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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服务系统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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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服务系统建设方案

居家养老服务系统建设方案范文第1篇

一、2013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区建设扎实推进

1、组织专人参加了新村委会组织法培训,认真做好今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前的稳定工作,并对2013年度村委会建设基本情况进行统计,为第九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打好基础。

2、加大社区硬件建设力度。建立完善8个镇、街道级社区服务中心。2013年市局要求的基础设施任务为5个300平方米以上社区,我区上报5个社区分别是中华南社区、黄河社区、富水社区、社区、园林区。目前,富水、、园林区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建设面积各500平方米;中华南社区12月底前主体完工,建筑面积390平方米;黄河社区年底动工改造,改造后面积为900平方米。另新兴社区520平方米办公及公益性用房已投入使用。

3、深化社区服务,拓展服务内容。深入开展“创建特色街道,打造品牌社区”活动。在全区开展了“公共服务进社区”、“居民议事日”和“一居一品”等活动。在各街道、社区开展了“片长负责制”、“二次办结制”、“预约服务”等活动。

4、指导街道社区开展创先争优工作。成立了“区城市街道创先争优指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参加了全国城市街道创先争优指导小组开展的“创先争优在社区”有奖作品征集活动工作,推荐社区优秀文艺作品参加全省创先争优文艺工作者演出。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城市街道社区工作者中开展“走千户、访千人”活动的通知》,通过开展走访活动,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生活困难,进一步提高了广大街道社区党员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5、积极申请上级资金补助。报送黄河社区、中华南社区、富水社区、园林区、社区、天厦社区、永康社区等7个项目的“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补助申请”,申请福彩公益金共计195万元。目前,天厦社区项目补助金30万元已经批复。

6、开展社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技能。派专人赴承德参加全省“加强社区管理创新暨冀办发20号文件研修班”学习,同时,多次组织社区居委会干部在各社区间进行经验交流,并针对具体工作情况进行专题培训。

7、进一步规范社区管理。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现区政府常务会已通过,正在走行文程序。

8、加强社区服务呼叫网络建设。呼叫服务系统在“”服务热线和“一键通”固定呼叫服务功保留不变的基础上,开通了“服务热线”和移动呼叫服务,全面启动了可同时为全市居民提供各种社区服务的“市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中心”。截止目前,注册各类呼叫用户5318人,加盟各类服务商2247家,服务范围涉及17大类200余项,每日接收各类呼叫100余次,呼叫率、服务满意率达100%。

(二)社会救助在创新中提高

按照动态管理要求,城乡低保、医疗救助进一步简化手续,实行绿色救助,特殊情况即报即批,取消病种限制和医疗救助起付线,并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二次救助。对新增低保档案进行审核分类,做到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对入冬后困难家庭救助工作实行早安排、早动手,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

1、进一步提高城乡社会救助标准。城镇低保标准由310元/月提高到33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1620元/年提高到1908元/年。同时,结合物价上涨等原因,认真落实《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文件要求,及时发放临时物价补贴。今年以来,共发放城镇低保金及物价补贴2540.7万元,保障1.1万人,人均月补差205元;发放农村低保金及物价补贴200.3万元,保障1788人,人均月补差92元;发放农村五保金及物价补贴30万元,保障138人;发放医疗救助金86万元,救助580人次;资助参加新农合2909人8.7万元。新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476人,取消已超标的低保对象1197人。

2、畅通绿色救助通道,开展综合救助。制定出台了《市区城区困难家庭综合救助实施方案》,开展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就业、医疗、教育、住房、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临时救济、社会帮扶、结对互助为补充的综合救助。为3户特困家庭通过绿色救助办理了低保手续;为12名身患重病的低保户,发放综合救助金51930元;为身患重病的尚泉社区低保户赵焕英,募集社会捐款5万元;在得知镇洛西村五保户范双旦房屋年久失修出现漏雨的情况后,及时送去15000元翻盖房屋。

3、深入开展综合减灾工作。一是对冬令、春荒期间的灾民进行统计,建立了灾民台帐,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6万元,救助灾民1567人,保障了灾民的基本生活。二是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在今年的“国际减灾日”期间,通过悬挂条幅、放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以及与地震局、消防大队等部门联合举办综合减灾科普知识讲座等形式,提高居民自救互救能力。三是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今年,四处社区、中华北社区被国家减灾委、民政部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积极做好新一轮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工作,深入社区指导创建。推荐上报“邢钢北社区、青青家园社区、尚泉社区”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候选单位,已通过省民政厅检查组验收。四是开展今冬明春灾民需救助情况摸底调查,制定灾民需救助方案,确保灾民安全过冬。

(三)双拥优抚安置、军休和无军籍职工管理工作不断加强

1、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各种抚恤补助标准足额兑现。一是发放各类抚恤金360万元,发放困难优抚对象一次性生活补助金12万元,补助优抚对象医疗费19.6万元,为建国前老复员军人发放助听器11件,办理病故军人一次性生活抚恤金10.1万元,发放义务兵优待金37万元。二是按照省“散葬列士纪念设施普查”要求,统计并录入烈士墓数据。三是为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看病难问题,认真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体检工作,并积极推行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结算服务,完成了“一站式”服务系统建设。“八一”期间对151名在乡优抚对象和62名涉核人员进行体检。四是开展了“五承诺、五服务、五必访”活动,每逢优抚对象过生日、重大节假日,都对驻区部队和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五是认真做好涉军人员稳定工作。

2、按时按要求完成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安置证制度落实到位。接收2010年冬季退伍士兵47人。发放2009年自谋职业金18.9万元。上报2010年退役士兵上报自谋职业申请18份。安排越战、涉核下岗志愿兵公益性岗位285个,为下岗志愿兵发放临时救助金13.3万元。

3、认真落实军休人员“两个待遇”。进一步提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从180元/月提高到310元/月。对我区210名军休职工进行重新登记,建立“军休人员信息数据库”。

(四)社会福利事业逐步规范

1、积极扶持福利企业发展。安置残疾职工85人,协调企业退税120万元。

2、开展慈善救助活动。一是在各社区统一建立了社区捐助站和社区爱心家园,在商场、宾馆设立捐助箱,扎实开展各项救助工作。二是按照“2013年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福利和慈善救助类项目申报工作”要求,上报区慈善超市中心店、尚泉社区慈善超市、金泉社区慈善超市、青青家园社区慈善超市、邢钢北社区慈善超市、金宫社区慈善超市、胜利北社区慈善超市、南大郭镇慈善超市等8个慈善超市示范化建设项目。三是认真做好“明天计划”、“重生行动”和“微笑列车”等孤残儿童救助工作。为辖区11名“先心病”、“白血病”患儿,上报救助审批手续。对4例“先心病”患儿实施了手术救助。开展孤儿救助工作,对辖区25名孤儿进行审核认定,发放基本生活补助费8.1万元。

3、大力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按照省、市关于建立健全老龄工作机构的要求,申请增设“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内设机构。在吸取各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区《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并成立了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二是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按照统筹安排、资源共享的原则,拟筹建一所800张床位以上规模的,集光荣院、敬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医院为一体,为老年人、残疾人、五保户、优抚对象等提供养护、托管、康复服务的大型社会福利机构。区政府向市政府作出了“关于建设区老年公寓”的专题请示。市政府批示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市土管局提出意见。目前,市民政局将建设意见上报市政府,市土管局、市规划局正在走领导审阅程序,还未提出具体建设意见。三是大力发展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按照资源整合的原则,以社区老年活动室为载体,打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了15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按照省、市对推进农村社会养老“幸福工程”有关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市区关于农村社会养老“幸福工程”实施方案》,成立了以主管区长为组长的农村社会养老“幸福工程”领导小组。在互助“幸福院”建设工作中,实施自我加压,在全市20%的村完成互助“幸福院”建设的基础上将目标任务上调10个百分点,建设完成了9个高标准农村互助“幸福院”,统一制定了工作制度,配备了电视机、电扇、空调、暖瓶、毛巾等物品,为部分互助“幸福院”安装了暖气等冬季采暖设备。并实现了农村互助“幸福院”与区居家养老呼叫系统的对接,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社会化、信息化综合服务。四是按照民政部关于“2013年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建设项目”要求,上报园林区、富水社区2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申报材料。按照省厅关于“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申报工作”要求,上报4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申报材料。五是开展敬老爱老系列活动。大力开展敬老爱老宣传,深入街道、社区向群众发放敬老爱老倡议书、《老年法》、《省老年人优待办法》等宣传资料10000余份。开展了由各镇(街道)、村(居)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的老年人合法权益知识竞赛。重阳节期间,对百岁老人和贫困老年人进行走访慰问。开展“送服务上门”活动,深入较偏远社区,现场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

(五)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1、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完善婚姻登记信息化平台。婚姻登记实行联网登记,数据即时传输。开展了“微笑服务”、“承诺服务”、“预约登记服务”。今年以来,办理结婚登记3994对,离婚登记612对,补领结婚证784对,婚姻登记合格率、入档率100%。节假日婚姻登记预约服务256件。

2、积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对未按要求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进行走访,目前,年检工作已基本完成。按照《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目前共有73家社区民间组织进行备案登记。指导社会组织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向各社区志愿者组织下发了《关于开展“当代雷锋—志愿者在行动”活动通知》。

(六)区划地名工作开展有力

1、启动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召开了区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培训会,制定出台了《区第二次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区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主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区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普查内容编制29个普查登记表,截止目前,已完成普查登记表填报工作,正在进行整理汇总。

居家养老服务系统建设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河南乡村失独家庭;生存现状;救助机制;计划生育政策

[DOI]10.13939/ki.zgsc.2015.46.127

1 调查目标

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我国开始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政策到如今已经有30多个年头,在此期间我国的人口累积少生4亿多人,使中国“13亿人口日”和世界“70亿人口日”的到来时间分别推迟了4年和5年。为国家经济发展与降低资源消耗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但由于疾病、意外事故等种种原因,全国各地出现了一群特殊家庭,即“失独”家庭。就全国老龄办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显示,2012年,中国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200万位“失独”父母。而在这些家庭中,因缺乏完善的理疗卫生条件和养老保障,农村“失独”家庭的晚年更加令人担忧,但目前关于乡村“失独”家庭的生存状况既无相关的学术研究,又无准确具体的数据,无法准确把握乡村“失独”家庭的生存现状,因此本次针对河南地区四县十村“失独”家庭的生存现状进行调查,了解河南乡村“失独”家庭目前的生存现状,以及“失独”家庭生活中面临的问题,进一步分析计划生育及开放二胎政策对乡村“失独”家庭的影响,从而提出一些供政府参考的可行性建议。

2 调查样本的选择以及调查方案的确定

2.1 地域样本及选择原因

2.1.1 所选的样本地区具有一定覆盖面

本次的调查样本选择了河南省汝阳县、宜阳县、林州市、新郑市共4县10村作为地域样本进行调查。从地区分布情况而言,所选择的四个县,位于河南省不同的地理方位,洛阳市汝阳县、宜阳县位于河南省西部,林州市位于河南省北部,新郑市位于河南省中部,样本地区地域分布较广。从地域地形来而言,汝阳县地形复杂,主要地形为山地和丘陵,宜阳县地形为浅丘陵,林州市地形为山地,新郑市地形为平原,样本地区基本涵盖河南省基本地形。从人口数量而言,从选择的四个样本县中选择了人口数量较多的十个村庄展开调查,保证所选择的样本区域在当地有一定的覆盖面。

2.1.2 样本地区具有一定代表性

从经济发展水平而言,所选择的四个样本县,经济发展程度各不相同,洛阳市汝阳县为国家级贫困县,经济发展水平低下;洛阳市宜阳县作为洛阳市“一中心五组团”的重要链条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一般;林州市作为河南省经济实力较强的县市之一,金融机构各项存款连续三十几年一直位居河南省各县(市)之首,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新郑市位于郑州半小时经济圈内,经济发展水平高。所选择的十个样本村,与其县级辖区内其他村经济发展程度持平,能够反映出当地其他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因此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从经济结构而言,洛阳市汝阳县和宜阳县第二产业发展迅速,经济来源主要来自第一、二产业,经济结构比较单一;林州市第一、二产业发展更为迅猛,农田水利设施较其他县市更为完善,工业产品科技含量较高,旅游业也正在积极发展,经济结构较为完善;新郑市第一、二、三产业均衡发展,尤其是其农业机械化程度高,农产品多外销,经济结构完善。选择的样本地区包括了河南省各地区经济结构的主要状况,因此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2.2 对象样本及选择原因

本次调查对河南4县10村全部的“失独”家庭以及当地部分普通村民、村镇干部进行了实地访问,通过实地和网络两种途径向不同年龄段和不同职业的社会群体发放调查问卷。

本次调查对象的主要人群为样本地区内的全部“失独”家庭,因此明确“失独”家庭的定义是很有必要的。“失独”家庭是近年来出现在新闻报刊的词汇,普遍的定义为:“失独”家庭是指其独生子女因疾病、灾害、意外、自杀等原因死亡,从而永远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失独”家庭中的父母年龄大多在40岁、50岁以上,且一般情况下,由于年龄或其他原因他们不能或不愿再生育、收养子女。通过对选择的4县10村全部“失独”家庭进行走访,可以充分了解乡村“失独”家庭具体的生存现状,掌握其在生活中面临的问题;对当地村民、村镇干部进行访问,能从侧面了解当地人对乡村“失独”家庭的看法,全面获取乡村“失独”家庭的相关信息。此外,还可以获得政府对乡村“失独”家庭的补助政策及其落实的情况;对包括农民、学生、教师、城镇职工、离退休人员在内的社会群体进行问卷调查,可以了解不同年龄阶段、不同职业的社会群体目前对乡村“失独”家庭的关注情况。

2.3 调查方案的确定

第一,对所选择的样本地区(河南省四县十村)进行走访,通过对“失独”家庭、当地村民、村镇干部的访问,掌握样本地区中“失独”家庭的生存现状,并向不同年龄阶段、不同职业类型的社会群体进行问卷调查。

第二,整理访谈笔录,回收并分析问卷。

第三,撰写调查报告。

3 乡村失独家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经济状况困难

大部分失独家庭的收入较低,农村部分无养老金可领的老人,情况则更为严重。目前,农村失独家庭的收入主要依靠土地收入,将土地外包或租赁。健康的老人,有的则到镇上做临时工挣取一些生活费。身患疾病的失独家庭不仅要增加生活开支,收入来源也比较单一。同时,经济条件及物质基础的落后,也让他们不能及时获得失独扶助政策的相关信息,获得及时的帮助。无法到相关部门争取自己的权益,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3.2 精神压力较大

独生子女的父母失去孩子之后,仿佛是生命中最强大的支柱轰然倒塌,生活一下失去了重心。平时疼都疼不完的孩子突然不在了,对失独父母的打击是巨大的。部分父母心情沮丧,郁郁寡欢,再也难以展现笑颜,甚至自我封闭,抑郁成疾。然而,又不愿到心理咨询机构治疗,不愿提起孩子的事情,落寞伤感。再者农村的生活方式比较单一,没有城市众多的娱乐活动排解心中的难过之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落后,大部分村民基本都闭门在家,有的村民选择用来安慰自己,孩子在另一个世界一切都好。

在随机调查中还发现,相当多的民众不知道什么叫作失独家庭,而习惯用“绝户”等概念。特别是在一些农村地区,“失独妈妈”甚至会被戴上“克子”、“克夫”的迷信帽子。失独家庭其实就是风险家庭,不能用迷信等有色眼镜去看待,他们更需要社会的关怀与了解。失独父母普遍介意别人的眼光,有的甚至怕周围人觉得丧失独子(或独女)是他们命中的报应,怕别人嘲笑自己香火已断,进而隔绝了与周围人的交往。

3.3 养老制度及社会保障薄弱

对失独家庭的政策支持还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政府出台的其他的扶持政策并未特别照顾到失独家庭。二是计生部门单独出台的政策覆盖面小,受益人数少。为弱势群体提供支持是政府的责任,政府部门要切实加强政策支持的力度。虽然现有政策也提出对于失独家庭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然而这一经济补助在通货膨胀率不断攀升的时代,对许多年老多病的暮年失独者而言不过是杯水车薪,失独家庭的养老困境仍然无从解决。另外,特别扶助金的申领程序很复杂,独生子女死亡证明是必不可少的证明之一,父母觉得很难接受用儿子的死亡证明去换补助。

特殊的身份让失独者边缘化,处境尴尬,陷入老无所依、老无所养的困境。农村地区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也尤为严峻,虽然2014年2月两部委印发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但是农村地区所面临的养老境况依旧严峻。现在城镇失独者的情况是关注重点,农村失独者的情况受到的关注还不足,而他们的情况更为窘迫,养老院数量和质量都和城镇地区完全无法相比,收入来源不稳定等,这些都是在解决失独群体保障问题时依照情况的差异需要具体对待的。

3.4 社会支持不完善

失独家庭的社会支持体系尚未成熟,自组织行为和志愿者服务的农村失独家庭较少。失独父母的心理防线较高,如果没有村支部的介绍,志愿者难以获得失独家庭的信任。并且,农村年龄大的失独父母不熟悉网络,不能利用网络向社会求助。农村的失独家庭分布较为分散,乡村交通的不便利也为志愿者服务带来一定的困难。

农村的福利机构不完善。农村的养老院较少,失独父母不宜居住在普通的养老院,以免见到他人子女探望,而回忆起自己的丧子之痛。有些想要领养孩子的家庭,当地都可能没有孤儿院,不了解孤儿院的信息。即使想要领养孩子,也存在一定的困难。

失独家庭的亲朋好友对失独父母的关心缺少恰当的方式,一方面怕提起失去孩子这件事情令失独父母难过,另一方面又不知道该如何去关心失独父母。在失独父母自我封闭与消沉时,多处于观望和被动的态度。

3.5 法律法规不明确

从国家层面的法律看2001年年底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27条明确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但是“必要”的标准如何掌握,由哪些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如何实施,均缺乏详尽的规定和操作细则,如此太过笼统语焉不详的规定,既不具可操作性,也因弹性过大而缺少强制性,是否帮助以及怎样帮助失独者,全凭地方政府自觉。而现实是,很多地方政府有意或无意在此问题上选择了忽视,其最集中的体现是各省及各地政府在执行《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及各省具体的实施方案时的应付了事或者漠然视之。再如,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迎来首次修订,中国的养老问题再次提上国家议程。通观整部立法,其第五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见其依然主张我国老年人应以家庭养老为主。然而对于家庭养老已经不可能的,且数目日渐庞

大的失独家庭,整部立法丝毫没有涉及,在失独家庭养老问题日渐凸显的当下,这样的立法回避或者忽视让人难免失望。

3.6 家庭结构失衡

中国人传统的观念中,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计划生育时代,独生子女死亡就是无后,独生子女死亡意味着断子绝孙,血脉继嗣的中断,导致该家族中延续数代、几百年的传统系统被迫中断。

失独父母还存在离婚的现象。这表明失独家庭的平衡系统被打破之后,家庭结构极度脆弱,家庭稳定性极差。子女是父母夫妻关系的纽带,一旦子女不幸离去,家庭结构的稳定性受到影响,失独人员因子女死亡而引起心情不畅,情绪失控,悲观绝望,容易造成性格的改变,进而影响夫妻和家庭关系的和谐,甚至导致离婚或其他意外情况出现而引发家庭解体。

4 改善乡村失独家庭状况的建议

4.1 提高经济补偿标准,完善补助政策

提高失独家庭救助的救助标准,首先,各地财政部门应该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对失独家庭的救助补偿标准,保障其能达到当地绝大多数人群的生活水准,不能让他们因失去子女而陷入精神困境的同时也陷入物质生活的困境。其次,各地政府还应拨付相应的保障基金及从社会抚养费中提取专门资金,用以建立失独家庭关怀基金。这部分基金直接由当地的计生组织管理,保证在失独的第一时间,把关怀基金送至失独父母手里,并给予他们必需的帮助。在进行调查时,被调查的对象提出了发放扶助金年龄限制能否放宽的意见。建议实行全国统一特别扶助政策、统一发放扶助证件,不受地域限制。方便特别扶助人员异地领取特别扶助金,以利于“失独”家庭脱离旧日的生活空间到异地生活,减少精神上的刺激。

国家应建立独生子女人寿保险制度和意外风险公基金制度。用计划生育部门征收上来的超生罚款,作为失独基金和失独保险,来优先用于失独家庭。这不仅能帮助因尽计划生育义务而陷入生活困境的夫妇,而且也能体现出“取之于超生,用之于失独”社会扶养费使用的本质属性。

4.2 加强心理辅导,完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失独家庭的精神创伤与需求具有其特殊性,正所谓哀莫大于心死,失子之痛给他们带来的打击是毁灭性的,因而全方位的精神慰藉和关怀是救助失独群体的重要内容。

4.2.1 加大对村计生干部关于心理援助的培训

村计生干部是直接面对失独家庭的基层干部,也是失独家庭的基层干部,也是失独家庭主要的倾诉对象。针对当前计生部门普遍缺乏科学的心理援助知识的现状,政府部门应联合心理咨询机构,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心理知识专业培训。

4.2.2 为心理咨询机构提供一定的资金和扶助政策

政府可以为专业的服务机构提供所需资金,建立一种契约关系,不由自己运作,专门针对失独者而设立,这样更容易让失独者缓解心理压力。目前社会上,大多数的心理辅导机构以赢利为目的,收费太高,大多数的失独家庭负担不起,且这些机构一般对失独家庭的情形了解不足,而且出发点不纯粹,失独家庭不愿相信私立的心理辅导机构。

4.3 完善养老及社会保障制度

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推进城乡一体化,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加快推进“失独”、“空巢”家庭社会支持体系的城乡一体化。

4.3.1 建立专门的失独养老机构

设立专门的失独养老机构可以摒弃普通养老机构复杂的申请手续,避免了在普通养老院见到他人子女探望父母引起伤感。同时,居住在一起的都是有过相同丧子经历的人,感情上更容易产生共鸣。与城市不同,农村失独家庭的生活方式较为单一,村民们没有丰富多彩的娱乐方式,不了解网络的使用方法。在养老机构可以组织一些集体活动,如外出旅游、文艺晚会等,丰富晚年生活,分散丧子之痛的注意力。

4.3.2 社会组织救助

社会组织作为政府、市场之外的第三方力量,在帮助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社会组织有着本身独特的优势,专业化更强,服务内容和方式更加灵活。建立失独家庭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将针对失独家庭开展服务的社会组织整合成一个服务网络,以枢纽型社会组织作为中枢,协调不同社会组织的资源,为失独家庭提供及时的全方位的社会服务。同时,为了避免社会组织出现效率低下、滥用善款的问题,应该建立完善的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

4.3.3 在家养老

一般来说,农村安土重迁的观念较为普遍。如果坚持在家养老,国家和政府应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给予基本生活保障费用和医疗保障费用,并由居住的村集体协助解决养老照顾问题,如可以由所在的村集体为他们提供生活、就医等基本生活服务照顾;村集体出面,建立“时间银行”,即组织志愿者或“义工”与他们“结对子”,为失独父母提供基本的养老服务,以争取到自己以后支取免费养老服务的资格。农村的村落与村落之间居住较为分散,为了利于照顾选择居家的失独者也可以打破一些界限,可以就近整合行政村或者自然村资源,实行便于管理的一些具体实行方式。

4.4 完善失独的相关制度及法律法规

作为一个新的社会问题,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而法律法规的缺失是制约当前我国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发展的关键因素。因而我们要进一步加快有关法制体系的建设,制定一系列专门针对失独家庭养老的法律条款,将相关的政策问题制度化、法制化。建议各级政府部门设立专门负责失独群体的组织,失独者遇到各种困惑都能及时给予帮助,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求助无门。

4.5 规范政府部门管理制度,使失独家庭合理表达利益诉求

管理的混乱造成失独群体无法明确自己应该向某个部门表达自己的需求与意愿,出了问题也找不到责任部门,这样很不利于失独群体生活与权利保障政策与措施的实行。建立合理的表达机制与畅通的表达渠道也必不可少,近些年愈来愈严重的“越级上访”就是明显的例子,如果意见在基层就可以得到重视与解决,那么上访者绝不会越级去表达自己的诉求,以致对政府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干扰。

4.6 完善领养政策,有助家庭结构重构

家庭新成员的到来会让失独家庭看到生命延续的希望,通过社会领养的方式,让失独家庭继续感受到天伦之乐的幸福。一方面可以转移失独家庭对丧子之痛的注意力,另一方面也可以丰富失独家庭的日常生活。根据失独家庭的经济状况、年龄、身体健康状况建立一定的评估体系,放宽失独家庭领养政策的限制。可以完善家庭结构的失衡压力,同时减轻政府养老的压力。

4.7 非政府支持

通过网络、媒体等渠道,呼吁全社会建立亲情关怀机制,为失独家庭营造一个充满关爱的社会环境。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尊重失独家庭,不谣传伤害失独家庭的言论,给予失独家庭力所能及的帮助。通过社会募捐等形式,为失独家庭筹集民间资金,提高失独家庭的生活质量,完善失独家庭的基础公共设施建设。

4.8 失独家庭的自我支持

首先要从亲情伦理上进行倡导,使失独者的亲人朋友意识到自己有责任和义务为失独者提供帮助和服务,并在全社会中宣传这种责任意识,扩大失独家庭的亲情支持网络。失独家庭也应尝试从丧子的阴影中走出来,找到生命中能够使自己有动力的事情。培养兴趣爱好,多和朋友交流,不要自我封闭。

5 结 论

失独家庭是指在独生子女家庭中,仅有的子女死亡后父母双方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在2012年的全国两会上,赵超提出“失独”家庭父母应由政府养老;在2013年全国两会上,李绍霞建议尽快完善“失独”家庭登记工作;在2014年全国“两会”上,卢鑫提出各级部门在制度建设方面应有所突破,专门针对“失独”群体设计扶助渠道。虽然,“失独”家庭在全国“两会”中屡次被提及,国家也颁布了两项政策保障“失独”家庭权益,但是乡村“失独”家庭的生存状况依旧堪忧。

乡村失独家庭困境的解决,不仅需要适当调整计划生育政策,加强有关农村失独家庭的法律和制度建设,完善农村养老社会保障制度和健全社会福利机构等条件下,也需要呼吁更多的人关注这一弱势群体,用行动和语言来温暖他们,帮助他们走出“失独”的阴影,重燃生活的信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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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阿峻.失独家庭的困境[J].浙江人大,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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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蔡方华.“失独家庭”应得到社会双重关怀[N].中国社会报,2012-05-21(3).

居家养老服务系统建设方案范文第3篇

__年,全区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92729万元,同比增收62893万元,增长8.62%;全区累计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84222万元,增支47658万元,增长5.7%。

一年来,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__年是我区财政管理年。我局抓住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机遇,以财政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深入推进财政管理。从__年起,启用“E财财政综合管理系统”,进一步优化帐务设置和数据管理,完善经济分类科目设置,提高数据处理的准确性,规范业务流程,并对国库资金支付和使用效益各环节进行全程监控,及纠正预算执行偏差,确保财政管理的及时有效。新系统的上线和优化,大大提高了我局预算指标管理、资金拨付、账务核算和数据统计的准确性,向财政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迈出了重要一步。

__年,在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的情况,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要求,在预算编制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及一般性开支,严控制行政成本,大幅压减预算单位的非刚性支出;二是按5%的比例压减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三是实施各行政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预算和会议费预算单独编报和审核,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经费;四是积极推进绩效预算改革,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预算支出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通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将财力更多的集中用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基本保障了民生和重点项目投入。全年安排民生支出66.2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4.9%。

深入开展综合治税工作。组织召开了全区综合治税工作会议及财税收入专题会议,进一步扩大综合治税覆盖范围。依托区综合治税信息管理平台推进综合治税跨部门协同管理,积极向市综合治税办争取下发涉税信息32万条,为我区推进综合治税工作提供了翔实的基础数据。__年我区公共财政税收收入616116万元,占收入总额的77.72%,财政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收入质量有效提升。

大力拓宽收入渠道。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利用非税收入系统对财政票据的使用情况实时动态监管,有效防止了乱收、乱罚、坐收坐支、违规使用票据、银行压款等现象发生,财政部门全年完成公共财政非税收入121588万元。做好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工作,全年实现国有土地出让收入409279万元。努力催缴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全年收缴21625万元。加大财政周转金清理回收力度,清理回收财政周转金361万元。

(一)大力支持教育和科技事业发展。

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大力推进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改革,圆满完成了第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全年拨付区教育局专项经费5861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义务教育补助7635万元、中职学校经费2309万元、学前教育专项资金5890万元、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32万元、教师继续教育经费1039万元、校园安保经费3268万元等项目支出。加大科技投入,拨付智慧__建设投入2141万元、配套上级科技项目经费2513万元、信息化专项经费2147万元、知识产权专项经费803万元。

(二)保障公共卫生投入,支持医疗事业发展。

支持优化城乡基本医疗服务,拨付计划免疫接种经费402万元、收治精神病人费用850万元,按常住人口人均45元足额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877万元,主要用于妇幼公共卫生服务、禽流感控制及医疗救助、结核病防治、母婴安康行动等项目支出。支持登革热防治工作,全区投入登革热防治经费5744万元。

(三)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积极配合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着力提高低收入者保障水平,今年相继提高了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孤儿养育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全年拨付最低生活保障、五保户供养、低保人员分类救济等各类困难群众保障经费1393万元,政府供养老人、儿童生活福利保障经费427万元,复退伍及伤残军人安置和补助经费1220万元,残疾人康复及重度残疾人托养经费536万元。

加大医疗、养老保障力度,拨付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政府资助3951万元、农转居人员养老保险政府资助部分2018万元、农村合作医疗区配套资金4377万元、退休人员过渡性医疗金政府资助1443万元、老年人长寿保健金及居家养老服务经费931万元。支持促进就业,拨付职业技能培训、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各类就业经费1256万元。

(四)落实运输行业财政补贴,改善居民出行条件。

加大公交行业补贴力度,区财政拨付公交化财政补贴及其成效评估和审计费用1509万元,减轻公交行业成本压力。落实公交票务优惠,拨付公交票务优惠财政补贴10716万元,使广大市民尤其是弱势群体等特殊人群可享受到交通建设的成果。支持实施珠三角9地市普通公路收费站年票互通政策,拨付市、区两级年票补偿资金11328万元。缓解成品油调价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影响,及时转拨成品油价格改革中央补贴4987万元。

(五)加大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建设投入,支持宜居环境建设。

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市政道路建设及维护经费71763万元。推进儿童公园建设,投入儿童公园建设资金5556万元,给广大儿童提供舒适的娱乐场所。支持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改善自然及人居环境,投入垃圾处理经费5195万元。保护环境卫生,投入市政道路保洁经费19833万元。

(六)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大力扶持企业发展。

加大引进重大项目的扶持力度,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拨付中粮制罐有限公司、广汽集团、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海印项目等重点企业产业扶持资金10560万元。认真落实各项上级扶持企业发展政策,积极协助123家企业的125个项目申报各级补助及奖励资金项目,及时核拨上级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节能补贴、商贸流通补助、平抑物价类补贴等资金4594万元。认真落实各项财政外经工作政策,拨付342家企业各类涉外发展扶持资金1767万元,协助155家外资企业的198个项目申报了各级外经类补助或奖励。提高服务企业水平,推行全程网上申报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企业无需提交纸质资料,相关证照无需加盖年检章,大大方便了企业,受到企业的好评。

(七)加大财政支农惠农力度。

加大农业科技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拨付名优水产养殖试验基地建设、机耕路硬底化建设等项目经费447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和农业设施补贴414万元。保障农产品的食用安全,拨付动物防疫、扑杀、检测及农产品质量检测、农资监管服务平台等经费396万元。落实粮食补贴政策,拨付农资综合直补、种粮直补和粮食生产补贴132万元。

支持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均衡发展。拨付新农村建设资金3000万元,重点补助美丽乡村项目,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拨付发展缓慢村补贴和农村税费改革补贴196万元,扶持发展缓慢村的经济发展。

大力推进城乡河涌整治与水环境建设。拨付水利专项资金6.7亿元,污水公司污水管网建设资金4000万元。充分利用市级补助资金开展新项目的工程建设,在兼顾解决水利工程进度款的同时重点安排化龙四沙水闸重建、七沙水闸泵站重建和石楼莲花围整治、联围十二村水闸重建、农村改水工程等项目资金,确保河涌综合整治重点项目的建设需要。

加强农业项目申报和验收管理。加大申报项目的审核力度,严格执行项目申报的刚性规定,减少资金争取和使用的随意性。按照《广州市农业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委托中介机构和专家开展农业项目验收工作,提高验收评价的公信力。

(一)大力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改革。

抓好绩效评价工作制度建设,制定了《广州市__区财政绩效管理暂行办法》、《__区财政局财政绩效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建立了第三方绩效评估机制,通过公开招标择优评选出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并完善评估流程,确保评估质量。首次组织开展了绩效目标审核工作,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确保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组织成立了全区性的财政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大力推进绩效管理改革扩面工作,支出绩效评价金额由去年的2.6亿元扩大至今年的5.4亿元,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积极推进绩效预算的开展,提高预算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对2015年度200万元以上符合绩效评审条件以及200万元以下涉及重点民生方面的151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审,评审项目比去年增加119个,增幅372%,评审金额比去年增加7亿元,增幅为216%,并将评审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在预算安排时对相应项目进行调整,共核减预算资金1.04亿元。

(二)实施镇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根据事权下放的要求及市对我区财政管理体制的调整情况,按照新形势下事权与财权相一致的原则,在收集分析相关数据、反复测算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区对镇、街财政管理体制调整方案并上报区委区政府审议通过,由区政府印发实施,为建立科学规范的镇、街财政管理体制奠定了基础。

(三)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以规范财政资金支付方式和确保资金安全为目标,以优化信息化管理为手段,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公务卡结算管理,从今年起我区全面实施公务卡结算管理,我局按照《广州市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要求,认真指导各预算单位开展公务卡报销工作,严格监控公务卡的消费情况。简化预算单位及银行的授权支付业务,组织开发“多票合一”功能。加强对银行的管理,严肃处理违规行为,防范资金划拨风险。全年通过零余额账户集中支付财政性资金16.45万笔,金额175.41亿元。

为确保我区化债目标顺利实现,我区制定了《广州市__区存量政府性债务化解方案(__年-2016年)》,并在政府性债务化解过程中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努力促进各项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保障偿债资金来源。二是落实债务重组,防范债务风险。积极协调有关债务单位对今年到期的债务进行重整,成功完成了区土地开发中心在交通银行、广州银行、广州农商行存量贷款的重整工作,并协助亿隆公司完成在广州农商行的债务整改工

作。三是规范新增融资。按照有关规定严控新增债务,对原有的区属融资:请记住我站域名平台进行梳理,对政策不允许新增债务的融资平台,坚决不再安排新增融资。四是做好债务还本付息工作,严防债务违约风险。足额安排资金保障区基建办、区土地开发中心、区污水办和__交司还本付息的资金需求。积极清理乡镇历史债务,完成市委市政府“无债镇街”任务。积极跟踪债务单位未支付工程款的支付情况,督促各债务单位尽快按照基建程序和工程进度办理结算工作,及时支付未付工程款,其中完全清理了区法院、区检察院、沙湾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石楼镇人民政府、石楼镇第二中学、石楼镇何澄溪小学、石基自来水公司等单位的未支付工程款。五是及时监督各债务单位每月债务余额变化情况,加强债务监管。截至__年末,我区按审计署广州特派办认定的存量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34.05亿元,比__年6月末减少35.18亿元。

(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一是进一步规范区属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和转让行为,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制定了区属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和转让制度,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了中介服务机构,完成了3宗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公开招租工作,涉及合同金额232.5万元,比原租赁金额单年增值15.38%。二是积极推进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整改工作。组织区属38个部门及16个镇街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整改自查工作,并协助区委办和区政府办开展督查,提高各部门的整改意识,落实整改措施。三是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检查清产核资和自查评估工作是否存在缺、漏、错事项,确保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成果的完整性。四是协助区纪委对各镇街党(工)委、区直各部门对负责领域的私人会所开展摸底统计工作。五是组织开展整治公车行动。根据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中央、省、市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遏止公务用车支出中的各种违纪违规违法现象。六是组织开展区属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事业单位、企业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权,以信息化的手段实现产权全面登记。

(二)加强基建投资评审管理。

一是加大中介机构评审项目的复核力度,对中介评审项目100%开展程序核查,进一步加强中介机构的评审质量监督,规范评审程序,及时掌握和解决评审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证评审进度。二是集中力量推进政府重点工程的评审工作。对政府重点工程主动联系,提前介入财政评审工作,对特急项目启动应急评审程序,提高评审效率。全年审定评审项目1745项, 审核金额69亿元,审减资金6.86亿元,核减率为9.94%。

(三)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以“防、控、纠”三位一体的全程监管方式,有效遏制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种违法、违规和违纪现象的发生。一是立足“防”,将监管关口前移,做好项目的前期审核及采购文件的前期备案和审核工作,有效提高了监管力度。二是注重“控”,开展政府采购常规化专项检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把关单一来源采购,在广州市率先实施《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今年以来,我区采用单一来源等非招标采购方式明显减少,公开招标率达90%。三是着眼“纠”,加强与区监察局的沟通协作,延伸监管触角。全年完成采购项目3863项,实际采购金额10.86亿元, 比预算节约金额6809万元,节约率5.9%。

(四)开展“三公”经费整治行动,严控“三公”支出。

制定了《__区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工作方案》和《__区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部署开展了“三公”经费支出专项整治工作以及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和严格公车经费支出等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三公” 消费审批、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完善财政业务系统经济分类科目设置,启用会议费、“三公经费”等部分款级经济分类科目,推进会议费、“三公经费”精细化管理。配合区纪委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开展区属单位行政不作为专项监察,推进“E财财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与区纪委廉政风险防控系统的对接工作,通过信息化平台对各单位会议费和“三公”经费核算管理情况进行监控。

(五)深入开展财政监督检查。

积极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在全区的620户党政机关中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清查面达100%。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__区公共汽车有限公司、__区钟村医院、__区市桥东城小学等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整顿会计工作秩序。会同物价、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区属8个单位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及收费年审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中央、省、市要求减免、停止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落实情况,促进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会同物价、纠风、审计、教育等部门开展学校教育收费检查,重点检查民办学校的收费情况,纠正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混乱、财务核算不规范行为。做好国家审计署“2008-__年度土地出让金收支和耕地保护”审计迎审工作,及时准确上报相关数据并做好应答解释。

积极组织开展我区__年部门预算、__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公开工作,将党群、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纳入公开范围,实现了我区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范围的全覆盖。

(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要求,牢牢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把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通过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七个一”主题活动等形式,使党的群众路线在全体党员中深深扎根,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通过广开言路,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听取对局党支部及班子成员“”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共查摆问题3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通过深入整改,狠抓落实,破解了一批影响财政改革与

发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建立健全了7项制度,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取得了实效。(二)加强会计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积极推进会计记账网上办理一站式服务,实现了网上审批,在方便群众办事的同时,极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和行政审批效能。想方设法拓宽会计事务咨询渠道,增设了电话服务热线,开通了微信服务平台,完善了门户网站咨询功能,并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台、报纸、手机等媒体广泛宣传会计法律法规及会计事务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等相关信息,为群众提供更方便贴心的服务。全年为3.5万人次办理了会计业务及会计咨询事项,为2万多人次办理了会计资格和职称考试事项,完成了4000多人次的各类会计培训工作,会计学校网站的年浏览超过52万次。

(三)认真做好公文办理、政务公开及档案管理工作。

全年办理公文收文6840 份,发文1790份,其中办理政府复文599份。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6份,按时完成了办理任务。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区政府办的要求重新修订了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信息的规范性。全年在我局政务公开网站财政信息122条,回复网上咨询480条,微博500多条,搜集舆情116条。加强政务信息的搜集与报送工作,全年共有130篇次财政政务信息分别被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及上级财政部门和区政府相关刊物采用。

做好省特级档案综合管理达标单位复查迎检工作。根据区档案局的复查办法和要求,组织整理了文书档案15861件,会计档案7133件,照片档案200余张,各类图书资料200多册,新编及续编了十几种类的档案资料汇编和编研材料,顺利通过了省特级档案综合管理达标复查。

过去的一年,在全体财政干部的团结协作下,财政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一些重点环节取得了新的突破,但我们仍需清醒地认识到,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和不断深化的各项改革及社会转型期的各种矛盾,财政工作仍任重而道远。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坚定信心,锐意进取,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为引领,积极推进依法理财,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系,更好地支持我区的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一、加快推进财政改革

2015年是改革年。要以新修订实施的《预算法》为指导,大力推进财政各项改革。一是逐步探索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全面、清晰反映政府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促进政府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和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二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建立以财政项目备选库、项目绩效评价体系、跨年度资金安排计划为基础,以项目管理为核心内容的部门预算编制软件,为推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作准备。三是进一步深化财政绩效管理改革,将绩效预算评审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要在在总结__年绩效改革扩面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探索绩效项目库管理模式、信息公开机制和问责机制,建立第三方评价质量监控机制,大力提高财政绩效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加强财政收支管理

加强收入管理,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发展态势,加大税源调查监控及稽查工作力度,强化收入征管,确保各项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大力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加大综合治税信息系统建设,发挥好综合治税在财政增收方面的作用。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等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堵塞收入漏洞。协调国土、国资等部门,全力落实土地出让、国有资本收益等各项收入。

优化支出结构,继续落实厉行节约规定,严格执行“会议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误餐费”等一般性专项经费标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确保我区以民生为重点的各项公共事业投入,支持环境清洁和垃圾填埋场治理,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

三、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__〕43号)及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的通知(财预〔__〕351号)的有关精神,积极探索和推进我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新机制,确保上级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到位。继续推进债务重组工作,跟进区交司的债务剥离及区亿隆公司的担保置换工作,努力降低债务风险。

四、进一步完善区对镇街财政管理体制

在已完善新一轮区对镇街财政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建立政府和部门权责清单,逐步理顺区与镇、街两级政府的事权关系,完善区、镇街两级政府及其部门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框架。

五、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请记住我站域名理

完善我区国有房产出租转让工作制度,建立国有房产出借制度,制定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管理规定。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督导,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部门决算系统的数据对接,提高各单位数据填报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