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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路建设 项目序列 评价指标 决策研究
公路建设计划部门根据国家政策目标、宏观经济发展战略、部门规划与区域规划,以及项目建设的指导原则、方针、政策来考虑项目的要点、目标和建设理由,并根据国家的人力、物资、资金等资源供应状况,在项目评估的基础上对各项目进行优先排序,根据国家财力,按照项目投资效果大小顺序进行项目建设。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及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出现,形成了大量的通过项目评估的公路建设项目,给年度实施计划的安排带来一定的困难,亟待建立一个综合评价的方法来安排项目的实施序列,以提高政府投资决策水平。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一个公路建设项目进行事先评价以科学地安排公路项目的建设序列。我国公路交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路建设项目的决策机关面对为数众多的经过可行性研究通过的公路建设项目和有限的建设资金,如何安排其建设顺序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公路建设项目实施序列是公路计划管理部门急需研究的课题。本文在综合分析公路建设项目实施影响因素的基础上,从经济学和投资学的角度研究影响公路建设项目排序因素,提出了公路建设项目实施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对各定性指标的量化进行了研究。为科学安排那些报批公路项目的建设顺序提供了依据。
1 公路建设项目实施序列指标集
影响公路建设项目实施的因素很多,有定量指标,也有一些定性指标。在实际工作中,决策者通常只注重定量指标的分析,并以此作为衡量项目优劣的标准,缺乏对定性指标的量化手段及其分析,因而,往往影响决策的时机与决策的质量。
在对公路建设项目实施决策时,首先要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的特点确定决策体系的综合评价指标集。
1.1 公路建设项目决策指标集的选取原则
决策是一种认识现状,预测未来、指导行动的动态过程。因此,只有全面了解决策目标,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才能做出科学的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决策。结合公路建设项目的特点,选择项目实施决策指标时遵循以下原则:
(1)精练性与综合性相结合的原则;
(2)实用性与可测性相结合的原则;
(3)政策性原则;
(4)定性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原则;
(5)指标的独立性与相对性原则。
研究表明,影响公路项目实施的指标众多。在指标集中难以全部罗列,也没有必要全部罗列时,我们只需从中选取最有代表性的指标,而摒弃与之在定义和意义上相类似的指标,以保证正确分析各指标的关系。另外,由于公路建设项目在很多方面有较大差异,绝对指标的可比性较差。因而应将绝对指标转化为相对指标。
1.2 公路建设项目实施序列决策评价指标体系结构分析
公路建设项目实施序列的决策,涉及到很多因素,指标结构较为复杂。决策时既要考虑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又要考虑项目的可行性,同时还要从可持续性发展的角度考察项目对环境、生态等方面的影响。将影响决策所包含的因素,按照最高层、若干有关的中间层和最低层的形式排列起来,构成公路建设项目实施序列决策的层次结构。
1.3 决策指标定义
公路建设项目综合评价体系的指标定义、度量方法分述如下:
1.3.1 国家政策符合度(符号K1)
定义:公路建设项目体现国家政策的程度。
度量:该指标为定性指标,采用模糊度量方法。
说明:该指标度量时需考虑以下几个分项:
(1)公路建设项目与国家的五年计划和远景规划一致性;
(2)公路建设项目与国家综合运输网络发展战略的协调程度;
(3)公路建设项目与国家发展重点,优惠政策、民族政策、及扶贫政策的联系程度;
(4)公路建设项目与国家的信贷政策、价格政策的关联程度。
1.3.2 区域社会经济需求度(符号K2)
定义: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对公路项目建设的需求程度。
度量:该指标为定性指标,采用模糊度量方法。
说明:区域社会经济是介于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总量之间的一个中间层次,属于中观经济。在度量该项指标时需考虑以下几点:
项目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开发和改善人们生活质
(1)公路建设量的程度;
(2)公路建设项目对区域资源开发的促进程度;
(3)公路建设项目对区域旅游等第三产业发展的促进程度;
1.3.3 路网属性(符号K3)
定义:是指拟建公路项目在国家公路网规划中的位置。
度量:定性指标,模糊度量。
说明:2000年前,国家将重点建设国道主干线系统中的“两纵两横”和三个重要路段。2000年至2020年重点建设国道主干线中的“五纵七横”。据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又制定了相应建设重点。所谓项目在路网规划中的位置是指拟建项目与国道主干线系统和地方建设重点的关联程度。
1.3.4 技术等级指数(符号K4)
定义:拥挤度与道路等级系数之积。拥挤度是指现有道路高峰小时交通量与道路基本通行能力的比值。
说明:技术等级指数,是体现现有公路等级与交通量的适应情况。公路等级的标准是根据交通量的大小确定的。现有公路的交通量与道路通行能力的比值反映了目前公路的交通负荷程度。相同的负荷度对不同等级公路显示的重要性不一样。因此,引入公路等级系数d。对于d的取值,由拥挤度的定义可知拥挤度的值小于等于1.0,因此取高速公路的d值为1.0,其它等级公路的d值是根据其设计年平均日交通量与高速公路适应交通量的比值而定。在项目具有相同的负荷度情况下,d越大说明现有公路等级较高,交通量亦较大,则提高等级所节约的效益就较大,该项目需要改建的迫切程度较大;反之亦然。若项目的现有公路等级相同,公路负荷程度越大,那么需新建或改建的迫切性越大;反之较小,迫切性也较小。由此,K4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了拟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3.5 经济指数(符号K5)
定义:是从宏观经济的角度反映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大小的指标。
EIRR——项目经济内部收益率,由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取用;
I—— 项目总投资系数,其值是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项目总投资额来确定,将项目投资总额换为以亿元为单位的数值后,取该值的倒数(无量纲)。
说明:为了使各项目的经济分析评价结果更具有可比性即不但反映项目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程度而且还要反映出它本身投资规模的大小因此引入经济指数K5。同时,由于受资金限制,为了能够体现项目间在内部经济收益率相同的情况下的优先顺序引进项目投资系数I。因此,K5能够较全面的反映出项目在国民经济评价的结果,并能反映出公路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
1.3.6 财务指数(符号K6)
定义:是反映项目在财务上的盈利能力与清偿能力大小的财务评价指
标。
FIRR——内部财务收益率,由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取用;
i——项目财务基准折现率,由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取用;
R——贷款占投资总额比率,由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取用;
n——贷款偿还期限,由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取用。
说明:由于各项目之间财务基准折现率不同,以及贷款比例的差异导致还款期这一指标在项目优选过程中可比性较差。考虑到以上两个因素构成财务指数这一指标来综合反映项目的盈利能力。当n、i相同时FIRR、R越大盈利能力及清偿能力越强,FIRR、R相同n、i越大盈利能力及清偿能力越弱。
1.3.7 环境综合指数(符号K7)
定义:反映公路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的指数。
度量: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模糊度量
说明:我国目前的环境影响评价,一般只是对高等级公路才单独进行编制环境评价报告,而项目的前期工作中,尤其是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中原有的《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办法》(以下简称编制办法)对环境评价内容要求甚微,而在修订后即将出版的编制办法中做了较详细的规定。根据修订后的《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办法》,及目前我国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研究现状,本课题对该指标直接进行模糊量化,暂不详细考虑各影响环境因素的权重,以便使本课题更具有一般性,应用范围更广。
以上七个指标分别从各个侧面全面地反映了拟建公路项目的特点,通过运用以上指标即可对公路建设项目进行评价和排序。
2 指标的量化
要对公路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需对所选指标进行量化,定量指标的量化通过指标的定义可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获得,定性指标的量化需要通过一定的数学方法进行。经研究,推荐采用模糊量化方法,各定性指标量化过程如下。
2.1 国家政策符合度K1
对于国家政策符合度指标K1,其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有4部分。根据4个分项建立两两比较的判断矩阵K1-a1(其中a1分别为前述中的1,2,3,4分项)
然后就某一个项目对各分项(效益指标即越大越好)评分进行给予其赋值,这是模糊指标定量化的过程。一般来说对于指标最优值可赋10.0;对于最劣值可赋值0.0。
据此可得各分项a1的取值q1构成矩阵C1;C1=(qi),其中I=1,2,3,4。
2.2 区域经济需求度指标K2
同理,对于K2,影响其取值的3个分项(亦为效益指标)的判断矩阵及赋值所构成的矩阵C2为:
2.3 路网属性K3
主要由两方面因素决定:
(1)在国家路网规划中的位置a1,该指标亦为效益指标。
对于上面的赋值有如下含义:
高:对应“五纵七横”及两纵两横”周围连接线
一般:其它用道及“五纵七横”的连接线;
低:省道;
低:县乡道路。
(2)拟建项目一端或两端的道路a2
很高:两端道路等级均比拟建项目现有等级高;
高:一端道路等级比拟建项目现有等级高;
一般:两端等级与拟建项目现有等级相同;
低:一端比拟建项目现有等级低;
很低:两端比拟建项目现有等级低。
由此,即可定出a1与a2值。
2.4 环境综合指数K7
由K7的定义可知其为成本指标(即越小越好);则K7这一模糊成本指标的量化如下:
很高:拟建项目对环境无负影响,反而有助于周围环境的改善和提高;
高:拟建项目对环境无负影响;
一般:拟建项目对环境综合后产生较小的负影响;
低:拟建项目对环境综合后产生较大的负影响;
很低:拟建项目对环境综合后产生一种极大的破坏。
对各指标实现量化后,为对公路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尚需对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并需合理选择各指标权重和适宜的评价方法,这些研究工作将另文介绍。
3 结论
关键词:农村公路;财务管理;问题对策
一、引言
农村公路作为公路网的基础,包括村道、乡道和县道,是农村地区最主要的运输方式。“十一五”期间,金华市全市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9.8亿元,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总里程达到10203公里,在全市实现了公路通村率和通村公路路面硬化率“双百”的目标。“十二五”期间,金华市建设农村联网公路,新改建农村联网公路约1870公里,总投资约13.4亿元,使全市农村公路基本建成“外联内网、地位配套、功能完善、快速高效”的现代化农村公路网,极大地改善了农民出行条件、带动农村经济物流发展、完善农村旅游环境。
二、我国当前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部分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差、后期来源不足
根据《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规定,我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资金主要来源是国家财政部,同时地方有关部门必须安排必要的地方配套资金,并确保资金能及时、足额到位。但是,在实际拨款的过程中,国家专项资金到达以后,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无法快速到位,部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基本没有配套资金,严重影响公路建设项目的正常进展。而且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随着经济发展,物价工价的上涨、农村征地补偿费的增加,导致资金需求压力越来越大。而且地方政府的财力有限,上级补助资金都设有专门用途,导致地方配套资金难以落实,给后期筹备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资金监管不到位,少数人侵占专款资金现象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虽然有些乡镇已经建立起了财务管理制度,但是却缺少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财务在事前、事中、事后的检查。尤其是一些由地方政府财政拨款、自筹资金以及合作资金兴建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对其资金的形成、使用、去向都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在内部审计制度执行方面有所轻视。这就导致少数人利用自己的职权,与当地乡镇或者村委进行暗箱操作,截留部分工程款项,影响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降低了农村公路的建设质量。
3.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财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由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所涉及的领域较广,从财务管理或者会计核算的角度而言,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需要的不仅仅是会计这门学科的知识,还要求财务人员掌握工程造价学、工程概算学等扩展性学科的专业知识。但是,从目前我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核算的现状而言,业务能力强、专业知识面广的财务人员还处于明显的稀缺状态。而且在乡镇中核算的会计人员基本业务素质相对而言就比地市级的较薄弱,多数会计人员缺乏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会计实务操作的经验。这给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的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和账务操作上也增添了不少的困难,导致账簿无法对项目投资进行一个全面的反映,不能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项目相关的财务信息,影响工程后期的验收决算。
三、加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具体对策
1.关注建设资金配套问题,加大配套资金落实力度
国家财政部投资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对乡镇来说是“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的需要,因此,配套资金的落实必须用纪律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同时关注配套资金的落实难度,增加中央投资额度,减轻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最后要调动地方各界的力量,大力拓展渠道,推进综合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乡镇管理部门发动企业、群众捐资筹措建设资金,以冠名、立碑等方式激发社会的捐资激情;同时努力探索捆绑式开发新思路,结合城镇建设、园区开发、旅游开发,以地换路、以林换路,缓解资金压力;用好农民义务工政策,利用科研手段把国省道的废旧沥青用于山区通村公路建设,以此来降低造价,减轻农民负担。
2.建立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财务审计制度,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立项开始,就要严格地控制资金流向。在财务部门拨款以后,建立一个追踪系统,专门追踪项目资金的流向,并且对建设项目各项资金的流向进行定期不定期地检查,防止资金被截留、挪用或者转借的现象发生。同时要强化内部管理部门监督,严格新建、扩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审批;加强建设项目后期管理力度,强化验收环节的管理,做好建设项目资金规划、运行阶段的资金监管;加强社会监督,规范政府部门和乡镇建设项目负责人的财务行为。同时科学开拓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和审计的新理念,建立规范、高效、公正、透明的财务管理体制,切实保障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3.提高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
区级财政部门要联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建立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财务人员的培训制度,并且认真组织落实,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公路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和核算的培训,向外延伸专业知识,使财务人员掌握现代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专业素养,确保账目能够完整、连续、系统地反映公路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状况。
结语
农村公路的修建,除了能够改善农民的交通状况外,还能拉动农村经济的增长,甚至改变农民的生活方式和思想道德。所以,应该充分认识到修建通村公路的重要性,积极克服修路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解决各种难题。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强化资金管理,加大资金配套落实力度,建立财务审计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财务人员素质等工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代军.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现代审计与经济,2008(02):30.
1.1规划阶段
规划阶段是公路工程的起始阶段,同时也是经济分析公路施工可性行的重要阶段,在这个阶段要对公路建设项目做一个全面的分析和论证,以确保施工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性、经济性、合理性。同时规划阶段要拟定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以便为投资决策做出科学的依据,减少施工误差,确保工程整体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在公路施工中要运用系统工程学原理和经济学原理对研究对象进行技术与经济两个方面的综合预测与论证评价。
1.2设计阶段
设计阶段的经济分析要把握三个方向:首先设计方案要与经济性和技术性相关联。在设计过程中设计者要尽量的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使项目功能具备先进的水平并且能够满足工程造价,但是如果资金有限制,也可以在资金限制范围内,尽可能提高功能水平,这就要进行详细的经济分析;其次,设计方案要考虑到工程项目的全寿命费用,也就是说如果单纯的降低造价,施工质量将没有保障,这就会引发维护费用的增加,所以在设计过程中应兼顾建设过程和使用过程的经济分析,力求项目全寿命费用最低;再次,设计必须兼顾近期与远期的要求,如果按照目前的要求设计工程,在不远的将来,可能会出现由于项目功能水平无法满足需要而重新建造的情况。但是如果按照未来的需要设计工程,又会出现由于功能水平过高而资源闲置浪费的现象,所以设计者要兼顾近期和远期的要求,选择项目合理的功能水平,同时也要根据发展需要,适当留有发展余地。
1.3施工阶段
通过合理的规划和资源配置,对施工活动进行科学的管理与组织,能够在不同方面影响工程项目的施工速度、施工成本等。施工阶段需要进行的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是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对工程施工活动实行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它编制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工程经济组织管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目的就是论证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在经济上是否合理,从而选择满意的方案,并寻求节约的途径。
2.公路工程经济分析的意义
公路建设的经济分析对指导公路建设以及其产生的社会效益有着指导性的意义。针对我国公路工程的建设,经济分析具备四个基本意义:首先,公路建设的经济分析可以有效的控制好公路建设过程中的资源配备,以此提高公路投资的利用率,使有效的资金换来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其次,经济分析可以促进公路工程的质量和目标,包括公路建设的经济方案和技术方案;再次,经济分析可以充分的调动资金的使用,扩展建设资金的来源以及资金的使用方案;最后,经济分析可以评价和完善公路建设中的各项技术政策、技术措施和技术方案。具体来说,工程经济分析在公路工程建设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有限资源条件下,合理配置资源,使有效的资金产生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为达到工程目标,选择最佳的实施方案,包括技术方案和经济方案。
(3)围绕多个融资方案,选择最有利的资金来源或资金方案。
(4)从经济的角度出发,评价和完善公路建设中的各项技术政策、技术措施和技术方案。
(5)从整个国民经济角度出发,分析和鉴定一个公路建设项目对整个国民经济体系的影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我国公路建设出现了新的特点,建设规模扩大了,投资增加了;公路建设项目作为一项高投入、高产出、高科技的大型建设项目,对整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福利等方面影响巨大。因此,要以认真严谨的态度对此进行经济分析,把有限的资源用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好的建设项目,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提高投资效益。
3.总结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鼓励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建设农村公路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动员农民群众踊跃参与农村公路建设,规范农村公路建设行为,保障农村公路快速、健康、有序的进行和建设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部颁发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遵守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因地制宜、经济实用、注意环保、确保质量的原则。
农村公路中的乡道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村道由乡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建设。
第三条凡在本县辖区内从事农村公路建设的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标准与设计
第四条县道和乡道一般应当按照等级公路建设标准建设;村道的建设标准,特别是路基、路面宽度,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和经济条件确定。对于工程艰巨、地质复杂路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平纵指标可适当降低,路基宽度可适当减窄。
第五条农村公路应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或扩建。桥涵工程应当采用经济适用、施工方便的结构型式。
第六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重视排水和防护工程的设置,提高公路的抗灾能力,在陡坡、急弯、沿河路段应当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提高行车安全性。
第七条农村公路直接采用施工图一阶段设计,但农村公路上中型以上桥梁要按照国家规定,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
第八条农村公路中的乡道、村道工程的设计,可以由县交通局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承担,但中型以上桥梁的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第九条农村公路工程的设计,必须经专家评审并报市交通局审批。
第三章规划管理
第十条农村公路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目标为依据,认真编制建设规划。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要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村镇总体规划相协调,与县域干线相衔接,与农田基本建设、水利改造、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统一实施。
第十一条农村公路中的乡道、村道建设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计划发展委员会、交通局负责技术指导。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项目必须纳入省交通厅的GPS管理系统。
第十二条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编制完成后,经专家评审,报县计划发展委员会、交通局审批,并报市计划发展委员会、交通局备案。规划批准后,应严格执行,认真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目标的实现。
第四章计划管理
第十三条农村公路的年度建设计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申报,县交通局审查、遴选、优化,县计划发展委员会会同财政局、交通局审批,统一下达。县计划发展委员会、财政局、交通局按照已批准的年度建设计划分别上报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争取列入上级计划。乡镇政府必须在每年九月底前申报下一年度建设计划,过期视同放弃。
第十四条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必须符合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突出重点、鼓励先进、分层推进的原则,避免一哄而上,而造成工程无法正常完工的情况发生。
第十五条申报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项目在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内,并纳入省交通厅GPS管理系统;
--施工图设计或简易设计已经批准;
--建设单位和资金构成方案明确;
--项目必须通过“一事一议”,并解决了征地、拆迁等问题。
不具备上述四个条件的项目不得申请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第十六条农村公路建设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变更投资、减少建设规模、降低技术标准,确需调整变更的,须经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标准,并于8月底前报交通部备案。
第十七条农村公路建设实行月报制度。各乡镇应在每月初前将截止上月底的工程建设进度、资金到位报表以及其他有关情况报县交通局。
第五章建设组织与管理
第十八条农村公路的建设用地、拆迁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负责,并按当地补偿标准给予补偿、补偿标准应当公开。
第十九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符合法定招标条件的,要依法进行招标。
含群众集资、农民投劳或扶贫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以及未达到法定招标条件的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不招标的项目应按照法定的招标程序和内容进行议标,必须签订施工合同。
第二十条农村公路中的乡道、村道建设项目的招标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于规模较大、技术复杂的项目以及大中桥要单独招标,其他项目可以在同一乡镇范围内多个项目一并招标。
第二十一条县政府招投标中心对乡镇政府的招标(议标)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招标前应将招标(议标)文件和组织方式送交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审查,未经审查的项目不得招标(议标);招标(议标)后,应将招标(议标)过程和结果报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招标(议标)结果应当在当地进行公示。
第二十二条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梁等工程,要选择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路基改建和公路附属工程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条件下,可以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组织当地农民参加施工。
第二十三条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完成相应准备工作,经县交通局认可,视同批准开工建设。中型以上桥梁应当依法办理施工许可。
第六章项目管理
第二十四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由乡镇人民政府担任。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方方面面负总责。乡镇人民政府要选派事业心强、认真负责、作风清廉、工作能力强的同志担任法人代表,并选派精干人员组成项目管理班子,健全管理制度,对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项目法人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项目建设程序:
--编写项目建设方案设计;
--选择相关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并报县交通局评审;
--选择相关单位编写招标文件,并报县招投标中心审查;
--组织招标,并报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批准;
--管理施工;
--组织交工验收。
第二十六条项目法人有责任、有义务履行下列职责:
--为施工做好现场准备工作,包括征地、拆迁,帮助施工单位安排驻地、施工场地、通水、通电等;
--筹集建设资金,发动群众备土,教育群众支持工程施工,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严格资金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及计量支付制度支付工程款;
--监督施工单位履行施工合同,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工期、质量、安全要求进行施工;
--处理合同纠纷,帮助施工单位解决突发问题和因难;
--及时报送各种报表及工程信息;
--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其他与项目相关的事宜。
第七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七条本县农村公路建设实行政府投入、农村社区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等多渠道筹资机制。
第二十八条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列入地方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县政府、乡镇人民政府的可用资金应尽可能多投入农村公路建设。
第二十九条政府鼓励农村公路沿线受益单位捐资农村公路建设;鼓励利用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投资农村公路建设,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赠匾、颁发证书、立碑、媒体公告等方式进行表彰。
乡镇政府要加大建设农村公路的宣传、动员力度,引导农民通过“一事一议”、民主决策,自愿投工、投资农村公路建设。
第三十条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增加农民负担,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不得强行让农民出工、备料。
第三十一条中央政府和省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资金要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并严格执行国家对农村公路补助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从中提取咨询、审查、管理、监督、纳税(费)等费用。补助资金先预拨一部分,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再全部支付。
第三十二条县交通局管理由交通部门补助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县财政局管理由国家财政补助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各乡镇自筹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要存入财政局管理的财政帐户,由财政局监督使用。各类资金必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按工程形象进度,项目法人的用款申请,经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方能使用。
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三十三条县交通局要指导、督促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要接受审计、财政和上级财务部门的审计检查。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第三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向沿线乡镇、村定期进行公示,加强资金使用的社会监督。
第八章质量管理
第三十五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政府监督、法人负责、企业自检、社会监理”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
第三十六条农村公路中乡道、村道建设工程质量的“政府监督”在县交通局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指导下执行,并负“政府监督”的责任。其具体职责是:
--监督项目法人履行公路建设程序;
--监督、检查项目法人是否建立了质量责任制和质量事故追究制度;
--监督项目法人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按规定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管理,抽查施工单位是否按合同规定的人员、设备进场;
--监督项目法人是否聘任了监理,监理合同是否规范,监理合同是否得到正确履行;
--监督监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务,检查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抽查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质量,对发现问题发出整改通知,并跟踪检查,直至消除问题。
第三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作为辖区内农村公路的项目法人,对农村公路的建设质量负总责。其具体职责是:
--建立健全项目工程量保证体系,并保证体系有效运转;
--建立质量责任制和质量事故追究制度,并认真执行;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监督施工单位按国家规范和合同约定组织施工;
--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对进场材料、施工质量进行检测,施工单位。
是否按规定进行工序间的交验收;
--监督监理人员按监理规范和监理合同的要求进行监理,监理人员工作是否认真,是否正确履行监理职能;
--配合交通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检,督促施工单位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及时上报质量事故,并配合有关部门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十八条县交通局要选聘有经验的公路建设人员,经培训后,派往各乡镇,以乡镇为单位对农村公路打捆监理。监理人员归属县交通局管理,检测设备由县交通局提供。监理费用有项目法人单位承担。
第三十九条农村公路及公路上的桥涵等辅助设施建设工程要设定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一年,质量保证金为工程合同价的5%。质量保证金由施工单位缴纳,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全额返还给缴纳单位。
第四十条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上报,不得瞒报。
第四十一条农村公路施工现场应设立工程质量主要措施告示牌,以便社会监督和质量问题的举报。
第九章工程验收
第四十二条农村公路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立即提出书面申请,请求项目法人进行验收。项目法人接到施工单位的报告后,应立即开展项目验收的准备工作,分别报请市、县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农村公路施工结束,未经验收者,不得投入使用。投入使用造成的损失,有施工单位承担。施工单位已经提出申请,项目法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验收,应按合同规定,给施工单位经济补偿。
第四十三条农村公路实现一次验收,即交、竣工验收合并进行,验收经费由项目法人承担。
第四十四条农村公路中乡、村道路的验收由县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项目法人操办具体事务;农村公路上的中型以上桥梁由市交通局组织验收。
第四十五条农村公路可以乡镇为单位多个工程一起验收。农村公路上的中型以上桥梁应单独验收。
第四十六条农村公路的验收要按国家规定的办法、程序、内容、格式进行,待省交通厅做出具体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办法与程序后,按省交通厅的规定进行。国家规定的验收办法、程序、内容、格式由县交通局另文下达。
第四十七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不合格者,按合同规定由施工单位无偿消除病害,直到合格为止;项目法人认为合格后,可申请管理部门再次验收,如仍不合格,应移交纪检部门或司法部门进行立案调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验收合格者,项目法人应监督施工单位在缺陷责任期内切实负起责任,及时消除病害。
第十章廉政建设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条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廉政制度,对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加强廉政教育和监督,特别是重要人员的重点环节要盯住不放,避免出现腐败事故。
第四十九条县政府要与乡镇政府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廉政合同。
第五十条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设立廉政问题举报箱及举报电话,接受举报后,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第五十一条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防止事故的发生,避免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第五十二条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县农村公路领导小组及安全局、不得瞒报。
第十一章考核与奖励
第五十三条县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情况、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作为奖励依据。
第五十四条对考核结果较好的镇、乡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并优先安排计划项目,对表现突现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对考核结果较差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暂缓或者取消计划项目的安排。对在农村公路建设中不作为的责任人予以戒免。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文件规定相冲突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一、国内外公路建设项目后评价现状
国外的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几乎与项目前评价同时产生。最早开始与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60年代以后广泛应用于各国和国际金融组织。发达国家的后评价主要用于评价使用国家预算的国内公共部门大中型投资项日,并有明确的后评价法律依据、系统的机构和评价程序与方法。国外建设项目后评价多采用有无对比法、前后对比法和逻辑框架法,相应的指标体系也比较健全和完善。
我国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后评估的起步工作也是在80年代开始的,在原国家计委的指导下,交通部进行公路建设项目后评价的试点,并在此基础上于1996年制定了《公路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管理办法》和《公路建设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办法》,详细规定了公路建设后评估工作重点、必备条件和组织管理方式及后评估报告的文件格式及内容。这标志着我国公路建设项目的后评估工作已经开始进入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但与其它国家比起来还是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对公路建设项目后评价方法的创新研究较少,仍使用传统的有无对比法、前后对比法。
2、在公路建设项目后评价的指标体系上,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标准,影响了公路建设项目后评价的效果;
3、对公路建设项目后评价的内容和程序方面的改进研究较少。
4、我国的路网建设涉及区域较多、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发展水平和科技发展水平千差万别,部分地区统计资料不完整,使评估测算愈加困难。
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现有的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计算方法已无法满足公路项目后评估工作的需要。本文在现有的“前后对比法”和“有无评价法”两种方法的基础上,尝试引入“逻辑框架法”,以健全公路项目后评价方法,对公路建设项目的目标进行全面和系统的评价。
二、我国现阶段公路建设项目后评价的常用方法
(一)前后对比法
“前后对比法”是指将公路建设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和评估的预测结论以及技术经济指标与项目实际运营结果及后评价时所作的新的预测进行比较和分析,鉴别实际结果偏离预期结果的程度,用以发现变化和分析原因,以便为今后加强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和进一步改进项目管理工作积累经验。
“前后对比法”多运用于公路项目的过程评价,通过对公路建成通车后的有关实际数据的观测调查,对比项目的实际运营情况与前期预测情况差距的大小,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从而为改善运营状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与措施。过程评价应涵盖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并能反映各阶段主要环节的特征。一般包括前期工作情况和评价、项目实施评价(主要包括执行情况评价及项目实施结果评价等)、营运情况评价、项目管理、配套及服务设施情况和评价。运用“前后对比法”,通过对全过程各个阶段的比较分析,可以寻找到项目效果好坏的原因,指出主观愿望和客观实际的差异,总结出项目成败的经验和教训,以便使以后项目的实际计划和目标制定更加切合实际。
(二)有无对比法
“有无对比”是指将公路项目实际发生的情况与若无该项目时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对比,以度量项目的真实效益、影响和作用。对比的重点是要分清项目的作用和影响,与项目以外因素的作用和影响。这种对比用于项目的效益评价和影响评价,也是后评价方法的一个重要原则。但是,由于公路建设项目实施后的效果不仅仅是项目的效果和作用,还受项目以外多种因素(如国家政策、沿线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发展水平)的影响,所以,简单的有无对比不能得出真正的效果。
为了客观、全面地反映公路建设项目的真实效益和影响,我们在前述两种评价方法的基础上引进了逻辑框架法,旨在完善公路项目的目标评价。
三、逻辑框架法
“逻辑框架法”(LogicalFrameworkApproach,LFA)是美国国际开发署(USAID)在1970年所开发的一种项目设计、计划和评价工具,主要应用于项目后评价中。“逻辑框架法”是一种概念化论述项目的方法,即用一张简单的框图将几个内容相关、必须同步考虑的动态因素组合起来,通过分析其相互间的关系来评价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及原定决策目标的正确性、合理性和实践性。
公路建设项目目标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总体宏观目标评价(即项目建成后对沿线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生态环境的总体影响和作用)和对项目原定决策目标的正确性、合理性和实践性进行分析评价。因此,公路建设项目后评价要对照原定目标的主要指标,检查项目实际实现的情况和变化,分析发生改变的原因,以判断目标的实现程度。对有些原定目标不明确或不符合实际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发生重大变化的指标,项目后评价要给予重新分析和评价。
我们可以利用LFA的思路和方法,对公路建设项目目标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评价。
LFA的核心概念是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即:“如果”提供了某种条件,“那么”就会产生某种结果。这些条件包括目标内在的影响因素和实现目标所需的。
外部条件。对目标体系而言,包括目标指标、实现目的、实现目标所需的资源投入、预期的效益产出四个层次,从而形成一个LFA的基本模式,如表1所示的4×4的矩阵:
从表1看出,LFA包含四个层次的垂直逻辑关系和水平逻辑关系:
1、垂直逻辑关系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1)宏观目标
项目的宏观目标即宏观计划、规划、政策和方针等所指向的目标,该目标可通过几个方面的因素来实现。宏观目标一般超越了公路项目的范畴,是指国家、地区、部门或投资组织的整体目标。这个层次目标的确定和指标的选择一般由国家或行业部门选定,一般要与国家发展目标相联系,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等的要求。
2)项目目的
也叫直接目的,是指项目的直接效果,是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一般应考虑公路项目为受益目标群体带来的效果,主要是社会和经济方面的成果和作用。这个层次的目标由项目实施机构和独立的评价机构来确定,目标的实现由项目本身的因素来确定。
3)产出
这里的“产出”是指项目的建设内容。一般要提供可计量的直接结果,要直截了当地指出项目所完成的实际工程。在分析中应注意,在产出中公路项目可能提供的一些服务和就业机会,往往不是产出而是项目的目的或目标。
4)投入和活动
该层次是指项目的实施过程及内容,主要包括资源和时间等的投入。
上述各层次的主要区别是,项目宏观目标的实现往往由多个项目的具体目标所构成,而一个具体目标的取得往往需要该项目完成多项具体的投入和产出活动。这样,四个层次的要素就自下而上构成了三个相互连接的逻辑关系。因此,要应用LFA进行公路项目目标评价,目标体系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第一级是如果保证一定的资源投入,并加以很好地管理,则预计有怎样的产出;第二级是如果项目的产出活动能够顺利进行,并确保外部条件能够落实,则预计能取得怎样的具体目标;第三级是项目的具体目标对沿线地区乃至整个国家更高层次宏观目标的贡献关联性。这种逻辑关系在LFA中称为“垂直逻辑”,可用来阐述各层次的目标内容及其上下层次间的因果关系,这样,一个公路项目目标的各种内在逻辑关系可以利用LFA来体现。通过分析目标管理诸多因素之间的逻辑关系,可以实现从设计,实施到最终效果的项目目标的系统评价。
2、水平逻辑关系
水平逻辑分析的目的是通过主要验证指标和验证方法来衡量一个项目的资源和成果。与垂直逻辑中的每个层次目标对应,水平逻辑对各层次的结果加以具体说明,由验证指标、验证方法和重要的假定条件所构成,形成了LFA的4X4的逻辑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