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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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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工作调研报告

网络安全工作调研报告范文第1篇

关键词:双导师双主体;引导式;职业技能大赛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17)02-0122-02

双导师制是一种目前在工程硕士的培养当中普遍采取的培养模式,但是在高职院校当中应用的相对还是较少。高职院校引入企业导师参与教学实践,目前采取较多的方式是将企业导师作为校内教师的一种补充,完成各种课程,尤其是实践性课程的教学任务。在长期的使用当中,企业导师的使用出现了较多的问题,比较突出的包括以下几点:

1) 教学技能和教学理念的缺失,部分企业导师因为缺少教学培训,虽然技能很强,但是无法以合理的方式传授给学生,也缺少课堂的组织能力,导致课堂当中学生玩手机、玩游戏等情况较为严重。

2) 上课时间无法保障,企业导师由于在企业另有岗位,在本校上课仅仅是兼职活动,因为单位的各种正常工作安排时有发生,导致因公因私的调课率远高于校内教师。

3) 备课时间无法保障,部分企业导师由于工作繁忙,无法保障备课任务,导致上课时照本宣科,影响了学生的学习效果。

根据企业导师的使用当中出现的问题,发现企业导师并不是很适合作为单独的教师使用,最好是搭配校内教师和校外教师互相配合。由校内导师负责知识、技能的传授指导,校外教师负责技能的方向性指导和在企业的顶岗实习指导。

将学生根据职业定位和学习特点分成不同的学习小组,每一个小组搭配企业和学院双导师。在对内的教学组织当中实施双主体模式,教师作为教学引导的主体,负责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在教师的引导和组织下开始学习。这样的一种培养模式,本研究暂时称之为:双导师、双主体培养模式。

信息安全技术专业2014级学生总人数57人,专任教师总人数5人,行业兼职教师2人,校内兼课教师3人。生师比接近10:1,学生数量不大,教师数量基本够用,能满足试点时的人力富裕要求。为了实践这一培养模式的可行性,在对学生和教师进行综合考量下,选择在本院信息安全技术专业当中进行试点应用。

1 调研学生的职业定位

信息安全专业人数较少,但是学生在报考本专业的时候,有一定的盲目性,所以首先在2014级信息安全专业当中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研,确认每个学生的职业定位和学习方向。通过调研发现,发出调研报告57份,回收50份,其中学生的专业定位数据如表1所示。

2 对学生进行分组

根据表格1数据,同时考虑到本专业教师数量因素,第一期先从中选取参与方向人数最多,并且跟专业的关联度最高,与职业技能大赛结合最紧密的两个方向:渗透测试和网络安全管理方向:这两个方向分别针对了两个职业技能大赛,网络安全攻防大赛和计算C网络应用大赛,所对应的企业岗位分别是web渗透测试和网络安全工程师岗位。而根据历年的毕业生跟踪数据显示,这也是学生入门工资较高的两个职业岗位。

3 选取参与教师,聘任企业导师

导师的选择是项目进行的重点,也是难点之一,不仅仅要选择职业技能最为突出的教师参与,而且要克服经费不足问题,教师要具有较高的奉献精神,尤其是在项目运行当中,有着严格的项目考核机制,如果考核不合格,将不予拨付经费,所以教师的选择尤其困难。

在具体的选拔过程当中,校内教师选择指导大赛经验较为丰富,指导过多次职业技能大赛的两位专业负责人作为校内指导教师,以专业负责人岗位津贴作为教师的项目启动经费。

企业导师的选择选取了与本校合作较多,有较多实验室和校园网建设合作的教师作为企业导师,并且聘任了两位往届优秀毕业生作为企业导师;因为对于部分长期合作的企业,本专业三年以来,累积输送了十人以上作为企业的实习生和员工,企业的合作培养参与度较高,企业领导也较为重视,批准了企业员工参与项目建设。而本专业往届学生参与指导时也较少考虑经费因素,比较有利于在经费较为紧缺的情况下开展项目。

4 确认双方职能,激励学生参与

在整个项目的运行当中,突出双导师指导下的双主体模式,跟以往单纯针对职业技能大赛的短时间培训不同,本项目运行特别突出学生的主体作用,学生才是整个项目的学习主体,教师只是作为引导的主体参与活动。

为了能更有效的激励学生的参与度,安排学生走访了海南省澄迈软件园,实地调研了其中的多家企业,同时邀请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对学生进行了就业形式分析;在完成了第一期调研的基础上,邀请往届优秀学生分成创业组和技能组分别和项目组学生进行交流和座谈,引导学生进一步明确自身的职业方向。

企业导师的职业技能很强,但是工作繁忙,指导时间不可能很长,所以在整个项目的运行当中,主要提供方向性的指导,让学生明确职业工作当中需要哪些技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关键点;而具体的技能传授和学习引导由学校内部教师进行,校内教师作为学生和企业导师的桥梁,帮助企业导师将技能需求明晰化、项目化之后传达给学生;将学生遇到的无法解决的问题、对企业实践经验的需求明确化、提炼之后转达给企业导师。

学生是整个项目运行的重中之重,为了更加有力的提高学生的自身参与度,增强学生的自学能力,最后实现自我学习的目标。在整个的项目运行当中,遵循建构主义的学习思路,将内容变问题,将讲授变研讨,将答案变行动;不再简单地将知识、技能传授给学生(基础技能在课内教育当中已经基本实现),而是在已有知识技能基础上,以项目化推进的形式,引导学生主动深化知识,在内部的交流合作当中,发现新问题,解决新问题,提出新思路,实现新目标;

在具体的培养当中,网络安全管理方向的学生紧紧围绕H3C网络工程师的考核需求,以逐步参与校园网管理的方式增强学生的职业代入感和责任感;web入侵渗透测试方向的学生紧紧围绕CTF大赛的模式,在逐步进行的过关竞赛当中积累技能和信心,寓教于乐。

5 考核管理机制

质量是检验一切的真理,学生的培养当中,是否真的切实学习到了所需要的知识技能,是否真的提升了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是否真的增强了学生的就业竞争力,都需要一个考核认证机制,否则在项目的实施当中,就很容易流于形式,从而影响了项目的成效。

在首先确立了学生职业技能需求的基础上,整个目标管理机制分为过程性检验机制和终结性检验机制。

过程性检验机制包括在线资源记录(图1)、音频视频资料(图2)、在线交流记录(图3)、面对面指导记录;在整个过程中引入CRP平台的导师平台,由学生和教师双向确认辅导记录(图4),确保整个辅导过程可控、可靠、有效。

形成性检验机制只能保证项目的进行是可控可靠的,但是无法从根本上保障质量的落实,所以终结性考核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本项目两个实践组的目标非常的明确:大赛和就业,所以在最后的考核当中就包含上述两个方面。

在运行了一个学期之后,目前本项目组成员在海南省各项技能大赛当中收获喜人,获得海南省职业技能竞赛计算机网络应用赛项二等奖一项;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海南赛区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一项;软件开发大赛JAVA赛项高职组海南省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两项;海南省第一届网络安全大赛,本组成员参与获得初赛排名第七,成功晋级决赛。

6 总结分析

双导师、双主体制培养模式的实施当中,还碰到了很多的问题,学生的参与面不够广,目前本专业教师的数量还不足以满足全部学生的参与,生均培养成本较高,如果项目全面铺开,将带来更大的成本投入;企业导师的参与积极性不高,由于企业教师的工作较为繁忙,并不热衷于⒂牖疃,在项目运行中,企业导师只能满足最多不超过一周一次的活动参与,给学生的指导力度不足,提供的实习岗位有限,限制了学生的实践动手机会;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较差,在以问题引导,项目引导的方式开展学习时,学生的知识储备不足,自我学习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还有所欠缺,目前主要通过微课、慕课、在线实训平台的方式进行弥补,但是效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虽然存在诸多的问题,但是在运行了一个学期之后,部分拔优学生的技能水平和自我学习能力已经有了明显的提高,在项目的下一步试点中,准备进一步铺开其他项目之后,应该可以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给合作企业提供更优质的实习生,给项目导师提供更高的经费支持,从而推动企业的参与积极性,取得更好的实践效果。

参考文献:

[1] 邓艳,林军.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度实施优化方略――以南京邮电大学为例[J].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7).

[2] 黄振中.“双导师制”在法律硕士教学与培养中的完善与推广[J]. 中国大学教学, 2012(2).

[3] 耿有权,彭维娜,彭志越,等.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运行状况的调查研究――基于全国14所重点高校问卷数据[J]. 现代教育管理, 2012(1).

网络安全工作调研报告范文第2篇

关键词:校园安全;安全事件;综合治理;律师;职能作用

近年来,校园安全事件频繁发生,校园安全的维护成为教育管理工作中刻不容缓的问题,许多地区采取了种种措施保障校园安全,但这些措施也仅局限于校内的治安管理,治理效果不十分明显,因为校园管理者并没有完全和社会各部门进行配合,没有充分发挥社会综合治理的广泛作用。律师作为社会法律工作者,依法维护校园安全也是工作职责之一,校园管理者和律师应当在校园安全的综合治理中积极配合,以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的职能作用,以协助和配合校园安全这一教育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一、校园安全

校园安全,可以从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方面来进行定义。从广义上说,校园安全的主体应该为全体社会公民和学校等单位团体,狭义上的校园安全主体一般指在校学生、教职工。而校园安全的客体包括了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人格等权利,以及学校公共财物的财产权利,当然也应该包括校园文化资产的权益。校园安全的内容应该是对涉及校园人、财、物、校园文化等人身和财产权益综合安全的保护。目前,中国对校园安全关注的焦点主要是学生人身安全,而对于教职工安全、学校公共财产安全等一般不列入重点监测的范围,对于校园文化资产的监控更不被作为校园安全的内容,这种做法显然不能有效保护校园安全。

既然校园安全的范围如此宽泛,那么校园安全的建设原则应包含如下内容:

1.以人为本原则。它主要指生命权。在物权、债权、生命权等各项权利中,生命权毋庸置疑应该是最为重要的权利,它是生命主体享有一切权利的前提。校园安全所涉及到的内容是很复杂的,但是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应该以保护校园安全主体的生命安全为第一要务,这是校园安全建设的首要原则。

2.预防为主原则。在整个校园安全建设和管理中,安全事件发生后只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损失降低到最小,这样无法有效的从根本上制止校园危险事件的发生。所以校园安全建设应该秉承预防为主的原则,通过分析一些危险隐患产生的原因和一些初期的迹象,防患于未然,将安全隐患消灭消灭在萌芽状态中,从源头上防止校园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3.综合治理原则。校园安全是个综合治理工程,它涉及面较广,包括了人、财、物、意识等各个层面中与校园有关的内容,这些都是与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比如,校园公共财物的维护、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校园网络安全、校园相关产权的保护等等。所以校园安全需要全面兼顾,综合治理,才能真正确保校园的安全。

4.科学管理原则。校园安全建设要依托科学指导和帮助,这些可以大大提高校园的安全程度和安保效率,同时还应依靠在校的所有人的力量和智慧,充分调动校园内安全主体的主观能动性。

二、校园安全现状

近几年,中国有关校园的中毒事件、踩踏事件、暴力事件、交通安全事件屡见报端,而且每年的安全事件发生呈上升趋势。这些表现的特点有:

1.安全隐患增多。中国小学、中学尤其是大学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形式日益多样化,后勤服务社会化,学校正成为一个开放式的教育园区,尤其是大量的社会实体、社会成员进入校园,给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这些都是校园内存在的安全隐患。

2.安全意识薄弱、自我保护意识差。校园内外发生的许多涉及学生的意外伤害事故中,大多数当事学生对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心理准备和自我保护意识,因为多数学生所接受的安全教育几乎为零,安全意识甚为淡薄,学生思想中仅有的一些安全意识来源于本能和老师及父母简单的提醒。

3.周边环境对校园安全影响大。网吧、游戏厅、录像厅、酒吧等休闲娱乐场所充斥在校园周围,在这些场所中一些不良的社会现象潜移默化地腐蚀着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影响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些成为教唆犯罪和滋生犯罪的诱因和温床。

4.由于心理问题而导致的意外伤害和死亡事故有所上升。青少年学生处在心理和生理的成长期,比较敏感,当家庭环境、学校和社会发生反常情况时,容易诱发一些心理疾病,从而做出伤害自己或他人的行为,这种类型的安全事件,大学比中小学表现的更为突出。

三、律师工作职能在校园安全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

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其工作范围几乎涵盖社会各生产和生活领域,针对近年来校园安全问题的严重性,积极发挥律师在校园安全综合治理中的职能作用已经成为校园安全管理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它具有比较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作用。

1.律师工作在构建校园安全综合治理中的重要服务作用。律师通过向校园提供法律服务,既普及了法律知识,又使校园矛盾和纠纷能得到有效的化解,因此,如果在校园安全治理中纳入律师的法律帮助,治理成效会有更大的提高。

2.律师工作在校园安全治理中的具体作用。由于专业法律工作者掌握大量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因此可以从现行法律规定和校园人、才、物的权益的角度出发,协助校园管理者制定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使校园安全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维护,从而达到通过法律保护来实现校园安全的目的。

3.律师工作是校园安全综合治理中普及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当前,校园普法和律师工作还没有得到校园安全治理的重视,但是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律师的作用已经得到充分的发挥,并且已经取得很大的成效。因此,将律师的法律服务工作引进到校园安全治理中,来加强校园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校园安全法律意识,同时通过律师向相关国家机关提出校园安全综合治理的司法建议、调研报告、议案、提案等,从而促使校园安全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和提高。

四、校园如何充分利用律师在校园安全综合治理中的职能作用

针对校园安全现状和校园安全综合治理中出现的问题,首先要着重解决校园安全预防问题,其中包括积极发挥律师在校园安全的综合治理中的职能作用。

1.校园安全综合治理中应提升律师的法律指导地位。校园安全综合治理中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律师法律顾问的作用;大力开展法律援助活动,积极动员法律工作者为学生提供法律帮助;开展校园依法维权活动,帮助校园学生解决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加强校园的法制教育,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安排律师参与校园接待工作,建立律师和校园联系制度和责任制度等等。

2.大力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法律宣讲负责人”的优势作用,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通过为大、中、小学生上法制课来教育广大师生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制意识;帮助学校制定、完善校园安全工作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进校园”活动,积极发挥学校主渠道的作用,搭建律师服务平台,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和板报、橱窗等宣传阵地广泛普及法律、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和逃生自救等知识,做到法律知识全覆盖;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加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3.校园建立与学校所在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联系制度。建立与学校所在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联系制度,实现安全事件的律师工作介入的联网,充分并及时利用双方的安全资源,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同时聘请律师担任校内的兼职教导员和法律咨询工作人员,加强对在校师生安全意识的法律教育。

4.做好弱势群体学生的法援工作。校园积极主动地与律师联合,及时做好弱势群体学生的法律援助工作,使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5.为律师参与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创造条件。校园管理者应当主动聘请律师参与校园安全的综合治理工作,在律师的协助下,制定校园安全的发展计划、指导措施和各项管理制度,以保证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合宪、合法,同时扩大律师对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影响力,使律师对校园安全综合治理方略的实施和构建校园安全环境发挥更大的作用。

综上所述,律师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对于推动和促进校园安全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律师工作在校园管理中没能得到充分的利用和发挥。因此,我们应当提升律师在校园安全治理中的管理地位、凸显律师作用、彰显律师价值,才能从真正意义上充分发挥律师在校园安全综合治理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