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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区域绿化工程规划期为六年,规划基准年为2009年,其中前五年为工程实施期,第六年为补植完善和全面检查验收期。重点区域绿化工程分别是:道路绿化工程、河流水系绿化工程、直观坡面绿化工程、“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工程、城市绿化工程、环城绿化工程、工矿区绿化工程和重点出入境口及旅游景点绿化工程。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编制辖区范围内的重点区域绿化规划。规划内容包括辖区绿化现状及存在问题、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建设内容、分年度建设规模、技术措施、资金筹措及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规划任务要分解落实到实施年度,具体实施地段、路段、河段,落实到具体承担的部门和实施单位。市交通局要负责完成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所辖两侧界桩范围内的绿化规划;市水务局要负责完成河流两岸、河堤及库区周围、渠道两侧辖区范围内的绿化规划;市建委、市容园林局要负责完成城市及环城林带的绿化规划;市旅游局要负责完成重点旅游景点的绿化规划;市教育局要负责完成大中专院校绿化规划;市林业局负责完成“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和直观坡面绿化规划;绿化规划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各区县、各部门的绿化规划要分别以区县政府和部门的正式文件(一式五份)于2009年6月底前上报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涉及我市辖区的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的我市境内的高速公路绿化规划,*铁路局所辖两侧界桩范围内的绿化规划,民航西北管理局的*咸阳国际机场绿化规划,*警备区营房及其周围的绿化规划,请同时抄送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汇总。
二、明确任务,实行分工负责制
重点区域绿化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人民政府对辖区内重点区域绿化工程负总责,市级有关部门要明确区分不同区域的建设内容,明确建设任务,市交通局、市水务局要按照辖区绿化面积的90%以上得到绿化为建设目标,每年按照规划任务的20%进行安排。市建委、市容园林局要以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为建设目标,逐年安排建设任务。市旅游局要按照旅游景区普遍绿化,绿化率达到60%以上的建设目标,搞好重点旅游景区的景点和道路绿化,逐年安排建设任务。市林业局要按照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直观坡面绿化率达到50%以上的建设目标,抓好直观坡面绿化,按照平原区40%的村庄要达到“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标准,开展以庭院绿化、街道绿化、路渠绿化和村周一片林建设为主的绿色家园建设,每年按照规划任务的20%进行安排。
三、抓点示范,制定重点板块实施方案
近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板块:渭河沿线绿化工程、西宝铁路沿线绿化、关中环线景观林带、“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直观坡面绿化工程和高速公路两侧铁丝护栏内绿化林带断带补植工作。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要负责抓好我市境内高速公路两侧铁丝护栏内绿化林带断带补植工作。*铁路局要负责抓好西宝铁路沿线绿化;市水务局、林业局和沿渭各区县要负责抓好渭河近堤绿化工程和河堤临水侧建设不超过30米的防浪林或芦苇带;市林业局要负责抓好“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和直观坡面绿化工程建设。各区县和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所辖区域重点板块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明确实施范围、建设目标、建设期限、树种配置等内容,随规划一并上报。
四、加强领导,建立情况通报制度
重点区域绿化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系统工程,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才能保证实现。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把重点区域绿化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周密安排,全力抓好工程实施。
市绿化委员会负责全市范围内重点区域绿化工程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县绿化委员会负责辖区内重点区域绿化工程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属地为主、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净化、绿化、美化、硬化、拆除、清理、遮挡等方式,高标准、高质量地对公路路域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着力改善公路沿线环境面貌,美化公路沿线城镇景观,创造文明、优美、舒适、安全、畅通的公路通行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责任单位
整治范围:我区境内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及其两侧可视范围内影响路域环境的区域。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具体负责辖区内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区政府将对全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进行考核验收。
三、整治内容、标准及措施
(一)垃圾治理:公路及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无垃圾、白色污染,公路边沟内无堆放农作物秸秆等现象,不得露天焚烧树木枝叶、枯草及其他废弃物。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垃圾治理,提高垃圾收集率、压缩密闭运输率,实行统管统运,集中处置。国道、省道两侧不得设置露天垃圾池。(督导单位:区建设局)
(二)沿路绿化:城市出入口及主要路段每侧种植不少于20米宽的林带,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一般路段尽可能种植林带,不宜种植林带的,要与自然景观相协调。建立管护队伍,抓好日常管理,加强病虫害防治,及时清理死株枯枝并及时补植,做到树体管理规范,绿化带整齐美观,无杂草。(督导单位:区林业局、区风景园林局)
(三)沿路建筑:公路两侧建筑美观、整洁,无残墙、断壁、破房;广告牌匾设置规范、整齐美观;门前场地硬化、美化。加强公路两侧建设控制,拆除违章建筑,对临时不能拆除的,统一清洁、粉刷,并制定规划,逐步清除;科学制定广告牌匾设置规划,统一规格,控制数量,合理布局;公路两侧单位、住户门前场地硬化、美化,切实达到整体美化效果。(督导单位:区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
(四)平交道口:平交道口设置规范,距路面边缘硬化长度不少于50米,与公路连接的平交道口原则上低于公路路面,穿村路段同侧相邻平交道口距离原则上不少于200米,其他路段同侧相邻平交道口距离原则上不少于500米;排水受影响的,必须设置盖板涵或圆管涵,其跨径或管径平原地区不小于1米,山区不小于0.6米,确保排水畅通。(督导单位:区交通局、*公路分局)
(五)占用公路治理:公路上无堆放物品、摆摊设点、设置障碍及维修、清洗、随意停放车辆等现象;国道、省道两侧外缘50米范围内无集市贸易,规划落实必要的集市场地;加大对占用公路危害的宣传力度,依法查处违法占用公路的行为。(督导单位:区交通局、区城管执法局、**分局、*交警大队、*公路分局)
(六)超限超载漏撒治理:运输散装货物车辆要密闭运输,车辆超限率在5%以下。依法查处漏撒扬尘、超限超载车辆,严厉打击集结闯岗、暴力抗法行为。(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分局、*交警大队、*公路分局)
四、整治时限
2009年上半年集中开展全区公路及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垃圾治理、沿路绿化、沿路建筑、平交道口、占用公路、超限超载治理等工作,切实解决公路路域环境脏、乱、差问题,7月底组织考核验收。2010年巩固整治成果,提升标准,建立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区里成立全区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调度和考核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充分认识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完善机制,确保整治活动顺利进行。要把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分解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考核。要结合实际,选好突破口,找准切入点,强化部门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平原绿化、生态建设为载体,提高我镇林木绿化率,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提供生态支持和环境保障,促进最佳人居环境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兼顾的原则;坚持示范带动,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依靠科技进步,确保质量和效益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镇平原绿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工作站,负责平原绿化指导工作。
四、实施内容
(一)通道绿化
1、道路防护林带建设。镇、村公路两旁宜林地要营造10—20米宽的防护林带,各行政村已硬化道路两侧要各载植1排树木。
2、集镇出入口营造高标准的防护林和景观林。通道绿化以保护路基、美化环境为主要功能,镇政府将在政府门口到集镇道路实行绿化,建一条绿色长廊。
(二)村庄绿化
村庄绿化内容包括主要街道两侧绿化、村庄公共绿地建设、庭院绿化美化和农田防护网的建设。村庄绿化结合整治农村环境,逐步达到路边有树木、庭院有绿荫、活动有绿地,结合不同的立地条件,选择适宜的绿化模式。农田防护林网栽植树种以不影响农作物生长为宜,栽植密度以有利于该树种的生长为原则;房前屋后以栽种泡桐、杨树等速生树种或其他适生经济树种、观赏绿化树种为主;对坡耕旱地、沟渠路旁、低产水田、水塘四周、田埂地头以及其它不影响抗旱效益的宜林地,以栽植杨树、柳树、桤木、水杉、池杉为主,每个村要建设1个义务植树示范基地,落实经营机制,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村庄绿化工作。
(三)水旁绿化
充分利用修河、柘林水库及其他河流、水库周边的滩涂或其它宜林地进行水旁绿化。所有栽植在水利设施及四周的树木以不影响防洪安全、湿地生态系统和抗旱效益的发挥为原则,可栽植柳树、杨树、桤木、水杉、池杉、桂竹等树种。
(四)城镇绿化
镇政府将按照县“四化”工作的绿化要求抓好集镇荒山荒坡和地带的绿化、街道绿化、单位庭院绿化、空地绿化,改善环境面貌,增加绿色,建设宜居环境,各旅游景点要充分考虑自身特色,在旅游区及道路两侧栽植风景林,提高旅游品位。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有线电视、高音调频广播等媒体对平原绿化的社会、生态、经济效益进行广泛宣传,利用宣传栏,固定宣传牌、永久性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使全镇上下形成平原绿化的共识,营造全民自觉参与平原绿化的浓厚氛围。
(二)创新工作机制
镇政府作为本级平原绿化工作组织者和责任主体,有关部门作为相关责任承担者,将采取“政府发动、部门推动、市场拉动、群众联动”的机制,广泛发动群众、企事业单位等力量参与平原绿化。庭院绿化由村民自行实施;村庄绿化由村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机关、学校、林场等地区由本单位负责投资绿化;村级公路两旁、水库周围、河流两侧及农田周围,由所属村委会负责绿化;鼓励造林大户采取租赁、承包、联营等方式参与上述地段的平原绿化,对造林困难地段,承包年限可以定为30—50年,也可先造林后拍卖或零价拍卖,或以奖代补。为确保平原绿化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对全镇各村实行相关单位联系点制度,协助各村抓好平原绿化工作。
(三)落实配套政策和奖惩措施
1、全面落实“谁造谁有、全造共有”的政策,及时予以确认发证,保护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林业工作站做好苗木的培育和采购工作,并对成片平原造林免费提供作业设计。放宽林木使用条件,所造林木的采伐即申即批。
2、奖惩措施。各村民委员会要不折不扣地完成平原绿化任务,面积以林业部门验收勾图为准。在完成分配任务前提下,每个村确保完成一个3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绿化点,每个新农村建设点确保完成50亩绿化面积,对完成30亩以上集中连片点政府奖励10元/亩,完成100亩以上集中连片点政府奖励20元/亩,完成200亩以上集中连片点政府奖励30元/亩;但各村每少完成一亩绿化任务要罚款10元/亩,对新农村建设点未完成50亩任务的将按20元/亩罚款。本次平原绿化工作要求在年月日前全面完成,林业工作站在3月20日前后对平原绿化工作进行验收勾图,对于此次平原绿化工作,镇政府将列入年村级目标管理考评。
(四)科学规范实施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和技术规程,把所有宜林地纳入绿化范围,制定平原绿化规划和每年的具体实施方案。林业工作站要切实做好技术培训、督促检查等工作,指导林农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要确保造林绿化质量,增加科技含量,科学整地、高标准栽植。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为有利契机,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坚持集中行动与日常管理相结合,逐步建立起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行为规范,共同创建整洁、优美、文明、和谐城市新区。
二、整治区域与责任分工
(一)办事处环卫队承担对驻地公共区域的卫生清理,做到全天候有人保洁,垃圾及时清运,日产日清。
(二)各村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卫生死角、四害孽生地、垃圾池周边以及乱堆杂物进行全面清理。这次活动以西南园小市场、西侧和北部道路两侧乱卖沙石、水泥、散煤和乱摆、乱搭等违规占道经营,朱戈庄村西、赵家庙村东河流域、窝洛子东山成教中心东侧、王安公路东端南涯电子周边、东护城河流域、疏港路复线毛家山村前、西门外拥军路等区域和路段多年积存垃圾的综合整治为重点,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村要明确责任区域,列出整治计划和完成时间,组织力量确保在一个月内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三)各单位要做好“门前五包”工作,达到本单位门前(从单位院墙至道路路沿石范围)卫生清洁、车辆停放有序、亮化、硬化、绿化标准,对清理出的场地要及时栽植树木,进行绿化。
(四)抓好村庄的生活垃圾收集和环卫设施建设。
一是驻地村庄严禁设立露天垃圾池,必须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设置密封式垃圾桶;严禁私自将垃圾清运外包,由环卫队集中清运,坚决杜绝将垃圾清运外包给个人,从源头上堵住垃圾源。
二是要搞好村内排污管网的规划建设,彻底清除明沟内积存的淤物,改变排污不畅、污水臭气熏人和影响村容村貌的现象。
三是要搞好村内大街小巷的硬化和地面的绿化美化,做到路面平整无坑洼和无。
三、整治目标
(一)全处的交通要道以及各村的主要街道可视范围内无“三大堆”,无树挂和白色污染物等卫生垃圾。
(二)规范道路两侧的经营秩序,清理道路两侧违规违章经营,确保市场管理有序,无卫生死角。
(三)绿化带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完好,绿地内无杂物,树木上无吊挂。
(四)明确职责划分,落实属地化管理制度,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四、活动安排
本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11月20日—11月25日)
各村、各单位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搞好对接,明确职责范围,按照责任区划分做好开展活动的宣传发动,排查需要重点治理的地段、项目等,制定实施方案,于11月25日前将治理地段和实施方案报办事处环卫队。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11月26日—12月20日)
各村、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分解工作目标任务,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清理和整治,在整治过程中抓住薄弱环节,实行重点突破,对环境卫生脏乱差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整治。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2月21—12月底)
12月中旬为各村、各单位自查总结阶段,从12月下旬起,办事处将组织督导人员对各村、各单位开展活动成效进行专项督查和验收,验收结果在全处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加扣分项目,作为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环境卫生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办事处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各村也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这次整治活动开展地富有成效。
(二)全面整治,突出重点。这次活动的重点是全面治理环境脏乱差,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等环境卫生问题。各村、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工作部署,确定需整治的重点区域、路段,做到不留卫生死角,不留盲点,不留隐患,防止回潮现象的发生。
一、工作目标
切实做好境内高速公路及其连接线的安全畅通和美化绿化工作,清理高速公路及其连接线两侧违章建筑物(构筑物)脏、乱、差问题,为丹霞山创国家5A景区、省国际旅游文化节的成功举办和促进我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开展清理高速公路及其连接线两侧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活动方案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县清理高速公路及其连接线两侧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协调清理整治各项具体工作。
三、清理整治重点
清理整治我县辖区内高速公路及其连接线两侧违法违章建筑物(构筑物)、临时棚屋及乱摆乱卖等影响城市形象的行为,重点清理违章广告牌。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10月8日至10月20日)
以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运输环境为主题,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及标语、横幅形式,宣传整治工作目标、措施,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违法排查阶段(10月20日至10月31日)
交通运输部门牵头会同公安、公路、国土、住建等部门及相关镇,按照治理公路违法行为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高速公路及其连接线两侧违章建筑物(构筑物)调查摸底工作,并对相关违章建筑、临时棚屋及乱摆乱卖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整治办公室。
(三)强制执行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对排查出来高速公路及其连接线两侧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活动公路违法行为,在市清理高速公路及其连接线两侧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开展清理行动,我县各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对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停止公路违法行为进行强制执行等专项整治清理工作。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
县清理高速公路及其连接线两侧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活动领导小组将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凡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或者出现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高速公路及其连接线两侧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公路违法行为,采取责任倒查,追究相关负责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思想教育。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清理高速公路及其连接线两侧违章建筑物(构筑物)违法行为工作,克服厌倦和松懈情绪,继续增强做好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清理高速公路及其连接线两侧违章建筑物(构筑物)违法行为工作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
(二)加强领导,落实治理责任。各部门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上级清理高速公路及其连接线两侧违章建筑物(构筑物)违法行为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分解任务,细化目标,制定措施,确保清理高速公路及其连接线两侧违章建筑物(构筑物)违法行为工作要求传达到位,任务目标分解到位,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各部门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杜绝“三乱”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