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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发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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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发展建议

商业发展建议范文第1篇

【关键词】商业保理;贸易融资;发展

商业保理作为一种新型的贸易融资方式因其类金属性,具有灵活、便捷、决策快等特点,更加熟悉细分行业市场需求,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供应链核心企业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成为传统金融服务的有益补充。从市场实践看,与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等产品相比商业保理被业内普遍誉为“最适合成长型中小企业的贸易融资解决方案”。自2012年6月我国商业保理试点以来,国内商业保理业发展十分迅速,截至2015年底仅仅深圳注册成立的商业保理公司数量就已经突破了1600家,虽然注册的数量呈井喷态势,但是开展业务的企业数量仅300家左右,大部分商业保理公司处于空壳状态,这主要是由于目前我国市场及经济环境的各种因素限制了商业保理的发展。

一、制约商业保理发展的因素

1、市场信用环境 保理公司对客户提供融资之前必须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然后根据信用调查情况决定是否向其提供保理业务。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通过法律法规建立起针对个人和公司企业的信用评级制度,由于大多数中小企业缺乏信用评级,保理公司无法准确给予授信额度,为其提供保理业务开展带来了风险隐患。目前,关于企业信用信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未对商业保理公司开放,这不利于商业保理公司及时发现风险,无法准确判断是否存在买卖双方联合起来欺骗融资的情况,商业保理公司为了避免风险通常不愿意提供保理业务,这样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保理业务的发展。在欧美一些国家,商业保理公司常常将保理业务收入的一部分用于购买保险以规避应收账款回收不了所带来的风险,我国保理公司很少与保险公司合作以转嫁风险。

2、风险难控制及人才短缺 应收账款真实性的审核难度大,容易存在对买卖双方信用状况了解不清,交易合同审查不严的现象,有些保理商缺乏专业的确权流程,有些保理商忽视交易合同中有债权禁止转让的的约定或存在账款允许被抵扣的软条款等,导致接受的转让债权有瑕疵,同时还有存在一票多次融资形成的重复融资风险,致使卖方利用保理公司对人民银行应收账款公示查询系统漏查以及登记漏洞,将同一贸易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转让至不同保理商,套取多家保理商信用,进行过度融资。由于小企业保理客户的情况不尽相同,通常没有相当标准的保理产品,需要每个企业单独研究,这就导致多数专业保理人员进入商业保理行业。

3、缺乏配套的金融财税制度 融资是目前商业保理能够提供的一种重要的金融服务项目,在我国商业保理行业不属于金融机构,而且在我国现行法律中规定商业保理不能开展存贷款业务,所以只能依靠自身拥有的资金提供融资,但自有资金的来源一直是制约行业发展的短板。由于跟银行存在竞争关系,很难从债券市场、银行等传统金融渠道上获得融资。商业保理公司在探索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方面,大多试图通过资产管理计划、信托等较少受到监管的途径筹融资,但是这些融资渠道不在监管范围之内,所以其中潜藏着很大的法律风险。除了个别试点外,税务机关在征收商业保理公司的营业税时,未把商业保理公司支付的贷款利息作为实际成本扣除。而且也无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规定提取的一半准备金,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商业保理公司的缴税负担。2014年,深圳市地税局针对商业保理出台了可以按照差额税率征税的扶持政策,但到了2015年又暂停执行。因此,要在全国范围内对商业保理公司实行税收优惠还需要更高层级法律法规和财税政策的支持。

二、促进商业保理发展的建议

1、构建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为了能够更全方位地掌握企业的资产信息情况,准确计算信用额度,规避应收账款坏账的风险,希望尽快建立企业信用数据库,制定企业信用评级标准,企业信用风险评估办法及防控为一体的商业信用管理制度。我国可借鉴国外相关经验,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企业信用评级标准,定期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信用进行分类评级,并对信用级别进行风险评估,将企业的资信情况输入企业信用数据库,以供保理公司参考。央行征信中心需对商业保理公司开放,使商业保理公司能全方位地掌握客户的信息状况,尽快发现风险,降低坏账的发生概率。另外可以借鉴国外保理公司的做法,商业保理公司与保险公司合作,分摊运营风险,把商业保理业务中的承担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这样,既规避保理公司的一部分运营风险,也提高了保理公司拓展业务的积极性,促进商业保理行业的快速发展。

2、完善法律法规,培养专业人才 保理行业急需国家立法部门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应收账款的可转让及质押、应收账款“禁止转让条款”的效力以及应收账款多重转让的权利冲突等问题进行立法,使商业保理企业在面对这些问题是有法可依,减少纠纷。同时,随着保理行业的高速发展,需要大量专业化的人才,培养大批熟悉金融、会计、贸易流通及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是保理企业的重要需求,也可以加强与银行保理部门的合作,这是商业保理公司短期内解决缺乏专业人才问题最具效率的做法。

3、完善配套的金融财税制度 我国应尽快建立健全商业保理行业的金融财税制度,尽快出台配套政策,推动税收、外汇、融资等领域,鼓励和支持商业保理发展。目前我国只允许试点范围内的外资商业保理公司可以举借外债,并且对海外融资的规模有一定的限制,国家外汇管理局还在限制中资商业保理公司举借外债。相关部门在有效监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逐步解除对商业保理公司举借外债的限制,促进商业保理行业的稳健发展。同时推动应收账款证券化,我国暂无相关法律法规限制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在国家鼓励金融创新的背景下,建议商业保理公司将应收账款证券化,向普通民众进行募资从而达到融资的目的。在财政税收方面,国家税务部门应出台一个全国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对试点范围内的商业保理企业的融资利息实行差额征税,对按规定提取的一般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减轻保理公司的负担,提高其开展保理业务的积极性,更好的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便利的融资服务。

商业发展建议范文第2篇

【摘要】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金融脱媒日益明显,商业银行传统的经营模式难以满足客户日益多元化的需求。公司业务投行化是发展的大趋势,商业银行只有通过服务升级、业务转型等途径,才能谋取生存和发展之道。然而目前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尚存在诸多问题,与投行化趋势不适应。本文对存在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商业银行公司业务投行化的转型路径,以期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投行化发展。

【关键词】商业银行 金融体制 银行公司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

我国商业银行“十三五”期间的机遇和挑战主要体现在:一是“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将考验银行业的跨境金融服务能力和跨境风险管控能力;二是经济进入新常态后,既为商业银行产业信贷投向、客户结构和业务结构的调整以及盘活存量提供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同时风险管控难度将加大;三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商业银行形成了一定的冲击,也迫使商业银行更加发力互联网金融;四是金融市场化的改革,既有利于商业银行差异化经营和加快金融创新,同时也会对商业银行的盈利和风险管理能力带来不小的挑战。本文以商业银行公司业务面对的客观环境为切入点,在客观分析投资银行业务现状,进而提出公司业务投行化转型过程中的问题与建议。

一、市场环境倒逼公司业务投行化

(一)利率市场化导致利差收窄

投行思维可实现由传统竞争向解决方案竞争转变,从而降低利差依赖。商业银行对优质客户的传统竞争手段包括价格竞争、关系竞争、担保方式竞争、额度竞争等。但随着利率市场化和竞争主体增加,传统竞争模式受到了极大挑战。

各经济体利率市场化加速实现时,几乎都伴随着银行危机。美国因全面放开利率管制,大量中小银行破产倒闭;中国台湾银行业则在利率市场化之后整体亏损了三年。中国银行业在应对利率市场化冲击时,普遍做法是由“信用中介”转型为“服务中介”,通过投行思维,调整收入结构,降低利差依赖度。

(二)金融脱媒加剧

客户需求呈现多元化,但大部分创新均围绕银行开展,商业银行仍可利用资金和渠道优势,以投行思维主动参与金融创新。从长远来看,金融脱媒是必然趋势,但信托、资产管理等“影子银行”的创新大部分仍围绕银行的资产负债表进行,客户和资金还是主要来自于银行。在此趋势下,银行不进则退,要么以投行思维主动参与甚至主导金融创新,要么逐步被边缘化。

(三)合理缓释监管约束,实现资源节约型发展

自从2008年金融危机后,巴塞尔协议Ⅲ对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拨备率和流动性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此外,我监管部门同时使用存贷比、授信集中度和信贷规模等多重指标约束传统信贷的扩张。投行思维下,银行可以利用信托、资产管理、租赁等渠道,合理缓释监管约束,实现资源节约、派生收益稳定的高效率发展。

二、拓展投资银行业务发展的问题

在商业银行纷纷进行金融创新改革,投行业务发展如火如茶,但也面临诸多问题。

(一)投行业务经营理念有待完善

投行业务与传统公司业务在业务模式上的显著差异决定了经营理念的不同,主要体现在经营市场化、参与主体多元化、创新化驱动,风控复杂化、管理更加扁平化。传统商业银行在投行业务开展过程中依然保留着开展传统业务的惯性思维,产品多数还是习惯定制标准化的产品,在一定程度上无法满足客户的个性化的金融需求,虽然新的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不断的涌现,但是从市场发展的情况来看,商业银行产品创新趋同的多、模仿的多、形成品牌的少,在业务操作模式上效率上,无法与证券公司和信托公司进行竞争,较大程度上影响新产品服务和占有市场的效率。另外这与我国政策对商业银行限制有关,银行相对于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政策相对严格。

(二)系统内外合作不足、投行业务信息化支撑不足

与内外部中介的合作存在临时性、个案化的特点,需与各类中介在各类业务上建立相对固化、运行顺畅的行司联动渠道,丰富业务种类,延伸合作半径,降低渠道成本。

互联网金融现已成为金融市场重要的组成部分,信息化是实现规范化和系统化高效发展的必要条件。投行日常管理、收益测算、数据分析、风险监控尚未建立完备的电子化体系,仅为手工统计,既耗费了宝贵的人力资源,更无法满足数据共享、数据挖掘等精细化管理需求。

(三)专业人才不足和创新机制匾乏

投资银行业务涉及金融、财务、法律等众多专业知识,是一项高度专业化的金融中介服务,要求有一支精通业务知识,并具备一定从业经验的专业化、高素质人才队伍作为业务的支撑。目前,商业银行缺乏专业的投行业务人才储备,在一定程度上对其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造成影响。国际先进银行对投行业务多采用事业部模式,实行单独的业务拓展、绩效考核、资源配置、人才储备等政策,能充分发挥各层级的积极性。商业银行现有的人才结构与开展投行业务所要求的能力较不匹配。同时,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时间较短,经验较少,并没有建立完善的投行业务人才培养机制。

(四)投资银行运作周期长,收益不稳定

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相比,投资银行业务实现收益一般都需要较长的周期,客户资源也更需要通过长时间的积累来获得,而且相较传统商业银行业务,投行业务更容易受到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个性化较强。

三、公司业务投行化转型建议

商业银行公司业务投行化,并非仅是大力发展投行业务,而是秉承投行思维,以客户为中心,加强传统业务与创新投行产品的联动,综合运用银行、信托、租赁、资管等金融媒介,以及贷款、投资、理财等资金渠道,在合理缓释资本和信贷规模等约束的基础上,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经营模式。根据公司业务投行化发展提出以下方面发展建议:

(一)转变经营思维

一是形成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经营思维,强化“资产管理中介”和“融资顾问中介”职能,以投行思维升级业务模式,统筹传统业务与投行业务联动,将“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确立为新的竞争手段,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二是健全跨部门联动与协调机制,从全行利益出发,形成合力,提高服务效率和效果,发挥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三是建设高效、动态、契合市场的投行风险体系、运作流程、考核激励、机构团队等配套政策,为公司业务投行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二)交易模式创新

新的交易模式能大幅领跑市场,如能抓住有效时间窗口则回报较高。这要求商业银行的对监管政策要有深厚研究能力、对经济形势要有准确的预判,适用于大型银行。以往银行理财产品主要采用银行――信托合作模式,现在随着大资管时代的到来,银行――证券合作、银行――基金合作的模式渐渐增多,新模式下的产品线更丰富,更重要的是后加入市场的券商和基金公司要求的渠道成本会更低。

(三)现有产品的精细化

面对激烈的竞争,商业银行应充分发掘客户资源,对其进行细分,并通过投资策略以及产品设计方面的精细化,来满足其投融资需求。

一是对接Y本市场、积极为股权投融资提供服务。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和发展,股权投融资在社会融资结构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应围绕资本市场运作加快创新投行产品,丰富投行服务手段,积极支持和参与政府和企业主导的股权投融资活动。二是以新型债券、银团、资产证券化、并购融资与理财融资为创新重点,加强国家战略及市场热点研究,如“一路一带、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从投行业务层面积极寻找目标市场。

在此过程中,不断积累形成不可复制的核心竞争力,树立自己的特色品牌。如区域内客户基础较好,可以做大银行承兑汇票等风险较低、技术要求不高的传统业务规模,并通过理财产品来消化规模,形成可观的流量收益。在信贷规模紧张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客户的资金运用规律,在授信方案制定时,预先安排多种授信产品。

(四)加快投行化信息系统建设

首先,通过投行化信息系统实现客户信息与经营数据的共享与大数据分析,满足精细化管理需要;其次,用系统实现业务流程的规范操作,提升业务处理效率;最后,用系统实现风险管理的自动化,通过系统实现操作流程的固化和对风险因素的范围控制,使风险管理能从业务端介入,改变风险管理滞后的局面。

综上所述,投行业务在国外产生至今已有上百年历史,已相对发展成熟,而在我国,投行业务目前还属于新兴产业,投行业务的开展还有待进一步拓展深化。因此现阶段对于我国商业银行投行业务发展历程、现状以及如何把握未来我国投行业务发展方向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我国商业银行需要顺应发展趋势,积极锐意进取,奋勇改革,通过转型求突破。同时,通过转型建立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

[1]张士平.对中国国有银行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路径选择的思考[J].经济研究导刊,2010(31).

商业发展建议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商业体育保险 保险供给 发展对策

一、中国商业体育保险的供给现状

开展体育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多,专业体育保险公司更是只有一家。

直到2007年初,我国共有从事体育保险的中介机构303个,而专业体育经纪公司只有一家――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CSIB)。而且相对其他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而言,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只能算是小型企业,其注册资本仅为1000万元。而反观美国,其与体育保险有关的保险中介机构是3140个,而其中专业体育保险介更是将近100家。

险种很单一,保障范围很窄,保障程度较低。除了目前尚不完善的运动员、裁判、教练等运动相关人员的人身意外险之外以及少量的针对体育赛事的责任保险和财产保险外,几乎没有专门的体育保险。

二、中国商业体育保险供给不足的原因分析

(一)体育风险的客观特性导致体育风险不易承保。

体育风险存在两个客观特性:1、此类风险的人群主要是运动员和赛事组织者,其总数量要远远小于其他保险的客户数量;2、风险涉及的保险金额相对巨大。正是体育风险的这两个特性导致体育保险不易经营。

保险的原理是以大数法则为基础的。因此,保险公司的客户越多,越复合大数定律的要求,对于该公司的经营的稳定性越有利。体育保险整体面对的主要人群――运动参赛人员、训练人员以及赛事组织者,其数量远远小于其他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的对象数量。这使得保险公司对此类险种的经营要面对较大的风险,经营波动性比较大。

(二)缺乏专业的商业体育保险经纪机构。

国外,解决运动员个人投保时通常通过专业的体育保险经纪公司来解决,由此很多专业体育保险经纪公司应运而生。实行公开招标和保险中介的介入是发展体育保险必不可少的一环,而目前我国体育经纪公司发展严重滞后,直到2007年初,我国共有从事体育保险的中介机构303个,而专业体育经纪公司只有一家――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CSIB)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CSIB)而言,只能算是小型企业,其注册资本仅为1000万元。而美国与体育保险有关的中介是3140个,专业体育保险中介近100家[]。总而言之,我国的体育保险经纪机构尚待发展。

(三)保险公司缺乏专业的体育保险人才。

由于体育保险涉及的风险较大,技术性较强,这就产生了对既懂体育又懂保险的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包括从体育风险的评估、重大赛事的监督和管理、投保后的跟踪服务,到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协助开发新的险种、出险后进行理赔工作等等,都需要这些人才的参与。但是在我国,这种既熟悉体育资深特点、又具有保险专业知识的人才十分匮乏。商业体育保险缺乏需要的人才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一大瓶颈。

三、完善中国商业体育保险供给的对策

(一)参照国外经验丰富险种。

体育运动具有专业性、复杂性和多样性。不同体育运动项目有不同的风险,风险产生的原因不同、类别不同、结构不同、分布不同,这决定了体育保险的复杂性,险种多样性。我国现在的体育保险种类单一,多是人身意外保障的险种,对于优秀运动员来说,制定相应的险种,也势在必行。同时,我国目前的体育商业保险完全依靠商业保险公司的兼营,体育保险险种基本是套用商业保险的普通险种。这种套出来的体育保险存在险种少、费率不合理、条款不明确、保险范围窄、缺乏灵活性、难以适用在难度和危险程度各异的体育项目。中国的保险公司必须针对本国的体育保险市场,严密精确的采集收集相应的数据,科学的控制体育风险,开发出适合的体育保险险种。

(二)保险公司分散承保风险。

保险公司针对体育风险的特点,应做到多利用联合保险、再保险以及共同赔付、免赔额的方式来分散承保风险。

由于目前我国体育保险业发育尚不成熟,各保险公司的资本实力有限,各保险公司应结成体育保险共保联合体,共同为体育运动的风险提供保险保障,克服单个保险公司实力不强、抗风险能力弱的不足。同时,各保险公司应协调、共同制定体育保险业共保联合体的运行原则与程序,建立起体育险保费收入共享,赔偿责任共担的机制。同时,直接保险公司还应在原保险中设定适当的免赔额和共同赔付的比例,使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一起承担体育保险的风险以调动参加体育保险的积极性。

(三)完善商业体育保险中介制度。

建立中介制度是我国体育保险市场培育和发展的重要环节,是建构成熟的体育保险市场必需主体之一。在西方发达国家的体育保险活动中,体育保险中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我国,要建立一个健全的体育保险市场,也绝不能缺少体育保险中介,尤其是以保险经纪人为主体的保险中介人,是保险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保险经纪人可对体育保险市场进行调查、体育保险推销、承担体育保险的风险评估、投保后的跟踪管理服务、对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提供咨询服务、替保险人收取保险费和协助保险人设计、设立新的险种等。要不断拓展、规范体育保险经纪人的业务范围,鼓励和引导体育保险经纪公司向集团化、规模化方向发展,打造更强竞争力。应以先培育中介市场,再完善中介市场;在其市场中首要鼓励中介企业的发展,这样才能逐步建立与完善中介市场。

(四)加快培育商业体育保险专项人才。

体育保险在我国兴起的同时,同时精通保险和体育的专业人才十分匮乏,这成为发展我国体育保险事业的一个制约因素。应该集中体育界和保险界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对全民健身活动和竞技体育中的保险保障问题进行综合研究。通过举办研讨会、论坛及考察活动,编辑出版学术刊物,尽快培养专业人才。做好包括体育风险评估、重大赛事的监督和管理,投保后的跟踪服务,提供相关的数据、协助开发新险种,出险后进行理赔等各种相关工作。

参考文献:

[1]曹焕男、尹素清、哈彤. 体育保险的运行与营销策略,经济导刊[J],2010,1.

商业发展建议范文第4篇

关键词:担保公司;现状;发展

中图分类号: F27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1-000-01

一、我担保公司的起步

担保公司在我国起步较晚,是我国走入市场经济后借鉴世界各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经验,作为政策引导而设立的。1993年11月我国首家专业信用担保机构-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成立,标志着金融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开始,我国担保行业2010-2011年间快速增长,2013年有所放慢。2015年末,担保机构数量、新增担保户数等数据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但代偿金额数据却突增。

融资性商业担保公司在迅猛发展的同时,问题也暴露出来。受经营模式的制约,担保公司处于微利状态。国家规定担保公司的取费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50%。以注册资金5000万的担保公司为例,年息5.31%,放大倍数5倍计算,每年保费收入仅有665万,剔除运营成本、税费等开支后,若再提取风险准备金,基本上无利润。因此,以单一的担保费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担保公司,注定无法健康、长久发展。一些急功近利的担保公司在实际运行中,不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也就不足为奇了。

二、现行担保公司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注册资金不实是根

银监会《关于银行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开展合作风险提示的通知》中规定了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的入门要求是注册资本金1亿元人民币以上。同时对担保公司过往的综合能力有严格审核标准,目的就是防止日后给银行信贷造成风险。但实际运行中,很多担保公司钻政策和法律的空子,注册资金拆借,验资后抽出。由此,融资性商业担保公司从一开始就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实际保证能力和赔付能力。

(二) 违反规定超额担保是源

银监会《关于银行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开展合作风险提示的通知》中规定,银行可确定担保公司具体授信额度的担保放大倍数。《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也对此有明确规定。但由于监管缺失,加之担保公司与多家银行合作,银行间又因种种原因信息不交流,靠担保公司自律,根本不能保证其不超规定限额运行。只要有一笔大额贷款需要代偿,担保公司就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危险。

(三)现行政策制约着商业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发展

首先,担保公司虽是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中不可缺失的助手,但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仅在减免税收方面,对后续的运营风险没有防范措施及解决办法。担保公司承担责任后,只能依靠经营利润来弥补。其次,很多担保公司不按照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对此相关部门没有任何监管手段。最后,担保公司理论上可以通过反担保的方式来化解代偿风险,但实际运行中往往是提供反担保的公司本身的经济实力不强或反抵押的财产在法律上大部分是顺位抵押,使得担保公司代偿之后,追偿能力消弱,形成实质性损失。

(四)自身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担保公司急于开展业务,忽略了自身管理水平建设和员工业务素质的提高。表现在风险意识淡泊,业务流程不规范,决策机制不健全等方面。没有形成自身独特的风险识别和防控体系。担保公司的从业人员不仅要具有财务、法律等方面知识,还要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方能与企业交流时获取有价值的信息。然而多数担保公司聘请1或2名从事过金融或管理工作的人员担任部门经理,再带几名新手,匆匆上路。这种搭配无法形成自身独特的风控系统,从而制约了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我国担保公司今后发展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逐步完善融资性商业担保公司的相关法律制度

应对现行的《担保法》进行修改,确定担保公司的监督制度,落实责任。一要改变立法主体乱、监管体系不明的状况;二要针不同担保公司的属性,设立不同监管制度;三要增强社会第三方的监管力度,建立合作信息平台,形成良性互动。

(二)担保公司要在业务创新上下功夫

融资性商业担保公司面对的是中小型企业,是银行不直接放贷的群体。故担保公司要建立一套有别于银行的风控体系。一要建立一套深度了解被担保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程序,据此判断出该公司是否具备担保价值、风险把控点、解决问题预案。应从该企业有无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管理团队学历结构、从业经验、现有产品占据市场份额等方面进行考核。二要建立一套被担保企业信用考核指标。我国各职能部门已建立了企业、个人诚信管理体系。司法部门有企业、个人涉诉案件披露,人民银行有个人信用档案。担保公司应借助这些信息,建立一套信用考核指标,提高风险防范水准。三要严把审查程序。担保公司不能认为有了资产抵押、企业法人代表保证,就放松了担保前审核工作。重视对被担保企业内部稽核至关重要。首先,企业的财务和经营信息是辨别、衡量企业质量的第一要素;其次企业各项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是判断该企业是否遵纪守法的关键;最后企业各类资源使用的经济性和效益性,是判断该企业发展有无后劲的依据。

(三)担保公司要建立完善自我保护机制

融资性商业担保公司要建立一套风控机制。做到事前防范程序标准、事中监控方法到位、事后补救措施得力。担保前重点收集企业信用、财务状态、业务经营水平及管理团队素质。担保项目确立后重点要转移到企业的财务、生产、产成品库存变化等动态指标上。若某个担保项目出现问题并代偿后,要迅速启动保护程序,了解抵押资产状况,资产不能覆盖代偿金额时,要立即对被担保公司做详尽调查,如:注册资金是否到位、股东是否有抽逃资本金行为、被担保企业是否有应收却未收的债权等。总之,要尽快使用得力的手段进行追偿,保护自身权益,确保融资性商业担保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贾茜.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控制探讨[J].商业会计,2011(27).

[2]宋冬梅.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机制研究[J].征信,2011(3):45-46.

商业发展建议范文第5篇

关键词:城市商业银行;差异化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0)08-0062-04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0.08.14

进入后金融危机时期,在银行监管尤其是资本监管日趋严格、经济周期性波动加剧、经济转型加快推进,以及多层次银行体系逐步建立的大背景下,城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城商行”)只有找准定位,明确方向,与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实施差异化竞争,并形成自身特色,才能在未来的竞争中取胜。但从目前来看,在监管政策、银行业体系等外部宏观环境因素,以及股权结构、绩效考核制度、战略定位等内部微观环境因素的制约下,城商行大多缺乏特色,定位和发展方向同质化现象严重。本文在对城商行实现差异化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制约因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差异化发展是城商行未来发展的大势所趋

在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定位和服务高度同质化的大环境下,小而全、无差异的发展道路虽然可以令城商行在短期内实现快速发展、迅速做大规模,并获得不错的收益,但从长期来看,随着我国多层次银行体系的不断完善,以及金字塔式客户结构和市场分层的逐步形成,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将是城商行未来发展的大势所趋[1]。

(一)城商行走差异化发展之路是我国构建多层次银行体系的现实需要

从国外情况来看,一个由不同规模、不同定位和服务对象,以及不同特色的各类银行组成的多层次银行体系,既是一国银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一国经济中不同主体对金融服务差异化需求的结果。目前,我国银行业在规模角度已形成由大型、中型和小型银行组成的多样化银行体系,但从市场定位和服务对象角度来看,多层次、多样化的银行体系尚未成形。尤其是除农村金融机构外,大多数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服务对象和发展模式高度趋同,从而造成大中型客户金融服务竞争过度,小微型客户金融服务供应不足;金融资源向大中城市集聚,农村金融服务薄弱等现实问题。因此,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银行体系,尤其是进一步强化和大力发展服务于中小企业和“三农”的银行机构,将是我国银行业下一步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在此过程中,对于城商行而言,针对自身特点和比较优势,确定一条不同于大型银行的差异化发展道路,既是未来发展的需要,也是适应多层次银行体系的现实选择。

(二)差异化发展是城商行适应日趋严格的监管约束和资本约束的必然选择

金融危机后,世界各国明显加强了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强化资本监管是其中的重点。以我国为例,银监会先是将大型银行和中小银行的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从8%分别提高至11%和10%[2];此后,又提高了发行次级债补充资本的门槛,并进一步强调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情况的动态监管和反周期监管,资本监管要求大幅提高。加之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的持续快速发展,尤其是2009年的信贷大投放,包括城商行在内的国内商业银行面临的资本约束和瓶颈日益凸现,原有的做大规模、依赖存贷利差的发展模式受到冲击。特别是对城商行而言,资本补充难题更为突出,必须尽快改变现实中追求大客户、大项目的高资本消耗发展方式,转变发展模式,提高单位资本的使用效率和产能。唯有此,才能解决传统发展模式下存在的业绩波动、资本约束和发展的不稳定问题,这就要求城商行从大型银行的老路转向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道路。

(三)城商行实现差异化发展是经济转型和银行业发展模式转变的最终结果

表面上看,2008年金融危机是对我国经济增长速度的冲击,更深层次上却是对原有经济发展模式的冲击,加剧了我国经济转型的紧迫性。长期来看,我国经济发展将从投资和出口拉动型转向消费推动型,经济发展速度也将由超常规转向稳定适度;短期来看,危机时期超常规的经济刺激政策将逐步转向正常化,超常规的货币投放、固定资产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也将趋于稳定,建立在此基础上的信贷大投放格局将发生实质性改变。商业银行大放贷、大发展的模式将难以维系,商业银行必须转向中小企业、高科技、新能源等新的经济增长点,寻求发展空间。规模实力较小的城商行更需要先行一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此外,经济转型带来的将是银行业发展模式的转变,特别是利率市场化后存贷利差逐步缩小,传统吃利差的发展模式受到挑战,这也要求商业银行尤其是定价能力相对较弱的城商行尽快调整业务结构,转变发展模式,形成特色,实现差异化发展。

二、城商行实现差异化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制约因素

理论上讲,城商行是最有条件,也最容易实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的商业银行,但现实情况并不乐观。除少数规模较小的城商行坚持并深化“服务中小”的市场定位,在中小企业服务方面形成特色,走出一条不同于其它银行的道路;大多数城商行偏离了服务中小的市场定位,片面追求“小而全”,走上与大型银行高度同质化的发展道路,传统优势逐渐丧失,市场竞争力缺乏。究其原因,就在于内外部六大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一)外部环境因素

1.银行业“大而不倒”规律。由于银行的业务活动涉及经济运行的方方面面,银行的破产倒闭往往会对经济和社会稳定产生巨大冲击。正因为此,各国政府在对待银行倒闭问题上通常持谨慎态度,特别是对大型银行一般不会轻易让其破产,这就是银行业有名的“大而不倒”规律。此次金融危机中,美联储“对陷入困境的大型银行施以援手,对同样苦苦挣扎的中小银行却袖手旁观”的做法,无疑将进一步强化人们对“大而不倒”的认同。出于相同的考虑,规模较小的城商行同样具有做大规模寻求政府隐性支持的冲动,体现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就是热衷于做大项目、抢大客户,快速做大规模。

2.“歧视性”监管政策。不完善、带有“歧视性”的差异化监管政策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中小银行的定位和发展道路。通常情况下,监管机构会对商业银行业务资格的获得和市场准入设置一系列标准,其中很重要的一项指标就是资产规模。要想取得某些业务资格和市场准入,商业银行必须达到一定规模,这必然会加剧商业银行做大规模的冲动。以城商行跨区域发展为例,城商行必须达到银监会规定的规模才有可能获得跨区域发展的资格,定位和业务是否有特色等问题则不属于准入指标的内容。此外,对中小企业业务缺乏针对性和差别化的监管措施也使得城商行开展中小企业业务的积极性受到影响,比如银监会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核销、中小企业贷款的不良率等方面的相关规定与大企业的要求基本完全一致。出于资产质量考核以及投入产出的考虑,城商行自然倾向于做大企业,从而加剧国内商业银行定位的趋同。

3.不完善的银行体系。从资产规模、经营地域和所有制性质角度来看,我国已初步建立起涵盖各种类型、多样化的银行体系。但从定位和服务对象角度来看,则显得相对单一,差异性、层次性并不明显。除农村金融机构和少数城商行外,大多数商业银行的经营地域和规模差异显著,但在定位和服务对象上并无实质性区别,这种定位单一、高度同质化的银行体系不可避免影响到城商行的定位和发展道路。出于生存和做大规模的考虑,城商行只能努力做到“小而全”,与大型银行展开直接和正面竞争,并最终导致其在定位、产品和服务上的差异化逐渐丧失,整个银行体系中的商业银行大多以“相同面孔”示人。

(二)银行内部因素

1.地方政府的干预。随着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的不断完善,地方政府对城商行的直接干预问题已在很大程度上得到规范和解决。但地方政府对城商行高管人员任免的干预和控制仍较为突出,造成城商行高管人员在短期内的频繁变动,高管人员的任期变得不确定。在任期短期化的情况下,这些高管人员显然没有动力花费大量精力和资源用于城商行长期特色和竞争力的培育,而更愿意将资源和精力用在短期见效快的经营管理活动上。体现在现实中,就是短期内对做大规模贡献大的那些业务和产品受到重视,与大型银行争抢大客户、大项目。由此来看,地方政府的干预对城商行定位和发展的影响程度要远远超过其他各种因素[3]。

2.不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绩效考核好比交通指挥棒,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可以引导和激励商业银行沿着正确的方向快速前行,而不科学、不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则恰好相反。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商业银行的绩效考核制度主要包括规模指标、质量指标和盈利指标等三方面的指标,又以规模指标为主,基本不涉及特色培育、竞争优势等方面的内容。城商行也不例外,在这样的绩效考核制度下,各分支行必然将精力放在那些能迅速增加规模和盈利的业务和客户身上。大客户、大项目成为各类商业银行争抢的对象,各商业银行在定位和服务对象上的差异也就不明显了。

3.战略定位摇摆不定。城商行未能实现与其它商业银行的差异化发展,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战略定位的不明确。城商行在其成立伊始就确立了“服务地方、服务市民、服务中小”的定位。但长期以来,城商行并未能坚持并深化这一定位,而是呈现出摇摆不定。定位的摇摆不定使得城商行原有比较优势和特色逐渐丧失,并最终走上大型银行的老路。某种意义上说,城商行实现差异化发展的首要任务是明确战略定位,实现定位的差异化。只有差异化的定位才能实现差异化发展的格局。

三、城商行实现差异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基于本文第二部分的分析,中央银行、监管机构、地方政府以及城商行等各有关方面应分别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入手,解决影响城商行实现差异化发展的制约因素,引导和促使城商行实施差别定位,打造与自身情况相适应的业务特色和竞争优势,最终实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

(一)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银行业运行环境

针对我国银行业存在的“大而不倒”规律以及城商行千方百计做大规模以寻求政府隐性保护的现实,中央银行应尽快建立覆盖国内各类商业银行的存款保险制度,并根据不同银行的风险状况实施差别化的存款保险费率,以消除大型国有银行享有的政府隐性支持的政策红利。通过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将通常情况下只有大型银行才可能享有的政府隐性支持转化为所有银行都享有的存款保险支持,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城商行做大规模的冲动,使其更加专注于培育业务特色和提升竞争力[4]。

进一步完善银行业现有的差异化监管政策,对专注于中小企业、三农金融等业务的城商行给予监管倾斜,对此类业务领域实施差异化的监管要求和监管措施。在城商行的市场准入问题上,改变目前过于强调资产规模的准入指标体系,转向以风险为核心、对整体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评价的做法,并对具有业务特色的城商行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以鼓励城商行寻求差异化发展。从培育多元化、多层次银行体系视角入手,从政策和监管层面对不同类型商业银行,尤其是以城商行为主体的中小商业银行的发展方向和战略定位给予适当规划和引导。通过性质界定、经营区域划分、差别税收政策等制度安排,促使各类商业银行逐步摆脱同质化的发展道路。

(二)优化股权结构,减少地方政府干预

针对因地方政府的干预而造成城商行高管人员任期不确定,进而导致城商行发展的短期化问题,应从三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优化城商行的股权结构,降低地方财政的持股比例,适当引入民营资本,通过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实现对财政大股东的制衡。二是地方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从行政管理者角色转变为股东出资人角色,更多地从出资人的角度行使股东应有的权利,减少对城商行经营管理活动尤其是高管人员任免的直接干预;同时,城商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将地方政府对城商行的管理和诉求通过公司治理平台加以体现。三是适时引入战略投资者,促使公司治理的优化,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中形成战略投资者对财政股东的有效制衡;通过战略投资者的引入进一步培育城商行的公司治理文化,促使公司治理各方进一步转变观念,找准定位,既充分行使权力,不越位,又切实承担职责,不缺位。

(三)明确战略定位,建立健全战略管理体系

城商行发展的同质化从根本上而言源自其战略定位的缺失和战略管理体系的缺乏。因此,明确战略定位,并建立健全战略管理体系,是城商行实现差异化发展的前提,具体主要有以下两点。

1.明确战略定位,找准发展方向,形成发展特色。从目前来看,可以从以下四方面明确定位并寻找潜在特色领域:一是从当地经济金融发展特色或区位优势入手,开发特色产品或服务;二是依托大股东资源,形成与其他银行的差异化竞争和特色发展,如平安银行利用平安集团的综合化经营平台向客户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昆仑银行依托中石油资源开展相关业务等;三是从目前相对比较薄弱的金融服务领域寻找商机,如小企业金融服务、农村信贷等;四是开发新产品,形成先发优势,如包商银行开展的小微贷款业务等。

2.建立健全战略管理体系。针对长期以来战略管理薄弱的现实,城商行应考虑设立相应的部门专门行使战略管理职能,该部门应直接向董事会负责,可以是独立的部门,也可以与董事会办公室或发展研究部门合二为一。按照城商行确定的战略定位和方向,战略管理部门负责拟定未来发展战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战略目标的实现。很关键的一点是要赋予战略管理部门战略评价和考核职能,通过战略管理部门职能的发挥,将银行的总战略和战略目标以发展规划的形式得以体现,并分解落实到各业务条线的分规划中,逐步建立起总战略与分战略、五年规划与年度计划相结合,涵盖战略研究、战略规划、战略控制和评价反馈的完善的战略管理体系。此外,通过加强战略研究和战略控制与评价,进一步提升董事会的战略决策水平,强化董事会的战略管理职能。

(四)打造业务专长,培育核心竞争力

从业务发展角度来看,城商行实现差异化发展的关键和核心举措是根据自身比较优势打造业务专长、培育业务特色,进而形成核心竞争力,具体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1.做强传统优势领域,培育差异化竞争优势。围绕中小企业服务、市民服务等传统优势领域,进一步加大投入,建立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和专门的业务流程;探索建立专业化的运作模式,开发针对性的特色产品,着力解决现有产品种类少、还款方式不够灵活、差异性不够等问题,突出方便性、灵活性和及时性,建立起多样化、覆盖客户各方面需求的产品体系,培育业务品牌;在服务功能完备的同时形成与大型银行的差异化竞争优势。

2.实施业务流程再造,提高运行效率。城商行在对特色业务实施专业化经营的同时,还需对原有业务流程进行再造。按照以客户为中心、提高运行效率的总体原则,将原有的总行与支行之间、总行不同部门之间相对分割的块状业务流程,转变为垂直化、集约化的、条状业务流程。与之同时,通过在条线内配置专业化经营人才和管理人才,提高整个业务条线的专业化运作水平和效率,并有效降低来自于行政管理条线的干扰。

3.做深做透区域市场,形成区域竞争优势。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开发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形成比较优势和自身特色;对区域市场实施细分,推出差别化的服务方案,建立起全方位、与区域内各细分市场完全对接的营销和服务体系;实施组织架构改革,建立扁平化、高效率、立足区域市场的组织体系和业务流程,提高在区域市场的反应速度和服务效率,做深做透区域市场,并在该区域内形成竞争优势。

(五)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实现做大规模与做出特色的统一

城商行战略定位的落实、业务特色的培育和核心竞争力的形成,进而实现差异化发展,既是一项持续性工作,又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经营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的不完善,尤其是绩效考核制度,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城商行差异化发展的进程,甚至于使其走上相反的道路。因此,建立科学、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和制度是城商行实现差异化发展的重要保障。

针对目前大多数城商行对分支机构的绩效考核制度侧重于规模、速度和盈利指标的现状,应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特色业务培育、特色业务的增长以及特色业务对利润的贡献等指标纳入考核指标体系,激励分支机构在做大规模的同时形成业务特色。同时,为了解决分支机构过于追求短期发展而忽视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现状,适时引入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指标,降低分支机构不顾风险的盲目扩张冲动,并通过将风险因素引入考核,平滑银行的发展波动和大起大落的业绩周期,实现短期发展与长期发展的统一。

对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人员的不完善的考核奖励制度是造成城商行追求规模胜过追求特色、追求短期业绩胜过追求长期发展的重要原因。对此,在传统的针对短期业绩的考核奖励制度基础上,引入与长期业绩挂钩的股权激励、延期支付等长期激励机制。通过将薪酬奖励与银行的长期业绩表现挂钩,促使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人员克服经营管理行为的短期化,促使其关注并将资源和精力投向“培育业务特色”、“塑造竞争优势”等对银行短期业绩贡献不大但却是银行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的领域,实现银行长期发展与短期发展、做大规模与做出特色的协调统一。

(六)实施有区别的资源投入政策,强化科技和人才对差异化发展的支撑

资源不足,尤其是人才缺乏和科技落后是城商行实现差异化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也是城商行未来发展面临的主要制肘。为此,城商行需要进一步加大资源投入,并实施有区别的资源投入政策。一是围绕战略定位,加大对特色业务的资源倾斜力度,比如为确保分支机构开发和培育特色业务的积极性,在发展初期给予一定的考核保护期或者补贴;为尽快开辟市场,将营销费用向特色业务领域倾斜等;通过资源倾斜政策,将有限资源集中于城商行实现差异化发展的关键领域――特色业务,促使该类业务的快速发展。二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尤其是特色业务领域的专业人才,并加强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进一步完善培训体系,通过业务能手带教、与国外先进同业或国内外研究机构共同培养、外派同业锻炼等方式,在银行内部建立起一支与未来业务特色和核心竞争力相适应的专业化人才队伍。三是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对现有核心业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提高系统运行效率和对经营管理的支撑能力,尤其是对创新的支撑;根据已有和潜在业务特色,开发相适应的业务系统,提高运行效率。

参考文献:

[1]张朝晖.城商行应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道路[N].中国证券报,2010-04-02.

[2]高晨.银监会明确资本红线大行资本充足率底线为11%[N].京华时报,2009-12-07.

[3]张吉光.城商行公司治理:从“形似”走向“神至”[J].当代金融家,2010(6):61-63.

[4]张吉光.存款保险推出恰逢其时[N].中国经济导报,2004-06-19.

Problems and suggestions of the City commercial bank’s achieving differentiation development

ZHANG Ji-guang

(Strategic Management Department, Bank of Shanghai, Shanghai 200072,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