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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仅1.5%,其余几乎全部直接或者间接进入河道,这是造成周边水体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由于农村生活污水没有固定的排放场所,所以都是处于无序排放状态,造成了污染点较为分散,不好治理的情况。据国家“十五”863 项目“河网区面源污染控制成套技术”的研究表明,面源污染中氮的排放负荷,农村生活污水占到25%;磷的排放负荷,农村生活污水占到34%,表明生活污水是农村面源污染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目前污水处理方式以集中式处理为主,这种处理方式需要建设大型的管网式污水收集体系和污水处理厂,实行污水的统一收集、输送、处理,投资较大,运行费用较高,且残余物污泥至今未能有十分理想的处理方法,易造成二次污染。显然,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集中式处理系统因为管网铺设过长、投资大、处理负荷不足而难以推行。而现代农村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用水量增大,随之生活污水排放量增大,成分复杂,对水环境影响凸显,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寻找一条适合农村分散居民点污水处理方式以迫在眉睫。
农村居民点大多布局散乱,形成“满天星”式的分布格局。调查证实,很多村以前没有统一规划,由农户自发随意选址建房而形成居民点,房屋布局交错混乱,集中式污水处理系统因为管网铺设过长、投资大、处理负荷不足而难以在这些村落中推行,所以这些自然村的生活污水基本未经处理或仅经过化粪池便外排入沟渠、河道、池塘,同时由于农村生活污水中N、P含量高,大量进入池塘、河流等水体,引起藻类及其他浮游生物迅速繁殖,水体溶解氧量下降,水质恶化,鱼类及其他生物大量死亡,造成农村地表水体的不同程度的污染和富营养化。
二、分散污水处理国内外技术应用
(一)国外分散污水处理技术
在西欧、美国、日本这样高度工业化的国家,目前也有20%~40%的人口生活在乡村,这些国家对农村分散型生活污水处理的研究时间早,技术成熟,普遍采用的是,分散式污水处理和再利用系统。
1、日本—净化槽分散污水处理系统
日本只有38万km2的国土面积,其中4/5是山地,四面临海,淡水资源十分宝贵。由于是个国土资源贫乏的岛国,因而在分散式污水处理上走了一条与其他发达国家有所区别的道路,即高度集约化的污水处理,其实质就是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小型化、设备化和一体化。净化槽污水处理系统作为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的有效手段,在日本有着广泛的应用,并且随着技术的不断革新,可以满足不同的水质处理要求。据统计,2006年日本净化槽的利用人口是3083万人,占日本总人口的24.1%。
工艺流程:
净化槽通过合理的空间设计,集传统污水处理工艺的各部分功能于一体,装置内包括预处理、生物处理、沉淀、消毒、污泥处理5个单元。污水进入净化槽后,沉淀分离槽进行预处理,去除比重较大的颗粒及悬浮物,提高污水的可生化性;预过滤槽内装有填料,在填料上的厌氧生物膜的作用下,去除可溶性有机物;曝气槽集曝气,高滤速,截留悬浮物和定期反冲洗为一体。沉淀槽溢水堰设置了消毒装置,对出水进行消毒处理。
产品优势:
净化槽处理农村生活污水的应抗冲击负荷能力强,且宜就近单独处理,而且产品的处理工艺一体化,能够很有效的处理污水,达到很好的效果。
处理后的水质状况:
净化槽的出水水质标准是BOD在20 mg/L以下,COD在15 mg/L以下,TN在10 mg/L以下(因处理工艺而定),TP在1mg/L以下。
设备成本:根据日本测算,净化槽人均建设投资为15万日元(折合人民币1.1万元/人),污水处理成本(不含污泥处理)约500日元/m3,折合人民币约3.9元/m3。
运行优势:净化槽具有出水稳定,污染去除率高、污泥比较容易利用、安装不受地形的影响,时间短,见效快、具有比较强的抗震和抗灾性能等优良特点。
在中国推行的局限性:
通过研究发现该技术在中国广泛推广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1) 如果按照日本的成型技术,投入成本和运行费用过高;
2) 国内与日本接轨的技术规范不健全,无法在中国大面积的推广施行;
3) 生了污泥的收集处置问题;
4) 后期管理维护,因无规章制度,缺乏技术人员,难以保证装置的正常运行。
2、澳大利亚—“FILTER”(非尔脱)污水处理系统
澳大利亚科学和工业研究组织(CSIRO)的专家于最近几年提出一种“过滤、土地处理与暗管排水相结合的污水再利用系统”,称之为“FILTER”(非尔脱)高效、持续性污水灌溉新技术,其目的主要是利用污水进行作物灌溉,通过灌溉土地处理后,再用地下暗管将其汇集和排出。
工艺流程:在FILTER系统中,污水通过土体后,水中的污染物和土壤同时发生有机、无机物质的分解、合成、迁移、转化和繁殖过程。污染物在土壤中得以阻止、沉淀、吸附、吸收和分解转化,使污水中的物质除去或减少,使污水得到净化。
产品优势:该系统一方面可以满足作物对水分和养分的要求,同时降低污水中的氮、磷等元素的含量,使之达到污水排放标准;另一方面FILTER系统经过合理的设汁、构造和管理,预处理、贮存、布水、集水、植物和监测等构成了一个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净化污水的系统,FILTER系统是一个“活的过滤器”使该系统具有高效、安全、可调控的特性。
处理后的水质状况:澳大利亚CSIRO与我国水利水电科学院和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所合作,曾在天津市武清县建立试验区,试验总面积2hm2,暗管埋深1.2m,两种处理的暗管间距为5m和10m,引取北京市初级处理后的污水和沿程汇集的乡镇生活污水,灌溉小麦。试验表明,97%-99%的磷通过土壤及农作物的吸收而被除去, 总氮的去除率达82%-86%,生物耗氧量的去除率为93%,化学耗氧量的去除率为75%-86%,排水暗管的间距小,则去污效率高。
运行优势:“FILTER”(非尔脱)系统实质上是以土地处理系统为基础,结合污水灌溉农作物,其对生活污水的处理效果好,运行费用低,特别适用于土地资源丰富、可以轮作休耕的地区,或是以种植牧草为主的地区。
在中国推行的局限性:该种处理方法受作物生长季节的限制,非生长季节作物不灌溉,污水处理系统就不能工作。暗管排水系统在中国多用于改良盐碱地和农田渍害,一般造价较高,若用于处理生活污水还需修建控制排水量的泵站,则造价更高,在农村推广应用有一定困难。
3、美国—高效藻类塘
高效藻类塘是由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Oswald教授提出并发展的一种传统稳定塘的改进形式。高效藻类塘充分利用菌藻共生关系,对污染物进行处理,正因其最大限度地利用了藻类产生的氧气,塘内的一级降解动力学常数值比较大,故称之为高效藻类塘。在池塘的布局上,常采用“厌氧塘一兼性塘一好氧塘”的处理流程,有时还设置一个熟化塘以稳定出水质量。高效藻类塘技术在国外已经得到了广泛应用:以色列、摩洛哥、法国、美国、南非、巴西、比利时、德国、新西兰等国都有研究应用。
工艺流程:高效藻类塘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进水沉淀池高效藻类塘水生生物塘出水
高效藻类塘工艺流程图
在高效藻类塘中,通过水中藻类和细菌的同化吸收作用以及氨氮的吹脱使污水中氮得到去除。高效藻类塘去除磷的途径主要包括微生物的同化吸收以及磷酸盐沉淀。在高效藻类塘处理单元后置水生生物塘可以进一步降低SS和氮磷等营养元素。
产品优势:高效藻类塘较传统的稳塘污水停留时间短,占地面积少;建设容易,维护简便,基建投资少,运行费用低;1BOD、N、P、病原体去除效率高。
处理后的水质状况:高效藻类塘内存在的菌藻共生体系使塘内溶解氧浓度较高(保持好氧状态),而pH值则存在周期性变化;对COD2的平均去除率可达70%,氨氮主要通过硝化作用去除,去除率>90% ,磷酸盐主要通过沉淀作用去除,去除率为50%。
运行优势:若高效藻类塘后接的是高等水生生物塘,则其中的水生生物不但可以除藻,降低出水的SS3,而且能进一步去除水中的氮磷,同时收割的高等水生植物可以作为优良的饲料和肥料。
在中国推行的局限性:高效藻类塘受环境因素影响明显,温度影响生物的组成、营养物的需求、新陈代谢和反应速率,pH影响生物的适应能力、离子输送和新陈代谢的速率;水体对光的吸收特性取决于水体特性、腐殖质、藻类和非生物性的悬浮物;气温过高或较低时,藻类的生长受到抑制从而影响处理效果,所以该技术仅适合在阳光充沛、气候温暖的地区推广。
“农村污水治理还没有全面铺开,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的村庄约占全省村庄的10%左右。”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厅长鲁修禄在6月29日召开的广东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现场会上指出,由于未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难以落实管理人员、经费等,部分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无法发挥应有的治理效果,面临着难以正常运行的局面。
据了解,截至2015年年底,广东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已达到了2353.2万吨,连续多年位居全国首位。与城镇污水处理厂相比,广东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则显得相对滞后……
共性问题1:
钱不够,设施建设缓慢
“近年来,农村美丽乡村建设、新农村建设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普及。”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工程师黄章富告诉记者,在中央、广东省政府的相关政策和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的支持下,广东各地陆续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连片整治工作。但由于此项工作起步晚,目前呈现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区域差异较大的情况,如梅州、河源、汕尾、清远、江门、茂名等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相对较少,而珠三角各市建设覆盖面却较大,如惠州,则已经完成了487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
记者了解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区域差异较大,主要源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经济不发达地区无经费投入建设。“没有上级拨款的经费投入,即使是用最简单的处理办法,我们村都没钱去支付,也没地用于建设。”茂名市小良镇那庄村相关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村集体经济非常薄弱,村里的生活污水只能通过化粪池简单处理后,直接排放。
“我省农村多以山地与丘陵为主,地形坡面较为陡峭,因此有些区域的农村生活污水普遍存在排放分散、难以收集、难以集中处理等现象。”广东省住建部门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城市区域居民居住相对集中,但农村地区农民居住相对较分散,且地势高低不平,污水难以通过自流进入污水处理设施。
广东约有2万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又有若干个自然村,部分行政村下属的自然村和居住点多达几十个。由于缺乏系统规划,农村大都呈现出布局散、规模小、建设乱等特点。这不仅造成了土地利用率下降,还增加了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成本。据介绍,目前也仅有珠三角8个城市的行政村有规划,自然村有规划的仅有38%。
缺少系统规划,势必会导致成本增加。目前广东农村污水处理建设模式主要有集中式建设、分散式建设这两种模式。此前有调研资料指出,同等条件下,采用分散处理模式,人均投资约为500元/人,年维护费为174元/人;采用集中式处理方式人均投资为800元/人,年维护费为263元/人。
“集中式污水处理模式目前在城市中被普遍采用,靠近城市的农村可以通过铺设管网将生活废水纳入当地的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式处理,但管网的铺设费用较高。”惠州市博罗县长宁镇相关负责人说,与集中式污水处理厂高昂的建设费、铺设管网费用相比,农村采用分散式模式处理生活污水似乎比较贴合实际,能够有效控制生活污水的影响范围和使用量。
“虽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大都选用运行费用低廉、管理维护简单的技术,但并不完全是指所有污水处理设施不需要运行维护管理。”博罗县长宁镇镇委委员向记者提到,村里的第一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费用是40万,但是建好之后运行费用也是一笔不菲的投入,“植物死了要补种,出水不稳定要找人处理,每年都要几万元维护费。”
“粤东西北地区污水处理建设资金比较依赖国家和省的资金支持,当地资金配套较弱,导致厂网不配套,整体效能低,部分地区还出现无法正常支付 BOT 投资人的污水服务费用,项目处于半停状态。”黄章富说,不解决资金的投入问题,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推进将是艰难的。
共性问题2:
不专业,管理人才和制度缺失
没有建立专业的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明显不足,甚至无管理人员,即使是已有的专门管理机构也远远不够完善。记者在广东省内调研时发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处于非常松散的状态。
经走访发现,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有的体现在格栅前垃圾大量淤积、厌氧池内淤泥淤积严重,未能及时清掏;有的体现在电器、控制设备等损坏后未及时维修;有的体现在湿地(生态绿地)上杂草丛生,湿地植物廖廖无几,无法发挥湿地植物应有的处理效果,且严重影响了湿地所具备的景观效应;有的体现在由于运行维护不当,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不畅,存在堵塞的现象;有的体现在工程建设时管理部门多头管理,管理权限交叉,职责不明,工程竣工后则无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
“如果建设及管理不完善,可能会导致农民生活垃圾投入排放水体等。”云浮市郁南县相关人员指出,目前普遍存在的情况是,大多数的村镇污水处理设施由当地村民参与运行维护,即使有专人管理也主要以兼职管理为主,未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上,出现问题时常常无法及时解决,影响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村民或兼职的管理人员大都没经过相关的专业技术指导或培训,对这些管理基本是一窍不通的,仅能做到设施关键设备的开关工作。出现问题时,都是去镇里找人帮忙维护,这样一来一回不仅耽误了时间,还影响了设施的使用寿命。”
当前,我国大部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县级政府监管、乡镇运营的方式,但由于执行效率低、后续奖罚措施不到位及第三方监管不完善等原因,致使这种运营管理方式不能很好地发挥其效能。据不完全统计,由于运营管理不到位,制度缺失等原因,北京约47%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和30%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浙江省洞头县62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仅为61%。而在广东惠州,也曾出现过随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公司的撤离,崭新的污水处理设施成为了摆设的窘境。
“有效的运营管理、规范的管理制度对村镇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至关重要。”环保专业人士指出,农村地区经济实力相对薄弱,几经周折能建设起污水处理设施已很不容易,若因人为的管理问题,而陷入半运行或是荒废等状况,实属可惜。“因明确设施运营主体,合理选择运营管理模式,对于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应采用市场化的第三方运营管理模式来保障设施得到专业化管理,政府职能部门加强设施的监管即可。”
除此以外,目前有不少地方的设计单位并未在农村设计方案中指明具体的管理内容、管理范围和管理方法,导致工程竣工后,无法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正常维护和有效管理。
“当地镇政府,应明确各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负责人及相关管理责任,完善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工作,使其在熟悉设施工艺特点、掌握基本的相关知识之后再上岗,同时了解各部分装置和设备的分布及设计、施工的具体情况。”业内工程专家建议,相关设计单位在方案中最好指明所有的设计内容,尤其那些隐蔽工程所涉及的工程内容和工程量更应明确化、具体化,为今后顺利地开展项目实施工作奠定基础。“为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甚至是可以对设计单位建立定期回访制度,让其及时上门了解用户的需求和存在的问题。”
共性问题3:
没标准,污水处理技术繁多
在中央及各地政府的大力推进下,农村污水处理工作迅速铺开,各种污水处理技术呈现出百花齐放之势。“污水设施的设计是否适合农村的实际,出水排放标准能否达到预期目标,这都需要经过时间的论证。”业内专家指出,目前广东部分农村已投放运营的污水处理设施,在经过一两年的运行之后,出水的情况开始出现较为明显的波动。
“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是为改善农村环境,选用正确的污水处理技术至关重要。”长期从事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汪永红告诉记者,目前,农村污水处理办法大致可以分为人工湿地处理技术、稳定塘处理技术、生物膜处理技术及生活污水沼气池技术。而“厌氧+人工湿地”处理模式在农村污水处理应用中较为普遍。
记者了解发现,从目前多数村庄的污水处理效果来看,因为只采用简单的一级处理工艺,所以大部分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只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918-2002)中的二级标准,与城市污水处理厂要实现一级A排放标准相比,其COD等四项常规指标要求则显得较为宽松。
“农村污水处理因起步较晚,目前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还未有相关的标准,其实行的参考标准也是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的,加快建立健全相关标准及技术措施,应是农村污水整治工作工作重点之一。”汪永红说,短时间内无法实行较为严格的一级A排放标准,因为按照规定出水在一级B即是达标,农村没有动力再提升标准。“由于农村生活污水进水浓度偏低,很多地方的生活污水在池子里简单过一下,也就达到二级排放标准了,这样处理污水实际意义不大。”
据了解,全国各地正在开展的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所建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指标不一,建设投资费用差距从几千到上万元不等。专家指出,应该通过研究各工艺的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投资费用以及所能稳定达到的出水水质标准,来确定在某一出水水质标准下,建设比较合理的污水处理设施。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计划
根据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和省、*市下达的责任状任务,我市属于一般治理区,“十一五”期间即到2010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处理率考核要求达到50%,*市级新农村要全覆盖。
目前我市农村有90个村、17个涉农社区,共计107个,其中*市级新农村35个。按照目标要求,全市需要建设污水治理设施或接入污水厂的村(社区)为55个左右,受益人口约13万、3.25万户。截止2008年底,全市已完成19座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受益人口1.1万人、2786户,今明两年还有11.9万人、2.98万户的建设任务,总投资2.24亿元。其中2009年考核目标是达到30%处理率,需要完成受益人口6.7万人、1.68万户的建设任务,年度投资1.26亿元;2010年达到50%处理率,需要完成5.2万人、1.3万户的建设任务,年度投资0.98亿元。
二、处理模式的选择与标准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艺、方案的选择、编制应根据农村人口分布密度、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依据全市农村集中居住点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结合农村村庄规划保留点,按照“接管优先、因地制宜、经济节约、技术可行、效果可靠”的原则选择处理模式。对城镇及污水处理厂周边农村采用接入城镇污水厂集中处理的方式;对远离城镇及污水处理厂的新农村集中居住点,暂时不具备接管条件的则尽量采用有动力集中处理的方式,并留有今后改造接管进污水厂的余地,提高处理效果;对零星分散的村落可选择生态湿地等多种简易处理方式。
各村在确定处理模式时,按照“村拟定、镇初审、市核定”的程序进行,每年十二月底前各镇上报初审方案,由市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审核平衡后确定处理模式和年度建设任务。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不低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二级标准,集中处理的以一级B标准控制。
三、资金补助办法
(一)、补助对象
对经市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补助,补助经费下达到承担建设任务的村或社区。
(二)、补助标准
1.各有关部门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污水处理设施主体工程经费由对上争取及市级公共财政负担。
2.各实施镇村负担污水处理收集管道铺设时开挖、覆土、青苗损失、动迁补偿等费用和其他建设过程中的协调费用。
(三)、筹资渠道
1.由*市水利控股公司作为融资平台筹资,市财政贴息。
2.农林、规划建设、科技、环保等有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减少市级财政压力。
(四)、拨付方式
各村和施工单位签定合同后,由市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拨付补助款的20%;施工完成后付补助款的30%;余款待设施正常投运,经市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合格,并由财政部门组织专项审计后再拨付。
四、强化领导,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确定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点,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责任,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部门,做到统一规划设计、规范建设程序。各村要有专人负责建设管理工作,确保按节点计划和时限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正常运行。
2.严格设施建设标准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治理方案和标准图纸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并对施工质量、安全负责;项目实施村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和建档归类工作,要建立工程实施监督小组,做好施工期间的监督管理;镇要加强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市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督查检查。
3.建立施工进度的月报制。各镇要派专人负责报送管辖村每月的施工进度,根据要求将进度以电子表格形式发送至市水务局,并由市水务局整理后报送市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
4.强化设施建设验收。各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投运后,由市环保部门出具达标排放检测数据后,市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符合设计和建设标准的,方可由市财政给予补助。
按照统筹城乡的总体要求,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统筹城乡、全面覆盖的排水规划体系。不同层次排水规划相互协调,并与中心城区总体规划、城镇和农村总体规划以及各类专业规划有机衔接,确保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布局合理。具体包括:市域排水体系规划;中心城区排水规划,近期建设规划;郊区(市)县县域排水体系规划,郊区(市)县城区排水规划;乡镇排水规划(包含农村)。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基本建立统筹城乡的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实现区(市)县县城、乡镇、50户以上农村新型社区和灾后重建安置点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均达到90%以上;区(市)县县城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均达到75%以上;乡镇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均达到60%以上;50户以上农村新型社区和灾后重建安置点生活污水基本达到集中处理。
三、指标体系
(一)中心城区和郊区(市)县县城新建、改建生活污水处理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类排放标准。
(二)新建、改建的处理规模1000吨/日以上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主要污染物(COD、氨氮)排放指标达到一级A类排放标准;处理规模在1000吨/日以下的排放指标达到一级B类排放标准。
(三)50户以上农村新型社区和灾后重建安置点污水处理设施主要污染物(COD、氨氮)排放指标达到一级B类排放标准。
四、建设任务
(一)中心城区:完*、*、*、*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建设;开展雨污分流和排污口治理;继续实施小流域治理,巩固治理成果。市建委根据中心城区供排水设施和管网建设规划,结合市水务局根据污水收集输送需要提出的排水管网建设年度安排意见,商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兴蓉公司等相关单位研究制定排水管网建设年度计划,确定建设时序和完成时限,下达给市兴蓉公司组织实施。
(二)郊区(市)县县城:围绕提高污水收集率,加快截污和管网建设。新建区域必须按规划建设完善的雨、污水收集系统,不能出现断头管道;老城区改造应按照排水规划配套排水管道,实行雨污分流体制的区域应同步进行排水单元户雨污分流;充分利用现有排水系统,对入河排污口进行截污整治,做到污水不下河;开展小流域治理,实现流域水环境改善。
(三)乡镇:完成尚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11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已建污水处理厂(站)的乡镇,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采取多种措施,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大幅提高污水收集能力。
(四)农村和灾后重建安置点:开展50户以上农村新型社区、灾后重建安置点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五、管理体系
(一)各区(市)县要进一步理顺排水管理体制,杜绝多头管理现象,实行排水事务统一管理。各级水务部门要加强污水处理厂(站)的运营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推行城镇排水许可制度,保障排水管网畅通。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和工业企业排入市政管网污水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市、区(市)县排水和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协调,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竣工验收及移交制度。
(二)污水处理厂(站)必须按政企分开的原则,实行政府监管、企业运营。鼓励污水处理厂(站)实行市场化和规模化运营,各地可将各类不同规模的污水处理厂(站)打捆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运营业主,也可组建专业的运营公司,负责污水处理厂(站)运营。
(三)进一步加强排水管网的管理工作,保证管网畅通,逐步推进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站)的一体化、市场化管理。
六、保障体系
(一)加大政府建设资金投入,鼓励各类社会资金以BOT、BT等特许经营方式参与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营管理。
(二)中心城区已建污水处理厂(不含成都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和小流域治理污水处理站)的运行费用,经市水务局、市环保局考核后,由市财政拨付。
(三)各区(市)县政府和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作为当地水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应为当地污水处理厂(站)的运行提供资金保障。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将污水处理运行费用纳入区(市)县政府财政预算,根据水务和环保部门对污水处理厂(站)运营考核结果,及时、足额支付运行费用。郊区(市)县县城污水处理费按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征收,不得低于0.6元/立方米。乡镇和农村应征收污水处理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征收办法和标准,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七、技术体系
在污水处理厂(站)和配套管网建设中,鼓励采用技术成熟、工艺先进、运行稳定、维护简便、运行费用低的新工艺、新材料,提高我市污水处理水平。
(一)污水处理工艺。
1.中心城区和县城:应结合污水的再生利用,统筹研究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提高污水处理厂处理标准。
2.乡镇和农村:加强乡镇和农村的污水处理技术研究,积极推广运行成本低、管理维护简便、投资节约、运行达标兼顾的污水处理工艺,避免“建得起、用不起”。进一步深化生态处理技术(如沉淀池、化粪池、沼气净化池等预处理设施后接快渗、人工湿地、稳定塘等)的应用和研究。开展乡镇和农村污水再生利用(如作为环境景观用水、灌溉用水、市政用水等)的研究和探索。
(二)排水管网和污水收集。
1.中心城区: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应通过对排水系统作进一步分析,研究排水系统优化方案,解决排水管网系统干管带压运行、各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差距较大的问题。
为认真抓好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突出问题,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力戒形式主义、,举一反三抓好整改。一是改厕工作。2019年以来,根据《关于印发市农村“厕所革命”突出问题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按照一户不漏原则,对2017年至2019年以来所有农户改厕工作进行了逐户逐项大排查,共排查71176户,发现问题1675户,通过建立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个清单”和问题整改工作台账,实行挂牌督办,销号管理,立行立改1675户。二是改水工作。需整改的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问题共14个,已完成8个,下剩6个目前已完成初步设计,招标手续正在办理中。需整改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共46个,截止3月底,41个污水处理设施已完成整改,正在进行调试,准备验收销号,5个正在建设,预计9月底前完工。三是垃圾处理工作。自2018年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以来,严格按照“两分类、四处理”和“7个1”的生活垃圾分类收处和建设标准,在全县127个试点村民组和65个省市中心村开展了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严格把控垃圾分类收处作业流程,通过设置可回收垃圾兑换超市(暂存点)、可腐烂垃圾沤肥点,逐步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同时将逐步扩大垃圾末端“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覆盖面,继续推动农村垃圾整治工作。四是农药(农膜)包装废弃物处置工作。2019年累计回收废弃农药瓶(袋)1988万个、废旧农膜2.6吨,无害化处置20.28吨,兑现补助资金584.8万元。2020年,将健全完善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且运行良好,回收网点实现乡镇全覆盖,废弃物回收处置率力争达80%以上。
二、年度工作任务推进情况
今年以来,受“”疫情影响,各项工作比往年有不同程度滞后,下阶段将抢工期、补短板,继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三大行动”,确保今年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一是强力推进“三大革命”。今年将严格按照“先建机制后改厕”的模式以及工程化思路改造农村厕所,同时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进一步强化问题整改,严格规范施工,严控改厕质量,力争把此项民生工程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2020年全县由农户自行申报改厕15000户,截止目前为止已开工7986户,竣工5317户。继续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保洁机制,在拟建、已建成的省市中心村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逐步扩大垃圾末端“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覆盖面,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无害化处置率100%。加大全县农村污水处理力度,整合环巢湖项目资金加强兆河、白石天河、马槽河小流域治理,针对农村污水收集和处理难问题,在去年探索农户“三口水”收集的基础上优化方案,确保农村生活污水不流入河流造成污染。二是提升“三大行动”。继续强力推进村庄清洁行动,今年将按照三年行动方案目标完成下剩51个村整治任务,同时扩大整治面,向农村纵深发展,完成1500个左右村庄“五清一改”任务;在此基础上突出特色,重点打造200个左右“五化两改”村庄,提升整治水平。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确保规模养殖场设备设施率100%,粪污资源化利用率90%以上。继续推进“规划师下乡”活动,在完成村庄分级分类基础上,充分尊重群众建议,编制“管用、能用、好用”村庄规划,制定“五化两改”村庄“四图一表”,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年底前完成下剩51个村规划编制任务。三是夯实美丽乡村建设。2019年建设26个省市中心村,目前污水处理、道路建设等工程类项目基本结束,其他环境整治等提升工程正在补缺补差,6月底前将全面结束待省市验收。2020年建设17个省市中心村,目前9个中心村已完成污水处理工程和设施,下剩中心村已编制工程量清单,适时挂网招标,力争年底前完成所有工程类项目。继续加大美丽乡村示范村和重点示范村创建力度,确保顺利完成2020年13个创建任务。
三、改厕管护一站两体系建设情况
17个镇(园区)已成立农村改厕管护服务站,具体负责厕具维修、协助清掏等日常管护工作。同时借鉴和学习周边地区成功的农村改厕后续管护经验,积极探索管护运行机制。同时要求各供货安装企业在各镇(园区)组建厕具维修服务站,将改厕后管道、水箱、蹲便器或坐便器纳入维护范围,目前3家供货企业分片区在6个镇建立厕具维修服务站。
下一步将继续健全“一站两体系”机制,确保农户改厕建一户、成一户、满意一户。一是完善技术路径。通过截污纳管、联户或单户收集处理方式,实现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二是完善工作体系。以农户自行清掏为主,鼓励相邻农户互助清掏,发展“五小园”,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对不具备农户自行清掏和互助清掏条件的,以村为单位建立台帐,村管护站对清掏服务兜底,定期组织清运。三是专业化运营管理。在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坚持适当收费,市场化运作,不搞“大包大揽”,对贫困户等可以适当减免收费。以镇(台创园)为单位选择适宜数量的运营服务主体,从事农村户厕的维修管护和粪污清掏服务,拓展农村服务站点功能,及时受理和解决农户诉求;加强对运维管护主体的考核奖惩。全面实现专业化管护运营管理,真正使改厕民生工程变成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四、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