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法律对社会的重要性

法律对社会的重要性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法律对社会的重要性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法律对社会的重要性

法律对社会的重要性范文第1篇

摘要:随着我国改革进程的加快,社会管理创新已经成为了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当前的国内发展环境中,社会管理创新是一种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的最好手段。从目前的社会管理创新的探索中我们可以看到,社会管理创新必须要与法律制度建设结合在一起,必须要依靠法制体系、法律程序和强有力的法律为基础,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不断向前。从目前的社会管理创新上来讲,重点在于法律的立法建设上,例如对待当前社会上急需解决的流动人口管理、网络虚拟化社会管理、特殊人群的管理,都要将社会管理创新与法律建设有机的结合在一起。

关键词:法律 社会管理创新 思考分析

一、社会管理创新的提出背景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了完全的市场经济时代,经济增长速度和经济总量保持快速的增长,宏观调控的管理机制起到了很好的管理效果,整体上讲,我国的社会管理形势比较乐观。但是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为此,我们必须通过创新社会管理来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早日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由于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呈现出多元化的状态,当前的社会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着转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管理已经不局限于单位管理,向社会化管理转变

在我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时期,在这一时期内,原有的单位发生了较大变化,除此之外,还出现了许多新增的社会单位和组织,改变了过去传统的单位管理,使整个社会管理朝着社会化的方向转变。

2、社会管理方式已经不仅仅是行政管理,更倾向于行政执法

目前的政府职责已经从过去的面面俱到变成了集中精力抓大事,政府对于一些细节管理权力交给了社会组织,这不但有利于提高政府管理效益,还减轻了政府管理成本,由此带来的变化就是社会管理方式从行政管理倾向于行政执法方向发展。

3、社会治安改变了过去单一治理的局面,向综合治理发展

我国目前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人员流动量大,社会结构复杂,社会治安面临着新的形势,在这种变化之下,社会治安如果只依靠单一治理的话,将很难取得积极效果。为此,社会治安由单一治理的局面向综合治理方向发展。

基于以上背景,为了更好的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提出了社会管理创新的概念,旨在通过社会管理创新,加快了促进法律配套制度的建设,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二、目前的社会管理工作需要法律进行强有力的支撑

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因此社会管理工作无论是从管理模式还是从管理方法上都要进行转变和创新,而社会管理工作创新的同时,法律作为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要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否则社会管理的创新将无法满足改革需要,将无法取得积极的效果。社会管理工作需要法律进行强有力的支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管理创新要与强化法制观念一同开展

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管理创新是必然需求。在我国的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法制观念是必不可少的。考虑到在我国加强法制建设的重要性,我们必须要在社会管理创新时与强化法制观念一同开展,保证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效性。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强化法制观念的重要性,对此我要高度重视,将强化法制观念和社会管理创新同等对待。

2、社会管理创新要将法律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法律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工具,在社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我们在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一定要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将法律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明确其作用,并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律的支撑作用,保证社会管理创新取得积极的效果。从目前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来看,已经认识到了法律的作用,法制建设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加强。

3、社会管理创新中存在的问题需要法律手段进行解决

社会管理创新是对原有管理手段的改变与升级,可以有效解决目前社会转型遇到的问题,但是我们也应该意识到,社会管理创新仅仅是管理手段的升级,在遇到具体的事件时,如果没有法律进行介入和处理,将无法达到预期的目的。所以,对于社会管理创新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要依靠法律手段来解决。

三、社会管理创新要与法律制度建设配套进行

在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遇到的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流动人口问题、网络虚拟化社会问题、特殊人群的管理问题。要想解决好这三方面的问题,就要进行法律制度配套建设,通过完善的法律制度,规避社会管理风险,有效解决社会管理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法律制度的配套建设也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社会管理创新中遇到的流动人口问题,依靠完善法律制度解决

由于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流动人口的数量在逐年增长,由此带来的问题也逐渐增多,为了有效解决流动人口问题,仅仅管理手段的创新是不够的,必须依靠完善法律制度来解决。通过制定专项法律,明确流动人口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流动人口的行为,使流动人口受到法律的约束,减少流动人口带来的社会问题。

2、社会管理创新中遇到的网络虚拟化社会问题,依靠健全互联网法律解决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虚拟化所带来的社会问题逐渐增多,如不采取相应措施,将导致网络虚拟社会的混乱,继而引发现实社会的问题,所以,我们必须对网络虚拟化社会的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并采取的解决措施。从目前来看,最有效的解决措施是健全互联网法律,将互联网虚拟社会的问题纳入到法律中,利用健全的法律来解决,消除网络虚拟化带来的负面影响。

3、社会管理创新中遇到的特殊人群管理问题,依靠现有法律解决

由于近些年城市建设进程加快,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矛盾,有些利益受损失的人群由于不满足于正常渠道,进而发展成为上访户、钉子户等特殊人群,对于这些特殊人群的管理,我们仅仅依靠说服教育是不够的,除了要制定相对公平的制度之外,还要依靠现有的法律进行解决,对于违反现有法律的,必须严肃法纪,避免社会秩序受到干扰。

参考文献:

[1]俞可平.治理和善治.一种新的政治分析框架[J].南京社会科学.2001年09期

法律对社会的重要性范文第2篇

关键词:法律意识;实践;考核体系

中图分类号:G7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07-0261-02

一、当前中职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1.法律教育课程的设置及考核不明确。至2002年教改后,教育部门将法律教育的内容纳入了学生考核体系中。然而从一些社会调查中我们发现,有近三成中职学校没有法制教育的课程。在中职学校任职教师的问卷调查中,有四成教师表示对学校的法制教育具体实施情况不清楚,有近一成的教师表示不知道有这方面的教学内容。部分中职学校对于法律教育课程的设置远远低于人才培养需求,一些老师甚至以自己的主观臆测作为学生法律教育的考核成绩。

2.法律教育简单化、形式化。在调查过程中作者还发现,一些中职学校的法律教育课程与考核程序虽然相对完善,但其教育内容却无法满足国家中职教育大纲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学校忽略了法律教育的重要性,大多以课本教育为主,一些中职学校简单地将法律宣传报告视为法律教育的全部,完全忽略了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法律教育课程在一些学校形同虚设。

二、加强中职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1.宏观上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同志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中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概念,引起社会的强烈共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美好愿望需要每一位公民的努力。中职生作为国家百年发展大计的储备人才,出入社会后对于社会的影响极大,加强中职学生法制教育、提高其自身的法律素养是实现和谐社会的一大任务。注重中职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任重而道远,是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2.微观上有助于学生更好地融入集体,认识自我。2012年4月,广州佛山发生了一起校园暴力事件,多名中职学生围殴初中生,据警方透露,涉案者因为讲究兄弟义气,意气用事,才造成了事件的发生。这一新闻引起了当地网民对中职学生教育的讨论。在信息科技高速发展的现在,影视和网络成为了人们娱乐的工具,然而由于学生心理的不成熟,对人生价值观认识的模糊,一些不良信息的接受极容易影响他们未来的性格取向和心理健康,例如古惑仔片中的江湖义气,大型游戏侠盗飞车中的暴力元素等。如果没有正确地引导,中职学生很难拥有基本的法律认识,在社会中也会因其年轻气盛难以与集体融合、实现团队合作,也容易犯下事端,甚至违法行事。而有效的法律教育能够使中职学生认识到道德红线,明辨是非,从而认识自己,约束自己,正确地交往,积极地融入到集体中去。

三、中职学生法制观增强的几点措施

1.树立中职教师正确的教育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作为祖国未来高素质人才的培养者,老师俨然是知识传播的最有效途径。在中职学生法律教育工作开展中,我们应以树立任职教师的正确教育意识为第一任务,以培养教师的法律认识为优先目标,在对教师的培训中强调法律教育的重要性,严格制定措施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加强法律教育工作。只有教育工作的直接参与者具有了对法律教育的正确认识,才能提高法律教育的实际效率。

2.实践与教育相结合。在以课本为基础的法律教育中,教育程序必须走出传统的教模式。将实践内容引入现代教学中,甚至把教室转移到律师事务所。在课堂的教育中,老师需要有意识地寻找一些带有启发性的材料,如一些典型性的青少年犯罪案例,以此为反面教材,让中职学生在活生生的案例警醒下得到启示,意识到法律意识淡薄的危害性,主动学习法律知识,避免误入歧途。中职生的法律教育不应只单单靠理论宣传,还应与实际相结合,才能使法律意识深入人心。在法律教育过程中,可以组织学生参与多项社会实践活动,邀请经验丰富的民警现身说法。还可以举行模拟法庭,让学生自主地辨别是非,在活动中学习法律知识,在案例分析中主观地了解法律常识,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有条件的可以开展与犯人的对话活动,学生在他人的反省与忏悔中更加容易接受法律的约束。

3.建立并落实全面的学生素质考核体系。现代公司管理的经验告诉我们,考核流程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到前期工作的绩效评估。考核作为检验中职学生法律的最后一道关卡,其严谨性与正确性直接影响法律教育过程的反馈结果。建立并落实全面的考核体系,即力求考核的多样化和实际化。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应该将考核内容与心理学、道德考核相结合,追求教学中考核。考核不是考试,而是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和认识为标准,从而给出一个真实有效的结果

社会竞争中,人才的竞争最为激烈。在这样的背景下,教育部提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的口号。中职学生承担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下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使命,在人才需求偏向技术型的趋势下,中职生所获得的机遇也进一步扩大。如何培养出既满足市场需求,又满足国家人才培养方案的中职生,我想,每一位中职教育的参与者都应注重技能与个人素养的双重培育,注重法律教育在工作中不可忽视的地位。

参考文献:

[1]钟秋红.如何上好中职学生的法制教育课[J].课程教育研究,2012,(7).

[2]郎月田.中职生法律案例分析[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09).

[3]李海霞.浅谈中职生如何提高自己的法律观念[J].教育教学论坛,2013,(47).

法律对社会的重要性范文第3篇

【关键词】 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学校 法制教育

职业教育是衡量一个国家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5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指出“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决定》的出台强化了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和不可缺少性。所以我们必须明白,职业教育是社会教育结构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它能推进教育结构的调整。同时,职业教育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也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西方发达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在整个国家的教育中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如在德国,16岁至19岁年龄的青少年有超过百分之七十的人接受职业教育;在美国,在高中教育中,进行职业课程教育的有百分之八十九左右。 随着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普及和推广,选择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日渐增加,在校期间他们接受职业技能的培训,毕业以后作为劳动者直接参与社会劳动,是国家财富的创造者。对来他们来说维护自身权益很重要也很必要。因此,在中等职业学校开设法学课程十分必要。

国家也十分重视法律知识的普及,尤其是对青少年学生的普及。同志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指出“要经常地在学生中开展纪律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纪律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的道理。要切实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在法律已经遍布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今天,法律素质更应该成为中职学生具备的基本素质。

那么,作为中等职业学校和职校教师,在抓好学生的道德品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政治思想教育的同时,法律知识教育也成为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了。因此,法律基础课在中等职业学校中不仅仅是一门法律知识的普及课程,同时还要是一门优秀的德育培育基础课。在教学实践中,法律基础课是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生的全面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而我们让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目的就在于使学生了解和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如民法、劳动法、合同法都是学生以后步入社会,参加工作必须知道和掌握的法律,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十分有用)这样可以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通过学习不仅使他们做到自觉守法、依法办事,而且还能培养学生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成为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新一代公民。

由于职校学生的特殊性,教师应根据学生的认知特点和能力水平,教育学生做到学以致用,明白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引导学生积极、主动、自主地学习,多选用典型事例和案例进行教学,适度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旁听审判、模拟法庭、参观考察、社会调查等活动。通过阅读生动、真实的案例来分析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往往能震动学生的内心情感。通过分析案例中法律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及其作用,让学生懂得法律不仅惩治违法犯罪,而且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从而自觉学法、守法和用法;通过结合案例,联系学生实际,教育学生“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加强修养,防止失足,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并勇于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这样,通过对案例的具体分析,学生对法律常识就会有真实的感受和切实的体验,并由此形成健康的心理定势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依法做事、依法维权、依法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等实践能力。

加强法制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是储备的劳动者,没有升学压力而且正在处于向成年过渡时期,思想还不是很成熟稳定,要使青少年在身体、智力、品德、人格等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对他们的法律基础教育是很必要的,而法律基础教育离不开学校,也离不开家庭更离不开社会。三方面同时努力为青少年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氛围。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禁止在学校附近开办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不适宜进入的场所。据报道,北京市教委也明确规定,校园周边要达到“六无”:无占路市场,校门前50米内无游商;校门两侧50米内无美容美发厅、汽车修理、机械加工等经营场所;校门口两侧200米内无电子游艺厅、电脑屋、网吧、歌舞厅、酒吧、录像厅、台球室、卡拉OK厅、洗浴中心、性保健用品商店等经营场所;无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隐患;无治安乱点;无环境脏乱。由此看来,为学生营造良好的成长氛围,需要社会的大力支持。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法律的天空下,我们一定能够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法律修养的合格的人才,我们的学生也能成长为高素质的社会主义劳动者,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为国家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法律素质的调查与思考》,彭斌,《职业 教育研究》2009年第7期

[2] 《论新时期大学生法律教育的重要性》,邓世荣,《法制与社 会》2007年第2期

法律对社会的重要性范文第4篇

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到了“公民意识”,而公民意识首先是一种法治意识。在我国,“公民”是近代以后才从西方传入的概念。在传统社会中,“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臣民”没有独立人格,个人权利观念匮乏。由于“”的破坏和民主法治建设的滞后,改革开放初期,人民群众的公民意识淡薄,期待“青天大老爷”为民作主、让“官”支配自己命运的顺民思想依旧大量存在。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顺民”开始在向着“公民”(或某些人眼中的“刁民”)逐渐转型。曾轰动全国的重庆“最牛钉子户”的所作所为表明,臣民意识和“顺民”时代正在终结,公民意识正在成长。

权利意识的兴起无疑是改革的重要成果。改革开放以解放思想为先导,现代社会的民主政治、自由经济、平等自由等观念得以在中国广泛传播,受其影响,人们的权利意识也逐渐增强。如今,人们在权利问题上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热情。他们通过各种渠道了解自己应享有的各种权利,对权利的主张要求日益强烈,主张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今天,“民告官”早已不鲜见,而调查显示,当人身、财产受到侵害或发生购房、拆迁纠纷时,去“打官司”的人超过了八成。这正是公民权利意识和权利观念提高的表现。同时,为了维护自身的权利,人们也逐渐习惯寻求法律的救济方式。

从困惑到坚定:法治理念的养成

应该看到,这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30年前,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了解法律、掌握法律成为必然。上个世纪90年代初红极一时的电视剧《编辑部的故事》中有一集“懵然无知”,就生动演绎了法律在当代生活中的重要性和学法的紧迫性:由于缺乏警惕和法律知识,编辑部被两个骗子欺骗,却无可奈何,剧中骗子的台词令人玩味:“不懂法吧?不懂你们就抓瞎!”“这就叫法理儿,不懂寸步难行啊。”

这一转变过程也不轻松。电影《秋菊打官司》曾引起广泛的共鸣。原本不懂法的秋菊拿起了法律武器,去讨回自己要的“说法”。但过程的艰辛和剧终闻知村长被抓的她“满脸的困惑不解”,说明从传统的顺民状态和乡土秩序走向现代法治,需要时间,也需要代价。法治社会的到来,往往伴随法律机制与乡村道德机制之间的冲突,因为现代法治理念和乡土自然秩序在一定层面上是不兼容的。在传统社会中,人们更倾向以伦理道德亲情来协调人际关系;同时,民众“贱讼”、“耻讼”的心理,也使得纠纷的解决不是诉诸法律而是采用非法律的方式,或“息事忍耐”,或“私了”,或用民间复仇等“老规矩”来解决。但随着人们权利意识、法制观念的增强,通过法律渠道维护权益、解决纠纷的人越来越多。人们开始抛弃“土办法”、“江湖规矩”,放弃自力救济,而更多地拿起法律武器,用合法、理性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从“看客”到“人人都是立法者”:政治参与的有序化

从顺民成长为公民,不仅表现在权利意识的提高和拿起法律武器,还表现在人们更积极、更有序、更有效的政治参与。从舆论影响到法律诉讼,从道德陈情到公民上书,法律意识觉醒的民众开始运用各种维权手段,坚定地表达着自己的诉求。像5次将铁道部告上法庭的“草根斗士”郝劲松这样的公益维权人士在国内已不是凤毛麟角。从法治层面上说,一方面这些维权活动特别是公益诉讼有助于提高社会的权利观念,增强公民的权利意识,另一方面能够引起政府对相关问题的重视,从而促进有关制度的废止、改进或建立、完善,进而提升整个社会的法治水平。收容遣送制度的废止,就是因孙志刚事件引发3位公民申请违宪审查而得以促成。

许霆案审结后,曾出现“许霆应该感谢谁”的问题。其实,许霆真正需要感谢的,是整个社会对法律正义矢志不移的渴望和追求。中国人从鲁迅笔下看杀头的“看客”转为孙志刚、许霆们的权益呼吁者,这是公民社会成长的重要指征。

法律对社会的重要性范文第5篇

在国人传统的意识里,法律只是政府管理人民的重要手段。但是民商法律有别于其他的法律制度,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之外,也包括了对社会软环境建设的具体要求。民商法律文化是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具体表现,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

二、市场经济体制对我国民商法律文化的影响

在当今的中国社会,法律制度与市场经济发展之间的联系非常微妙,总体上来说,中国社会的法律形态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社会矛盾是人类经济活动的重要体现,也是推动人类社会快速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由两部分,一是生产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二是经济基础与上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自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经济基础有了明显的改善,与此相对应的民商法律文化培养也成为中国社会进步的必要环节,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离不开法律软环境的支持。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干涉下,我国人民的价值和思想认知开始逐渐发生改变。市场经济为社会主义建设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其带来的负面影响也越来越严重。为了满足我国社会对市场经济、文化、政治等方面的要求,必须加强民商法律文化的培育工作。相比传统的社会主义制度,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注重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念,为此对人类经济活动的限制逐渐放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由此可见,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现状决定我国政府和相关机构必须增强民商法律文化培育工作,从而保证市场经济体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起到应有的主导作用。

三、我国民商法律文化基础对市场经济发展的作用

我国现行的市场经济体制与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相比有本质上的区别,传统的计划经济的活动主体是政府,而现行的市场经济体制的活动主体是市场,政府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干涉是极为有限的。因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离不开市场经济体制的内部淘汰机制,例如:诚信淘汰、资本淘汰和时代淘汰等。但是,在具体的运作实践过程中,有很多商业主体试图忤逆市场经济的淘汰制度,致使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陷入混乱。法律作为新时代最有效、最有效的管理方式,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有其一定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法律作为国家和政府对市场经济进行干涉的重要手段,在应用过程中的具体表现就是民商法律文化的培养。可以说只有引导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向法制化管理的方向发展,才能确保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社会健康快速的发展。实际上,人们在传统的心理认知上就有对法律敬畏的思想,民商法律文化的培养,只是将民众心中的这种敬畏思想有效的挖掘出来,使之产生应有的作用。综上所述,良好的民商法律文化基础,是市场经济在我国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的必要保障。

四、市场经济呼唤民商法律文化培育的作用

国家和政府强制执行民商法律文化培育活动有其一定的局限性,不利于人们从根本上理解民商法律文化,甚至可以说,这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国家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念。为此,必须发挥市场经济的引导作用,对民商进行法律文化培育,从根本上改变民商的主观认知,端正经济发展态度。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民商法律文化不足的企业势必会淘汰,长此以往,在民商的潜意识里逐渐形成对民商法律文化重要性的认知。总的来说,市场经济的发展情况会与当时社会的民商法律文化基础相对应,在经济利益的引导下,进行民商法律文化培育工作的有效性会大幅度提升。

五、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