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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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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安全也是抓政绩。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抓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此带动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以网格化全覆盖和“一岗双责”的思想推动从上到下全部人员与全领域相结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切实安排好本辖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并认真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促进本地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稳定发展。

二、突出重点,广泛宣传

以“百安”、“安全生产月”为载体,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各社区、村、各部门要采取会议、专栏、专题讲座、集中培训、书写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橱窗、街道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食品卫生安全法》、《消防法》、《道路交通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省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并利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事例以案说法,从而提高广大群众安全生产的法律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明确内容,狠抓落实

(一)搞好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排查及督促整改工作

1、搞好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建设

(1)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基本信息台账;

(2)与各社区(村)签订目标责任书;

(3)与辖区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

(4)健全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食品安全快速反应机制;

(5)建立健全村级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

(6)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建立标准化养殖场,完善制度资料;

(7)抓好食品卫生日常监管工作。

控制目标:无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防止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具体的食品安全工作内容

(1)学校食品安全,包括校内食堂、校内外小卖部、校外周边超市、副食店的食品安全;

(2)对农村群体性聚餐和城里坝坝宴的申报,做好检查和备案;

(3)农产品生产、加工安全;

(4)畜禽、饲料的源头安全;

(5)城区食品安全,包括建筑工地民工食堂安全,小食店的饮食卫生安全,各大宾馆,大型饭店的饮食卫生安全;

(6)关爱留守儿童、老人食品卫生安全;

(7)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消防安全

1、抓好城区重点单位、居民小区的消防隐患排查与整治。

2、抓好农房防火及用电安全。

3、配合消防主管部门进行消防安全的检查和消防知识的宣传。

(三)建筑施工安全

1、与建筑商签订建筑安全责任书。

2、开展经常性、阶段性的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并监督落实。

(四)森林防火

1、抓好绿色长廊森林防火工作,督促社区(村)干部认真值班并安排公益岗位人员坚持日常巡逻守护。

2、抓好村居绿化地带的资源管护。

(五)地质灾害

1、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2、与村居签订地质灾害责任书,落实好责任人,监测人和联络人。

3、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控工作。

(六)危化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1、与两户加油站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建议上级政府和部门取缔非法零售液化气并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2、做好农药、油漆、乳胶漆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3、搞好烟花爆竹经营业主的培训和初审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4、坚决杜绝无证经营,抓好“打假”工作。

(七)道路交通安全

1、完善交通管理站的建设工作。

2、积极配合交警一大队对城区道路管控工作及西环路岩头段的道路管理工作。

(八)水上交通安全

1、与各自用船主签订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书。

2、加强对自用船操乘人员的安全培训。

3、按照《乡镇自用船管理条例》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4、完善西溪河汛期的守护巡逻制度,确保汛期安全。

(九)抓好公共聚集场所安全

抓好学校、幼儿园、大型超市、网吧、集贸市场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落实各方责任,有效防范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现就进一步做好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约谈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约谈的原则和目的

按照“依法规范、及时审慎、注重实效”的原则,以“防控风险、排查隐患、查明原因、消除影响”为目的,针对食品生产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通过与其责任人员进行谈话,要求其正确认识问题,提醒、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约谈的范围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进行约谈:

(一)食品生产者未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管理措施不力,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

(二)国家、省、市的食品安全信息涉及的食品生产者,经查实需要进行约谈的。

(三)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食品生产者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需要整改的。

(四)监督抽检中发现食品生产者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或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取得生产许可后,食品生产者不能持续保持食品安全必备条件和要求的。

(六)食品生产者因食品安全问题被投诉并经查实的,或者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较为集中的。

(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为有必要进行约谈的其他情形。

三、约谈的主要内容

(一)通报约谈原因、目的等事项。

(二)了解有关情况,分析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告知其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应负的责任。

(三)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责令限期整改。

(四)听取被约谈人的陈述。

(五)征求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六)其他需要约谈和告知的内容。

四、约谈的方式

组织约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至少安排2人以上参加约谈,约谈成员与被约谈人或被约谈单位之间存在利益关系的,应当回避。约谈可采取个别约谈、集体约谈、现场约谈等方式进行。

五、约谈工作分工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食品生产者(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进行约谈。必要时,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要求下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可直接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约谈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监管职责的内设机构负责同志主持进行,必要时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管领导或者主要领导主持约谈。根据职责和工作需要,约谈时可邀请监管部门其他人员参与,必要时可邀请相关技术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参与约谈。

六、约谈的程序及后续处置

(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食品安全约谈通知书》形式书面通知被约谈人。被约谈单位接到《食品安全约谈通知书》后要填写《送达回执》。对拒不签收的,约谈单位要予以记录。

(二)约谈人按照约谈内容对被约谈对象进行约谈,并认真填写《食品安全约谈记录》,由约谈和被约谈双方签名后存档。被约谈人拒绝签名的,应当在约谈记录上载明,并经现场主持人签字确认。约谈单位可对约谈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保存有关音视频资料。

(三)约谈结束后,被约谈人应当及时向组织约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整改方案,并在约谈要求的时限内将约谈要求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约谈单位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必要时采用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

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一、检查的重点领域和主要内容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的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船舶、电力、燃气、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民航、建筑施工、地下空间、人员密集场所、水利、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布置和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制订和实施情况;

(三)“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四)**年排查出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重要生产场所、重要部位的日常监管、安全警示标志、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案情况;

(六)按照《**市**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关于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治理的要求,各部门制订的计划措施落实情况;

(七)公共聚集场所安全防范情况;

(八)安全投入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

(九)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十)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组织方式和实施步骤

(一)组织领导

各区、县政府负责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全面监督检查,各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控股公司、集团公司等)负责各自系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负起责任。务必做到工作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安全责任到位、隐患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二)实施步骤

这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行业互查、各级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督促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行业部门检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工作方案由各区县、各行业部门、各企业结合实际自行制定。检查组织工作分二个阶段进行:

自查自检自改阶段:即日起至3月底,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各区县、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本系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督促检查阶段:3月下旬,各区县和各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开展重点抽查,及时督促企业针对自查、互查、督查中提出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认真抓好整改。同时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联合督查组对我市的调研督查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开好全国“两会”和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意义,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迅速行动,结合实际制定检查方案,部署检查工作。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效果。

(二)加强执法,落实责任。

结合年初区域内发生事故的特点,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领域)和单位要实施重点检查,尤其要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新开工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关;要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对于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值守,强化防范。

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4篇

今天在这里召开这次会议,主要目的就是回顾前阶段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布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今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刚才,同志分析了前阶段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布署;同志就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煤矿兼并重组等工作进行了安排;同志宣读了2012年5月份煤矿煤炭销量情况通报。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讲两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煤矿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积极围绕煤矿安全发展大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成绩的取得,是在座各位老板、各位同志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肯定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清醒的认识,当前我县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还十分严峻。一是今年上半年雨水量比往年明显增多,各矿涌水量比往年增大,有的矿井成倍增长,给防治水工作带来巨大困难;二是今年我县煤矿内部重组频繁,煤矿企业内部重组后,企业安全机构不健全,管理人员不稳定,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许多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三是有的矿井效益差,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四是有的煤矿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和“三超”、“三违”现象仍然存在。对存在的问题,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要认真分析本矿安全生产形势,充分认识新时期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压力,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今年我县煤矿安全生产。

二、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全面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今年是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关健之年。近期,省行办也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的实施意见〉的若干意见》(赣煤行管字[2012]110号)。我们要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我县2012年煤炭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

(一)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一要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机构。能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关键的问题是有没有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一个矿倘若安全机制不健全,从何谈起落实各项规章,又从可谈起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因此,对于安全生产机构不健全,管理人员不到位的矿井,各位老板、矿长更要引起高度重视,务必按照有关规定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机制,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今后,我局将对安全机制不全、管理人员不到位的矿井,一律实行停产整改。

二要落实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是传达上级文件指示精神,布署工作的一项很重要的制度。各矿要定期由法人代表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通报本矿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三要落实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必须长期坚持。要明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和隐患日常排查及整改的任务、责任,确保每班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井下监督检查;确保矿井每月至少组织进行一次以上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并对查出的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认真组织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对整改情况要逐项登记建档,并及时向县局书面汇报。

四要严格落实好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各矿领导要严格按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和《省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实施办法》的要求在现场带班,必须做到与当班工人同上同下,严格现场检查和安全管理,严格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组织生产。这项制度,每一次我局都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务必请大家认真落实。

五要加大安全投入。各矿要按规定制定安全资金提取和使用计划,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和治理隐患的资金投入。必须全员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确保职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进一步突出灾害治理,提高煤矿抗灾防灾能力。

我县煤矿是五大灾害齐全的矿井,抓好煤矿灾害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

一要抓好瓦斯治理。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有关要求,建立实施“瓦斯零超限”管理制度,加强对瓦斯防治新要求、新标准的培训。突出抓好通风管理,确保瓦斯监控正常使用。

二要抓好防治水工作。当前正值雨季,对水害威胁严重的矿井,进一步开展矿井水文质地调查和水患论证工作,查清水患情况,制定措施并落实到位。煤矿企业要强化防治水基础工作,严格落实探放水措施,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受水害威胁区域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查清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直至隐患彻底消除。

三要抓好防灭火工作。要督促煤矿企业做好火灾特别是外因火灾的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煤矿防灭火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制定并落实综合防灭火措施。

四要抓好顶板管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空帮作业,强化支护质量。要结合“双改”工作,推行正规采煤方法,各矿井要保证使用好前探梁支护,确保矿井井筒、主要回风巷道和主要峒室消灭木支护。

五是大力推进“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要不断完善矿井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维修“五大系统”,确保其正常使用。要按计划加快推进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对列入今年计划的矿井,要确保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要定期对各系统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加强系统维护,保证系统灵敏可靠。

(三)强化监管,严格执法

强化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是督促煤矿依法依规办矿,减少非法违法行为的重要手段。我局将加大日常安全监管力度,利用节假或晚上开展突击检查的形式,不断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坚持做到关口前置,重心下移,把监管责任层层分解,落到实处。同时,依法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等违规违法现象,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对监督执法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督促整改到位。对屡整屡犯的非法违法行为,要责令停产整顿,并依法予以处罚。

(四)强化税费稽查,严厉打击偷逃税费现象

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5篇

一、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多次召开各种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长赋省长亲自参加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严格的要求。按照国务院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省安委会办公室及时制定和印发了工作方案、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联络员会议,研究部署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全省隐患排查治理形势和特点,建立了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加强了情况互动和信息沟通。最近,安全监管、交警、消防、建设等7部门认真对07年伤亡事故情况进行了分析,提出了遏制和防范重特大事故的措施。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恪尽职守、各负其责,突出重点、加强监管,确保了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得到扎实推进,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和好转。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监管职责。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和省直接监管的14户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省政府把安全生产工作列为80项重点工作任务之一,省公安厅、省安监局、交警和消防、交通厅、煤炭局均落实了具体责任。

二是以隐患治理年为主线,加大了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今年国家确定为“隐患治理年”,省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年隐患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地、各部门按照省政府部署,积极组织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交警部门、省建设厅、煤炭局、省国防工办、省教育厅省质监部门、省农委、**民航监管办、铁路办事处等单位都从各自职责出发制定方案,强化排查,落实责任。截止3月底,全省排查治理企业(单位、矿井、设施)共计42869户(处)。排查隐患31424项,已整改28756项,整改率91.5%。排大隐患440项,已整改119项,整改率27.0%,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300项,落实治理目标任务299项,落实治理经费物资210项,落实治理机构人员239项,落实治理时限要求287项,落实安全措施应急预案297项,累计落实治理资金3.16亿元。

三是切实加强了“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省政府高度重视“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基层和重点企业进行督查。3月5日,辽源市东辽县金安煤矿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后,按照王珉书记、长赋省长的批示精神,省政府立即组织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再次对“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高密度、大范围的督查检查活动,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了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省煤炭局和**煤监局联合组成督查组,开展了为期20天的煤炭安全大检查,并对煤矿节日期间设备检修、停开工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公安消防部门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白天查与夜间“错时”查相结合、全面查与重点查相结合、常规查与跟踪查相结合等方式,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深入重点单位和重点场所进行消防安全督查23次。省交通厅组成9个督查组,对全省所有县(市、区)春运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农机、教育、民航、铁路、电力等部门也都从实际出发,单独或者会同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检查督查活动,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除事故隐患,有力推动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

四是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3月6日,省政府新闻办专门举行了安全生产工作新闻会,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监管系统基层和基础建设工作向新闻媒体进行了通报。省交警总队积极开展“迎奥运、文明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省交通厅举办了全省交通事故风险与应急管理培训班。省建设厅对05、06、07年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企业的61名法人集中进行了安全培训,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并进行了安全考试。

五是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双基”工程全面启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意见》,省安监局制定下发了《“双基”建设三年推进规划和**8年工作目标》,加强了工作指导和督促落实。省财政厅安排财政预算项目资金1250万元,重点支持省级监管监查能力建设、应急救援指挥能力建设和安全生产技术支撑能力建设三个项目。省编办和省安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各市(州)、县(市、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和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进行了规范,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基层基础建设年”各项工作得到了扎实推进。

二、要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

从刚才金华同志通报的情况看,全省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都有所上升。特别是煤矿一季度发生事故13起,死亡31人,同比增加4起,多死亡22人,分别上升44.4%和244.4%。进入4月份以来,全省相继发生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泄漏和火灾事故,重点行业领域潜伏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一是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加大了安全生产压力。一季度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64.3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5%。目前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将会增多。二是矿山、建筑施工企业全面复工投产,安全隐患增多。二季度,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建筑施工进入生产旺季,坍塌、窒息、冒顶片帮以及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塔吊倒塌等伤亡事故易发、多发。三是汛期建筑施工坍塌、矿山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水灾等事故隐患增多。气温上升,也容易引发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等事故。四是“五一”前后是出行高峰和旅游旺季,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防范压力加大。特别是今年又是奥运之年,确保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更高,责任更大,任务更重。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安全监管、煤炭、公安交警、公安消防、交通、农机、水利等部门,都要结合本行业特点,进一步加强形势分析,提早部署,超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把握三个方面:一要严格准入门槛。二要加强督促检查。三要加大事后查处力度。

三、二季度要做好的几项重点工作

(一)大力推进“隐患治理年”的深入开展。当前,全省隐患排查治理进展还不平衡,有的地方隐患排查不深、不细、不严,存在死角、死面,督促检查、工作指导有待加强;有的地方存在厌战情绪,工作积极性下降;有的地方隐患排查工作避重就轻,敷衍了事,甚至边排查边发生事故。要针对当前隐患排查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部署,狠抓政府推动、部门指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整改的主体责任,使所有的企业都自觉行动起来。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地毯式排查,摸清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不留死角和盲区。对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要逐条制订详细的整改计划,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对正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对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重大隐患,要责令企业停产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整改无望的,要坚决责令关闭或退出。三是对已发生的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坚决查处。同时,要认真总结分析各类事故发生的原因,认真汲取教训,严密防范和控制隐患引发事故。四是要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加快企业和政府两个层面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分级管理机制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

(二)立即启动“百日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开展“百日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是国务院针对当前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做出的一项重大举措。按照国务院部署,4月2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4月下旬至7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起来。一要认真研究制定重点行业领域督查方案,明确督查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和工作目标。此次百日督查行动,由省安委办综合指导、协调,由安监、公安、煤炭、交通、建设、质监、水利、农委、民航、铁路等13个部门分别组织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二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大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督查力度,特别是要重点督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总的要求是省级督查要不少于1/3的市(州),市级督查要不少于1/3的县(市、区),县级督查要不少于1/3的乡镇。三要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力度,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加大专项督查和联合执法力度。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煤矿、安全监管、公安等部门,继续扎实推进矿产资源秩序整顿工作,严厉查处非法开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四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此次百日督查范围广、时间长、内容多、任务重,有关部门要加强事故预警、预防、信息报送和应急救援工作,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化等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公开曝光。省安委办要加强综合协调和情况调度,搞好信息沟通,及时反映工作动态。

(三)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治理隐患,防范事故”,有关部门要认真细化活动方案,创新形式和内容,在宣传效果上下功夫,卓有成效地组织开展各种宣教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促进隐患治理年和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果。“安全生产咨询日”是整个活动的重头戏,各地、各部门要大造声势,在主要街路、车站、机场、旅游景区、建筑工地等设立安全生产咨询站和宣传站,搞好宣传。安全生产月期间,要组织全省新闻媒体对我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系列报道。同时,在**电视台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和警示用语,在**人民广播电台和**交通文艺台固定时段举办安全生产专题节目。有关部门要继续组织开展好应急救援演练、“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我把安全带回家”校园主题教育及创建安全社区等一系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