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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疗保险 内控制度 体系建设
2010年10月28日颁布的《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对经办机构内控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2012年,我国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实现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全覆盖。随着医疗保险事业快速发展,医疗保险经办管理难度也在加大。我国医疗保险事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水平特别是内部控制建设仍需不断地加强和提高,以适应切实(医保)保险基金完整与安全运行的需要。
一、医疗保险经办工作特点及其风险挑战
内部控制是防范风险的有效机制,是以风险的存在的为前提,以待构建机构的具体情况为基础。对于医疗保险机构而言,最主要的工作内容是医疗保险经办工作,推动构建完善医疗保险机构内部控制机制必须先认清医疗保险经办管理的具体特点,及其滋生的各种风险挑战。
与其他社会事业及医疗结构的相关业务相比,医疗保险经办工作有其多方面的特殊之处,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如下几点;
一是周期超长。就单体业务而言,医疗保险经办周期几乎与自然人的生死寿命相始终,一般是几十年至上百年不等;就单位业务而言,医疗经办事宜与特定单位存在时间相始终,其周期近似无限长,毕竟按照法律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取消员工的医疗保险。这个特点决定了医疗保险经办管理的长期性和持久性,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严禁因麻木而出现各种风险事件。
二是服务对象范围广泛。在理论上说其服务对象应该包括除了被剥夺人身自由的部分服刑人员外的所有自然人,其全覆盖的实现实际上就是将服务对象最大化的关键表现。这个特点要求医疗保险经办人员对任何参加医疗保险的自然人都要一视同仁,医疗保险机构对城乡医疗保险工作提供的资源应该相对均衡,严谨对农民和农村的歧视和疏忽,绝对避免厚此薄彼造成的管理风险及道德风险事件。
三是社会影响大。医疗保险涉及到每一个自然人的健康问题,相关信息记录缺失及泄露风险容易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震动,可能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消极影响超大,甚至可能影响到地方社会的稳定。这方面的特点要求医疗保险经办人员必须形成医疗保险无小事的意识,要强化工作审慎,避免因个人失误导致环境风险及声誉风险事件。
四是保密度及安全级别等方面比较高。如上前两个特点基本上决定了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和繁琐性,即在工作实务层面的工作量超大,第三个特点又决定了其对保密度及安全级别等方面要求比较高。这方面的特点要求医疗保险机构及人员有充分的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避免因素质缺乏或蓄意舞弊导致操作风险及信息管理风险事件。
二、医疗保险机构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基于医疗保险经办工作的如上特点及其可能引发的风险挑战,再结合机关单位运行的一般规律,应该主要从业务、财务、素质、信息系统等四个方面着手构建医疗保险机构的内控机制。
首先,强化流程控制规避各种操作风险。在这方面,应该重点做到流程畅通、关键点严格把关及授权得当三方面。在流程畅通方面,要根据具体经办实务的要求形成复杂但有序的业务管理规程,为具体流程推进提供制度依据;在关键点把关方面,要设置关键岗位严格审查相关凭证报表等资料的真实性和可信度,避免出现原始信息残缺或失误风险;在授权方面,要明确厘定各岗位的权限,并在具体实务中严格推行,避免授权失当或超越授权行为的风险事件。
其次,强化基金财务管理机制规避各种财务风险。在这方面,一要形成科学的财务管理理念,在严密会计控制强化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基础上,扩大财务管理的广度和深度,掌握医疗保险活动的管理技巧,不断提高财务管理质量;二要注意借信息化建设之东风强化实施积极有效的财务监督管理,借力信息化建设构建高效完善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机制,为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水平的持续提升提供前提条件,避免因过多的个人主观参与产生的系列财务风险事件的发生。
再次,强化机构建制及团队建设规避不作为风险。每财年年底,应该对下一个财年的具体工作进行充分调研,对预期的工作量进行初步估量,考量辖区各区域需要的资源总量,据此适当调整机构建制,优惠资源分配;同时,根据具体工作的需要,注意开展后续教育工作,引进高素质及胜任能力的人才,提升团队整体的战斗力。另外,还要注意定期开展职业道德及思想政治教育,确保机构内部人员有能力而且能切实推进医疗保险经办工作,避免因不作为而产生的系列风险事件。
第四,强化信息系统控制规避信息安全风险。在构建强化信息系统内控机制方面,一要尽量拓宽信息系统建设的范围,最好能在省内或国内保持统一;二要充分发挥信息系统自动化的优势,尽量减少操作过程的人为因素;三要强化对数据录入、访问、使用、修改等信息流动关键环节的控制,避免出现信息变异或泄露风险;四要利用信息系统业务监控及相关权限分离等手段,厘定并贯
网络安全制度体系,绝对确保投保人员的信息安全;五要为各岗位人员及相关部门设置充分权限,确保所涉及人员能开展有效的信息交流及信息。
如上是医疗保险机构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但并非内容的全部,更不是各地医疗保险机构僵化遵从的模板。各地医疗机构应该在借鉴医疗保险机构内部控制主要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地方的具体情况,探索独具地方特色的新思路。
三、漳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推进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新思路
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于2000年4月,制度建立时实行县(市)级统筹, 2010年7月1日起提高基金统筹层次,实行市级统筹,初步探索推进了医疗保险经办工作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第一部分所言的系列风险因素陆续出现。在这种情况下,漳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在借鉴医疗保险机构内部控制主要内容的同时,根据地方的具体情况,探索提出了 “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经办流程、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信息管理”六个统一的新思路。
首先,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缴费标准、统一经办流程,促进医疗保险经办业务标准化建设。漳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为改变市级统筹前各县(市、区)医保政策不一致、业务操作不规范的状况,市级统筹后,梳理分析各项经办职责,照权责一致、权力制约的原则对岗位设置岗位分工进行优化,建立较完备的岗位责任体系。首先,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厘清经办机构的职责职权,明确经办范围;其次,明确岗位职责,优化岗位分工;第三,明确操作规范,严格经办标准;第四,明确归档材料,强化档案管理,通过以上措施力争实现权力、岗位、责任、程序的有机结合。
其次,统一待遇水平,加强医疗监管控,积极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市级统筹后,各县(市、区)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从以前视基金平衡情况确定划入数额的管理方式,改为由市级经办机构按统一规定标准划拨,做实个人账户;参保人员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在全市范围内实行IC卡联网结算,方便参保人员,提升服务水平;针对医保定点机构增长过快带来无序竞争、导致医保基金支出过快上扬的现象,研究制定全市医保定点单位审批规划和管理方案;完善稽核软件系统,稽核巡查双措并举,开展医疗专项检查,加强医疗稽核管控;积极探索建立以总额控制付费为主体,辅以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项目付费等复合型医保付费结算方式。
再次,统一基金管理,防范基金风险。医疗保险基金全部纳入市级统筹统一管理,实行“核定收入任务、收支全额缴拨、基金短收自负、超收适当奖励”的财务管理体制。全市医保费实行税务统一代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会计操作规程,对账务处理的全过程实施监督。以市级为单位建立医保风险基金,防范和化解基金风险,提高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建立医疗保险基金长效平稳机制。
最后,统一信息管理,提升信息化水平。医保经办工作是一项业务要求高,程序性强的工作。市级统筹后,漳州市依托信息系统平台,充分运用信息化资源,统一规范业务流程,建立完善医保监控软件系统,强化内部制约和监督,大大提高医保经办业务工作效率,减少差错率,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管理,着力提升经办管理水平。
目前,对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而言,内部控制建设还处于不断摸索和逐步完善的阶段,内控制度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持续重视和加大内控制度的建设将有助于提高经办管理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国家医疗保险政策的贯彻执行,推动医疗保险制度安全、平稳发展。
(作者单位:漳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参考文献:
[1]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
当前,我国临床药师正逐渐从传统的操作型和窗口服务型模式向药学专业知识服务型模式转变。而在发达国家,医院的临床药学已发展到药学服务阶段:药师参与制订对患者的药物治疗方案、接受用药咨询、给予患者用药指导;在药师的配合下,临床合理用药、重视药物的相互作用、尽量减少药物的毒副作用以及正确掌握药物剂量等实际用药问题均能得到较好解决。
近年来,特别是2002年颁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以来,广大药学工作者对医院药学的发展、临床药师工作都有了明显重视,学习热情也有了有了明显提高。以“临床药师”为主题词进行检索,发现2000-2010年的期刊文献总和为1 165篇,探讨的内容从微观的临床药学服务模式转变到宏观的临床药师制度建设问题,涉及面很广,由此不难看出,药学工作者对临床药师制度及其推行情况的重视,不仅体现在相关数量的大幅增加,其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也明显超过以往。
1 我国临床药师发展现状
目前,国内,临床药师制度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快速发展的医药事业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总体来看,我国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各种问题。
1.1 临床药师队伍尚未真正形成
卫生部有关统计显示,2008年全国医疗机构有28万个(不包括村卫生室);药学技术人员33万,占全国卫生技术人员的5.3%,远远低于卫生部规定的8%的要求。医院药学部门面临着人手不够与工作范围、内容扩展的矛盾。临床药师从数量上来说难以形成强有力的队伍,很难自成体系。临床药师的工作面还不能覆盖所有临床科室,而只能选择性地体现在重点科室,这一状况,很难适应临床合理用药的需要。
1.2 临床药师业务水平难以适应合理用药的要求
在临床药学工作开始的初期,各地纷纷举办临床药学学习班、进修班,普及临床药学知识,对开展临床药学、提高临床药师的业务素质产生了积极影响,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但目前在全国药学技术人员中,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数为24.3万人,其中主任药师1 008人,副主任药师8 214人,主管药师68 000余人,从事临床药学、科研以及药物信息学方面的只占到6.0%左右。同时存在知识结构不完整、人员年龄较大等情况,医院药师虽然长期在医院工作,有一定的临床医学基础,积累了不少药物知识,但是长期在药房里工作,掌握临床药学的新理论、现代知识和方法有一定的难度,导致深入临床解决临床合理用药中的系列问题难以胜任。中、青年药师虽然知识得到了一些更新,但目前的学校教育体制培养出来的药师,药学知识比较丰富。医学知识、生命科学知识匮乏。目前,我国药学教育机构设置了一些临床药学的课程,但由于学时的限制,只开设了部分与药学有关的课程,临床医学、药物治疗学、药物流行病学的课程课时过少,致使毕业后担任药师过程中很难形成自己的特长。
1.3 未能持续深入临床
深入临床参与和指导合理用药是临床药师的主要工作任务。多年来,药师的工作主要局限在采购、供应、保管药品、调剂、制剂、药品检验等方面。在职临床药师普遍存在临床基础知识不够、临床实践经验不足、参与,临床用药工作不深人的情况,与医护人员的共同语言不多,为患者提供药学咨询服务的能力自然也达不到应有的要求。同时由于现有人员配置并不到位,本科室工作繁忙,也没有充分的时间到临床第一线,正是这种现象的存在,使得部分药师存在一定的畏难心理,不愿或不敢进入临床从事深层次的用药服务工作,只停留在提供药学信息或编写药讯的工作层面上,他们往往不去临床第一线而是在药学实验室、静脉药物配置中心、病区药房、药物情报咨询室。一些接受过系统临床药师培训的药师,或临床药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往往又因为年资相对较浅,工作经验有限,对推动药学服务整体的发展所起的作用微乎其微。
1.4 临床药师与临床药学实验室工作不协调
目前不少医院的临床药师与实验室工作是分离的,患者的血药浓度数据及个体药动学参数的获得尚需依赖临床药学实验室。由于种种原因,临床医生对临床药师的信赖度不强。
2 影响临床药师工作的主要因素
2.1 法律、法规方面
我国2001年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和2002年公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下文中简称为《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医疗机构要逐步建立临床药师制,但目前还没有可供配套执行的“实施细则”或“管理规范”,对临床药师的准入、编制、培养等均未作出明确的要求,责任与权利也因缺乏法律依据而出现了真空。同时,无临床药师技术职称系列的设置及其管理规章制度,人力资源的缺乏和激励机制的不到位,使得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进展缓慢;另外,已经或准备开展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的药学技术人员,尚需解决如何应对医疗风险的问题。因此,“医保”支付和风险管理制度的完善,也是推进各级医疗机构建立临床药师制度的动力。更为重要的是,加强对医疗机构促进合理用药的评价,建立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医、药、护相结合的医院药物治疗体系,有助于药师对药物治疗承担起更多的责任。
2.2 宣传、落实《暂行规定》情况
为使临床荮学的含义和临床药师在促进合理用药工作中的作用,在政府相关部门、医院有关领导和广大医院药师中达成共识,大力宣传、落实《暂行规定》极为重要:1998年至今,中华医院管理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在各有关卫生厅、局或省医院管理学会(协会)的大力支持下,先后在18个省(市)及计划单列市,开办以“适应新时期医院药学工作发展,加速医院药学工作转型和约师观念与职能的转变”为主题的继续教育研讨班,以及学习、贯彻《暂行规定》学习班。参加学习的人员主要为二级以上医院分管院长及药学部(科)负责人,先后共举办了22个班,学员达2 769人,使这些人员对现代医院药学的发展方向、临床药学的核心问题(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促进合理用药)有了新的认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学界,在这方面也做了很多宣传和落实下作,但尚需进一步深入,以使更多的人了解医院药学的特点和临床药师的作用。
2.3 业内的共识
20世纪50至60年代,美国首先出现了与临床药师密切相关的“临床药学”这一新兴学科,“临床药学”的概念后来被引入我国。但我国医院药学界至今对临床药学的基本概念、临床药学专业研究与实践的内容、临床药学的内涵及发展方向等一系列问题仍未达成共识:仍有不少医院将临床药学的工作框定在TDM、药物信息管理、ADR和临床药理实验范畴,并没有药师参与临床了作方面的内容。长期以来,临床药学工作重治疗药物
监测和实验室工作,轻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和药物信息下作,明显缺乏真正意义上的临床药师。目前,多数医院的领导、药剂科主任虽然普遍认为临床药学工作很重要,但采取的措施却很少,大部分药师还缺乏承担临床药师职责的思想与技术上的准备,认识上还存在差距。当然也直接导致目前国内用于临床药学评价指标仅包括药物相关问题的发生率是否下降、患者用药依从性和满意度是否提高,还没有建立一套可靠、切实可行的并且可以广泛应用的药学服务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
3 对未来临床药师队伍建设的展望
3.1 临床药师的培养及自我提高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临床药学才逐步被确认为医院药学的一项重要内容,之后各高校才逐渐开设相关专业,但是至今,也没有建立起完善的药师教育体系,此专业只能在药学大学科之下。药师职能重塑,必然需要大量能直接为患者提供药学保健的高层次服务型人才。这样的药师具有较渊博的药学专业知识和临床医学基本知识,掌握相关专业技能,勇于实践,并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在2004年“医院临床药师的在职培养与实践研讨会”的基础上,卫生部科教司和医政司于2005年5月召开“临床药师培养工作研讨会”。2005年11月28日,卫生部了《关于开展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2006年2月9日在北京召开了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会议,成立了中国医院协会临床药师培训专家指导委员会,正式启动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工作,2006年共有19个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启动了培训工作。我国已经通过这种培训,使我国的药师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是廾没有从根本上改善这个状况,因此,迫切需要改革高等院校“药学专业”教育,在高等药学教育中探索和建立适应临床合理用药要求的药学应用人才培养模式;另外,在医院药师毕业后教育和继续药学教育管理中,应加大对临床药师的培养力度,例如,可通过毕业后教育途径,完成必要的课程及课题研究,授予临床药师专业学位,这样就能明显弥补通过高校教育途径培训临床药师的不足:
同时,在建立完善的培养体系后,临床药师也应加强自我提高,通过临床实践,识别、解决和预防可能要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与药物有关的问题,以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真正做到医院药学工作直接面对患者。总之,药学工作者必须更新观念,实现药师的全方位健康发展。
3.2 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
与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的临床药师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所以近些年来有不少文章在探讨药师培养制度,但同时也应注意到,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应建立起一套比较科学的考核体系。针对现有临床药师工作现状,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1)学习效果考核:应结合药物进展的速度,定期开展临床药师学习情况考核,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不必拘泥于简单的笔试和口试,可开展一些热点问题探讨,政府相关部门应结合药物经济学或卫生经济学,开展疾病治疗的研究,这样既能很好达到学习的目的,同时也增加各位药师更好地与一线医生接触的机会。
2)查房及病例调查:临床药师深入临床参与查房是药学服务的主要内容,应通过查房了解患者的具体情况,并参与到重点患者药物治疗过程中去。通过与医生讨论药物治疗方案、监测药物治疗过程和效果、避免药物不良反应等方面的工作,在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经济方面发挥作用。同时也要进行处方调查和病例调查,通过调查,对不合理用药进行点评,监测重点药物临床应用情况,促进规范、合理用药。有条件的医院也可以尝试培养药师进行药历书写,使药师能够对患者治疗或预防疾病进行药物治疗过程的全面、客观记录和评价。
当然,这个评价过程中,应制定量化指标和质量指标,全面地进行药师临床工作评价,药学服务在我国实施的历史比较短暂,因此其考核评价系统尚需一边实践,一边改进,这样才能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