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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国发〔2015〕5号)(以下简称“5号文”); 2015年5月,《关于加强党政部门云计算服务网络安全管理的意见》(中网办发文〔2015〕14号)(以下简称“14号文”);2015年7月,《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以下简称“40号文”); 2015年8月,《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发50号)(以下简称“50号文”)。
“5号文”是未来几年指导我国云计算发展最重要的政策依据,实现我国自主云计算产业的快速有序发展是其最终目标,其中包含了三个方面的重要部署:
以公共服务为先导,形成产业生态,带动技术创新。《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中第一个任务就是“增强云计算服务能力”,并提出“鼓励大企业开放平台资源,打造协作共赢的云计算服务生态环境”、“大力发展面向云计算的信息系统规划咨询、方案设计、系统集成和测试评估等服务”等任务要求,意在以骨干云服务企业为核心,构建云计算产业生态。
Papi酱直播带来的是2000万峰值用户,8000万累计播放次数,1.2亿次赞,火爆的背后考验的是端到端的资源实时调度能力,高并发下的视频体验保障;
AR游戏Pokemon Go一举获得Android和iOS市场免费榜和收入榜冠军,用户活跃度超过Facebook,让全世界疯狂的背后,考验的是面相新业务的体验建模和实时大数据处理能力;
To C业务突发的不确定性,给运营商带来新的挑战。
再来看看To B端,以政务云为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建好内网、扩展外网、整合专网”,安全可靠、平滑迁移,以及网络能力的开放对电信网络提出了新的需求。
华为全球技术服务部总裁鲁勇表示,数字化转型已经成为行业共识。“数字商业时代,电信网络从IP化走向‘全面云化’,这意味着,未来的网络将是构建在以数据中心为基础的网络上。”
运营商云化的演进过程,将主要面临着多厂商的集成、从现网向目标网络演进、实现敏捷运营等挑战。
“对于个人开发者、厂商和服务提供商来说,他们迫切需要一个跨厂商、跨解决方案和开放的平台来进行互联互通测试和概念验证,确保开源软件能够满足最终用户的体验和驱动未来网络的需求。”Linux基金会执行董事Jim Zemlin表示。
近日,华为正式云开放实验室――Cloud Open Labs。“华为云开放实验室是生态链建设、预集成预验证、联合创新的平台,有效支撑全面云化。”华为全球技术服务部副总裁荀速表示。
目前,云开放实验室已经与超过40家合作伙伴合作进行解决方案集成及验证,完成550多个项目的预验证,并与Wind River、VMware、Red Hat、Accenture等开展联合创新。
在咨询与系统集成领域,华为先后于2012年了位于北京的首个全球网络演进和体验中心GNEEC,后来又在深圳建成同样的GNEEC;2015年,位于西安的网络功能虚拟化开放实验室NFV open lab;2016年上半年,建成位于廊坊的云数据中心开放实验室Cloud DC Open Lab,再加上位于北京的SDN Open Lab。四个开放实验室互联互通,构成华为云开放实验室,也承载着华为数字化转型的决心与实践。
一、银行电子数据灾难备份的意义
本文所论述的银行电子数据灾难备份是广义上的概念,是指利用技术和管理的手段,确保在灾难发生后,银行的关键数据、数据处理系统和业务可以尽可能完整和快速地恢复过程,包括备份和恢复两个过程。其最终目的是保证在灾难发生后的指定时间内恢复既定范围的银行业务。银行电子数据灾难备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银行电子数据灾难备份是确保金融安全的客观要求
对于灾害所造成的冲击分析显示,就一个国家而言,各行业最长可忍受的信息系统停机时间分别为:金融业-2天;销售业-3.3天;制造业-4.9天;保险业-5.6天。平均来看,一般行业可忍受的信息系统停机时间为4.8天。有报告调查显示,各行业在遭受灾难打击造成服务中断时的损失是十分巨大的:证券业每小时平均损失为650万美元;信用卡授权每小时平均损失为260万美元;ATM系统中断造成的损失为每小时14500美元;而各行业中断服务平均每小时损失为84000美元。银行业关系着国家的金融命脉,关系着国计民生,做好银行电子数据灾难备份工作是确保国家金融安全的客观要求。
(二)银行电子数据灾难备份是银行业务连续和生存发展的必要保障
业务系统的连续性运行是依赖商业数据的银行的生存关键。突发灾难很可能会导致企业所有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和全部的业务处理停顿,或造成客户重要数据的丢失,因此银行电子数据灾难备份对于保护银行应用系统和数据完整性,保证银行业务的连续运行和生存发展,提高银行竞争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据美国的一项研究报告显示,在灾害之后,如果无法在14天内恢复业务数据,有75%的公司业务会完全停顿,43%的公司再也无法重新开业,20%的企业在两年之内宣告破产。国际调查机构Gartner Groul3的数据表明,在经历大型灾难而导致系统停运的公司中有2/5再也没有恢复运营,剩下的公司中也有1/3在两年内破产。随着企业对数据处理依赖程度的递增,此比例还有上升的趋势。
(三)银行电子数据灾难备份是国际金融监管的普遍做法
在信息技术发达的欧美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均对银行在保证数据完整性及业务连续性上的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在美国,金融管理局(OCC)每隔18个月就对金融机构的灾难备份情况进行审查。在我国香港及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也对灾难备份提出了要求,所有银行必须向金融管理局证明自己的灾难备份计划可以满足要求。
二、我国银行电子数据灾难备份现状
我国政府非常重视电子数据灾难备份工作,先后一系列重要文件: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数据集中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2003年8月,中办和国办联合了《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建设要充分考虑抗毁性与灾难恢复;2004年9月,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关于做好重要信息系统灾难备份工作的通知》;2005年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重要信息系统灾难恢复指南》,将我国灾难恢复等级(近似于容灾等级)划分为六级、七要素,灾难备份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二类:数据类、应用类;2007年7月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要求银行、电力、铁路、民航、证券、保险、海关、税务行业的关键系统必须建立灾难备份系统。
特别是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文件对银行业电子数据集中后的数据中心灾难备份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如《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为保障银行业务的连续性,确保银行稳健运行,实施数据集中的银行必须建立相应的灾难备份中心。”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业信息系统灾难恢复管理规范》提出了灾难备份中心建设流程和方法。银监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也对信息系统数据备份提出了要求。
在银行灾难备份中心的建立模式上,《指导意见》规定:“灾难备份中心的建设可采取自建或联合共建等方式,也可以利用本银行外其他企业(组织)提供的灾难备份服务。向银行提供灾难备份服务的企业(组织)需获得中国人民银行的资质认可。”即商业银行可以采用自建、共建和外包的模式实施其灾难备份中心。
三种模式各有利弊:自建模式的建设周期长(灾难备份中心的建设周期一般为18~24个月),投入资金太,而且灾难备份中心的维护成本、技术要求、管理经验、应急策略的规范等方面都是持续的挑战,但相对更利于银行根据自身技术、安全和管理的需要量身定做,有效防范技术风险,确保数据安全和业务的连续性;共建模式的成本低一些,但在实践中,由于共建双方技术标准不统一、应急责任难以界定、技术管理难度大、长期稳定性较差等问题突出,很难成为银行电子数据灾难备份的主流选择;外包模式对银行而言具有降低成本、获得专业化服务、快速推出产品、学习到所欠缺的知识等优势,但数据的安全性、灾难备份服务商的稳定性及相关矛盾等也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从国际上看,国外灾难备份的业务有60%以上集中在金融领域。以灾难备份产业发展较为成熟的美国为例,国际上最大的灾难备份服务提供商SunGuard所做的一个调查结果显示,71%的公司使用灾难备份中心,其独立自建、联合共建与社会化服务三者分别占灾难备份中心建设的29%、15%和56%,从数据可以明显看出社会化服务所占据的高比例。就我国而言,主要是以自建灾难备份中心为主,15%在社会化灾难备份服务的基础上,同时拥有自己的备份服务。
具体到银行业,除少数银行如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等采取外包模式(即由专业灾难备份服务商针对银行业务特点和未来发展需求,为银行提供“一揽子”灾难备份服务)外,大部分实施灾难备份中心的银行均采取自建模式。而按照建设规模、地域和运行模式不同,自建模式一般又细分为“一地两中心”、“两地两中心”和“两地三中心”三种具体方案。
“一地两中心”即数据生产中心和灾难备份中心在同一城市,为单纯的同城灾难备份,在运行中,采用同步数据复制方式,可以比较容易地实现数据的同步镜像,保证高度的数据完整性和数据零丢失。同城灾难备份方案投入相对
较小,可以防范火灾、建筑物破坏等非区域性灾难,但很难防范战争、地震、水灾等区域性灾难,很多中小银行如城市商业银行等多采用此种模式。
“两地两中心”即数据生产中心和灾难备份中心在相隔较远的不同城市,为单纯的异地灾难备份,在运行中,采用异步数据复制方式,可能有分钟级的短时数据丢失,造成灾难备份中心数据更新的较小延迟。异地灾难备份方案较同城灾难备份方案投入要大,可以防范区域性灾难,而且系统一般采用自动化操作,安全性更高,同时,通过提高技术水平,也可以缩短数据更新的延迟。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商业银行等即采用此种模式。
由于银行具有电子数据重要程度高、安全性要求高、依赖信息技术强和高度业务持续性要求的特点,在实际操作中,更多地采用将上述两种方案相互结合的“两地三中心”方案(见图),即数据生产中心、同城灾难备份中心和异地灾难备份中心同时运作,生产中心分别采用同步和异步数据复制的方式向同城和异地灾难备份中心备份数据,达到完美的防灾效果,确保关键数据的万无一失。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和光大银行等均采用此种模式。
各银行应用系统使用的数据备份存储介质主要包括磁盘、磁带和光盘,对应用系统和相关数据进行日常数据备份。日常数据备份方式采用完全备份、差分备份、增量备份其中的一种或几种的组合,各应用系统根据备份数据类型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备份策略,并根据具体的业务需求,数据本身的重要程度以及性质特点来确定备份的具体方式和相应的周期。
三、我国银行电子数据备份工作的特点和问题
(一)发展不均衡现象突出,整体水平偏低
目前多数银行借助于磁盘、磁带库和光盘等介质,并综合利用完全备份、增量备份和差分备份等手段,实现了电子数据的异质备份。但与金融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灾难备份建设起步较晚,发展不均衡现象非常突出,整体水平偏低,主要表现在:
1 从横向上看,国内部分银行已经建立比较先进的“两地三中心”灾难备份体系,而很多中小银行却连基本的同城灾难备份中心、灾难应急处置和恢复预案都没有建立,技术不够成熟、设备及人员无法保证,灾难备份整体水平偏低;
2 从纵向上看,建立灾难备份体系的银行主要对总行、总数据中心进行灾难备份和业务连续性管理,但还未建立分行级的整体灾难恢复预案和灾难备份;
3 在应急预案的覆盖范围方面,国内银行业的灾难备份主要还限于银行内部的IT部门;
4 在灾难备份的内容上,主要集中在存取、结算等少部分核心业务系统,还有很多系统没有备份。
(二)自建灾难备份中心是主流模式。外包比例低,缺乏高水平的外包服务商,有效的灾难备份市场尚未形成
我国银行灾难备份中心主要采取自建模式,这符合银行自身行业特点,但比例偏高,远高于社会化的外包服务。而在外国,外包已成为一种趋势,使用灾难备份外包服务的企业比例达到了71%,其中包括美国国防部的灾难备份系统、澳大利亚政府的电子政务系统等。但由于目前国内的IT厂商技术水平不高,而国外的IT厂商对此没有投资或不愿意投资,我国银行更多地被动选择自建模式,尚未形成有效的灾难备份供需市场。总体而言,由于我国目前法律系统、诚信系统的不完善以及各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关系等因素,采取托管、外包、联合共建的模式建立灾难备份中心还不够成熟,但这是一个发展趋势。
(三)缺乏统一规划。高投入与低效率、重建设与轻维护的矛盾较为突出
“小概率,高风险;高投入,低效率;建设易,维持难”是灾难备份的本质特点。目前国内的灾难备份中心建设缺乏统一规划,一方面存在忽视风险、淡化灾难备份现象,不利于银行电子数据的安全和业务的连续性;另一方面存在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现象,由此造成灾难备份中心运行效率低,加之管理机制不完善,重建设与轻维护的矛盾比较突出。
(四)银行电子数据灾难备份工作的标准不统一
目前我国银行电子数据灾难备份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标准仍未统一,各家银行主要根据自身需要和历史经验对电子数据开展备份工作,不利于银行的自我检查和监管部门的监督,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电子数据灾难备份工作的混乱局面。
另外,电子数据的法律地位问题尚未完全明确,也制约了银行电子数据中心和灾难备份中心作用的发挥。
四、我国银行电子数据灾难备份工作的建议
1 要尽快制定有关银行电子数据备份工作的标准或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国银行电子数据备份工作。
2 适当引导银行主动采用自建、共建或外包模式建立灾难备份中心,大力培育灾难备份市场,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国家信用体系,形成合理有序的市场环境,并通过服务企业自身能力的增强、诚信度的提高,从而正确引导企业、用户,共同来支持、扶持,推动社会化灾难备份服务的发展,提高灾难备份产业的市场化水平。
3 坚持“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平灾结合、等级容灾”的原则。一是要统筹考虑,做好灾难备份需求分析,根据业务重要性,合理布局,采用不同的容灾级别,找准成本节约和风险可控的结合点;二是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讲究实效,保证重点,防止系统和数据“过保护”和“欠保护”现象发生;三是银行建立灾难备份中心在数据集中前就应该有详尽的计划,分阶段实施,并考虑可扩充性。
部委
工信部进一步加强通信业节能减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以及《“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构建绿色通信网络,全面实现通信业“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到2015年年末,通信网全面应用节能减排技术,高能耗老旧设备基本淘汰,初步达到国际通信业能耗可比先进水平,实现单位电信业务总量综合能耗较2010年年底下降10%;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促进社会节能减排量达到通信业自身能耗排放量的5倍以上;新建大型云计算数据中心的能耗效率(PUE)值达到1.5以下;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全面推进,数量上有提高、范围上有拓展、模式上有创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逐年提高。
重点任务将是促进全社会节能减排、加快网络结构优化升级、统筹部署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加大绿色基站建设力度、深化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施生产用房节能改造、推进电力能源合理使用、加强产业链各环节节能减排力度、完善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自愿协议等节能新机制。
区域
第十一届软交会六月在大连启幕
第十一届中国国际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会将以“智能改变未来”为主题,于2013年6月20日~23日在大连举行。本届展会将重点聚焦IT产业的智能应用,分享智能城市的生活改变,探讨商业智能的发展方向,感受科技未来的全新体验,展现智能化、移动化、云端化、虚拟化的未来社会。同期会议议题将紧紧围绕主题,关注产业发展趋势,聚焦产品技术热点,剖析行业瓶颈问题,诠释企业提升路径。
据组委会工作人员介绍,第十一届软交会展览面积35000平方米,预计参展厂商800余家,近百个国内外团组,30000余位参观观众,50余项同期会议活动。预计演讲嘉宾将达到500余位,高端听众将超过1万人。
本届展会将进一步完善交流和交易两大功能,构建高端的资讯平台、提供完善的交易服务。发挥中国软交会专业平台的推动作用,为产业发展、行业合作、企业交流、对接交易创造环境,进一步强化权威性、国际性、专业性和交易性。
福建省提出宽带工程2013年新目标
近日,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局长杨锦炎提出了今年“数字福建·宽带工程”年度目标。根据安排,今年福建省将新增光纤到户覆盖家庭90万户,达650万户;新增固定宽带用户130万户,达868万户;新增3G用户360万户,达1200万户;4M及以上用户占比达85%;继续推进厦门、福州、平潭TD-LTE试验网建设。
一、云计算的概念及其影响
云计算是一种利用网络将原有分散的计算机软硬件资源进行集中管理和调度,按需、实时为用户提供计算服务的全新计算模式。就像“发电站”提供集中供电服务那样,为用户提供集中计算的服务。
云计算能通过网络远程地提供计算服务,将减少本地计算机对计算能力和存储能力的需求。目前,云计算技术已经开始融入人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不断向人们提供简单、快速、强大和高效的服务。比如,搜索引擎、网络存储、社交网络、互联网视频点播等都运用了云计算的相关技术或服务模式。此外,从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的趋势来看,无论是里夫金提出的“能源互联网”还是麦基里提出的“制造业数字化”,以及当前较为热门的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领域,都将以云计算作为重要的技术支撑。因此,云计算将成为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发展的“平台技术”。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云计算将持续改变人们使用和处理信息的方式,并带动商业模式的变革。根据麦肯锡公司的研究测算,到2025年,受全球云计算所影响的经济规模将达到17亿―62亿美元①。
二、我国云计算产业化面临的问题及制约因素
2010年以来,我国云计算服务市场规模年均增幅超过40%。百度、阿里、盛大、新浪等一些IT界龙头企业率先推动云计算产业化,云开放平台、云存储、云安全等服务初步实现商用。云计算产业体系正逐步形成,“云计算制造―云计算服务―云计算相关支持”的产业链条初具雏形。在地方政府频频提出“云”战略、打造云计算产业基地的推动下,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成渝和晋蒙等五大云计算集聚区的发展格局已初步显现。但也要清醒看到,我国云计算产业化仍处于初期阶段,市场规模仅占全球的3%,与国外差距较大,还存在诸多制约因素。
(一)对云计算的认识还存在一些误区
准确认识和把握云计算的技术经济和产业经济特征是推进云计算产业化的前提和基础。目前,国内对云计算认识还不全面,仍然存在“云里雾里”的认识误区。比如,有观点认为云计算只是现有信息技术的包装,仅仅是商业模式的创新,没有实质性的技术创新。也有观点认为云计算产业不仅涉及信息服务业,还涉及电子信息制造业,包括所有支撑或配套云计算发展的产品和服务,夸大了云计算产业的实质核心。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将发展云计算产业等同于数据中心建设,通过“喊口号、抓基建”的思路发展了一批云计算数据中心和产业园区,并没有实质性的云计算产业。相反,典型的示范试点项目却不多,社会各界普遍对云计算的效益性认知不足,尤其是企业对云计算能带来的效益仍存怀疑。
(二)关键技术和商业模式还不成熟
能否掌握云计算的关键技术、形成新的商业模式,是确保云计算自主可控、安全高效,并具有产业化前景的关键。当前,我国云计算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和转化能力不强,商业模式创新不足,技术经济性还不强。关键技术方面,我国在大规模资源管理与调度、大规模数据管理与处理、运行监控与安全保障、海量(EB级)存储设备、高密度低能耗云服务器系统以及支持虚拟化的核心芯片等方面,还与国外存在较大的技术差距。商业模式方面,我国基本照搬了国外云计算产业发展的商业模式,并没有结合我国的信息化现状、商业环境和消费习惯形成新模式,很可能造成“水土不服”,难以形成具有一定盈利能力的发展模式。
(三)技术经济性不强
技术经济性是衡量新技术是否能够加快推广应用的重要指标,与能否培育有效市场需求紧密相关。从现阶段的需求看,我国目前信息化程度并不高,现有信息系统能基本完成对现有业务的支撑,并没有形成强大的动力推动信息系统向云计算转变。此外,我国先期已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构建了一批全新的信息系统和设备设施环境,目前运行情况良好,若盲目向云计算迁徙,不仅对现有信息系统和设施进行整合需要再次加大投入,而且把原有数据和系统迁徙到云计算系统也存在较高的成本,再加上需要重新对系统操作员工的培训,成本更加无法估计。因此,云计算的技术经济性在我国当前阶段难以体现,无法在短期内激发云计算在国内的市场需求。
(四)信任体系尚未建立
技术创新是一把“双刃剑”,在带来生产力提高、生活便利的同时,也暗藏着一定风险。对云计算产业化而言,安全性是人们最为关心的问题,也是制约云计算产业化的最关键因素。从目前情况看,国内社会各界对云计算安全性的普遍感到担忧,特别是对信息系统的数据泄露、隐私保护和服务稳定性等问题十分关注。然而,我国与云计算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数据及隐私保护、安全管理、网络犯罪治理和垄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比较滞后,无法适应云计算产业化发展的要求,不利于增强用户的使用信心。
(五)行业标准尚未形成
行业标准是推动新技术扩大产业规模、指导产业发展监督管理的关键因素。由于缺乏一套共同遵循的技术标准、运营标准以及行业准入标准,我国难以对云计算项目落地进行指导。虽然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委员会、IT服务标准工作组、产业联盟及部分大企业正着手开展云计算标准的研究工作,但总体来看,我国云计算标准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特别是在数据接口、数据迁移、数据交换、测试评价等技术方面的标准,以及云计算治理和审计、运维规范、计费标准等运营方面的标准,都缺少公认的执行规范,远远落后于云计算产业化发展对标准出台的需求。
(六)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服务比较滞后
网络基础设施的带宽、稳定性和覆盖面是支撑云计算产业化的重要保障。当前,国内目前的网络带宽制约比较突出,数据的长途传输延迟较长,网络覆盖面还不广,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远不能满足云计算产业化的需求。内蒙、山西等地能源充足、荒地资源丰富,适宜集聚化、规模化发展数据中心(IDC)的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与配套服务能力更加薄弱,无法满足数据中心对网络带宽和服务质量(QoS)的需求,导致国内数据中心难以兼顾建设营运成本和服务提供质量。
三、加快推进我国云计算产业化的对策建议
针对现阶段我国云计算产业化的关键问题和制约因素,政府应着力在以下八个方面促进我国云计算产业化发展。
(一)强化规划引领和落实
加强云计算产业化发展的顶层设计是促进社会各界统一对云计算认识的重要途径,也是推进云计算产业化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础保障。一是要尽快出台国家云计算产业发展规划或指导意见,统一对云计算的认识,对云计算产业的技术重点、行业准入、产业组织、发展模式、空间布局等进行规划和引导,尤其要明确和细化产业支持政策。二是要明确政府职能和发展重点。中央政府应大力推进公有云建设,合理布局和建设集约高效的云计算数据中心,提高行业、企业的信息资源利用率,降低信息设备能耗。地方政府要贯彻落实《关于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的指导意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思路,基于当地比较优势、产业竞争力、区域市场及市场参与主体,把握本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对信息化的共性需求,因地制宜选择一至两个云计算产业链中的重点环节,制定具有针对性的产业政策和发展措施,构建标志性的示范性应用,推动特色鲜明的产业环节集聚发展。
(二)鼓励通过协同创新推进关键技术研发
推进研发安全可靠、自主可控的云计算技术和产品是我国云计算产业化的重点。要明确国家层面的云计算产业化技术发展路线图,设立云计算专项支持资金,支持大规模计算和调度、大规模存储和管理、云计算安全、云计算专用高端设备与组件等云计算基础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研发。要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云计算产业试点示范基地等产业技术创新平台,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形成产学研联盟,承担云计算关键技术的研发任务。要及时跟踪国际云计算技术的发展动态,积极与国外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技术交流与国际合作。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云计算企业广泛利用开源等产业技术条件,对云计算技术和服务理念进行引进、消化和二次创新,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避免陷入发达国家的技术路径依赖。
(三)做大做强云计算核心企业
企业是云计算产业化发展的主体,也是云计算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关键。要充分利用我国互联网企业在国际上的优势地位,设立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具有核心关键技术企业的研发活动、商业模式创新,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要设立云计算领域专业企业孵化器,培育和扶持云计算初创企业。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云计算企业走出去,积极抢占国际市场,深度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企业间建立“软硬互动”的协调发展模式,通过建立产业联盟,延伸和拓展产业链的长度和广度,推动云计算产业规模快速壮大,竞争力逐步增强。
(四)促进云计算示范应用
市场培育的关键是促进云计算广泛应用。要进一步扩大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示范,通过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充分利用政府采购,支持政府部门采用经过认证的云计算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云计算在政府各部门的示范应用,增强用户对云计算的信心,以点带面推动面向各类用户的云计算服务。加大宣传力度,使用户了解并熟悉国内外云计算成功的实践案例。对率先转型云计算的企业进行补贴,逐步降低用户向云计算的迁徙成本。强化信息技术数据中心能耗指标的约束,推动数据中心的技术升级改造。
(五)抓紧行业标准制定
标准体系的建立是争夺产业国际话语权,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关键。要积极组织国内高校、研究院所、企业与不同的云计算国际标准组织深入交流,与云计算国际权威组织机构联合举办云计算论坛和研讨会,积极开展云计算标准的研讨交流。要鼓励国内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积极加入云计算国际组织,参与云计算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要加快推进云计算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逐步建立云计算国家标准体系。鼓励行业各方面主体共同参与,确保标准制定程序和过程透明公开。针对不同级别的安全性需求,加快推进云计算企业和产品的资质分级认证。
(六)加快行业政策法规制定
健全适合云计算产业发展特点的法律法规是增强用户信心、有效监管产业发展的关键。要结合云计算应用的特点,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经验,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制度层面保障信息安全。加强网络数据安全、个人隐私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数据跨境流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环境建设,切实保障用户数据及隐私安全。根据云计算产业发展特征,修改完善版权法、国家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云计算经营资质管理制度、云计算服务的示范合同条款和使用守则等,构建合理有序的行业管理体系。加强对云计算服务提供商的质量监管,强化对基于云计算的网络安全的监管和对网络犯罪的打击,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规范行业发展秩序。
(七)进一步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网络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是云计算产业化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支撑。要按照网络建设适度超前于产业发展的原则,尽快解决云计算产业化发展面临的宽带网络瓶颈。要按照规模化、集约化、安全化的标准,统筹规划建设云计算产业集聚区和大规模数据中心。加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准入审核,尤其要对数据中心建设严重过剩的地区进行撤建和整合,对网络基础设施资源不足的地区进行投资新建和扩建,降低网络基础设施的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八)加强行业统计和形势分析
统一云计算产业化的统计口径有利于了解和掌握云计算产业发展的动态,为进一步预测分析云计算产业化发展的情况提供支撑。要积极推进云计算产业行业目录制定和统计监测等基础性工作,尽快确定云计算重点企业、龙头企业的定期调查和申报方案,完善行业统计调查制度,切实做好业务统计和财务统计工作。要加深统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企业的工作联系,及时了解交流所掌握的信息,进一步完善云计算企业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要加强云计算产业形势分析,及时跟踪和产业发展信息。
注: