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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问题是时展必须要重视的一个问题,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城市面临居家养老问题。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延续至今,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家庭养老都是最基本的养老方式,但是目前家庭养老问题突出,很多老人得不到良好的家庭照顾,为弥补家庭养老的不足,城市养老社区服务应运而生,通过城市整体科学合理的规划,为老人提供社会化的服务,从而让老人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获取社会的关怀。
一、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分析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必须要对城市居家养老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借鉴不同地区的社区服务经验,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一)服务资金短缺
开展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服务资金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来源,包括财政拨款、社会捐助、彩票公益金的资助与市场化的运作。这些服务资金可作为服务费用支付给接受服务的老年人,也可作为报酬支付给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人员,服务中心的建设也离不开服务资金的支持。但很多情况下,出现服务资金短缺的问题,如服务站需要支付给护理工人工资,但工资额度较低,很多员工不愿意做,或提供的服务明显不足,但提升工资幅度,服务资金则更加短缺。城市居家养老服务评估机制的不够健全,也妨碍了资金的筹集,地区居家养老补贴机制建立的同时,没能带来有效地评估机制的建立,评估机制需要分析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对服务质量与服务效果等相关内容进行调研,以筹集资金进一步有效的提升社区服务质量。
(二)缺乏专业的服务团队
随着市场化运作的发展,社区服务大多是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公司去执行。但公司运作时,服务得到认可也是一个过程。很多老人对公司服务持较为严谨的态度,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工作大多是无偿的,主要对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进行照料,但论及到部分有偿服务,老年人就很难接受,所以此类公司服务业务很难在老年群体中推广开来,低认可度严重影响服务中心工作的开展与推广。此外,公司提供服务缺乏专业的服务团队,服务人员分为接受薪水的工作人员与不接受薪水的志愿者,有偿的服务人员缺乏专业的培训,服务意识较差,存在服务内容不完善的现象。而志愿者的队伍不够壮大,志愿者参与度不高,严重影响了服务质量。专业服务团队的缺失造成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较为单一,服务偏向物质生活服务,缺乏对老年群体精神生活的关怀。
二、发展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
(一)构建专业人员同志愿者相结合的服务团队
服务团队的质量影响服务质量,构建专业人员同志愿者相结合的服务团队,在提升服务质量的同时,降低了投资建设资金。为了培养专业的服务人员,提出三方面的建议,高校在学科建设方面,可开展一些老年社会学、老年人管理与服务项目的专业或课程,建立老年人员定期培训机制,构建有计划的人才培养方案,保证养老服务人员掌握基本的康复、保健与护理的知识,从而提升服务质量,通过公开招聘、定向培养等方式引进养老专业的人才,也是扩充专业服务团队的有效方式之一。培养专业服务人员的同时,也要构建志愿者服务队伍,发展社区志愿者,能有效扩充服务队伍,也能扩大社区服务的宣传力度,让更多人参与社区服务中,提高人们对社会服务与关爱老人的重视度。
(二)丰富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
由于我国的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仍处于不断探索的阶段,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需要不断得到扩充。通过对老年群体需求方面的调查,具体的老年服务包括家政服务、生活护理与精神慰藉,通过提供多方面的服务满足老年人不断发展的服务需求。精神层面的慰藉是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最主要的部分,开办社区老年学校、让老年人学习各项新知识、扩充老年人的知识层面是丰富老年人精神世界的主要方式。此外,开展各项社区活动,扩大老年人的社交圈,让老年人交朋友能丰富老年人的精神世界。部分专职、专业的老年群体,可在退休后继续发挥余热,促使老年人自我价值的实现。社区服务居家养老形式需要不断得到扩充,医疗服务层面,大力扩充家庭医生,做好老年人健康保健工作,以社区为单位,对老年人定期做好身体方面的检查,扩充服务范围,提高社区服务质量。
(三)扩充政府财政投入
为了促进居家养老社区服务整体规格的构建,单靠基层财务补贴与社会募集的资金是不够的,必须要扩充政府财政投入,利用政府投入构建整体居家养老金预算制度,保证养老资金得以为断投入。社区服务需要构建多层次的服务体系,在当前社会化思潮的引导下,养老服务离不开多方的参与,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老龄人口对社区服务的依赖性逐渐加强,社区服务必须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各项服务项目,才能从根本上提升服务质量,社区养老服务需要不断得到外部支持,将市场运作融入其中,利用市场进行资源的合理配置,保证服务项目的供需平衡,将有限的资源合理利用,能从根本上改变社区的状况。企业提供有偿服务时,收费要尽量合理,在老年人所能承受的范围内进行收费,从而促进产业的良性循环,从根本上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三、结语
城市居家养老社区服务体系的构建关乎城市老人的生存发展,良好的服务体系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提高人们对社会的整体认同感,对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1] 彭希哲,梁鸿,程远编著.城市老年服务体系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会昌县老龄办
会昌县60岁以上老年人约7万,占全县总人口的14%,其中独居、空巢、留守老人2.8万,占全县老年人口的40%。面对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严峻形势,为不断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我县积极探索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服务为补充、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养老服务模式,2010年9月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公办运营模式的“会昌县文武坝镇湘青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该中心成立以来,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服务设施,规范服务运营,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政府主导,高位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把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作为破解城乡养老服务难题、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出路来抓。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民政、财政、人社、老龄、共青团和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及时以县政府的名义出台了《会昌县文武坝镇湘青社区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施方案》,通过先行先试,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有序开展。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亲自召开调度会,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做出试点进度安排,高位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
(二)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专门为试点社区安排了12万元启动资金和每年1万元的工作经费,同时,明确了对重点居家老年人对象发给每人每月100元的服务券。自2011年起,县政府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使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有了经费保障。
(三)强化部门配合。财政部门对试点社区给予了财力支持,人社部门安排了2名公益性岗位作为专职助老护理员,共青团组建了一支志愿者服务队伍,文武坝镇无偿提供服务场所和活动场地,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形成了同心协力共促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完善设施,夯实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基础
(一)完善设施,夯实基础。该服务中心按“五有”标准建设,即有规范名称、有服务场所、有工作制度、有工作队伍、有经费来源;设置有“八室”,即接待室、值班室、文体娱乐室、阅览室、配餐室、日间照料室、精神慰籍室、医务室;抓了“三支”队伍建设,即管理者队伍、志愿者服务队、专业服务队伍;为老年人提供“五大”服务内容,即安全保障服务、生活照料服务、医疗保健服务、文化娱乐服务、精神慰籍服务。
(二)建章立制,规范运营。服务中心制定了工作职责、服务内容、工作制度、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等,有关工作制度和服务内容、工作流程等上墙,做到有章可循,规范服务行为,实现依规服务。
(三)监督评估,注重实效。服务中心还制定了监督评估办法,对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实行跟踪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不断改善和提高服务质量。给社区236位老人建立了家庭信息档案和建康档案并及时更新,以便针对性的开展服务。
三、求真务实,努力满足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根据老年人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实行分类服务、个性化服务,主要有以下六种服务模式:一是中心设施服务。服务中心的设施能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配餐用餐、医疗保健、文体娱乐、书报阅览、广播电视、喝茶聊天、精神抚慰等服务项目。并且做到每天有活动,每周有展示,每月有比赛,每季有讲座,努力去增进社区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丰富社区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是整合资源服务。服务中心充分整合社会资源,选择了部分中介公司、保洁公司、餐馆、商店、理发店、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建立了居家养老联动服务关系,签订了合作协议,定期为服务对象服务,老年人凭服务联系卡可享受相关服务。三是上门照料服务。对无人陪伴但行动便利的老人,依据老人兴趣爱好和身体状况,按照老人的需求,定期、定时进行日间照料,把统一印制的服务联系卡发给老年人,老年人通过电话即可得到所需的服务。将护理人员及志愿者分成五个服务组,即安全保障、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精神慰籍等小组,对行动不便的老人实行上门服务。现在精神慰藉组的“每周读报”已成为很多老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四是邻里互助服务。引导老年人开展邻里互助养老,通过志愿结对、邻里关爱,为老年人提供及时有效的照料。五是志愿照料服务。成立由低龄老人、老党员、青年、妇女志愿者和村(居) 老年协会会员组成的志愿者服务队,开展“一助一” 、“一助多” 、“多助一“的结对服务,为独居、空巢和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服务,深受老年人欢迎。六是暖巢关爱服务。与“空巢”老人的子女定期联系,沟通老人的生活、身体和精神状况,提醒他们多关心老人,增强子女赡养老人的责任感。
四、强化宣传,营造敬老助老良好社会氛围
通过电视、报纸、墙报、宣传单等各种媒介宣传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重点宣传为老年人办实事、送温暖、献爱心的事迹,扩大模范影响,推广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中好的经验。举行各种孝亲敬老活动,大力弘扬敬老助老传统美德,营造关心老人、帮助老人的良好氛围,形成“敬老光荣、虐老可耻”的社会风尚,涌现出“中华孝亲敬老楷模提名奖”、“江西省十大好人”肖祥晋等一批敬老模范。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提升我镇老龄工作水平,让全镇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积极构建和谐朱巷,根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镇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老龄事业发展实际和老年人,尤其是空巢老人生活现状,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全面实施“安心”工程,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和健康照料等各项服务,让党和政府及全镇人民安心。现就落实我镇“安心”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老年法》和《省实施<老年法>办法》为依据,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围绕我镇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六个老有”工作目标,全面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积极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力争“十二五”期间,我镇养老服务工作网络基本建立,村(居)养老服务设施有较大改善和提高,涉老服务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进一步壮大,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得到较高程度地满足。依托镇敬老院,力争拥有1-2处集院居住点80,社区照料居家养老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站)。90%以上行政村能够通过村民自治组织、老年协会组织等开展以村民互助为主要内容的为老服务活动。
二、主要任务
(一)以居家养老为抓手,健全完善为老年人服务的各级各类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服务产品。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家庭养老服务功能日益弱化。老年人养老服务已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而居家养老服务可以使居家老人在熟悉的社区环境中,得到适当照顾,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安宁,政府安心,确保老人安享晚年。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镇要设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争取在“十二五”期间,社区(村)设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达100%,基本建成覆盖全镇的为老服务机构网络,使服务中心(站)真正成为老年人,尤其是空巢老人之家。
(二)完善社区(村)卫生室为老服务功能,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老龄机构要在摸清本地区老年人数和生活现状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人建立健康档案。社区(村)卫生室,镇卫生院要建立健全为老年人就诊服务的各项工作制度,每年组织老年人做常规检查,老年常见病早期发现率达到40%、治疗率达到50%;老年性痴呆、抑郁等老年疾病的早期识别率达到50%、干预率达到70%。镇村医院要设立老年人优待服务窗口,方便老年人就地就近就诊,形成长效机制并定期为辖区内老年人开展免费体验等医疗服务活动。
(三)在日常开展为老服务活动的基础上,特别是每年的“敬老月”和“重阳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在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中,重点照顾特困、空巢老人,确保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全覆盖;老年救助水平不断提高,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要在每年300元的基础上逐年提高,年均增幅不低于10%,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不低于80%,使他们真正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让党和政府安心。
(四)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老龄协会每年要专门为镇内“五保”老人举办1-2次戏曲、歌舞、健身操等形式不同的文化体育活动,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真正做到老有所乐。
(五)镇党委政府要把为老年人服务的“安心”工程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突出抓好为老服务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在人员和经费上加大投入,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在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13个村级社区服务设施中,增加养老服务功能,并使党员活动室和服务中心老年活动设施资源有效整合。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镇老龄工作人员,要及时掌握情况,积极创造条件,尽力为他们提供各类服务。
(六)镇老龄委要设立老年人服务信息平台,对本镇老人,尤其是空巢老人生活、住房、医疗和年龄结构情况全面摸底排查,采取热线电话、爱心门铃、120呼叫服务、便民信息网等多种形式,广泛建立区域性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制定科学合理的老年人服务规划。党委、政府要把关心本地区空巢老人生活列入议事日程,作为民生工程的重点,创造条件,不断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全面落实老年人的各项优待政策,为构建和谐朱巷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安心”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镇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安心”工程纳入本级、本部门全局工作统筹安排。特别是老龄委、民政办、财政所、社保所、卫生院、司法所、文广站、教育组、共青团等为老服务重点单位,一定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狠抓落实。老龄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牵头作用,制定规划及相关政策,督促检查指导全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1.城区老年人口基本组成。目前,城区户籍人口8.33万。其中,60~69周岁老年人5830人,70~74周岁老年人2988人,75~79周岁老年人1922人,80~89周岁老人1509人,90~99周岁老人188人,100周岁以上老人2人,空巢老人1371人。
2.现有养老服务机构情况。城区养老服务机构主要有公办敬老院1个、民营康复护理院2个、日间照料中心2个、老年人助餐点1个、“居家福”养老服务站3个。符合“居家福”虚拟养老服务条件的政府援助对象7人,补助对象530人;其中接受虚拟养老服务的政府援助对象3人,补助对象479人(要求自费增加服务项目40人),纯自费15人。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精神,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加快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信息服务为辅助,服务方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资金保障和服务保障相匹配,基本服务与个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物资和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城区养老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总体目标
全面加快养老机构建设、丰富养老服务设施、拓展为老服务功能,提升社会养老服务保障水平,加快形成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设施先进、投资多元、服务规范、人民满意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2014年,“居家福”虚拟养老服务模式加快推进,在有条件的社区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助餐点,所有社区建有老年活动场所,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不断健全养老服务队伍,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不断优化尊老为老氛围,加快实现“老有所养”向“老有颐养、老有乐养”转变。
四、主要任务
1.加快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1)“居家福”虚拟养老服务站:城区在“居家福”试点基础上,将因地制宜整合资源,逐步优化推广“居家福”虚拟养老服务模式,加快构建由政府引导、信息依托、专业支撑、社会参与、覆盖城乡的居家养老体系。结合品牌服务建设,进一步拓展“居家福”的服务功能,充分利用“保姆式”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为城区老人优先提供健康咨询、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康复指导等医疗保健服务。
(2)日间照料中心:进一步整合社区资源,加快为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日常照料、保健康复、文体娱乐等日间托养服务的日间照料中心建设。2014年在美之雅和天韵社区增设2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3)助餐点:加快为老年人提供场所配餐、上门送餐服务的助餐点建设。在华村苑结合“喜事堂”功能建设综合型助餐服务示范点,并配套设立南区、天韵和美之雅社区等3个助餐点。
(4)老年活动场所: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加快老年人活动场所设施改造工作,各社区均设有老年活动室、健身室、阅览室,并免费向老年人开放,定期开展一些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体活动。整合资源,在苑北社区增设老年活动中心。
2.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快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养老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培养一批具有养老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养老护理人员。
(2)倡导养老志愿服务。扶持发展各类为老服务志愿组织,积极开展志愿义务服务活动。鼓励倡导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带头参加养老服务志愿活动。支持老年群众组织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活动,建立健全健康老人参与志愿互助服务的工作机制。
3.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政策机制
(1)落实各类养老机构建设经费补贴、床位运营补贴、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补贴、养老援助对象补贴政策、老年人优待服务政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激励政策、老年服务机构税费优惠政策等相关政策。
(2)建立养老机构监管机制。加强养老机构规范建设,严格按照建设质量标准开办养老机构。加强养老机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养老服务行业规范标准,健全完善各类管理制度,规范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质量、收费标准。建立养老机构监管和年检制度,完善养老服务业准入、退出、投诉、受理、奖惩等机制,切实提升养老服务工作水平。
(3)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探索建立养老服务评估组织模式,以保障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核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组织第三方社会组织对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和机构养老服务工作开展评估。一方面加大宣传引导,充分调动老年人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强化社会监督,提升评估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和公信力。
五、实施步骤
1.部署落实阶段(2014年1-3月)。制定《城区加快推进以居家养老为主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议案办理实施方案》,成立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2.推进实施阶段(2014年4-9月)。召开工作动员会议,全面部署议案办理工作。各职能部门根据责任分工,按照时序推进议案办理工作。加强与区人大代表、提案人的联系沟通,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查议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
3.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10-11月)。对办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汇总办理意见,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区人大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4.深化完善阶段(2014年12月及以后)。人大代表、提案人将对议案办理工作进行“回头看”,对继续深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城区各职能部门要继续组织实施养老服务各项工作任务。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城区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开展议案办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任务,认真落实相关措施,注重整合各类资源,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支持配合和沟通协调,全面推进议案办理工作。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11月14日至1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万年的带领下,就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的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集中听取了市政府及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卫计委、规划局、老龄办、医保局等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先后深入泰宁、沙县,听取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了市国德老年康养中心,泰宁县老年活动中心、和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县社会福利中心,沙县城北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幸福庄园养老院、富口镇姜后村乐龄学堂、镇老年服务中心等,召开由社区工作人员和养老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广泛深入了解“一法一例”实施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市政府高度重视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一例”,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加强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推进力度,注重营造“政府主导、部门齐抓、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格局,积极推动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一)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健全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切实加强老年人社会保障工作。目前,全市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制度全面建立,参保人数持续增加,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持续提高,大病医疗互助范围逐步扩大,老年人医疗费用负担有所减轻。符合低保和五保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实现应保尽保,保障标准逐步提高。重点优抚对象、“五老”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有所提高。老年社会福利制度由特惠向普惠转变,高龄老人补贴实现全覆盖。
(二)老年人救助水平有所提升
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救助工作原则,逐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并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明确了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等供养内容。加大对经济困难和生活无着落老年人的救助、供养力度,在生活、医疗和住房等方面给予优先救助,将特困人员供养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老年人救助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养老服务工作积极推进
适应人口老龄化的实际需求,初步构建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的养老服务体系。在居家养老方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专业养老服务组织,为居家老人提供家政、医疗保健等服务;
在社区养老方面,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市已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9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61个。在机构养老方面,加强农村幸福院、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机构建设,养老床位数量逐步增加,探索养老服务供给模式。全市现有农村幸福院、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各类养老服务设施624处,养老床位数达15031张。
(四)老年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加强基层老年学校、老年协会、体育组织建设,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重点开展以满足老年人求知、求健、求乐需求的老年教育活动。组织和引导老年人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搭建平台,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在泰宁、沙县等地开办的乡村乐龄学堂,深受群众欢迎。
(五)政策支持步伐不断加快
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十三五”xx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事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十三五”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齐短板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等惠老政策性文件,为进一步完善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一法一例”,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宣传不够深入。一是社会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认识和理解不深,个别部门和领导对老龄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推进力度不够。二是存在法律宣传盲区,部分老年人对自己的合法权益、优抚政策不了解,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不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养老服务工作发展不平衡。一是养老服务设施薄弱。按标准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工作仍有差距,城乡发展不平衡,尤其是老旧小区,多数没有闲置房屋用于养老服务。社区“嵌入式”照料中心、社区养老中央厨房等项目刚起步,政府购买“线上+线下”居家养老服务标准比较低,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尚未开展。二是养老服务水平不高。受场地、人员、资金等因素制约,大部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项目不多、服务功能不全、服务水平不高。目前开展的养老服务项目多数只是提供日常送餐、看护、打扫卫生等基础,项目拓展面不大,且缺乏行业服务质量标准。三是养老服务能力不强。大多数养老机构的护理人员主要为四、五十岁甚至六十岁以上人员,且多为下岗人员或外来人员,普遍存在护理水平不高、人员流动性大、队伍不够稳定等问题。四是养老床位空置率较高。虽然我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总数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在养老机构实际运营过程中,存在空床率较高的情况,入住率不足50%,有的不足30%。
(三)医养结合难题亟待破解。一是对高龄、失能老人医疗护理保障不足。护理型养老机构的一些护理项目,如床位费、护理费等无法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二是家庭医生签约、社区用药和报销、医生多点执业等制度不够完善。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牵头部门尚未明确,工作推进缓慢。三是专业护理机构发展较慢。随着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数不断增加,对护理型养老的需求越来越大,目前我市仍缺乏专业的老年护理机构或康复疗养机构。
(四)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不够到位。一是子女不赡养老人,遗弃老人,打骂老人的行为依然存在;
以直销、传销、电信网络诈骗致使老年人上当受骗的事件时有发生。二是子女截留养老金、高龄津贴的现象时有发生,致使政府扶助资金难以起到实质作用。三是老年人渴望子女亲情慰籍、社会价值认同等精神方面的需求远不能够得到满足;
“空巢”、独居老人不断增多,不同程度造成老年人精神生活贫乏,心理健康较差。
(五)老龄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一是基层老龄工作机构与队伍建设比较薄弱。部分乡镇没有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一般依托在老年人协会,从事老龄工作的人员多数年龄偏大、文化素质较低,影响老龄事业的发展。二是部门工作合力不足。法律赋予政府的职能分散多个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未能形成整体合力。三是经费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工作经费没有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
三、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一是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推动老年人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增强全体公民自觉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帮助老年人提高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和道德环境。二是大力倡导尊老、敬老、孝老的社会风尚,特别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敬老道德教育,强化道德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大对家庭成员关心老年人精神需求、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规定的宣传,促使全社会正确认识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推动家庭落实赡养、扶养责任,自觉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形成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加大关爱力度,着力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健全完善老年人精神关爱制度,培育发展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队伍,积极探索和实践关爱方式方法,努力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多层次、个性化的精神关爱服务。
(二)强化养老服务能力建设。一是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养老设施规划,充分发挥现有养老设施作用。加强福利院、敬老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有机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有偿服务和志愿者公益服务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二是完善和落实发展养老服务业在用地、税收、财政、金融、床位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积极推广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运营模式,逐步形成跨行业、广覆盖的养老服务产业集群。三是加强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加强对养老护理员的专业培训,支持引导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大力培养养老服务方面的专业人才。加大养老服务就业扶持力度,鼓励大专院校对口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提升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三)加快推进医养结合。一是加大医养结合的研究探索力度,积极构建养老、医护、康复、临终关怀服务相互衔接的服务模式,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与医护服务的便捷对接。鼓励支持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专科和老年病门诊,增加老年病床的数量,配强专业医护人员,努力满足老年人的医疗和康复需求。二是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用,将其作为医养结合的支持平台,鼓励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合作,委派医生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等一站式服务。三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完善家庭医生制度,开展居家护理服务,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让老年人能够就近享受到较高水平的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和康复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