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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足“全”字,整合规范化的机构职责
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机构设置、完善职能整合、明确人员配备、细化操作流程,为实行一站式办结和一窗式服务提供了组织保障。一是统一机构设置,做到权界清晰。共设置了首次登记科、抵押登记科、预告登记科、转移登记科、权籍调查科、批后监管科、发证质检科、地产交易科、平台信息科、档案馆等14个科室,从权界清晰上保证了机构设置的统一性。二是完善职能整合,做到权责一致。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的不动产权利类型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地役权、抵押权等4项;办理的不动产登记类型有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8项,共有不动产登记事项71项,已经全部整合到有关登记科室,从权责一致上保证了职能整合的完善性。三是明确人员配备,做到分工合理。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制定了内设科室和人员岗位设置方案,不仅明确了每位工作人员的所在科室、担任职务和工作职责,而且推行了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管理制度,从合理分工上保证了人员配备的明确性。四是细化操作流程,做到运转高效。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梳理细化了登记工作流程,制作了登记流程图,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收费、发证、归档等环节,从运转高效上保证了操作流程的细化性。
二、突出“快”字,设置便民化的登记窗口
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了窗口类型、设置了服务平台、实行了上门登记、设立了审核制度,为实行一站式办结和一窗式服务提供了环境保障。首先,公开窗口类型,实行高效服务。为方便市民一站式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登记中心共设立了“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咨询服务”等共17个窗口,实行了高效登记服务。其次,设立服务平台,实行微笑服务。在醒目地方摆放了不动产登记流程图、温馨提示等宣传展架,设有引导台、取号机、等候区等,提供了叫号、取号服务,实行了微笑登记服务。再次,延时上门登记,实行特殊服务。登记中心要求窗口员工提前一小时上班并且延时下班,不耽误群众来办事,不让群众多跑路。对不能到场办理登记办证手续的“老、弱、病、残、孕”等弱势群体,窗口员工提供了预约免费上门登记,实行了特殊登记服务。最后,设立审核制度,实行优质服务。设立了审核人员和值班领导制度,负责现场指导审核,并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处理,分担了窗口压力,避免了出现差错,实行了优质登记服务。
【Key words】Concept;Registration of real estate archives information resource;Characteristics;Management
1. 概念
(1)不动产包括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不动产登记档案是不动产登记部门在不动产权属调查、登记、转移、变更等工作中形成的真实记录。
(2)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资源的基本组成包括:不动产登记档案、不动产登记簿和在不动产登记行为中产生的相关资料。
(3)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称之为不动产登记。
(4)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资源的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是审查和确定产权、保障所有权人合法权益的必要条件,也是进行城市规划和建设必备的基础材料,它是体现一个城市管理和房地产管理水平的标志,也是城市房屋和土地现状的缩影。
(5)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资源的重要作用:无论是在国土资源保护、地籍调查、住房保障、法院诉讼、国家税收,还是在户籍管理、个人信用等管理等领域都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 特点
2.1凭证性。
(1)专业性要求高。如房屋面积的丈量、土地界限的认定、房地产平面图的测绘等,都必须由具有专业资质的部门出具报告。
(2)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在实施产权管理和产权保障时,记录和管理都是唯一能够合法证明权利人与房屋土地之间权利关系的原始凭证。
2.2多样性。 构成多样,涵盖了不动产登记的所有形式,由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五大方面构成。形式复杂,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原始档案资料以纸质为主,现代电子档案以图像文件为主。信息多样,既含有与地理分布有关的数据,也包括权利属性、自然状况等基本信息,可称得上空间地理信息与属性综合信息相融合。
2.3连续性。 房屋土地登记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现代社会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也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交易剧增。不动产登记档案体现了房产全部:从土地的划拨、流转,房屋的买卖、过户、继承,房屋的司法拍卖,一宗土地、一处房产,反映了房屋产权的真实情况。在房地产交易市场中,产权转移频繁更替,甚至存在过户办理尚未完成而下一次的买卖转移已促成。因此,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存在动态常规性和连续必然性。
2.4增量性。 由于交易频繁,不动产登记业务量不断增加,不动产登记档案不断扩容。所以不动产登记档案既要永久保存又必须要求高质量的保存条件。 以上几点决定了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资源管理模式要有专业性,复杂多样性,管理模式要适应于连续性,保障高质量永久保存的管理。
3. 管理模式
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在全国展开。《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是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可见,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原始依据是不动产登记档案,也是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的基础。因此,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资源管理模式的确定和建立非常重要。不动产登记档案基本构成: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资源管理模式包括两个方面:虚拟管理与物理管理。
3.1虚拟管理模式,是对不动产档案信息资源中电子档案信息资源的管理。虚拟管理必须符合对信息平台建设的要求: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消除孤立信息;推动建立依法公开查询系统,保证交易安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应当汇集管理行政区划内的各类不动产档案信息数据资源,成为登记档案数据中心,建立统一查询系统,并按管理层次和登记类别设置查询权限、对外查询服务,维护交易安全,保障个人隐私,确保信息数据准确、完整和安全。
3.2物理管理模式:主要指纸质档案、权籍图册的管理。就目前全国各省市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现状,面对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问题,如馆藏档案、管理水平、库房条件、规模、人员状况等诸多情况,要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符合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要因地制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使用。专业性程度较高,分为高度集中式和相对集中式两种模式。
(1)高度集中式。 确保档案保管条件符合国家标准,对本行政区划内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结果和原始资料进行集中存放与保管。 高度集中式管理模式的优点: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同时要求高标准的档案库房。目前无锡房地产档案馆藏房产档案约为240万卷,库房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密集架总容量约为1600立方米,库房压力不小。要丰富馆藏,也要优化馆藏。如果采用高度集中式,需要科学合理建设库房甚至新建库房,相关方案的制定、审批、动工建设等手续需要一定的周期性,相关资金、人员也要及时到位。
(2)相对集中式。 比如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应当与相应土地、海域登记档案相关联,可通过二维码、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 相对集中式的管理模式,可在现有库房管理条件基础上进行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可以在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实践中寻找其适用性。缺点是库房管理存在局限性,仅就某一类型的不动产登记档案进行管理,分散的库房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易出纰漏,甚至造成档案资料遗漏、遗失。
4. 措施
两种管理模式都应当执行标准化、规范化、一体化、实用化和科学化原则,建设符合标准的现代库房,从而达到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1)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归档、鉴定与销毁、库房管理等,规范档案管理;
一、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合
《物权法》第10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房屋登记办法》第4、5条规定:“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房屋登记簿。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房屋登记机构管理。”二部法律都明确规定,房屋登记机构是属于行政机关,其从事的登记活动也属于行政行为。此外,针对登记机构的登记行为提起的诉讼也被作为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庭审理。
二、与中央《试点方案》不相符合
《试点方案》中明确规定:行政管理类必须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授权或政府委托具体承担行政管理以及有关行业管理,由政府举办,按照行政机构方式运行,不由市场配置资源,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主要是政府的直属事业机构,以及党政机关下属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二级事业机构。房屋登记机构是《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中明确的登记机构,从事着行业行政管理职能,不以盈利为目的,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事业单位。而社会公益类必须是政府为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而投资举办的,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公共福利),不以盈利为目的,也不承担任何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主要包括:教育、卫生、文化、新闻宣传、社会福利、城市环卫、园林绿化、市政管理以及涉农服务等机构。而房屋登记机构明显不属于社会公益类。
三、与住建部〔2009〕2号文件不相符合
住建部〔2009〕2号文件关于修订《房屋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的通知,明确规定:房屋登记机构主要有5个部分组成:房屋登记、信息管理、档案管理、市场监管和测绘监管。每一个组成部分都具有行政管理特征,如房屋权属证书发放、他项权证书发放、房屋中介公司监管、不动产档案保管和利用、房屋预售许可、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存量房和商品房网上备案、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房产测绘公司监管等工作。每一个城市房屋登记机构都从事着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工作职能。
2001年10月,浙江省制定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事业单位的改革的意见》(浙政发(2001)68号文件),其确定的分类原则为:根据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能,并参考经费预算管理形式,确定现有事业单位的类别。财政全额补助类为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类为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而浙江省各地房屋登记机构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绝大多数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类,但实行收支二条线管理办法。我们认为不能仅从经费预算管理形式来划分事业单位的类型,而应该从工作职能来确定事业的类型。
当前,全国各地最为关注的焦点就是楼市,要准确掌握房地产市场的数据和管理好房地产行业,就必须充分发挥好房屋登记机构作用,使其履行好行业行政管理职能,享有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的政策。
作者:尹跃军,宁波市房管中心党总支副书记,高级政工师;
海口市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办法最新版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规范农村住宅建设,根据《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海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海南省农村居民建房审批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建房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取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取得区政府出具的宅基地批准证明,建设本户自用住房及附属生活设施的土地。
第三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各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市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区政府应明确各镇、各部门管理职责及范围,有序组织辖区内农村宅基地建房的管理及实施工作。
第四条 农村宅基地建房必须遵循规划引领,有序建设;依法合规,简便高效;政府主导,村民主体;节约集约,一户一宅;统一风貌,凸显特色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规划及报建要求
第五条 各区人民政府要以多规合一工作为抓手,组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镇人民政府)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或整治建设规划,经区政府批准后作为农村宅基地规划报建审批依据。农村宅基地建房选址须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和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建房应注重建筑特色风貌管控,兼顾传统村落保护。鼓励推广使用《海南省乡村特色民居建筑方案图集》《琼北(海口)民居特色建筑图集汇编》等标准图集方案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荐的建筑设计方案。鼓励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选用一种建筑风格造型,开展建筑风貌整治改造,确保一定范围内建房风格基本一致。
第六条 农村宅基地建房应集约节约用地,原则上每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含屋檐滴水面积)。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庄,农村宅基地安排按传统村落保护规划要求执行。
第七条 农村宅基地建房每户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00平方米,建筑密度一般不得大于70%,建筑层数不得超过4层,建筑高度控制16米以内。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旅游规划区等重点管控区范围内的农村宅基地建房要求须同时符合相关规定。
第八条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建房屋:
(一)拟建用地已列入征收范围且征收部门明确不予建房的;
(二)所在村庄已列入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的;
(三)不符合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
(四)占用道路规划控制红线、文物保护控制紫线、绿地范围控制绿线、城市地表水体保护控制蓝线、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控制黄线建房的;
(五)在消防、燃气、电力、泄洪通道、水利设施等规划用地范围内建房的;
(六)其他不符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三章 建房审批程序
第九条 区、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应开设农村宅基地建房报建受理窗口,免费提供建筑设计图纸,方便村民申请报建。村(居)委会应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农村规划协管员,协助建房户办理建房报建手续。鼓励成立村民建房理事会,专门负责村民建房的审查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 报建必备材料
(一)建房户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二)《海口市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建房审批表》);
(三)《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批准证明(区政府出具);
(四)建房户及施工人员(或单位)提供结构安全方面的承诺书(属加扩建房屋的提供);
(五)宅基地宗地坐标图(区国土分局免费提供);
(六)建筑设计图纸(区政府免费提供)。
第十一条 申请。在村庄规划区内申请新宅基地建房、原宅基地拆旧房建新房和拆旧房异址建新房的,需填写《建房审批表》。建房户携申报材料直接或委托村(居)委会向所在区(或镇)人民政府农村宅基地报建受理窗口提出建房申请。受理窗口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建房审批表》等相关材料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办理。
第十二条 审核及发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镇规划建设管理所)接到建房申请材料后,应安排规划管理人员10个工作日内现场勘察,审查建房户申报材料是否齐备、是否符合建房条件,拟建房屋是否符合村庄规划等。对符合条件的,建房户可选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免费提供的设计图纸,也可自行委托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图纸。申报材料及设计图纸获审查通过后,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镇人民政府)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将申报材料退回建房户,并一次性告知不能办理的理由或需修改的事项等。
第十三条 公布。建房申请经依法批准,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镇人民政府)将审批结果通知建房户及其所属的村(居)委会,并在建房现场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公布内容包括:
(一)《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二)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等主要图纸;
(三)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 备案。镇人民政府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15个工作日内应将建房报批有关材料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第十五条 施工备案或报建。建房户应在开工建设前申请施工备案或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农村宅基地自建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的住宅,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镇规划建设管理所)进行施工备案;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或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住宅,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十六条 放验线及竣工验收。房屋基础开挖前,建房户应主动通知村(居)委会,村(居)委会通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区国土分局(或镇国土所)到场核验,验线合格方可施工。
房屋竣工15日内,建房户应主动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申请验收。农村宅基地自建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的住宅,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镇人民政府)核发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或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住宅,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第十七条 房产登记。建房户应持《集体土地使用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建房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由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核发不动产登记证书。
第四章 奖惩措施
第十八条 市、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多方筹措资金,给予依法报建的建房户补贴相关费用、免缴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依法报建并按批准方案建设,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的建房户给予专项补贴。
(一)补贴测量费(含宗地坐标、房屋测量)和建房图纸设计费等,纳入年度区级财政预算安排解决。
(二)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价格调节基金、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工本费等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给予依法报建并按批准方案建设,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建房户1万元/户专项补贴。该费用由区政府统筹先行支付,并纳入下一年度市级财政预算。
第十九条 未依法报建建房的,建房户所建建筑物(含构筑物)均视为违法建筑,在土地、房屋征收时对该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建设,由区城管部门(或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依法限期整改或拆除。
第二十一条 各级规划建设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等单位工作人员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取贿赂的,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实施前在农村宅基地上已建成的房屋,可参照本办法补办或完善相关建房报建手续。
桂林洋开发区、三江农场范围内的个人建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实行属地管理。
非农业户口个人原有或者合法继承的农村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以依法确定其房屋宅基地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我市主城区内村民宅基地的建房管理适用本办法的规定。主城区、镇区范围内属国有出让土地的个人建房适用《海口市主城区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效期满后自行失效。
农村宅基地的基本条件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关键词:综合楼;工程建设;施工管理
1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项目在不断完善和提升,按照我国现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制,在整个建设项目管理,除涉相关建筑企业外,还包括政府发改、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他们之间有独立的管理要求,既有程序的规定,又有相互的联系,也有相互的制约,这些内容构成了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系统。
2工程概况
2.1地理位置。泉州软件园位于泉州市北峰片区,毗邻泉州动车站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清源山,总规划占地面积为1085亩。泉州软件园开发建设工作由丰泽区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泉州软件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泉州软件园的项目业主。泉州软件园启动区的工程项目主要包括1幢18层综合楼及其室外配套工程,9幢9层研发楼、2幢12层公寓楼、1幢5层文化活动中心及其室外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70850.7m²。于2010年元月动工建设,于2015年11月份竣工。2.2泉州软件园综合楼工程建筑部分。泉州软件园综合楼工程,用地面积10893.2m²。(长125.8m,宽87m),总建筑面积;62009m²,地下一层,地上18层,主体高度72.5m,建筑占地4641m²,地上部分建筑面积53967m²,地下室建筑面积为8042m²,钢筋混凝土框剪结构。2.3泉州软件园综合楼工程结构部分。地基部分:持力层为微风化花岗岩,地基承载力:fak=8000kPa基础部分:柱下独立基础,墩基础,人工挖孔灌注桩,最大孔径1400(直径)。最长桩长约13m。上部结构:本工程为地上18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建筑结构安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7°。柱网8.5m×8.5m。
3建设准备
3.1办理项目用地。根据市政府的用地联席会议纪要向发改部门申请《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并经城乡规划部门同意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同时核发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再向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预审,取得城乡规划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时取得发改部门可研报告批复、扩初批复、概算批复,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水利部门的水土保持批复,以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与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人防部门的审核意见书。3.2招标。(1)设计单位招标。委托招标,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选,确定中标设计单位,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分为方案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过程,同时增加建筑幕墙(包玻璃幕墙、干挂石材幕墙、干挂陶板幕墙)、钢结构网架、空调设备、基坑支护等四项专项设计内容。(2)工程地质勘察单位招标。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测绘公司对项目及周边的地形地貌进行测量,委托公司出具招标文件,向工程交易中心申请公开招标,确定工程地质勘察单位,进场作业,出具经审查合格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3)施工、监理单位招标。设计单位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由委托建筑施工图审查部门进行审查,取得审查合格证。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编标,要求预算人员,在编标过程中对设计施工图表达不清楚或不理解的问题及时沟通,如地下室底板的钢筋在施工图标注上下共四层直径18间距100的钢筋网,经与设计人员核对,确定标注有误,应是上下双层双向钢筋网,这样可节省钢筋120t,减少造价。对干挂的石材、陶板、空调、配电设备、电梯等重要的材料和设备召开询价会,确定合理的价格。完成编标后,送财政评审部门审核,审定本项目的最高控制价(1.63亿元)。最高控制价确定后,委托公司出具招标文件,向市工程交易中心申请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公开招标。同时也进行监理单位的招标工作。
4施工准备
4.1“三通一平”。根据已审批总平面图,对场地进行高程控制点放样,按照建设工程对拟建工程场地的要求,提供施工便道,向供电部门申请临时供电变压器,向供水部门申请临时供水点。4.2办理施工许可。(1)监理单位编制监理规划,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2)向区住建局申请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工程安全监督登记。(3)向区住建局申请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3施工图会审组织并主持图纸会审会议,邀请各参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地勘单位、各种设备厂家),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对施工图进行全面细致的熟悉,领会设计意图、掌握工程的特点及难点。找出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并拟订解决方案、找出施工图中存在的问题及不合理情况,从面将存在的问题消灭在施工之前。4.4开工报告。在具备下列条件时,方可同意开工。(1)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2)施工组织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3)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5施工管理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是建设工程在实体施工过程中,有关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的控制和合同、信息的管理以及组织协调工作。建设工程在实施过程,是一个复杂而烦琐的过程,它具有影响因素多、制约因素多、不确定因素多和程序性强以及一旦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后果严重等特点,因此,建设工程实施时期的施工实施阶段,也是时间长、责任最重、风险最大的过程,应当引起高度重视,确保建设工程管理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具体措施如下。5.1工程例会及简报。工程开工前,组织各方参建单位召开第一次工地例会,并确定以后每周的星期一召开工地例会,每周编写建设工程简报,以便及沟通工程量的完成情况、形象进度、存在问题,下周的进度计划、需协调解决的问题等。5.2主材进场检验。钢筋、型钢等主材料进场按批量抽检,陶板、石材板、地板砖等样品确认后各方签字封存,混凝土按部位、数量做试块养护后,做试压试验以及现场混凝土强度回弹检测等检验措施。5.3基坑检测。由于本工程的基础型式是柱下独立基础,墩基础,在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前,必须先进行基坑开挖,基坑开挖深度达6m,按相关规定组织专家对深基坑的安全进行论证。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基坑四周的土体进监测及基坑支护检测。5.4桩基检测。桩基施工完成后,总桩基为270根,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地勘、检测等单位到现场,根据设计要求,现场选取3根桩基进行静荷、取蕊的桩基27根,并形成选桩纪要。5.5上部主体。上部钢筋混凝土主体施工时,要求楼板钢筋绑牢固、板厚要符合设计要求、幕墙的预埋件位置要正确、预埋线管不能过于集中等。混凝土浇筑完后要及养护,严禁在楼板的混凝土未达到100%强度,堆放钢材、周转材料、建筑材料等。本工程的门厅部位的二层挑空,支模高度达12.7m,为了确保安全,按相关规定组织专家对此部位的混凝土模板的支撑体系的安全进行论证。5.6屋面。本工程的屋面为上人平层屋面,要求施工单位在屋面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查确认后方可施工。屋面防水工程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施工,屋面应进行分、分部验收。屋面顶的钢网架造型在施工前,要求按规定对螺栓球、拉杆进力学性能检测,符合设计要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完后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涂料厚度检测。5.7砌体。本项目工程设计采用PCB-Ⅱ混凝土节能砌块,砌体施工时要求:(1)砌筑时应满足水平灰缝和竖直灰缝的砂浆饱满度,水平灰缝砂浆的饱满度应达到90%,竖直灰缝砂浆的饱满度应达到80%。(2)为了避免新砌筑的墙体变形过大,严格控制当日砌体的砌筑高度,外墙当日的砌筑高度以2m为宜。(3)应保证顶层或最上两层的砌筑砂浆强度不小于M7.5。(4)管线安装、吊挂预埋与墙体的砌筑要配合进行,严禁施工人员任意打洞开槽,破坏墙体。(5)在混凝土墙和框架柱与砌体交接处、梁底与砌体交接处铺贴纤维网,以防止混凝土墙柱与砌体交接处、梁与砌体交接处产生裂缝,混凝土构造柱与砌体连接处应采用“马牙槎”的施工方法。5.8门窗。本工程内门为成品本门、外门为铝合金,窗为铝合金+中空玻璃,要求外窗台应做由内向外的排水坡度,竣工前外门窗应做持续12h以上的淋水试验。外窗应做抗风压、空气渗透、雨水渗透性能、传热系数、中空玻璃露点检测,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等。5.9立面装饰。本工程的外立面装饰为玻璃幕墙,干挂石材和陶土板饰面。要求在主体结构浇混凝土前做好预埋件的埋置,预埋件与结构主筋绑牢,且锚板下的混凝土应注意振捣密实,并做好防锈处理。如施工中漏埋或位置误差较大,应组织专家论证,需要采用后置化学锚栓,应对化学锚栓后置锚固埋件进行现场拉拔检验,应符合设计要求。石材要求施工前必须六面防护防水处理。
6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
6.1五方参建单位验收。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施工单位出具自评报告、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出具评估报告,设计、勘察单位出具质量检查报告,有完整的技术档案,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保修书等,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本工程各分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检查,本工程于2015年9月25日通过竣工验收。6.2专项验收。向消防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向人防部门申请人防设施申请验收,向气象部门申请申请防雷验收、向城乡规划测绘部门申请竣工测绘,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规划设计条件核实。6.3施工技术档案验收。向市城建档案馆申请施工技术档案验收,并将技术资料归存市城建档案馆。6.4竣工备案。具备以上资料,向区住与建设局申请办理工程竣工备案。6.5不动产总登记。委托房地产测绘部门进行不动产测绘,向不动产登记中申请不动登记,本工程项目于2019年4月办理不动产登记。
7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