(4)经济适用,量力而行。垃圾设施建设要充分考虑不同乡镇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卫生现状,立足现在,兼顾长远,按照减量化、资源化要求,合理选择垃圾收集处理方式和技术,不贪大求全;根据地理位置、发展需求,建设既经济、适用、环保,又符合当地特色,与整体建设风貌相协调的收集处理设施。
(5)建管并重,提高效益。加快乡镇生活垃圾设施建设步伐,完善小城镇公共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大对垃圾设施薄弱乡镇的配套建设;垃圾设施建设要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同步进行,提高小城镇的综合竞争力和居民的生活质量。要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收集处理、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提高使用年限和效率,建立行之有效的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的运行质量。
五、建设管理
乡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要以规划为指导。垃圾转运站必须由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垃圾压缩设备、处理设备、运输车辆等,应由政府进行集中采购。转运站站房全省统一设计,垃圾压缩设备、运输车辆由市统一政府采购;转运站站房建设招投标可由县统一组织。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集中采购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等“六制”。要建立严密的审核制度和透明的资金拨付制度,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六、资金规模与筹集
(一)2012年计划完成马店、永兴、王人3个乡镇农村清洁工程(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总投资约380万元,省承担资金266万元,县级政配套资金114万元。省级资金重点支持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和运输车辆、配套设施的购置。县政府发挥市场作用,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乡镇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二)对乡、镇、村驻地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建筑工地等,可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垃圾处理费,具体征收标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方案报县政府审批,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必须用于乡、镇、村垃圾治理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设乡镇生活垃圾设施,整治农村环境卫生,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从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小城镇建设质量,扩大内需,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村清洁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好这项工作。为保证农村清洁工程计划的顺利实施,县住建委将制定下发《利辛县农村清洁工程管理制度》,协调研究和解决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加强督促调度。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农村清洁工程工作,各乡镇政府具体负责落实,由县政府负总责,县相关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审定建设规划,落实配套资金、建设用地。
关键词:建筑垃圾;定义;特点;全过程管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 R124.3文献标识码: A
1建筑垃圾的定义
建筑垃圾是指在对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维修、拆除和装修的活动中产生的对建筑物本身无用或不需要的排出物料。主要来源于基坑开挖、道路开挖、建筑工地施工、旧建筑拆除和建材生产五类。对建筑物无用或不需要,是对物料是否垃圾的界定。对物料无用或不需要的界定最终来源于某种形式的主观判断。正如循环经济理论中著名的“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一样,建筑垃圾可能对建筑物本身已经是无用的,但可以作为其它材料的填充物或者解构之后重新使用,所以它仍是具有价值的一种资源。 考虑到基坑开挖、道路开挖、建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泥土、余料基本可以在回填、再利用过程中消耗掉,不会产生附加的、难以降解的废物,且回收价值不大,因此本文在讨论时不考虑这部分建筑垃圾的影响,即狭义的认为建筑垃圾是在建筑施工、建筑拆除、建筑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2.建筑垃圾的特点
建筑垃圾主要以渣土、碎石块、废砂浆、砖瓦碎块、混凝土块、沥青块、废塑料、废金属料、废竹木等的废弃混合物组成,如按照当前常用的填埋堆放的处理方法,其一般需要经过很长时间其物理、化学特性才可趋于稳定。在此期间,废砂浆和混凝土块中含有的大量水合硅酸钙和氢氧化钙使渗滤水呈强碱性;废石膏中含有的大量硫酸根离子在厌氧条件下会转化为硫化氢;废纸板和废木材在厌氧条件下可溶出木质素和单宁酸并分解生成挥发性有机酸;废金属料可使渗滤水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属离子,从而污染周边的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和空气,受污染的地域还可扩大至存放地之外的其它地方。而且,即使建筑垃圾已达到稳定化程度,堆放场所不再有有害气体释放,渗滤水不再污染环境,大量的无机物仍然会停留在堆放处,占用大量土地,并继续导致持久的环境问题。
3建筑垃圾的环境危害性
3.1占用土地,破坏土壤
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经处理而直接运往郊外堆放。堆放建筑垃圾对土壤的破坏是其严重的。露天堆放的城市建筑垃圾在外力作用下进入附近的土壤,改变土壤的物质组成,破坏土壤的结构,降低土壤的生产力。建筑垃圾中重金属的含量较高,在多种因素作用下会发生化学反应,使得土壤中重金属含量增加,引起附近农作物中重金属含量提高。
3.2污染水体
建筑垃圾在堆放和填埋过程中,由于发酵和雨水的淋溶、冲刷以及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浸泡而渗滤出污水——渗滤液或淋滤液,会造成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严重污染。水体被污染后会直接影响和危害水生生物的生存和水资源的利用。一旦饮用这种受污染的水,将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很大的危害。
3.3污染空气
建筑垃圾在堆放过程中,在温度、水分等作用下,某些有机物质会发生分解,产生有害气体。少量可燃性建筑垃圾在焚烧过程中又会产生有毒的致癌物质,造成对空气的二次污染。
3.4影响市容
工程建设过程中未能及时转移的建筑垃圾往往成为城市的卫生死角,混有生活垃圾的城市建筑垃圾如不能进行适当的处理,一旦遇到雨天,脏水污物四溢,恶臭难闻,往往成为细菌的滋生地。而且建筑废弃物运输大多采用非封闭式运输车,不可避免地引起运输过程中的废弃物遗撒、粉尘和灰砂飞扬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容貌和景观。可以说城市建筑垃圾已成为损害城市绿地的重要因素,是市容的直接或间接破坏者。
4建筑垃圾的全过程管理模式
所谓全过程管理,就是根据建筑垃圾的产生源产生过程回收利用整个阶段来分,用不同的措施来管理建筑垃圾。改变传统的建筑原料建筑物建筑垃圾的单向流动模式,形成建筑原料建筑物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循环流动模式。将西方的源头削减策略和我国的末端治理结合起来,形成综合治理。在建筑过程中让原材料得到最大限度地合理、高效、持久地利用,并将其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从而形成高利用、低排放的新兴建筑模式,在保护环境的同时也取得了更大的经济效益。
4.1 源头产生阶段的管理
建筑工程从立项、规划、施工图设计、建设施工、使用和拆除各个阶段都可能会是建筑垃圾产生,特别是在建设过程中,施工图一改再改,造成大量的混凝土被破碎,然后又重新浇注。而要限制这种设计变更的产生,必须在施工图上下功夫。可以采取限制变更次数,对大范围的变更采取审查的方式约束。在建筑的规划阶段,尽量考虑使用绿色建材,或者容易回收使用的材料。在建设施工招投标阶段,可以将建筑垃圾处理的内容写进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制定建筑垃圾的处理方案,将其纳入评标中的一个因素。监理单位也应当监督建筑垃圾是否按投标方案执行。要大力开发和推广节能降耗的建筑新技术和新工艺,从根本上降低建筑垃圾的产生。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该在建筑垃圾产生前向市渣土管理处申报,包括产生的建筑垃圾的大致种类数量和拟处置措施等,渣土管理部门应该根据建筑垃圾的处置方案进行不同收费,对直接填埋的采取高收费,对运往回收利用企业综合利用的采取低收费。
4.2 收集运输阶段的管理
建筑垃圾是否被分类,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建筑垃圾的利用价值和处理成本,建筑垃圾按源头分类处理,可以大大提高它的利用空间。拆除后可以分开堆放,施工过程中也可以在现场放置不同的垃圾桶以区分。渣土管理部门应该对混合排放建筑垃圾的企业采取高收费,对已分类处理的企业采取低收费,促使排放单位采取分类措施。渣土管理部门应委托专门的垃圾清运公司运输建筑垃圾,以便统一管理,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得私自安排车辆偷运偷倒,违者从重处罚。运输过程中应按规定线路和时间行驶,车辆采取覆盖措施,不得扬尘遗撒。 我国目前的建筑垃圾处理费用偏低,很难起到抑制建筑垃圾的产生的作用,可提高建筑垃圾填埋处理的费用,鼓励排放单位尽量现场回收利用或者是运往回收处理企业处理。
4.3 回收利用阶段的管理
回收利用企业在生产过程也应注意加强环保意识,控制工厂噪音、粉尘、烟尘等,可以对设备采取覆盖或者室内生产的方式进行。尽量使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避免二次污染。
在经过分类后,回收利用企业必须对建筑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采取无害化处理,不得简单填埋或是混杂在其它成分之中。对已经分选出来的建筑垃圾不考虑其是否经济,一定要进行再生利用。回收利用企业可以与施工企业达成协议,经过分类的再生骨料和填料可以直接向工地供应,也可以向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供应,使回收利用企业不仅是再生建材生产企业,还是建材原料供应基地,大大拓宽了销路。
政府可以出台政策限制天然原料建材的使用,比如采取强硬措施禁止粘土砖的使用,或者对这类产品提高征税。鼓励购买和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比如对采用再生建材的工程项目,在其报建审批验收等阶段给与优惠和方便措施;根据对使用再生建材的程度,对工程项目进行绿色星级认证。可以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的教育推广,定期举办推广活动,将研发成果或考察资料告知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的相关单位与从业者,促进彼此间的意见交流,增进回收再利用的效益。
参考文献:
[1]杨敬帅,马晓霞.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09 年
[2]王罗春,赵由才.建筑垃圾处理与资源化[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4
关键词:绿色经济理念;建筑垃圾;危害;治理对策
1前言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不断加快,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这给我们的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的污染。在这种情况下,积极地采取有效措施,对建筑垃圾进行规范化的分类管理,实现对建筑资源的可循环利用,进而在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促进建筑行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2建筑垃圾的概念
建筑垃圾指人们在从事拆迁、建设、装修、修缮等建筑业的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渣土、废旧混凝土、废旧砖石及其他废弃物的统称。按产生源分类,建筑垃圾可分为工程渣土、装修垃圾、拆迁垃圾、工程泥浆等;按组成成分分类,建筑垃圾中可分为渣土、混凝土块、碎石块、砖瓦碎块、废砂浆、泥浆、沥青块、废塑料、废金属、废竹木等[1]。
3建筑垃圾的危害性概述
3.1建筑垃圾的总量大、种类多
当前,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以及开挖、拆除、重建等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因而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据相关统计数据表明,我国建筑废弃物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无论是在产量、存量以及增量等各个方面,都非常的惊人[2]。通过深入的研究分析我们发现,当前建筑废弃物不仅总量在快速增长,而且种类也在不断增多,虽然很多新材料的应用,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建筑使用,但是建筑垃圾的种类却也越来越多,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处理难度。
3.2建筑垃圾的占地面积大、安全隐患多
我们都知道,建筑垃圾大多来自于一些工地和拆迁现场,其中建筑垃圾大多是固体形态,在短时间内无法进行有效的销毁,更无法实现再生利用,这样一来,必然会在很大程度上加大对于土地的占用。不仅如此,将不同种类的垃圾堆放在一起,还极易导致一系列安全隐患的出现。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居民住宅周边堆放了大量的建筑垃圾,在经过长时间的风吹日晒之后,往往会产生一些有毒有害的渗滤液以及气体,进而威胁到周边居民生命健康。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大量建筑垃圾的存在,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活动,而且还会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健康。
3.3建筑垃圾污染严重、处理难度较大
建筑行业所产生的垃圾不仅种类非常多,而且形状以及成分也是非常复杂的,在这个时候,如果我们并没有做好集中管理工作的话,那么必然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污染现象的出现。举个例子来说,大量的建筑垃圾在经过雨水的冲刷之后,就会进入到下水道、河流当中,不仅污染了我们的水源,而且还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泄洪能力[3]。又例如:在大风天气,很多的建筑垃圾就会满天飞,还会出现大量的扬尘、严重降低了空气质量状况。再例如:建筑垃圾的堆放,会占用大量的土地,当建筑垃圾当中的化学成分在渗透到土地当中的时候,不仅会影响到植被的生长,而且还会导致土地失去活力,这对于接下来的生产种植来说是极为不利的。
4我国建筑垃圾治理现状分析
我国建筑垃圾处理技术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较而言,仍存在着一定差距,无论是在对于建筑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方面,还是在建筑垃圾的循环利用等方面的技术都不高。据报道,日本对于建筑垃圾资源的循环再利用率已经达到了五成[4]。而我国对于建筑垃圾的循环再利用显得并不理想,具体来说,当前我国在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理过程当中,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4.1处理技术落后,手段单一
现阶段,西方国家实现了对于建筑垃圾的无害化处理以及循环利用。而我国对于建筑垃圾的处理,主要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进行处理的。首先,露天堆放,这是当前我国主要的建筑垃圾处理方式,约占建筑垃圾总量的70%,在很大程度上威胁着我们的生态环境;其次,填埋法,将建筑垃圾填埋到一些深坑当中,这一方法约占建筑垃圾总量的30%左右,虽然表面上看起来解决了建筑垃圾,但是却也给我们的自然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威胁[5]。
4.2处理成本昂贵
西方发达国家对于建筑垃圾的处理,是从源头上开始的,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后期处理成本。但是我国由于受到技术、硬件设备设备等方面的影响,因此要想实现对建筑垃圾的有效处理,往往需要付出大量的成本。与此同时,建筑垃圾循环再利用后所产出的二次建造材料价格非常高,甚至比很多的新材料都要高得多,不得不说,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建筑垃圾循环再利用产业的发展。
4.3政策环境滞后
通过实际的调查分析我们发现,当前我国部分地方政府由于过于注重经济利益以及经济发展,加大了对于建筑项目的建设,而本应与之配套的建筑垃圾治理政策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出台政策相对滞后,这也就导致了建筑垃圾污染现象非常普遍,这对于建筑行业接下来的发展来说是极为不利的。
5绿色经济理念下建筑垃圾处治理对策探讨
北京工商大学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遂宁绿色经济研究院院长季铸教授将绿色经济定义为:以效率、和谐、持续为发展目标,以生态农业、循环工业和持续服务产业为基本内容的经济结构、增长方式和社会形态[6]。建筑垃圾做为放错地方的一种资源,对其进行综合治理、资源化循环利用,将有力推进建筑业的持续、和谐发展[7]。
5.1从源头上控制建筑垃圾
规划部门制定建设规划时要科学务实,并保持规划的长效性,尽可能避免大拆大建。工程建设单位要将建筑垃圾处置费用纳入工程预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方案等文件应包含建筑垃圾产生量和处置方案。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要根据建筑垃圾减量化有关规定,优化建筑设计,科学组织施工,在地形整理、工程填垫等环节充分利用建筑垃圾。住建部门要制定扶持政策,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激励房产开发商推广精装房,避免二次拆改,以减少房屋装修建筑垃圾产生。
5.2做好建筑垃圾分类工作
我们都知道,不同的建筑垃圾的成分是存在着巨大的差异的,这也就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垃圾处理难度。在这种情况下,积极地做好建筑垃圾分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对于建筑垃圾的分类,最好在建筑垃圾产生之前就进行,以此来有效的减少工作环节的同时,降低工作成本。通过研究分析我们得出,对于建筑垃圾的分类工作,最好在施工现场完成。在施工工作刚产生建筑垃圾的阶段,就要做好对建筑垃圾的分类处理,将相同材质、种类的建筑垃圾堆放在一起,然后再进行集中化处理。这样不仅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建筑垃圾分类效率,还能有效降低建筑垃圾处理成本。
5.3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指的就是充分借助相应的技术手段来改变建筑垃圾的化学、物理形态,进而实现其资源的利用。结合建筑垃圾的成分、种类等方面的不同,我们可以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分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由混凝土、废砂石以及废砖等能够再生材料所构成的建筑垃圾,我们可以将其改变成二次集料,在经过一定的再加工之后,将其应用于路面的铺设以及人造景观的建设等各个方面。其次,对于建筑垃圾中的一些金属成分,我们可以对其进行熔炼,然后将其制作成为钢才,实现再利用。对于建筑垃圾中的一些废木材成分,我们可以将其进行加工成为人造板,实现再次利用,或者将其做为生物质燃料,用于焚烧发电。最后,对于建筑垃圾中的玻璃成分,一种方法是对其进行粗磨,形成再生集料,做为施工原材料。另外一种方法是就是在对其进行精加工之后,形成再生集料,生成一种能够代替河砂的原材料,用来制作混凝土,这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混凝土的性能,因此可以说是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的有效方法之一[8]。
5.4提升管理人员绿色经济管理水平
作为一名管理人员,必须要具备绿色经济意识,具备长远的目标,站在全局观念下考虑问题,以绿色经济理念作为建筑垃圾治理的重要指导思想和工作理念,加大对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力度,从源头上进行管理,有效提升建筑垃圾的处理效率;并充分的结合当前先进的技术,实现建筑垃圾的循环再利用,提升建筑垃圾处理经济效益的同时,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