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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考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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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考评细则

学校考评细则范文第1篇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21〕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下简称“中考”)工作,确保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特制定本细则。

    一、报名

    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条件及照顾政策等见《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珠海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自主招生网上报名要求见《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切实重视综合素质评价的导向作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等多个维度,客观详实记录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加强过程监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学校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依据。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报考普通高中的资格,C等级以上为合格,综合素质评价不合格考生不得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具体按市教育局《珠海市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珠教考〔2005〕14号)执行。

(三)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上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网上报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由各初中学校评定,并于2021年5月1-31日上传至我市中考管理系统(系统地址见珠海市教育局官网,即:zhjy.zhuhai.gov.cn,下同)。

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学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具体时间如下表:

日  期

考试时间

科目

6月26日

(星期六)

上午

08:30—09:30

60分钟

地理(初二)

10:20—11:20

60分钟

生物学(初二)

下午

153:00—175:00

120分钟

语文

6月27日

(星期日)

上午

08:30—10:00

90分钟

数学

10:50—11:50

60分钟

道德与法治

下午

153:00—164:20

80分钟

物理

6月28日

(星期一)

上午

08:30—10:00

90分钟

英语

10:50—11:50

60分钟

化学

下午

153:00—164:20

80分钟

历史

    (如有更新,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一)计入中考总分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和体育科目的成绩计入中考总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3科满分各为120分,物理、化学2科满分各为100分,体育满分为45分。2021年,我市中考成绩满分为605分。

    (二)等级性考试科目。地理、生物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为等级性考试科目,其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依据,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方可被普通高中(含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生物学、地理在当科结业年级(初二)进行考试,初三考生(含社青类考生)可结合考试成绩及自身实际申请补考,并按规定时间报名。在外地参加地理、生物学考试的考生成绩证明,由学生提交到初中学校,学校初审后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复核。

    (三)体育考试科目。体育考试科目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必考科目——长跑〔【800米(女)和1000米(男)〕】或100米游泳,由考生自主选择一项;选考科目——在三级蛙跳、投掷实心球、足球25米绕杆运球、一分钟跳绳、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五个项目中,由考生自主选择一项。

    体育考试科目在中考报名时由考生网上填报,确认后不得更改。如考生申请择考、免考、缓考,须同时在网上填报。体育考试安排按《2021年珠海市初中生学业水平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珠教体〔2021〕1号)执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含在外地就读的本市户籍考生)成绩后,与体育成绩一并报送市招生办。

    (四)合格性考试科目。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为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以合格与不合格方式呈现,不合格者不得被普通高中录取。其中:

    1.物理实验操作与化学实验操作由全市统一命题。考试题型、实施程序及成绩上报等按市教育局具体文件《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珠海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执行;

    2.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在该科结业年级进行考试,由学校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

    2021年5月1—31日,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汇总后的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与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考试成绩通过中考管理系统上报。

    四、填报志愿

    (一)填报志愿时间。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30日-7月2日;学校打印志愿表、考生确认时间为7月3—4日。(其中,参加自主招生考查的考生,志愿须于6月30日—7月1日在中考管理系统填报并进行网上确认,不需单独打印纸质件签字)。

    (二)志愿填报方式。全市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凭个人账号登录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统填报志愿。学校必须建立严格的校对制度,确保在考生志愿填报结束后,打印志愿确认表供考生及其家长检查、签名。学校需做好志愿确认表存档工作,存档时间不少于半年。

    (三)普通高中招生范围。根据《关于调整2017—2018学年珠海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珠教基〔2017〕4号)及相关规定,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珠海市艺术高级中学和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珠海女子中学只招收女生);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以下简称“斗门一中”)、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招生计划的80%面向全市招生,20%面向本区招生(斗门一中面向斗门区、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面向高栏港区、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面向金湾区);田家炳中学招生计划50%面向全市招生,50%面向斗门、金湾和高栏港区招生;珠海市第三中学、珠海市第四中学面向横琴、香洲和高新区招生;和风中学面向斗门区招生。

    (四)志愿批次。各类学校的志愿批次分为三批,考生应按批次顺序填报志愿。

1.自主招生批。参加自主招生网上报名且通过自主招生学校报名审核的考生(具体以各招生学校公布名单为准)可以填报相应招生学校的自主招生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3个自主招生志愿。未填报自主招生志愿的,不予参加现场考查和录取。

  2.第一批。普通高中学校(含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考生可填报10个志愿。其中:

    (1)第1至第4志愿为统招生志愿,限填报以下学校: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斗门一中、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第5至第7志愿为指标生志愿,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从已选报的上述指标生招生学校中选择3所学校作为指标生志愿。

    具备斗门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和具备斗门区学籍且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填报斗门一中志愿后,系统自动派生斗门一中面向斗门区招生的志愿。

    具备金湾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和具备金湾区学籍且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填报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志愿后,系统自动派生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面向金湾区招生的志愿。

    具备高栏港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和具备港区学籍且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具体名单由金湾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填报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志愿后,系统自动派生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面向高栏港区招生的志愿。

    (2)第8至第10志愿限填报招生范围与考生户籍、学籍相对应的普通高中学校,即:

    具有香洲区、高新区、横琴新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珠海市第三中学、珠海市第四中学、田家炳中学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

    具有斗门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和风中学、田家炳中学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

    具有金湾区(含高栏)户籍、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田家炳中学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

    具备斗门区、金湾区(含高栏)户籍与学籍的考生填报田家炳中学志愿后,系统自动派生田家炳中学面向斗门、金湾、(含高栏港区)招生的志愿;

    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系统将在其所填报的市三中或和风中学的统招志愿后,自动派生出相应的指标生志愿。

    (3)如考生户籍与学籍不对应,珠海户籍考生按户籍对应学校报考,随迁子女考生按学籍对应学校报考(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按学籍对应的招生学校报考公办普通高中;不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可填报民办普通高中)。

3.第二批。中职(含技工,下同)学校,考生可填报6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8个专业,其中,第1至第4填报“三二分段”或五年制高级技工专业,第5至8填报普通类专业;无“三二分段”或五年制高级技工专业的志愿学校,可全部填报普通类专业。

(五)关于指标生

    1.指标生招生计划。珠海市第一中学(校本部)、珠海市第二中学、斗门一中、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等5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不含民族班招生计划)中不超过70%的名额作为指标生招生计划(斗门一中面向斗门20%的招生计划同样划分不超过70%的名额作为指标生招生计划)。珠海市第三中学、和风中学招生计划中不超过40%的名额作为指标生招生计划。具体招生数按市教育局《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2022学年珠海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珠教基信﹝20202020﹞16号)执行。

    2.报考条件。对于本市户籍的考生,具体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珠教〔2012〕4号)及相关规定执行。对于随迁子女考生,满足2021年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要求(详见《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珠海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满足2011年开始实施的《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暂行办法》的入学条件、且初中三年在我市同一学校就读、并持有该校连续3年完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通过审核后具有指标生资格。

    3.分配办法。各初级中学可以分配到某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生名额=(本校报考考生数/全市或本区考生总数)×某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不含民族班招生计划)的70%;其中:斗门一中分配到斗门区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斗门一中面向全市80%招生计划中分配到的指标生名额+斗门一中面向斗门区20%招生计划中分配到的指标生名额;各初级中学可以分配到某所省一级普通高中的指标生名额=(本校报考考生数/本区考生总数)×某所省一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40%。

    原则上每所初级中学在相应普通高中至少分配有1个指标生名额。初级中学具有指标生资格考生数少于50人的,分配1个指标生名额。各初级中学指标生名额按向下取整保留整数,不按四舍五入取整。不超过指定比例的指标生名额按向下取整分配完毕后,剩余名额转为统招计划。

    4.录取办法。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分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录取。指标生录取设最低控制分数线,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最低分数线控制在该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全市统招线下30分以内;其中,斗门一中面向斗门区20%招生计划所对应的统招分数线下30分作为该校录取斗门区指标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省一级普通高中指标生最低分数线控制在该所省一级普通高中统招线下30分以内。

    各初中学校所分配指标生名额没有完成的自动转为相应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录取期间,招生系统将无法完成的剩余指标生名额回收为统招生计划,并按回收后的统招生计划和实际分配的指标生计划,划定统招生分数线和指标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一并完成统招生和指标生的录取工作。

    (六)志愿填报注意事项。考生填报志愿前,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学校应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指导考生做好志愿填报工作,并及时准确回应考生及家长咨询。

    考生应认真阅读《珠海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报考指南》,全面了解招生政策、规定,根据自己的户籍、学籍和学习成绩进行综合考虑,认真填报志愿,合理选择志愿顺序。

    考生所填报的各志愿代码不同,但都作为一个独立志愿,不分主次,只按顺序,志愿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填报。

    任何学校不得干涉考生填报志愿,严禁强迫考生报考某指定学校的行为。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以凭自己的准考证号及密码登录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统修改志愿信息,逾期不得更改或补报志愿。考生密码自行保管,因密码外泄而导致报考志愿被他人更改及其他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严格按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志愿填报不合理的考生自行承担责任,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要求变更录取学校,录取后不按招生学校规定报到注册的考生视为放弃当年录取资格。

    五、评卷及成绩查询

    2021年中考各学科实行计算机辅助评卷,评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中考成绩由市教育局统一公布。

    (一)加强评卷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区招生考试部门与教研部门组成的评卷领导小组,负责整个评卷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二)评卷人员的选聘。选聘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身体健康、本年度无直系亲属参加中考的教师参加评卷,同时做好评卷教师的培训工作。

    (三)评卷安排。各学科在评卷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科评卷组,由评卷领导小组选定正、副科组长。正、副科组长分工负责本学科的评卷组织工作、质量检查工作和评卷复查工作等。

    各科评卷组要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和讨论试题答案和评分标准,以及评分补充说明,并结合考生答卷进行试评。经过试评,统一认识,统一标准,再开始正式评卷。

    评卷点要建立门卫值班制度。评卷工作人员及教师一律凭市教育局发放的工作证进入评卷场。评卷场不准会客、闲谈、上网。

   (四)成绩查询。2021年7月8日公布成绩,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密码登录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统查询考试成绩,也可到原毕业学校查询考试成绩。

   (五)成绩复查。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须于7月9日凭准考证到报名点(原初中毕业学校)登记复查,经由报名点(学校)审核后在系统上提交成绩复查申请。社青类考生可到市招生办登记, 逾期不予受理。

    评卷领导小组通过计算机辅助评卷系统及组织人员进行成绩复查。复查结果如有更改,由市、区招生考试部门通知有关考生。复查结果无误的,不另行通知。

    复查范围只限于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错分等项目,不涉及对评分标准的掌握宽严问题。

    六、录取

    2021年中考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录取结果统一公布。

    (一)录取顺序

    第一,自主招生批录取;第二,普通高中统招生及指标生录取;第三,中职学校录取。

    (二)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考生成绩、志愿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1.自主招生录取。自主招生学校根据自主招生考查的具体情况,确定考查合格名单。考生中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要求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自主招生具体录取办法按学校公布的招生方案执行。各校各项目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名额,自动转为该校统招生进行录取。

    2.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从参加今年我市中考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录取;根据招生计划进行投档,原则上不得退档。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与学校统招生志愿同步录取(不按第5—7志愿顺序录取)。

    3.中职学校录取。中职学校,采取分数优先、按照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首先,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总数,按照考生成绩及志愿,划定招生学校投档线;其次,根据填报“三二分段”专业志愿的考生成绩,划定招生学校“三二分段”专业类的投档线。

具体“三二分段”专业的录取,由招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统筹确定各专业录取名单;非“三二分段”专业的录取,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成绩、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安排。对于只填报“三二分段”专业、没有填报普通专业的考生,达到学校投档线、未达到“三二分段”专业类投档线的,将由学校根据情况录取到普通专业。

各校要优先统一录取参加我市2021年中考的学生。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生源不足的学校,可采用凭九年义务教育证书注册入学、多次录取等形式,报市招生办和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科核准后,进行补录。录取工作结束后,各校要根据考生报到注册情况,及时将所有专业录取考生名单报市招生办备案。

    4.补录。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将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征集志愿,实行调剂补录,具体实施办法视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另文通知。

    5.同分处理办法。若招生计划数末几位考生总分相同,则采用同分同录取的原则,即考生分数与志愿均相同,则被同一学校一并录取。

   (三)注销、补录和注册

    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未经审核不得注销录取、退档或转档。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的考生视为放弃原普通高中录取资格,放弃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公办普通高中的录取。

    已被中职学校录取的考生,未经审核不得注销录取、退档或转档。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的考生视为放弃原中职学校录取资格,放弃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公办中职学校的录取。未注册的考生,招生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招生系统上办理注销手续。

    录取完毕后,学校须凭市招生办盖章的录取名册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或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科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否则按违规招生处理。

    (四)印制录取名册

    市招生办统一打印录取名册,统一印制珠海市中考录取通知书,并加盖市招生办和学校公章。学籍管理部门,按市招生办提供的录取名册和实际注册结果核准后办理学籍。      

    (五)录取结果查询及信息公开

    录取结果公布后,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密码登录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统查询录取结果。指标生录取名单将在珠海市教育局官网公示5天。

    七、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招生纪律

    设立珠海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考试过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一)加强领导,建立管理机制。各招生学校要成立录取领导小组。录取新生以考生的电子档案为依据,没有电子档案的不能录取,任何人不得私自投档、接档,不允许在非在库状态下指定接档。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市招生办负责投档,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录取。市招生办对招生政策的执行、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其提交的录取名册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予以纠正。各招生学校要加强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二)坚持公开,阳光招生。各单位要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坚持招生信息“十公开”,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珠教〔2014〕2号)规定。中职学校要加大招生宣传力度,突出做好优质专业(如“三二分段”、中职升本科专业等)、升学政策、助学政策及校企合作等方面的宣传。

    (三)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中学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市教育局相关招生要求。

(四)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与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一并纳入我市统一管理。我市招生考试部门根据民办普通高中公布的招生计划和确定的招生范围集中组织招生,各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提前组织招生。

    八、附则

学校考评细则范文第2篇

湖南省武冈市中小学校学习实践活动以党员为重点,覆盖全体教职员工,制订出《武冈市中小学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目标考核细则》,采用量化考评法,从校长队伍、师德师风、课堂教学、安全文明等方面分别制订了考评方案。学习实践活动总揽学校全部工作,以各项考评检验学习实践活动成效,达到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

一、教育以学校的发展为本,学校的发展以校长为关键,对学校校长进行量化考核

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校长行为,增强校长责任感,促进学校管理,切实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印发《武冈市中小学校长年度科学考核评估办法》,按年度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量化,着力解决校长在办学理念、学校定位、发展思路、发展规划等方面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问题。每年十月,市教育局组织对全市中心小学以上学校校长进行考核评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参照“考核细则及考核办法”对所辖完小、村小的负责人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结果作为确定校长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校长本人的人事档案。如考核评估为“不合格”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决定或报批就地免职;“基本合格”的进行诫免谈话;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就地降职;“优秀”的,作为晋升提拔的重要依据,并进行通报表扬,优先列为当年评优对象;连续三年为“优秀”的,授予市级“优秀校长”荣誉称号。

二、学校以教师的发展为本,教师的发展以师德为关键,对师德师风进行量化考核

学习实践活动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首位,大力弘扬勤勉踏实的治学精神、诲人不倦的师道风范,为人师表的高尚品德。为此,印发《武冈市教师职业道德科学考评方案》,从政治思想、热爱学生、业务过硬、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六个方面按月量化考核到人。一月一公布,中心学校或市直学校存档,并上报教育局备查。年度考核根据月考核累计总分。同时采用加分制,对于见义勇为、评为先进工作者、教育科研成果获奖、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突出等情况进行加分。评定为“优秀”者,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凡为“不合格”者,影响其调资与聘任。并实行定性一票否决制,凡个人发生散布政治谣言,加入非法组织,猥亵、奸学生,**,体罚学生,打牌赌博,乱收费,有偿补课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当年职业道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不能评先、评优、晋级,同时按有关法规对其做出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着力从根本上解决少数教师不安心、不乐教、进取心不强、教学水平低、以及“以教谋私”、“家教家养”、体罚、侮辱学生等有损师德形象等问题。

三、教师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学生的发展以课堂教学为关键,对课堂教学进行量化考核

着力从根本上克服教师单纯追求分数、片面追求升学率等错误倾向,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推进教育科学发展的永恒主题,从课堂教学这一主阵地抓起,制订《武冈市中小学校教师课堂教学科学评价要点》,内容包括新课引入、教师表达能力、学生状态、教学手段、教学效果与反馈、作业设计六个方面,对教师课堂教学进行量化评价。同时制定《关于武冈市中小学校教师科学设计作业、批改与讲评的若干规定》,规范作业与考试的设计、作业与试卷的批改和讲评,并量化考核。均按月考核打分,学期学年累计总分,划分等级,与老师绩效工资挂勾。

四、学生以身心的发展为本,身心的发展以教育环境为关键,对校园安全文明进行量化考核

学校考评细则范文第3篇

一、化惩戒为“人性化”激励的背景

面对学生成长的现状,我们对教育过程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近年来,“赏识教育”“爱心教育”“激励教育”成了教育的亮点和主流。与此同时,惩戒似乎成了教师敏感和困惑的问题,加上媒体、家长和社会的关注,教师在教育学生时慎之又慎,面对个别犯错的学生,有时会出现道理说尽而收效甚微的情况。

对于违反了校规校纪的犯错学生,学校和教师无疑是要坚决给予纠正的。那么,当学生犯了错误时,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方法,既能纠正其错误,又不致伤害其自信与自尊,还能激发学生努力上进的欲望,便成了我校探索尝试和实践应用的一个重要德育课题。基于此认识,我校实施合理温情的惩戒教育,把惩戒化作“人性化”的激励,使学生能够在惩戒教育中改正错误,把错误压力转化为正确成长的动力。

二、德育学分管理措施的实施

为有效推行德育学分管理,我校从组织、宣传、机制、评定方面做了如下努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上级相关文件、法律法规,经教代会同意,制订了相关制度,并依据制度进行加减分。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学校将《德育学分实施细则》制作成宣传版面,组织学生创办了德育学分管理手抄报、黑板报,强化学生遵规守纪的意识。

三是构建立体的监督机制。成立了教师监督团队和学生课间巡查小分队。实行一日常规监督,并依据《细则》对违规违纪学生扣分,对表现优秀的学生加分,有效达到了激励学生遵规守纪、努力向上的目的。

四是实施多层次学分激励评定。班主任每周一小结,学校每月一汇总,让学生看到自己的加减分变化,在与其他同学的比较中,不断激发学生的加分欲望。

三、实施“人性化”德育的具体做法

近年来,我校在“人性化”德育方面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首先,建章立制,保证惩戒教育有法可依。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以法制副校长、政教主任为副组长,班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制度、计划制订和活动开展。

二是制定实施细则。我校制订了《峡山二中学生惩戒条例》《峡山二中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草案)等,印发到每一位师生手中,班主任组织学生逐条学习领会,并让学生带回家,征求家长意见,学校于2011年9月正式出台了《峡山二中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作为对学生进行惩戒的主要制度。

三是印发《德育学分登记手册》。我们印制了《德育学分登记手册》,全校学生人手一册,《手册》设置学生基本信息、德育学分制的指导思想、评定范围、德育学分内容、考核计分细则、学生奖惩内容及标准、扣分加分的说明、登记手册空白页等栏目。由班主任收存,班级、级部、学校三个层面使用,随时记录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好的方面和违纪违规等差的方面,依据《细则》进行加减分,学期末汇总,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其次,开展以人为本的德育学分活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德育学分活动注重以人为本,把学生的和谐发展放在核心位置,务求实效。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为了让《德育学分实施细则》在学生心中落地生根,我们将其放置在校同的显要位置,让学生随时可以学习。

二是为了让学生将《德育学分实施细则》的内容熟记于心,落实于行,学校组织开展了“德育学分知识竞赛”活动和演讲活动。

三是组织学生开展了对照《德育学分制》谈认识的活动,在潜移默化中对学生进行诫勉。

四是组织学生开展系列征文活动,促进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针对初中学生的心理和生理特点,学校开展了“我解读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征文活动。

最后,实施德育学分考评,让学生在激励中受到惩戒。学分考评是激励机制的重要杠杆,我们在实施过程中,特别关注学生在分数激励下的反馈信息,不断强化学分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一是构建立体的监督机制。班级成立监督小组。根据学生每天的表现情况,值日班干部及纪律委员坚持以加减分的形式登记,每天放学前由值日班长公示每位同学当天的扣分和加分情况,并到班主任处记录在《德育学分手册》上。

学校组建学生课间巡查小分队。学校政教处于每学期初,从各班级中选出5名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客观公正的优秀学生,组成课间巡查小分队,对学生日常行为实行监督,并依据《峡山二中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扣分,对表现优秀的学生实行加分。

教师组成监督队,轮流值勤。学校每天安排一名领导和两名教师组成教师监督队,在早、午、晚和课间等时段进行巡查,实行加分和扣分管理。

二是实施多层次学分激励评定。班主任每周进行两次小结,利用班会指出有哪些学生因什么违纪现象被扣分,并提出来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大家引以为戒。

政教处每天将教师、学生的巡查结果统一汇总,每周对各班级进行量化排名,在每周例会上公布。班主任根据学校的公布结果,对班级内违纪学生进行适时适度的惩戒教育,对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表扬鼓励。

三是学生的成长过程使用学分来总结。学校每月一次对学生一段时间的表现进行汇总,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对每个学生的行为状况进行分析打分。班主任根据自己的了解和多方调查,查明原因,与相关学生交流,落实情况,告知家长,对比较严重的违纪行为则记入学生成长档案,以警策学生努力改正。

学期末,让学生自我分析一学期以来自己的奖分情况、扣分情况及原因、有哪些收获等。

学校考评细则范文第4篇

为贯彻落实好9月10日召开的全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即召开了三个会议,制订了一个工作计划,出台了七个工作方案,成立了三个督查组。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召开了三个会议

1、中心学校领导班子会。9月11日我们召开了中心学校领导班子会,进一步学习、领会全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工作重点,理清工作思路,研究工作计划,商讨工作分工,提出工作目标,分头制订工作方案。

2、街道教育工作会。经精心筹备,我们于9月16日召开了由各学校中层副职以上、年级组长、学科教研组长参加的街道教育工作会。传达贯彻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中心学校的工作计划及有关工作方案,同时要求各学校制订相应的工作计划与方案。

3、学校全体教职工会议。各学校于9月17—19日召开了由中心学校分包领导参加的全体教师会议,传达贯彻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明确目标任务,给全体教职工指明工作方向,加油,加压,鼓劲。

二、制定了一个计划

结合辖区学校实际,中心学校制定了本年度教育教学的工作计划。对各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保证每项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取得实效,以使整体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出台了七个工作方案。

1、目标考评方案。

根据教体局的考评办法,制定了街道学校的考评方案。并根据各学校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工作目标。明确在同类学校中应占的位次及奖惩措施。

2、质量监测方案。

本学年中心学校计划在今秋及明春的期中、期末对学校进行四次全员质量监测,每次都实行统一监考,统一评卷,统一登分,统一总评,四次得分之和为年度得分,奖优罚劣。

3、第四届课改标兵评选方案。

我们计划以赛课为基础,把期冠军作为培养对象,最终计划评出10名第四届街道课改标兵,扩大教学排头兵的群体。

4、课改示范校创建方案。

我们在辖区三所学校开展课改示范学校评选活动,今年计划评出一所示范学校,评出的示范校申报县课改示范校。

5、好习惯养成教育示范学校评选方案。

中心校在辖区学校开展好习惯养成教育示范学校评选活动。并制定了评估细则。同时要求各学校开展好习惯养成教育示范班级评选,班级开展好习惯养成明星学学生评选。

6、“六项关键”工作推进方案。

中心校制定“六项关键”工作推进方案,该方案主要以督查、观摩、比赛等方式促进学校扎实开展六项关键工作,为学生的幸福人生奠基。

7、名班主任评选活动方案。

我们制定了开展名班主任评选条件细则及奖励办法,以此推动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队伍的整体水平。

四、成立了三个督查组。

由中心学校班子成员带队,成立了三个督查组,分包到校,责任到人,不定期到学校督查学习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进度,中心学校每周召开督查反馈会。通过督查,辖区各校均按照工作要求落实了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学校考评细则范文第5篇

依法治校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教育事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推进教育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然而在今天的学校教育管理中,以权代法、代规,违反法律、违反规定的现象时有发生。下面就简要谈谈我校是如何开展依法、依规治校的。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形成依法、依规治校的高效机制

在推进依法、依规治校的过程中,我们学校转变过去依靠权力和行政手段的“家长式”管理,逐步转移到依靠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实行管理。为此,我们特别注意依法、依规治校领导核心的建设。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其他校级干部任成员的依法、依规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及分管副校长任组长,各主任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在领导小级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分工负责,并把具体任务分配到各个部门和具体成员,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层层抓落实的高效运行机制。

二、健全规章制度,确保学校管理在法制轨道上运行

学校的管理运作必须要有健全的规章制度作为保障。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我们采取两手抓,一手抓制度建设,一手抓保障监督。我们先后制定完善了校务公开议事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和教代会制度,并成立了学校申诉仲裁委员会等。为了使依法、依规治校真正制度化,学校在强化依法、依规治校民主监督的管理上,特别在完善教代会制度上狠下功夫。一是落实全体教职工大会通报制度,如年度考核、评优选模、奖惩、学校支出等情况公之与众;二是在教育、教学各项管理中逐步制定完善系列相关制度。如校务公开实施细则、公示制度、招生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师德评比制度等20多个方面40多项制度,使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层层落实,有法可依。三是不断完善制度。运用意见箱、监督电话、家长会、座谈会等形式对不同层次、不同对象所关心的问题予以公开,收集不同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三、建立考核细则,促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制定了教学常规工作考评细则。细则规定每月对教师备、教、改、辅、听等各环节进行检查、考核、评价,并记录在案,和教师绩效工资挂钩。

二是制定了教师一日常规管理考核细则。细则对教师值班、考勤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

三是制定了班主任管理工作考核评价细则。细则对班主任一日常规管理、班级卫生、黑板报、学生就寝等方面进行考核。三项考核评分依据都和教师绩效工资挂钩。

四是制定了年度教学先进个人和年度优秀班主任评选细则。年度教学先进个人评选由遵章守纪、教学成绩、教科研成果、普通话和学历这四部分组成。优秀班主任评选由遵章守纪、班主任日常管理、班主任管理类成果等组成。每学期对教师和班主任的各项成绩进行考核评分,决定优秀人选。依靠分数说话,杜绝人情票。

四、加强法制学习,增强师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我校还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及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并每年组织教师进行一次法律知识考试。这些务实的学习活动提高了每位教师的法律素质和师德素质。老师们都能认清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明白了自己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和影响,处处、事事、时时,严格要求自己,注重为人师表,力求给学生以良好的影响,有效地提高了教育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五、依法保护师生合法权益

学校加强对老师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切实提高教师的道德水准和法律素质。严禁教师打骂及侮辱学生的行为发生,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我们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教育教师自学维护学生的人格权和其他人身权益;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制定了严格的安全管理网络,从校领导到每位教师,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层层抓落实,处处责任到人,全体教职工人人参与抓安全。学校定期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定期检查食堂卫生、教学设备等各方面的安全,切实预防和减少学生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建立了十余项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增强了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

六、完善章程制度,确保依法治校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