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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局)依法组织、指导、监督全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及安全资格认证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组织、监督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及安全资格认证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设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区、市),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所辖区域煤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安全资格认证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辖区内煤炭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具体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长、投资人等。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外,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各项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另行规定。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四、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资格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三)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四)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五)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资格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三)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
(四)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五)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六)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
(七)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八)典型事故案例。
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
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新知识、新技能和新本领,包括:
(一)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二)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
(三)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四)典型事故案例。
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八、生产经营单位对新从业人员,应进行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一)厂(矿)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二)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三)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九、新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和岗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十、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十一、生产经营单位要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应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十二、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经国家局或省(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局统一制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组织实施。
从事安全生产培训的教师须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十三、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没有培训能力的单位可委托有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或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实行远程培训和社会化教学。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十四、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发证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国家局或国家局委托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各省(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者,由培训机构发给培训证书,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资格培训并考核合格,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发给安全资格证书。
(三)负责考核发证的部门自考核开始之日起,对考核合格的,15日内核发证书。对不合格的,及时通知申请单位或本人。
十五、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由国家局提供统一式样。
十六、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要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各省(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制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制度,建立证书管理档案。
十七、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十八、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组织参加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可依据《安全生产法》有关条款进行行政处罚;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并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十九、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的由考核发证部门吊销其安全资格证书:
(一)弄虚作假,骗取安全资格证书的;
关键词:基建移交生产 安全管理 解决对策
无论是建设单位、电建单位,还是监理单位、调试单位,安全工作是永恒的主题,是生存发展的大局。作为建设单位的一名安全管理人员,经历了200MW机组从项目论证、初可研 到移交生产及生产管理。还曾到几个在建电厂进行了学习,查阅了有关资料、案例,感觉在从单体调试到移交生产阶段安全管理是最难的,最复杂的,出事故是最多的。在此期间,现场人员最多,包括生产准备的人员、厂家、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我厂仅热控专业的设备厂家就达38个,各种人员的安全素质参差不齐;设备安装、调试高峰期,交叉作业多,作业环境差,工期紧,部分人员疲劳作战,安全设施、标识牌不齐全等等都是事故的诱发因素。此时,安全工作要做到“全方位、全过程、全员性、全天候”实属不易,如何做好安全工作,我认为应从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管理及技术上的缺陷四个方面着手,开展以下工作:
一、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
“最大的安全隐患,不是设备的缺陷、制度的缺失、环境的不完善,而是人的安全意识淡薄。”据有关资料显示,工作场所80%的安全事故是由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人的观念与行为决定着设备使用的安全和效率,人的安全意识不够、行为不规范,再好的条件也难以从根本上保证安全生产。因此,搞好安全生产,核心是人,关键是岗位,只有本质安全的人在安全的岗位上工作,才能实现本质安全。
(一)安全教育:在基建移交生产阶段参建单位数量最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参差不齐,其中部分电建单位的施工人员多为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生产技能不高、安全风险意识薄弱。做好安全教育我认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制定严格的安全培训制度,落实教育培训责任。
2.要针对现场人员的特点,安全教育要合理分工,保证所有的进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甲供材料的厂家厂级安全教育必须由甲方进行,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由材料使用(或配合材料使用)的电建单位进行。
3.制定可以衡量的安全培训目标、符合实际工作的安全培训内容和合理的培训组织方式、教育方法。培训人员要根据培训对象及参与的工作进行培训需求分析,了解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及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4.针对部分参建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的情况,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要进行经常性检查,检查培训记录、培训教案,并与现场人员进行核对,对参建人员进行现场考问等等。对于安全教育培训不认真的单位进行严肃考核。
5.建设单位要对进现场的调试单位、设计单位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电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进现场。
6.生产准备人员是这个时期安全教育的重中之重。生产准备人员陆续进入现场,三级安全教育一定要做实、做到位。我厂的三级安全教育针对不同的工种详细规定了教育内容。每级安全教育后,都进行考试,合格后上岗。班组级安全教育要因人而异,因岗位而异。人力资源部检查安全教育情况,掌握每个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成绩。做到所有的上岗人员都是本质安全的人员。
(二)详尽进行安全交底:墨菲定律告诉我们,容易犯错误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弱点,无论科技多发达,事故都会发生。而且我们解决问题的手段越高明,面临的麻烦就越严重。所以,我们在事前应该是尽可能想得周到、全面一些。安全交底,是工程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我认为此期间的安全交底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对进现场的所有人员逐级进行交底,被交底人员必须覆盖进现场的全体人员,不能有遗漏。首先是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进行交底,其次是由监理单位技术人员对所有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调试单位调总、相应技术负责人;设计代表、甲供材料厂家进行安全交底,再次是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人员对参加施工的项目部、作业队、班组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因为此期间生产准备人员已进场,进场前除进行安全教育外,要求技术专工对相应专业的生产准备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2.交底要针对工作岗位可预见的不安全因素和危险源,以预防事故为重点,保证人员安全为目的,对工作中必须采取的方法、防护措施和执行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措施等提出的具体要求,并形成文字记录,具体明确告知到进现场的每一个人员,并且双方在安全技术交底上签字确认。
3.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安全技术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随时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保证各项安全技术措施、防护措施有效执行和落实,保证生产安全,严防事故发生。
(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所有参建单位根据岗位特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到位标准。各参建单位安检人员进行经常性检查,保证各级人员安全责任的落实。要求每一个岗位都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责任制中明确岗位的安全责任,有哪些危险因素,采取了哪些安全措施。要求全体人员认真学习,熟知自己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安全责任制掌握情况的考试。通过以上工作保证所有参建人员有责、知责、尽责。
(四)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为了确保此期间的安全生产,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要求编制的规章制度一定要明确化、数量化,就是可考核、可检查,本身不能模糊,并且在制度内建立执行意识。为了保证不出现“执行不到位”“落实不下去,严不起来”的问题,必须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从严奖罚。这里重点强调一下此期间“两票”的执行。我们共知 “两票三制”是电厂最传统的也是最重要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而操作票制度和工作票制度又是发电厂防止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事故的重要制度之一。特别是在此期间,“两票”的执行更加重要。生产准备人员刚刚进入现场,对现场、对设备不是特别熟悉,再加上部分生产准备人员技术水平不高,调试时参与人员众多,有调试单位、厂家、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等。为了防止事故发生,必须要加强“两票”过程管理,安全监督人员必须深入现场严格检查、严格管理,坚决杜绝无票作业。
(五)积极开展反违章工作:从“国电谏壁发电厂‘12·28’轴系断裂事故”到“四平风电厂‘6·4’高处坠落事故”等事例中,我们不难发现事故的发生都是违章的产物,如果……如果总是在“羊”没了以后,再去补“牢”,安全管理就没有任何意义。要杜绝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管理模式。我厂制定了《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反违章工作的领导组织机构、各级人员的反违章职责、违章的类型、违章的监督管理、考核与奖惩。考核中明确了违章下岗、管理人员违章免职、参建单位人员违章就清除出厂的严重处罚措施。
二、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造成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主要有设备设施缺陷或故障。生产过程中企业要更好地控制设备设施缺陷或故障引起的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必须进行材料质量管理、特种设备管理、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安全应急和报警设施管理等,进行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管理。
三、控制管理及技术上的缺陷
管理缺陷是指管理者对安全管理的错误认识或行为的失误而造成的安全隐患,防止安全管理缺陷就是要加强安全生产过程中责任主体和制度的管理。针对安全生产中的管理问题和管理性违章,要实施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双向监督,管理人员要保证有章可循、按章指挥,操作人员要做到有章必循、遵章守纪。
安全,是生产永恒的旋律,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没有一劳永逸,只有不断进取。深信在科学严谨的安全管理方式的不断完善及有效运作下,一心一意安全,一生一世平安的温馨祝愿也安如泰山般成为永远不变的现实。
参考文献:
[1]苗培仁.电力安全管理,中国电力出版社,2007
二、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的规模或限额以上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企业的评审机构、评审人员和评审工作管理。
规模或限额以上工贸行业企业包括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工业企业和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星级住宿企业、年销售额200万元及以上的餐饮企业,以下简称“工贸企业”。
三、全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省安监局负责指导全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以下简称“二级企业”)的审核、公告。
各地负责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评审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地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负责本地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以下简称“三级企业”)的审核、公告。
四、评审机构管理
(一)评审机构是指由各级评审主管部门确定、统一负责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组织和评审工作的单位。
(二)二级企业评审机构由省安监局确定;各地三级企业评审机构由各地评审主管部门确定。
各地评审主管部门应督促评审机构填写《福建省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登记表》(附件1)报省安监局。由省安监局汇总报国家安监总局备案。
(三)评审机构应为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和评审能力的事业单位或安全生产社团组织、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机构,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没有违法行为记录;
2.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3.有专职工作人员,有明确的负责评审组织和评审工作的内设工作部门,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评审组织和评审程序文件、评审档案、质量控制体系和评审人员档案等;
4.严格按照省安监局和所在地评审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办事,认真组织并开展评审工作。
(四)评审机构的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申请的受理、评审和证书发放等工作。
2.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现场抽查工作。按照“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对达标企业进行现场抽查,并将抽查情况报告所在地评审主管部门。对不符合要求的达标企业,向所在地评审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撤销其达标等级的建议。其中,二级企业评审机构负责的二级企业抽查情况和相关建议报告省安监局。
3.建立适应评审工作需要的评审人员队伍。聘请评审专家,分行业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数据库和档案,并将下列材料汇总后报省安监局和所在地评审主管部门备案(其中二级评审机构只报省安监局):
(1)《福建省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登记表》(附件2);
(2)学历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3)评审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4)其他相关材料。
4.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开展考评工作,确保考评工作质量,并对评审结果负责。
5.承担省安监局和各地评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职责。
(五)评审机构开展评审工作,应当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1.加强评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保证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准确性;
2.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商业贿赂和其他形式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
3.评审工作资料、申请企业现场勘查记录、影像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及时归档,妥善保管,并予保密;
4.认真接受评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配合有关部门的日常管理及检查。
五、评审人员管理
(一)本办法所称的评审人员,包括评审机构的评审员和评审专家(含外聘的评审专家)。
(二)评审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评审机构的工作人员;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其中二级企业评审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熟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评定标准等,掌握相应的评审方法;
4.参加评审人员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并按时参加复训。
(三)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生产经营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身体状况良好,能胜任评审工作;
2.具有至少3年(其中二级企业评审专家至少5年)以上相关专业技术或安全管理现场工作经历,并经所在单位推荐确认;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其中二级企业评审专家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工程类中级(其中二级企业评审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资格;或是省、市、县级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其中二级企业评审专家应是省、市级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
4.参加评审人员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并按时接受复训;
5.取得评审机构颁发的聘书。
(四)评审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评定标准;
2.评审前主动向评审机构公开与申请企业的利害关系,不隐瞒任何有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信息;
3.遵守现场评审工作秩序,认真完成对申请单位的文件审查和现场评审等工作,提交完整的现场评审报告等资料,并对做出的文件审查和现场评审结论负责;
4.严格遵守公正性与保密承诺,在从事合规性审查、文件审查和现场评审时,不得泄露申请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5.认真完成评审机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评审办法
(一)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2.申请二级企业的,应为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央属、省属企业及所属(控股)企业或我省行业领先企业。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80%以上无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3.申请三级企业的,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员未超过2人。
(二)评定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相关专业评定标准或《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以下统称“评定标准”,可到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查询)采用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评审标准如下:
二级:评审得分大于等于75分(集团公司80%以上的成员企业评审评分大于等于75分);
三级:评审得分大于等于60分。
评定标准满分不为100分的,按100分制折算。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
1.企业自评
企业成立自评机构,按照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企业自评可以邀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
2.申请评审
(1)经自评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等级的企业,登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主页登录,以下简称“达标信息管理系统”)准确填报申报信息并保存,并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料。
(2)企业在达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并打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连同附件资料,按《填报说明》的要求,经企业上级主管单位和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其中申请二级企业的经地市级安监部门)同意后,登录达标信息管理系统向相应的评审机构提交网上申请。其中,申请二级企业的,向省安科院提出申请;申请三级企业的,向所在地三级企业评审机构提出申请。
企业评审申请在网上被受理后,应按评审机构的要求报送纸质材料。
3.受理、评审与报告
(1)受理。评审机构收到企业的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包括达标信息管理系统上的材料和企业报送的纸质材料两部分)的合规性审查工作。文件、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函告申请企业,并说明原因。
(2)评审。评审机构受理企业的申请后,应按照相关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评审。
①根据企业申报的达标专业的评定标准相关管理、技术、工艺等要求,配足相应的评审人员,组织评审组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组至少由1名评审员和2名评审专家组成,并指定1名评审员担任评审组长,具体负责评审工作。
②现场评审前,评审组应对申请材料进行文件审查,并完成文件审查报告;与申请企业确定现场评审时间,并通知申请企业。
③现场评审采用资料核对、人员询问、现场考核和查证的方法进行;现场评审完成后,向申请企业出具现场评审结论,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完成时间,评审组全体成员须在现场评审结论上签字。人员询问、现场考核和查证可以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④申请企业整改完成后,评审机构依据整改情况的实际需要,进行现场或整改报告复核,确认其整改效果。若整改符合相关要求,评审组形成评审报告。
⑤评审机构对评审组提交的评审报告、评审工作总结、评审结论原件、评审得分表、评审人员信息等相关资料应组织审查。审查通过的,应认定其符合要求并确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3)报告。评审完成后,评审机构将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报送相应的评审主管部门申请审核。
评审结果未达到企业申请等级的,企业经整改,可在6个月后向原评审机构申请重新评审。
评审工作应在评审机构受理企业申请的1个月内完成(不包括企业整改时间);集团公司企业一次申请评审企业较多的,可适当延长评审时间。
4.审核与公告
评审主管部门对评审机构提交的评审报告应及时进行审核,对符合标准的企业予以公告;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书面通知评审机构,并说明理由。
5.证书发放
经公告达标的企业,评审机构应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放证书。
七、达标信息管理
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申请、受理、评审、审核、证书打印等工作一律在达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企业报送的纸质材料(不含应附的其它材料)和评审机构、评审主管部门在受理、评审、审核等过程中的各类纸质文书,_律使用达标信息管理系统制作并打印。
(一)达标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评审主管部门使用政府用户端(采用闽安委办[2012]48号文印发各地安全监管部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行评审机构管理、达标企业审核、信息统计等管理工作。评审机构使用评审组织单位用户端进行评审组织管理;使用评审单位用户端进行评审管理。企业使用企业用户端进行申请和查询管理。
(二)用户注册
1.省安监局使用政府用户端,将二级评审机构注册为二级评审组织单位,由其使用评审组织单位用户端将本单位注册为二级评审单位。
2.各地评审主管部门使用政府用户端,将本地三级企业评审机构注册为三级评审组织单位,由其使用评审组织单位用户端将本单位注册为三级评审单位。
各地三级评审组织单位的用户名,按照设区市评审主管部门用户名后增加2位数的顺序编号,三级评审单位的用户名,按照三级评审组织单位的用户名后增加2位数的顺序编号。如福州市安监局的用户名为3501,福州市评审主管部门应将评审机构以350101的用户名注册为评审组织单位,评审机构应将本单位以35010101的用户名注册为评审单位。
(三)建立评审人员资料库。评审机构使用评审组织单位用户端录入本单位(含外聘)的评审专家信息,由系统生成本单位评审专家库;使用评审单位用户端录入本单位评审员信息,由系统生成本单位评审员库。
(四)企业注册和申请。申请企业在达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登录企业用户端。企业应准确填报申报信息,按评审机构要求及时报送纸质资料,并使用企业用户端查询评审进展和相关通知。
八、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工贸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审核单位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一)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申请材料不真实的;
(二)不接受检查、抽查的;
(三)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央属、省属企业及所属(控股)企业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所属成员企业20%以上发生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
(五)企业发生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
九、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按降低至少一个等级重新申请评定:自撤销之日起满一年的,方可申请被降低前的等级。
三级企业符合撤销等级条件的,由原审核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收回证书。整改期满,经原评审机构评定,符合三级企业要求的,方可重新颁发原证书。整改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应向原审核单位交回证书。
十、企业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后,每年应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至少进行一次自我评定,并形成自评报告,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企业年度自评报告应抄送原审核单位和评审机构。对发现问题的企业,评审机构应到现场抽查、核查。
十一、评审机构和评审人员要按照“服务企业、公正自律、确保质量、力求实效”的原则开展工作,指导帮助企业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十二、经国家一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确定的一级企业评审人员,可参加我省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企业的评审工作;经我省二级评审机构确定的二级企业评审人员,可参加我省三级企业的评审工作。
十三、根据国家专业评定标准开展达标创建的其它工贸企业的评审管理按照本办法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铁运处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重点落实隐患排查闭环管理方法,以质量标准化要求为基准,进一步健全制度,狠抓现场管理,确保我站铁路运输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工作目标
(一)杜绝一般d类及以上事故发生,力争持续保持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二)保持质量标准化省一级标准。
(三)加强站场管理,消灭路外伤亡责任事故。
(四)努力实现所管设备状态优良率100%,确保安全运转。
三、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为实现2014年的安全生产各项责任目标,我站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职工安全思想教育
当前我处生产经营形势困难,运量较低,在此情况之下,确保铁路运输生产安全显得尤为重要,容不得半点差错。我站将在职工大会、交接班、二五学习等各种职工会议上加强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提升安全生产理念。从查隐患、堵漏洞、规章制度的完善与落实入手,展开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教育。
(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狠抓制度落实
2014年,我站将着重在接发列车、调车作业、车辆装载加固、道岔清扫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作业标准,特别是在接发列车薄弱环节、停留车辆防溜、监装监卸工作中细化工作职责及分工,实现制度细化。同时严格落实“岗位描述”“手指口述”工作法,实现现场作业的“自控、互控、他控”。
同时,强化车站领导及班组长安全工作职责,每月仍继续坚持由站领导、各班组长及生产骨干参加的车站安全办公例会,认真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拟定整改办法,并落实整改责任人,力争做到在车站能力范围内,整改问题不过天,把一线的问题解决在一线。落实汛期“三防”冬季“四防”工作的各项部署,与铁路运输生产紧密结合,实现车站行车作业安全。
(三)加强站场管理
区委办:
xx年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安监局的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落实年”和“攻坚年”工作任务,在落实责任、严格监管和抓基层、强基础上下功夫,有效杜绝了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平稳。
一、xx年年我区安全生产主要工作情况
(一)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创建“和谐**”的要求,并把安全生产列入48条惠民措施的重要内容,纳入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区委书记杨建城多次就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区长徐汉添多次参加并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等,研究对策,解决问题,并亲自带队深入基层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在重大节日、重要时期,区班子领导带队深入到安全生产第一线,认真排查安全隐患,解决了一批重大安全问题,有力地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向纵深开展。据统计,今年区领导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15次(包括每季度召开1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亲自带队检查18次。
2.强化考核力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做好责任制考核的完善和扩面工作。一是扩大了责任状签订范围。在年初的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区政府与街道及有关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增加了教育局等考核单位。各街道、有关部门也及时将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与所辖村、居委会、企业签订责任状,将责任制延伸到基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二是对目标管理责任书作了进一步调整,充实和完善了考核的内容,细化、量化了考核标准,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三是加大了考核力度,出台了《**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落实奖励机制,表彰考核优秀单位,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4.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今年,我区继续深入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组织力量对全区生产性企业进行普查登记,建立了基础数据库。制定下发了《xx年年**区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方案》,组织编辑了《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目录指引》等资料,切实加强组织指导。通过抓关键、抓重点、抓难点、抓典型,召开座谈会、现场会等,督促区内477家生产企业从组织领导、工作规划、规范标准、制度建立、应急预案等基础环节入手,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评估工作顺利开展。12月13、14日,我区澳联玻璃有限公司、金发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接受了市评估组的评估,全部达到了a级评估标准。
为了促进企业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在机械制造、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大力开展试点推广,培育和树立安全标准化样板企业。今年,广日电梯厂、广州油制气厂、广州五十铃客车有限公司等单位已顺利通过国家二级验收,广州昊天化工集团、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广州浪奇有限公司等企业也都提出了验收申请,企业管理逐步走上标准化、规范化的轨道。
5.逐步完善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体系。我区从预防和控制的要求出发,研究制定了《预防和处置危险化学品泄漏对周边居民造成危害工作机制》,组织编制了振戎公司彩釉砖厂加气站、联新公司天平架加气站、珠江冠德加油站等3个重大危险源厂外区域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督促相关部门、街道、企业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进一步完善了我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同时,切实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我区有关部门,各街道,学校,加油站等重大危险源单位,昊天化工公司、澳联玻璃公司等企业积极举办了各类应急救援演练、安全实战演习和技能竞赛。12月18日,我区在广州彩釉砖厂振戎燃气加气站内举行了一次全区性重大危险源场外应急救援演练,公安、安监、环保、卫生等14个部门和单位参加了演练,并取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效果,进一步提高了各职能部门的联合作战能力,为能快速应对和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故打下良好基础。县农机局综治委创建“安全保卫”工作总结 油田党委三月份工作总结及四月份工作计划 镇前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及后半年工作安排 市农业产业化经营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意见 区政协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半年总结 供销联社半年工作总结 农村闲散宅基地清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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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情况
3.实行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在去年企业普查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对全区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工作,掌握企业数量、类别、规模等基本情况,建立基础数据库,对企业按abc三类分级分类监管。据统计,我区共有生产企业903家,从业人员61587人,其中高危行业生产企业10家,非高危行业生产企业893家。根据企业类别和安全生产状况不同,进行分类管理,建立检查制度,对危险程度高的企业或高危行业企业,每月进行巡查,促使企业及时消除隐患,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4.完善安全隐患举报投诉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举报投诉制度,通过各种媒体公开事务查询及举报投诉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在网上设立呼叫中心,方便群众举报安全隐患。同时,及时受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有关投诉和举报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及时反馈,并记录存档。如对**东路海富中心旁一工地作业过程中伤及途人的举报,立即派人到现场处理,协调解决了问题,同时责令施工单位完善防护措施,规范了该工地的安全生产行为。全年处理群众投诉29宗,做到了件件有着落,维护了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安全生产现场监察情况
1.大力构建齐抓共管的执法检查联动机制。xx年年,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能。区安委会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和指导督促作用,调动各方力量,先后组织了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两会、十七大召开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指导各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节日应急值守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据不完全统计,全年组织开展全区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联合检查11次,及时排查和整改了一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了较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县农机局综治委创建“安全保卫”工作总结 油田党委三月份工作总结及四月份工作计划 镇前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及后半年工作安排 市农业产业化经营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意见 区政协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半年总结 供销联社半年工作总结 农村闲散宅基地清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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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要求和统一部署,我区从5月份开始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及工作任务、步骤、内容、时间及目标。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区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大力排查,落实整改,做了大量工作,有效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取得了较好的成效。8月、9月,先后接受国家、省专项行动督查组的检查,受到督查组的充分肯定。据统计,专项行动中,全区共出动检查组775个,人员9904人(次),检查企业5765家,发现隐患3456处,整改隐患3397处,整改率达98.3%,发出整改通知书741份,发现重大隐患45处,落实整改43处,整改率达95.6%。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2.大力加强安全主任培训工作。年初,市下达我区新增安全主任培训人数1600人、安全主任再培训人数4000人。由于我区大部分企业规模小、人员流动性强,要完成市下达指标,任务非常艰巨。但,区、街领导高度重视,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培训工作。5月份,我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成立,明确专人从事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同时建立培训工作联络员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各街道的工作动态。经过各方努力,较好地完成市下达的培训任务。此外,建设、质监、消防等部门共举办安全培训班100多期,考核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5000多人。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年来,我区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行业和领域安全事故多发。建筑行业事故多发,建筑施工伤亡事故5起、死亡5人,分别占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83%;道路交通事故高居不下,发生伤亡事故1589宗,死亡人数57人,分别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的98.7%、83.8%。
二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不少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存在重生产、重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安全技术装备老化、落后,事故防范能力差,事故隐患仍大量存在。
三是广大劳动者安全生产意识有待提高。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没有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教育,无证上岗,缺乏遵章守纪的意识和安全技能,违章作业现象时有发生。
三、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思路
(一)落实“两个主体”,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政府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充分发挥区安委办的综合协调作用,督促各街道和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落实政府的监管责任;寓监管于服务之中,通过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指导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车间、班组和岗位,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县农机局综治委创建“安全保卫”工作总结 油田党委三月份工作总结及四月份工作计划 镇前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及后半年工作安排 市农业产业化经营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意见 区政协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半年总结 供销联社半年工作总结 农村闲散宅基地清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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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新监管模式,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逐步建立起“点、线、面”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以事故单位、重大隐患单位以及重点领域为重“点”,通过深化专项整治,强化依法行政等手段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消防、建筑、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为主“线”,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的指导作用,抓好行业监管;强化安委办的综合协调职能,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合力,推动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提高,实现安全生产工作“面”上的提升。
(三)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切实消除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的监控体系,对查处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能立即整治的立即整治;不能立即整治的,敦促有关单位采取有效监控和防范措施;无法保证安全的,立即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的跟踪督查,对整改隐患不主动、不积极、不采取措施的,依法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隐患整改不落实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狠抓隐患整治,深化重点领域专项监管。以道路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工地、“三小”场和人员密集场所等为重点,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针对区域实际,依托部门、街道和社区,针对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五)强化执法检查,增强监管有效性。进一步明确区、街道、社区、企业四个层面的监管要求和任务,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区安全生产实际的执法检查制度,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规模、所属行业不同实行分类分层监管。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权威性和执行力,继续加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分析各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规律,对重点行业开展预防性执法检查,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要坚决予以处理和处罚。
(六)抓好宣传培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继续推进安全主任培训、再培训及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创新培训方式,规范培训行为,全面完成市下达的培训任务,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七)完善应急管理,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区、街道、社区、企业四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抓好各专项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应急救援保障体系。
(八)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电脑化管理,充分利用现有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加快区、街、居(村)委会三级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建设,指导各街、重点企业运用即将推出的“安全生产检查与处理”信息系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充实和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信息化管理。积极规划和落实安监信息系统的二期建设工作,充分依靠信息科技提升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