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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天然气站场;设备管理;安全管理;解决方案
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社会的到来,天然气能源已经成为了国家建设和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天然气站场是天然气输配系统中的关键环节,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危险物质,如果出现设备故障、操作失误或者管道腐蚀等导致天然气泄漏,就会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设备安全是天然气站场安全的前提,讨论天然气站场设备管理和安全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天然气站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天然气管道输送的介质中往往存在腐蚀性介质,容易与管道发生反应腐蚀管道,此外,天然气管道在使用中由于塑性、断裂、应力腐蚀、疲劳、人为因素以及自然因素等作用会发生失效,对燃气管道造成产生损坏,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天然气站场设备众多,容易出现管道泄漏、法兰泄漏、阀门泄漏以及螺丝泄漏等问题,一旦出现问题,会影响天然气站场的正常运行,甚至发生爆炸事故;天然气站场有压缩膨胀机等大型设备,这些大型设备结构复杂、零件繁多,而且在工作中承受高转速和高压,极易发生机械故障,给天然气站场正常运行带来安全隐患;天然气站场放空系统是安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旦放空系统出现问题,就会导致输气管道和处理装置不能稳定运行,从而引发安全事故;天然气站场的防静电设备和防雷击设备也是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此外还要注意电器故障引发的安全问题。
二、天然气站场设备管理措施
1、加强设备的日常管理制度建设
天然气站场的设备主要有管线、分离器、计量器、阀门以及计算机自动控制装置等,而且天然气站场设备涉及高危性和特殊性,所以必须加强天然气站场的设备管理。要开展设备管理工作就要有法可依,要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制度建设,把设备的购买、使用、维护以及调试等工作都囊括到管理制度中来,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设备管理制度,使天然气站场设备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地开展。此外,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天然气站场设备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的运行。
2、注重设备检测维修和技术改造
设备长时间运行难免会出现问题,这就需要工作人员及时对天然气站场设备进行检测维修。检测维修是提高设备耐用性、可靠性以及保持设备性能的重要手段,这也是一项系统全面的工作。天然气站场设备会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逐渐落后,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这就需要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技术改造是提升设备运行效率、降低设备能耗、调整生产工艺以及扩大生产力的重要手段。设备的技术改造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使设备操作更加先进,保障设备安全、高效的稳定运行。
3、加强设备信息资料管理制度建设
设备的档案资料是设备制造、使用、管理以及维修的重要依据,对提升设备操作水平、保障设备运行状态以及设备技术改造有着重要的意义。所以,必须加强天然气站场设备信息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要明确部门责任人,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做好设备的日常运行记录和检测维修记录等工作,把设备的档案资料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整理,并做好资料加工分析工作、归档审定工作以及资料使用管理工作,为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4、实施设备管理考核制度
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系统化和规范化的设备管理考核制度,对设备管理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以及操作人员等实施设备管理考核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设备管理经验和管理意识,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天然气站场设备管理技术指标主要有设备经济费用指标、设备利用指标以及设备维修保养指标等,要根据不同的设备系统采取不同的考核体系,考核工作要与奖惩机制相联系,这样才能激发工作人员工作热情,达到设备管理考核的目的。
三、天然气站场安全管理措施
1、重视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首先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通过安全知识讲解、观看安全影片以及事故实例分析等方法使员工充分认识到天然气站场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工作人员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其次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按照规定严格执行,责任落实到每个员工身上,提高员工的安全工作意识,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最后,除了对员工的安全教育还要加强对员工的专业技能培训,很多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员工操作不当造成的,所以必须加以重视。要建立完整的员工培训机制,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通过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此外,还要建立各种职业资格认证系统和员工持证上岗制度,督促员工不断提高自身能力。
2、加强设备安全管理
天然气站场设备安全管理工作非常重要,如果设备出现故障发生天然气泄漏事故,不仅仅是资源的浪费,更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的威胁,所以,要不断加强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天然气站场设备安全运行。首先要加强设备的日常检查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设备的每一个环节进行检查,查看设备安全防护是否良好、设备零件有无损坏、电气线路是否老化、应急设施是否正常工作以及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等,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其次,要做好设备安全管理资料记录工作,对设备的工作情况、使用情况、维修情况以及日常检查情况进行记录,为设备安全运行提供保障。
3、加强对燃气管道的日常巡检工作
燃气管道由于用来输送天然气,一旦出现问题就会产生不可预见的后果,有效的方法就是加强对燃气管道的日常巡检工作。通过对燃气管道的日常巡检,可以发现高压管道存在的问题,及时将安全隐患扼杀在摇篮中。对于施工作业对管道造成的破坏,要及时和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共同制定整改方案,确保燃气管道的安全。对于管道自身损坏和人为因素,巡检发现异常后要及时上报进行维护,防止燃气泄露。总之,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燃气管道的日常巡检工作,确保天然气管道的安全运行。
结语
石油天然气行业是我国的经济支柱产业,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天然气站场的设备管理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站场工作人员要本着负责的态度,加强天然气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运用先进的管理经验,做好设备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天然气站场的安全运行,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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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彰颖,张辽,杨宝杰等.浅谈安全生产全过程管控[J].电力安全技术,2011.
一、检查概况
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进一步落实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相关科、室、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严厉打击了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健全并落实了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建筑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好防汛防雷等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了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市所有建筑施工工地、保障性住房、公园游乐设施、供水、排水、燃气、市政公共设施的安全生产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建筑施工企业方面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了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突出检查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施工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企业的安全生产建章立制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施工现场及其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建立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二)保障性住房
对全市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情况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检查。
(1)对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监管情况,开展质量监管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等。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图纸审查、检测机构和注册执业人员质量行为情况。
(3)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装饰装修等工程施工质量。
(三)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以《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开展了对燃气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着重检查我市液化气企业的储存、充装、运输、销售等环节,以及天然气输送管道、阀门老化和泵房情况,详细检查各企业的应急预案和岗位责任制度、日常维护记录、企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要求各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加强防雷电设施的检查,在雷雨天气情况下,燃气储罐要停止装卸,并要维护好生产区的排水系统和其它安全设施。要加强高温天气下生产储运设施温度、压力的监控,严格禁止超温作业,及时做好降温工作,坚决防止泄露、燃烧、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三)城市供水、排水安全检查工作。检查了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落实和上墙情况。并对三星堆水厂及水源保护地进行检查,对水厂安全重点部位进行安全监督,增加对水质监测的次数,在保证供水的基础上杜绝由于饮用水而发生的疾病和中毒事故。在城市供水方面,检查供水管网被骑压情况、市政消防栓维护以及自来水管网爆漏抢险预案的准备情况。采取了有效措施确保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安全运行,并针对可能因断电造成的影响,制定了应对方案。
(四)公园组织对游船、观光车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大型游艺机等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各经营单位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已一律停止运营。加强了对广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等的安全检查和整治,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
(五)市政公共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积极组织对全市市政公共设施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对道路、路灯、下水道等设施及金雁广场、中心绿地、火车站广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已及时通知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整改,落实整改责任。
(六)相关科、室、部门方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川府发【】40号)工作情况。
2、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
3、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
4、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5、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情况。
20__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我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大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了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建筑施工和燃气生产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现将我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前提和保障。我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县安委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坚持在建设行业、建设系统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时按照职责分工,将建设行业、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各相关单位和股室,做到各负其责,在建设领域形成了“行业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各企事业单位全面参与”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
二、抓宣传培训,提高建设行业、建设系统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一)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今年以来,我们利用现场宣讲、流动车辆宣传、以会代训、电视台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性,取得较好的效果。特别是在今年6月份,我们根据县安委会、县安监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建设领域积极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和“全国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活动期间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100余幅,发放“建筑施工、房屋和燃气安全”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和良好的社会反响。
(二)加强对安监执法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为提高安全执法和管理水平,积极组织对安监执法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系统学习《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明确各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职责,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工作制奠定了基础。今年以来,共举办集中培训学习2期,培训安监执法和安全管理人员200余人次。
三、加强对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
(一)加大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
1、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明确责任分工。在年初与各建筑施工企业层层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构建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管理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同时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联络员会议,通报、分析当月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
2、着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加强了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和“三类人员”上岗情况的检查。同时加大了对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监管,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运转到位情况,对施工现场技术措施编制、审批、签字、实施及现场安全管理的工作。今年以来,共开展5次安全大检查,发出停工通知书9份,整改通知书14份,有效的把各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了事故的发生。同时根据工程项目危险源的特点,对重点环节分类开展巡查,共累计巡查工地300余个,对发现隐患或问题的工地及时发出巡查不合格警告通知单,两次警告将停工整改。
3、积极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重点对脚手架、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了专项检查,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国家安全生产标准规范施工。今年以来共进行2次专项检查。
4、加大事故高发期监管力度。根据季节、天气等因素,针对汛期、高温时段等施工事故多发期及时拟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夏季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调整施工组织计划,同时要求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加大监管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二)加大对燃气安全生产监管力度
1、加大清理整顿燃气市场力度,大力查处和取缔非法经营,遏制无证经营、违章经营势头。
2、坚持全面检查,有效控制不合格超期未检的钢瓶的罐装和周转、使用,对凡不执行液化
石油气钢瓶使用有关规定的,坚决予以查处。 3、清理压占燃气管网设施的违章建(构)筑物,杜绝在有地下燃气管网、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违章挖砂取土、植树、埋压圈占和恶性施工。
4、加强燃气经销企业销售网点、换气站、充装站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合理设置,布局规范。
今年以来,我局汇同县安监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消防大队、县工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燃气市场进行了2次专项检查,累计检查燃气企业10家,零售点30余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20余份,要求立即整改3家,并配合相关部门对2家违规经营的企业进行了处罚。通过检查,有效地遏制了违法经营势头,清除了一批安全隐患,而且起到了震慑和安全宣传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企业和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安全意识差。
(二)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管理差。
(三)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设施设备配备不到位,措施不力。
(四)联合监管执法力度不够,隐患整改不及时。
一、工作目标
落实《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结合《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和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度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集中组织开展住建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切实加强我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管力度,强化源头管控,全面排查和消除建筑工地、房屋市政工程、物业服务、燃气管理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审查
验收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以及全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前期开展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专项检查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依法履行建设工程相应责任,切实加强源头管控,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建设工程存在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未按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等四类违法行为。(牵头科室:勘察设计科、质安科)
(二)深化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控
严格落实《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检查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存在无证上岗和违章操作行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是否规范,配电设备、设施、电缆电线等是否采用合格产品;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等是否配备完好,应急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楼层临时消防系统是否同步安装使用;施工现场保温材料、塑料模板、安全密目网及活动板房等材质防火等级、阻燃指标是否达标;易燃可燃物品安全管理是否集中堆放并规范管理,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设置消防车道、临时给水、应急照明,并配备灭火器材、设施;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技术措施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大对城区老旧小区管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坚决杜绝情况不清、野蛮施工等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牵头科室:质安站、质安科)
(三)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一是加强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治理。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冬春两季要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的房屋坚决停用或拆除。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完善消防隐患风险点台账,制定落实消防隐患防范措施。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切实保障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通道正常使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用电用气检查。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电梯保养维护工作,加强高空坠物安全防范工作。对楼体外立面存在脱落危险等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区域,物业服务企业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隔离、防护和维修工作。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利用宣传栏、公告栏、橱窗、板报、电子显示屏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房屋安全使用和消防安全防范的责任意识。(牵头科室:房产科)
二是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建筑高度超过24米(约8层)的建筑为重点,进一步增强高层建筑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消防安全意识,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高层建筑的消防通道安全畅通率达100%,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完好率达100%,消火栓给水系统完好率达100%,新投入使用的消防设施设备合格率达100%,消防安全管理建章立制率达100%,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点对高层建筑中的供电安全、广告牌安全、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安全、楼道乱堆杂物堵塞消防通道安全、楼顶管理安全、无证经营场所管理安全等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一进行核对,逐一进行梳理,摸清区域内高层建筑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尚未整治或整治不到位的高层建筑进行汇总,并按隐患的轻重缓急程度进行分类;对存在隐患建立专门的管理台账,责任主体原则上是建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公司的,由其业主委员会作为责任主体,进一步加强指导,督促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落实。(牵头科室:房产科)
三是加强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火灾防控治理。按照燃气场站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燃气场站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燃气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各种设备、管道、阀门及连接处有无跑、冒、滴、漏现象;各种工艺指标是否正常;灭火设施、器材配置是否齐备充足;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等内容。督促检查各燃气经营企业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装备和队伍,提升燃气专业应急演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城市(县城)供水、污水、垃圾等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管理及规范运行。(牵头科室:城建城管科)
四是加强易燃可燃彩钢板建筑整治。要对人员密集场所、冰雪游乐设施尤其是违规搭建、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且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重点对消防设施配套不足、消防通道堵塞、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搭建等用作经营的房屋开展排查整治,消除经营性房屋消防安全隐患。(牵头科室:城建城管科、房产科)
五是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安全管理,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推动既有住宅小区安装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施,合理规划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区域,从源头上解决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私拉乱接电线充电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强化提升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能力。(牵头科室:城建城管科、房产科)
六是切实落实物业管理火灾防控责任。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认真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使用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做好消防安全风险防范、排查和处置工作。加强物业服务员工应急处置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培训,提升物业服务企业应急处理能力,并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小区配电室、单元配电箱柜和电梯使用等安全防范,确保设施设备运转正常有效。(牵头科室:房产科)
七是加强农村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非经营性农村人员聚集场所房屋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整治,同步启动其它农村房屋的排查整治。(牵头科室:村镇科)
(四)持续推进消防“生命通道”畅通
工程建设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全州打通“生命通道”机制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积极配合推动开展车位配建、增建和规范管理,对现有居住小区内部设置的停车位进行科学调整,新建公共停车场和新增车位,推动加强停车设施建设。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企业安全责任清单参考模板(1.0版)》,扎实做好清单制定、推行、实施,按相关规范要求维护消防疏散通道畅通。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和共享停车等停车措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对乱搭乱建、私自停车等影响消防通道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置。同时,引导群众对消防车道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提高群众参与意识。(牵头科室:房产科)
(五)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处林区、山区、临山的建设项目以及分布在林区、山间的市政公用设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地、城市山体公园和临近山体的公园消防安全管理,严格火源管理和动火作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牵头科室:质安科)
(六)加强冬春期间消防宣传工作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冬春期间,在行业系统内组织一次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和疏散演练。在元旦、春节、“两会”等重要节点,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及时向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调整宣传思路,营造良好氛围,主动应对新形势、新问题,积极探索网络媒介、直播平台等无接触消防宣传手段,拓宽消防安全宣传的受众面,全力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牵头科室:质安科)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业务工作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风险形势研判会,针对辖区建筑工地、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传统村落等隐患易发、多发场所或领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分析研判,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全面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行为和建筑工地、房屋市政工程、物业服务、燃气管理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各项任务落实。
(三)总结分析阶段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评、固化经验做法。要对前期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开展“回头看”,强化跟踪整改,落实闭环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深化协作机制,确保辖区内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火灾防控措施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落到实处,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隐患的政治责任,把责任层层分解,抓好贯彻落实。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部门和所属行业企业,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一、2010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0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扎实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领域各项专项整治和集中打击行动,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成立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充实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做到安全生产工作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县(区)住建局、各施工企业、各施工现场、各个工作岗位。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二)健全制度,加强监管。一是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二是坚持工程项目安全报监备案制度;三是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四是建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和专家组审查制度;五是针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健全完善相应的责任制度、管理制度、监管制度、考核制度、台账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救援制度等,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广泛宣传,强化培训。采取专题会议和集中培训等方式,及时组织宣传贯彻建筑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文件、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印发宣传材料、制作布标条幅,张贴安全警示标语等方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全面检查,严肃查处。按照辖区管理和分级管理原则,市、县(区)住建局分别对辖区内施工现场和城市液化气站分别进行了6次大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全年共查处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安全报监备案擅自施工事件12起,查处拒不整改安全隐患企业8家,检查施工现场216个(次),液化气站点56个(次),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意见1280多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216份,停工整改通知书32份,行政处罚通知书32分,取缔无建筑企业资质承揽工程劳务企业1个。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工作,及时排除了安全生产隐患,确保了全市建筑行业无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去年,我市建设领域安全工作虽然有成绩,但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仍很严峻,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仍然薄弱;二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三是部分监理公司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理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力。
二、2011年工作安排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任务更重、压力更大的一年。我们将紧紧围绕我市全面实施新家园行动计划、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和“三个一百”目标任务,全力抓好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强化领导责任,全面落实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通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其他副职领导既要履行分管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严格安全准入、严格安全监管、严厉责任追究、加强应急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逐级负责、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的目标责任体系。
(二)强化教育培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继续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所有从业人员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知晓安全法律法规、掌握安全防范技术知识。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大力弘扬安全文化,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继续抓好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人员、工程监理企业监理人员、建筑施工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再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三)强化责任主体,打牢安全生产基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通知》和《云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突出抓好“四个提高”: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的提高;二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的提高;三是企业安全生产技术保障能力的提高;四是企业安全生产全员素质的提高。切实打牢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安全行为标准化,有效防范各类事故。
(四)强化专项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扎扎实实做好专项整治、隐患治理工作。一是落实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理企业安全监理主体责任、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二是控制和预防建筑施工中的各类高处坠落、坍塌和触电事故。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重点是:临边、洞口坠落;施工吊篮、升降机坠落等;预防坍塌事故的重点是:基坑、边坡上方坍塌,脚手架、高大模板、垂直运输机械、桩工机械坍塌等;预防触电事故的重点是: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导致的事故隐患。
(五)强化行政执法,全力预防安全事故。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云南省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严格安全生产执法。一是要加大对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安监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安全监管能力、行政执法能力和事故调查处理能力。二是要突出抓好事前预防、过程监督、应急救援、“四不放过”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三是创新安全监管的手段和形式,力求查有实效、查有促进、查有推动。四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政策,对目前逐步增加的塔吊等大型设备,要严加监管;对已明令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要坚决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