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医德考评实施细则

医德考评实施细则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医德考评实施细则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医德考评实施细则

医德考评实施细则范文第1篇

【关键词】医德档案 创新 社会监督 大数据

医德档案是国家卫生部对各级医疗单位医务人员进行医德考评而建立的档案。医德档案对规范执业行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促进医患和谐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随着医疗改革的深入发展,医德档案的管理工作也面临新的挑战,尤其在加大社会监督方面提出了新要求。

1、医德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及存在现状

医德档案记录医德考评情况,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建立医德医风档案对加强廉洁行医、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和谐医患关系起着重要作用。通过对河北省各大综合医院的调研,目前的医德档案管理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1医疗在工作者对医德档案缺乏正确认识,导致工作开展缺乏主动性。医院管理层和医务人员对医德医风档案的作用了解不够充分,对医德医风档案管理的重要意义认识还不够,甚至理解扭曲、观念模糊。同时,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对医德医风档案管理工作有不规范现象,导致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滞后,不能充分发挥档案应有的作用。

1.2国家级、省级的相关职能部门对医德档案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全国各医疗单位的管理制度,是根据卫生部2007年的《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制定的。试行本说明并不成熟,需要各医疗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探索和实践,逐步完善考评内容和方法。没有完善的制度约束,导致档案资料收集不全、内容不详实,档案的建立及更新整理不及时。九年多过去了,医疗单位和医德医风建设面临的实际情况和问题发生很大变化,指导意见需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1.3内容缺乏时代特征。市场经济条件下,医德档案内容需要与时俱进,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遵守“九不准”廉洁自律,党员医务人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做模范党员、医德高尚的医务人员。

1.4评价主体缺乏社会监督。目前的医德档案内容只局限于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和单位评价,没能将患者评价、社会评价融入到其中,致使档案不能发挥最大的利用价值。

2.创新医德档案管理办法,更大限度的发挥其社会价值

2.1强调医德考评的重要性,引起全员重视。只有提高大家的思想认识,才能保证每个职工在思想与行动一致,认真填写。提供真实的档案资料,确保医德档案的完整。

2.2完善考评制度。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7年12月7日印发《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各医疗机构要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记录医德考评情况。河北省2013年开始实施新版的《河北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了8大项25项考核内容,规范了25项加分项,39项扣分项和13项一票否决项。虽然医德档案在我国已经制定了近十年,但在目前,省内甚至国内,还没有针对我省三级综合医院2013版医德考评制度进行系统研究的先例,三级综合医院医务人员较多,医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研究基础,但2013版医德考评制度内容更多,政策性更强,要求更高,工作难度也更大。制度的研究需要科学合理设置考评要点和分值,既全面涵盖新版的考评内容,又能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客观真实反映医务人员的医德水平;考核办法设定需要科学合理,选择适当的考评方式和频次,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高效的完成对所负责内容的考评和分值修正;医德考评要有功用价值,如何与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绩效工资、医师定期考核等挂钩;制度要充分发挥医德考评在医德医风建设中的导向、自律、奖惩、调节作用;探讨在医德档案基础上如果建立医务人员诚信档案,向社会公众和患者公开,成为人民群众就医时选择医务人员的重要参考资料等前瞻性的问题。

2.3完善档案考评内容,加强社会监督职能。医德考评内容需要在原有规定的七个方面的基础上,增加“为患者提供评价服务,自觉接受监督”的内容,并且基础分值占全部分值的20%。一年中只要有一个季度的患者满意度低于60%,医务人员本年度医德考评成绩一票否决,定为较差,每季度患者满意度低于90%的,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季度患者综合满意度(门诊+病房满意度)达到100%的,医务人员加2分。在其它七个方面的考评内容里,都融入了以患者意见为标准的加分减分的项目,在基础总分为100分的评价标准里,由患者意见决定的达到了80分。同时注重了患者评价机制与医德考评办法的有机结合。医德考评采取的是每季度在医德档案上记录患者评价结果,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年终进行总评,量化成绩并划定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医务人员主要参考全年四个季度的患者评价结果、患者回访中心获取的患者意见以及各部门登记的患者投诉情况,依据考核标准进行自我评价。科室则根据自我评价情况和医务人员的日常表现完成科室评价。医院认真核实所收集到的以患者意见为主的各种医德事件资料,严格按照标准予以量化打分,计算出医德考评成绩并划定等级,把考评结果记入医德档案。这种考评办法也充分体现了患者意见在医德考评中的重要作用,考评成绩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患者意见决定的。通过第三方评价,真实地记录一个人的医德医风情况。这样有利于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自身素养和医疗服务水平。

2.4探索档案“互联网+大数据”的管理模式

医德考评实施细则范文第2篇

卫生部门是民生领域的重点部门,是社会服务的窗口,我们从事的每一项工作都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因此,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呼声作为广大卫生工作者的最高职责和第一信号,始终紧紧围绕“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特别是确保人民群众共享医改成果理思路、定措施、抓落实。具体做法和成效是:

一、围绕惩防体系建设,广泛深入开展以“关心人、帮助人、教育人”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教育是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一是制定教育目标:以“关心人、帮助人、教育人”为重点,全面提高医疗卫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医疗服务能力,把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精益求精、诚信服务、文明行医的道德风尚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增强执业为民、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确定教育原则: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感召力,激发医务人员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内在动力;坚持面向全体医疗卫生工作者,分类实施,按需施教,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坚持教育与管理、监督、服务、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教育的实效性。三是明确教育内容:政治理论、时势政策、理想信念、法律法规、职业纪律、职业道德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反腐倡廉教育等内容。四是丰富教育形式:采取举办培训班和开展读书活动、知识竞赛、交流学习成果、评选表彰学习标兵等方式,激发医疗卫生人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采取广大医务工作者广泛参与和喜闻乐见的专题讲座、形势报告、典型教育、文艺汇演、知识竞赛、板报、演讲、诗歌朗诵、讲故事和廉政文化作品展览比赛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大医精诚”、“无德不成医”的文化氛围,推进文化建设,从而使广大卫生工作者受教育面达到98%以上。

特别是今年结合纪念建党九十周年和创先争优活动,积极选树先进典型,奇台县乡村医生夏买依,荣获全国优秀乡村医生光荣称号后,中央电视台一套、二套《身边的感动》《在基层》栏目组、中国卫生报、农民日报、新疆电视台、新疆日报等十几家中央、区、州级媒体先后报道了他的感人事迹,他已入选2011年感动中国人物百名候选人。教育月期间,他的事迹及全国卫生系统优秀党员玛纳斯县卫生监督所干部阿巴拜克、区州道德模范州人民医院护士长马艳玲等一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事迹在州创先办的组织和支持下,进行了8场巡回宣讲,把卫生系统的“双先”事迹推向了全社会。

二、围绕“以人为本,优先服务,诚信行医”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医德医风建设,医德医风建设是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永恒主题。

一是坚持以“以人为本,优先服务,诚信行医”为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积极开展以创建“医德医风示范医院”、“无红包回扣医院”、“人民满意医院”等活动,努力遏制生、冷、硬、吃、拿、卡、要和收受红包、开单提成等现象,使广大患者成为最大的受益者。在医德医风示范医院创建活动中,对考核评估达到标准的4家医院予以了全州表彰通报和颁发了牌匾,全州医疗纠纷、患者投诉同比下降10%。近期州卫生局共发放满意度调查表2165份,(其中社会各阶层561份,门诊病人739份,住院病人765份),收回满意度调查表2165份,其中满意2027份,总体满意率为93.63%,不满意138份,不满意率为6.37%。二是积极完善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惩戒制度,制定出台了《昌吉州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实施细则(试行)》及《补充意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建档率达到100%。截止目前医务人员解聘1人,低聘2人,缓聘4人,降低职称2人,取消评优资格13人,通报批评4人。三是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重点,大力推进“优质护理示范工程”,改进服务流程、改善就医环境,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措施。各医疗单位还开展了职业文明礼仪规范活动,对医务人员着装、行为、文明用语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四是大力推行政务院务公开。全面实行了门诊、住院病人一日费用清单制和各种医疗收费公示制;医院的重大决策、人动、大额开支等实行公开;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审批、交费全部进入政务大厅;医疗机构招聘的所有人员全部面向社会公开,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中层干部全部公开竞聘上岗,保证患者看明白病、吃明白药、花明白钱。执法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卫生稽查部门对管辖区的卫生监督员执法情况进行了6次明查暗访,并向辖区被监督单位发放问卷调查近千份,群众满意度为100%。五是出台了《州卫生系统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其中州卫生局机关确立了5个重点科室、10个重点岗位,并通过自查找、领导评、群众提的方式确定了17个风险点,针对每个风险点一对一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并设置了《重点科室、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防控图》。六是建立完善了医疗质量评估、合理用药监督、信息公开公示、群众评议评价、医院外出会诊、病人选医生选医院、医德医风考评等制度和《昌吉州卫生监督机构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实施细则》、《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对强化医院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提高基础医疗服务质量起到积极作用。

三、围绕长效机制建设,认真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是社会焦点,群众关注热点,更是工作难点。要取得实效,切实使人民群众享受到医改成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认真落实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实行检查项目、用药尊重患者意见的制度;二是加大处方的监督管理,限制处方开药金额,门诊处方最高平均限额州级医院115元,县级100元;州级中医医院105元、县级70元,超标准处方由主任签字同意,否则按规定执行;三是坚持药品用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和抗菌素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对各级医院住院药品使用总金额排名前10位的配药(重点抗菌药物)和单品种使用金额波动幅度大于30%的药品,实施重点监控;四是在全州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行临床路径管理,目前全州实行临床路径54个品种,已入路径1000多例,为患者节约医疗费用6万余元;五是落实济困医疗服务政策,共开设扶贫病床约477张,对济困病人免收挂号费、诊疗费、出诊费、床位费、护理费和抢救费,辅检查费优惠50%,药费优惠25%,切实让特困群众享受到实惠;六是建立边远农牧区村庄定点医疗帮扶和巡回医疗服务制度。针对全州仍有25个农牧区边远村庄约1500人没有完全医疗覆盖的现状,对联系点农牧民群众开展一般性诊疗和送医送药上门服务及健康知识普及,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并充分发挥巡回医疗车的作用,每月开展巡回医疗服务一次。目前共下派25支医疗队,医务人员125人,免费义诊5000多人,送药6.5万余元。七是深化医院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严禁将医疗服务收入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钩;八是积极推行县以上医院临床实验室室间质评制度,在保证医疗机构临床检验、医学影像学检查质量的基础上,推行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复检查问题,目前已互认检验检查结果689例;九是州、县(市)、乡三级医疗机构购置50万元、20万元、5000元以上设备,分别由州、县(市)卫生局审核后进行政府采购。十是药品、耗材、检验试剂全部实行集中采购方式,降幅25%,药品、耗材、检验试剂按合同规定时限回款;十一是强化医疗服务价格监管,药品占医院收入的比例控制在43%以下;各级医院门诊、住院平均费用控制在4.5%以内;十二是推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门诊、住院药品收入分别下降6%和2%,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分别下降7%和9%,缓解了基层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四、围绕食品药品服务安全,着力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

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大力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并邀请电视台记者进行全程采访,对严重的违法案例进行曝光;二是加大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整治工作,在餐饮服务单位全面落实了食品添加剂公示和承诺制度。仅今年上半年,共抽查餐饮服务单位46家,公共场所32家。立案7起;三是扎实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对非法医疗广告或擅自篡改医疗广告的7家医疗机构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缔无证行医27起。

五、几点体会

以往的工作使我们深切的体会到,要实现以反腐倡廉实绩确保人民群众共享医改成果,应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抓领导是关键。要细化量化实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定《责任书》,分解目标任务,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坚持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使“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二是抓制度是根本。制度的生命在于落实,重点是从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入手,完善制度、落实制度,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特别是对牵扯面广,落实难度大的核心制度,要通过反复宣传、督查、通报和追究,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震慑力,切实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和风险防控管理机制。

医德考评实施细则范文第3篇

(一)医疗费用重复挂号;治疗、检查、药品费用高;收费项目有疑问;医保政策执行有疑问等。(二)医护服务态度对患者的提问不耐烦,敷衍了事;对患者缺乏同情心;语气生硬;态度冷漠;脾气暴躁,与患方大声争吵;对患者的处境无动于衷;经常催病人交费。(三)医务人员责任心药房人员配错或发错药品,丢失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出错,部门之间工作衔接欠佳,或相互推委。(四)服务规范医务人员未准时到岗;熟人不排队就诊;收受病人钱物;医患沟通不到位,引起医患矛盾。(五)就医环境中央空调未及时开;灭蚊措施不力;不能为提供热水洗澡,窗户不能完全打开;停车场车位不足;院内丢失财物。(六)患者因素病人医疗知识过度缺乏或期望过高;无理取闹。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少医疗投诉的对策

(一)满足患者多方面需求满足心理需求:每位患者都有一定的心理需求特点,需要医护人员在就诊过程中满足。因此,如果能够根据患者的不同疾病,不同病程等的心理需求给予重视和满足,在很大方面有助于缓解患者的情绪,甚至减轻疾病,反之则会伤害患者的感情,妨碍医患关系和谐。顾及情感需求:由于患者及家属对医疗知识的缺乏,无法预知就诊结果,如得不到情感的满足,势必产生不信任感,质疑就诊环节,从而引发医疗投诉。在与病人沟通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态度坦诚;(2)语言文明亲切;(3)声调平缓;(4)眼神专注;(5)身体语言贴切。(二)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德医风教育。一是开展专题讲座。定期邀请县纪委或检察院领导来医院作治理商业贿赂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全院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现场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加强党员干部党纪、法规教育,建立党员教育的长效机制。三是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活动。以清廉卫生讲坛为契机,以廉政文化长廊为载体,组织举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以反腐倡廉为主要内容的文化活动,以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形式推动全院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使广大职工的思想素质得到提高。四是开展百家讲坛。定期邀请知名院校专家、教授或知名医院的管理者来院作医德医风建设方面的专题讲座,提高医务人员廉洁服务意识。五是开展医学人文教育。在有纪念意义的场所举行一次《医学日内瓦宣言》宣誓活动,举办以“争做职业道德模范、争创职业道德模范集体”为主题的演讲和征文比赛。坚持民评行风工作。坚持实施社会评议制度,发放满意度问卷调查表和病员征求意见书,及时纠正和处理患者就医不满意的问题;坚持住院病人入院签订《医患道德公约》,出院签订《医德医风反馈卡》制度;坚持对新分配人员和调入职工上岗前培训;坚持征求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坚持每年一次出院病员函调;坚持院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休座谈会,各科室每月召开一次住院病人工休座谈会;坚持“首问负责制”和“射阳县人民医院一次申告待岗制度”;坚持设立意见箱、意见簿,公示举报电话及窗口科室人员服务规范,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坚持法纪法规教育,确保了纪检工作的有序进行。严格奖惩制度。

医德考评实施细则范文第4篇

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严肃纪律,让广大医疗卫生人员深刻认识“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和明确要求。通过多种形式,迅速传达到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在全行业掀起学习贯彻“九不准”的热潮,努力使遵守和执行“九不准”成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的自觉行为。

二、实施对象

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所有医疗卫生人员。

三、主要措施

(一)广泛学习宣传,抓好贯彻执行。

1.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要组织广大医疗卫生人员认真学习,深刻认识“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和明确要求。

2.广泛宣传,完全覆盖。通过印制学习卡、编制学习手册,做到人手一份;开展集中培训、举行知识测试、悬挂警示牌等多种形式,迅速传达到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学习教育覆盖面要达到100%。

3.曝光典型,警示教育。强化对“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的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各种平台,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威慑,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4.紧扣实际,细化措施。各单位要把贯彻执行“九不准”与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相结合,作为医疗卫生行业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既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九不准”的每项要求,又要制订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更便于操作的制度措施。

5.领导带头、严格执行。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九不准”的贯彻执行。

(二)严查违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

1.协调配合,突出重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与公安、检察和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凡是违反“九不准”的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2.机构违规,行政严惩。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单位,本局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降低级别或等次等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3.个人违规,依法查处。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情节严重的,由本局将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吊销停业,公示社会。对吊销执业证书的医疗卫生人员,一律在卫生系统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对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的医疗卫生人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5.建档立册,规范管理。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按规定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根据上级要求给予列入黑名单处理。

(三)严格落实责任,弘扬新风正气

1.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各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贯彻执行“九不准”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2.挂钩考核,认真执行。医疗卫生机构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要列入评审、评价的重要内容;医疗卫生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列入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3.包庇袒护,严肃追究。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问题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各单位主要领导及直接领导的责任;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4.创新载体,弘扬新风。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依托“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三好一满意”、“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年活动”和“强服务、正医德,让群众看病就医更满意”创建工作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培育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练、宣传、践行医疗卫生职业精神。

5.落实细则,营造氛围。大力宣传和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及省卫生计生委的实施细则,积极发挥医德医风廉政教育基地作用,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廉洁文化建设;推进廉洁文化进机构、进科室、进病房、营造浓厚廉洁文化氛围和执业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是正面引导示范。要注重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大力弘扬医疗卫生行业的光荣传统,加大对“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等医疗卫生行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表彰和宣传力度,弘扬新风正气。局领导成立工作联系点制度,加强点上指导,推动面上工作。

二是加强行业管理。医疗卫生有关行业组织要结合自身职责,研究建立医疗卫生人员诚信从业信息管理系统,将医疗卫生人员的违规行为记入个人诚信记录,切实加强行业自律性管理。

三是畅通举报渠道。实行开门整治,组织群众广泛参与,形成专项整治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互动机制。各医疗卫生单位均要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保持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对群众反映的违反“九不准”的问题线索,抓紧核查,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我局将把监督“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坚持暗访、查处、治理、曝光相结合,充分发挥聘请的政风行风监督员作用,通过组织明察暗访、定期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每月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九不准”实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严肃处理违反“九不准”的行为。

医德考评实施细则范文第5篇

医师定期考核细则一为加强医师执业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我院执业医师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医院成立医师考核委员会,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李良增

副主任委员:刘新涛 孙步策

委 员:宋会臻 张传友 王卫红 史春青 张 新 宋洪宽 石华序 李 强 马克强 张 丽 周晓峰

医师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医务科,李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

(一)医师考核工作在医院考核委员会指导、检查、监督下规范进行。

(二)考核工作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凡考核人员与考核对象有利害关系,可以向考核部门申请回避。

(三)医院考核委员会应履行职责,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的完成对每位在职医师职业道德、工作成绩、业务水平和执业行为进行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卫生局医政科。

(四)考核时严禁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五)严禁参加考核的人员索要或者收受财物;严禁用贿赂或欺骗手段取得考核结果,否则一经证实,本考核周期不合格。

(六)凡在规定的时间里不能参加考核的,必须向考核委员会提出正当理由,由考核委员会另行安排时间考核,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本考核周期不合格。

三、考核对象

(一)凡依法取得执业资格并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均为考核对象。

(二)按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等)、口腔和公共卫生。

(三)新进医师自进入本院始满两年开始考核。

四、考核内容

(一)医师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能否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是否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指令性工作;考核期内完成工作数量、质量,个人、科研立项、新技术新项目开展情况等;能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和本机构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

(二)医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医德规范情况,以及工作作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情况等。

(三)医师业务水平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执业医师要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一般急症和常用专业技术问题;执业助理医师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能处理上述问题。测评可以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形式:

1、个人述职;

2、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以及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试;

3、对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的检查;

4、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五、考核实施与管理

(一)集中考核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业务水平的测评于第二年的10月至11月集中考核,考核委员会应当于定期考核日前60日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

(二)具体实施时间

9月10日前,医务科应将考核医师的基本信息表(连同Excel电子版)汇总、建档。

10月10日前,完成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

11月10日前,完成业务水平测评。

11月20日前,对医师做出考核结论,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将医师考核结果录入考核管理系统,将《医师定期考核汇总表》(连同Excel电子版)报送至卫生局医政科。对有违反《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列举情形的要提供相关材料。

12月5日前,将被考核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报送至卫生局医政科。

12月20日前,卫生局医政科应当将考核机构的考核结果记入《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记录栏,并录入医师执业注册信息库,完成医师考核结果在《医师执业证书》上的记录工作。

(三)在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的或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应当提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以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

1、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2、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病重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3、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4、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5、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6、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7、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8、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9、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10、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1、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12、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六、执业记录与考核程序

(一)实行医师行为记录制度。医师行为记录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1、良好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的奖励、表彰、完成医院及上级部门按排的指令性任务、取得的技术成果等;

2、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二)医师行为记录作为医师定期考核的依据之一,医院建立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将医师执业行为记录(包括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及《医师定期考核表》及时存入其档案中。

(三)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

1、一般程序为:医师根据本人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由医院考核委员会对其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对其进行业务水平测评。最后综合评定意见及业务水平测评结果,对医师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考核结论。业务水平测评可采用以下形式:

(1)个人述职;

(2)有关法律、法规考核或考试;

(3)相关专业知识考核;

(4)相关专业技能操作考试;

(5)检查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

(6)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2、简易程序为:医师根据本人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由医院考核委员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对医师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考核结论。不进行业务水平测评。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

(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2)具有20xx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3)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务,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4)医师离退休后由本单位返聘,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5)其他医师定期考核按照一般程序进行。

七、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二)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三)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将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委员会进行再次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再次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四)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意见及业务水平测评结果,对医师做出考核结论,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并将医师考核结果按单位汇总,填写汇总表,在定期考核工作结束后30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六)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

(五)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委员会应当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1、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2、未经医院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

3、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

4、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5、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

8、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9、未按照规定执行医院感染控制任务,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

10、故意泄漏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11、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12、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的;

1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

14、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

八、有关要求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医师考核工作,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医师执业的管理,规范医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医师定期考核细则二根据国家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省卫生厅《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就做好我市20XX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20XX年度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于 3月1日启动。考核对象为依法取得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医师类别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考核内容为20XX年12月31日以前在市卫生局注册医师(不含20XX年注册的)20XX、20XX两年内的执业情况。其中,拟变更执业地点或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由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向考核机构提出申请进行提前考核。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测评三项。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医师的考核还应包括《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业务水平考核应根据执业医师的级别、类别和专业区别对待,重点测评法律法规和三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三、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包括简宜程序和一般程序。考核机构须于考核前30日通知被考核医师。

(一)对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并在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医师,或具有20xx年以上执业经历并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医师,采取简宜程序考核。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县级以上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及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对符合简宜程序考核的医师,先由本人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写出述职报告,由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后,报考核机构审核,不再进行笔试。

(二)对其他医师采取一般程序考核。对采取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先由其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写出述职报告,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对其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日前30日报考核机构复核,考核机构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组织进行业务水平测评。其中,笔试时间定于4月10日上午进行,各考核机构自行安排考场;其他方式的业务水平测评由各考核机构自行安排,于4月10日下午至4月11日进行。

四、考核结果

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或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不合格。4月20日前各考核机构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1),送达被考核医师执业所在机构,并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被考核人(通知书样式见附件2)。各考核机构于4月26日至4月30日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1)、20XX年度医师定期考核报表(见附件3)、医师定期考核表(样式见附件4)上报到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上述两种表格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局也要同期上报。

考核结束后30日内,由医师注册所在机构及时将被考核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报送到注册机关,由注册机关在其执业记录栏加盖年月至年月考核合格(或不合格)字样印章,并将考核结果录入医师执业注册信息库。如考核不合格,经培训3-6个月后再次考核合格者,在其《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加盖年月考核合格字样印章。如再次考核仍不合格,则注销其执业注册,收回其《医师执业证书》。

五、考核机构及分工

经研究决定,由潍坊市人民医院等31家医疗、预防和保健机构承担市卫生局的医师定期考核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一)潍坊市人民医院。负责潍坊眼科医院、潍坊同心医院、山东潍坊伽玛刀治疗研究中心、潍坊口腔医院新华分院、潍坊市荣复军人医院、潍坊市奎文区妇幼保健院、潍坊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所、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奎文许光琴妇科诊所、潍坊市市直机关医院、潍坊医学院整形外科医院、北京伊济源面神经学研究院潍坊面神经医院、潍坊东方骨科医院、潍坊肛肠外科医院、奎文李储忠医疗美容诊所、山东省潍坊卫生学校卫生室、山东省潍坊卫生学校口腔医院、奎文海大医疗美容门诊部、潍坊医学院校医院、奎文郑中华牙科诊所、奎文孙雷口腔诊所、奎文李月军口腔诊所、奎文魏占荣口腔诊所、奎文魏占山口腔诊所、潍坊市第四人民医院大柳树分院、潍城刘承礼口腔诊所、奎文章和平口腔门诊部、高新韩晓文口腔诊所、潍城刘永胜口腔诊所、潍城周海祥医疗美容诊所。

(二)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负责潍坊口腔医院、潍坊哮喘病医院、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奎文长河口腔诊所、潍坊市第六人民医院、潍坊市脑科医院、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和平路门诊部、潍坊市潍城区妇幼保健站、潍坊市中心血站血液病治疗中心、潍坊牙科医院福寿街门诊部、奎文陈桂娥口腔诊所、奎文口腔门诊部、潍坊口腔医院福寿街门诊部、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区分院、潍城周庆顺口腔诊所、经济区郑福光口腔诊所、奎文赵素霞医疗美容诊所、潍城朱运祥口腔诊所、潍城周晓鹏口腔诊所、高新王业常口腔诊所、高新范新芳口腔诊所、高新王守美口腔诊所、潍坊口腔医院北宫街口腔门诊部。

(三)坊子区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潍坊心脏病医院、坊子区仁康医院、坊子王素菊口腔诊所、坊子区皮肤病防治站、坊子区妇幼保健站。

(四)寒亭区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寒亭区皮肤病防治院、寒亭区妇幼保健院、寒亭王伟林口腔诊所、寒亭李永政口腔诊所、寒亭郭兰口腔诊所、寒亭周建华口腔诊所、寒亭营春平口腔诊所。

(五)青州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青州市结核病防治所、青州市皮肤病防治站、山东省益都卫生学校附属医院、潍坊牙科医院、青州眼科医院、青州沙作军口腔诊所、青州吴军兴口腔诊所。

(六)诸城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诸城市皮肤病防治站、诸城市口腔医院、诸城曹培森口腔诊所、诸城葛济清口腔诊所、诸城张永奎口腔诊所、诸城赵荣明口腔诊所、诸城朱世伟口腔诊所、诸城市精神卫生中心、诸城黄清德口腔诊所、诸城张宏琦口腔诊所。

(七)寿光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寿光市皮肤病防治站、寿光光明眼科医院、寿光王增刚牙科诊所、寿光市慢性病防治所、寿光市结核病防治所、寿光光明眼科医院圣城街诊所、寿光市口腔医院、寿光光明眼科医院渤海路诊所、寿光市人民医院环翠花园门诊部、寿光郑中庆口腔诊所、寿光魏光永口腔诊所、寿光魏永明口腔诊所、寿光刘培春口腔诊所。

(八)安丘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安丘市皮肤病防治站、安丘市眼科医院、安丘岳建平口腔诊所、安丘张玉武口腔诊所、安丘陈海星口腔诊所。

(九)高密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高密市皮肤病防治站、高密市结核病防治所。

(十)昌邑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昌邑市皮肤病防治站、昌邑市人民医院城东分院。

(十一)临朐县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临朐县妇幼保健站、临朐县朐山医院、临朐县皮肤病防治站、临朐县海浮山医院、临朐王绍升口腔诊所、临朐陈方明口腔诊所。

(十二)昌乐县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昌乐县妇幼保健院、昌乐县皮肤病防治站、昌乐高新明口腔诊所、昌乐甄永强口腔诊所、昌乐田秀珍口腔诊所。

(十三)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海化海盟口腔诊所、潍坊海洋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妇幼保健站。

(十四)临朐县中医院。负责本单位和临朐县妇幼保健院、临朐糖尿病医院。

(十五)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潍坊市市立医院、潍坊市肿瘤医院、青州市妇幼保健院、诸城市妇幼保健院、寿光市妇幼保健院、高密市妇幼保健院、昌邑市妇幼保健院、安丘市妇幼保健院、青州市中医院、寿光市中医院、安丘市中医院、高密市中医院、昌邑市中医院、昌乐县中医院负责本单位。

六、组织领导

市卫生局成立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对考核机构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医师定期考核细则三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加强医师执业管理, 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 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

成立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并设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

医师考核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任:

副主任:

委 员:

医师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医务科。

考核办公室负责对全院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考核结果及医师注册数据汇总,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考核对象和时限

(一)考核对象为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本院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医师类别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二)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周期。在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或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提前进行考核。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三)每年对执业注册满两年的医师进行考核,一般在本年度的12月开始,至次年的2月底前完成,3月底前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报送至注册机关,并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其本人。在考核周期内,考核不合格需再次考核,拟变更执业地点或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应当由医院医务科通知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提前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

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分为三个部分:工作成绩考核、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的测评。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医师的考核还应包括《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

工作成绩考核内容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考核期内完成工作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情况。

职业道德评定内容包括:医师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情况以及卫生部《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等。

业务水平测评内容包括:业务水平考核根据执业医师的级别、类别和专业区别对待,重点测评法律法规和三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业务水平测评分为临床基本技能操作考核和卫生法规、专业知识综合笔试考核两部分。

(二)考核标准:

1、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1)与考核医师上一年度考核情况及平时考核、考评结果相结合进行。

(2)建立健全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考评制度,作为对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

(3)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考核由考核医师所在科室负责提出评定意见,报人事科进行复核。

2、业务水平测评

业务水平测评可以采用以下几种形式:

(1)个人述职;

(2)有关法律、法规考核或考试;

(3)相关专业知识考核;

(4)相关专业技能操作考试;

(5)检查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

(6)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7)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

具体要求按省卫生厅医师定期考核标准进行。

四、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考核实施前

1、考核办公室于考核日前60日将考核事宜通知需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同时上报医师注册机关。

2、医师注册机关在接到上述报告10日内向考核办公室提供名单内医师考核周期内行政处罚情况。

(二)考核实施

考核程序包括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1、简易程序

(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2)具有20xx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3)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务者,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4)医师离退休后由本单位返聘,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对符合简易程序考核的医师,由本人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所在科室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由人事科进行复核,报院考核办公室审核批准。

2、对采取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先由其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科室对其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日前30日报人事科复核;复核合格后,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进行业务水平测评。

(三)考核实施后

1、考核办公室考核结束后30日内,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和《医师定期考核表》反馈考核委员会,并通知医师本人;同时按要求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报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2、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30日内,向考核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办公室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考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

五、执业行为和考核结果记录

(一)考核办公室要为被考核医师建立医师定期考核档案,按《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填表及归档说明建立医师档案,将医师执业行为记录(包括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及《医师定期考核表》及时存入其档案中。档案的建立和日常的管理由医院医务科负责。

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县级以上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定性任务及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或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不合格。

(二)每次考核结束后30日内,医院考核办公室及时将被考核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报送到注册机关。如考核不合格,经培训3-6个月后再次进行考核,如再次考核仍不合格,则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其执业注册,收回其《医师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