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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引导我班青年学生深入学习,宣传和实践十七大重要思想,丰富我班大学生的暑假业余生活,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按照系团总支的要求,我团支部积极动员,号召全班青年团员在暑假期间深入农村、工厂、社区等地参加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社会调查。
现总结如下:
我班共有51个同学参加此次活动,其上交的暑期社会调查报告率为100%。在这51份寒假社会调查报告中,我团支部评出了15份优秀暑期社会调查报告上报系团总支,上报率不少于30%。
2010年2月开学,我团支部便收集了学生的暑期社会调查报告。从此次暑期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来看,绝大多数的同学是非常认真,负责的。首先,他们不畏艰辛深入社会基层调查,把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真实的反映出来,通过寒假社会调查报告发表个人独特的看法。其次,他们所选的题材新颖,具有典型性,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调查,真正做到了材料与观点统一,对现今的社会研究具有一定的价值,在某方面体现了一定的现实意义和普遍的指导意义。从此次调查报告的选题来看,我班学生最关心的话题依次为大学生就业情况调查、农村改革问题、暑假打工活动调查和网络对青少年的影响。再次,他们能够结合十七大的重要思想,采用科学的研究方法,从各个角度进行整体性研究和对比研究,努力找出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提出具有可行性的解决方案。最后,此次活动也存在某些不足。主要有: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总体水平不高,少部分同学对此事不够重视,不够负责,没有下到基层真正了解事情的本质,到处抄袭他人成果。
总之,通过这次大学生暑期社会调查活动使我班学生接近自然和社会,获得大量的感性知识和许多有价值的新知识,使他们将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与接触的实际现象进行对照印证比较,把抽象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的方法和处理具体问题的思路。这次活动也为我班学生走向社会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使他们在丰富生动的现实生活中了解人民、了解社会,学会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树立法规意识、公德意识和培养社会责任感,并为将来能够较快地融入现实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另外,我班学生从实践出发,以分析研究事实入手,探索事物存在的源泉,发掘出事物的本质特点,找出事物的内在联系,从而认识事物的本质规律,提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见解,明确今后的工作任务和努力方向。06机电(8)班团支部2010年2月27日
一、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概念、作用、产生依据
(一)概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是少年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指由一些具有心理学、医学、精神病学、社会学、教育学、人类学等专门知识,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具有丰富未成年人工作经验的调查者,对与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相关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然后基于其专业知识和经验,运用科学的方法,对未成年人进行客观、全面、综合、公正的评价,并对造成犯罪的原因、未成年人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险性进行科学的、深层次的、专业的分析判断,然后提出处理意见,做出专业的书面意见报告,为法官对未成年被告人定罪量刑时考虑从轻、减轻处罚提供法律依据。
(二)产生依据:未成年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报告制度产生的依据是2001年4月1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中:“开庭审理前,控辩双方可以分别就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书面材料提交合议庭。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就上述情况进行调查或者自行调查。”这就是我国未成年被告人个体情况社会调查报告制度。 对未成年被告人情况社会调查的主体有公诉人、辩护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委托的社会团体组织。
(三)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规定为未成年人犯罪定罪量刑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实施刑罚,一向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未成年被告人个体情况社会调查报告,对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的全面调查,为参与审理的法官考量未成年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因而对其适用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提供了依据。因此,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过程中实行“社会调查报告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二、当前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存在的缺陷之处
(一)社会调查的主体
关于社会调查的主体,依照最高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开庭审理前,控辩双方可以分别就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书面材料提交合议庭。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就上述情况进行调查或自行进行调查”的规定,由于是“可以”,而非“应当”,故从立法的角度,控辩双方、审判机关、以及受审判机关委托的社会团体组织。均可以成为社会调查的主体。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形式,1、由控方或者辩方以访谈的形式,形成规范性的社会调查报告。2、由审判机关以问卷式或访谈形式,形成问卷调查表。3、建立一支特邀社会调查员队伍,这些社会调查员由熟悉青少年特点,热心青少年帮教工作的社会人士组成。而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法律规定的不确定性,导致这项工作开展的效果不尽如人意。从法院执行社会调查制度的情况看,开始这项工作是由法官自行调查,形成书面材料,随着97年刑事诉讼法的生效执行,法官居中裁判规则的确立,开始改变以前单纯由法官调查的情况,同时随着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通过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协作,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由该机构完成其接受的援助案件社会调查报告,在开庭前或庭审中将报告提交给法官予以参考。如果案件被告人自己聘请了律师,这项工作就由律师去完成。实践中社会调查报告完成的情况比较好。但是这样做毕竟只是辩护方的调查报告,其内容具有局限性和不客观性。而检察机关对社会调查的工作,认为是其检察工作之外的工作内容,态度消极。即使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情况了解也是在审查起诉时通过案件了解的情况,很片面且不详细。
笔者认为,在社会调查主体的确定上,上述几种做法都符合《若干规定》,都是合法的。但在司法实践和实际操作中,存在着各种实际问题:(1)对公诉人作为社会调查主体,因最高人民检察院没有作相关的司法解释,所以公诉机关认为该社会调查报告制度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因此不属于其工作职责范围,实际司法实践中,公诉人做社会调查的也寥寥无几。(2)辩护人担任社会调查主体,是目前在司法界适用较多的。这对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辩护人提供的社会调查报告,在内容上大多存在着“报喜不报忧”的问题,只调查对未成年被告人定罪量刑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却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对该未成年被告人不利的一面,不能客观全面地反映被调查主体的真实情况。(3)由主审法官本人担任社会调查主体,这不仅与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控辩式诉讼方式相悖,而且容易产生“先入为主”、“先定后审”等问题。(4)法院委托的社会团体组织。由于《若干规定》对此规定得比较原则,使实际工作中,人民法院应该委托哪一社会团体组织、对调查人员的要求、经费的承担以及调查后如何在庭审中出示,均未做具体规定,所以在司法实践中采用此种方式的很少。
(二)社会调查报告在未成年刑事案件中的地位,法律没有给予确定,由此导致其在司法实践中可有可无。
社会调查报告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意义已经阐述,不再赘述。一个未成年刑事案件中,有无社会调查报告对未成年被告人的量刑应是有着非常大的区别,司法实践中,其效力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可,故实施的情况并不理想。社会调查作为一种制度在法院并未在实践中认真履行,而且对社会调查报告没有作相应规定,加上缺乏制度进行监督,既然社会调查报告并不是程序之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实施情况不好。既然社会调查报告的性质没有确定,由此也导致在司法实践中显得可有可无。
(三)社会调查报告在庭审程序中处于何种环节,对社会调查报告能否作为证据使用,是否应该在庭审中予以展示,法律没有规定,导致社会调查报告在庭审中以和种方式出现、怎样展示,控辩审三方均感困惑。存有争议:
1、对社会调查报告能否作为证据使用主要有两种观点:(1)社会调查报告不能作为刑事证据。理由是: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只是对未成年被告人在案发前的日常生活、学习表现、家庭情况、社会交往和成长经历的调查,与其犯罪事实是否存在、是否有罪、罪责轻重等均无关,因此不能把调查报告作为刑事证据使用,而只能作为法庭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量刑时的一种参考。因此其不能在法庭举证、质证阶段出示。
从证据的概念来看,调查报告不符合证据的范畴。证据必须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并与案件事实本身存在客观必然的联系。然而社会调查报告只是对涉罪未成年人性格特点、家庭环境、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等进行的综合评定,并非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并不存在客观的、必然的联系。
从证据的本质特征来看,调查报告不完全符合证据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的特点。司法实践中,在对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社会交往进行调查时,会涉及相关社会关系人对其的看法和评价,办案人员收集未成年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成长经历以及犯罪前后的表现后,还要形成自身观点,出具最终报告,这些评价显然具有相当强的主观性。调查报告只是与其犯罪的成因有一定联系,一定程度上反映未成年人的犯罪动机和主观恶性,对证明案件事实没有实质意义。
从证据形式来看,调查报告并不属于刑诉法规定的八种法定证据形式之一。
鉴于此,笔者认为社会调查报告不属于证据的范畴,不能作为证据在法庭中质证,其性质应属于品格证据。但随着调查报告在实际案件中的广泛运用,其性质也越来越接近证据的范畴,为此,法律应进一步加强对社会调查制度的规范。
(2)社会调查报告可以作为刑事证据。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未成年罪犯量刑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因此社会调查报告作为对未成年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的调查,只要符合刑事诉讼法有关证据规定,应该是具备证据效力的。可以在法庭举证、质证阶段出示。
2、社会调查报告在庭审程序中处于何种环节,是否应该在庭审中予以展示,笔者认为,对社会调查报告,是否具有证据性质以及在刑事诉讼庭审中的哪一阶段出示,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社会调查报告中,附有未成年被告人以往学习、工作等表现,如在学校的“三好”学生奖状、工作单位等颁发的先进个人等证书、所在学校或居住地的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以往表现的证明,只要符合刑诉法证据的相关规定,就可以作为刑事证据(书证),在法庭举证、质证阶段出示;对社会调查报告,只是辩护人通过对未成年人成长经历的调查,自己书写形成的调查报告,笔者认为此种调查报告,不能作为证据,只能作为量刑的参考。可在法庭辩论阶段,作为辩护意见的依据,与辩护词一并宣读。
(内部资料、涵盖95%以上期末考试的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在对社会现象进行测量时常用的四种变量概念中,属于定性变量的是(A)。A.定类变量
2.便于对访谈结果进行统计和定量分析的访谈类型是(D)。D.结构式访谈
3.一项测量的结论在普遍应用时的有效性是指(B)。B.外在效度
4.抽样存在的必要性缘于总体中所有个体之间的(D)。D.异质性
5.观察法是指主要通过(C)进行调查的一种方法。C.人们的感觉器官
6.对实验过程的干扰最多也最复杂的非实验因素主要来自(C)。C.社会环境
7.查找文献要尽可能以(B)为主。B.检索工具查找法
8.从整个社会看,知名度最高的电脑统计分析软件是(C)。C.Excel
9.以样本的实际资料为依据,计算一定的样本指标,并用以对总体做出数量上的估计和判断的方法是(C)。C.抽样分析
10.当一个变量的数值发生变动(增加或减少),另一个变量的数值随着发生大致均等的变动时,这种关系称为(C)。C.直线相关
11.历时七年之久完成社区研究杰作《定县社会概况调查》的我国著名社会学家是(C)。C.李景汉
12.一次直接的抽样所使用的基本单位叫(C)。C.抽样单位
13.访谈法最基本和最常用的类型是(A)。A.个别访谈
14.观察法是指主要通过(C)进行调查的一种方法。C.人们的感觉器官
15.问卷法虽然在社会调查中应用广泛,但它并非万能的工具,而是有一定的适用性,相对而言,问卷法更适用于(D)。D.成分单一的被调查总体
16.实践证明,报刊问卷和网上传达问卷的最终回复率一般为(A)。A.10%~20%
17.对具有相关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变量,根据其关系的具体形式选择合适的数学模型,并将变量间的相关关系与具体数学模型相结合,以近似地表现变量间的平均变动关系,这种统计分析是(A)。A.回归分析
18.以样本的实际资料为依据,计算一定的样本指标,并用以对总体做出数量上的估计和判断的方法是(C)。C.抽样分析
19.检验多个自变量的引入顺序对因变量的影响的设计是(D)。D.拉丁方格设计
20.从整个社会看,知名度最高的电脑统计分析软件是(C)。C.Excel
21.个案调查是一种(A)。A.定性研究方法
22.当一个变量的数值发生变动(增加或减少),另一个变量的数值随着发生大致均等的变动时,这种关系称为(C)。C.直线相关
23.先根据总体各个组成部分所包含的抽样单位的比例分配样本数额,然后由调查者在各个组成部分内根据配额的多少采用主观的抽样方法抽取样本,这种抽样类型是(C)。C.定额抽样
24.(A)不仅仅是一种重要的收集资料的方法,而且还是一种独特的和专门的研究方法,这是它与其他调查方法之间最显著的区别。A.文献法
25.在设计问卷时,敏感性强、涉及个人隐私的问题应该安排在问卷的(D)。D.后面
26.便于对访谈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便于对不同访谈对象的回答进行对比研究的访谈类型是(D)。D.结构式访谈
27.根据观察场所的不同,观察法可分为(A)。A.实验室观察和实地观察
28.经典实验设计指的是(B)。B.两组前后测实验设计
29.资料整理最根本的要求是(A)。A.真实性
30.对具有相关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变量,根据其关系的具体形式选择合适的数学模型,并将变量间的相关关系与具体数学模型相结合,以近似地表现变量间的平均变动关系,这种统计分析是(A)。A.回归分析
31.当一个变量的数值发生变动,另一个变量的数值随之发生不均等的变动时,这种关系称为(
)。D.曲线相关
32.美国心理学家史蒂文斯将测量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分成四个层次,即(
)。B.定类测量、定序测量、定距测量、定比测量
33.(
)是调查者将在一定时间、一定环境里所能遇见到或接触到的人作为样本的方法。A.偶遇抽样
34.最基础和用途最为广泛的收集资料的方法是(
)。A.文献法
35.最理想和最便捷的访谈记录方式是(
)。D.机器记录
36.便于对访谈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便于对不同访谈对象的回答进行对比研究的访谈类型是(
)。D.结构式访谈
37.观察现场的确定必须要考虑一些条件,其中最为关键、也最容易出现问题的条件是(
)。C.当地部门和观察对象不反对
38.在各种调查方法中,最复杂、最高级的是(
)。D.实验法
39.(
)是运用统计学原理对资料进行定量的研究、判断和推测,以揭示事物内部数量关系及其变化规律的分析方法。B.定量分析
40.用以概括描述数据间差异程度的统计指标是(
)。D.离中量数
41.当一个变量的数值发生变化时,另一个变量的数值也随之发生同方向的变化,这种相关关系称为(
)。A.正相关
42.一项测量的方法、资料和结论对该测量本身的有效性是指(
)。A.内在效度
43.关于总体中某一变量的综合描述叫(
)。D.参数值
44.从总体中按照一定方式抽取出的一部分元素的集合被称为(
)。B.样本
45.(
)是按一定的间隔距离抽取样本的方法。
B.系统抽样
46.未经过再加工或未公开于社会的最原始的资料是(
)。A.零次文献
47.访谈法最基本和最常用的类型是(
)。A.个别访谈
48.根据观察程序的不同,观察法可分为(
)。B.结构式观察和非结构式观察
49.着重于对感性资料的理论升华与总结,揭示社会事物或现象的本质及规律的分析类型是(
)。C.理论分析
50.以样本的实际资料为依据,计算一定的样本指标,并用以对总体做出数量上的估计和判断的方法是(
)。C.抽样分析
51.当一个变量的数值发生变化时,另一个变量的数值随之发生反方向的变化,这种相关关系称为(
)。B.负相关
52.一项测量的结论在普遍应用时的有效性是指(
)。B.外在效度
53.关于样本中某一变量的综合描述叫(
)。A.统计值
54.在社会调查研究中,抽样主要解决的是(
)。B.调查对象的选取问题
55.(
)是最基本的概率抽样,其它概率抽样都以它为基础,可以说是由它派生而来的。A.简单随即抽样
56.在文献之中,属于对知识的第一次加工,是信息的基础,也叫信息源的是(
)。B.一次文献
57.现代社会最常用的抽样调查使用的主要调查方法就是(
)。C.问卷法
58.观察法是指主要通过(
)进行调查的一种方法。C.人们的感觉器官
59.和其他的一些调查方法相比,观察法有一个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就是(
)。C.法律和道德伦理问题
60.(
)是对调查资料所反映的社会事物或现象的性质的分析方法,着重于确定研究对象具有哪种性质及特征。A.定性分析
二、多项选择题
1.社会调查研究必须遵循的原则概括起来主要有(ABDEF)。A.客观性原则B.科学性原则D.系统性原则E.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F.伦理道德原则
2.目前,人们大都按照美国著名社会学家拉扎斯菲尔德的主张,将概念的具体化和操作化的过程分为四个阶段(ACEF)。A.概念的形成C.概念的界定E.选择测量指标F.编制综合指标
3.常用的简单随机抽样方法有(ACE)。A.直接抽样法C.随机数表法E.抽签法
4.问卷法的实施步骤包括(BCDE)。B.设计问卷C.选择调查对象D.分发问卷E.回收问卷F.确定主题
5.非概率抽样的方式有(BDEF)。B.判断抽样D.定额抽样E.偶遇抽样F.滚雪球抽样
6.一般而言,社会调查研究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即(BDEF)。B.准备阶段D.调查阶段E.分析阶段F.总结阶段
7.社会测量的要件有(ABDF)。A.测量对象B.测量工具D.测量规则F.测量数值
8.当今社会的任何文献都必须具备的特性是(BCE)。B.必须有知识内容的表现C.必须有一定的客观物质载体E.必须有人类的记录行为
9.问卷中的问题种类基本上可分为四类,即(ABCE)。A.背景性问题B.客观性问题C.主观性问题E.检验性问题
10.集体访谈特有的缺点主要是(ADF)。A.收集意见有时不够充分D.不宜了解个人问题或特殊问题F.了解事实往往不够细致
11.社会调查研究依据调查对象的范围,可分为(ABE)。A.普查B.抽样调查E.个案调查
12.检验测量的信度,通常的方法有(ACE)。A.再测法C.分半法E.复本法
13.抽样的一般步骤有(ABCDEF)。A.界定总体B.决定抽样方法C.设计抽样方案D.制定抽样框E.实际抽取样本F.样本评估
14.观察法的局限性主要是(BCDEF)。B.受时间空间条件的限制C.易受观察者主观因素的影响D.资料整理和分析难度大E.获得合作有一定难度F.难以进行定量分析
15.撰写调查报告的基本步骤是(ACDEF)。A.确定主题和观点C.精选素材D.拟订提纲E.起草报告F.修改定稿
16.社会的三个基本要素是(ACD)。A.自然环境C.人口D.文化
17.社会调查研究依据其性质,可分为(DE)。D.定性研究E.定量研究
18.常用的简单随机抽样方法有(ACE)。A.直接抽样法C.随机数表法E.抽签法
19.按照资料来源的不同,文献可分为(ABEF)。A.个人文献B.社会组织文献E.大众传播媒介文献F.官方文献
20.目前最常见的调查报告的结构包括(ABCDF)。A.标题B.署名C.前言D.主体F.结尾
21.社会调查研究按照其目的,可分为(AC)。A.描述性研究C.解释性研究
22.社会测量的四个要件是(ABDF)。A.测量对象B.测量工具D.测量规则F.测量数值
23.以下属于非概率抽样的有(BDEF)。B.偶遇抽样D.定额抽样E.判断抽样F.滚雪球抽样
24.实验法的四个基本要素是(ABDE)。A.实验主体B.实验对象和实验环境D.实验活动E.实验检测
25.数字资料整理的一般程序包括(CDE)。C.检验D.分组E.汇总
26.社会调查研究依时序,可分为(AC)。
A.横剖研究C.纵贯研究
27.探索性研究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它们是(BDF)。B.查阅文献D.咨询F.实地考察
28.以下属于概率抽样的有(ABCDF)。A.简单随机抽样B.系统抽样C.整群抽样D.分类抽样F.多阶段抽样
29.问卷中的四种基本问题类型是(ABCE)。A.背景性问题B.客观性问题C.主观性问题E.
检验性问题
30.文字资料整理通常情况下的基本步骤是(ACD)。A.审查C.分类D.汇编
三、填空题
1.社会调查研究的目的主要是______、解释现象和探索本质、科学预测和对策研究。描述事实
2.英国哲学家培根的经验论,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卢梭等的社会政治观点,法国社会学家孔德的______,德国马克思、恩格斯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各个阶级、各个派别的近代社会调查研究提供了系统化、学科化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实证主义
3.社会调查研究的观点具体由概念和______、命题和假设等理论要素联系而成。变量
4.变量间的相互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变量之间相联系的性质,主要有两种类型,即因果关系和______。相关关系
5.抽样误差是用______去估计总体参数值时所出现的误差。样本统计值
6.统计学中通常以30
个单位为界,把样本分为大样本和小样本。但社会调查研究中的样本规模至少不能少于______个单位。100
7.观察误差来自观察主体和______两个方面。观察客体
8.一份调查问卷通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封面信、______、问题及答案、编码等。指导语
9.文字资料一般有两个来源:一是实地源,二是______,其整理方法略有不同。文献源
10.集体访谈的具体实施方式和方法与个别访谈大体相同,只是对访谈过程的控制和访谈的______
要求更高。效率
11.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社会调查研究的数理化倾向日趋明显,推动了社会调查研究向______进步。定量化
12.定性研究与______研究的结合是社会调查研究的最佳形式,这样才能更加深入、准确地认识社会现象和社会事物。定量
13.社会调查研究课题的产生必须根据理论和实际的需要以及______而定。现实可行性
14.信度是指测量的可靠性。它一是指______的可靠,二是指测量结果的可靠。测量方法
15.判断抽样是调查者根据研究的目标和自己主观的分析,来选择和确定样本的方法。它又可分为印象判断抽样和______两种。经验判断抽样
16.访谈法按照操作方式和内容可以分为结构式访谈和______;按照访谈对象的人数可以分为个别访谈和集体访谈。非结构式访谈
17.根据观察者的角色不同,观察法可分为______和参与观察两大类。非参与观察
18.实验法的基本原理是:实验者假定某些自变量会导致某些______的变化,并以验证这种因果关系假设作为实验的主要目标。因变量
19.文字资料一般有两个来源:一是实地源,
二是______,其整理方法略有不同。
文献源
20.调查报告主体部分的结构方式由于调研主旨不同而不相一致,但基本结构方式主要有三种,即横式结构、______和交叉结构。纵式结构
21.我国在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长期使用着一种通过个案说明总体性质的调查方式,并赋予它一个特殊称谓,即______。典型调查
22.______是指不能影响其他变量,而又受外界因素影响而变化的变量。因变量
23.界定概念的方式有两种,即______和操作定义。抽象定义
24.抽样误差是用样本统计值去估计______时所出现的误差。总体参数值
25.目前,搜集文献的渠道主要有个人、机构和______三种。互联网
26.一份调查问卷通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封面信、指导语、______、编码等。问
题和答案
27.一般的访谈时间不宜过长,以______小时为宜。1~2小时
28.根据观察者的角色不同,观察法可分为非参与观察和______两大类。参与观察
29.文字资料一般有两个来源:一是实地源,二是______,其整理方法略有不同。文献源
30.一般认为资料分析包括三方面内容,即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和______。理论分析
31.定性研究与______研究的结合是社会调查研究的最佳形式,这样才能更加深入、准确地认识社会现象和社会事物。定量研究
32.变量间的相互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变量之间相联系的性质,主要有两种类型,即因果关系和______。相关关系
33信度是指测量的可靠性。它一是指测量方法的可靠,二是指______的可靠。测量结果
34.统计学中通常以30
个单位为界,把样本分为大样本和小样本。但社会调查研究中的样本规模至少不能少于______个单位。100
35.文献检索的方法主要有人工文献检索、______和参考文献查找法。计算机文献检索
36.抽样误差是用样本统计值去估计______时所出现的误差。总体参数值
37.访谈法按照访谈对象的人数可以分为个别访谈和______。集体访谈
38.提高实验的效度,要从实验的外在效度和______两方面着手。内在效度
39.定量分析是最复杂的资料分析。它按照性质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______,另一类是推论性分析。描述性分析
40.调查报告主体部分的结构方式由于调研主旨不同而不相一致,但基本结构方式主要有三种,即横式结构、纵式结构和______。交叉结构
41.社会调查研究的观点具体由概念和变量、______和假设等理论要素联系而成。命题
42.
______是指能够影响其他变量,而又不受外界因素影响而自身产生变化的变量。自变量
43.界定概念的方式有两种,即抽象定义和______。操作定义
44.抽样误差是用______去估计总体参数值时所出现的误差。样本统计值
45.根据具体方法的不同,人们把抽样分为概率抽样和______两大类。非概率抽样
46.按照资料来源的不同,文献可分为个人文献、社会组织文献、大众传播媒介文献和______。官方文献
47.问题和答案是问卷的主体部分,有三种基本类型,即开放型问答、______和混合型问答。封闭型问答
48.观察误差来自______和观察客体两个方面。观察主体
49.资料整理阶段是从调查过渡到研究、从感性认识上升到______认识的一个必经的中间环节。理性认识
50.一般认为资料分析包括三方面内容,即定性分析、______和理论分析。定量分析
51.社会调查研究的目的主要是______、解释现象和探索本质、科学预测和对策研究。描述事实
52.变量间的相互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变量之间相联系的性质,主要有两种类型,即相关关系和______。因果关系
53.测量的效度又有两层含义,即内在效度和______。前者是指一项测量的方法、资料和结论对该测量本身的有效性;后者则是指一项测量的结论在普遍应用时的有效性。外在效度
54.统计学中通常以______个单位为界,把样本分为大样本和小样本。但社会调查研究中的样本规模至少不能少于100个单位。30
55.按照资料来源的不同,文献可分为个人文献、社会组织文献、______和官方文献。大众传播媒介文献
56.问题和答案是问卷的主体部分,有三种基本类型,即开放型问答、封闭型问答和______。混合式问答
57.观察误差来自观察主体和______两个方面。观察客体
58.实验法的基本原理是:实验者假定某些自变量会导致某些______的变化,并以验证这种因果关系假设作为实验的主要目标。因变量
59.文字资料一般有两个来源:一是______,二是文献源,其整理方法略有不同。实地源
60.一般认为,调查报告根据其性质不同,可分为两大类:一是普通调查报告,也叫社会调查报告或事务文书类调查报告;二是______,也叫科研调查报告。学术调查报告
四、简答题
1.影响测量信度和效度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答:对测量的信度和效度影响较大的因素有:
第一,调查者的问题。
第二,被调查者的问题。
第三,测量的长度。
第四,测量的难度。
2.社会调查研究的基本方法涉及哪些方面?其核心内容是什么?
答:社会调查研究的基本方法主要是指具体的操作方法,涉及社会调查研究的各个方面:课题确定的方法;明确调查研究具体目的、对象、内容、类型的方法;调查研究方案设计和条件准备的方法;抽样的方法;各种搜集资料的方法,包括文献法、问卷法、访谈法、观察法、实验法;调查资料整理、分析的方法;撰写调查报告的方法;等等。这些方法适用于所有的调查研究课题。
其中,各种具体的资料收集方法是调查方法的核心内容,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直接调查方法,主要有:访谈法;观察法;实验法。另一类是间接调查方法,主要有:文献法;问卷法。
3.简述社会调查研究的目的和作用。
答:社会调查研究的目的有三:描述事实;解释现象和探索本质;科学预测和对策研究。
社会调查研究的作用:有利于正确认识社会现实;有助于正确制定政策和执行政策;能够提高人们认识、分析、综合问题的能力。
4.资料分析分为几大类?各自含义是什么?
答:资料分析有三大类,即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和理论分析。
资料定性分析是对调查资料所反映的社会事物或现象的性质的分析方法,着重于确定研究对象具有哪种性质及特征。其基本内容主要是识别属性、要素分析和归类。资料定量分析也叫统计分析,是运用统计学原理对资料进行定量的研究、判断和推测,以揭示事物内部数量关系及其变化规律的分析方法。资料理论分析是资料分析的高级阶段和最终环节,主要是对调查得到的资料和统计得到的数据,运用各种思维方法进行系统化的理性分析并做出结论的一种思维过程。
5.什么是社会测量?它有哪些要件?
答:社会调查研究中的测量,是指对所确定的调查指标进行有效的观测与度量的方法。具体说,它是运用一定的测量工具,根据一定的测量规则,对调查研究对象的特征(变量)进行观测与度量并赋予一定数值的过程。
社会测量有四个要件:测量工具,主要是调查问卷(量表);测量规则,即测量所依据的标准和规定;测量对象,即社会现象的属性与特征;测量数值,即赋予测量结果的数字或符号。
6.访谈法按照操作方式和内容可以分为什么类型?请释其含义。
答:访谈法按照操作方式和内容可以分为结构式访谈和非结构式访谈。
结构式访谈又称为标准化访谈、问卷访谈,是按照统一设计的、有一定结构的问卷所进行的访谈。这种访谈的特点是:整个访谈是严格控制和标准化的。
非结构式访谈又称为非标准化访谈、深度访谈、自由访谈。它是一种无控制或半控制的访谈。事先没有统一问卷,而只有一个题目或大致范围或一个粗线条的问题大纲,由访谈者与访谈对象在这一范围内自由交谈,具体问题可在访谈过程中边谈边形成边提出。
7.
影响测量信度和效度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答:影响测量信度和效度的主要因素有:
第一,调查者的问题。
第二,被调查者的问题。
第三,测量的长度。
第四,测量的难度。
8.观察法按照观察者的角色可以分为什么类型?请释其含义。
答:根据观察者的角色不同,观察法可分为非参与观察和参与观察两大类。
非参与观察就是观察者不加入观察对象的群体,不参与他们的活动,完全以局外人或旁观者的身份进行观察。相反,参与观察就是观察者亲身参与到观察对象的社会环境、社会关系之中,并通过与观察对象的共同活动从内部进行观察。
9.
简述观察法的优点与局限性。
答:观察法的优点:
第一,它可以提供有关社会现象和社会行为的详细的第一手资料。
第二,可靠性较高。
第三,获取的资料及时有效。
第四,适于搜集用其他方法很难获取的信息。
第五,简便易行。
观察法的局限性:
第一,难以进行定量分析。
第二,易受观察者主观因素的影响。
第三,获得合作有一定难度。
第四,受时间空间条件的限制。
第五,资料整理和分析难度大。
10.请列举社会调查的类型(就调查对象的规模而言)和主要的调查(搜集资料)方法。
答:社会调查的类型就调查对象的规模而言,主要有全面调查,即普查;非全面调查,包括抽样调查、个案调查。
主要调查方法有文献法、问卷法、访谈法、观察法、实验法。
11.简述问卷法的优缺点。
答:问卷法的优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省时省力省钱。
第二,有利于调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
第三,便于调查结果的深入分析。
第四,避免偏见、减少误差。
问卷法的缺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调查对象的范围受到一定限制。
第二,有时回收率难以保证。
第三,调查结果的可靠性有时难以保证。
12.
简述抽象定义与操作定义。
答:抽象定义是对一个概念的内涵,也就是性质和特征所作的概括说明。
操作定义就是通过一些具体的、可测量的变量和指标对概念所作的说明,主要是说明概念包含了多大范围、多少维度和多少具体内容。
五、论述题及应用题
1.社会调查研究的调查对象与调查单位有哪些类型?其各自含义是什么?
答:社会调查研究面对的是现实社会。构成现实社会的首先是社会的基本要素,另外还有形形、种类繁多的社会事物和社会现象,它们是各个社会调查研究项目可选择的具体调查对象和调查(分析)单位。
社会有三个基本要素:自然环境、人口和文化。
自然环境是指人类社会所处的地理位置所决定的物质条件,它包括地质地貌,气候水文矿产植被等。社会是人与自然界互相依存、互相影响的统一体。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或者说自然环境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社会调查研究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
人是社会的最基本要素,人口状况和社会之间的相互影响,是社会调查研究重点研究的内容。人口状况,一般分为人口构成和人口过程两个方面。社会调查研究分析和研究人口对社会的影响,主要是看人口的数量、质量、密度等对社会发展的影响;社会调查研究分析和研究社会对人口的影响,则主要是看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方面对人口的构成和人口过程的影响。在社会中,人总是生活于一定的人群共同体之中。社会调查研究对于人口问题,通常都要结合一定的人群共同体来研究。
社会调查研究所研究的文化主要就是狭义的文化,专指精神文化。注重的是社会的一定文化背景对社会发展的影响。这种影响,主要指思想基础、理论基础、行为特征、组织形态、领导形态、控制形态、评价标准、综合特征、综合气氛等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社会中的一切具体事物、具体现象都能作为调查研究的对象,同时也能作为调查(分析)单位。这些调查对象及调查单位尽管纷繁复杂,但可以大致归纳为八类。
个人:社会调查研究十分注重研究个人社会化问题,还要分析个人的社会角色和社会地位,并基于个人特征来描述、解释和说明由个人行为所构成的各种更大的社会现象。
初级社会群体:指家庭、村落、非正式组织等。这类群体都是通过长期的、直接接触的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一般不是因目标而组合。社会调查研究把它们作为重要的调查研究单位之一。
社会组织:高级的社会关系的结构形式和复杂的社会群体,是人们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通过直接、间接的联系,按照一定原则而结成的社会共同体。社会组织及其现状是社会调查研究的重要对象。
阶级和阶层:阶级和阶层不但与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生活直接相关,而且对社会结构、社会性质、社会变迁等具有决定作用。各阶级和阶层由于利益、欲望、态度、价值观念的差异,对社会进程的影响和作用也不尽相同。对社会阶级和阶层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有极大的实践意义。
民族:社会调查研究把民族作为特定的对象,发掘它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文化的特征,包括掌握包括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心理素质,行为方式等的特点,对处理好民族问题作用极大。
社区:是指由居住在一定地域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共同体。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农村社区;一类是城市社区。社会调查研究把社区作为对象,通常都是对社区作全面的区域性的调查研究。由社区研究一般可以进一步拓展和上升到对整个社会的研究,以促进全社会的协调发展。
社会行为:即人类在社会中的行为,包括各种类型的社会活动、社会关系、社会制度等。在对社会行为进行调查研究时,具体对象不是作为行为主体的个人,而是侧重描述各类行为本身的特征。
社会产品:指物化的人类行为的产物。它们既可以作为独立的个体调查研究单位,也可以作为群体调查研究单位。
2.从观察者扮演角色的角度,说明观察以下社会现象时最适于采用的类型及其理由:
(1)农民工的生产、生活状况。
(2)考场纪律。
(3)城管执法。
(4)社区建设。
(5)服务态度。
(提示:对每一现象均须结合观察类型的特点说明采用它的理由。25分)
答:(1)(4)两项最适于采用参与观察;因为只有深入其中,才能切实体会农民工真正的生产、生活状况和社区建设的真实情况,得出准确、客观的结论。
(2)(3)(5)三项最适于采用非参与观察;因为只有通过隐蔽、旁观的方式,才能保证当事人不受惊扰,维持自然状态,显示考场、城管执法和商店服务态度的真实面貌。
3.什么是完全参与观察和不完全参与观察?它们有何区别?请举例说明。
答:完全参与观察,就是观察者完全深入被观察者的社会群体之中,作为其中一个成员参与这个群体的正常活动进行观察,在整个观察的过程中,被观察群体的成员都相信他是这个群体中的一个普通成员,并不知道他是一个观察者。完全参与观察可以获得许多深入的、真实的资料,但是总让人感到有“欺骗他人”之嫌,所以有人批评它违背社会伦理道德。
不完全参与观察,就是观察者是以公开的身份参与到被观察者群体之中,即人们都知道他是一个观察者,而且他有时和被观察者共同活动并进行观察,有时又作为旁观者进行观察。不完全参与观察的优点是观察者不仅能够通过与被观察者共同活动得到大量生动具体的感性资料,而且能够公开地同被观察者深入探讨问题,收集到许多完全参与观察难以得到的理性资料。但这种方法会使被观察者时时感到他们正在被观察,从而有可能改变他们的行为方式,影响观察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而且观察结论易带主观感情成分。
举例说明:例如调查者长期生活在某工厂之中,完全以本厂普通工人的身份参加活动并进行观察就是一种完全参与观察;很多人以调查者的身份去农村,和当地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同时进行实地观察,就是一种不完全参与观察。
4.以下是两个抽样调查案例:
(1)某大学一年级有学生2000人,拟从中抽取200人进行身体素质调查。
(2)某城市有居民10万户,拟从中抽取4000户进行消费水平调查。
请问:应分别选用何种抽样方法最为简便适用?理由是什么?
答:对案例(1),最好选用系统抽样方法,因为这种方法适用于同质性较强、规模较大的调查总体,而案例(1)恰恰具有这种特点。当然,也可用简单随机抽样方法,但较费事。
对案例(2),则必须用分类抽样,因为这种方法适用于异质性较强、规模较大的调查总体,而案例(2)恰恰具有这种特点。
5.什么是实验法?
它的优缺点是什么?
答:实验法也称试验调查法,是实验者有目的、有意识地通过改变某些社会环境的实践活动来认识实验对象的本质特征及其发展变化规律的方法。
实验法的优点:
第一,适于对理论、方针、政策的检验。
第二,控制性强。
第三,可重复运用。
实验法的缺点:
第一,代表性往往不够充分。
第二,实验范围仍然有限。
第三,耗费人力、时间,操作复杂。
6.如果让你对某居民生活小区的环境卫生状况做一调查,你将如何进行?(提示:应包括调查对象、调查类型、调查方法、调查具体实施步骤等有关内容。25分)
答:(1)调查对象应包括上级部门(起码有街道办事处等)、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有关人员、小区居民等。
(2)调查类型是个案调查,也可以是抽样调查。
(3)调查方法应综合采用文献法、问卷法、观察法、访谈法,既可以以问卷法为主,也可以以访谈法为主。
(4)具体实施过程大致为:先做前期准备(制定方案、设计调查指标及问卷、其他准备等),采用文献法搜集关于小区概况和有关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资料(如小区介绍、有关管理文件、有关统计等);采用问卷法则要抽样、发放和回收问卷;采用观察法实地观察现状(最好以普通居民身份在小区住一段时间);采用访谈法(个别访谈和集体访谈)对上级部门(起码有街道办事处等)、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有关人员、小区居民等进行访谈;对所搜集各类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根据资料分析结果撰写调查报告。
7.一份完整的问卷应当包括哪些内容?其各自作用是什么?
答:一份调查问卷的内容及其作用如下:
封面信:实际上是写给被调查者的一封短信。其作用就在于向被调查者介绍和说明调查者的身份、调查目的等内容。
指导语:指导语是用来指导被调查者如何填答问卷的各种解释和说明。
问题及答案:问卷的主体部分,有三种基本类型,即开放型问答、封闭型问答和混合型问答。
编码:就是对每一份问卷和问卷中的每一个问题、每一个答案编定一个惟一的代码,并以此为依据对问卷进行数据处理。
除了上述内容外,问卷还包括一些有关资料,如问卷的名称、审核员编号、调查日期、被调查者住地、被调查者合作情况等。
8.如果让你对某居民生活小区的物业管理状况做一调查,你将如何进行?(提示:应包括调查对象、调查类型、调查方法、调查具体实施步骤等有关内容。25分)
答:(1)调查对象应包括上级部门(起码有街道委员会等)、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居委会、小区居民等。
(2)调查类型是个案调查,也可以是抽样调查。
(3)调查方法应综合采用文献法、问卷法、观察法、访谈法。抽样调查以问卷法为主,个案调查以访谈法、观察法为主。
(4)具体实施过程大致为:先采用文献法搜集关于小区概况和有关小区物业管理的资料(如小区介绍、物业管理文件、有关统计等);进行探索性研究,设计调查方案,做好准备工作;采用问卷法须设计问卷、抽样、发放和回收问卷;采用观察法实地观察现状(最好以普通居民身份在小区住一段时间);采用访谈法(个别访谈和集体访谈)对有关部门、小区居民等进行访谈;对所搜集各类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根据资料分析结果撰写调查报告。
9.什么是样本规模?在社会调查中,如何确定样本规模?
答:样本规模又称为样本容量、样本大小,指的是样本中所含个体单位的数量多少。
具体每一个社会调查研究究竟应当选择多大规模的样本,主要取决于以下几点:
第一、总体规模。
第二、抽样的精确性。
第三、总体异质性程度。
第四、调查者所拥有的经费、人力、物力和时间。
10.任选主题设计一份简单问卷。(要求:问答不少于8组,问卷各部分结构完整。25分)
尊敬的家长:您好!
孩子的进步,与您平时的教育是息息相关的。为了加强和学生家庭间的交流,改进教育工作,请您配合我们的问卷调查,认真回答下面的问题,可以是单选,也可以是多选。
1.您的孩子在读什么?(
)
A.幼儿园
B.小学
C.初中
D.高中
2.您一年花在孩子身上的教育费用是多少?(
)
生活费用是多少?(
)
3.您的家庭收入主要靠什么得来?
年收入大概有多少?(
)
4.您的学历各是什么?(
)
A.未读过书
B.小学
C.初中
D.高中
E.大学
5.您夫人的学历是什么?(
)
A.未读过书
B.小学
C.初中
D.高中
E.大学
6.您认为孩子读书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
A.读书是为了挣钱
B.读书是为了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C.读书是为了学得一技之长
D.读书是为了学知识、明道理
7.你觉得男孩子和女孩子读书谁更重要?(
)
A.儿子
B.女儿
C.一样重要
8.您认为下面哪些行为对孩子的影响比较大?(
)
A.抽烟
B.喝酒
C.赌博
D.迷信
9.您在假期会给孩子请辅导吗?如果辅导,主要辅导什么内容?(
)
A.会
B.不会
C.文化课
D.技能(音乐、舞蹈、电脑、绘画等)
10.在您的家里承担教育孩子主要工作是谁?(
)
A.父亲
B.母亲
C.父母
D.其他(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
11.什么是社会调查研究总体方案?它通常包括哪些内容?
答:总体方案是关于调查研究具体程序和操作方式、方法以及必要条件的详细规划。
它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调查研究课题、目的和基本观点。
(2)调查研究对象、内容和范围。
(3)调查研究方式和方法。
(4)调查研究时间与步骤安排。
(5)组织领导与人员安排。
(6)经费预算和物质保证。
12.请列举2种社会现象(或社会事物),指出哪种适用于参与观察,哪种适用于非参与观察,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参与观察:也称局内观察,就是观察者参与到被观察者的社会环境、社会关系之中,并通过与观察者的共同活动从内部进行观察。参与观察根据参与程度不同,又可分为完全参与观察和不完全参与观察。
1.完全参与观察:(1)社会现象如有些社会学家长期生活在某工厂之中,完全以本厂普通工人的身份参加活动并进行观察;(2)他们适用于可在任何可能的情形下,参加该城镇的生活,交朋友,建立社会关系,就像住在城镇的居民一样尽他们的义务。(3)理由如下:完全参与观察可以获得许多深入的、真实的资料,但是总让人感到有“欺骗他人”之嫌,所以有人批评它违背社会伦理道德。
2.不完全参与观察:(1)社会现象如很多人以调查者的身份去农村,和当地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同时进行实进观察;(2)他们适用于有时和被观察者共同活动并进行观察,有时又作为旁观者进行观察;(3)理由是:这种方法会使被观察者时时感到他们正在被观察,从而有可能改变他们的行为方式,影响观察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而且观察结论易带观感情成分。
非参与观察:
1.如下几种社会现象:(1)如组织考察团到国外参观考察;(2)某电台新闻频道针对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作弊、泄题等问题调查。
[关键词] 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刑事案件;未成年人
[中图分类号] C913.5 [文献标识码] A
昆明市盘龙区引进合适成年人全程帮教触法少年,这是英国救助儿童会与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于2002年6月合作开展的未成年人司法试点项目。在这一项目中,合适成年人有三项职能,一是维护涉法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二是为涉法未成年人争取非监禁诉讼和处置;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对被分流的涉法未成年人做好社区帮教工作。[1]另外,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也与浦东公安分局、长宁区法院、团区委正式会签了《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活动的工作协议》,制作了《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见书》等配套法律文书,并对聘请的首批10名合适成年人进行专门培训。2007年在浦东市民中心举行的“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全程化启动暨颁证仪式”标志着浦东已将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由法院审判阶段、检察院审查批捕、审查阶段向前延伸至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从而更全面、全程化地保障了涉嫌犯罪未成年人的诉讼权益。[2]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是指在判决宣告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行为的背景情况通过社会有关方面进行调查的制度,其目的和任务是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生活环境,深入细致地分析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案的主、客观原因,所形成的社会调查报告是合适成年人参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和解、取保候审、逮捕、暂缓、不、量刑、社区矫正等程序以及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基础。目前我国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在侦查、、审判三阶段分别实施,存在重复调查,调查主体不专业,调查程序不完善等诸多问题,而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就是为解决以
上问题而设立的,加强对该制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的依据
(一)英国合适成年人产生的背景
合适成年人(Appropriate adult)又译为适当成年人。1972 年,英国一名叫 Maxwell Confait 的男子被谋杀,三个十多岁的男孩在招供证据的基础上被判犯有谋杀罪,其中一个男孩智力迟钝,上诉法院后来宣布判决无效。一位法官在1977 年对此案进行了调查,发现这三名少年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从而导致了虚假供述。法官建议应当有一个委员会来考虑警方权力和嫌疑人权利之间的平衡问题。最后导致了1984 年《警察与刑事证据法》的产生。该法案着重阐述了对嫌疑人的处理方式,要求警察在对未成年人及有精神残疾的人审讯时,必须有一名“合适成年人”在场。[3]
(二)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的理论依据
1.人格行为理论。人格是个体在行为上的内部倾向,它表现为个体适应环境时在能力、情绪、需要、动机、兴趣、态度、价值观、气质、性格和体质等方面的整合,是具有动力一致性和连续性的自我,是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给人以特色的身心组织。[4](P8)人格行为论是由日本刑法家团藤重光、德国刑法学家阿鲁特、考夫曼等学者提出的,[5](P67)得到日本大土冢仁等学者的赞同。该理论认为,行为是人格的外部表现,强调人格是主体的现实化。人格虽然是潜在的,但是从深层来看,它却能够决定行为,此其一;其二,当它现实地外化,表现为活生生的活动时,就是行为。人格行为论主张人的行为具有生物学的基础和社会的基础,是在人格和环境的相互作用中受行为人的主体态度的影响。[6](P201) 行为人的行为,无论是积极行为或消极行为,从整体而言,是行为人心理因素在外界因素的激发下的产物。行为本身不是孤立的,而是受行为人的人格支配的,行为的反复性与规律性都可以在人格体系中找到合乎逻辑的根据。人格可以预测一个人在给定情境中的行为。一个一般情况下非常诚实的人我们更有理由相信他提供的这次证言也是真实的;一个具有暴力倾向的人,我们更可能认为他在本次伤害案件中率先发起攻击。人格的稳定性使行为表现出一种跨情境的一致性,使个体的行为具有了一定的预测性。对某个情境中的行为的最好预测,是看在某个可比情境中的过去的行为,一般来说,我们越了解的人,越能较好地预测他们的行为,这正是社会调查测评人身危险性的立论基础。人身危险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或再次实施犯罪行为的可能性。[7](P211) 人身危险性属于未然领域,它是一种尚未发生的可能性,欲对人身危险性做出科学的评估,需要明晰行为的发生机制,科学分析行为人的行为倾向和行为模式,是对未来行为的预测。社会调查就是根据某人过去的行为所揭示的人格特征,来预测其未来可能发生的行为,所以,社会调查又称为人格调查。
当然,我们也应看到,由于行为受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人格与行为的关系不是直接的必然的决定关系,而是一种模糊的具有较高概率的相关关系。一个以往诚实守信的人,我们并不能百分之百地肯定在这次行为中他是诚实的,而只能说他诚实的概率较高,正是这种较高程度的相关性,使得社会调查报告在刑事案件中具有一定的证据价值。
2.再社会化理论。从社会学的视角看,罪犯再社会化是人的社会化的一种特殊形式。所谓人的社会化,是指人类个体自降生以来不断学习、接受社会规范和社会价值,从而由一名“生物人”转变为“社会人”的心理和个性发育过程。正常的社会化过程意味着个体与社会的协调发展,而不完全和有缺陷的社会化过程则可能导致人格倾向的形成和行为的发生。从一定意义上讲,犯罪就是罪犯社会化缺陷的产物。为了弥补原来社会化过程中的缺陷,国家及社会对社会化的失败者实施强制性的再社会化。改造罪犯就属于这种强制性的再社会化。
罪犯再社会化这一命题是在教育刑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教育刑理论主张,刑罚的本质在于使犯人成为社会人,使犯人恢复犯罪前的状态,实施刑罚不仅是因为行为人犯了罪,而且为了使行为人不再犯罪;因为教育措施的有效性要求“因人施教”,而在每一个具体的犯罪案件中,行为人的人格特征、所处环境、平时表现、致罪原因等各有不同,只有通过细致而周密的调查,查明上述各种因素,才能帮助法官选择最具有针对性的处遇措施。
罪犯再社会化的思想以使犯罪人顺利地重返社会为基本理念。我国台湾学者林山田先生将再社会化原则作为现代刑事政策的基本原则之一。他认为,再社会化原则即指刑罚权的界限与行使,应以犯人再社会化的需要为依据,刑罚的宣告与执行应能作为犯人再社会化的手段。法国著名刑法学家安赛尔认为为了正确处理案件,法官必须了解他负责审理的犯罪人,为此,必须对犯罪人的人格进行调查,调查应从“社会、医学和心理”等方面进行。务必使对犯罪人的处遇与其人格相符合,便于其尽快地复归社会[8](P53) 。美国著名的少年法庭运动代表人物朱力安・马克法官曾指出:为什么我们不应像贤明和慈悲的父亲对待其错误尚未被当局发觉的子女那样对待没人管的儿童呢?这样处理少年犯又有什么不正确,不恰当的呢?国家的责任不应该只限于查问这个男孩子或那个小姑娘犯了哪样罪,而应该进一步查明他在身体,精神,道德方面是什么情况。如果发现他走向犯罪并被控告,则不应一味的予以处罚,而应该实行改造;不是让他从此堕落下去,而是要叫他振奋起来;不是要把他摧垮,而是要他发展;不是要把他变为罪犯,而是要把他造就成为有益于社会的公民。
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具有不同于成年犯罪人的特殊性:一方面,未成年人容易受到不良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的污染,或者受到一些引起共鸣、感染和同情的情绪所影响,从而迅速地改变自己的心理,作出某些不合乎法律规范或社会规范的行为,其本身的主观过错一般相对较小;另一方面,即使未成年人故意实施了某种违法行为,如果社会对这种行为只是惩罚未加以教育、挽救,根据标签理论,此人随后的行为可能更加不良,从而形成恶性循环。此外,未成年人往往并未形成类似成年犯罪人那样稳固的犯罪人格,对其不良行为的矫治还比较容易,重塑其人格、行为方式的可能性也比较大。另外,由于未成年人生活地域的有限性,可以认为他们与周围环境构成了一个微型的“熟人社会”,在这个社区内具备生成品格证据的基本条件。同时由于未成年人在生活中不易伪装,表现更多的是真实的自我,因此,社会调查报告反映未成年人人身危险性时具有较大的可信性。[9] 这就使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全面调查具有了可行性。所以有必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对其再社会化的基础。
(三)合适成年人全程社会调查的法律依据
1.我国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1995年)第10条规定:“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讯问应当采取不同于成年人的方式。讯问前,除掌握案件情况和证据材料外,还应当了解其生活、学习环境、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心理状态及社会交往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制作讯问提纲。”《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2006年)第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考虑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根据其平时表现、家庭情况、犯罪原因、悔罪态度等,实施针对性教育。”第1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事实、主观恶性、有无监护与社会帮教条件等,综合衡量其社会危险性,确定是否有逮捕必要,慎用逮捕措施,可捕可不捕的不捕。”第16条规定:审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听取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人、辩护人、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人的意见。可以结合社会调查,通过学校、社区、家庭等有关组织和人员,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个性特点、社会活动等情况,为办案提供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2001年)第9条规定:“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注意掌握未成年被告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依法准确、及时地查明指控的案件事实;对于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帮助其认识犯罪原因和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做到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第21条规定:“开庭审理前,控辩双方可以分别就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书面材料提交合议庭。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就上述情况进行调查或者自行进行调查。”第28条规定:“法庭调查时,审判人员应当核实未成年被告人在实施被指控的行为时的年龄。同时还应当查明未成年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行为时的主观和客观原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6年)第11条规定:对未成年罪犯适用刑罚,应当充分考虑是否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对未成年罪犯量刑应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
在我国香港地区,为了对未成年犯罪人适用最适合他本人的矫正措施,法律要求法官在判决时要充分考虑青少年犯罪人的个性、体能、精神状况等情况。在开庭之前,一般由社会福利署的工作人员先对违法少年的有关个人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犯罪成因、身心发育状况、情感类型、兴趣爱好、成长环境、学业情况等,并起草调查报告向法庭提供。在我国澳门地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未成年疑犯在接受未成年人法庭询问之前,社会重返厅的技术人员会对该未成年人的心理、家庭、学校、人际关系等方面作出评估,然后向法庭提交报告。法官在定罪量刑时,必须充分考虑未成年犯罪人的人格状况和再社会化需要。在我国台湾地区,依《少年事件处理法》的规定,在少年法院专设少年调查官,调查该少年与事件有关之行为、其人之品格、经历、身心状况、家庭情形、社会环境、教育程度以及其他必要之事项,提出报告,并附具建议。少年法院依少年调查官调查之结果,参酌事件之性质与少年之身心、环境状态,作出最合适的处分措施。[10]
2.国外未成年人刑事立法中的规定。俄罗斯《联邦刑法典》(2003年修订)第89条第1款规定:“在对未成年人处刑时,除应考虑本法典第60条所规定的情节外,还应考虑其生活和教育条件、心理发育水平、其它个人特点,以及年长的人对他的影响。”《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青少年刑法》第43条规定:在审理开始之前,应当尽快地对有助于判断被告人道德、思想和个性特点的被告人的生活和家庭情况、成长过程,迄今为止的行为以及所有其他情况进行调查。日本刑事诉讼法第248条规定:“根据犯人的性格、年龄和境遇,犯罪的轻重、情节以及犯罪后的状况,认为没有追究刑事责任之必要时,可以不提起公诉。”日本《少年法》第9条规定:“家庭裁判所考虑对该少年应当审判时,应对案件进行调查,在调查时,务必调查少年、监护人或者有关人员的人格、经历、素质、环境⋯⋯”。美国《青少年教养法》的补充规定中,明确要查明少年的年龄和社会背景;被指控罪行的性质;少年过去的违法经历的程度和性质,少年现在的智力发展和思想成熟状况;过去为治理而进行的努力的性质和少年对这种努力的反应等。英国《治安法院(少年儿童)规则》(1970年)第10条规定:法院必须考虑有关儿童或者少年的平常行为、家庭环境、学校档案和病史的资料,以便对案件作出最符合其利益的处理。《韩国司法警察官吏执行职务规则》第43条规定:“侦查少年案件,应当详细调查犯罪的原因及动机和该少年的性格、品行、经历、教育程度、家庭状况、交友关系及其他环境,制作环境调查书。”[11](P250-251)《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北京规则》1985年)第16条规定:所有案件除涉及轻微违法行为的案件外,在主管当局作出判决前的最后处理之前,应对少年生活的背景和环境或犯罪的条件进行适当的调查,以便主管当局对案件作出明智的判决。
二、构建我国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的设想
(一)对合适成年人的要求
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是西方国家较为普遍的制度,职业化和专业化是合适成年人的显著特征,合适成年人上岗前需经专业培训,以掌握成熟科学的调查方法,调查部门还聘请有医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学科的专家作为调查顾问。日本少年法要求家庭法院调查少年事件时,调查官要运用医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其他专门知识,并“有效地运用少年鉴别所提供的鉴定结果。” [12](P70)从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的做法看,社会调查大都是由一个专门的机构负责,而这一机构一般就是社区刑罚执行机构,因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植根于社区,在调查的开展上有着其他机构不具备的诸多便利。如在英国,判决前的社会调查一般由缓刑监督机构进行。
目前我国的社会调查主体包括控辩双方、人民法院以及法院委托的有关社会团体组织。为了避免多头主体参与调查,对司法资源造成浪费,建议在司法行政部门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前服务机构,安排专门的社会调查员,即合适成年人,负责有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调查工作,撰写社会调查报告。可以借鉴昆明市和上海市合适成年人试点的经验。对合适成年人的选拔采取职业资格认证的方式,以便选拔兼具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等基础知识的人才来专门从事这种职业,以保障社会调查结果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二)我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社会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及法律属性
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应是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各种主、客观因素及反映其人身危险性大小的因素。但是不同程序中调查报告的具体内容因调查目的不同而有所区别。社会调查报告一般应包括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以下情况:(1)家庭结构,其在家庭中的地位和遭遇,与家庭成员的感情和关系,家庭对其的教育、管理方法;(2)性格特点、道德品行、智力结构、身心状况、成长经历,即有无犯罪前科,成长过程中对其产生重大影响的人或事,如勒令退学或父母离婚、早逝等;(3)在校表现、师生关系及同学关系;(4)在社区的表现及社会交往情况;(5)就业情况及在单位的工作表现情况;(6)犯罪后的行为表现,这主要包括在犯罪后是否自首、立功、坦白交待、积极赔偿被害人或退回赃物,积极避免、减少犯罪所造成的损失,已经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等;(7)分析犯罪的原因;(8)就量刑以及后期的帮教矫治措施提出建议等。以调查笔录为基础形成的社会调查报告主要包括事实与建议两部分内容,以上(1)至(6)属于事实证据,也称为品格证据,(7)和(8)是对事实的分析与建议,该内容不属于证据,不能作为裁判的依据,仅供司法人员参考。
(三)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的方式和程序
合适成年人机构接受委托以后,要指派两名以上的合适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多种调查方式。合适成年人一般应深入到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社区、工作单位、刑罚执行单位等地,通过会见未成年人、走访家长、老师、邻居、同事等方式展开调查。可以将未成年人人身危险性预测的测量表,发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监护人或所在单位如实填写,还可以分别采取观察、电话、书信、委托等方式,也可以各种方法配合使用。对调查内容一般应当当场制作成调查笔录。合适成年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社会调查工作,按要求撰写社会调查报告,提交有关的司法部门。若未成年被告人进入审判阶段,合适成年人应参加庭审,在法庭调查时宣读社会调查报告并接受控辨双方和审判人员的询问,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原因做好庭上教育工作。宣判后,合适成年人还应参与对未成年犯的后期教育和矫治工作。
[参考文献]
[1] 李微.昆明市盘龙区引进“合适成年人”全程帮教触法少年[N].检察日报,2006-08-23.
[2] 刘明远.浦东新区实现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制度全程化[EB/OL].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网,2007-09-21.
[3] 祁涛.引进“合适成年人”制度初探[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5(2).
[4] 黄希庭.人格心理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2:8.
[5] [日本]大土冢仁.人格刑法学的构想[M].刑法论文选萃.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67.
[6] 张文、刘艳红、甘怡群.人格刑法导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201.
[7] 曲新久.刑法的精神与范畴[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211.
[8] 马克昌.比较刑法原理[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53.
[9] 刘立霞 尹璐.品格证据在未成年人缓诉制度中的运用研究[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7(1).
[10] 冯卫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前调查制度探讨[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7(1).
【关键词】社会调查方案科学性
选题科学性的评判
在选题阶段,研究者的主要任务是提出研究课题,确定研究题目。课题和题目一经确定,就构划出了研究的领域和方向,而选题是否恰当则决定研究结果的科学性和意义。题目选得合适、选得好,可以花费较小的力量取得较大的成功,为社会发展和社会学理论的建设做出较大的贡献,否则会半途而废或劳而无功。选题常常受众多因素的影响,一般说来选题要考虑到进行这一课题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必要性是指社会迫切需要进行这一课题的研究,这一研究有益于社会的发展。在当前情况下,研究者应选择那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进行研究。如果可供选择的题目较多,则要按照社会需要的急迫程度、研究条件、个人兴趣选定题目。
可能性即进行该研究的可能性,是指客观条件(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社会环境等)是否容许对该课题进行研究。如果客观条件不允许,即没有获得资料的可能性,再好的研究课题也是枉然。因此,较大的研究课题一般要进行可行性研究。
除此之外,评判选题的科学性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题目切忌太泛太大。人们都希望通过调查研究解决重大的社会问题,如果条件许可,这当然是可取的。但是在客观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过于庞大、过于宽泛的研究课题往往造成研究的浮浅,从而达不到预想的结果。其实,研究的成功与否不在于题目的大小,只要选题准确,较小的题目也会取得较大的成功。这一点,尤其应该引起青年研究者的注意。
选题时应充分占有资料,做足案头工作,了解该题目的研究状况,寻找好“突破口”进行预测,是否已站在了该课题的前沿或最前沿。否则,辛苦所做的课题尚达不到前人的水平,岂不是巨大的浪费?
计划阶段科学性的评判
周密的计划、充分的准备是调查研究得以顺利进行的必要保证。一项科学与合理的社会调查方案,在计划阶段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是否提出了合理的研究假设。研究假设是建立在对研究对象的局部的、感性认识之上的某种判断。由于这种假设不是对研究对象的整体的、本质的认识,所以只是一种理论假说,它有待于通过调查研究来证明。假设有描述性假设、解释性假设、预测性假设三种形式。如果一个假设能够明确地说明社会变量之间的关系,则它就更有价值,因为这是对社会现象的更深刻认识。研究假设可以用语言、函数关系式和其他形式来表达。在提出某种研究假设时应遵循下述原则:(1)假设不能与已有的资料相矛盾;(2)假设力求简短、明显、准确;(3)假设不应包括未被解释的概念;(4)假设没有逻辑上的矛盾。研究假设不是凭空捏造,而是对研究对象初步认识的概括。假设一经提出,以后的工作就变成为检验这一假设而努力了。
2、理论解释是否准确。理论解释是指对提出的研究假设进行理论上的说明和解释。假设是由两个或几个概念构成的命题。概念是对某种现象的抽象和概括,它属于抽象层。理论解释就是要明确概念,讲清楚其内涵和外延,把假设中的抽象概念变为经验层的具体概念。
3、拟定调查提纲。拟定调查提纲是一个把调查内容条理化、具体化的过程。其功能是指出为了说明概念、进而检验假设要收集那些方面的资料。调查提纲有粗有细,较细的调查提纲可为制定调查表打下较好的基础。
4、设计调查表(问卷)是否科学。调查表是用来收集资料的表格。如果表中问题采用问答式,则称为问卷。它是调查提纲所提问题的进一步条理花、具体化。它最后具体确定了该调查研究收集哪些具体资料。调查表和问卷是大规模调查必用的收集资料的工具。从调查提纲到设计成调查表和问卷,中间有一个设计指标的过程。只有设计出科学的调查表和问卷,才能得到真实的资料。
5、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研究组织计划。较大规模的社会学调查研究必须细致、认真地作好实地调查前的组织工作,这些组织工作包括:(1)筹措经费,以备调查研究所必须的各种支出。(2)选训调查员。为了使较大规模的调查研究在短时间内完成,往往需要选用一批调查员。为了尽可能减少由于聘用调查员所带来的误差,必须严格选择和培训合格的调查员。入选标准一般考虑性格、工作作风、文化水平、责任心等因素。培训调查员主要包括向调查员讲解调查目的、讲解调查表或问卷内容、讲解调查纪律、进行模拟访问调查等内容。(3)在调查所及的地区和单位宣传该项调查研究的意义,求得有关领导机关和被调查对象的支持,以确保调查研究的顺利进行。(4)合理配备人员、安排好调查研究的进程。
实施阶段科学性的评判
一项社会调查的实施阶段包括收集资料、整理资料两项内容。它是研究者直接或间接同被研究对象接触,向被研究对象索取资料的过程。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这是整个研究最关键的阶段。对此阶段科学性的评判,主要看调查方案中对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是否有具体可行的保障措施。
1、资料的收集。收集资料是调查研究者按照调查提纲、调查表或问卷向被调查者全面收集相关资料的过程。对这一过程设计科学性的评判主要看设计能否保证收集资料的真实性。
2、资料的整理。通过实地调查收集到的资料是原始资料,必须经过整理才能用来分析研究。原始资料可分为文字资料和数字资料,两种资料的整理应完成下列一些工作。
(1)文字资料的整理。文字资料包括座谈会的记录、开放式问卷的答案。整理文字资料时要做以下工作:第一,审查补充,即看资料是否完整、明确,并辨别资料的可靠程度。第二,摘要,即把其精华之处提取出来。第三,归纳分类,即按调查提纲、或依专题等将资料归类。第四,编整加注,即对各类材料统一编排修整,做出初步总结。总之,文字资料的整理是一个“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过程,其基本要求是真实、具体、简明、扼要。
(2)数字资料的整理。现代化调查研究得到的将是大量数字资料。在整理数字资料时要做好校订和编码工作。校订工作包括检查研究对象、所得资料是否有遗漏之处;检查资料有无错填之处;检查度量衡单位是否划一;检查答案之间是否有明显的逻辑错误;判断资料的真实性和可信性。编码工作首先对所有调查表(问卷)编码,再对经过分类排列的问题逐一编码,最后对每一问题的全部选择性答案排列编号。编码也可在设计调查或问卷时进行。需要较多编码的要搞编码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