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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质量管理;精细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R197.1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2-4208(2013)11-0030-02
随着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广泛开展,社区卫生事业有了较大的发展,已初见成效,但是其医疗质量管理存在着诸多问题,如规章制度较为滞后、医疗质量评价缺少必要的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和评价体系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等。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始终把医疗质量管理作为重点工作开展,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提高了整体医疗质量,报道如下。
1 健全组织
医疗质量的管理首先需要一个完善的组织体系,我中心目前采取的管理体系是“1+3+7”条块结合管理模式,即1:中心主要领导全面负责;3:3个职能科室具体负责;7:7个质量管理委员会主抓。中心主任是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负责人,以主任为首的中心领导全面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具体包括医疗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完善。2008年卫生部颁布了《患者安全管理十大目标》,在主任牵头下,制定了《大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患者安全目标管理工作方案》,并结合临床工作实际,细化了卫生部的安全管理目标,最终制定并形成了符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患者安全管理目标;2011年起,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从以往的常规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以中心的效率为核心,以患者的需求和满意为目标,建立了科学的组织架构、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的业务流程,使中心的医疗质量有了很大的提升。医务科负责医疗质量管理,护理部负责护理质量管理,党政办负责医疗服务方面的工作,具体包括医疗质量督促、检查、监控、考评、反馈、追踪、调查、分析、解决质量问题,对照规定落实奖惩。中心重点科室和重点条线成立质量管理委员会,由中心主要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职能科室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临床骨干担任委员的组织机构,目前成立了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院内感染管理委员会、医学伦理管理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如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月召开工作例会,由医务科牵头,会议探讨当月医疗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难点,商讨解决方案,同时每月编辑《医政工作简报》,向上级领导汇报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向职工反馈医疗质量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等。
2 制定制度
整个医疗过程是由各个医疗环节组成,每一个质量环节都直接影响或者决定了医疗服务质量,因此医疗质量管理必须有一套完善的制度体系,用以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我中心在卫生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中心的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了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核心制度》、《护理规章制度》、《门诊规章制度》、《诊疗环节规章制度》、《抢救流程制度》及临时制定规章制度等。随着日常诊疗工作不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对规章制度定期进行修改与完善,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规章制度的集中修改,根据上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有一些特殊情况,及时在规章制度中进行完善,确保其可行性和可操作性。2011年6月,上海市卫生局下发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我中心在原有的基础上,结合以上通知要求,修改并完善了符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际情况的抗菌药物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动态监管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检查、通报、诫勉谈话、处罚制度》、《抗菌药物使用指标控制制度》,通过制度的及时修改与完善,切实提高了抗菌药物临床运用水平。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为了服务于临床,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我中心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规章制度的宣传、培训、考核工作,包括利用中层干部工作会议宣传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利用医务职工大会开展规章制度的培训工作、加大规章制度的考核工作,确保规章制度在每位职工的心中,形成人人遵守规章制度,人人规范诊疗行为,让制度成为一种文化、一种自觉行为。
3 完善监控
医疗管理规章制度只有落实到日常临床工作中,才能体现出其价值,中心通过建立完善的监控体系,促进各项医疗规章制度的落实,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质量工作制度、规章制度、诊疗护理技术规范,我中心还制定了一套完善的医疗质量考核标准。包括病区、门诊、医技辅助科室医疗质量综合考核标准,结合工作需要,制定专项考核标准,如抗菌药物合理运用考核标准、临床合理用血考核标准、病案质量考核标准等。我中心目前制定了三级质控网络体系,即科室自查、职能科室督查、中心领导抽查;同时各级质控组织根据考核标准进行了全程、动态监控与考评,主要突出重点、抓住难点,做到环节质量与终末质量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使检查制度化、标准化、常态化。
4 实施评价
市场经济是法律经济,增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明确医患关系的法律地位及医疗纠纷的法律责任,对有效防范与处理医疗纠纷,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严格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的同时,还必须遵守有关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有关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规章制度是管理科学的结晶,各行各业都有规章制度,临床医疗也不例外,而且因临床工作的复杂多变,其规章制度更详细、更全面。这对于保证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意义重大。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病人及家属对医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护理工作中法律意识却十分薄弱,特别在病人病情危重、变化快,抢救任务繁重,潜在的法律纠纷就极易发生。因此,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需要迫切提高,应学会应用相关的法律知识约束自己,强化护理安全意识,确保病人生命安全,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病历书写上,要将自己书写、制作的医疗执业依据病案,视为法律上的证据,将来既要为自己维权用,也可以为患者、其他法律部门作为诉讼证据用。床护理记单是记录护士治疗、护理及病人病情变化等各项工作,要反映病人的真实情况,但在临床护理工作中由于责任心不强,且缺乏对法律意识的认知,易造成护理记录错记、漏记,使护理记录不能真实完整地反映病人的病情变化,出现护理记录与医生病程记录不一致,这种记录上的不一致造成病人及家属对病案的真实性产生怀疑,一旦病人病情发生变化就极易产生纠纷。
慎对自己的处方权、出具医学证明权。无论是开具处方,还是给病人开诊断证明、病假证明等,都要以自己执业诊查中了解到的医学信息和相关理论知识为根据。要坚持法制和岗位实际工作相结合的原则,提高法律意识,做到严格依法执业,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一、开展医疗安全教育的意义、目标
医疗安全和质量是医院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开展医疗安全教育,狠抓医疗质量管理,旨在使全院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质量第一的思想,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职业风险意识和质量服务意识,增强中山一院主人翁感和团结协作精神,提高执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提高我院的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院的优质品牌。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身心健康和中山一院的优质品牌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教育对象:全院职工
四、教育形式和总体要求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这次医疗安全教育,认认真真查找本科室、本部门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隐患(包括思想观念、服务意识和规章制度的完善及其落实执行情况等方面),根据医院的教育主题和服务理念口号确定本科室、本部门的主题和内容,采取调研、讨论(案例剖析讨论)、培训、整改等多种形式,把思想教育和行动实践结合起来,切切实实做到科科有行动、人人有触动,使我们的服务让病人感到满意,让病人为之感动。
教育主题:全院行动起来,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消除医护安全隐患,减少医疗差错,杜绝医疗事故。
服务理念口号:善待病人善待生命品质是医院的尊严。
五、总体安排
(一)、由党办、职建办负责召开医生、护士、科主任等三个不同层次人员座谈会,进行有关医疗安全方面的调研。
(二)、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为主,各科室积极配合参与,对全院职工进行分期分批、分层次的集中教育培训。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1、医生及医技人员的教育培训:
按①副高以上人员;②中、初级职称人员两个层次分期分批进行培训。培训内容按照有针对性、实效性,不同层面人员的培训内容、案例剖析要有所侧重的原则,每批安排三个单元,其中医疗安全现状分析和重申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防范医疗安全隐患为一个单元;有关医疗事故案例分析一个单元;结合医疗诉讼案例进行专题法理教育一个单元。
2、护理人员的教育培训:
分层次进行“法律意识与护理差错事故的防范”、“护理工作环境的安全建立及维持”、“护理差错事故的原因分析及防范”、“护士语言行为存在问题及规范”等有关医疗护理安全内容的培训。
3、行政后勤干部的教育培训:
组织案例分析、增强医疗安全管理、服务临床一线意识的专题讲座。时间安排在12月初。
[关键词]制度;制度化;医院管理
1制度的定义
现代社会是制度化程度越来越高的社会,这就意味着它的发展越来越受制于制度安排和制度供应。我国《现代汉语词典》中关于制度的定义是:(1)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2)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体系。早期的制度经济学家康芒斯将制度定义为“集体行动控制个人行动”,集体行动包括从无组织的习俗到有组织的机构以至国家,它们对个体行动的控制是通过利益诱导和禁例的方式进行的。舒尔茨认为,制度是行为规则,它们涉及社会、政治及经济行为。作为制度决定论者,诺斯将制度抽象为:“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1]。
制度要有效能,总是隐含着某种对违规的惩罚,任何人的行为若违反了这种制度而占了便宜,便会受到更大惩罚,从而得不偿失。制度变迁就是实现效率更高的制度,表现为对制度均衡的动态创新的找寻。实现合理、有效的制度安排并提供给社会选择,是政府的公共职能,其制度选择影响和制约着政府本身及社会的价值选择和行为方式[2]。
2医院制度化管理的意义
现代的医院管理已经从过去的经验式管理转变为制度化管理,在医疗服务的整个流程中,应当做到任何一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医院的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合理化、统一化,为医院的科学化、现代化管理创造条件。
2006年根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全国各级各类医院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的要求,北京市卫生局在北京地区各级各类医院开展了“创建人民满意医院”活动。根据卫生部《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和《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北京市卫生局制定了《医院管理年和创建人民满意医院考核评价标准实施细则》,从六大方面三十五项对医院进行考核,总分1300分。而“管理方式制度化”就占了100分,主要要求:(1)有健全的医院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的人员岗位职责制度;(2)有完善的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并有严格的保障落实措施。
3我院在医院制度化管理中的做法
我院历来注重医院管理的制度化。早在1986年(建院第3年),我院即编写了《医院规章制度》,并于1991年重新修订。内容包括规章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两部分,其中规章制度123大项291小项,工作人员职责51大项131小项,涵盖了医院的医、教、研、后勤等各方面的工作。
此后,随着我院各项工作的日益完善,我院的规章制度也在日益发展,不断补充、完善。2004年12月,借北京市卫生局在北京地区开展的医疗机构评审工作的契机,我院对全院的规章制度进行了汇总、梳理,收集了全院22个行政、后勤处室及检验科、输血科、药学部等科室的制度,共计1524项,其中原有制度1095项,新增制度429项,修订制度309项。于2006年4月再次组织各职能处室及相关科室将本部门自2005年1月以后新增或修订的规章制度进行汇总备案,包括文本版和电子版,共计1658项,其中新增制度134项,修订制度137项,为进一步完善我院的规章制度做准备。
为对全院的规章制度进行整理,便于检索,我院还建立了规章制度的目录库,包括处室、内容、级别、时间等项目,目录库可以显示出各处室规章制度的更新率及完善程度等。
4医院制度化管理工作中的几点体会
医院的制度化管理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不能与之相驳。在制定医院规章制度的时候,要依照上级的要求,要有所依据。在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法规文件的基础上,可以制定院内的实施细则。例如:可依据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可依据的规章制度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
医院的制度化管理可在各部门具体制定的基础上,由全院汇总。全院应对各部门的制度提出统一的要求。
制度的内容应包括适用范畴、负责机构、职责划分、考核标准、奖惩措施等。制度的文字要简洁、规范、统一,同一事物宜用同一名称,宜用全称而不宜自行编写简称。各部门制定的制度中如有交叉,其规定内容不能互相违背,应由牵头部门对内容进行审核。例如:医疗废物的处理,就包括医疗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涉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行政管理处以及护理部等几个部门。各部门间应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达到《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的要求。
医院的制度化管理可以使管理具有权威性、有效性和科学性,是医院坚持正确的办院方向的可靠保证,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避免职责不清。但只有有执行力的制度才是对医院管理起到促进作用的制度。制度仅停留在纸面上是远远不够的,不仅要建立制度,还要贯彻执行制度,有行之有效的监督执行机制,使全院每个职工都要认真学习制度,按照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身体力行,照章办事。我院为了保证制度制定出台后不是单纯停留在纸面上,而是能确实发挥作用,要求职能部门在出台制度时,要制定出制度中的规定如何检查、如何考评、如何落实,并指定专门的机构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参考文献]
1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
1.1医疗机构自身因素第一,医务人员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淡薄。由于法律意识不强,医护活动中有意无意损害了病人的合法权益或因病历记录不全、病情交代不清等。一旦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认定发生分歧。就难免陷于各种医疗纠纷的漩涡中。第二,对医疗市场形势认识不足。医疗市场竞争机制客观存在,患者维权意识增强。人们越来越关注医疗技术、服务态度及医疗费用等,而有的医务人员对此未引起高度重视。第三。医务人员的服务质量不到位。有的医务人员言语生硬或不严谨,解释病情简单或不够准确;部分医疗机构甚至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这些对患者心理产生不良刺激,常常直接或间接导致纠纷。第四,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格。表现在医疗活动中。不按医疗规范操作,工作不细致,责任心不强,记录不完整等责任或技术性原因,造成误诊、误治而引发医疗纠纷。
1.2患者及其家庭因素第一。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增强.患者利用法律来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思想日趋成熟。第二,对生命健康的质量广泛重视,而自身不懂得或无视医疗行为的高科技性、高风险性以及医学领域存在的未知和变数。第三,对医疗服务要求越来越高。如医务人员与病家交流沟通不够,病情不详细解释,咨询未认真回答等,均可造成他们对医疗服务不满意,甚至怀疑诊治不负责任,一旦医疗效果不尽如人意。就会导致纠纷的发生。第四,对某些医疗项目的收费较高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后个人承担费用部分加大而对医院产生不满,寻找各种借口,提出各种苛刻要求。以达到巨额经济索赔的目的,因而使得纠纷处理的难度加大。
1.3社会舆论导向因素时下医疗纠纷得到了社会媒体的极大关注,并成为新闻热点而频频出现在各种媒体上。医院一旦发生纠纷,社会上往往同情患者。少数新闻媒体由于缺乏医疗知识。又对医院工作不够了解,往往对一些医疗纠纷进行不客观、不全面、不公正的报道,使医院在社会中的形象受到了一定损害。
2当前医疗纠纷的防范对策
2.1加强教育提高医疗安全意识医疗安全是衡量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是避免医疗纠纷的重要措施。要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增强医疗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医院要经常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并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为重点,对医务人员进行经常性医疗安全教育,使之切实提高服务意识。要使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到,抓好安全医疗,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是“一切为了病人”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
2.2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是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措施。医务人员必须掌握本专业领域内的各种规章制度。特别是对三查七对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值交接班制度、疑难病会诊、病例讨论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术前讨论制度等的贯彻执行,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2.3加强医患沟通建立平等、融洽的医患关系
医患关系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与患者及其家属的目标是一致的,要突出“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做到多听病人及其家属意见,多做解释工作,体现对患者的人文关怀,满足病人的心理需要。尊重患者的权利,如隐私权、知情同意权等。各项检查、处置和治疗方案的施行,事先要征得患者同意.尤其是有创性的检查、处置、治疗及贵重药品的使用。均应事先告知患者并履行签字手续。
2.4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倡廉洁行医强化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增强医务人员为病人服务的主动性。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乱收、不多收;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坚决查处大处方,努力杜绝“红包”、“回扣”;坚持药品、医疗检查收费项目公示制,推行住院费用清单制,使病人安安心心看病,明明白白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